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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

要完整地理解文明史视野中的中国,必须将传统(前现代)中国与现代中国(及当代中国)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加以把握,即如实地从二者之内在逻辑、特质、境遇出发,体认二者之间的深刻差异,并在此种差异性基础上发觉更深刻之贯通与关联。只见二者之异而不知其同,是为“断见”,它直接导致否定传统中国与现代中国的相续,甚而质疑中国之为中国的可能;只见二者之同而不知其异,是为“常见”,则无法理解传统中国之现代转型中极艰难复杂的历史境遇,无法体会中国革命、建国实践的核心意义,从而无法有效理解当下之中国现实。对于历史的真正洞见,意味着超越“常”“断”而不“常”不“断”的中道智慧:差别不碍平等,故虽历经极重大之转变,而传统中国与现代中国仍为一体之中国;平等不碍差别,故中国之文明传承虽不绝,而现代中国确实呈现出与传统中国极为不同的性质、情状、社会结构与集体意识。要达到这种高明之中道,要求我们从中国之实际而非任何一种既有之理论出发,梳理传统中国与现代中国的逻辑和理路,解释其因缘,检视其问题,探究其解决之道。

传统之中国社会,常被冠之以“封建专制”之名,这一叙事逻辑基于西方文明中心视野下有关政体—文明之讨论:中国被置于东方专制主义的框架内,又将自殷周以来中国之封建制度视作欧洲中世纪以领主、封臣、采邑为根本特征之制度[较早现于法语féodalisme,源于中世纪拉丁语feudum(“采邑,领地”)]的直接对应,从而构成对传统中国的定性。然而细究则知,封建与专制实为两种具有不同性质、不同逻辑、不同诉求、不同力用之存在:封建意味着专制的弱化乃至瓦解,专制则意味着对封建之克服与驾驭。如果不加分辨将之强行合作一体,则会造成相互矛盾龃龉的历史理解困境。不过如果认识其差异并考察其于历史中既对立又共存的复杂情态,则恰可以照见传统中国之实际与内在张力。

中国经殷周之变,一方面大行“封建亲戚,以藩屏周”之封土建国方略,另一方面则以嫡长子继承制取代殷商之兄终弟及制,确立了君统之于宗统的绝对优先地位,从而形成以亲亲尊尊(天子于诸侯有亲亲之谊,诸侯于天子有尊尊之礼)为根本特质之封建制度,于其理想之境,则合宗法、亲情于一体,恩义相融通而各得其所(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断恩)。王国维因此于《殷周制度论》中视之为中国历史之最重大事件。这也是孔子始终致力于恢复周礼的核心缘由所在。

如果从实际之效果历史而言,更多人会将秦统一奠立“车同轨,书同文”的大一统国家视作中国之为中国的核心历史标志。秦的大一统是自周之“封建”制度事实上瓦解后形成的长达数百年的战国格局之终结,同时又是对战国情势下生成的新型国家之延续与超越:强势君主的出现,以血缘关系维系的贵族逐渐被边缘化,伴随着大规模军事战争及与之相关的国家动员,平民以事功而晋升乃至晋爵日益普遍。正是在此基础上,出现了秦废“封建”置郡县,混一宇内远迈殷周的大一统格局。汉承秦制,基本确立了以郡县制为主体的中华政治—文明天下形态。故后代儒家虽一直以秦行法家霸道而对其政策多有指摘贬抑,然均赞其一统之功,柳宗元于《封建论》中更是极辩证地论之:“秦之所以革之者,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尽臣畜于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此种思维为王夫之所承继,进而于《读通鉴论》中提出:“秦以私天下之心而罢侯置守,而天假其私以行其大公”,此种意义上之天道运行正合于黑格尔意义上的“理性之诡计”(List der Vernunft)。

综合而论,周秦之制度,虽有封建郡县之重大差别,然其尊君之义,则贯通始终。经过秦汉相续之大一统,一种承继周天子之权威又远超其上的后封建君主、不再依托宗法血缘纽带的君臣关系、以尊君为根本要义贯彻的中央—地方关系,构成了新型君主与新型国家的基本特质。此种君主,可以谓之为绝对主义君主,或更准确地说,主权君主:君主成为了国家主权的直接代表与行使主体,君主主权现实地体现、保障国家主权,构成大一统国家的正当性基础,进而构成大一统国家内在文明传承的基础。而西欧在进入现代前期才实现由封建领主之盟主向主权君主、封建领属之合体向主权国家的转型。这种前现代时期的类主权国家存在所成就的国家整体资源掌控、调度、整合之伟力,及在此基础上的文明与国家、道统与政统的有机结合,可以视作中国在如此漫长的历史时期领先于其他东西方政治—文明体的核心原因所在。

近代以来,欧洲通过法学方式论证脱胎于绝对君权之绝对国家主权的正当性,将国家主权定义为对暴力的合法垄断并以此垄断作为自身合法性的基础。在中国,有关君主主权的论证,则始终是在三纲六纪之伦理系统内展开。以君臣之纲为三纲之首,统摄父子、夫妇二伦,显然并非依照自然时间之先后次第(自然之先后,正如《周易·序卦传》所言:“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并可以进而将起源上溯至男女、万物、天地),而是对于政治—文明体而言的本体论优先性:君臣关系所对应之高低、上下、尊卑等序,正是礼义之根本所在,这不但是国的核心逻辑,更可以比推之于宗族与家庭,进而构成父子、夫妇二伦的内在原则(父子、夫妇之间,不但有亲亲之谊,亦有其尊尊之理。于其尊尊之义,则父之于子、夫之于妇,可类比君之于臣)。

也正是由于君主主权始终基于伦理本位而非其对暴力的垄断(这当然并不意味着它不具备施行杀伐统治的能力或意志),不同于霍布斯意义上强大森严、冷酷决绝如同旧约所载之洪荒怪兽利维坦一般的现代主权国家,传统中国之君主主权,始终是兼有尊尊与亲亲之义,既体现于朝廷之上的国是庙算,又得以推比而贯彻于父子、夫妇的家庭生活之中。

正是在此背景下,可以理解,尽管直接体现尊君之义的郡县制成为秦汉以来中国政治制度的主流,但绝不意味着封建要素的消亡或彻底边缘化。此类封建,不同于中世纪欧洲以特定之贵族阶层—阶级垄断权力和资源之情状,而更多体现为在国家治理中,国家之权首在治官而非治民,其治止于县乡,而县乡之治则主要依托于特定的地方精英团体,此类精英团体往往被称为乡绅,其构成则涵盖宗族耆老、致仕官员、地方贤达和豪强。这恰好对应于传统中国以伦理家庭为本位、通过科举制实现精英流动与阶层迁转的社会实际。这种君权下放与地方精英共治天下的做法,形成了郡县与封建并存的情态。个中利弊,顾炎武于《郡县论》中论之甚允当:“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有圣人起,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而天下治矣。”

处在此种共治格局下的传统中国基层社会,伴随着视角的不同,会呈现出大相径庭乃至截然相反的情态:一端所见,是基层政权严重涣散,国家放任土豪劣绅、黑社会和非正式的“保税人”控制乃至鱼肉基层;另一端所见,则是国家与民休息,地方民风淳厚、礼俗齐备、自足自得的状态,是建立在伦理家庭本位之上、地方高度自治的理想社会。应该说,此二者各得其所见,可以看作传统中国社会之两个不同的面相,短处长处俱在此。这种伦理本位地方自治的特点,保证了在中央政权发生重大更替乃至外族入主的大变局下,中华文明依然得以传承,使得哪怕延绵百年以上的分裂态势均无损于重归大一统格局的天下大势。同时,也使得中国社会基层的国家认同更多地体现为对国家的人格性代表皇帝之敬畏与服膺,因而相对于家庭—家族认同始终较弱,国家之于基层个体更多地呈现为某种渺远莫测而无切身关联的存在。中华文明延续数千年而不断绝之“超稳定结构”(这是相较于人类一切其他文明均应以自豪者),实深有赖于这种郡县与封建依托伦理本位的共存关系。

自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以来,中国传统社会的这种内在逻辑因资本主义列强之侵凌而难以为继。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对于社会资源的攫取利用与整体动员能力相对前现代国家有了极重大的质变提升,一种如臂使指般直接有效的国家—个体支配关系被迅速确立。

相较于发生根本质变的率先完成现代转型的西方列强,中国在前现代时期一直很突出的国家组织动员能力急转而成为巨大的劣势。这种劣势的核心在于缺乏科学技术与团体组织,而后者的缺乏更是要中之要。前现代中国相对于同时期的欧洲,阶级分野、阶层固化本不算严重,整体社会之阶级特征也不甚分明(尽管不乏诸多线索与痕迹);但正因阶级差别之模糊,造成与之相应的集体意识与组织生活的长期缺失。

近代以来,在面对具有优势武器和现代国家组织动员机制的帝国主义列强之际,传统中国社会的无组织状态遂成“一盘散沙”之局面,原本极优越之处反成为阻碍中国实现彻底之现代转型的极严重之问题。不但中国之独立、主权、领土完整与社会制度受到严重的侵蚀威胁,传统中国面对外来文明之信心与从容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动摇,甚至中国文明自身存在之基本正当性也遭遇质疑。建立在自我文明优越性基础上的对待外来民族武力征服的传统政治经验,在面对现代性及世界资本主义逻辑时变得无所适从。这是中国文明自周秦确立成熟以来从未遭际过的全面文明挑战,诚所谓“数千年未有之变局”。传统中国建立在文明认同基础上的国家—社会形态在此种变局下,呈现出全方位的危机。

近代中国所遭际的这种全局性危机,是一切非西方民族被西方列强摄纳到其主导的资本主义—殖民主义体系内之世界历史的缩影,也是作为整体性的东方文明在领先西方长达千余年后被近代以来西方文明的新兴形态所超越和侵迫的共同命运之一部分。如何彻底终结这样的乱局、实现中国的独立统一是中国近代史所提出的最重要也是最迫切的命题——这不但指向传统中国的现代转型,更意味着中国文明在现代性境遇下的重建。

实现传统中国向现代中国的转化之任务,至为不易。这一转化必须是全面根本的,要求与之相适应的全面社会改造,而不可能只着眼于某一局部。这一转化是在外力裹挟逼迫下发生并伴随着危机不断深化的,故而必然体现为极巨大的历史断裂,无视这种断裂而认为传统自身可自然地过渡到现代之设想,只能流于虚诞。这一转化发生于被外敌侵凌民族处于生死危亡之际,必须号召动员组织最广泛民众参与方可成就,而这绝非移植西方的理念与模式可达成的,必然要借助植根于中国传统与现实的自有资源。而欲达到万众一心之局面,必须有强大统一的领导核心以作担当。因此,挽救中国近代以来全面危局的根本,即在建立具有高度组织性、代表性和行动力的新团体,它不仅能够完成对于一切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更要提供一种传统中国所匮乏的集体生活。唯有毛泽东思想指引下的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革命建国的过程中,现实地承担起了这样的历史使命。

这一过程充满了历史之辩证逻辑:传统中国相对较弱的阶级社会特征所造成的组织生活匮乏与国家认同缺失,通过共产党所领导的带有强烈敌友意识的阶级斗争实践,实现了根本性的扭转。在中国这样一个农业生产方式居于绝对优势的东方国度,党员之主要构成也不以工人阶级为主的中国共产党,却体现出异乎寻常坚定强大的工人阶级—无产阶级先锋队的特质,并最终获得胜利。

中国共产党得以实现这种阶级意识由自在向自为之跨越的根本,在于通过毛泽东思想的指引,确立了党的主体性。主体性意味着,不只是将世界视作由一切既有事实构成的固定对象,更当作是可以通过革命实践改造并且自身不断孕育着新鲜的革命性要素的变化主体。作为革命主体的中国共产党本身,其阶级属性也并非机械地由其党员构成之阶级成分决定,而在于通过思想政治建设于革命实践中塑造与成就的阶级意识。正因如此,中国共产党始终将思想政治建设视作党的建设之首要问题,无产阶级—工人阶级的阶级意识、觉悟、理想及主观能动性通过制度性的思想政治建设被不断地强化与突出,从而实现了对于非无产阶级出身党员的思想改造,使之达到无产阶级革命政党成员的要求,将其个体意识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之下,锻造出坚定的集体意识和党性品质。

这种思想建设的本质,即通过外在的思想政治教育促成个体内在思想意识乃至习气风格之深刻转化,通过思想改造形成新的自我本质,并在此基础上建构新的共同体之“类本质”。这使得中国共产党一方面极完整忠实地保持了列宁主义式政党的优秀品质,又实现了对产生于特定历史条件下的苏俄列宁主义式政党的超越:它既是具有高度组织纪律性和整合能力的无产阶级—工人阶级先锋队,又是对各个社会阶层保持开放、对其优秀分子具有巨大的道义感召力与归属成就感的中华民族先锋队。

中国共产党的双重先锋队身份及其思想建设在其党建过程中的优先地位,使其拥有相较于其他各种政党所极罕见的对于学习的持久热情和兴趣。通过向人民学习与向经典学习的有效实践,作为学习主体的党得以始终保持对现实问题的高度敏感和自我完善的勃勃生机。中国共产党的这种学习风格、实践与机制,既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质的体现,更是中国政教文明传统的延续与发扬,是以传统儒家士大夫为代表的中华文明先进性团队在现代境遇中的自我改造与新生。在此基础上的党建,既是作为中国革命与建设的领导核心的政治主体建设,也是作为中华道统之承继者的文明主体建设;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的革命建国实践,既是中华政治共同体的重构,同时也是中华文明的重建。引领指导中国共产党的这一伟大实践并赋予其鲜活灵魂的毛泽东思想,既是中国共产党人集体智慧的结晶,也是中国传统折中损益、与时偕行之真精神极高明而道中庸的时代化现。

新中国的成立,突破了主要建立在欧洲经验基础上的民族国家构建模式,即不是由某一具体的种族学意义上的民族,而是由中国境内的56个民族和合凝聚而成的中华民族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体民族。维系中华民族之自我认同的,一方面是56个民族互相依存、交流、学习、融合的长达数千年的悠久历史及其记忆与经验,另一方面则是56个民族在通过中国革命摆脱内外压迫获得独立自主地位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对于中国共产党及社会主义道路的深刻认同。这两个维度的交织融汇,本质上是以儒释道为主干的中国传统文明与以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暨毛泽东思想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文明在文明论意义上的创造性综合,它们共同塑造了作为56个民族统一体之中华民族的集体自我意识。

因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既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卓绝奋斗的结果,也从根本上确认和保障了中华民族的生存与发展;既是古老历史的延续展开,又是全新历史的开端与起点;既是现代民族国家的创建,同时又是对民族国家的超越。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创建意味着对自鸦片战争以来其他强势民族国家加之于中国的各种奴役性、屈辱性关系与意识的决裂,对自我长达数千年的前现代道统和政统的扬弃。与此同时,新中国的建立又是对历史的接续,它赋予了中国这个有着五千年历史的“旧邦”以“新命”,让中华文明在现代性境遇中重新获得现实性。它让中国既成为具有极强大的动员组织协调能力的现代民族国家,又仍是保留着天下关怀与视野的“华夏”,从而现实地超越了将历史僵硬地理解为延续或断裂的“常见”与“断见”,循着不常不断、折中损益的独特轨迹前行。

在此意义上,当代中国始终是民族国家、政党国家和文明国家的有机整体。民族,不是欧洲意义上人口占据绝对多数之特定族群,而是融通政治认同与文明认同、合56个具体民族为一体之中华民族。政党,不是代表特定利益集团参与利益交换的“理性”博弈者,而是以整体国家—民族利益为旨归、不带有任何自利动机的革命与执政之先锋队。文明,不是对具体因缘下生成之典章制度、风物礼俗的抱残守缺,也不是供人以博物—考古之心态加以鉴赏评玩、发思古之幽情的固化对象,而是传统在与外来者的交流、冲突、融汇、转化中不断扬弃和超越自我而生生不息的涌流。中华文明、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这三者均深刻地内在于当代中国的历史—现实之核心,呈现“三位一体”的形态。中国共产党在这一系统中,不但对应于核心政党的角色,同时也是文明传承的核心代表和维系中华民族之为统一体的核心纽带。这是任何其他现代国家的政党、政党领导的国家所不具备的特性。 X4/EmxEFbpw5EuiB/ZtUslg3dTg6whcIYvRC2rtNeNQMWvXKba+YfMlNbYGHj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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