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沃夏克:
b小调大提琴协奏曲,
Op.104
Dvořák: Cello Concerto in B minor, Op. 104
人生变化与外界情境,
使得这首曲子具备了某种挽歌的性质。
而挽歌的悲哀与深情,
不正就是大提琴的低厚音色最适合传递表达的吗?
一八九五年间,一天,勃拉姆斯翻读新收到的乐谱,本来闲散的坐姿随着读谱进度逐渐改变,愈变愈认真,愈变愈僵硬。读完之后,他以既兴奋又沮丧到近乎愤怒的口气对着家人说:“为什么我从来不晓得有人能够这样写大提琴协奏曲?如果知道,我早就写出漂亮精彩的大提琴协奏曲了!”
勃拉姆斯读的,就是德沃夏克刚完成的 b 小调大提琴协奏曲。勃拉姆斯当然懂大提琴,他对大提琴也有很深厚的感应与感情,可是他的确没有创作过大提琴协奏曲。勃拉姆斯另外有一首经典的双提琴协奏曲,以小提琴和大提琴为主奏乐器跟乐团协奏。
勃拉姆斯为什么没写大提琴协奏曲?他又为什么甚至承认读到德沃夏克乐谱前,自己竟然不懂如何写大提琴协奏曲?其中一个理由正在于勃拉姆斯对大提琴够熟悉、够敏锐,他清楚大提琴低音音色的特质,适合低吟传递灵魂讯息,却无法放声高歌。如果跟乐团合作,乐团音域较高的声部,很容易就掩盖了大提琴的暧暧内含光,破坏了应有的平衡效果。他的双提琴协奏曲就是用小提琴的音域及高亢歌唱性与大提琴互补,这样才能与整个乐团共同呼吸、共同对话。
艺术创作的领域中,充满吊诡。那么了解大提琴的勃拉姆斯写不出大提琴协奏曲,长期以来不喜欢大提琴,对大提琴抱持负面偏见的德沃夏克却写出了最棒的大提琴协奏,让勃拉姆斯都不得不赞叹。然而,勃拉姆斯的赞叹中多少也有“为什么会是这个人”的不满与不平吧!
德沃夏克常常抱怨大提琴的音色。大提琴不只没有高音,而且中音部老是带着好像得了重感冒般的鼻音。就连一般人最欣赏的大提琴浑厚低音,德沃夏克也没有什么好印象,他形容:“低音老是在喃喃自语,一个乐句都讲不清楚。”
因为历史上的另一桩吊诡,让原来不喜欢大提琴的德沃夏克,竟然替大提琴写了一首大曲。一八九四年年初,德沃夏克去听了一场纽约爱乐的音乐会,端出的曲目是今天已经几乎完全被遗忘的作曲家赫伯特( Victor Herbert )新写的《第二号大提琴协奏曲》。德沃夏克被赫伯特的神奇配器给迷住了,尤其是慢板乐章,赫伯特竟然大胆用了三支长号跟大提琴对唱!在赫伯特作品的刺激下,德沃夏克回家立刻开始试着谱写他自己的大提琴协奏曲慢板乐章。
或许就是在这样快速冲动情绪下起笔,加上没有特别认真在意的关系吧,最早写的慢板乐章,德沃夏克直接从自己早年写的一首小曲中,将曲调挪来当做主题,就这样让大提琴与乐团共同吟唱。这首被德沃夏克从脑中直接搬出来的歌曲,叫做《别烦我》,是德沃夏克早年还在捷克的作品。这首曲子同时也是他年轻时着迷的女孩约瑟芬娜最爱唱的。想想,一个你爱的女孩,口中唱出你写的曲子,然而那曲子传递出的讯息,却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别烦我”,你心中会翻搅多少复杂矛盾的情绪!
如果你对这个女孩的爱恋,注定不会有结果——因为你娶了她的姐姐,女孩是你的小姨子,那么这份记忆与感情,会复杂百倍千倍吧!
用上这段曲调,必然使得这首大提琴协奏曲带上了德沃夏克个人浓厚的感情。而且此时他正要结束在美国的音乐院院长三年工作,他对美国新世界初步的激动反应已经写在包括《新世界交响曲》在内的多首作品中。激动兴奋退潮,他难免开始有了对捷克与布拉格的怀旧情绪。
一八九五年春天,德沃夏克回到布拉格,行囊中就带了这首大提琴协奏曲未完成的手稿。就在此时却传来了约瑟芬娜的死讯,德沃夏克大为震惊,心中更是难过不舍。在哀伤情绪中,德沃夏克写完了这首作品,刻意加长第三乐章的终曲乐段,让“别烦我!”的旋律再度回荡,召唤约瑟芬娜,也召唤德沃夏克自己的过往深情。
人生变化与外界情境,使得这首曲子具备了某种挽歌的性质。而挽歌的悲哀与深情,不正是大提琴的低厚音色最适合传递表达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