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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讲《雷锋式的战士》

◇叶圣陶

原作

雷锋式的战士

( ) 七月一日这一天,我奉上级的指示,送到农村参加工作的同志到指定的生产队去。汽车开到万寿山西北约二十余里的地方,突然发现汽车水箱大漏水。司机下来一检查,才知道水箱上的皮垫坏了。怎么办?这里上不着村下不着店。正在这紧要关头,一辆摩托车从西边飞驰而来。从很远的地方就可以看到,摩托车驾驶员的帽子上,八一帽徽闪烁光芒,银辉耀眼。来到近处再一看,他穿着一身崭新的绿军装,是一个英俊的解放军战士。

( ) 这位解放军战士一面给我们打招呼,一面下了车。“同志,你们的车子坏了吗?”我们向这位解放军同志说明了情况。他原来是甲 211 信箱汽车修理工张开元同志。今天替通讯员到解放军某部送急件。张开元同志说:“你们别着急,我给你们想办法。”说罢,飞身跨上摩托车飞驰而去。一瞬间就无影无踪了。

( ) 大约二十分钟后,张开元同志给找来一块胶皮垫。他和汽车司机左量右算,结果只够三分之二。张开元同志一看这情景,抱歉地说:“我到他们连之后,找了半天,才找到这么一小块,真不凑巧,还是回我们的驻地去吧。请你们再等一会儿。”他又跨上车飞驰而去。

( ) 没等多久,张开元同志就回来了。这次他带来了钳子、搬子、剪子、小工具箱,样样都有。另外,还带来一个大水壶,我很纳闷。他搬来工具就忙碌起来。这时,好像天气也和大家作对,悬在天空的太阳,就好像是浇上汽油的大火球,烤得人们喘不过气来,汗流不止。张开元同志头上的汗水就像雨点一样,掉在地上、胳臂上、衣服上,衣服很快被汗水浸透了。但他不顾这一切,只用了二十分钟就把汽车水箱给修好了。张开元同志提起水壶直奔河沟,大家这才明白水壶的用意。

( ) 这时,司机高兴地说:“汽车又活了!”我们紧紧地握着这位解放军同志的手,感动地说:“谢谢你为我们想得这样周到,连装水用的壶都带来了,要不我们就得用手捧了。”张开元同志说:“要谢,你谢党和毛主席,这都是他老人家对我们的教导。”

( ) 我在第二天特意带上一封感谢张开元同志的信给他送功。到达该部受到刘指导员的热情接待。刘指导员向我介绍了张开元同志的情况,他说,张开元同志是为人民做过一百零八次好事的模范战士,因此,全连都管他叫“活雷锋”。

讲评

( ) 段:

“这一天”可要可不要,就不要。可以另外说一句话来比比。譬如说“七月一日这一天是党的诞生纪念日”,这句话里的“这一天”也可要可不要,但是两种说法有区别,说“这一天”,见得郑重些。本篇的“七月一日”只是表明干这件事的时间,无须乎郑重。

“奉”改为“受”。“指示”改为“指派”。原文的说法宜用于文件,口头没有说“奉”谁的什么的,“指示”也不切实际。

这儿有两个“到”字,只要念一下,就觉得拗口,总得想办法去掉一个。去掉哪一个呢?从意思方面想,“送同志到生产队去”,后一个“到”字不能去。只能去前一个。再看“到农村参加工作的同志”,不是也可以说成“参加农村工作的同志”吗?这样一改动,前一个“到”字就去掉了。

顺便说说拗口的问题。照原文,“送”是一个单音词,“到”是一个单音词,“农村”是“到”的宾语,可是骤然读下去,很容易误认“送到”是一个词。待辨明白“送”和“到”各是一个单音词,该读成“送——到农村”的时候,就觉得拗口了。另外举两个例子。譬如说“在对这件事情的看法上,我跟你有分歧”,“在”是一个单音词,“对”是一个单音词,“这件事情”是“对”的宾语。又如说“从定计划到实现计划……”“从”是一个单音词,“定”是一个单音词,“计划”是“定”的宾语。这两句话念起来也拗口。可见凡是这样形式的话,念起来都拗口。要它不拗口,得避免两个单音词叠在一起。本篇改成“送参加农村工作……”“到”字就去掉了。举例的前一句不用“在……上”的说法,只说“对这件事情的看法……”就只有一个单音词“对”了。举例的后一句改为“从制定计划到实现计划……”“从”之下就是双音词“制定”了。请念一念,是不是觉得都顺口了?

咱们写东西,不能只顾眼睛看,要注意念起来顺口,听起来顺耳。拗口的话是不便于念,不便于听的。咱们在这一点上要很敏感,随时留意,不要写拗口的话。

“约”改为“大约”。“余”改为“多”。

“怎么办呢”总得跟“不着村,不着店”连在一块儿说。照原文,“怎么办呢”跟“不着村,不着店”分开,后一句就见得不完整,收煞不住。改动的办法有两个。一个是把“怎么办呢”调到后边,改成“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怎么办呢?”又一个是改成“怎么办呢,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两个办法都改成连在一块儿说了。还可以比较一下,在这篇里,哪个改法好。后一个改法惊叹语气比较强,用在人物的对话里很能传神。这里只是一般的叙述,不适用那么强的惊叹语气,所以我采取前一个改法。

原文用“上不着村,下不着店”,咱们习惯说“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说“前”“后”是对的,因为设想中的“村”和“店”是在一个平面上,无所谓“上”“下”。写稿者用“上”“下”,或许是他有意换个新花样,或许是他曾经看见有人用“上”“下”。只要想一想究竟“上”“下”对还是“前”“后”对,他就不会用错了。

原文“不着村”之下漏掉一个逗号。

“紧要关头”用在这里不合适。譬如说“修建大坝,合龙是紧要关头”,那是对的。拿来一比较,就知道这里用“紧要关头”不合适了。“紧要关头”是事情的最重要的阶段,而这里只是一时没有办法,并不是什么最重要的阶段。现在改为“大家正在着急的时候”,表明摩托车开来的时间。上文说“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怎么办呢?”就是说全车的人正在着急。用“大家正在着急的时候”接上,连得紧密,而且跟下文张开元说的“你们别着急”照应。

原文用两句话,叙明来人的服装,知道他是解放军战士。

原文分两层说,先说远看,看清楚来人帽子上有“八一”帽徽,后说近看,看清楚来人穿一身崭新的绿军装。咱们不妨想一想,这样分两层说,是不是符合实际情形。军装形象大,帽徽形象小,那一天天气又晴朗,帽徽都看清楚了,军装应该同时看清楚。写稿者分远看近看两层说,是写稿时候的空想,并不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形。写东西要符合实际情形,所以这儿要改动。帽徽和军装虽然同时看清楚,说的时候总得有个先后。现在把军装说在前头,把帽徽说在后头,用意是使“八一”帽徽跟“解放军战士”连得紧密。

原文还有一点不符合实际。“八一”帽徽明明是金色的,他却说“银辉耀眼”。这也得改。

现在把原文的两句话改为如下的一句话:“老远就可以看清楚,驾驶摩托车的穿着一身崭新的草绿色军装,‘八一’帽徽金光闪烁,是一个英俊的解放军战士。”

原文“从很远的地方”为什么改成“老远”呢?这里只需表明写稿者跟来人距离还远,用现成的“老远”就够了,说“从很远的地方”是不自然不顺当的说法。原文“看到”为什么改成“看清楚”呢?看出军装是崭新的,看出金光闪烁的帽徽上的“八一”二字,那不仅是“看到”而是“看清楚”了。“驾驶员”是跟“司机”“通讯员”同类的名称,这时候不能断定来人担任驾驶员的职务,所以改为“驾驶摩托车的”。“绿军装”改为“草绿色军装”,比较确切。“帽子上”不用说,帽徽当然在帽子上。

( ) 段:

第一句里的“给”该是“跟”字。

“车子”去“子”字。

去掉“吗”字,还是问话,而意味不同。有“吗”字,问得着实。不用“吗”字,虽是问话,实际上已经明白了,可又不是敷衍。

前面已经点明一个人的姓名或者身份,再说到这个人的时候,只要能叫人家明白,不致引起误会,一般不重复说这个人的姓名或者身份而说“他”。这里“跟我们打招呼”并且问话的,是“这位解放军战士”,“我们”当然只有向“他”“说明情况”,所以尽可以用“他”,不必说“这位解放军同志”。

写东西称一个人,用他的姓名或者身份还是用代词“他”,最好有个体例,不要随便。一般的办法是,每一段第一次说到这个人的时候,用他的姓名或者身份,以下再提到这个人的时候,只要能叫人家明白,不致引起误会,就一律用代词“他”。

说了“我们向他说明了情况”,接着说“他原来是……”,前后两句连不起来。怎么知道他是谁呢?一定要他自己说了才会知道。现在补上“听他自我介绍”,下面转述他自我介绍的内容就连得上了。

“原来”可以不要。说“原来”,有早已慕名,喜得见面的意味。这里并不是那样情形,所以不必说“原来”。

“甲 211 信箱”用得很不妥当。部队或是机关为了不对外公开,用一个信箱号码跟外间通信,这是常事。但是说一个人属于某部队或是某机关,决没有说这个人是多少号信箱的什么人的。再说,张开元自我介绍的时候,决不会说“我是甲 211 信箱的汽车修理工”,一定是问他通讯地址他才说出来的。因此,“甲 211 信箱”非改为“某部队的”不可。

这里是转述张开元自我介绍的内容,应该顺着张开元的口气。他决不会自称“张开元同志”,所以在“修理工”之下加个逗号,把“张开元同志”改为“叫张开元”。

“替”改为“代替”,念起来顺口些。

上文已经改用“某部队”,这儿“解放军某部”改为“另一部队”。“部队”之下加“去”字。

“张开元同志说”改为“他对我们说”。照刚才所说,这里用代词“他”能叫人家明白,就该用“他”。上一句是转述他的自我介绍,这一句不是他的自我介绍了,所以加“对我们”。“说罢”下停顿也可以,可是不如不停顿而说“就”见得紧凑。

从前有“飞身上马”的说法,上摩托车当然也可以说“飞身”。但是下文有“飞驰而去”,为了避免重复用“飞”字,“飞身”改为“纵身”。再看第三段末一句,那里用“纵身”可以传出他赶紧上车的情形,所以让给那里用。“摩托车”下加逗号。

明明看摩托车开走,到完全看不见的时候,说“无影”当然对,说“无踪”却不贴切,车去的那条路就是“踪”。其实这一句可以不说了,有了“飞驰而去”,尽够表达车去得飞快了。

( ) 段:

“大约二十分钟后”,平常说话不这么说。改为“大约过了二十分钟”,“后”字去掉。

说“给找来一块胶皮垫”,话过于简略。“找来”要在听他说明之后才知道,这时候只见他拿来一块胶皮垫。因此,改为“张开元同志回来了,给我们带来一块胶皮垫”。

第二句前一部分改为“他跟汽车司机一块儿左量右算”。两个人共同做一件事,一般是这样说。譬如说“我跟他一块儿劳动”,“我跟你一块儿去找张三”。如果“和”“跟”分工,这儿决非“和”字。

上文说“左量右算”,意思是这样量那样量,这样算那样算,不只量一回算一回。量来量去,算来算去,只够三分之二,径说“只够三分之二”最干脆,用不着说“结果”。“只够三分之二”是个判断,不是量和算的“结果”。

第三句的“张开元同志”改为“他”,“一看这情景”删去。说“情景”,所遇的困难总要复杂些,而这里很简单,不过是胶皮垫小,不够用罢了,不适用“情景”这个词。

“之后”改为“里”字。“到他们连之后”表明“找”的时间,不用“之后”,意思一样,只因一个“连”字站不住,所以加个“里”字。有许多“后”或“之后”往往是多余的。譬如说“大约过了二十分钟后,张开元同志回来了”,“我读完某一篇文章之后,仔细想一想这篇文章的中心意思,写了一则笔记”,把“后”“之后”去掉,意思绝无损伤。当然,“后”和“之后”保留在那里也不算错,可是那是可要可不要的,就得去掉。

“一小块”之下改用句号。

记人家的话不能改动原意,但是可以选择,写对话本来不应全部照录的。“真不凑巧”跟下面的话连不上,可以不要。

回到驻地去做什么,总得点明。“去”之下加个“取”字。取什么呢?当然是取一切需用的东西。说起取东西,顺便说说写稿者写下一段的疏忽。这儿说胶皮垫小,不够用,张开元是为此而去的,下一段却只说带来工具和水壶,没有交代胶皮垫。是用了这些工具修理就不需要胶皮垫呢,还是张开元带来了胶皮垫而写稿者漏说了呢,咱们无法断定。无法断定就不能凭主观想法改,只能提出来说一说而已。

记完张开元的话,就说“他又跨上车……”,连得不紧密。

改为“话一说完,他又纵身跨上摩托车,飞驰而去”。上一段的“纵身”移用在这儿,写他去得急迫。

( ) 段:

第二句的“这次”可要可不要,就不要。

“钳子、扳子、剪子”之类该是放在工具箱里的,原文的说法不切合实际。改为“他带来一只小工具箱,打开箱子,里边钳子、扳子、剪子,样样都有”。打开箱子,里边有些什么,是写稿者记他所见到的。“扳”字写成“搬”是错字。

“另外”之下逗号删去,念的时候这里并不停顿。“一个”改为“一把”。量词最好分别用,不要什么都用“个”。“水壶”之下逗号改为句号。

说“我很纳闷”,嫌其重,改为“我心里纳闷”。光是这么说,意思还不够明白,人家可能不知道为什么纳闷。看下文,知道写稿者为什么纳闷,就补上“不知道这把大水壶什么用处”。“纳闷”之下改用逗号。

看见张开元带来一把水壶,那用意是很容易看出的,按情理不会“纳闷”。可是写稿者说了“纳闷”,本段末了又说才知道他带来水壶的用意,似乎当时确曾“纳闷”的。为记实起见,咱们不便把这个情节去掉。不过应该说明,假如这个情节并非当时的实情,而是写稿的时候想出来的,那就大可不必。记实的文章不宜有虚构的成分。

上文已经说带来工具,不用再说“搬来工具”了。第四句全句改为“他拿起工具就动手修理”。“忙碌起来”是虚说,“动手修理”是实说,实说比虚说醒豁。

纸上写“这时”,眼看能明白。口头念“这时”,听的人可能不明白。“这时”改为“这时候”。

说天气热,而说天气好像跟人作对,有点儿过甚其词,而且下文具体地说出怎么热了,更见得多余。“好像天气也和大家作对”删去。

太阳老是“悬在天空的”,不必说。写稿者要说太阳直射,特别热,没想到切当的说法,随便说了个“悬在天空的太阳”。改为“当顶的太阳好像是个浇上汽油的大火球”。太阳当顶,这就表明了阳光直射。

“汗流不止”是文言,一念就觉得不调和。改为“身上直冒汗”。

“汗水”改为“汗珠”,跟下文的“雨点”相应。“就”字去掉。上一句“太阳”下的“就”字也去掉了。一连串句子里出现好些“就”字,念起来就觉得累赘。这两个“就”字又都是可要可不要的,所以去掉。

“掉在地上,胳臂上……”改为“掉在地上,掉在胳臂上”,重复用“掉在”,表现汗珠陆续往下掉。“衣服上”可以不说了。衣服湿透,不仅由于头上掉下汗珠,还有身上冒出来的汗呢。

下一句可以转接,也可以不转接,比较起来,不转接为好,去掉“但”字。因为这儿是写稿者就眼中所见的来叙述,上一句说张开元浑身是汗,这一句说他“不顾”,尽不妨顺着说。

前面只说张开元浑身是汗,“这一切”说得不对。一定要前面说了好些事项,才能说“这一切”。改为“淌汗”,就对准了上文了。

“不顾淌汗”只说了消极的一面,还得说积极的一面,意思才完足。只要就当时的情形想,很容易说出“只顾操作”四个字来。

“只用了”改为“才”字,表示写稿者觉得张开元操作的时间不多。

“张开元同志”改为“他”字。“他”之下加“随即”二字,表示动作的紧凑。

“提起水壶直奔河沟”做什么呢?补上“打回水来灌水箱”,就明白了。“水箱”下用句号。

别人看见水壶的时候有没有“纳闷”,“我”是无法知道的。“我”只能就自己说。还有,“明白水壶的用意”,没有把想说的意思说明白。改为“我这才明白他带来水壶的用意”。

( ) 段:

“这时”删去。保留“这时”,那就是司机在张开元灌水箱的时候说这句话,显然与实际情形不合。去掉“这时”,这里是另起一段,意思是水箱灌了水,试一试,汽车又能开动了,这些事略去不说,只说司机见到汽车又能开动了,高兴地说了“汽车又活了!”一句话。但是总不如说清楚的好。咱们不知道司机究竟在什么情况之下说的,不能随便改,只好照原样。

“我们”都跟张开元握手,“我们”一齐说同样的话,不合情理。猜想起来,或许是写稿者跟张开元握手并且说话,因为他是这一伙的负责人。究竟如何不得而知,只能提出来说一说,这是个不合情理的说法。

“感动”改为“感激”。“感激”比“感动”确切。

“装水用的壶”不如说“水壶”干脆。

上文用“我们”,张开元答话就得说“你们”。即使实际上是一个人跟张开元说话,张开元答话也可以说“你们”。

上文说“你们谢党和毛主席”,“他老人家”光指毛主席,显然跟上文不相应。“他老人家”只能改为“党和毛主席”。前后相承的话最要留意,切不可承接了一头,忘了另一头。

( ) 段:

“特意”可以不说。带了信,跑到部队去,事情本身就表示“特意”了。“送功”的说法很怪,不知道部队里有没有这个说法。我曾经见过有用“请功”的,意思是提请给某人记功.用在这里正合适。全句改为“第二天,我带了一封感谢信去给张开元同志请功”。语序调动一下,念起来比较顺当些。

前面第二段已经改为“他是某部队的汽车修理工”,这里“该部”就可以说“某部队”,“部队”下加个逗号。“该部”是公文里的用语,用在一般文章里不合适。

第三句的“刘指导员”改为“他”。

“向”改为“给”。

说“情况”不如说“事迹”。

上文用了“他”,当然用不着再说“他”了。“他说”改为“最后说”,表明介绍事迹终了,总说一句。

“次”改为“桩”。

“因此”用不着。

“全连”之下加“同志”二字。

改作

雷锋式的战士

七月一日,我受上级的指派,送参加农村工作的同志到指定的生产队去。汽车开到万寿山西北二十多里的地方,突然发现汽车水箱大漏水。司机下来一检查,才知道水箱上的皮垫坏了。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怎么办呢?大家正在着急的时候,一辆摩托车从西边飞驰而来。老远就可以看清楚,驾驶摩托车的穿着一身崭新的草绿色军装,“八一”帽徽金光闪烁,是一个英俊的解放军战士。

这位解放军战士一面跟我们打招呼,一面下了车。“同志,你们的车坏了?”我们向他说明了情况。听他自我介绍,他是某部队的汽车修理工,叫张开元,今天代替通讯员到另一部队去送急件。他对我们说:“你们别着急,我给你们想办法。”说罢就跨上摩托车,飞驰而去。

大约过了二十分钟,张开元同志回来了,给我们带来一块胶皮垫。他跟汽车司机一块儿左量右算,只够三分之二。他抱歉地说:“我到他们连里找了半天,才找到这么一小块。还是回我们的驻地去取吧。请你们再等一会儿。”话一说完,他又纵身跨上摩托车,飞驰而去。

没等多久,张开元同志就回来了。他带来一只小工具箱,打开箱子,里边钳子、扳子、剪子,样样都有。另外还带来一把大水壶。我心里纳闷,不知道这把大水壶什么用处。他拿起工具就动手修理。这时候,当顶的太阳好像是个浇上汽油的大火球,烤得人们喘不过气来,身上直冒汗。张开元同志头上的汗珠像雨点一样,掉在地上,掉在胳臂上,衣服很快被汗水浸透了。他不顾淌汗,只顾操作,才二十分钟就把汽车水箱给修好了。他随即提起水壶直奔河沟,打回水来灌水箱。我这才明白他带来水壶的用意。

司机高兴地说:“汽车又活了!”我们紧紧地握着这位解放军同志的手,感激地说:“谢谢你为我们想得这样周到,连水壶都带来了,要不我们就得用手捧了。”张开元同志说:“要谢,你们谢党和毛主席,这都是党和毛主席对我们的教导。”

第二天,我带了一封感谢信去给张开元同志请功。到达某部队,受到刘指导员的热情接待。他给我介绍了张开元同志的事迹,最后说,张开元同志是为人民做过一百零八桩好事的模范战士,全连同志都管他叫“活雷锋”。 y7jJAId3ZRT5obOpGZq06Um0tZrloMeWo9gF018lfqjotELTpIvWtdLEnIxO7H5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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