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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人类智能的厚度

笛卡儿的盗梦空间VS霍布斯的机械运动

谈起智能化浪潮,我们就必须回答一个问题:什么是智能?

智能化浪潮,简单而言,是指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将给人类带来的巨大变革。然而人工智能科学是一门极其特殊的学科,其他自然科学虽然经历了一系列的范式转换,但它们的基本原理与逻辑都是有迹可循且比较稳定的;而人工智能早在诞生之时,便容纳了心理学、生理学、计算机科学乃至哲学领域的诸多命题,人们对人工智能能否实现以及实现路径一直争执不休,而研究人工智能的科学家往往是对多个学科融会贯通的通才。造成人工智能如此复杂且充满争议的主要原因在于,人们对人工智能所要模仿的对象——人类智能,陷入“说不清道不明”的窘境。

关于人类智能的探讨,涉及哲学领域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我是谁?意识是如何产生的?只有人类拥有智慧吗?动物可以思考吗?而这些问题我们似乎永远无法回答——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精神是无法通过观感把握的,它也没有一个量化判断的标志。而人工智能恰恰力图实现那些不可名状的精神世界。说到底,我们又怎么确信精神世界是存在的呢?也有可能我们现在的所思所想,只是脑中电子脉冲来回游荡的结果。

“智能”这个东西到底存不存在呢?我们的身体与心灵的关系是怎样的呢?这样的问题,恐怕每个人自懂事的那一天起,便会不断地追问自己。但由于这些问题是超越经验而难以把握的,得不出任何可以确证的答案,实在令人头痛,于是更多的人选择放弃,不再去花精力冥想了。

然而这不包括哲学家,哲学家思考的恰恰是人们搁置不论的最本质的问题。笛卡儿的一句“我思故我在”(cogito ergo sum),如同一道闪电映亮了人们原本混沌蒙昧的自我认知——恰恰是因为我在思考,所以我才能存在于世,我才能成为人类。人类与其他世间万物相比,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人能思考。这句话,回击了那些将人类庸俗地降格为动物的观点,肯定了人类的价值,从此人类的主体意识开始觉醒,个人主义滥觞于此。

笛卡儿认识到意识的存在,并非因为他是超脱于世的先知。事实上,他的思考和我们一样,也来自那样一连串关于自我意识的疑问。确切地说,是来源于他某天晚上做的一连串奇怪的梦。

笛卡儿年轻时曾参军,投入巴伐利亚的马克西米利安公爵麾下,去攻打波汉姆王军。笛卡儿一直有清晨冥思的习惯。1619年11月10日深夜,身在德国的他又一次陷入冥思苦想,不知不觉进入梦乡。

他连续做了3个梦:第一个梦是一群幽灵纠缠在笛卡儿身边,十分恐怖,笛卡儿惊醒过来,向上帝祈祷饶恕他的罪恶,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才又睡着了;接着他又做了第二个梦,在梦中他听见一种尖锐刺耳的声音,当再次醒来后,他认为这是上帝将向自己开显真理的信号;不久,他又睡着了,在第三个梦中他见到了两本书:一本字典和一本诗集。令人奇异的是,他梦中解梦,认为这是哲学与智慧统一的征兆。

这宛如进入“盗梦空间”一般的经历,令笛卡儿既兴奋又困惑。一方面,他认为这是一种“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的天启;另一方面,他也产生了如同“庄周梦蝶”般的怀疑,他意识到,自己梦中的一切虽然显得那么真实,但终归是虚幻的梦境。

那么,我自身以及我所生活的世界,是不是也存在于别人的梦境呢?由此,笛卡儿开始怀疑一切可经验的事物,认为它们有可能是虚幻而扭曲的。他甚至认为,自己的意识有可能会受到魔鬼的教唆,从而产生错误的想法。总而言之,一切都是不可靠的,是值得怀疑的,我们不该信任自己的感官。

虽然可经验的事物是值得怀疑的,甚至意识的内容是值得怀疑的,但是笛卡儿仍认为有一样东西是不可置疑的,那就是“怀疑”本身。在笛卡儿看来,怀疑也是一种思想,而能够怀疑就必须有一个主体“我”的存在。由此,他推导出“我思故我在”这一命题。

笛卡儿通过普遍怀疑建立了“我思”的真实性和存在性之后,便构建起了一个独立于物质世界的精神世界,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是两个相互独立、互不相干的实体。但对我们人类而言,我们是精神与肉体紧密结合的联合体,而大脑中的松果腺就是肉体与精神的转换器,笛卡儿亦曾将心身关系比作舵手坐在船上。从这一点来说,笛卡儿一方面通过“我思故我在”肯定了思想存在则人类存在;另一方面,这一命题伴随的身心二元论(dualism)割裂了肉体与精神的联系,加剧了人类对心智问题的忧虑感与焦灼感。

自提出“我思故我在”的那一天起,笛卡儿就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质疑与批评。而这个论断中最尖锐的矛盾,可能还在于“庄惠辩鱼”——你怎么知道石头不会思考?如果石头会思考,那它是不是也能被称为“人”?

身心二元论似乎给人以这样一种错觉,即只要给我们一堆有血有肉的物质团块(比如说尸体),通过一些手段把“精神”这种东西加入到物质之中,那它就可以活过来。它会活蹦乱跳,进行思考,也就是说,我们可以“造出”一个“人”。但由于精神的实体是不可把握和操作的,所以上述说法只能是理性的假设,永远不可能实现,将肉体与精神结合的工作只能由上帝来完成。

从这个层面来说,笛卡儿的二元论切断了机器智能实现的可能性。笛卡儿在他的名著《方法论》中明确表示,机器不可能拥有“意识”或者说智能。原因在于两点:第一是机器不会灵活使用语言和符号;第二是机器只能执行特定任务而不具备人类这样的适应能力和学习能力。

而就在英吉利海峡的另一边,与笛卡儿同时代的霍布斯偏不信有“精神”这种虚无缥缈的实体。他认为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物质的,精神实体根本就不存在。在他眼中,“人也不过是一架像钟表那样的自动机,心脏是发条,神经是游丝,关节是齿轮。人们的社会生活被人的一切情欲所推动,是正在结束或正在开始的机械运动”。他试图运用牛顿力学等经典物理学原理来解释人类最神秘的心理现象,所有的精神活动,一定是神经以及大脑对外部世界反应而产生的原子运动。

当然,这种唯物主义思想并不陌生,古希腊的原子论者德谟克利特也曾表达过类似的观点,但霍布斯要比先人走得更远——他指出人类的所有意识活动归根结底都是一种形式符号的运算,理智是建立在加减计算基础上的,“理性即是计算”(reason is nothing but reckoning)。

霍布斯的哲学观被人们称作机械唯物主义,他将人类生理活动比喻为“机械钟表”,而将理性视为大脑根据经验进行的加减计算。这和早期人工智能的一些看法不谋而合——对于一般的智能活动而言,纯粹的物理符号系统就能提供必要的和充分的手段。“钟表匠”霍布斯的观点对于理解人类智能、指导早期人工智能的实践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因为作为计算机运算基础的1和0恰恰就是一种符号运算,而且按照这种理论,只要一个物理系统(计算机)能够适当编程,一项智能活动便能表现出来。而如果机器表现得不够智能,仅仅是因为我们没找到正确的编程代码。所以我们的大脑可能就是一台永不停歇的“计算机”,我们的思考与行为都是符号运算的结果。

人类智能只有6张扑克牌的厚度

1949年,哲学家莱尔出版了《心的概念》一书。在书中,莱尔开篇便对笛卡儿的身心二元论进行了批判。他认为笛卡儿犯了一种“范畴错误”——心灵实体概念在笛卡儿那里好似一只被禁锢于肉体中的幽灵,莱尔称为“机器中的幽灵”。他举了三个例子来说明什么是“范畴错误”。其中最著名的一个例子用一个虚构故事表述起来便是——

笛卡儿第一次访问牛津大学,校长霍布斯很高兴地带他参观了许多学院、图书馆、运动场、博物馆和行政办公室。游览一遍之后,霍布斯自豪地问笛卡儿:“怎么样,牛津大学很不错吧?”而笛卡儿十分感激却一脸茫然地回答:“谢谢你带我参观这么多漂亮的房间,可是,牛津大学到底在哪里呢?”

莱尔认为笛卡儿犯了这样一种“范畴错误”:试图用描述物质的、行为的词汇去描述心理现象,但他没有找到那样的词汇,只好认为心灵不存在于物质之中,就如同认为“牛津大学”这个概念,不存在于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教室一样。

而在莱尔眼里,那些描绘人类心灵的词汇,实际上就是对人类素质和行为的描述。究竟有没有智能和精神,我们是不知道的,我们能够知道的只是表现为智能的行为。用他的话来说,我们时常感到迷惑的最大症结就在于——“用对真理的领悟力来规定智力,而不是用智力来规定对真理的领悟力。”对真理的领悟力即意识能力,是不可知的;但智力是一种外部的表现行为,是可以量化为智商的。所以,要判断一个事物是否具有智能,我们只需判断它表现出的行为就可以了。

这种以行为作为判断智能标志的理论,被称作“行为主义”。其在心理学中也有相对应的观点,即我们的大脑是一个“黑盒”,我们永远不知道它是怎样运作的,所谓的心智是不可捉摸的,研究心理现象关注的重心应该是行为,去寻找刺激与反应之间规律性的联系。

而事实上,早期的一些人工智能科学家也将行为主义视为信条,他们为计算机编程,目的仅仅是解决特定问题,而并非让机器去“领悟和理解”。他们认为只要机器输出的数据和行为能回答人们的问题,满足人们的需求就可以了,这便足够称得上智能了。例如,人们利用人工智能来进行问题求解,创造出了能解决复杂数学问题甚至进行医疗诊断的专家系统。而至于机器是否真正在独立思考,行为主义者表示他们不知道也不关心。

而另一位卓越的心灵哲学家塞尔(Sealer),则对“行为主义”的心智观念抱有异议。他认为一个物体要拥有真正的智能,不仅需要表现得智能,更必须能理解对象的意义,认识到符号和对象之间的关系。比如计算机虽然能够进行符号运算,但它绝不能理解符号的意义以及符号之间的关系,所以计算机永远不能实现真正的智能。对此,他提出了著名的“中文房间”思想实验——

人们想象有这样一个房间,它是全封闭的,只有一扇门,门上有一条很细的缝隙,只够纸张出入。此时我们让一个对中文一窍不通的美国人坐在房间内,并给他一套文具和一本规则书,书上记载了中文和英文随意的对照关系,与词语含义无关。然后在房间外面,有一个中国人被要求判断一下房间里的人是否懂汉语(他不知道规则书的存在)。中国人在纸条上写了一句中文并递了进去,要求里面的人翻译。房间内的美国人参照规则书,工工整整地把汉字“画”在纸上递了出去,中国人一看,翻译得完全正确。就这样翻译了好多次,而且这个美国人还“画”得非常快,这个中国人便会觉得“没错,房间里的人懂中文”。

可是了解真相的人都会说,这个中国人被骗了,那个美国人根本不懂中文。如果把这个思想实验套用到人工智能上就是,机器只会照本宣科,它根本没有理解文字的内容,哪怕它表现得很智能、很聪明,但绝对不意味着机器就是智能的。而且由于对象和符号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即使输入再多的指令程序,机器也绝不可能理解事物,更不可能独自思考。

正当哲学家们对心智问题喋喋不休地争论个没完的时候,认知心理学家、神经生理学家以及计算机科学家则在真正地“解剖大脑”。相比于哲学家“鬼画符”一样的理论假设,科学家更倾向于用观察和实验等实证手段来解决这个万年难题。

但科学家也面临着挑战,因为心智看起来是“虚的”,但我们通过对大脑的病理学等医学研究可以确定,人类的认知就是来源于大脑,而大脑是“实的”。或许当我们弄清大脑工作原理的时候,人类心智难题就会迎刃而解。

于是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我们仔细剖解了大脑结构,意识到左右脑有不同分区,注意到脑容量对于智力的影响,最重要的是,我们发现了大脑的神经元细胞并逐渐揭开了其功能机理。然而心智又是“储存”或“发源”于大脑的哪个部位呢?

对此,人们曾经提出过各种假说:海马体、松果腺,甚至脑干。而如今随着医学的发展,人们渐渐将注意力集中在大脑的表层,即大脑新皮质。医生和科学家意识到,可能正是这些皱皱巴巴的大脑表层,将人与动物区分开来——哪怕它只有6张扑克牌的厚度。

掌上电脑PDA的发明者、认知生理学家杰夫·霍金斯坚定地认为,人类的心智是大脑新皮质层生理活动的结果。他认为智能不等于表现出智能的行为,大脑使用了大量记忆资源来创建关于世界的模型,而预测未来的能力才是定义智能的关键。他将大脑新皮质上神经元系统总结为“自——联想”模型,并认为这个系统具备序列模式、自——联想、恒定表征、层级结构四个特征。同时他也借用了法国神经生理学家蒙卡斯尔(Vernon Mountcastle)的研究结果,进一步颠覆性地指出,人类感知的基本单位并非是神经元,而是新皮质上神经元的集合“皮质柱”。杰夫·霍金斯认为,只要我们将人类智能的引擎——“大脑新皮质”钻研透彻,人类才能掌握智能的秘密,从而为制造真正的智能机器铺平道路。 BGCLv+8ogGqpV/NvlS0CR6WZo/Dx64cOjh+rdq0zCVCI1DCMtk9KkzL1QZo/ir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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