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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章曰:“士之不托 ① 诸侯,何也?”孟子曰:“不敢也。诸侯失国而后托于诸侯,礼也。士之托于诸侯,非礼 ② 也。”
——《万章下》
注释: ①托:托身、寄托。②非礼:不符合“礼”的要求。
译文: 万章问孟子:“士人为什么不托身在诸侯那里呢?”孟子回答说:“那是因为不敢这样做。诸侯失去了自己的国家而暂时寄居在别的国家,这是合乎‘礼’的,但是士人托身于诸侯,并以此生活,这是不合乎‘礼’的。”
“礼”是西周时期的一种政治制度,例如象征权力的鼎,周天子拥有九鼎;诸侯拥有七鼎;大夫拥有五鼎;士拥有三鼎。这就是礼的规定,也就是当时的法律,所以才有“礼法”这个词。从天子到士,都各守其位,这就符合了“礼”的要求,如果出现楚庄王向周天子的使臣打听九鼎这样的事情,那么就不符合“礼”了,也就是“非礼”。
如果一个诸侯国遭难或者灭亡,那么诸侯暂时在其他国家避难,这是符合礼法的,也不会遭到非议。如果一个士人的生活到了穷苦潦倒、无以为生的地步,那么可以适当地接受诸侯的周济,周济的东西只要能维持其基本生活就行了,这种行为礼法是允许的。但是如果士人只是为了衣食富贵而寄托于某个诸侯,他的理想、抱负却无从施展,这就不符合礼法了,也就是“非礼”。孟子认为士应当是有道德、有理想、有文化、有责任感的,士人的终极目标是治国平天下。最重要的是诸侯必须为君子提供一个可以施展才华、治国平天下的平台,否则,即使诸侯给你送的东西再多、再好,也不可以接受。
苏武牧羊苏武出使匈奴,却遭到匈奴的无理扣押,面对威逼利诱,他始终没有丧失气节,苏武在漠北牧羊长达十九年才回到汉朝,他也因此而成为了后世景仰的忠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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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这既是个人价值的实现,也是社会的需要。要想获得事业的成功,就必须依靠个人的努力,当然这也离不开一个能够施展才干的空间。不要将成功的希望寄托于别人的怜悯和帮助,因为这样得到的成功,既不会得到世人的尊重,也不会得到内心的满足。
俗话说“无功不受禄”。企业员工如果不能坚守工作岗位,只知道游手好闲、浑浑噩噩,是失职,怎么能对得起企业支付的工资呢?如今,一些企业员工的工作效率极低,有了工作只知道互相推脱,谁都不愿意付出辛勤的劳动,却只想着占企业的便宜。在其位,就应该谋其政,这话不仅适用于官员,对企业的普通员工也同样适用。如果员工不能为企业尽到应尽的责任、作出相应的贡献,那么企业又凭什么养着他们呢?一旦员工出现了上述问题,离被辞退也就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