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传体是一种编写史书的形式,通常正史都会采用这种体例。纪传体史书以人物传记为中心,进行基本的史实叙述。纪传体史书的最大特点是记叙了大量人物传记,并以此为主线,展开历史的演变过程和重要事件。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王天有先生表示,纪传体著作基本包括本纪、世家、列传、书、志、表几个部分。
本纪,是一种专门用来记录帝王人物的传记称谓,最早出现于司马迁的《史记》,其中所有帝王的传记都被称为本纪。但也有例外,一些人由于创建了一番霸业,比如楚霸王项羽,其传记称为《项羽本纪》。由于本纪中记载的各代帝王都是继承的关系,因此本纪都是按照时间顺序编排的,反映了历史的演进和历史人物的命运及所处环境。这样一来,本纪作为纪传体史书中的编年要素,就起到了贯穿全书的作用,因此它在纪传体史书中的地位非常重要。
世家,是专门用来记述诸侯的传记称谓。由于这些诸侯虽然有别于帝王,但同样是世代相传,所以取名为世家。世家一词最早应用于司马迁的《史记》,如《陈涉世家》、《留侯世家》和《晋世家》等。
列传,由司马迁在《史记》中首先使用。在《史记》中,除了帝王和诸侯的传记之外,其他人物的传记统称为列传。但是在司马迁之后,大多数史学家将诸侯的世家称谓取消,一并加入列传的行列。所以,在《史记》之后,列传也成为诸侯传记的称谓。此外,列传还用来记录少数民族及国外的历史,如《明史》中就有《四川土司列传》、《外国·日本列传》等。
书,主要记录各朝代典章制度。古人有训,“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因此历朝历代都非常重视自己的法律建设(用于规范政府和人民的行为,其作用相当于我们今天的宪法)。《史记》将记录各朝政治法律规定和建设的这部分内容的记载统称为“书”,后世的史学著作中称为“志”或“录”。
表,首见于司马迁的《史记》,是作者为了方便读者查阅、记忆和理解,用列表的形式对历史时间和事件进行归纳总结。后世在编修正史著作时,多有选用这种形式的。
纪传体史书的优点是,可以集中叙述某个历史事件和这个历史事件中的主要人物,可以让读者更全面和轻松地了解一个历史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以便于总结历史教训,获得经验和智慧。但缺点是历史事件和人物的叙述过于集中,往往出现同一个历史事件出现在不同人物传记中的情况。比如一个历史事件的参与者少则几人,多则几十人,如果其中每个人物都需要立传,无疑会造成大量的内容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