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群众争相仿效的社会感染一般有两种,一是情绪传染,个体自控能力下降,表现出各类过激行为。二是行为传染,动作从一个人传到另一个人。当参与者具有共同的态度、兴趣和价值观时,社会传染最有可能发生。如果世界杯足球赛在哪个城市举办,想必主办城市的居民必定会兴高采烈,但当地的警察肯定是高兴不起来的。为什么呢?因为“足球流氓”。
欧洲的男子足球水平很高,但欧洲的足球流氓也同样大名远扬,尤其是英格兰的足球流氓,足以使任何球场保安谈虎色变。1985年5月,比利时海塞尔体育场欧洲俱乐部冠军杯赛决赛现场,由英格兰利物浦队和意大利尤文图斯队争夺冠军。比赛中途,利物浦球迷率先挑起骚乱,暴力冲突中双方球迷死46人,伤逾百人,上演了空前的惨剧。
“海塞尔惨案”已经过去了好多年,然而球场暴力却有增无减。1999年,英国警察共在英格兰足球超级联赛所有的比赛中逮捕了1461名肇事的足球流氓。2000年,各大足球强国,如德国、意大利、荷兰、阿根廷、巴西,均发生不同规模的足球球迷骚动,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000年7月在津巴布韦首都哈拉雷体育场进行的一场世界杯预选赛上,南非与津巴布韦的球迷之间发生激烈斗殴,共有13名球迷丧生,近百人受伤。继欧洲与南美之后,非洲也成为足球流氓的重灾区之一。
鉴于惨案愈演愈烈,国际足联主席布拉特一再指出,球场暴力已成为足球事业发展的毒瘤,也是足球运动的耻辱。那么,这阴魂不散、“我行我素”的球场暴力,究竟有些什么奥秘呢?
法国学者古斯塔夫·勒庞在其1895年的著作《群众心理学》中,提出了所谓的“群众心理统一律”。他认为,当一群人聚集在一起,只要它受到“群众心理统一律”的支配,就构成了群众,从而表现出与组成成员的个体的特征全然不同的独立特征。勒庞将这些特征总结为丧失理智、情感冲动、非理性且缺乏责任感。
在该书中,勒庞写道:“(群众中)有意识的人格已经消失,无意识的人格占着主导地位,在情绪和观念的感染下以及暗示的影响下朝着明确的方向发展。并且,具有将暗示的观念立即转变成行动的倾向。”
身处群众中的个人,在群众心理气氛的感染之下,失去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取而代之的是依随群众的情绪和意见而行动。人们的群众行为与个人独处时的行为迥然相异,时常受其他人影响而出现偏差,他们分不清主观和客观,想象多于实际,毫无逻辑可言,和事实往往有很大的距离。最终,道德感和社会约束机制在狂热的氛围中都失去了效力,在独处时风度翩翩的人,在群众之中却可能迷失了自我,表现出冲动、偏执、狂暴甚至反社会的行为。
群众中的社会感染与暗示,是造成这些现象的元凶之一。试想大家都在一个剧场里安静地观看表演,突然间浓烟滚滚,着火了!观众一下子惊呆了,这时有人猛地冲向安全出口,所有的人马上都跟着向出口挤去,结果人多门小,反而都被堵在了门口。这就是社会感染的一个好例子。
美国学者爱德华·A·罗斯全盘继承了法国学派的观点。指出这其实是刺激与反应一系列递进强化的过程:群众在受到暗示后,就会发生相互影响,在相互影响下,一些荒唐的暗示又更加能鼓动群众,引发某种骚动,而骚动本身再次坚定了群众对暗示的信任。在这样的循环之下,群众趋向于越来越狂热。
这种现象在股市中也会看到。研究股市投机心理的专家曾提出过一个著名的“群羊理论”,解释了股民们随大势非理性地买卖证券,造成股市暴涨或暴跌的现象:当刺激发生时,一个人的反应由他人刺激而来,而这个人的反应又形成了对他人的刺激,并且这些刺激会变得一次比一次强。股市大涨时,引起了人们的极度兴奋,股民甲和乙看到丙与丁在大量买进股票,情绪更加亢奋,继续不断买进,而甲和乙的这一些反应又成为对丙与丁的强有力刺激,使丙与丁买得更多,丙与丁的反应反过来又刺激了甲与乙——就这样,彼此循环刺激,股价涨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最后引发崩盘。
不光是股市,历史上出现过好几次因为投机过盛而造成经济危机,比如,几百年前荷兰疯狂炒卖郁金香的事件,还有日本、中国香港曾经发生的房地产泡沫,都基本遵循这一道理。
引起群众争相仿效的社会感染一般有两种,一是情绪传染,个体自控能力下降,表现出各类过激行为。二是行为传染,动作从一个人传到另一个人。当参与者具有共同的态度、兴趣和价值观时,社会传染最有可能发生。
特别是在球场的大环境中,作为松散的无组织的社会共同体,同仇敌忾的球迷不约而同地跟随他人而行动,当人们对比赛的进程,比赛的结果或者比赛中的球员、裁判有意见时,不满的情绪被煽起,并迅速扩散。只要有一个人向赛场扔东西,其他球迷也会扔东西,一下子掷抛物会像暴雨般地向下飞去。同样,那些冲动的暴力行为也会迅速引起共鸣,从而引发一场场的球场骚乱。
除了社会感染外,群众中的个人丧失同一性和责任感,也是不可忽视的一点。这在心理学上被称为“个性消失”(或“去个性化”),这时的个体丧失了个人身份,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常常表现出与内在的标准(主要是道德守则)不一致,表现出正常情况下绝不会发生的行为。
这个心理规律提醒我们,对群体的决策不要过于相信。在群体决策之后,我们还是需要冷静地用一个人的头脑仔细思考一下,这个决策是不是过于大胆和冒险了?如果我们自己是负责人,就更应该如此。因为最后集体不会为这个决定负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