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为了推行儒家学说而率领弟子周游列国多年。在他的努力下,儒家学派开枝散叶。孔子的三千弟子中出了72位贤人。他们当中许多人在不同的国家从政或讲学,受到诸侯士民的普遍尊重。然而胡适却认为,儒家在孔子去世后的两三代人里再没有出现一个出类拔萃的人物。
太史公司马迁不仅在《史记》中写有《孔子世家》,还特意为孔子的学生立了《仲尼弟子列传》。据《史记》说法,“(孔子)受业身通者七十有七人”。由此不难看出,孔子的学生在春秋战国时的社会影响力。
不过,胡适对此有不同看法。他认为,《史记·仲尼弟子列传》是一篇可信度不高的材料。由于考据孔门弟子学说是一个艰巨的研究工程,所以胡适只是梳理了一下孔子去世后的儒家学派发展趋势。
孔子自己认为,他有十个弟子的造诣最高。他说:“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子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这十个人也因此被后世称为“孔门十哲”。按理说他们应该是孔子之后儒家正统的衣钵传人。但实际情况并不完全如此。
按照战国时期的说法,孔子去世后,儒家分裂为八大流派。《韩非子·显学》称:“自孔子之死也,有子张之儒,有子思之儒,有颜氏之儒,有孟氏之儒,有漆雕氏之儒。有仲良氏(道藏本良作梁)之儒,有孙氏(即荀卿)之儒,有乐正氏之儒。”
需要注意的是,这八大流派并不是同时出现的。因为孔子去世是在春秋时,韩非生活在战国末期,中间间隔了两百余年。八大流派中只有子张之儒与漆雕氏之儒是孔夫子的直传弟子,其他流派都是再传而成的。
比较奇怪的是,孔门十哲中大部分人都不在儒家八派中,尽管他们是孔夫子的正传弟子。
胡适分析认为,曾子、子夏、子游言必称夫子,所以没有自立宗派,但是子张与漆雕开的学术见解不同于其他师兄弟,故而在孔子去世后自立门派。然而,子张之儒与漆雕氏之儒的主张在儒家体系中比较特立独行,最终没能成为儒学正宗,悄然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因此,胡适将曾子等人作为孔门正传的代表。
孔子的儒学以“仁”为核心。子夏、子游、曾子等贤哲发挥出两个观念,一者为孝道,另一个是礼学。“孝”与“礼”也是孔子学说的有机组成部分。但孔子生前是“述而不作”,没把这两个课题说得太透彻。而子夏、曾子等人将这两个字研究得十分通透。从此以后,“孝”与“礼”逐渐成为儒家思想最重要的两大势力。
对孝道钻研最深的是曾子。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次能养。”
曾子的孝道有三个层次:一是“尊亲”,即“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也就是后人常说的“光宗耀祖”;二是“弗辱”,既要爱惜自己的身体,也要不辱父母传下来的高贵人格;三是“能养”,也就是赡养双亲。
此时的儒家孝道更多是从精神上养亲,但后人往往只在“能养”这个环节上下功夫,创造出许多繁文缛节。在胡适看来,这些东西都流于形式主义,失去了“孝”的真意。
就实而论,孔夫子的哲学虽然也讲究孝道与礼义,但并没用“孝”字涵盖一切伦理道德。而到了他的正传弟子一代,人伦中的“孝”被上升为伦理道德的核心。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包含了多种伦理。他的儒学立足于教人如何做人,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到了曾子这里,所有的德行都被纳入“孝”字当中。因为要做个孝子,所以交朋友时不可以不讲信用,在战场上不可以不勇敢,否则就违背了“孝”。
孔子的人生哲学立足于“仁”,教导众生做一个“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的社会人。而曾子的人生哲学以“孝”为核心,反复强调每个人都是父母的儿子。这是孔子及其学生的一个重要区别。
在胡适看来,这个变化对后来儒家的影响很大。原本孔子的“仁的人生哲学”,是教人如何做“人”,而后来儒家的“孝的人生哲学”是教人如何做“儿子”。不能说后者毫无价值,但比起孔子的人本精神,已经开始将个人埋没于伦理之中。这对推崇自由主义与个人主义的胡适而言,无疑是一种退步。
早期的儒者不信鬼神,不像墨家那样用鬼神来告诫世人行善去恶。但他们通过孝悌思想将父母变成了如同宗教鬼神一样的终极道德制裁力量。在这种“孝的人生哲学”的指导下,人们养成了一种俯首帖耳的畏缩品格,而不再有先秦时“凡有血气,皆有争心”的刚健胆魄。
儒家学者怕人们在父母去世后就遗忘双亲,不能把孝道贯彻到底,于是用程序繁琐的三年丧礼来让人们永远纪念自己的父母。
据记载,儒家的“三年之丧”十分严苛:“居于倚庐,寝苫枕块,哭泣无数,服勤三年,身病体羸,扶而后能起,杖而后能行”。根据胡适的考证,这种三年之丧并不是真正的古礼,而是孔子师徒自己创建的新礼。
除了三年之丧外,儒家又创造出了以时祭祀之法,引导人们“慎终追远”,时刻心存父母祖宗。祭祀礼仪要求很严格。据《祭义》记载:“斋之日,思其居处,思其笑语,思其志意,思其所乐,思其所嗜。斋三日乃见其所为斋者。祭之日,入室,僾然必有见乎其位,周还出户,肃然必有闻乎其容声。出户而听,忾然必有闻乎其叹息之声。”
虽然孔子主张“敬鬼神而远之”,但他与他的弟子同时认为“祭如在,祭神如神在”。这实际上是自己创造了一个鬼神来崇拜。说到底,儒家讲究“慎终追远”,为了实现“民德归厚”与“民兴于仁”的天下大治之境。
儒家对“礼”的重视,在古今中外都是首屈一指的。中国古代的“礼”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体系,绝不仅仅是文明礼貌与祭祀仪式那么简单。
《礼运》有言:“礼者,君之大柄也,所以别嫌、明微、傧鬼神、考制度、别仁义,所以治政安君也。”
《坊记》则称:“礼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以为民坊者也。”
从这个角度看,儒家所说的“礼”实际上已经超越了风俗习惯的范畴,带有浓厚的政治法律色彩。人们常将儒家的“礼”与法家的“法”相对立。其实两者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古代社会制度的总和,只是侧重点不同。
胡适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中》论述了“礼”与“法”的区别:“第一,礼偏重积极的规矩,法篇重消极的禁制;礼教人应该做什么,应该不做什么;法教人什么事是不许做的,做了是要受罚的。第二,违法的有刑罚的处分,违礼的至多不过受‘君子’的讥评,社会的笑骂,却不受刑罚的处分。第三,礼与法施行的区域不同。《礼记》说:‘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是为上级社会设的,法是为下等社会设的。礼与法虽有这三种区别,但根本上同为个人社会一切行为的裁制力。因此我们可说礼是人民的一种“坊”(亦作防)。”
按照儒家的观点,只要人们的言行举止都能合乎礼数,就能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从而“徙善远罪”。从这个意义上说,儒家的礼是预防人们学坏的约束力。
胡适打了个比方,说:“譬如人天天讲究运动卫生,使疾病不生,是防病于未然的方法。等到病已上身,再对症吃药,便是医病于已然之后了。礼是卫生书,法是医药书。儒家深信这个意思,故把一切合于道理,可以做行为标准,可以养成道德习惯,可以增进社会治安的规矩,都称为礼。”他认为,这就是最广义的“礼”。
在儒家思想体系中,礼、理、义往往是指代同一事物。《礼运》曰:“礼也者,义之实也。协诸义而协,则礼虽先王未之有,可以义起也。”由此可知,反思合乎道义事理的东西,都可以归入“礼”的体系。
胡适认为,“礼”的概念经过三次发展。最初的“礼”仅仅指宗教的仪式,然后扩展为一切习俗所认可的规矩,最终被孔子师徒上升为一种合乎义理的最高社会规范。
在对比了孔子及其弟子的思想差异后,胡适不禁感慨道:“孔子那样的精神魄力,富于历史的观念,又富于文学美术的观念,删《诗》《书》,订《礼》《乐》,真是一个气象阔大的人物。不料他的及门弟子那么多人里面,竟不曾有什么人真正能发挥光大他的哲学,极其所成就,不过在一个“孝”字一个“礼”字上,做了一些补绽的工夫。这也可算得孔子的大不幸了。孔子死后两三代里竟不曾出一个出类拔萃的人物,直到孟轲、荀卿,儒家方才有两派有价值的新哲学出现。”
孔子作为儒学的创始人,开启了一个博大精深的思想体系。可是他最赏识的十大弟子,却只在“孝”与“礼”两个研究领域超越了老师,却没有将孔子“仁的人生哲学”全部发扬光大。这个局面直到一两百年后的孟子与荀子才打破。
孟子继承了孔子的“仁”,并将其发挥成系统的仁政学说。而荀子则吸收了法家学说的养分,对孔子奉行的王道仁政进行了改良。相比之下,无论是言必称师的曾子、子夏、子游,还是自立门派的子张与漆雕开,都没能成为像孔子一样的大宗师。故而胡适认为,孔子去世后的两三代儒者没有出现一个顶尖的大师级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