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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四家说《诗》的基本方式

关于四家《诗》说旨趣,前人有一些精湛的论断。如云:

(三家《诗》)或取《春秋》,采杂说,咸非其本义。(《汉书·艺文志》)

汉立齐、鲁、韩、毛四家博士 ,各以义言《诗》,遂使声歌之道日微。(郑樵《通志·总序》

汉儒言《诗》,不过美、刺两端。(程廷祚《青溪集》卷二《诗论十三》

汉人功利观念太深,把《三百篇》做了政治课本。(闻一多《神话与诗·匡斋尺牍》之六《闲话》

历代学人的此类评论,从一个方面深刻而准确地楬橥了四家《诗》说的根本特征。班氏“咸非其本义”之说,指出三家脱离文本,落脚点都在诗作本身之外的政治或历史之上;虽只涉言三家,实则《毛诗》也莫不如是。这是四家解《诗》共同的根本途径。郑氏“以义言诗”之说、程氏“不过美刺两端”之说、闻氏“政治课本”之说,一言以蔽之,便是以义言《诗》,标举美刺教化。这是四家说《诗》的基本方式。

以义言《诗》,是指四家解《诗》往往用力于楬橥诗作的本事和大义,注重诗外意义的演绎。这在当时的《诗经》学者是很自然合理的事,因为他们本即以《诗》为经,并非当作文学作品来看待。尽管四家在具体解释诗旨时或有异同,但就“以义说诗”这一原则方法来看,它们是一致的。只要稍稍翻检王先谦的《诗三家义集疏》(其中也包括《毛诗》),例证比比皆是。

应该特别提出的是,《毛传》释《诗》又特重“兴”,所谓“毛公立《传》,独标兴体”(《文心雕龙·比兴》)是也。朱自清《诗言志辨·比兴》指出:“兴有两个意义,一是发端,一是譬喻。” 所以人们又往往含混地称为“比兴”。兴、比兴,就言说方式而言,在很多情形下意义是相同的。 自唐人孔颖达“三体三用”说之后 ,人们所理解的“比兴”,乃是艺术表现的方法;但《毛传》虽多用“兴也”释《诗》,其内涵却有别于此。朱氏《诗言志辨·比兴》辨之甚详,指出:“比兴有风化、风刺的作用,所谓譬喻,不止于是修辞,而且是谲谏了。温柔敦厚的诗教便指的这种作用。”因此,诗教“与比兴相关最密”。朱氏并追根溯源,指出毛、郑解《诗》多受《左传》赋《诗》言志方法的影响,“有意深求,一律用赋《诗》、引《诗》的方法去说解,以断章之义为全章、全篇之义,结果自然便远出常人想象之外了。而说比兴时尤然” 。这即是说,《毛传》解《诗》所常用的“兴也”断语,本是同阐释《诗》之意义紧密相关,初非侧重于论定其艺术表现。随意举几个例子:

兴也。……后妃说乐君子之德,无不和谐,又不淫其色,慎固幽深,若关雎之有别焉,然后可以风化天下。(《周南·关雎》传)

兴也。……阴阳和,谷风至;夫妇和,则室家成。室家成,而继嗣生。(《邶风·谷风》传)

兴也。……武公质美德胜,有康叔之余烈。(《卫风·淇奥》传)

兴也。……鹿得萍,呦呦然鸣而相呼,恳诚发乎中。以兴嘉乐宾客,当有恳诚相招呼以成礼也。(《小雅·鹿鸣》传)

不可否认,这些例证中的“兴也”,也有艺术表现的含义,但这一含义微乎其微,并且不自觉。其所侧重者,乃是以“兴”来阐释诗篇大义。《文心雕龙·比兴》云:“《诗》文宏奥,包韫六义;毛公述《传》,独标兴体。岂不以风异而赋同,比显而兴隐哉?”黄侃《札记》阐发道:“《毛传》特言兴也,为其理隐故也。” 因此,从根本上说,《毛传》倡“兴”,乃是落脚在了揭发诗旨之上。

以义言《诗》的整体倾向之形成,盖与文化传习和汉初的政治文化趋向都有很大关系。从前一方面看,国史编《诗》,对每首诗的本事或内容加写一句说明性文字,这便是最初形态的《诗序》。世代授受者循此以增添润色,以便传授,是自然的事。这便形成讲授诗义的传统。此其一。如朱自清说,受到《左传》赋《诗》、引《诗》方法的影响,此其二。孔子说《诗》的方法,也必然会对后世解《诗》者产生重大影响:

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

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子贡曰:“《诗》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案见《卫风·淇奥》),其斯之谓与?”子曰:“赐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告诸往而知来者。”(《学而》)

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案见《卫风·硕人》),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八佾》)

由是观之,孔子解《诗》重视意义的揭示,并且把阐释活动引向《诗》以外的修养、礼教和政治实用之上 ,要求学《诗》而修身致用。这便不只开启了以义言《诗》的道路,并且引导后人断章取义以为经世致用之资。此其三。

从后一方面说,汉初政治文化的实用主义思潮遴选着一切文化,这便使说《诗》者必须纳入经世致用的时代精神之中方可达显;而只有揭示或阐说《诗》的微言大义以为当前政治教化服务,才是得到录用的最佳途径。因此,汉初政治文化无疑是加强了说《诗》者以义言《诗》的既有规则,成为四家解《诗》的共同的倾向。

如果说以义言《诗》是四家《诗》说的基本原则或根本方法,那么,标举美刺教化则是实现经世致用的具体途径。《毛诗》于《国风》一百六十首中,标美诗十九,刺诗七十八;《小雅》七十四首中,标美诗七,刺诗四十四;《大雅》三十一首中,标美诗九,刺诗九。美诗合计三十五,刺诗合计一百三十一,两者共计一百六十六首,约占全部《风》、《雅》诗篇的百分之六十三。三家《诗》亦主美刺,今虽存之不完,然亦时见其标明美刺之旨。刺诗如《周南·关雎》,鲁说曰:“康王德缺于房,大臣刺晏(晚),故诗作。”韩说曰:“今时大人内倾于色,贤人见其萌,故咏《关雎》,说淑女,正容仪以刺时。”《齐诗》虽未明言刺,但“其谓‘后夫人之行不侔乎天地’,明主刺义”(以上见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美诗如《召南·甘棠》,解为美召公之治,三家义均同。王先谦《集疏》卷一《关雎》载齐说:“诗者,持也。在于敦厚之教,自持其心。讽刺之道,可以扶持邦家者也。”义兼教化、美刺,宗旨落在“扶持邦家”。此虽齐说,实可以笼盖四家《诗》说的共同倾向。

以美刺教化的实用观念论《诗》,大兴于汉初。然追本溯源,实由来已久。首先,《诗经》本身即有此义。如《魏风·葛屦》:“维是褊心,是以为刺”;《小雅·节南山》:“家父作诵,以究王讻”;《大雅·崧高》:“吉甫作诵,其诗孔硕,其风肆好,以赠申伯。” 前二例是刺,后一例是美。其次,作为一种解释经典的思维方法,它也得自于《春秋》家的讲经方法。朱自清《诗言志辨》即已指出,《公羊》、《穀梁传》多以“褒贬”、“美恶”解经,这也启发了说《诗》家的美刺说(参见《诗言志辨·比兴·兴义溯源》)。当然,儒家一贯的进取务世精神,更重要的是汉初政治文化实用思潮的规约作用,都促使四家《诗》说走上了以美刺教化求经世致用的解《诗》道路。 gF5ijzWxXqdTk4eXsY0dl7z/S9hhpwerDrvgVQGkxYUOYSS2RMVZF+ACkXpMj+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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