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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和之美”的本义及其文学思想意义

“中和”这一概念,最早出自《礼记·中庸》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可见,“中和”是针对人的情感而言的。情感在内未露就是“中”,表现于外并且符合礼义规范就是“和”。人人都能行中保和,社会就会秩序井然,事业兴旺。后世如孔颖达(《礼记·中庸》正义)、程颐(《近思录》卷一)、朱熹和王守仁(《传习录》中、下)等都解释过“中和”,但除朱熹外,诸说均不甚合《中庸》原义。朱熹以性、情释“中和”:“喜怒哀乐,情也。其未发,则性也。无所偏倚,故谓之中。发皆中节,情之正也。无所乖戾,故谓之和。”(《四书章句集注》)这一解释在《中庸》的基础上有所发挥,使中、和的意义更明确了,也基本符合《中庸》的本义。

那么,董仲舒的中和说又是怎样的呢?《循天之道》篇说:

天地之经,至东方之中而所生大养,至西方之中而所养大成。一岁四起业(苏舆曰:“业”字疑误),而必于中;中之所为,而必就于和。故曰和其要也。和者,天之正也,阴阳之平也。其气最良,物之所生也。诚择其和者,以为大得天地之奉也。天地之道,虽有不和者,必归之于和,而所为有功;虽有不中者,必止之于中,而所为不失。是故阳之行,始于北方之中,而止于南方之中;阴之行,始于南方之中,而止于北方之中。阴阳之道不同,至于盛而皆止于中,其所始起皆必于中。中者,天地之太极也,日月之所至而却也。长短之隆,不得过中,天地之制也。兼和与不和,中与不中,而时用之,尽以为功。是故时无不时者,天地之道也。顺天之道,节者天之制也(苏舆曰:“节”下“者”字,疑缘上下文衍)。阳者天之宽也,阴者天之急也,中者天之用也,和者天之功也。

在这里,董子“循天之道”以说中和。根据他四季配四方以及春生夏长秋收冬藏的天人阴阳思想,论证天地之道就是“必归之于中和”。所谓中,是天地阴阳之道必“起于中而止于中”。如阳气始于北方之中(也即冬至)而止于南方之中(也即夏至),阴气始于南方之中而止于北方之中。所谓和,即是阴阳交会而和谐平静的状态,即“阴阳之平”。和,必“止于中”时方成太和;中,必至于和的状态方见其功。故云“天地之经,至东方之中而所生大养,至西方之中而所养大成”,“兼和与不和,中与不中,而时用之,尽以为功”。中是规律,和是境界;遵守规律(行中道)而达到和的境界,就会大成。故曰“中者天之用也,和者天之功也”,“中之所为,而必就于和;和,其要也”。不难看出,董子解释中和,已绝不同于《中庸》,而是把它纳入了天人感应的思想系统中去了。但是,董子也正是遵照天人感应的思想,又把“中和”用之于人。《循天之道》在上列引文下又说:

公孙之养气曰:里藏泰实则气不通,泰虚则气不足,热盛则气□,寒胜则气□,泰劳则气不入,泰佚则气宛至,怒则气高,喜则气散,忧则气狂,惧则气慑。凡此十者,气之害也,而皆生于不中和。故君子怒则反中而自说以和,喜则反中而收之以正,忧则反中而舒之以意,惧则反中而实之以精。夫中和之不可不反如此。

《循天之道》“多养生家言”(苏舆《题解》语),是一篇谈养生修身的文字。这段话就是讲养气修心、培神炼性必须返归中和的道理。尽管也关乎人的情感、心性,但与《中庸》之规范情感以致治的中和说,还是不甚相同。

董仲舒对“中和”的全新解说,使他的“中和之美”思想独具特色。他认为,存在于天地运作中的这种“中和”现象就是美。《循天之道》说:

天有两和,以成二中,岁立其中,用之无穷。是(苏舆曰:“是”下当有“故”字)北方之中用合阴,而物始动于下;南方之中用合阳,而养始美于上(苏舆曰:疑当作“而物始养于上”)。其动于下者,不得东方之和不能生,中春是也;其养于上者,不得西方之和不能成,中秋是也。然则天地之美恶在?(在)两和之处(苏舆曰:恶,读曰乌。“在”字句绝。下疑更有“在”字),二中之所来归而遂其为也。

根据文意,“两和”是指中春、中秋(即春分、秋分),“二中”乃是中冬、中夏(即冬至、夏至)。万物萌苏始于中冬,但不得中春之阴阳调和状态就不能生长;万物成熟始于中夏,但不得中秋之阴阳再次调和状态,就不能最终成熟。这就是“两和以成二中”。因此,董子更重视由中之和、起中止和的最终状态,认为这最终状态就是美,所谓“天地之美恶在?(在)两和之处,二中之所来归而遂其为”是也。苏舆《义证》说:“圣人之道以中和为则,故取春秋而不取冬夏”,释义极当。所以取春秋(两和)而不取冬夏(二中),正是因为中春、中秋时节阴阳调和到最佳状态,无冬之严寒和夏之酷暑,温凉适宜,不冻不燥。因此,董子多次赞说“和”之美及“和”的重要。如云:“天地之道,而美于和”;“春秋杂物其和,而冬夏代服其宜,则当得天地之美,四时和矣”;“中之所为,而必就于和,故曰:和,其要也”;“君子养而和之,节而法之,去其群泰,取其众和”;“三王之礼,声皆尚和”;“故春袭葛,夏居密阴,秋避杀风,冬避重漯,就其和也”,等等。

但是,董子重“和”,并不是轻视“中”。首先,如上所析,“起于中而止于中”乃是必须遵循的天地之道;其次,“中”是规律,“和”是境界,但二者有交叉。当由“中”出发(这时的中是中冬或中夏,也即北方之中或南方之中)而“止于中”(这时的中是中春或中秋,也即东方之中或西方之中)时,“中”就与“和”合二为一了,这时的“中”也就是“和”。并且,没有“和”的境界,“中”就失去意义;反之,不守“中”的规律,“和”也不能大成。因此,董子往往“中和”连称,指谓行中道而达至和的境界。如说:

《诗》云:“不刚不柔,布政优优。”此非中和之谓与?是故能以中和理天下者,其德大盛;能以中和养其身者,其寿极命。

喜怒止于中,忧惧反之正,此中和常在乎其身,谓之得天地泰。(以上均《循天之道》篇)

不论是为政还是养生,都必须行中保和,方能成就其功。这就是法天顺地的“中和之美”。

以“和”为美的思想,春秋时期就已萌芽。 到孔子时,更以“和”作为认识和批评事物(包括《诗》)的重要标准。如《论语》说:

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学而》)

《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八佾》)

但是,同是提倡“中和之美”,董仲舒却与孔子并不相同。这首先表现在他们的思想基础不同。孔子的思想基点是“仁”。所谓“克己复礼为仁”,“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论语·颜渊》),“我欲仁,斯仁至矣”(《述而》),就是把施加于外的“礼”转化为个体内心自觉的要求。孔子的思想,正是奠基在对个体人性善的基础之上的。因此,他的“中和之美”乃是对人的精神本身的一种合礼而和平的要求(《中庸》释“中和”正与孔子思想一致)。董仲舒则比较复杂,从人性论说,他是兼取孔、孟的性善论和荀子的性恶论,而偏重于后者。 因而在具体问题的论说上其思想基础便不太一致。如前面讨论其“《诗》无达诂”时,曾说它是基于儒家高扬个体人格,也即基于人性善的基础之上的。但这一思想基点在董子的整个思想体系中只是一个“分支点”,他最为基本的思想支点,还是顺天法天。以天制君,以君制民,是他整个思想的根本思路。这实际上主要是继承荀子,把治人的纲领又从人的内心转移到外在约束上来,而以荀子人性恶思想作为“总支点”。这样,体现到他的“中和之美”思想之上,本着循天法地的思路,他便处处赞天誉地,他的“中和之美”首先就是“天地之美”。于是,也便产生了他与孔子的第二个不同,即理论的侧重点不同。孔子的“中和之美”实际上是要求所表现的情感应是有节制、有限度的情感,要适度而和谐。并且,这一要求并不是由外在的某种东西施加于人的,而是人通过受教育、受启发和学习而从内心生发的自觉的规范意识。董仲舒的“中和之美”则是由天而人:首先是天地运作中有“中和之美”,按照法天顺天的思想原则,人类的养生也应与天地相应,讲求“中和之美”;人类的社会活动也应当遵循这一原则。对人来说,“中和之美”不是内心的自觉要求,而是法天顺天的必然结论。

根据以上讨论当可看出,董仲舒的“中和之美”说,仍然不是一种纯正的文艺思想。他在讲述这一思想时,甚至根本就没有涉及文艺(如诗、乐)。他的基本思路是由天地具有“中和之美”而落实为养性修身应当遵循的一个原则,与其天人感应的经学思想体系是一致的。但是,他在提倡养性修心应当行中保和的时候,涉及了人的情感,认为怒、喜、忧、惧皆宜“反中”。如此,则不仅与孔子、《中庸》的中和思想有可通之处,也可以由此切入,去挖掘它的文学思想的意义。从根本上说,“中和之美”若作为一种文艺观念来看,是儒家诗教(乐教)当中一个重要的内容。无论是孔子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吕氏春秋·适音》的“太巨则志荡,太小则志嫌,太清则志危,太浊则志下”(节录),还是《诗大序》的“发乎情,止乎礼义”,《中庸》的“发而皆中节”等,莫不如是。董子的“中和之美”也不例外。但是,若抛开它的政治教化意义,仅从文艺的情感表达一点来看,提倡“中和之美”,讲求情感表现的含蓄蕴藉,而反对狂喜巨悲,反对偏激情感的极端抒发,也不失为一种很好的文艺审美理想。正如钱锺书所说:“夫长歌当哭,而歌非哭也;哭者情感之天然发泄,而歌者情感之艺术表现也。‘发’而能‘止’,‘止’而能‘持’,则抒情通乎造艺,而非徒以宣泄为快有如西人所嘲‘灵魂之便溺’矣。” QlrE5CbawPn+5g/gnzsGeuExDvxcSzAeWWZ+f5YiiiCfcAqU56JqgjYQOaaLmbc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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