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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以前不是这样。诗文不曾给陶渊明换来半文钱,他辞官后养活自己,得靠亲自种地。李白斗酒诗百篇,柳永“有水井处,皆能歌柳词”……这背后,都没有稿费的存在。曹雪芹写《红楼梦》,蒲松龄写《聊斋》,以今视之,仿佛是为文学史“义务劳动”。古人著文,非但无人付钱,相反所出每一本书全得自掏腰包。钱谦益虽为一时泰斗,其《初学集》却由弟子瞿式耜偕众同门集资为老师刻成,对此钱谦益已是心满意足,并不抱怨出书居然没有收入。

“润笔”固然早就有,但若以为那便是古代的稿费,颇属误会。“润笔”本义并非文章交易,而是对名头的购买,换回墓志铭、序、传之类,借作者声誉光自家门楣,其获酬理由,与如今广告费、代言费无贰。所以从来就有的“润笔”,并未在古代造就过职业作家。

文学可以买卖,抑或社会商品中出现“文学”这一新品种,普遍来说是现代才有的事。当然,中晚明开始可以找到一些文学商品化的苗头,但只限稗乘野史等类,主流的诗文不在此列。到了现代,文学则每寸空间都完全被商品交换所把持。实际上,与收入无关的文学根本绝迹。任何作家,无论伟岸与微渺,提笔而操此业,意识辄同,心里都有“收入”二字。而在国家、社会或时代,文学收入制度亦为调控文学之有力手段。虽然形式不非得是稿费、版税,也可以是别的。比如,建国后体制下“专业作家”岗位以及由此取得的工资和住房、医疗等福利,就是变换了形式或广义的收入。

故收入一端,于现当代文学的影响深入腠理。许多事情,小如个人取舍,大至文艺政策和管理,以及创作丰歉、思想立场、文坛风尚、主题手法、写作姿态等等,皆可就中寻其踪迹。 UGcAdJyjtGqTyGFtYE+rvZVc61b5WsTrToKs1hozxndnsqWcsPxlXwUFR2kEXdJ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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