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面的说明,我们很容易明了:中国经济的研究,愈来愈使我们对它有进一步的认识。但在研究的过程中,正面的认识,固然在逐渐明朗化,而反对方面的意见,亦相伴着实践上的诸般错综复杂关系,在有意无意的向着更深一层或更有烟幕性的境地展拓。这就是说,随着认识的增进,随着研究视野的开展,与研究水准的加高,我们对于中国经济研究的历史任务,也仿佛相应加大和加重起来。在这里,我想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来说明我们对中国经济需要进一步作系统的科学研究的究竟。
首先从理论方面来讲罢。
从十九世纪末叶起,经济学的研究,已由狭义的,逐渐推移到广义的了,狭义的经济学是如上面所说,以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货币经济为研究对象,而所谓广义经济学,则是以包括资本制社会在内的一切社会的经济形态为研究对象。经过了半世纪以上的时间,虽然广义经济学已经有了不少的研究成果,但它全部的研究成果,还只能保证广义经济学这门新兴学问或新兴科学可能成立的根基,距离它的圆满完成,其间还有一个相当长、相当曲折的历程。这是为什么呢?说来是颇不简单的。
人类社会有许多历史时期。每个历史时期都有它不同于其他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基础;或者换一个说法,不同的历史时期,是由它们个别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或经济结构来区别的。目前最为一般人所公然主张或默认的诸历史时期,不是旧历史家用古代的、中世的、近代的,那一类时间上的形容词来表现的区划,那太含糊、笼统,不合科学的绳墨了。原始社会时代、奴隶社会时代、封建社会时代、资本制社会时代、社会主义时代,这个分法,虽然还有少数的社会经济学者,对其最初那个原始时代,乃至奴隶制与表现封建实质的农奴制间的关联,还有不大释然的地方,或者还提出了异议;但其他已为一般所公认。好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诸历史时期,既然大体不出上述这五个阶段,那么,以一切历史时期之社会经济为研究对象的广义经济学,就显然是要研究这个别历史时期之社会经济变动的基本法则,现在,我在这里不是要指明那些法则是什么,而是要指明与我这里研究有关的一件基本事实,那就是:各相续历史时期发展的总动向。第一显著的,当然是我们可以诉之常识而判断的,由简单到复杂;但我们还需要从那种发展历程中,找出有助于科学说明的一个论据,即人类社会在愈早的历史时代,他们为维持生存,克服自然所表现的社会劳动生产力,愈益薄弱。这种论断如其不太远于事实,那么,说人类社会愈在早期的阶段,他们的社会活动,愈会受制于自然条件,他们的社会,那怕是处在同一历史阶段,愈会显示出个别的特殊性。反过来说,如其社会愈发达到现代这个历史阶段,它的社会劳动生产力,将愈来愈大,愈有力克服气候、地形、人种,以及其他种种自然因素的特殊性。根据这正反两面的推论,我们就似乎可以大胆作出这样的结论,说社会劳动生产力较大的甲国资本主义社会与乙国资本主义社会间所表现的差殊性,要比社会劳动生产力较小的甲国封建社会与乙国封建社会间所表现的差殊性为小,或者说,两资本主义社会的国家间所表现的一致性或一般性,要比两封建制国家间所表现的一致性或一般性为大。更具体的说,美国的资本主义与英国的资本主义,乃至与远东日本资本主义间的差殊性,是没有欧洲封建制与东方封建制间的差殊性那么大的。在另一方面,希腊、罗马社会的奴隶经济形态,依据我的推论,本质上,与东方奴隶经济形态的差殊性,是可能较之东西封建经济形态间的差殊性更大的。这就是说,进步的生产力,缩小了诸社会或诸国家间的距离。诸社会或诸国家间的相反影响,因生产力进步之故,已经无比的增大了。资本主义的进步的生产力,曾经使世界的一致性增大。大家看了这段话,也许有些觉得新奇,但这并不是我个人的发明,我不过将现代经济史学者们关于这方面分别表示的零碎见解,加以系统的说明罢了。(著者正在撰述中的《自然力与社会生产力》一书,将对此有详细的解释。)
然则,上面这个像是新的意见的提出,同我们这里研究的问题,究有什么关联呢?那首先叫我们明了:广义经济学,其所以不很容易完成,就因为它的研究,不仅以资本主义经济为研究对象,还以资本主义以前以后的诸种经济为研究对象。资本制以后的社会且不必说,资本制以前诸历史时代,既是愈向着过去,其个别民族国家,在同一社会史阶段所表现的差殊性愈大,则资本制以前诸社会阶段的经济事象,虽然愈来愈简单,但因为要就这些愈来愈会在各不同地理环境或自然条件下表现着极大差殊性的同一历史阶段的诸社会经济事象,研究出其一般的共同的法则,是不免愈来愈觉困难的。比方说,全世界的封建制的最包括最一般的若干基本命题、基本法则,虽然大体建立起来了;但单单那几个基本命题或法则,是还不够充实广义经济学有关这一历史时代之社会经济现实的说明的。中国的封建经济型,在世界一般的封建制中,显出了极大的特点,而况,这个型的封建经济,还在这样大的领土上,经历过这样长的悠久岁月。如把中国这种封建制的原型,及其在现代掺杂进的混合物,加以较详尽的研究,那对于广义经济学的贡献和充实,是有极大的意义的。“在落后的农业的半封建的中国,其客观条件是怎样呢?……封建制,一般都是以农业生活与自然经济为基础的。但中国农民之受封建榨取之源泉,却是一种复杂的形态。”(《伊里奇全集》卷二十,参见吕著《中国原始社会史》第八六页)对于这“复杂形态”的理解,我们可以从下面这一段话中,得到一些启示性的说明:“由于历史条件不同,在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国家中,发展的地方也颇不一致。这些未崩溃的封地,一旦与先进资本主义国家接触以后,立刻发生了市场的关系。于是以市场为目标的生产,就在力役劳动的复活中,在农奴制的再版中,生长起来。采用农奴制的封地,与早期资本主义关系相结合,并不是进步的表现。这种结合,只是证明了资本主义落后和农奴制再版的国家的经济生产的停滞性和落后性而已(例如俄、德、波、罗)。”这是苏联学者莱哈尔德在其所著《前资本主义社会史》中关于俄、德、波、罗诸国在十八、十九世纪开始接触资本主义以后所发生的复杂经济状态。但这种说明,虽可帮助我们理解中国经济的实质,却颇不够;虽可能大有助于所谓广义经济学的建立,但如其对中国经济作了系统的科学的研究,那就不但广义经济学,就是经济史学,亦将展开一个新的篇章。
本来,理论上每一度新的成果,都将大有造于整个世界经济的新的实践,但我们在这里却得鞭辟近里的看中国经济的科学研究,该是如何为我们经济改造实践上所期待。
大家试想:中国讲“维新”,讲“改革”,讲“建设”,是同西欧资本国家势力接触不久以后就正式开始的。曾国藩、李鸿章们,一把太平天国的乱事平定了,就于一八六二年仿照外国的方法,建立有关军需品的制造厂,中经张之洞一般人的提倡,到后来亦为一般所提倡。但经历世纪四分之三的长期岁月,我们社会在外形上像是有些改变了,并且那些改变,似与“维新”、“改革”的要求无大关联,甚且是反乎那种要求的,结局,我们的社会在骨子里,还顽固的保持几千年的传统。这原因,将如何去分释呢?外力的束缚当然是大家可以不假思索而举出的答案。但我们稍读一点近代史,便知道除英、法这两个国家外,一切较后发达的近代国家,如像德、美、日、俄等等,它们向着现代的路上走,都曾受到外力的压制,所以,把这种维新无效,改革无成的责任,完全诿诸外力,似乎不尽切合事实。本来,叫压迫束缚我们的外力,多担当一点责任,并也不是一件怎样说不过去的事,但最可虑的是,这样一种想法或认识,会妨碍我们去反省去探究那种阻碍现代化进行的其他较基本的或与外力同样重要的原因。旁的我们暂且不说,从将近一个世纪以来的我们革新实践上,已不难想到我们国人无论在朝在野、在政论上、在学术论坛上,对于我们国家需要变革的途径,似乎都没有明确的把握着。自然,在这当中,我们应特别提出孙中山先生的民生主义的经济改造原理,确实很正确的把那种途径指明了,并且那种原理及其政策的提出,已很明显的证示过去的维新,过去的变革,如以开设工厂、修造铁路、建造轮船为内容的维新和变革,根本就未触到我们社会需要维新变革的痛处。然则孙中山先生的主张,已经提出了相当长久,为什么还不曾脱却那种主张的阐扬的阶段呢?其中原因当然很多,但我这里却只须指明与我们所研究的问题有关的一点,那就是在民生主义提出以前障碍着李鸿章,张之洞一流人物之革新意识的中国社会经济形态,恐怕在某种程度,也在民生主义提出以后,还障碍着我们的政论家与经济建设论者们。换句话说,就是由于中国过去封建经济,对其他国家表现了极大的特殊,即其他国家的封建基础,是建立在领主经济之上,土地不得自由买卖,与土地相联系的劳力,不得自由移动;中国的封建基础,是建立在地主经济之上,土地大体得自由买卖,劳力大体亦得自由移转,土地与劳力或劳动力的自由变卖移转,是资本制的商品经济所要求的基本前提。因为在资本制的社会,一切人的因素,物的因素,是都要被要求着商品化的,假使其中任何一种因素,不论是物的,抑是人的,其买进卖出受着制度的限制,不能自由移转,那就不但从事任何产业经营,无法积累到大量的资金或大量的劳力,那种经营的产品,也就无法计算出价值,也因此故,无法计算出真正的利润,对于地租、工资等等,都无法成就现代的形态。这一来,并不是说,难得建立起资本制经济的诸基本法则,事实上,根本就无从建立起资本制经济本身。惟其如此,每个现代国家在开始现代化的当时,殆莫不经历一种从封建解放土地,解放劳力的土地改革,并且,还依照它们个别改革土地的彻底程度,决定它们后来资本制发展的进步程度。在各国如此,其在中国,就有点使人想不通的跷蹊地方了。如前面所说,中国的土地与劳力,在中国的特殊封建制度下,既然一向是自由移转的,于是在理论逻辑上,中国要走上资本主义之路,就似乎无须乎经过他国所曾分别经过的土地改革。莫说中国人不懂得科学,不懂得理论逻辑,他们,李鸿章、张之洞以及其他后来大大小小的李鸿章、张之洞之流,就像很敏感的,依据这种想法,企图让中国旧社会制度原封不动,而在它的上面,建立起他们所期待的现代经济秩序来。尽管他们中间有些人昌言民生主义的正确性,等到考虑实践问题,却似乎在根据不动弹原有的社会经济,亦可从事现代建设的那一套“轻便而低廉”的理论,把民生主义放在脑后了。如其我们据此说他们对民生主义信念不够真实,也许他们是不大首肯的,其原因究竟安在呢?我不知道大家是怎样思考法:就我想,或许可以归咎于中国过去封建制的烟幕性太大,明明是封建的,却从土地及劳力的自由移转的外观上,显出现代资本制的姿态来,如其说客观存在的事实,不能为我们分担那种信念与实践相背离的责任,归根结底又要由我们对民生主义的阐扬,不够深入,不够详尽,不够科学,或者说,由我们对民生主义所据以产生的中国经济本身的认识,还有些矇糊。真正科学的研究,是不能凭外观的现象来下判断的。
中国封建制上的那种土地劳力自由,是中国封建制较特殊的地方,也是它比之其他各国的封建制,较为进步的地方。可是,它从这里所表现出的自由,不仅对资本制所要求的自由,有极大的距离,在本质上,甚且可以说不是资本制所要求的那种自由,就因此故,它的进步性,至多,也只是就封建制来说的,而绝不是就资本制来说的。惟其它虽较为进步,在本质上仍是封建的,它就在那种自由的外观下,隐蔽着许多妨阻资本制发生发展的实质。那些实质究何所指,我在这里暂不作详细说明,我所要指明给大家的一点,就是我们以往在实践上作出了的许多徒劳的努力,其关键在于大家只感知到或直观到中国经济的外观,而不曾科学的去分析它的实质。即是说,对于中国经济本身太隔膜了。这种积习太深了。为了矫正由认识矇糊引起实践上的凌乱步骤,加强中国经济之科学的研究,是更有其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