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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庞《乌合之众》的得失

罗伯特·墨顿

社会学家罗伯特·墨顿

权威著作《社会心理学手册》( Handbook of school Psychology, ed.by Gardner Lindzey ,1954)中,美国的社会心理学大师奥尔波特(Gordon W.Allport)十分肯定地说:“在社会心理学这个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当中,也许勒庞的《乌合之众》最有影响力。”此书是否值得有着这么重要的地位,是可以提出疑问而且一直就存在争议的。不过它对人们理解集体行为的作用以及对社会心理学的思考有着巨大的影响,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除此之外,在“孤独的人群”和“千人一面”已经成为美国民众形容自己感受和处境的恰当用语的时代,我们也要看到此书的适时性。

勒庞这本小书持久的影响力,这一点有些难以理解。1895年它初次上市时,我们可以用赶时髦来形容它,但是,假如这种时髦持续了大半个世纪仍旧存在,那么可以肯定的是它一定有它的独特之处。我们如果把它的性质再考虑进去,就会更加对其如此长久的影响力百思不得其解。书里所包含的真理,可能很多条都被人说过,甚至比勒庞在此书中的说明更有说服力,有些在他写此书之前都出现过,此后的论述更是自不言说。这本书在知识界却也是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更让那人难以理解的是,《乌合之众》提出的一些观点现在已经被证明是错误的或者是有误导作用的,但是却仍是我们这些研究群众行为的人必读文献。最后,书中还包括各种互不协调的意识形态,但是意识形态迥然不同的崇信意识形态的作家,在看待它的时候依旧是有着十分认真的态度。也许,要想解开这团表面看来充满矛盾的乱麻,我们首先需要的是要思考下它对我们今天的意义。

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

《乌合之众》所经历的一个事实,就容易帮我们解除这种困惑。被勒庞的观点所影响的,不但有那些如民粹派社会学家罗斯和心理学家麦克道格尔等基本上全盘接受我们的人,甚至是一些如作为社会心理学家的弗洛伊德和社会学家帕克等反对它们的人。反对者可以激烈反驳勒庞的言论,但是他们不能对它视若无睹,至少,假如它们依旧关心社会心理学的问题,他们就不能这样做,因为那都是些基本的问题。

它几乎从始至终表现出一种对重要问题的敏感性,这就是勒庞此书的主要功绩。大法官霍尔姆斯先生说,勒庞在这本书中表面,他具有“脊髓中的本能”,只是在很少数思想家中,才会有这种不断发现有研究价值的问题的本领。对于社会心理学家以及所有思考自己社会的人,勒庞的著作关注的问题,可以说注定会是十分重要的问题。这本书的书名有着让人迷惑的局限性,但是它谈到了很多人们通常并不与“人群”联系在一起的现象。可以说,在勒庞的这本书的这里或那里,用十分简约甚至时代错置的方式,触碰到一些现在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包括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群众的反叛、群众运动、趣味单一、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官僚化过程、人的自我异化、逃避自由投向领袖的怀抱和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等等。总结来说,他把很多现代人面临的社会问题和观念都考察到了。我相信,这本小书所涉及的问题的多样性,也是使它有着持久意义的重要原因。

社会学家帕克

社会心理学家弗洛伊德

所以,《乌合之众》有发现问题的功能而非解决问题的功能,这就是它当代的意义。看一下此书对弗洛伊德的意义就能知道,这两种制式功能虽然有关联,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弗洛伊德提供了一条主渠道,使勒庞的思想进入当代人的头脑进而产生影响。在20年代时当弗洛伊德把注意力转到“群众心理学”(这个他的“Massen psychologie”一词的习惯译法)时,第一本专著《群众心理学与自我的分析》发表了,其中有一章是专门讨论勒庞这本书。他开头就是这样判断:“勒庞的《群体心理学》( Psychologie des foules ,该书法文原版的书名),一本受之无愧的名著。”又以相似的结论总结道:“他极为精彩地描述了集体心态。”这两个判断中间又是大篇幅引用《乌合之众》中的段落,数量很多,加上弗洛伊德简短的评论,几乎是全书的六分之一。

但是人们很快就会明白,弗洛伊德并不是对勒庞这本书持明确的赞成态度。在接下来的一章,他便把前面对勒庞思想的赞颂之词收回,他说:“……我们现在必须补充一句,其实作者的所言没有一点新东西。……除此之外,勒庞等人对群体心理的描述和评估,绝不是没有争议的。”

这些否定性断语看上去有些不礼貌,也有悖于弗洛伊德几页纸之前的说法。不过,这种双重否定可能是流露出他内心的真实感受,而非失礼的无用之词。夸张一直都是一种表明观点的直接的技巧。因此,假如我们剔除掉弗洛伊德表达这种判断时所采用的夸张语气,只将其实质保留,然后问一句:假如勒庞的话既无新意又有错误,为什么如此重视它呢?为什么弗洛伊德同许多严肃的评论家一样,怀着从知识角度以明显的尊重来看待《乌合之众》呢?他为什么把这本书作为自己论述社会心理学的起点?弗洛伊德用可敬的直率态度回答了我们的问题:“我们把勒庞的言论作为我们的引路人,原因是它强调无意识精神生活,这点非常适合我们的心理学。”

弗洛伊德对于自己重视勒庞的思想给了一个简单回答,乍一看好像无可厚非,但是它并不全面。他只是对自己如何从勒庞的著作中找到了优点进行解释,却没有回答自己为什么要贬斥勒庞的思想既无新意又有错误。要想真正明白弗洛伊德这种前后矛盾的态度,还需要做进一步的解释。弗洛伊德对勒庞在态度上的前后矛盾是既定事实。他在这一页否定勒庞,然而又在下一页纸上认可它,勒庞“对群体心态做了出色的心理学说明”。

在弗洛伊德论述勒庞的一章中,可以找到对这种矛盾态度的思想—而不是心理学—解释。在这里,可以说他是用一种猫捉耗子式的苏格拉底对话的方式,为两个角色写出台词。这种矛盾态度的基础追根究底就是:勒庞可能只是发现问题,而弗洛伊德可以成为解决问题的人。因为我们不能确定勒庞是否能够既当问题的发现者也当问题的解决者。对于前一种能力,勒庞值得称赞表扬的,弗洛伊德也并不吝啬赞赏。至于后一种能力,勒庞顶多只能说是没什么价值,甚至是不正确的,而弗洛伊德则坚持认为,他既没新意又不正确。弗洛伊德把这两种角色交替派给勒庞,于是他本人也摇摆在这种矛盾态度的两极之间。最后,弗洛伊德为所有这些论述提供了一幅清楚的画面(虽然这幅画的形象需要大加修改):勒庞播种,弗洛伊德浇水并培育其生长。在弗洛伊德看来,勒庞作为发现问题的人,只是把群体生活重要的方面指了出来,但并没有做出相应的解释。

勒庞讨论了“感情的强化”与“理智的欠缺”,因而点明了群体心理的“基本”事实。但是弗洛伊德说,勒庞并没有看到群体成员之间建立感情联系的心理过程的原因。

作为发现问题的人,勒庞也意识到了群体和有组织的团体之间“感情传染”和易受暗示的强大作用,但是弗洛伊德认为,勒庞没有认识到,这是团体成员与领袖以及其他团体有着本能性关系的产物。

勒庞意识到,如果没有任何联系,“只是一些人聚在一起,根本不够形成团体”,但是他却不清楚这种联系是怎么形成起来的。

勒庞特意强调了群体感情的易变,爱与恨的犹豫不决以及它的团结和仇视态度,但是他却忽视了群体的矛盾和理想化(这时受到过分尊重的人物会变得不容批评)倾向的心理机制。

勒庞“生动描述了”群体缺乏感情约束以及它“没有中庸与三思而后行的能力”,但是他没有什么理论,使自己能够看出这是退化到某个早期阶段的结果。(甚至弗洛伊德这样的大人物有时也会不在状态。他说勒庞的退化观念不明确,这是对的。但是勒庞多次把群体所特有的冲动、“缺乏理性、缺乏判断力和批判精神、夸大感情”看成“低级进化形态的生命中的倾向,例如妇女、野蛮人和儿童”。所以他已预见到了弗洛伊德本人的错误,当他下退化到“不必奇怪可以在野蛮人或儿童身上看到的早期阶段”的结论时,很明显妇女被排除在了这个阶段之外。)

弗洛伊德错误地、有些偏激地说,勒庞没有“推测出领袖在集体心理中的重要性”,而他能够把领袖在集体行为心理过程中的强大影响力解释出来。弗洛伊德没有注意到,勒庞给英雄神话赋予了极大的重要性,这和弗洛伊德在与奥托·兰克讨论之后认为英雄神话是个人把自己从不断的集体统治中解放出来的手段相同。

勒庞看到并强调了群体中的“扯平”趋势,它要求在受压制的平庸水平上给予充分平等。但是据弗洛伊德的判断,他没有发现这不过是一个潜在过程的外在的可见后果,在这个过程中,群体成员“通过对同一个目标有着相同的敬爱并且拥护而互相认同”,“目标”在弗洛伊德这是指领袖,是专业术语。

勒庞用自己的语言,对作为群体和群体成员标志的“服从的欲望间”进行了充分的说明。但是他就停在这,没有意识到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领袖身上的集体理想把自我理想取代了。

最后,弗洛伊德犯了个有价值的错误,他认为,勒庞把自己的研究框在有乌合之众特点的暂时性集体上,实际上他是在无意中碰到了一个最有价值的研究题目,因为只有在这种暂时聚集的人群中,才能够最准确地看到个人对群体的要求言听计从到宁愿把自己独立自主的精神都放弃。弗洛伊德这样对勒庞的群体概念进行定义是不对的,只要往下再继续读几页,就可看到这一点。不过,聪明的的人即使犯下错误,别人也会从其中得到收获。弗洛伊德的错误是个聪明人的过失、因为粗心而产生真理的幸运过失,虽然弗洛伊德认为勒庞的陈述“只涉及短命的集体”是不对的,但是这个错误却让弗洛伊德赞扬勒庞选取了这些“喧闹的、暂时群体”进行研究,“它们只是集体中的一个类型,我们从中能发现,正是那些被我们看成是个人特性的因素,彻底消失了,虽然是暂时的。”弗洛伊德用这些话详细说明了在科学研究中一个普遍适用、在社会科学中特别需要强调的基本原则,因为认识到它的人很少。这就是搜寻“重大研究领域”的原则,也就是寻找这样一些课题—这里的具体课题就是暂时性的群体—它能够让人对那些可以取得特殊优势的科学问题进行研究。

弗洛伊德以为他做过的事情勒庞只是做了部分,然而他是在潜移默化中这样做的。他更多地研究了暂时性的群体,但并没有把自己框定在这个范围。根据他的用法,“群体”是个宽泛的概念,不但指暂时聚集在一起的人,而且指一些例如组成议会、宗派和阶级等持久存在的团体和社会阶层。不过,勒庞不仅关注较有生命力的公众,同时也关注更为持久的阶级,更为注意那些形成政治暴民的短命人群,所以他实际上抓住了一个研究集体行为的重要时机,也就是在可视性极佳的时刻研究它们。可以这样认为,弗洛伊德很明显是把勒庞并没有的方法论技巧也列到了他的名下。弗洛伊德得出这个对勒庞有帮助的评价,原因并不是他注意到了在这个具体研究中勒庞做了科学家都在从事的公众,也就是找到了重大的研究素材,它们能够把比所研究的事情更为广泛的变量之间的相互作用揭示出来。

从弗洛伊德对待勒庞的矛盾态度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勒庞在人群和集体行为的突出特征这一块有着非常敏锐的把握能力,但是他并没有对它们做出令人满意的说明。以这种评价为根据,勒庞如同一条专门寻找块菌的狗,他在社会心理学表层的某个位置上停留片刻,因为它下面有些别人没有发现的重要的理论块菌。弗洛伊德自己形象的设计反而与勒庞的相反,他觉得他是个能够通过现象看到本质的人,能够将社会心理学的块菌找出来,把它们制作成一道美味的知识佳肴。这两种形象对他们两人以及他们的著作都有失公正,然而也是有着一定的道理的。勒庞是群体社会心理学问题的发现者,而弗洛伊德也是个发现者,且在某个阶段很有想象力,甚至会成为这个领域的一个能成功解决问题的解决者。在对弗洛伊德对待勒庞的矛盾态度做出评价之后,一些可以被称为重要的新思想(但是别人已经有所预见,所以并不是不可缺少的)和一些正确而有意义的思想(但并不十分深刻,所以只有提示的意义)的贡献和局限性我们就会看到。对勒庞这本《乌合之众》的矛盾态度,就是一个非常恰当的例证。

弗洛伊德对这本书的感受也很正常。这里单单把它举出来予以说明,并不是因为所有提到像弗洛伊德这样机智而富有创造性的头脑的作品的时候,都会让我们后辈感到高兴,而是因为他对勒庞的理解,包括他的造成意外收获的误解,都对我们理解此书有很大的帮助。如果弗洛伊德在提出自己有关人的社会行为的思想时,从中发现了很多有现实意义的因素,那么在较小的范围内我们也可以做到这一点。他的书中有许多的发现,尽管总体来说没有发现任何完全正确或新颖的观点,但这对我们也有教益:勒庞的表述远不是盖棺之论,而只能算是一个为这个题目的更为先进的观点提供了重要指导的起点。

一组有现实意义的因素,给弗洛伊德对此书的解读赋予了意义,同样它也可以为我们的解读带来意义。这需要我们发掘出书中很多比它的字面含义更多的东西。读者不仅要留心勒庞多有论述的问题,还要留心他有时在不经意间表露的思想,这样我们就能感受到人的社会行为中自己过去没有留心的某些方面。就像许多别的书一样,假如读者想从书中获得一些东西,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要读出字里行间的含义。这也适用于我们中间那些组成了各类团体的人,尤其是那些吵着自己不信服的人们(其实他们被严格的要求约束着)每个人都会发生作用的服从倾向的话。

《乌合之众》里包含着丰富的现实意义,其中很多是潜藏在字里行间,而这也是它得以具有经久不衰的影响力的原因。这种影响力也在于它的主要论点属于一些复杂思想的一部分,它们大多数还是和我们同在,也就是强调人的行为中反理性或非理性的特点。这是一幅世纪末的人类画像,人类被描绘成了很容易受到操纵、不明所以地情愿受骗上当的人。不过这明显是一幅半成品的肖像画,因为如果有些人被控制,一定有一些人在控制着。所以从本质上说,有些人是把别人当作实现个人目的的方法。另一个更深刻的假设是,人类有时候往往太会自我欺骗,他能够有理有据地把罪恶说成美德,为了犯罪而把美德否定。人类性格的这幅画像还致使了一种社会哲学和社会学观点的诞生,认为人类在社会的引导下特别容易变得很愚蠢,使他天生的才智或是因为追随乌合之众而变得平庸,或是用途邪恶,作为那些不太奏效的暴力和压迫的帮凶,蒙骗自己的同胞。

人不但不理性而且自私自利,易于冲动且没有常态,或者是利用理性却做丧尽天良的事情。他不但是暴力和虔诚骗局的实施者,又是它的牺牲品—这样一幅人类画像,在勒庞写此书时当然不是什么新见解。至少从《君主论》的时代起,这个标题明显强调的是控制者,一直到《乌合之众》的时代,这个标题转向了强调被控制者,每个世纪的马基雅维利主义作家,都不断地有这样的形象设计出来。不过同样真实的是,在 19 世纪后半叶,它才开始引人注意且延续到现在,人类是完美的理性动物这一形象,即使没有被消灭,也被它破坏。

对于人类及其行为中这个令人厌恶的方面,心理学家、社会学家、社会哲学家、政治理论学、政论记者以及有创造性的穷困潦倒的小说家,都写过很多的书和顺应潮流之作,勒庞的《乌合之众》是其中之一罢了。1895 年,也就是这本书出版的同一年,布罗伊尔和弗洛伊德的突破性力作《癔病的研究》发表的时候,这是个值得赞扬的巧合。它们的同时出现,我们不能简单地说是出于偶然,因为只有在造成对人类非理性进行强调的著作大量出现的相同社会条件下,这种思想相近的著作才有可能在同一时期都出现。

也许有人不赞同这种说法,认为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问题,每个时代都会固执地认为面对着理性的黎明或非理性的开端。但是这种观点是不对的,它毕竟没有对这种时代的自我形象在 19 世纪下半叶的法国为什么如此迅速地将人心抓住进行说明。回头看下19 世纪 50 年代,由龚古尔兄弟组成的那个两人文学小组,对于小组内的意见一致他们从没满足,一起预言患了贫血症的欧洲文明将遭受野蛮人的攻击,这不是指那些在欧洲已经找不到的野蛮人,而是在他们看来的那些粗野的工人,他们说,这些人会称自己的这项任务是“社会革命”,当时法国的人道主义知识分子—泰纳、圣伯夫、讽刺作家“加瓦尔尼”、勒南,包括龚古尔兄弟生活和工作的那个圈子里的其他人,对眼前的“道德卫生状况”都是诚惶诚恐,对未来的日子也是疑惑不定。他们的预言和勒庞这本书的内容在很多方面都没有什么区别。例如泰纳就预言说,20 世纪的人会有活力有余而悟性不足的表现。

关于群众不久就要发生的统治,还有着比这些含糊的预兆更多的现象,这些足够证明,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勒庞思想的出现是必然的,因为在同一时间,另一位社会心理学家意大利人西盖勒也提出了几乎一样的思想,而且其中很多思想法国人塔尔德也同样表述过。只要是两三个人几乎同时有着相同的思想,就一定会出现谁是思想先驱的争论。这场长久不断的争论也是勒庞多次别有用心地重复他15 年前就群体的“模仿”和“感情传染”问题说过的话的原因。他与西盖勒多次进行着或是公开或是旁敲侧击的争吵,这是勒庞的典型风格,西盖勒在自己的《宗派心理学》中率性而愤怒地称自己是先驱,并说勒庞的《乌合之众》“显然大部分都是在抄袭我的著作”;在《犯罪群体》的第二版中,他又突发奇想,抱怨勒庞“对群体心理进行讨论时利用了我的观点,却对我一字不说”,又说,“我一点也没有正话反说的意思,我认为我的观点被采纳却没有提我的名字,再没有比这更高的赞扬了,对此我丝毫没有怀疑”。我们当然没有兴趣对这些一度激昂的优先权声明做出宣判,事后的判决是属于那些有知识成就的重要法官、那些思想史专家来做。在西盖勒和勒庞以及较小的程度上与塔尔德之间的争吵,对我们来说意义在于,许多人同时有着基本相同的思想,并且至少部分地相互独立存在,这证明了这些思想出现的必然性,因为文化遗产中已经为它积累起了知识前提,还因为受着社会引导的兴趣,已经把思想家们的注意力向能够产生这些思想的问题转移了。

有充足的证据,而不是捕风捉影,我们就可以认为,勒庞的著作有很多是对当时文化气氛的反映。回忆一下17世纪格兰维尔的气象学比喻吧,在20世纪怀特海使它复活之前,它一直悄无声息。形成一种舆论气氛的思想,符合了人们的趣味,这不是出于偶然。它们能够得到普及的原因是,深层社会结构出现的变化,这个结构由于各种压力和紧张关系已在咯咯作响,或是因为严重的震荡和变化让一些人们接受的思想重新有了意义,或让一些和当前没关的思想变得并不恰当(它们还会固执地表现自己,因为并不是文化中的一切都被社会结构所决定,还包括同样的结构压力对该结构中地位不同的人所带来的意义也是不同的)。一般来说,思想的创造性和普及这种思想,都需要同样的社会条件。具体而言,我认为,那些让勒庞的言论和思想得以迅速普及的重大历史事件,也就是对他提出那些思想产生很重要的作用的事件。同样是这些事件,让他的听众和勒庞产生了共鸣。

只要多少了解一下勒庞度过其漫长一生的历史背景,就能知道他对群体中的个人的描述对于他本人和他的读者具有的意义都非常巨大,以及他根本没有机会修改太多这些描述的原因。勒庞1841年出生,那个民众以为会很有革命精神的国王路易菲利普,竟然完完全全成了一个保守派,从而让乔装打扮的激进主义和空想社会主义得到了传播。当勒庞7岁的时候,巴黎打起了街垒战,最后国王迅速退位。在“六月起义”的惨烈巷战后,路易波拿巴亲王成了第二共和国的总统,取代了国王。当时他还不能理解路易波拿巴是怎么巧妙地利用民众,将总统职位变成皇位,以拿破仑三世的称号高傲地统治着第二帝国。不过后来,到了19世纪60年代,勒庞对这位皇帝安抚民心的十年统治显然是赞同的,他是想避免民众的反叛,只想让巴黎民众在色当惨败后能够忘掉欧洲。1871年的公社期间,激进派、共和派、普鲁东派和布朗基派等一伙人掌握了政权,虽然很短暂,但勒庞对此非常忧虑。对于这次反叛,马克思的心情也是自相矛盾,称它为一个巨大的政治错误,但却又认为它是预演了工人为自己的权利而举行起义,是他们最终获得解放的序曲。作为一名成熟但并不是非常敏锐的观察家,勒庞看到了1870年成立的第三共和国的审判、那些蜻蜓点水式的政府更迭,以及为了统治群众而借助于造谣惑众的努力(有时的确有效果)。更为重要的是,对不久之后便要动笔的《乌合之众》很有帮助,勒庞亲眼看到了那个犹豫不决而又好战的煽动家布朗热将军迅速将潜在实力取得的过程,他在1886年7月14日,如同“马背上的人”,骑着自己那匹名为“突尼斯”的战马走进了历史的舞台。

勒庞在全书中提到了两次布朗热,一次是直接提到他的名字,另一次只是间接的暗示,英译本的译者因为拿不准读者是否已经忘记了那段历史,觉得加上一条指名道姓的注释很有必要。后面这个暗示表明,勒庞本人作为一个不能说提心吊胆但却心情低落的保守派,对群体及其社会心理学的理解,在很大程度上是以他对在自己面前发生的事情的观察为基础的。勒庞这样写道:

群体很容易做出刽子手做的事,同样也很容易大义凛然(这种有关矛盾心理的论述让弗洛伊德很是喜欢)。正是群体,为每一种信仰的胜利可以血流成河(然后勒庞又补充了和我们的目的非常相符的话)。想对群体在这方面能做什么事情进行了解,不用回顾英雄主义的时代。他们在起义中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就在不久以前,一位突然负有盛名的将军,可以很容易地找到上万人,只要他下一道命令,他们就肯为他的事业牺牲性命。(见本书第1卷第2章第1节)

这个将军就是布朗热。这段布朗热插曲即使法国人还没忘记,美国人估计早就忘掉大半了,这和那些可怕而短命的时期一样,强大有力的煽动家因为最终没有把自己接手的政权合法化,通常每个国家受到广泛阅读的史籍都会将之遗忘。但是在19世纪80年代的后五年里,布朗热将军和他那群政治乌合之众的崛起,包括那场占领法国政治舞台的布朗热主义的运动,它的规模就像约瑟夫·麦卡锡参议员和被称为“麦卡锡主义”的那场将50年代前占领五年美国政治舞台的运动一样。(可笑的是,这两件事连细节竟然都非常相像,在政治上垮台的麦卡锡三年后落魄而死,因被控指叛国罪害怕被审判的布朗热逃离了法国,三年后同样自杀。

如此匆忙地谈论这些人和运动,从时间上来说它们相隔几代人,社会空间也非常遥远,所以猛一看很像是些无趣的历史类比。勒庞的《乌合之众》写的毕竟不是历史,他依托于历史,是试图把群体性格和行为中多次出现的相似之处找出来,它们只有在细节上的不同。虽然勒庞的思想经历中找不到证据表明,他首先将布朗热插曲提出来是想用归纳法把群体社会心理的发展脉络找出来,但是这段插曲的确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在这一点和当时那些不假思索的法国人是完全不同的。

变成偶像的布朗热的这段短暂而暗淡的历史,读起来很像一部由勒庞创作的反映领袖和群众关系的社会心理学剧本。但是,事件是发生在此书之前,所以更准确的假设是,勒庞总结了这个事件,不是布朗热和他的追随者对这部著作进行预演。作为勒庞关于群体行为的思想之根源和可能的依据,我们就不能忽略布朗热主义。

在经历了稳步提升之后,布朗热成为法国军队中最年轻的将军,之后进入了作战部,主要工作是给当时的激进派领袖克列孟梭制定一些秘密决策。他最开始得到广泛的支持是因为让军队的生活条件得到了显著的改变,现在已不是习惯于艰苦条件的职业军队,是以一些暂时变成军人的普通文官为基础的。后来,他变成了一个多面人物,不同的人会采用不同的方式。第三共和国很多大众心情不满,认为他是让他们不满的主要根源—政权小丑的领袖。布朗热本身没有政治信仰,所以他能够而且也确实答应满足许多政治派别相互对立的利益。他同意与戴鲁莱德的爱国者同盟,要用武力来执行他们的沙文主义主张,要洗民族耻辱把德国人赶回莱茵河;对于波拿巴主义者,他答应要恢复帝国,对于给予他花销的保皇党,他同意把君主制恢复了。形形色色的政治群体,社会主义者、机会主义者、温和的共和派和持不同意见的激进派,他都能让每一派都把他当作“他们的人”一样看待。这些群体因为共同反对政权而暂时结合在一起,都把布朗热当成他们事业的领袖,哪怕他本人只有将军的事业,实际上别的任何事业都不支持。整个民族群体的种种矛盾,在领袖个人身上得到了统一。

政治事件一轮轮接踵而来:1886年巴士底狱纪念日,巴黎的群众在朗香高呼,他们支持将军,不要总统;在将军竞选取得胜利后,巴黎民族继续呼叫着要他进军爱丽舍宫;报纸对他也是言听计从,最开始是罗什福尔的《不妥协者报》,接着是维伊奥的《宇宙报》,再后来,其他一些报纸也都是异口同声,都成了宣传将军及其运动的报纸,在还没有对已经说过什么进行证实之前,便盼望着听听“他们在街上正说些什么”;献给“我们勇敢的将军布朗热”、“啊!复仇将军”和“希望将军”的赞美诗迅速增加,这些歌不但宣泄了群众的感情,而且也把他们的感情控制住了;很多玩具、机械工具,乃至—竟然偶像化到这种地步—烧酒,都用这位备受拥戴的领袖的名字命名,换句话说,这一时期被布朗热主义短暂而强烈地支配着,它几乎就要以一次新的雾月18日而大获全胜。对这些事情无需再更多地描述细节,它们只是勒庞《乌合之众》中的一页(当勒庞说那个无名将军“只要他一声令下,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到上万人,他们为他的事业就会牺牲性命”时,文字里透漏出这些意思)。

布朗热故事余下的部分这本书里也有,只是将会用一些概括性的语言出现。特别恰当的记录是群体—尤其是巴黎,别的省也差不多—爱恨无常所造成的迅速变化的左右摇摆:布朗热今天还备受推崇,明天就成了犯人。勒庞在布朗热的迅速崛起中,也许找到了可以用于全书的一条公理,也就是根据名望的起源来说,取得成功就是最大的成功,这和他从布朗热的突然垮台中找到的另一条相关的公理一样,虽然他没有明显地表达出来,这就是,从名望危险的衰落来看,失败就是最大的失败。当法国聪明的政治家(主要是指老牌政客、法国内务部长孔斯坦,但不是他一人)不断寻找这位大众英雄的很多弱点时,他很快就失败了,就像他很快得势一样。布朗热害怕遭受叛国罪的审判,带着他多年的可爱情妇玛格丽特·德·邦曼逃离法国,最先去了布鲁塞尔,很快被驱逐出境后,又到了伦敦,随后是泽西,最后又回到布鲁塞尔。他在逃亡过程中依然很天真,是个乐观主义者,在布鲁塞尔发表了一些没人关注的宣言,最后他终于意识到,法国各政治群体一定再次落入了奸诈的政客手中,他已经不是可以操纵他们命运的人了。政治失败给他带来严重的打击,再加上1891年玛格丽特因结核病去世,让布朗热在两个月里悲痛欲绝,最后也躺进了安葬着玛格丽特的伊克塞勒墓地。

勒庞和他的同代人都见证了这一切,但是他对自己的所见做了思考,这一点和他们中间的很多人不同。在这出戏的过程中,他看到巴黎轻浮的民众短时间内忘记了他们的马背英雄,在1889年6月,也就是布朗热逃离法国不久,万国博览会开幕。在众多让人愉悦的事情中,埃菲尔铁塔鹤立鸡群,它那伸向天空300米的钢铁身躯,是在宣告一个新世纪就要到来,这个新世纪里,钢铁城市将把石头城市取代。在对群众的轻信和多变进行思考时,勒庞也一定从他们对那个本土英雄的报复性攻击中获得证据,说明他们“为自己曾向一个已不再存在的权威唯命是从而进行报复”(见本书第2卷第3章第3节)。

勒庞很用心地观察这一切,并用概括的形式把它们写到自己的《乌合之众》一书中。哪怕布朗热插曲没能为他的社会心理学磨房提供足够的粮食,当时的历史供给他充足的原料也是非常容易的。在布朗热主义消失后不久,雷赛布—一个能移动山岳、凿穿地峡的人—戏剧的最后一幕便上演了。他因苏伊士大获成功而负有盛名,却因丑闻而引起的巴拿马运河的失败而下台。在年届88岁时,他佩戴着荣誉军团大十字勋章,很是自豪,没想到会有五年的牢狱生活在等着自己。对于这件事,勒庞难以做到心平气和,也没能保持学术上的超然品格。于是在《乌合之众》的一些地方,我们看到的是他怒气满腹地分析了民众是怎样攻击这位“历史上最了不起的英雄之一”。

这一系列事件的叹为观止之作,就是被那些充分理解其含义的法国人还称之为“大事件”的那件事,它也许让此书的写作进度得到了加速,对此我们也不能确定。勒庞写这本书的同一年,国内出现了起诉德累福斯上尉的事件,很快他受到秘密审判并以叛国罪定刑,然后军衔被剥夺,他的惩罚就是在魔岛上终身服刑。他是第一个被允许进入总参谋部的犹太人,同时也是个阿尔萨斯人。法国群众主要是被极度恐惧害怕下台、虽有政治头脑却又非常愚昧的总参谋部当局挑动,另一方面也被它操纵,他们的行为后来达到了顶峰,并且带来了许多次要后果,给勒庞的书提供了新的依据便是其中之一。然而,1894年对这个不是本族类的审判、定罪和撤职,却让群众不负责任的轻信态度影响到了全国,它的严重程度就是最不关心政治的法国人(但愿这不是个自相矛盾的称呼)也都会关注,更别提像勒庞这样的观察家了。

为什么说勒庞这本书是一部以阅读法国大革命事件为基础的群体行为的社会心理学著作,现在我们可以看出,仅是因为习惯,并不全对。这种流行的解释只是部分正确。不错,在勒庞用来证明自己这个或那个观点的五十多个具体历史事件中,有二十个左右讲的是法国大革命时期,还有几个是谈到了拿破仑。不过余下的一半左右的事件,它们都是发生在法国的事件,更重要的是都是勒庞亲眼所见。进一步说,之所以提到大革命的原因是,勒庞本人那个时代的事件起着一部分作用。和其他许多法国人一样,勒庞同样被这场大革命所纠缠,但是在他的著作中还有很多个暗示表明,他对自己身边的群体行为所做的观察,对他去注意大革命中的一些相关事件有了提醒。他研究法国大革命的社会心理学的原因,更多的是他看到了19世纪法国的群体生活而对历史的回顾。换句话说,他经常是在对大革命时代群体行为进行评价的伪装下,分析第三共和国的群体行为。

很多人在阅读勒庞作品时,常常会认为他本人见证过法国大革命,很不幸,他的希望被第二帝国出卖,又因第三共和国而最终破灭。事实不是这样的。他只活了90岁,这本使他威名远扬的书在他55岁那年就已经问世。但是在那个时代,他对法国群体行为的观察,完全可以为他的社会心理学奠定基础。勒庞有了这样的想法,也许对圣保罗大教堂唱诗班入口处那句纪念雷恩的铭文他会重新解读,向他的同代人说:“诸位如果需要我这些想法的证明,看看你们四周吧!”

事情就是这样,过去时代的历史事件,不但不是勒庞的群体行为理论的唯一材料,更不是主要的经验证据。人们所以能够得出这样的结论的原因是,对于把历史用于学术研究的目的,他表现出来的态度十分矛盾。这本书里,对于作为当时复杂事件和人类社会行为结果之真实记录的史学,可以更确切地说是历史记载,他发现可以忽略。在这一点上,虽然没有一句,但是按照他所宣布的原则,他持的是“历史全是胡说八道”的观点,(据说)这句话后来由亨利·福特说出才广为流传。如果福特确实说过这句妙语,他可能只是简单提了一句,而且是因为无知,勒庞说的却很多,并且不像是因为无知。怀着这样的心情,勒庞相信“只能把史学著作当作纯粹想象的产物。它们是对被观察有误的事实所做的无根据的记述,并且一些对思考结果的解释也掺杂其中。写这样的东西完全是在虚度时光。”(见第1卷第2章第2节)为了得出这种虚无主义的判断,勒庞首先认为历史记载有两种噩运是不能避免的:第一,这是因为记录历史真相的证据已经消失或很零散;第二,对很多可以利用的文献在选择时会有倾向性,他认为这是史学家定会遇到的事情。

后来他转换了下心情,这种心情延续的时间很长,以致使他消耗很多精力写了好几本所谓的历史著作。他发现,不以历史为依托,根本无法对群体行为(或人类任何其他类型的行为)进行研究。1912年,当勒庞发表《法国大革命和革命心理学) ( Larevolution francaise et la psychologie des revolution )时,他只是将自己的做法改变了,但是看法却没有改变,也就是认为写出真实的历史是一种荒谬的要求。

这和同矛盾心理做斗争的大多数人一样,勒庞也有一种妥协的理论提了出来。这使他不但可以和历史生活在一起,而且能够否认与它同居的事实。这个合理化的理论简单明了:不错,“关于那些在人类历史上产生了巨大作用的伟大人物的生平,如赫拉克利特、释迦牟尼或穆罕默德,我们有一句的记录是真实的吗?”勒庞又说,这些人的“真实生平对我们并不重要。我们想要知道的,是我们的伟人在大众神话中呈现出来的形象。将群体心灵打动的是神话中的英雄,而不是一时的真实英雄。”(见第四卷第2章第2节)

对于这种看起来是在真正的历史和作为有效神话的历史之间采取妥协的做法,我们可以质疑它,但是,对于勒庞在这种看待历史的矛盾心情中面对两种对立倾向的困境摇摆时,我们却需要给予同情。他触碰到了一个后来得到更严格更令人信服的阐述的观点:在决定人们的历史地位上有着巨大的作用,不是他们的“真实”面目,而是后来者对他们的认识和感受。在真实性(在创作者本人看来也许天衣无缝)与表象两者之间,不需要全部吻合,虽然有时能够吻合。在和自己这种对待历史的复杂感情进行搏斗时,勒庞让自己能靠近一个可以称为托马斯定理(这个名称来自十九世纪美国社会学大师托马斯)的观点:“假如人们把条件定义为真,根据其结果那么它们就是真。”这句话和后来人们才知道的见解很接近,那就是人的“公开形象”和该形象在影响接受它的“群体”方面所起的作用。勒庞对对待历史处于的极度的矛盾非常要想找出一个究竟,这使他几乎要得出一种正确的见解:作为神话的历史在形成后对社会现实的历史发挥作用。虽然这种见解还稍欠火候。

勒庞虽然将他的全部智力全部展现出来(这一点必须重视),比较而言他还是没能取得对那些学者的胜利,他们以路人皆知的模糊的最终分析为据,将历史为发现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一致性因素提供的基本材料给予否定。勒庞和他的许多同代人一样,但是可悲的是,也和他的许多后来者一样,认为历史是一种表象,而历史文献记录的是一些绝无仅有的事件。如果严格地说就是这样,如果历史材料不能为用一种让人觉得模棱两可的很模糊的语言,探寻人类行为发展及其社会制度和社会结构发展中的相同因素提供充分的基础,那么勒庞的确是在浪费他自己和我们的时间。对于这种并不完美的错误观点,也只有那些享受着一劳永逸的先人遗产的人才会轻视它:这仅仅是事后的聪明。就在《乌合之众》出版6年后,杰出的德国哲学家李凯尔特和文德尔班仍在就历史只能得出特殊的描述的原因进行解释,它们和能够在物理学和生物学中发现的相同因素是不同的。只是到了后来,才有人对在研究普遍规律的,或概括性的学科与研究独特,或称单独的现象的学科之间所做的错误划分给予否认,例如,柏拉图的观点:“‘历史绝不会重复’与‘相应的历史在某些方面,我们可以称之为主要的方面,总是重复’,同样都是对的。”

幸运的是,勒庞在实践中继续将他从原则上给予肯定的观点否定了。他依托历史,从那些具有独特性的具体历史事件中,抽象出某些在一定程度上重复出现的方面,以此把人类行为中假定的相同因素找出来。不过在指出这一点时,我们不能对勒庞存在偏激,把事实上他没有表现出来的远见归在他的名下。读一下这书就能知道,勒庞显然并不是没有方法论的头脑。他的著作从来不会为了系统搜集证据而折腾,这让他自己的思想可以接受公正的客观的检验。他采用的方法是社会哲学家、社会心理学家和社会观察家都会用的,不但他那个时代很盛行,而且我们这个时代也还存在着:把历史上不可思议的事当成思想资源,错误地认为这种资源多少可以证明由此得出的解释是真实性的方法。他的方法虽然有缺陷,但是就像我们所见,他的某些观点却是对的。它仍然不精致,需要后来的社会科学家再付出更多普通无奇的艰苦工作,他们不想从一个观念高峰立马跳到另一个观念高峰,在认为他们已准备好攀登之前,先要在方法论研究的峡谷之中长途跋涉。

思想想要得到传播,如果作者没有提供一个令人满意的基础,让人可以鉴定正确成分和胡说八道,便很易于变成勒庞思想的传播。判断错误思想和创造性思想的标准,社会思想的领域和其他领域没区别,首先就是看那些能够站住脚的、整体(但不肯定)正确的思想占的比例有多大。就这点来看,勒庞似乎取得了相当高的打击率,这也是此书能有持久的影响的原因。有时,和弗洛伊德所暗示的那样,他的打击是无的放矢,而他自己却认为赢了比赛。不过就与社会哲学家的这个竞赛中,他确实经常得分,并能在关键时刻来上一个全垒打。

把勒庞同时说成是一项知识竞技中的英雄和一位社会学先知,本身就是一种新的错误:混乱的形象化比喻和迷恋时代错置的行为(棒球毕竟不是勒庞那个世界的一部分)。不过这个混乱的形象是可以保护防卫的。勒庞接触到一系列难办的问题,对于其中的每个问题他都想尝试一下,最后他做出了一系列社会学断言,使他的后来者在这些难题上能够做得比勒庞本人更好。除此之外,在勒庞的后来者中间,一些研究人类群体行为的人,也都使用过有关体育和科学的这个不合适的形容。社会学家拉扎斯菲尔德和社会哲学家奥尔特加·加塞特都曾同样这样做过,对于对手类似的犯规表现,他们都是完全清白的。拉扎斯菲尔德《社会研究的语言》一书中认为,奥林匹克运动上竞赛记录不断地提高,人类竞技能力发生了达尔文主义或拉马克主义意义上的进化并不是原因,对这种能力的训练在过去不断有所改进才是原因。所以,每一代人都可以看到有的人的表现得到了改进,但他们的能力和自己的前辈相比,不一定是更好。在《群众的反叛》( The ReVol of Masses )—一本通过学习勒庞而对勒庞进行改进的书中,针对体育记录不断提高,奥尔特加也提出了同样的看法,并且指出有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科学中。在人类文化的所有领域,应该是除了艺术和道德之外,这种一度过时的“进步”观很符合现实,按其严格的定义,指的是不断积累的知识以及优秀的思想与行为能力的提高。所以可以说,勒庞《乌合之众》中的观点,不断地被另一些头脑进行改进,他们的能力可能没有勒庞高,有时甚至比他还低,但都从后来者这个地位上得以好处。

在有些读者看来,勒庞的思想颇有远见。当他像先知般写道“我们就要进入的时代,毫无疑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时,他说的群众进入了历史,指的是他们过去不起任何作用的意见已开始产生作用,后来如科拉蒂尼、奥尔特加·加塞特、纽曼、弗洛姆和阿伦特具有不同意识形态的作家,都曾更深入地阐述这一观点。

勒庞还有一项很有见地的预见,他把群体中人描述为日益被大众文化所湮没,这种文化把平庸低俗看成最有价值的东西。在他的文字下,对比过去的社会,(勒庞认为)群众对于自己周围的人的判断和爱好接受起来更容易,他这一观点很容易让人想到今天人们对所谓当代人失去自我判断能力的关切。

社会学家帕克和伯吉斯承认,勒庞预见到了我们这个群众运动的时代,并且对于这些运动的若干特点也进行了描绘,他的方法已被这方面的社会学研究所继承并进行了重要的发展。

还有最后一个例子能说明勒庞有先见之明,他看到了群体的日益重要性,这群人缺乏组织,他们关注着同样的社会热点,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与同处一地、有组织的群体一样的心理行为。勒庞肯定预见不到广播电视这类影响巨大的新大众媒体(他毕竟不是真正的先知),不过他确实注意到了编报纸的人对群众意见带来的影响,他们先是逢迎群众的感情,然后把这些感情引入特定的行为渠道。

用正确的行话来说,所有这些“见识”都表明,如果一种观点能指出人类社会行为中多次出现的某些方面,那么即使它并不精细,也能够把握未来事件的某些方面。这并不像一些人认为的那样,勒庞是个先知。先知指的是那些自称能够认识事物在别人之前的人,即使做不到稳操胜券,也能预知许多细节。假如他是个优秀的先知,他就能把这些事件发生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说出来。他能够准确描述细节。相反,研究社会、分析其运行要素的人,社会学的研究者,没办法承担这项艰巨的任务。他不是先知,尽管他常常被人当作先知来看待,或让人得出一种判断,以为他自称先知。他的任务只是—这却非常困难—尽最大努力把某些条件找出来,在这些条件下,我们可以以合理的方式期待会有某些社会行为和社会变化出现。假如遇到身边的一个具体问题时,他只会保守地对未来事件中有限的某些特定方面进行预测。社会科学家只偶尔做出预测,不仅是因为他比社会先知更没有把握(后者的最大优势是,他有一个私人渠道接触着未来历史,但具备这种知识的人很少,或者说根本就没有人具备)。不但已成为常规的谨慎态度和不确定性,使社会科学家只偶尔进行预测,例如预测人口大量增加所造成的后果,而且因为,当他有时想要说明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合理地期待发生什么时,但是他并不知道这些预测性结果需要的条件出现的时间或能否出现。

同与他貌合神离的先知相比,社会科学家所做的预测,在另一个方面也有所不同。他希望从自己的失败中学习。如果社会科学家很有把握地认为应当发生的预期后果没有出现,而且研究表明,假定的条件事实上已经出现但是预期会产生的结果没出现,他会坐下来对自己的证据重新评价,对自己的思想进行彻底反思,就和有人对他发出指示没有区别。对自己落空的预言,先知反而会更加关爱,他不会把这种预言丢掉,也不会把自己关于事物如何发展的认识重新整理。相反,他习惯于不痛不痒地对待预测的结果与实际结果的不一致,不让预言有着对立的证据,使之可以原封不动地继续存在下去。出色的先知很容易做到这一点,这和古人所言,他用老练的辩解“保住面子”,使他的信徒常常从看来没能实现的每一次预言中,能很快看到自己的先知更为内在的力量。

对社会先知和社会科学家的这些简单比较,并不像看上去那样脱离中心。我想说的是,当今天再次读勒庞的《乌合之众》时,我们中间的一些人会忍不住把他在1895年所说的话当成对后来发生的事情的预言。这不但是个错误,而且对勒庞很明显是有害的。这等于派给了勒庞一个先知的角色,一个他偶尔有所期盼,但因为自己不适合而放弃了的角色。以他的表现为依据,也加上上个世纪末的流行时尚,他有想过成为一名社会科学家。当然,与较年轻的例如迪尔凯姆法国同代人,他把社会学思想和社会研究的新纪元开启—不同,勒庞从来没有学会如何循规蹈矩地收集和分析社会学数据,包括用数据来否定自己的观点的方法,如果它们是错误的话。社会学研究这个阶段的到来仍然需要时间(当然,尽管现在只是初级阶段)。勒庞有想成为社会学家这一目标,但他并没有学会知识苦行僧一样的工作方式,而如果希望他的研究在方法与推理上都具有说服力这也是必需的。他有社会学家的想法,却只有政论家的成果。但是,因为他对社会学有着先天的本能,所以就像我们所知道的,他说了许多有价值的话。

勒庞也说了很多没有价值的话。我们看到,这本书内容有点偏颇,观察的质量也是,根据观察做出的推论也不平衡。《乌合之众》有各种观点,有些正确而富有成果,有些正确但没有成果,还有一些是错误的,但是却对启发正确的观点很有帮助。不幸的是,也有一些观点既是错误的也无成果。我们只能说,勒庞和我们大多数人没区别,并不能区分他所提出的各种观点的价值。它们都是他头脑的产物,所以他肯定对它们都很偏爱。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不管是能结出果实的还是寸草不生的,所有这些观点他都同样关爱有加。事实上,他的行为给我们的感觉,就像寓言中那个乐善好施的儿子。不管哪个知识儿孙,只要他喜欢,都乐意把他带到这本书里来。甚至是一些极有害的观点他都喜欢,我们现在已经知道它们根本上就是错误的,而且根据勒庞本人的价值观,也存在着很大的危险(我们很快就会看到这方面的一个例子)。不过即使是这样,他的良好感觉最终还是占据了他的头脑。

可能因为勒庞写的是一本有关群体的社会心理学著作,不是他们的一部编年史书,所以他的书里有许多与我们这个时代想法相似的内容。

勒庞把各种意识形态形象和信念莫名其妙地搅和在一起,这方面的证据在《乌合之众》里随处可见。他是个忧心如焚的保守派,对有社会主义倾向的无产阶级的不断壮大非常的忧虑。但是,一再出现的政治保守主义迹象、对社会主义每个方面的一贯敌视、一种独特的种族主义幻觉,以及描述妇女是一个软弱而沉默、不善推理也固执己见的人群,她们容易冲动,所以情绪极其紊乱,反复无常,缺乏道德,和男人比较完全比他们要低下,但这不一定是件坏事—所有这些观点仅仅是该书的外表,即使全部清除掉这些意识形态的垃圾,对勒庞有关群众行为的基本认识也没有任何影响,虽然它们还有很多问题。

我们只需要对这样一个意识形态的观点进行考虑,勒庞和当时的许多人都持有这种观点,也就是他所说的“种族这个基本概念”是“对我们命运的神秘主因起决定性因素”(见第3卷第4章)。但是,这种观点如其所示,仅仅是上世纪中叶戈宾诺创立的那种种族主义,它是长盛不衰的种族中心主义的基础,为剥夺“劣等种族”提供了理由。在勒庞看来,“种族”是个很难理解的概念,它大体上就和“民族性格的构成”差不多。例如,当勒庞提到“西班牙种族的遗传本能”时,或当他偶尔谈到几乎所有地方的群体都包含“女人气”,但他发现“拉丁民族女人气最重”时,我们就可以明白这一点了。“种族”是个定义宽泛的标签,它可以贴在各国人民和民族身上,它反映着勒庞对人类学的无知,并不说明他有种族中心主义的坏心眼。

一本流传甚广的书;对勒庞的时代和我们的时代一再表现出实际意义;虽然不是完全创新,严格说来也不是全正确;和作者的任何求知行为相比,表现最好时也只能说较好,最差时也不算很糟;文字里与字面上都有着很多的意义;眼光时而狭窄时而放眼全球;既有预见又观念落后;在实践中有效地依托着历史,又从原则上对它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给予否定;从当时表现出人类行为共同特点的重要的事件中把这些特点概括出来;还有一些并不影响其本质的乱七八糟的意识形态怪论—这就是勒庞的《乌合之众》,一本值得我们去读的书。

1960年1月,哥伦比亚大学 FCfwPEU6vf8MkCaZktAOqPlEg/P7fIlHBCC8G/tk6GpgzyxzB+GYjLlYCs3X4o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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