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代人,一看到“德”字,很自然地就会联想到“道德”,而且毫无疑问的,“道德”就是代表好人,不好的,便叫他“缺德”。其实,把这两个字联系在一起,是汉魏以后,渐渐变成口语的习惯,尤其是从唐代开始,把《老子》一书称作《道德经》。因此,道德便成为人格行为最普通、又是最高的标准了。但是,根据传统的五经文化,又有另一种解释,“德者,得也”。这是指已经达到某一种行为目的,便叫德。根据《尚书·皋陶谟》篇中的定义,共有九德——九种行为的标准:“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在《尚书·洪范》篇中,另外说到三德:“一曰正直,二曰刚克,三曰柔克”。在《周礼·地官》篇中,又有讲到六德:“知、仁、圣、义、中、和”。
另外有关“德”字,在魏晋以后,因为佛教、佛学的普及,提倡“布施”,教导人们必须将自己所有,尽心施放恩惠,给予众生,这样才有修行的功绩基础。由此采用《书经》上一个同义词,叫做“功德”。后代人们有时讲到“德”字,就惯性地与“功德”一词连在一起,所以附带说明,以便大家了解。
我们了解到上古传统文化对于“德”字的内涵以后,把它归纳起来,再加简化一点来讲,“道”字是指体,“德”字是指用。所谓用,是指人们由生理、心理上所发出的种种行为的作用。这对于研究《大学》一书,尤其是最重要的认识。不然,到了“明德”和“明明德”关头,就很容易模糊、混淆不清了。因为古文以简化为要,到了现在,中国人的教育,不从文字学入手,搞得自己不懂自己的文化,反而认为古人真该死,自己的传统文化真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