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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瓠第十五

【题解】

15.1.1—15.1.6为篇标题注。

本篇首先讲了瓠的种法,接着介绍了如何收获、收藏、作瓢。15.2.2中提高瓠实品质的办法简单、有趣。15.2.3—15.2.4对瓠的经济价值做了详细地介绍。

15.3.1—15.3.4介绍了氾胜之区种瓠法。其中将十条茎聚合在一处,用布缠泥封的方法让它们愈合成一个整体,再留下茎中最强的一条,以期结出硕大的瓠来。这方法很独特,值得注意。15.3.4介绍的浇水法实际是“浸润灌溉法”,这在北方干旱地区极有价值。

15.1.1 《卫诗》曰:“匏有苦叶 1 。”毛云:“匏谓之瓠。”

【注释】

1 匏(páo):葫芦的一种。即瓠。

【译文】

15.1.1 《卫诗·邶风》有“匏有苦叶”句,毛公解释为“匏谓之瓠”。

15.1.2 《诗义疏》云 1 :“匏叶,少时可以为羹,又可淹煮,极美;故云:‘瓠叶幡幡,采之亨之 2 。’(河东及扬州常食之 3 。)八月中,坚强不可食,故云‘苦叶’。”

【注释】

1 《诗义疏》:书名,即《毛诗草木虫鱼疏》,三国吴陆玑撰,二卷。专释《诗经》中动物、植物的名称。是中国研究生物学较早的著作,也被视为是一部《诗经》学文献。

2 亨:同“烹”。

3 河东:古地区名。战国、秦、汉时指今山西西南部,唐后泛指今山西全省。因黄河流经此作北南流向,本区位于黄河以东而得名。

【译文】

15.1.2 陆玑《毛诗义疏》说:“匏叶嫩时可以作汤,又可以腌或煮,极好吃;所以《诗经·鱼藻》有:‘瓠叶幡幡,采来煮汤。’(河东和扬州常常吃。)到了八月中,便老硬不能吃了,所以又有‘匏有苦叶’的说法。”

15.1.3 《广志》曰:“有都瓠,子如牛角,长四尺。有约腹瓠,其大数斗,其腹窈挈,缘蒂为口 1 ,出雍县 2 ;移种于佗则否 3 。朱崖有苦叶瓠 4 ,其大者受斛余 5 。”

【注释】

1 缘蒂为口:把蒂去掉,利用现成穿孔作为口。缘,随机会的方便利用。口,指“壶卢”(现在写作“葫芦”,本注下面所引《郭子》作“瓠楼”)的口。

2 雍县:汉置,故城在今陕西凤翔南。

3 佗(tā):在此通“他”。代词,表示远指,别的,其他的。

4 朱崖:地名。汉置朱庐县,后汉作朱崖。故治在今广东琼山县东南三十里。

5 斛(hú):旧时量器,也作量词、容量单位。古代十斗为一斛,南宋末年改作五斗为一斛。

【译文】

15.1.3 《广志》说:“有都瓠,果实像牛角一样,有四尺长。有细腰瓠,大可以容几斗(约等于今日的几升),腹部凹入细小,就蒂作口,出在雍县;移种到旁的地方,就变样了。朱崖有苦叶瓠,大的可以容纳一斛多。”

15.1.4 《郭子》曰 1 :“东吴有长柄壶楼 2 。”

【注释】

1 《郭子》:东晋郭澄之写的小说,共三卷。原书已散失,佚文散见于唐宋类书。鲁迅《古小说钩沉》中的缉本最为完备。

2 东吴:从《郭子》成书的时间看,“东吴”应是指三国时的吴。

【译文】

15.1.4 《郭子》说:“东吴有长柄壶楼。”

15.1.5 《释名》曰 1 :“瓠蓄,皮瓠以为脯 2 ,蓄积以待冬月用也。”

【注释】

1 《释名》:东汉经学家、训诂学家刘煕所撰,为汉语源学之重要著作。

2 皮:作动词用,有“去皮”与“连皮切开”两种解释。

【译文】

15.1.5 刘熙《释名·释饮食》篇说:“瓠蓄,是把瓠连皮切开,作成干,蓄积起来冬天食用。”

15.1.6 《淮南万毕术》曰 1 :“烧穰杀瓠,物自然也。”

【注释】

1 《淮南万毕术》:西汉淮南王刘安(前179—前122)招淮南学派作《淮南子》,是部丛书。大约成书于公元前2世纪,是我国古代有关物理、化学的重要文献。《万毕术》为其中的一部分,是讨论巫术的。原书已佚,今存清人辑本。见卷一《收种第二》2.7.1《淮南术》注。

【译文】

15.1.6 《淮南万毕术》说:“(家里)烧黍穰,地里的瓠就死了,这是自然的道理。”

15.2.1 《氾胜之书》种瓠法:“以三月,耕良田十亩,作区 1 。方深一尺;以杵筑之,令可居泽 2 ;相去一步。区,种四实;蚕矢一斗,与土粪合。浇之,水二升;所干处,复浇之。”

【注释】

1 区(ōu):古代农民播种时所开的穴或沟。它的本义,只是在地上“抠”(即“掊”)出一个小“瓯”形的“区”来,盛受一些小对象。

2 居泽:保留水分。居,停留。泽,水分。

【译文】

15.2.1 《氾胜之书》种瓠法:“三月间,耕出十亩好田,作成‘区’。每区四方都是一尺,深也是一尺;底下和四畔用杵筑紧些,让它可以保留水分;区与区之间,距离是一步。每区里,种下四颗种;用一斗蚕粪,和上土粪放在区里,作为基肥。每区浇上二升水;哪里干得太快,就再加上一些水。”

15.2.2 “著三实 1 ,以马箠㱿其心 2 ,勿令蔓延。多实,实细。以藳荐其下,无令亲土,多疮瘢 3 。”

“度可作瓢 4 ,以手摩其实,从蒂至底,去其毛。不复长,且厚。八月微霜下,收取。”

【注释】

1 实:从15.2.2条以后,至15.2.4,“实”字都作“果实”解;和15.2.1“区种四实”的“实”字作种子解不同。

2 马箠(chuí):“㱿”马的竹杖,即“马鞭”。㱿,石按:㱿字,现在该读qiāo音,实际上,也就和“毃”乃至于“敲”、“考”同是一字,即“打”的意思。《汉语大字典》注音为què,意为“从上击下”。

3 无令亲土,多疮瘢:不要让果实直接与泥土接触,和泥土直接接触的果实容易受伤成疮,结瘢。亲,直接接触。疮,受伤伤口溃烂。瘢,疮好后留下的痕迹,即“痍”。

4 度(duó):此处作动词,即“估量”。

【译文】

15.2.2 “每条蔓结了三个果实之后,就用马鞭打掉蔓心,不让蔓长长。因为果实总数结得多,各个果实就长不大。用稿秸垫在瓠的果实底下,不要让果实直接与泥土接触,和泥土直接接触的果实容易受伤成疮,结瘢。”

“估量够作瓢的大小了,用手在果实外面,从蒂到底,整个地摩擦一遍,把果面上的毛去掉。这样,就不再长大而只长厚。八月,稍微见霜后,就收取回来。”

15.2.3 “掘地深一丈,荐以藳,四边各厚一尺。以实置孔中,令底下向。瓠一行,覆上土,厚三尺。”

“二十日出,黄色,好;破以为瓢。其中白肤 1 ,以养猪,致肥 2 。其瓣以作烛 3 ,致明。”

【注释】

1 肤:在这里,应解释为皮以下柔软的肉,不是“皮肤”表皮。

2 致:通“至”,是到极端的意思。

3 瓣:原意为“瓜子”。这里指瓠的种子。

【译文】

15.2.3 “掘一个一丈深的土坑,坑底上和四边,都用干稿秸铺上一尺厚的一层。把收来的瓠,搁在坑洞里,让瓠底朝下蒂朝上。一层瓠上,铺一层三尺厚的干土。”

“二十天以后,从坑里掊出来,瓠已经变成黄色,到了好处;破开,作成瓢。里面白色的肉,用来养猪,极肥。瓠种子用来作火炬材料,极光亮。”

15.2.4 “一本三实,一区十二实;一亩得二千八百八十实。十亩,凡得五万七千六百瓢。瓢直十钱,并直五十七万六千文。用蚕矢二百石,牛耕功力,直二万六千文。余有五十五万。肥猪明烛,利在其外。”

【译文】

15.2.4 “一条蔓上结三个瓠,一区四条蔓得到十二个瓠;一亩地可得到二千八百八十个瓠。十亩地,可得到二万八千八百个瓠,破开后得到五万七千六百个瓢。每个瓢,值十文钱,一共值五十七万六千文钱。一共用去二百石蚕粪,再加上牛耕地用的人力畜力工本费,估计是二万六千文钱。这样,净余五十五万文钱。用瓠肉养肥的猪,种子所作的火炬,所获利润,还不曾计算在内。”

15.3.1 《氾胜之书》区种瓠法:“收种子 1 ,须大者。若先受一斗者,得收一石;受一石者,得收十石。”

“先掘地作坑。方圆,深各三尺。用蚕沙与土相和,令中半; 若无蚕沙 2 ,生牛粪亦得。 著坑中,足蹑令坚。以水沃之,候水尽,即下瓠子十颗,复以前粪覆之。”

【注释】

1 子:“子”字,当果实讲,下文“引蔓结子,子外之条”及“留子法”及其中的“初生二、三子”;“区留三子即足”等处,“子”字都是当果实讲。只有“下瓠子十颗”的“子”,才指种子。

2 蚕沙:即蚕粪。石按:《氾胜之书》一直称蚕矢。“沙”字和上面注解15.3.1的“子”字(《氾胜之书》他处用“实”),“足蹑令坚”的“蹑”字(《氾胜之书》他处用“践”),“小渠子”等处,与《氾胜之书》其他文字大不相类,怀疑这一段不是真实的《氾胜之书》,而是后人搀入的。

【译文】

15.3.1 《氾胜之书》区种瓠的方法:“收种时,要选大形果实。原来容量一斗的,区种后可以收到容一石的;原来容一石的,可以收到容十石的。”

“先在地里掊坑。坑三尺对径,三尺深。用蚕粪和泥土,对半地混和起来; 没有蚕粪,也可以用生牛粪。 放在坑里,用脚踏紧。浇水下去,等水渗尽了,种下十颗种子,再用先和好的蚕粪和泥土各半的混和物盖上。”

15.3.2 “既生,长二尺余,便㧾聚十茎一处 1 ,以布缠之,五寸许,复用泥泥之。不过数日,缠处便合为一茎。留强者,余悉掐去。引蔓结子,子外之条,亦掐去之,勿令蔓延。”

【注释】

1 㧾(hū):本义击,去尘,在此处不可解。应是“揔”字,因字形相近而抄错。揔(zǒnɡ):持,揽。

【译文】

15.3.2 “发芽,长了二尺多长的茎之后,把十条茎集合在一处,用布缠起来,缠约五寸长,外面用泥土密封。过不了几天,缠着的地方便愈合成一个整体了。现在,留下茎中最强的一条,其余九条全部掐掉。让蔓长出去,结实之后,其余未结实的梢,也都掐掉,不要让蔓徒长。”

15.3.3 “留子法:初生二、三子,不佳,去之;取第四、五、六。区留三子即足。”

【译文】

15.3.3 “留果的法则:最初结的三个果不好,去掉它们;只留第四、第五、第六。每一区,只留三个果实。”

15.3.4 “旱时,须浇之:坑畔周匝小渠子,深四、五寸,以水停之,令其遥润。不得坑中下水。”

【译文】

15.3.4 “天旱,须要浇水:可以在坑周围掘一道小沟,深四、五寸,在沟里留着水,让水从远处浸过去。不可以向坑里浇水。”

15.4.1 崔寔曰:“正月可种瓠,六月可畜瓠 1 。八月可断瓠作蓄瓠。瓠中白肤实,以养猪,致肥。其瓣则作烛,致明。”

【注释】

1 畜瓠:崔寔这一段话(出自他的《四民月令》)中,“六月可畜瓠”和“八月可断瓠作蓄瓠”,应当是不同的两件事:六月畜瓠可能是把瓠切开晒干,作成“瓠蓄”(如标题注中15.1.5所引《释名》中说的),预备冬天吃。八月断瓠作“蓄瓠”,如无错字,则应当是与上面15.2.2至15.2.3所记“八月微霜下……”把瓠窖藏起来,预备“作瓢”的手续是相同的;因为以下所说利用“白肤”养猪,用“瓣”(瓜子)作烛,两处完全一样。

【译文】

15.4.1 崔寔《四民月令》说:“正月可以种瓠,六月可以作‘瓠蓄’。八月,可以断下瓜来作蓄瓠。瓠里的白肉,用来养猪,极肥。瓜子作火炬,极明亮。”

15.5.1 《家政法》曰:“二月可种瓜瓠。”

【译文】

15.5.1 《家政法》说:“二月可以种瓜和瓠。” TZcfDILTz8t1M9D+rHjMf79osTyuh5tAq5M2+JrllvPoXdPlAsArW7pHyKzLn5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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