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者不恤人功,殄者不惜物力。鸡、鱼、鹅、鸭,自首至尾,俱有味存,不必少取多弃也。尝见烹甲鱼者,专取其裙而不知味在肉中 〔二〕 ;蒸鲥鱼者,专取其肚而不知鲜在背上。至贱莫如腌蛋,其佳处虽在黄不在白,然全去其白而专取其黄,则食者亦觉索然矣。且予为此言,并非俗人惜福之谓,假设暴殄而有益于饮食,犹之可也。暴殄而反累于饮食,又何苦为之?至于烈炭以炙活鹅之掌,剸刀以取生鸡之肝 〔三〕 ,皆君子所不为也。何也?物为人用,使之死可也,使之求死不得不可也。
〔一〕暴殄(tiǎn):任意糟蹋残害。
〔二〕裙:甲鱼介壳周围的肉质软边。
〔三〕剸(tuán):割。
【译文】 暴虐者不会体恤人力的消耗,糟蹋者不会珍惜物料的耗费。鸡、鱼、鹅、鸭,从头到尾,都自有其味,不应取用少而丢弃多。我曾见有人烹制甲鱼,专取它甲壳的肉质软边,而不知真味在于甲鱼肉中;也有人品尝蒸鲥鱼,专吃鱼腹而不知其鲜在鱼背。最平常便宜的莫过于腌蛋,它最好的味道在于蛋黄,而不在蛋白,但是把蛋白全部去掉光吃蛋黄,吃起来也觉得索然无味。我这样说,并非如一般人认为的是为了珍惜积福,假如暴殄有利于饮食品尝,那倒还说得过去,如果浪费物料而影响菜肴美味,那又何必如此所为?至于用炭火烤炙活鹅掌,用刀割取活鸡的肝,这些都不是君子所为。为什么呢?家畜动物为人所食,宰杀也是必需的,但令牲畜求死不得,则是极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