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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逻辑思维的作用

有些人以为只有研究数理化与破案才需要逻辑思维,而人文学科与艺术创作不需要逻辑思维。北大哲学系的陈波教授指出,这是一个严重的误解。逻辑思维并不是逻辑学专家写在学术论文里的抽象概念,而是每个人在每时每地都会用到的一种思维方式。假如完全脱离逻辑思维的话,人们不光是没法正确思考,连正常的写作和对话都会受到很大影响。

逻辑在生活中的作用

我们在进行思考时,需要借助概念来认识事物。在此基础上,对事物做出某种具有判断性的结论(陈述),并通过推理来论证这种结论。无论你是严格遵守逻辑推理的方式思考,还是用其他思维方式思考,都离不开概念、判断、论证三个方面。提高这三方面的能量,也正是逻辑思维的意义所在。

作用一:正确运用概念。

不同兴趣爱好或者学科背景的陌生人,有时候不太容易沟通。常言道:“话不投机半句多。”话不投机往往有两种原因:一是双方理念不和,导致意见冲突无法调和;二是由于在概念运用上“驴唇不对马嘴”,导致无法理解彼此的意思。

概念是逻辑思维的细胞。只有正确地使用概念,才能正确地使用逻辑思维,才能获得正确的思考结果。为此,我们应当从三方面加以改善:对概念的理解要明确清晰,不宜模棱两可;明确概念的含义,不要混淆或偷换概念;要认清概念所依赖的语境,不可以曲解相关概念的语境。

思维缺乏逻辑性的人,在工作生活中无法正确地使用概念。而由于不理解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他们在使用概念时就可能出现“驴唇不对马嘴”的现象。概念不清,就无法准确表达自己的意见。这会让人感到你的思维模糊混乱,完全不符合逻辑。假如概念清晰、逻辑严谨的话,你表达的意思就更容易被他人接受。

此外,许多人在讨论问题时,常常把原本不同的概念混为一谈,甚至在不知不觉中偷换了概念。这样一来,双方就很难把问题讨论清楚,这样就可能把头脑搞得更乱。

不看语境的差异,也是人们常见的错误。某个概念本来只能用于一个特定语境,但有的人不由分说将其带入另一个语境中,从而引发思想认识上的错误。我们在当前生活中接触到的一些片面观点,往往就与人们对概念的混乱认识有关。逻辑思维要求明确概念,这有助于人们减少思想混乱等负面现象。

作用二:做出准确判断。

一个人是否聪明,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判断能力高低为衡量标准的。逻辑思维能力强的人,往往有精准的判断力,能准确地分析判断事物的情况。如果没有良好的判断力,我们就无法正确地认知世界。

逻辑思维的一大特征是重视判断陈述。事物在性质上的特征(肯定或否定)、数量上的特征(全部、部分、个别)、内部构造上的特征(联言、选言、条件)等因素,都是逻辑思维所反映的对象。

当你觉得某人的思维能力很差时,很可能是因为他不能准确地运用逻辑学上的“判断陈述形式”。如果不能正确使用“判断陈述形式”,就无法准确地反映人、事、物的情况。

常见的错误有:把该肯定的事物做出否定判断,把该否定的事物做出肯定判断;把“是”说成了“不是”,或者反过来。除了错判性质之外,思维缺乏逻辑性的人,也总是搞不清楚事物的量的特征。比如,把“局部”情况看作“整体”情况,把“个别”现象夸大成“普遍”现象。

另一种不能准确做出判断的表现是,无法正确描述事物间的联系。例如,当事物间存在“并列关系”时,应该用“并且”(联言陈述)来表达;当事物间存在“选择关系”时,应该用“或者”(选言陈述)来表达。假如要表达“充分条件陈述”的话,应该用“如果……,那么……”句式;表达“必要条件陈述”时,则要使用“只有……,才……”句式。这几种陈述不可以混为一谈,否则将歪曲我们对事物的认识。

作用三:有效推理论证。

逻辑思维最大的魅力在于,给大家提供了有效的推理论证方式。假如我们能严格遵循逻辑推理的规则,就可以从已知前提“必然”地推出合理的结论。由于许多人缺乏严密的逻辑思维,所以在思考与交流中经常陷入两个误区:

其一,未经论证就盖棺定论。

有的人直接给出自己的论断,但既不提供有说服力的论据,也不给出论证过程。他们的口头禅是——“我认为就是这样……”这是典型的缺乏逻辑的表现。

其二,无视证据,妄加臆测。

有的人在思考时不遵循相关的逻辑推理规则,只从片面信息出发,毫无根据地随意联想,硬是把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生搬硬套在一起。这样得出的结论,不仅与研究对象缺乏必然联系,还可能与事实真相恰恰相反。

我们在社会中可以看到许多非理性现象。这些现象的产生根源之一,就是一部分人缺乏逻辑素养,无法进行理性思维活动。

烟民的逻辑错了吗

大家都学过唯物辩证法,知道看问题应当一分为二。任何事物都有正面和反面两重性,不能只看一面而忽略另一面。特别是事物的优缺点与利弊。但有些人却打着“看问题一分为二”的旗号,故意歪曲事实,为自己的错误找借口。

王海与李桦是一对好朋友。王海烟酒不沾,李桦则是个一天吸一包烟的“老烟枪”。李桦的肺不太好,经常咳嗽。王海担心朋友的身体,便对李桦说:“你吸烟也吸得太厉害了。这样下去,身体会吃不消的。我劝你赶紧下决心把烟戒掉吧。”

但李桦烟瘾大,不肯放弃自己的爱好。他对王海说:“你这个人一点都不讲辩证法。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存在二重性。凡事有一利就肯定有一弊,有一弊就必然有一利。所以,看待事物应当注意一分为二。既然吸烟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物,那么就一定要遵循辩证法的原理。对这个问题不能不一分为二。所以说,吸烟虽然有坏处,但也一定有好处。王海,你怎么可以不多看看吸烟的优点,全面否定这件事呢?”

先说结论,李桦在强词夺理,错误地使用了辩证法的概念。

唯物辩证法的确认为所有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这句话讲的是矛盾的普遍性。世界上每一个事物的内部,都包含着两个相互矛盾的因素。两者存在对立统一的关系。尽管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但具体怎样“一分为二”,则说的是矛盾的特殊性。

“一分为二”的形式与内容,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在一支军队中,“上”与“下”、“强”与“弱”、“前”与“后”,等等,都是矛盾的两个方面。对于一切事物而言,“好”与“坏”也属于同一矛盾中的两个方面。可是,同一矛盾中的两个方面,不仅仅是“好”与“坏”,而且两个方面在事物中起到的作用是不同的。

李桦在辩论中,故意把“一分为二”这个概念的外延缩小了,把“吸烟”的两方面仅仅归结为“好”与“坏”,并借口要“一分为二”地看问题,为自己的不良习惯诡辩。

实际上,现代医学充分证明,吸烟对人体有很多危害。吸烟唯一的“好处”是,能让犯烟瘾的人得到精神上的愉悦。非要从利害的角度评价的话,吸烟的人越多,烟厂的利润越高。但这个好处是烟厂的,而不是李桦的。至于李桦通过吸烟获得的快感(好处),也远远不能抵消对身体健康的损害。也就是说,无论怎样“一分为二”地看问题,李桦从吸烟中得到的“好处”都不足以掩盖其“坏处”。 9sZcbRJU/srbs/7TLLxaTmlQCIoAl1tCQ2mpEFsRYwcPnrWM7og3LOuIsCSjjc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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