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前,零售行业之间的竞争都集中在抢夺渠道资源上,那时人们的思维就是“得渠道者得天下”,因为当时中国的流通体系不发达,并且终端成本非常高,众多厂商无法直接面对终端用户,这样就必须通过渠道完成最后的产品交付。如今,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和普及,信息的不对称性逐步被消除,电子商务也开始渗透用户消费的各个方面,厂商可以直接面对用户,渠道逐渐扁平化。随着各个行业的产能及产品过剩,厂商需要从产品与服务本身出发,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吸引用户。
因此,“产品为王”将会逐步替代“渠道为王”,用户的需求也会得到更好的释放和满足。这里所说的产品,是广义的概念,分为有形产品和无形产品两种。在这个“产品为王”的时代,如果想要赢得更多的用户,就必须具备这样的极致思维。
其实,极致思维表现的就是一种专注精神(对于产品的专注)。这样的精神是每位产品经理人应该具备的,只有具备了这种精神,才可以为实现既定目标而竭尽全力。另外,还要有铁人般的意志及偏执狂的热情,使自己在资源和时间等多个维度实现极致平衡,这样才能不断地创造出极致产品。
专注精神最注重的就是保持专注与追求极致。但是,在现实生活的跌宕起伏中,专注精神已经逐渐成为一种逝去的精神。苹果公司的创始人乔布斯便是专注精神的一个典范。他是一位非常伟大的产品经理,其凭借这种专注与追求极致的精神,使得苹果公司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身处互联网时代的企业家及其产品经理人,都必须保持这种专注与追求极致的精神,把专注精神真正地融入自己的工作与产品当中。
在专注精神中,匠人对他们制作出的产品保持着高度的热爱,产品所拥有的意义对他们来说要远远高于商品,这需要的是匠人对手艺、工艺,以及技术等方面的陶醉与痴迷,还有那种狂热与追求极致的精神!只有对产品与服务倾注了这样的感情,才可以打动用户的心。
实际上,极致就是将产品与服务做到最好,远远地超越用户预期。如果我们将产品与服务都做得非常好,但是并没有超出用户预期,那还是没有做到极致。
如果想要真正地去赢得用户和人心,就要将用户体验做到极致。互联网时代是一个以用户主权为主要关节点的时代,互联网将信息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不对称性完全打破,将用户的转移成本降到最低,只有提供超越用户预期的体验,才能使产品与用户之间形成黏性。从这个角度来说,互联网时代的竞争,只存在第一,不存在第二。
因此,无论是传统企业,还是互联网企业,能否为用户提供极致的用户体验成为其能否长期生存下去的关键性因素。
任何企业都拥有自己的顾客,优秀的企业拥有的是用户,最优秀的企业则拥有众多会说话的粉丝,而粉丝就是产品或品牌最好的代言人。为什么“好产品可以自己帮助自己进行宣传”?因为“所有产业都是媒体,任何人都是媒体人”。
在互联网时代,通过高度发达的互联网传播技术,媒体的传播已经逐渐扁平化,每位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用户都逐渐地转变成自媒体,无论是明星,还是知名的微信公众账号,甚至普通用户都开始不断地去承接由信任带来的新媒体权力!
广大粉丝为什么会为自己喜欢的产品摇旗呐喊,甚至组团传播?原因就是这款产品能够为其提供超出预期的极致体验。如果一个优秀的产品可以满足用户的个人需求,得到用户的喜爱,那么用户便愿意分享他们体验到的这种新鲜感和快感,甚至荣誉感。分享到一定程度,便有机会将这种狂热引爆,而这种分享的核心就是用户的信任。这个时候,无论是朋友圈上的那种强关系还是微博上的那种弱关系,如果有朋友说这个产品非常好,那么我们必然也会愿意去购买或者使用。此时,产品就会变得“酒香不怕巷子深”。衡量一款产品的尖叫指数,最好的方法就是看这款产品被用户在朋友圈等分享和转发的次数。社会化营销或者口碑营销等方式也都是优秀产品可以自我营销的典型应用。
我们还可以用“极致思维”甚至“屌丝思维”对用户的需求进行不断的挖掘与分析,竭尽所能地为用户提供超越预期的产品。然后还可以用“粉丝思维”和“媒体思维”,强化产品与用户之间的黏度,发动所有用户对产品进行“微”营销。
构建机构联盟,展开更多内容与服务上的合作,以用户为中心建立一个完整的生态圈,通过对用户体验的经验进行强化来固定和增强用户与产品之间的黏性,发展忠诚用户。
全面提升对运营的掌控力度,为用户的整个消费过程提供一体化服务,将产品或品牌与用户的接触点增大,以便更好地提升用户的忠诚度。
对销售前端的变革进行强化,既要强化分销渠道,将销售流程进一步简化,又要强化新的直销体系,运用不同的互联网工具或者其他的创新手段,拉近企业与用户之间的距离,变革销售渠道及营销模式。在互联网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社会上出现了一批“屌丝”,对产品或品牌的推动作用越来越大。
网上有句话说,“得屌丝者得天下”。其实,屌丝就是用户的代名词,如果非要为其寻求一个精准定位,那么就是在闲暇之余,以手机或电脑作为生活中的主要娱乐方式的人群。
但是,一些月薪超过10万元的人同样使用电脑娱乐,他们却不能算作屌丝。因为手机或电脑对他们而言只能算是娱乐的工具之一。他们有着众多形式不同的娱乐方式,如骑马、射箭、游泳,以及打高尔夫等,大多是户外活动。从娱乐方式对屌丝进行定义是合适的,因为与其他娱乐方式相比,用手机或电脑进行娱乐的价格实在没有可比性,10元就有300M的手机上网流量,电脑上网一小时的网费也只有3元而已。
对于屌丝的定位,并非仅仅与个人收入或家庭财产有关。实际上,每个喜欢互联网的人都存在着一颗想在虚拟世界出人头地的屌丝心。
屌丝渴望在游戏世界中成为天下第一;渴望自己所拥有的粉丝数在众多好友中成为第一;渴望自己发布的消息可以让众多粉丝回复、转发和评论。他们最大的特点和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表现自己,让更多的人关注自己。为了在虚拟世界里获得成就感,他们随时都会慷慨解囊。
大多数人都不会在公开场合将自己称作屌丝,但这并不能说明他们的内心里没有一种隐藏着的屌丝情结。用屌丝思维去想问题、办事情,可以将挖掘出屌丝付费愿望的用户体验做到极致。
事实上,早在1994年,中国就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互联网时代可以算作信息时代中的一个时段,这个时间段的信息使用方式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在互联网信息时代,受其影响最大的行业并不是传统零售业,而是媒体业。回顾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发现,国内最早的商业网站所获得的收入主要都是来自门户网站,就连雅虎也是如此。广告对于众多媒体企业来说,等同于钱袋子。从时效性和传播广度上来看,门户网站对传统媒体形成了巨大的直接冲击,门户网站的传播性和时效性已经完全超越了传统媒体。如今传统媒体依然存在,但它们的影响力已经大不如前了。
跳出媒体本身我们就会发现,其实在互联网时代,新媒体这个词非常容易误导人,让人产生一种错觉,认为它仅仅是在传播介质上对媒体产生了冲击,甚至到后来,有很多传统媒体已经形成了这样的思维:我们组建一个网站,然后将传统媒体上的信息逐一打包搬到网站上,这就是新媒体。在中国互联网行业经历了这样一个概念不清的时期之后,很多所谓的新媒体都感觉到生存压力越来越大。
我们说在互联网时代中,新媒体这个词存在很大的误导性,潜在意义就是说信息时代更能体现出新媒体和传统媒体之间存在的差异性冲突。这种差异性十分明显,其冲突也非常直接——新媒体已经开始直接破坏传统媒体赖以生存的商业生态。我们通常所说的商业生态,无非就是信息流、价值流和物流等。在一般的行业中,如服装行业,互联网信息时代对其造成的商业生态上的冲击,体现在信息的传导方式、价值的流动方式上,全新的物质流动形态被建立起来;对于媒体行业来说,它的实质就是信息本身所具备的承载价值,当信息传播方式变得更为便捷且更容易进行复制的时候,信息的价值必然就会贬值。这实质上是信息的流转问题,信息流转越通畅、越容易,那么它自身的价值就会越低。
显然,信息流转的缓慢节奏确实已经不适应当今时代的发展了,当企业管理从控制和稳定逐步转向应对变化的时候,信息的流转方式就会发生巨大的变化,就会从单一的自上而下逐渐转变为自下而上或者横向流动。
实际上,这一切都归属于粉丝经济的范畴。因为互联网时代的本质就是粉丝经济,谁掌握了最多的粉丝,谁就会拥有最大的金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