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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胡适先生的两次演讲

关国煊

今年(一九九○)是胡适(适之)先生的百岁冥诞。

余生也晚,与“我的朋友胡适”六个字扯不上半点关系,只不过有机会听过他老人家的两次演讲而已。

第一次是在一九五八年六月五日。为什么日子记得这么清楚?此无他,是日乃师大十二周年校庆,在此之前数天,《新生报》“《中央日报》”已刊出消息,说新任“中央研究院”院长胡适(四月十日宣誓就任第三任院长)定于六月五日下午三时三十分,在台大法学院礼堂演讲《大学的生活——怎样选择科系》。

作为一个大三的文科生,多多少少对胡先生已有粗略的认识,半部《白话文学史》《中国哲学史大纲》《四十自述》以及《胡适留学日记》四册早已藏有和拜读过。在讲堂上,捧胡者有之,贬胡者亦有之。对于“全盘西化”,窃未敢苟同,“拿证据来”(赫胥黎语,胡先生自言:“我的思想受两个人的影响最大:一个是赫胥黎,一个是杜威先生。”)的确是科学的治学方法;加上我从小有一嗜好,不喜欢搜集邮票、贝壳、火柴盒……喜欢搜集中外名人的照片,只要主观认为值得剪存的,便将它贴在“人头簿”上,胡适像自然是我的“猎物”之一,而且数量与日俱增(其中一帧是胡先生把玩火花时怡然自得的相片),因此我可以大胆说一句,对胡先生并不“陌生”。

闲话休提,话说六月五日中午,提早草草用过午饭,便匆匆赶往台大法学院礼堂。到达时还不到下午一点钟,满以为可以随意拣选一个有利位置坐下,翻翻带来的书刊,静候好戏开场,天哪!想不到不但座无虚席,竟然连礼堂两旁的通道也挤满了穿黄色校服的学生与草青色军服的阿兵哥!既然乘兴而来,岂能败兴而走?登时立下决心,决不言去。

终于挨到下午三点半了,演讲会终于开始了,胡先生在主席陪同下慢步登上讲坛了……看官们,我想你猜一百次也猜不到那时我站在什么地方!我竟然在不断“后有来者”的推、推、推之下,从礼堂左面的通道“晋身”到讲坛之上,竟然站在讲者的左下方,与胡先生相距不过五六尺。眼前六十八岁的胡先生戴着一副厚边胶眼镜,“早生华发”,给人一种清癯的感觉,觉得他有点“衣不称身”,人瘦了,西装外套显得宽松了一点,由于实在太热了,没讲到一半,他老人家干脆把西装外套脱下。由于站立的是前所未有的最佳位置,这回可以说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了,粤谚有云:“住近城隍庙,要求番(‘回’也)支好签。”可惜我是个穷学生,苦无照相机,错失良机,不然一定尽用天时地利,亲自拍下一辑独家的精彩照片。

那天的讲词大要见同月出版的《台大青年》(并见胡颂平《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第2708~2711页),胡先生十分强调兴趣的重要,主张年轻人“跟着自己的兴趣走”,依照“性之所近,力之所能”学下去。事隔三十多年,讲词留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他讲述在康奈尔大学农学院读种果学时,天天切苹果,记下每一种苹果的学名,虽然可以记得牢,但同时察觉到那不是自己“性之所近”,于是决定改习哲学。我站在他的后面,我发觉他每说到精彩处,便猛力地用左手拍自己的左腿,由于给讲台遮着,这是台下听众虽有目而未能共睹的小动作。

听完第一次演讲不到半个月,十二日下午四时,胡先生应师大之邀,做学术演讲,在会议室讲《我对中国文学史的看法》。听者限于教职员,由于我们消息灵通(有人戏将大学University译为“由你玩四载”,四年分为古、灵、精、怪四个阶段,准此,大三已达成“精”的境界),实行不穿校服,昂然入座,一站一坐,相比之下,自然这回舒服得多了。听众中有梁实秋、赵友培等人。胡先生在师大的学术演讲属“炒冷饭”性质,他对中国文学史的看法与一九二八年出版的《白话文学史》(上卷)(上海新月书店初版,台北启明书局一九五七年十一月重印,列为“文化丛书”之一)的观点无大分别。翌日,“《中央日报》”刊有胡先生的讲词大要(并见《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第2715~2718页)。我看完了之后,顺手把它剪存下来,夹在《白话文学史》(上卷)作者《自序》之前。这张四吋乘八吋的略带微黄的剪报,不知不觉已有三十二年的历史,而胡先生长眠南港,转眼已经二十八年了。

原载《传记文学》第五十八卷第二期(一九九一年二月号) labR4AB9awyG6KgMnhyieUvlXkGVy2EHDEhAmwpvNNbRXDHKn6KiitVUZEy/i/u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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