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作家严歌苓的移民题材书写中,既有对新移民生存状况的展现,也有因文化差异、种族隔膜而造成的精神与心理的困惑;既有新移民女性在异国婚恋中的迷失,也有早期移民的历史回顾和悲情故事。在这些移民题材的书写中,东西方文化碰撞所造成的文化、性别的冲突和复杂的人性始终是作家关注的焦点。
1. 异国的生存困境、语言隔膜和价值冲突
新移民在中西文化的碰撞交汇中往往充满对自身身份的焦虑,以及冲破中西语言、文化的樊篱以达到和谐相处的美好心愿。《学校中的故事》是写移民生存的困境与精神追求的痛苦;《方月饼》中留学生“我”与美国女友玛雅有着完全不同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簪花女与卖酒郎》、《栗色头发》是关于语言的障碍和种族的隔膜而造成的情感痛楚;《茉莉的最后一日》是华人推销员与白人茉莉因彼此意愿相违而造成的悲剧;《抢劫犯查理和我》中的“我”在遭遇抢劫时迷失在白人抢劫犯查理的文明气息中,以致再次遭劫;《少女小渔》以美好人性化解东西方文化的隔膜;《橙血》写华裔移民阿贤自我族性的觉醒。这些小说通过写东方人与异族的相遇,反映了移民在生存困境、语言隔膜和价值冲突中的痛楚。
《学校中的故事》是以大学校园生活为题材的短篇小说,其中有作家留学美国时边打工边学习的真实体验和感受,“待下来,活下去”的困窘与无奈常常体现在小说中,使这篇小说成为作家真实生活的写照。小说中的“我”(李芷)是来自中国大陆的穷困留学生,一边打工一边学习,“那时,我刚到美国,整天‘累呀累呀’地活”。“我不愿美国同学知道中国学生都这样一气跑十多个街口,从餐馆直接奔学校,有着该属于牲口的顽韧。” “难道还有比凄惶地跑到美国、半老了才开始学语学步的中国人更甚的焦虑和疲惫。” “我”的生存困境和精神追求时时发生着冲突和矛盾,选修课老师帕切克面临着与“我”同样的处境,“生活的压力与生命的尊严”时时困扰着这个作家,他执着于文学艺术,却同其他代课老师一样是个穷文人、作家,在学期结束时往往无法预知下学期是否还能拿到合同,但帕切克丝毫不会因此取悦学生,反而对待学生严厉苛刻,甚至显得偏执和怪僻。为了文学艺术创作,他最终放弃了教职,选择了生活贫困但内心充实的艺术创作之路。“我”对帕切克的选择表现出理解和欣赏,然而,面临生存的压力,“我”只能默默地认可帕切克追求艺术的精神,却无法像他一样义无反顾。“与帕切克相比,我曾经出版的那三部东西叫什么?但我比他走运,几乎所有搞文学的人都会比他走运。因为没人像他那样拿文学当真,人们搞文学是为了开心,生命是为了开心。”
留学生身处异国他乡,时时面临文化差异和价值观念的冲击。《学校中的故事》里的“我”辛苦打工、勤奋学习只为学到更多的知识,而同学黛米却说:“我凭什么要多学?”“学得多或少,深或浅,我不在乎,我要学得开心!活着就是为了开心,上学也是,我花那么多钱来上学,我不该开心吗?” 《方月饼》中的“我”为了筹备中秋节聚会,用干一小时的活才能挣得的钱购买了“方月饼”,邀请在美的同胞共度中秋,然而“所有人都来电话取消了聚会计划”,于是“我”邀请同屋的美国女孩玛雅共度这个中秋。然而,正如美国的月饼是方的,美国女孩玛雅无法理解“我”的思乡之情和中国神话传说,当“我”动情地对她讲起月亮里私奔的嫦娥、捣药的玉兔、伐桂的吴刚时,玛雅却认为“一男一女中间还有个兔子却谁和谁都不挨,这故事劲在哪儿?”文化背景的不同造成了理解上的阻隔,而彼此价值观念的差异则让“我”的友谊观遭到多次嘲弄:“我”偶尔翻了她的报纸就被要求分担一半的订报费;“我”抱抱她的猫咪就收到一张账单;“我”在中秋佳节邀请她一起吃月饼赏月,对方却提醒“我”要分担买花的钱,原因是“我”也欣赏了她带回的花。“我”对于中秋和故乡的精神依恋与玛雅在物质层面的斤斤计较相映成趣的同时,又让人感到悲哀。“我”在异国同样看到八月十五的月亮,但“一定不是我故乡的它,一定不是我的父母十几小时前看到过的它。它很白很圆,像一枚阿司匹林大药片” 。中西文化间的巨大差异使“我”身处异域的苦闷和孤寂显得尤为沉重。
语言是人在社会中进行交流、表达自我的主要工具,也是一个民族的文化载体,失去了语言就会失去“存在的家”(海德格尔)以致迷失自我。移民来到一个陌生的国度,原本就对外界的种种差异具有高度的敏感,一旦无法使用所在国的语言,也就失去了交流的能力和表达自我的权利,自我的身份和内心的尊严也无从确立,由此产生精神和心理上的焦虑。《簪花女与卖酒郎》中的齐颂、《栗色头发》中的“我”都是在语言的隔膜中无比痛楚的“失语”移民。
《簪花女与卖酒郎》中的齐颂从中国山东刚来到美国,就邂逅了酒店伙计墨西哥小伙子卡罗斯,彼此颇有好感,但齐颂不懂得英语,只能用“是”和“不是”来回答卡罗斯的提问,两人无法交流却逐渐有了一种两情相悦的默契。此时齐颂的姨妈已在背后将齐颂卖给了他人,懂得英语的姨妈不仅掌握了话语权,而且操纵了齐颂的命运,当姨妈拉着齐颂往门外走时,齐颂不仅失去了话语权,也失去了获得爱情的机会:
齐颂挣着,泪快出来了:“姨妈,你告诉他,我有空还来的,叫他等我!”
卡罗斯等着姨妈替他翻译,一脸生离死别的紧张。
“她说她不会再来你这儿了。”姨妈在卡罗斯肩上拍了软软一掌,完全是个慈母般的老辈儿。
卡罗斯凄惨地笑笑说:“那就请告诉她……我爱她!”
这回姨妈不咬声了。
齐颂急问:“姨妈,他这句说的什么?”
“说的屁话,听了要脏你的耳朵。”姨妈说。
《簪花女与卖酒郎》中的异国男女因语言无法沟通而错失了真情,《栗色头发》中的“我”则从语言中感受到文化隔膜、种族歧视以及价值观念冲突所带来的痛楚,并因此拒绝了“栗色头发”的情感。“我”是一个刚从中国大陆来到美国留学的穷学生,虽然正在努力学习英语,但只会简单的几句话,当“我”在街头等人时,一个“栗色头发”的美国男子前来与“我”搭话,“我”无法听懂他的提问,只能以自说自话的方式来回应对方,“我”与他答非所问、文不对题的对话显得滑稽可笑:
他问:你来美国多久了,学什么?
我答:我的朋友会来接我的,谢谢你,不用你开车送我。
他说:你长得非常……特别,非常好看,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样理想的古典类型的东方女子。
我说:对呀,天是特别热。洛杉矶就是热。不过我的朋友一定会来的,你不必操心。
……
他接着说:我希望你帮个忙……
见他停顿下来,我估计他结束了句子,便根据猜测自说自话起来。到美国,十有八九人们都是问我同一些问题,所以我用不着去听就顺口背诵。我说:我来到美国一个月零七天,正在苦学英语。我大学专修中国文学,曾经学过八年舞蹈、四年芭蕾、四年中国古典舞。我把握十足地想:假如他再来下一个问题,我就答:家住北京,故乡上海,父母健在,弟兄和睦等。他苦笑起来,被语言的非交流状态折磨得很疲劳。
语言是表达自我、与对方交流的主要方式。如果说白人男子与东方女子“我”的无法沟通是语言层面的障碍,那么“我”在打工经历中的种种遭遇则体现了文化、种族差异造成的隔膜和痛楚。《栗色头发》中的“我”与所有的中国大陆留学生一样“想多挣钱,少付学费,住便宜房子和吃像样的饭” 。“我”为绘画俱乐部做东方女子模特、给富裕人家当保姆、为白人老太太做护理,每次打工经历都遭遇到语言、身份和价值观念的冲击。当“我”在绘画俱乐部违心地夸奖一个坐在轮椅上的白人姑娘画得出色时,她却十分自信地笑着说:“中国人长得都这样。”面对“我”这个拥有健康身体的东方女子,这个残疾姑娘依然具有足够的优越感和种族身份的自信;画廊老板以可观的价钱引诱,提出让“我”做裸体模特的要求,“我”听懂了他的英语却只能以沉默来表达内心的愤怒;“我”在白人老太太家当护士时发扬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将捡到的蓝宝石戒指还给老太太,而“我”的诚实却遭到了她的质疑,“我明天把它带到首饰店去鉴定一下。不过你有把握它的确在门外草地上?” 老太太金钱至上的价值观和对中国人品行的质疑使“我”的民族尊严受到伤害,“我”不仅在实际语言的交流中无法言说自己,更因无法得到异族的价值认同而感到精神上的“失语”。“刹那间,我又回到对这种语言最初的混沌状态。我不懂它,也觉得幸而不懂它。它是一种永远使我感到遥远而陌生的语言。”
“栗色头发”对“我”一往情深,“我”也已经可以用英文与他交流,但“我”却时常从他的言行中感受到种族歧视,他模仿中国人吐痰以取笑这一恶习,他认为80%的中国人不刷牙,并常常用“那个”腔调来讲中国人,“栗色头发”的这些言行激发了“我”的种族意识和民族自尊,使“我”最终超越男女情感,拒绝回应他的呼唤:“我正无家可归,回应他将是一种归宿。不,也许。某一天,我会回应,那将是我真正听懂这呼喊的语言的一天。” 语言的沟通只是最初的一步,只有获得文化的认同和尊重才能真正赢得自信和尊严,从而实现不同种族、不同性别之间真正的沟通和交融。
2. 种族、性别的双重对峙
作为海外作家,严歌苓对于东方文化所处的弱势地位和边缘处境有着敏感的认知。面对强势文化,作家对东西方文化的相互沟通怀有极为复杂的心态,她一方面清醒地认识到西方文化与东方文化之间强弱地位的差距,另一方面又无法放弃自我文化与族性的坚守,于是往往在小说中安排华人与白人的异性相处,通过描写种族、性别的冲突和隔膜来呈现消除差距、达到彼此沟通的艰难。《茉莉的最后一日》写推销员郑大全与茉莉意愿相违而造成的悲剧,生活贫苦的移民郑大全靠推销为生,他需要挣回更多的钱以照顾待产的老婆,当他以苦肉计进入了茉莉的公寓后,其目的是急于推销出按摩床,而八十岁的老茉莉是一个孤寡的富婆,她放郑大全进去的目的则是“想把他制成个器皿,盛接她一肚子沤臭的话”。两个不同生活层面和文化背景的人有着完全不同的目的,这种错位使他们漠视对方的需求,结果互相伤害、两败俱伤。《抢劫犯查理和我》中的“我”在遭遇白人青年查理的抢劫时竟然爱上他那古典美的脸和抢劫时诗意般的轻柔声音,“我”不仅没有告发他,还与他约会,结果再度遭到他的抢劫。这种被劫者对抢劫者的情爱构成一种暧昧的错位关系,抢劫者的目的在于钱财,而“我”却被这个白人抢劫者在实施抢劫过程中散发的文明气息所魅惑。“我”的内心被文明的表象迷惑,甚至因情感上的欣赏和偏爱而忽视他行为本身的罪恶。《少女小渔》中为了获得绿卡而被动与意大利老头“假结婚”的小渔,则以她的善良宽容感化了猥琐失意的意大利老头,弱者小渔温情而饱满的美好人性化解了种族、文化的对立,呈现出一厢情愿的文化和解的姿态。
《橙血》中华裔移民阿贤对自我族性和生命意识的觉醒,则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西方文化的优势地位。小说讲述了七十岁的白人玛丽与四十多岁的中国男人阿贤的故事。阿贤十四岁时就跟随玛丽,并服侍这个长期坐在轮椅上的残疾老妪,他凭着智慧和勤劳帮助玛丽成功地经营着橙园。玛丽欣赏这个异国男性灵巧柔韧的手指、聪明灵活的头脑、勤劳朴实的性格,她把阿贤当作唯一可以亲近信任的人,并在遗嘱中将60%的产业划到他的名下。然而,玛丽和阿贤表面上相亲融洽的主仆关系却有着内在的种族对抗,玛丽对阿贤的喜爱和信赖是建立于自我地位的优越感和审美取向的偏执上的。在三十年的岁月里,玛丽要求阿贤一直留着东方人的长辫、身穿丝绸衣饰,在她的眼中,阿贤代表东方文化的无限魅力,她将阿贤当成了一个固定景物、一块珍奇化石,以个人的审美意愿维持阿贤在自己心目中理想的东方形象,而无视阿贤内心的真实感受。在这种主仆关系中,玛丽代表着一种西方强势,她对阿贤的喜爱和信任是一种高高在上的恩赐态度,如同她亲昵地称阿贤为“我亲爱的孩子”,其背后则是玛丽强烈的占有欲和控制欲。她将阿贤以及他研制出来的橙果视为自己的专利,不允许任何人侵犯,甚至试图主宰阿贤的思想与情感,干涉他的一言一行,这种自私专制的爱恋使阿贤无法忍受,他常常与玛丽产生矛盾和分歧,当一群中国果商来到橙园购买橙子时,极度鄙视中国人的玛丽高傲地断然拒绝,她认为“任何东西在中国人那里都会得到淹没般的繁衍”。玛丽对中国人的歧视激起了阿贤的族性意识,尤其是中国女人银好的出现唤起了阿贤的种族记忆和正常的男女情感,加速了他的自我意识和族性身份的觉醒,“他忽然意识到他大半辈子错过了什么”。当他决心挣脱禁锢自己多年的精神枷锁、寻找自由的生活时,却在逃离的夜晚中弹身亡,亲手策划这起枪杀事件的正是爱阿贤“几乎就像爱她自己”的玛丽。小说中阿贤的民族自尊心和对自我族性的确认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西方文化的强势地位,但他的觉醒和逃离最终却以悲剧作为结局,作家显然意识到面对强大的西方社会,处于弱势地位的移民在生存和精神上“无处可逃”的双重困境,小说因此呈现出作家一贯的“冷静的忧伤” 。
3. 同胞文化差异的痛楚体验
文化的差异不仅来自白种人,即使是移居美国的香港、台湾同胞也会因观念的西化而与来自大陆的移民产生文化的隔膜和价值观念的差异。《栗色头发》中的“我”在香港商人家做女佣时,雇主尽可能地榨取“我”的劳动力。“我”任劳任怨地辛苦干活,还要整天为一块天花板玻璃的破碎而感到愧疚不已,为了弥补这一过错,“我”更加卖力地劳动。在烹饪时,为了保护雇主的小孩,“我”的脸被严重烫伤,但“我”仍然一刻不停地忙碌,并准备拿到工资后留下赔偿费用和道歉信。到了最后“我”才得知这块玻璃在四年前就已破损,“木呆呆的我站在草地上,让泪水在我的创伤的脸上流着”,“我知道这种事谁都没错,却感到不可名状的伤害” 。“我”内心因责任、道义而导致的负疚感来自中国的传统美德,但在西方的现实社会中却毫无价值,不同的价值观念造成弱势一方难以言说的痛楚和伤害。
港台移民与大陆移民虽是同胞,但由于政治意识形态、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接受西方文化影响的程度不同,尤其是移居美国后的ABC家庭深受西方文化影响,他们往往以俯视的姿态来看待大陆新移民。与异族之间的排斥相比,同一种族之间的歧视和偏见往往更容易激起种族身份的复杂感受和难以言明的伤痛。《大陆妹》正是呈现了台湾移民与大陆“新移民”之间的文化冲突。小说中的“大陆妹”来到美国后,住在已移民美国的台湾亲戚唐太太家,这个ABC家庭接受她的勤快和善解人意,但仍然对她存在种种歧视和偏见,他们让“大陆妹”用单独的大碗吃饭,“都说大陆来客一是吃得多些,二是或许有病暗里生着,大陆人活得将就,不病出来自己也不知道” 。他们甚至强行检查“大陆妹”的头发是否长有虱子,以防止传染。“大陆妹”教五岁的娜拉背诵古典诗歌,试图从这个小女孩背诵诗歌的声音中找到一丝共同的感受,但娜拉对“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理解却是“故乡是Mushroom(香菇)”。“大陆妹”在已经西化的同胞家庭中完成了身份的蜕变,她开始说“吃饭”是“毗饭”,“垃圾”是“勒色”,也不再唱那些充满土腥味的山西、陕西民歌,然而这种转变的背后却是内心难以言明的挣扎和痛苦。当她得知她最喜爱的一位大陆老作家去世时,“大陆妹”泪流满面。老作家的作品可以读得出最新鲜的土腥味,而如今“一切东西都要褪尽泥腥了”,如同她自身的改变,这种对文化之根怀有无限眷念却无法坚守的现实处境使“大陆妹”流下了痛苦的眼泪。在这篇小说中,作家严歌苓赋予了“大陆妹”以知识分子式的思考和乡愁,以此表现弱势文化中的移民被迫转变身份的伤痛,尤其是当这种转变来自于同胞的偏见时,内心的隐痛就会显得尤为凝重。小说中,“大陆妹”对于珍妮称呼“你们大陆”的内心愤慨正是作家的代言:“大陆不光是我们的。什么时候成了你们、我们呢?不是这土腥的歌合成的黄土文化,生育出你我今天的国音乡韵?你的父辈离乡时太匆匆,带走的就给了你,不能带走的,便留给了我。带走的也属于我,留下的也属于你……这歌就是无垠黄土本身,是泥沙俱下的长河本身。是你所不认识的阔大不尽的穷山恶水很古很痴的抒情……”
在海外华文文学的众多移民题材中,严歌苓的移民小说有着突出的特点,作家往往以移民在异族处境中的本能欲望和性爱心理作为切入点,揭示移民的深层心理和复杂人性,如《女房东》、《阿曼达》、《海那边》等。从精神分析学的角度来讲,人的欲望和性意识是原始的本能,当这种本能与身处异国的孤独处境结合在一起时,往往呈现出隐秘的心理和复杂的心态。
严歌苓在《女房东》中以极为细腻的笔触刻画了人物的深层心理。来自中国大陆的四十八岁的老柴被老婆抛弃后,租住在沃克太太家,两人住在一栋楼里却从未谋面,每次都因机缘巧合而失之交臂,无法见面的神秘引发了老柴内心隐秘的欲望,他常常依靠女主人在客厅、浴室的物件来寻找她的印迹,猜测、想象着女房东的形象,于是,一晕浅红、朦胧湿润的纸巾,镜框中的相片,沙发上被撂到一侧的靠枕,带月牙儿型浅红唇膏印痕的杯子都能诱发老柴产生种种的性爱幻想,他甚至偷偷地藏起了沃克太太的粉色衬裙,这件粉色衬裙一度不翼而飞,然后又失而复得,老柴始终不知道是自己疏忽大意还是沃克太太有意为之,粉色衬裙的行踪成了一个谜,如同两人之间无法相见的扑朔迷离。在小说结尾,他们终于有了见面的机会,但沃克太太却陷入昏迷之中,楼梯一片漆黑,老柴最终仍然没有真正见到女房东的面貌。小说中故事的奇特和性心理的隐秘形成丰富的意象和独特的艺术韵味,而老柴与神秘房东沃克太太始终无法见面,则构成了东西方、男女间无法真正沟通的隐喻。在《阿曼达》中,来到美国的杨志斌是妻子韩淼的“陪读”,妻子已进入主流社会工作,而他则只能在边缘处境中打工,经济能力的差距使他不得不生活在妻子的保护下,这使他作为男人竟然在和妻子做爱时“不行”,只有在与需要他教授中文的阿曼达约会时才具有激情,这种不可思议的情欲导致他最终走入了他人设置的圈套。在这篇小说中,男性的生理欲望不仅仅是单纯的本能,而且还与经济地位、社会身份等价值标准密切相连,尤其是处于西方物质理性主义的社会氛围中,东方男性丧失了他的生存根基和价值地位,陷入了身体和心理的双重弱势处境。
《海那边》中痴傻忠诚的伙计泡是中餐馆老板王先生的仆人,王先生一向以泡的保护者自居,他希望脑筋伤残的泡“能够像头阉牲口那样太太平平活到死”,不要有任何正常人的意识和需求。没有取得移民身份的李迈克来到餐馆打工,李迈克在孤寂的漂泊中对泡的处境怀有深切的同情,他用一张捡来的女明星照片为泡制造了一个虚幻的梦境,他骗泡说女孩在“海那边”的大陆等着嫁给他,泡因此被唤起了潜在的性本能和情感意识。王先生对李迈克的行为和泡的变化极为不满,他向移民局告发了没有身份的李迈克,当李迈克被递解出境时,泡的情欲幻想和美好梦境也随之破灭,一向顺从听话的泡将王先生关在冷库里冻成“挺拔的人体雕像”。《海那边》具有耐人寻味的丰富旨意,给人以新的阅读感受。小说中,即使像泡这样的脑筋伤残者也同样拥有旺盛的生命力,王先生以泡的脑筋伤残为理由压抑他的本能需求,是以社会构架中的标准控制人之天性,这种无视个人的基本欲求和心理需要的行为只能换来无情的仇杀。从心理层面来讲,李迈克是一个具有正常身心需求的男子,却因独自身处异乡而逐渐走向迷茫,即使他怀揣着妻女的照片也无法获得确认自我的力量。当他以一张照片唤醒了泡的欲望本能和情感意识时,痴傻的泡在他制造的幻想中寻找到了正常的身心需求,而这种幻想所呈现出来的巨大力量,在很大程度上给了李迈克用幻想对抗现实、防止自我麻木的信心和勇气,他对王先生的坚定拒绝正是对这种幻想力量的维护,这种力量不仅唤起了泡的希望,也是李迈克在困境中坚守下去的精神支撑。移民面对残酷的生存处境和精神困惑,只有依靠幻想来确认自我身心的正常,这是生存和精神的双重痛楚与悲哀。作家严歌苓以一个中国海外移民的视角来观照移民的本能需要和精神状态,她对移民心态的犀利洞察,使人性的揭示具有了相当的深度和广度。
《拉斯维加斯的谜语》则揭示了移民在异国文化中,本能欲望与自我要求之间的碰撞导致的变异。六十五岁的老薛是一个极为规矩本分的化学教师,在一次赴美考察时,他亲身体验了赌城拉斯维加斯的赌局,原本勤俭朴实的老薛瞬间就被赌博唤醒了灵魂深处的欲望,为了筹集赌资,留在美国的老薛蒙骗亲朋好友、在寒风凛冽的大街上发广告、节衣缩食地省钱,然而他嗜赌成瘾却又不是为了金钱的输赢,他在赌博过程中绝对的专注神情、彻底的忘我境界以及有条不紊的操作动作,更像是在兢兢业业地从事一种职业:“如此一个清教徒般的赌棍,使赌博原本所具有的放荡和纵容,以及一切罪恶成分都发生了变化。” 老薛这种无目的、无休止的赌博行为其实是他在国内走过的人生轨迹与赌博本身所代表的西方文化相碰撞的结果。老薛在国内是一个勤俭理性、一生规矩的老师,社会准则使他要求自己的一切行为都应找到价值和意义,即使是娱乐也不例外。平淡自律的生活和工作几乎消磨了他本性中放纵自我、向往快乐的欲望,而赌博则正是代表奢华放纵的娱乐,当西方娱乐城拉斯维加斯诱发了老薛沉睡心底的本能欲望时,他一方面无法抗拒这种诱惑,另一方面又无法摆脱长期“正经化”的人格品性,于是本性中的嗜赌欲望与他长期对自我的内在要求形成了碰撞,致使老薛将原本是奢侈娱乐的赌博变成了磨炼意志的事业。长期被压抑快乐本能的老薛,已经无法完全沉醉于赌博的纯粹娱乐中,他在东方的品性与西方的娱乐之间成为一个清教徒般的赌棍,一个矛盾体中的“拉斯维加斯的谜语”。
1. 异国婚姻中的母子情爱
短篇小说《约会》、《红罗裙》和长篇小说《花儿与少年》则是三个相通的故事,都是讲述年轻的中国母亲带着儿子嫁给年长的美国华裔老头的故事。在这些小说中,作家关注的并不是异国婚恋本身,而是以隐秘的心理和复杂的人性作为探寻的主旨,揭示母子关系在异国婚姻的情感迷失中承载的复杂情爱。
五娟(《约会》)、海云(《红罗裙》)和徐晚江(《花儿与少年》)为了现实的种种考虑嫁给了美国华裔老头,她们的跨国婚姻往往只是改变生活状况的工具,这种满足彼此现实需求的交易式的婚姻无法拥有两情相悦的爱情。五娟是为了儿子才嫁到美国,丈夫没有给予她尊重和自由;海云也只是把丈夫看作自己和儿子的经济来源和生存依靠,丈夫则把海云看成从中国大陆贩来的“货”,信任和关怀无从谈起;徐晚江则在维护现实的无爱婚姻时,暗中关爱着儿子和前夫,幻想着有朝一日重新回归曾经的家庭生活。她们在交易式的婚姻和无爱家庭中都有一颗孤寂的心灵,身处异国他乡更是加深了这种孤独无助,只有儿子成为她们唯一的情感支撑。母子间的真诚关心给她们的人生带来一丝亮色,这使她们将青春尚存的生命活力和雌性之爱全都寄托在儿子身上,于是年少英俊的儿子与成熟温柔的母亲既是血缘关系的母子,也是一对彼此吸引的异性,母亲与儿子成为最为亲密的朋友、亲人甚至恋人。这种暧昧难明的母子、男女关系,既具有一般意义上的恋母情结和畸恋心理,又呈现出人性在异族语境下复杂而丰富的内涵。
从哲学意义的层面来讲,人的需求分为几个层次,首先是生理、安全感的需求,其次是情感、精神的需求,最后是自身价值和生命意义被实现的需求。这些异国婚姻中的女性似乎都无法在这几个层次的需求上得到满足:异国的陌生和异族人的冷漠让她们缺乏安全感,老夫少妻的年龄差距使她们不能享受正常的性爱生活,交易式的婚姻又无法使她们获得情感的满足,而在经济上依赖丈夫的家庭主妇身份,更使其自我价值的实现无从谈起。在重重的恐惧和无助中,只有母子间的血缘关系和相依为命的情感联系能够让她们确立自我的存在,找到心灵的依靠与安慰。她们贪恋着血缘产生的亲切和信赖,从身到心与儿子不可分离。当儿子成为异国丈夫眼中的障碍并被迫搬离家庭时,这种身体上的分离不仅无法割裂亲情,而且加剧了母子间的守望:五娟将每周与儿子晓峰的见面看成是她唯一的希望和快乐,徐晚江则每天借跑步半小时的自由时光与儿子偷偷会面。在陌生的异国和无爱的婚姻中,母子血缘的联系显得格外牢固和异常珍贵。儿子成为母亲情感的寄托,母亲则可以与儿子亲密无间地交谈、相处甚至撒娇,这种超越了一般母子的依恋关系将亲情、感情、性爱融为了一体。《红罗裙》较为典型地体现了这种复杂情感的融合。
《红罗裙》精心设计了海云与儿子健将、丈夫周先生、继子卡罗之间微妙的关系。三十七岁的海云嫁给了七十二岁的华裔律师周先生,周先生与美国前妻生下的混血儿卡罗也与他们住一起。卡罗爱上年轻的继母,于是四个人之间形成一种微妙的关系。
作为女性,海云的爱情世界一直是有所缺憾的,儿子健将则始终是她情感上的唯一寄托,这使母子情感承载了亲情之外的情爱分量。海云十四五岁时爱上一个篮球中锋,后来却嫁给了一个少校,“海云没爱过那个中级军官,嫁他是为了好有个儿子。来的还真是个儿子,那以后她就再也忍受不住少校那带有牲口啃青味的吻” 。这个儿子与自己的亲生父亲并不相像,却酷似海云少年时暗恋的篮球中锋,因此少校丈夫的死不仅没有让海云悲伤,反而成为她“黑洞洞的心底的一个期盼”。为了儿子能在国外有出息,她带着儿子健将嫁到了美国,住进宽敞的一五○城堡里,手指上还戴上了“小灯泡一般晶闪”的钻戒。但在冷冰冰的家庭城堡里,充足的物质生活并不能弥补无爱的婚姻,海云的爱情世界依然是一片空白。她的生命寄托和情感安慰只有儿子健将,她与儿子在生活中的亲密程度似乎承载了母子亲情之外的更多情感,甚至包括微妙的性爱感受。卡罗对海云的爱恋也不足以减少海云对儿子的情感,她甚至常常暗中比较,对卡罗在生活和精神上的优越产生恨意,为儿子健将感到不平。尤其是当周先生父子与健将发生矛盾时,海云像一头发怒的母狮,以她原始的母性拼死保护自己的儿子,即使爆发剧烈的家庭争斗也在所不惜,海云对儿子的母爱、情爱包含着复杂的情感和不可替代的分量。
儿子健将同样心痛、爱恋母亲,他时时以保护母亲为责任,处处为母亲感到不平。他享受着海云在他面前半是撒娇、半是亲昵地称他为“小死人”的感觉。在平时的生活中,他耐心地陪母亲逛街,常常细心地为她整理衣饰,“熟练地替母亲系上带子,又伸手到裙子里面,去抻平贴身的衬裙,他这套动作十分麻利灵巧,一看便知是常常做,彻底懂得了女性着衣要领和窍门” 。他被母亲试穿太阳裙时的美丽震惊,母亲却因裙子价格昂贵而心存顾虑。他逃学几个星期打工挣钱,为母亲买下了这条裙子。当海云听到儿子不经意地说出打工挣钱的艰辛时,这件“夕照红的太阳裙”不仅照亮了海云三十七岁年轻的脸,更激起了海云内心的雌性欲望:“海云这时已剥下了衣服,欲试新装,几乎裸出大半个身体。听儿子讲到此,她眼眶一胀,两大注眼泪倾出来。她不知低吟了句什么,将儿子搂进怀里——她那原始的雌性胸怀里。儿子在她赤裸的乳房间一动不动,她又感到十年前那种拥有,这种拥有感将支撑往后她与儿子的长相别。” 在陌生的异国、无爱的婚姻中,只有儿子使她获得了自我的确认和心灵的安慰,这种相依为命的亲情和雌性的本能融合在一起,构成了母子情感的丰富内涵,这种特殊的亲情因融合了母爱、情爱、性爱等多种因素而显得尤为沉重。
作家通过异国婚姻中的母子相依呈现出血缘与亲情在女性生存和情感上的意义。同时,作为一位女性作家,严歌苓对于女性的宿命怀有深切的体悟。小说中的海云自主选择了两次婚姻,并走出国门嫁到了国外,与儿子相伴相守来对抗孤独。然而,当儿子最终被继父送往寄宿学校,卡罗也离开了家庭时,海云终于意识到健将和卡罗都不会再回来,“外面多大,多好”。作为女性,她只能在冰冷的城堡中独自守望,“海云什么也不去想,不去想卡罗,不去想健将,更不去想她爱过的篮球中锋和没爱过的少校” 。生命中的这些男人曾经带给她爱情、亲情和温情,最终却都无法成为她真正的心灵归宿,无所希望的海云在丈夫难得一次的性爱中“隐隐听见卡罗那到处是断裂的钢琴声”。海云对自我宿命的妥协毕竟伴随着心灵的裂痛,即使走过了千山万水、走进了异国他乡,她也只能承受独自守望的宿命和难以言说的隐痛。对于女性而言,“飞翔的翅膀总要在现实的泥沼中沉沦,追寻后的归宿总是回到原来出发的那一点,于是幽禁中守望的姿势成为女性宿命的姿势” 。
2. 移民女性的情感体验
在作家以女性的异国婚恋为题材的小说中,既有夹杂于过往与现实的情感故事《人寰》,也有改编自亲身经历的异国婚恋故事《无出路咖啡馆》,以及听来的故事《也是亚当,也是夏娃》。在这些移民女性的婚恋故事中,性别往往与种族、文化混杂在一起,呈现出婚恋故事的多重含义,同时,严歌苓在经历了东西方文化碰撞后,一定程度上吸收了西方世界有关“人”、女性的价值观,这使她能以东西方交融的双重视野书写移民女性的情感体验。
长篇小说《人寰》中的“我”是一个移民美国的四十五岁女博士生,一个离过婚的中年女子。因心理和精神的困惑,“我”以西方式的“talk out”寻求心理治疗,对心理医生叙说自己曾经在中国经历的两个具有传统情结的故事以及在美国的一段异国之恋:贺一骑与“我”父亲之间施恩与报恩的不正常友谊;少女时期的“我”对父亲的朋友贺一骑的暗恋;移民的“我”与年长的美国教授舒茨之间的恋情。作家在小说中以一贯的女性立场书写“性”,“我认为能写好性爱的作家所写的爱情是最具有深度、力度的。这样的作家是最懂人性,最坦诚,最哲思的” 。同时以东西方的双重视域探讨与“性”有关的政治和伦理问题,这使小说中少女时期的“我”与贺叔叔、成年之后的“我”与舒茨的故事充满暧昧难明的丰富意象。
贺一骑与“我”爸爸的故事反映了特定历史时期的友谊和道德,他们既是能够彼此理解的精神安慰者,又是互相利用的亲密“朋友”。两个男人的友谊“向来就存在着一点儿轻微的无耻”。父亲在“文革”时借助贺一骑的政治地位和权力躲过了政治灾难,在乱世中获得了生存的保障和人身安全;贺一骑则利用父亲的感恩心理和写作才华为他辛苦地写作出书,并博取名声。当贺一骑陷入政治风暴被批斗时,父亲在大庭广众之下打了贺一骑一记响亮的耳光,以化解被利用的屈辱感,但也因此在内心留下了深深的悔恨和伤痕。当历史回归平静,贺一骑原谅了父亲,两人重归于好,父亲带着赎罪的心理继续为贺一骑著书立说,比以前更加尽心尽力,甚至透支健康也在所不惜。贺一骑与“我”爸爸之间在施恩与受恩、宽恕与赎罪之间建立起极不正常的友谊。贺一骑对权势和知识分子的心理的巧妙利用充满强者的世故,而父亲对于权势的依赖、妥协以及廉价的感恩之心则透视出一种极为独特的中国知识分子的心理和道德观念。
“我”在成长时期对于贺叔叔的爱慕则夹杂着情欲和权势的多重旨意。女性情爱应是最具有个人化意义的审美情感,然而在社会意识形态的调教下,女性的情爱已不仅仅是私人化欲望,而是承载了政治、历史赋予的审美意义。少女时期的“我”从六岁起便崇拜、暗恋父亲的朋友贺一骑,这份爱在“我”六岁至二十九岁的成长历程中始终萦绕着“我”的生活。“我”对贺叔叔的爱固然有少女在成长时期的情欲萌动,但更多带有当时社会政治环境的烙印:“爱不爱他不取决于我个人的好恶、情趣,取决于时代和理想。没有这理想,或许他连英俊都没有。理想给了我们成见、审美。他眉宇间的正气,嘴唇的刚毅,前额的胜利和征服感,愈老,这些美的特征愈显著。他是九亿中国农民优越长处的集合。然后经过过滤、打磨、抛光和精炼。” 社会政治形态和时代的理想形成了少女的爱情观,“我”爱贺叔叔不再是个人化的情感需求,而是“红旗下的情感教育” 造就的结果。对于贺叔叔和父亲的私人恩怨,“我”既为父亲感到屈辱,又为他打出的那一记耳光而感到羞愧。“我”对贺叔叔的情感因此掺杂着一丝引诱的报复和为父亲赎罪的复杂心理,但这些仍然不能遮挡“我”爱慕权力赋予他的魅力。他处世的圆滑和世故虽然有种轻微的无耻,但他身上体现的强者的权力却让少女时期的“我”充满被征服的渴望。这种夹杂着强权和情欲的不正常情感不仅让少女时期的“我”深陷其中,且一直在“我”的情感生命中延续,以至于“我”在经历与舒茨的异族之恋时,依然能强烈地意识到自我情感的非正常性,这也正是“我”产生困惑并寻找心理治疗的原因。
小说中的“我”接受了年长的美国教授舒茨的引诱,一半是出于被迫,一半却是出于自愿,因为他掌握的一个讲师空缺的名额可以让“我”获得生活的保障,他对“我”的关心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的孤独和焦虑,这种情感带有利用的目的,即使随后“我”与舒茨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这份情感的源头仍然使“我”感到深深的困扰。“我”一边回顾年少时的情感历程,一边经历现实中的情感生活,在对医生不断的倾诉中逐渐寻求到了答案:在“我”从一个天真无邪的六岁“小女孩”成长为一个四十五岁的成熟“女人”的历程中,父亲与贺一骑、“我”与贺叔叔之间的不正常情感一直影响着“我”的生命,即使多年以后身处大洋彼岸,舒茨与“我”的恋情也依然难以逃脱强者与弱者之间征服与被征服的情感关系,“我”对舒茨的情感既有当年“我”暗恋贺叔叔时对强者、权力的信赖和崇拜,也有“无法破除我爸爸、我祖父的给予。那奴性、廉价的感恩之心,一文不值的永久的忏悔”。这种对自我情感的认识和醒悟让“我”终于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渴望做个“正常的人”的“我”从此离开了舒茨,并结束了心理医生的治疗。
应该说作家在小说《人寰》中以西方现代文化的视角来审视东方国土上发生的友谊、道德和情爱故事,这是东西方文化的碰撞和交融赋予作家的双重视野,但这两种文化和视野并未完全调和,甚至时常发生矛盾,正如“我”在小说中以不太流利的英语讲述中文故事时,常常对异国语言与真实自我的差距有着高度的敏感:“讲英文的我是一个不同的人”、“另一种语言含有我的另一个人格”、“我常常感到我在英文中的人格与人性是多么不同”。于是,西方的视角和语言并未真实地展现东方故事中的伦理道德,却在重新叙述的过程中揭示了超越东西方文化的深刻人性。
小说中“我”与贺叔叔、舒茨之间的性爱故事是呈现政治和人性的切入点,严歌苓曾希望自己以最不保守、最无偏见的态度去写一部情爱小说,《人寰》的题材应是一个不错的选择,然而作家在创作时仍然心存顾虑。她曾在一次演讲中谈道:“《人寰》这个作品在开始写作时是不保守的,可我感到读者可能会把小说中的‘我’和我联系起来,所以作了些割舍。不然,它是一个不错的机会:一个女人对一个心理医生讲自己的感情史和心灵史,应该更坦诚些。所以我意识到,即使有艺术形式的保护,艺术家做到坦诚也是不容易的。” 身处大洋彼岸的作家严歌苓依然不能做一个真正自由的作家,这种创作上的顾虑形成了小说《人寰》模糊暧昧的审美特色,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小说解读的难度,影响了作品的可读性。
《无出路咖啡馆》则是作家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改编而成的一部作品。小说讲述了中国留学生“我”与美国外交官安德烈·戴维斯之间的爱情故事。小说中的白人外交官安德烈对“我”这个中国留学生的关心和帮助既有实际生活的照顾,也有精神层面的尊重。他定期寄来支票,他记得“我”不喜欢吃的东西,他甚至为了“我”免受测谎试验的羞辱,辞去了外交官的工作,他在默默中为“我”所做的一切使“我”感到欣慰和感动。然而,“我”却仍然感受到安德烈对“我”的爱似乎更多是出于强者对弱者的施舍和保护,他和福茨、牧师夫妇这些美国人一样,把“我”看作是从箩筐里漂来的孩子,在等待他们的拯救,这种情感来自西方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救赎心理。而“我”却渴望一种平等意义上的爱情。当“我”意识到因安德烈与“我”之间的强弱差距不可能实现男女情感的平等时,“我”最终放弃了安德烈,以回归贫困和孤独的处境换取生命的尊严。
严歌苓在她的散文《FBI监视下的婚姻》中曾回顾自己与白人丈夫Lawrence的婚恋经历。她的丈夫曾是一位美国外交官,美国法律规定外交官不允许与来自共产主义国家的人结婚,于是他们受到了FBI(联邦调查局)的调查,Lawrence为了使严歌苓免受各种调查骚扰以及测谎试验的羞辱,愤然辞去了外交官的职务。他们于1992年在美国结婚并定居旧金山,直至2004年其夫才重新成为外交官并被派往美国驻尼日利亚大使馆工作。严歌苓与丈夫作为来自两种不同的文化背景下的夫妻,两人之间同样经历了文化差异和思想观念的磨合。在一些访谈中,作家严歌苓曾毫无隐讳地谈到她与丈夫之间因文化差异造成的交流障碍,但与小说不同的是,他们经受了这种差异的考验,在十几年的婚姻生活中彼此理解包容,至今仍感情稳定。小说《无出路咖啡馆》中的故事既是作家自身经历的写照,也有虚构的成分,但作品中因文化冲突造成的伤痛则是作家心中真实的感受。
《也是亚当,也是夏娃》中借腹生子的故事是作家根据一个听来的真实故事改编而成的。“我”(夏娃)是一个离婚、失业、贫困的中国女人,亚当则是一个富有、高雅、英俊的西方男人。他是一个同性恋者,为了尽到家族繁衍的责任,他以五万美元与“我”这个东方女人达成交易,用试管注入的方式让“我”为他生下了女孩菲比,西方的亚当和东方的夏娃在重重的矛盾中组成了一个似是而非的家庭。
严歌苓的小说始终在思考笔下的女性人物在异国文化冲击下的情感出路。《也是亚当,也是夏娃》中的“我”是一个失婚的女性,被“M”抛弃之后,“我”一直在寻找新的认同和归属。在与亚当的交易中,“我”曾对妻子、母亲的身份产生过幻想:“或许他对孩子的这份爱最终会纳我于内,他的富有、英俊、智慧最终会令我有一个归属。”然而同性恋者亚当对女性毫无兴趣,尤其是“我”所代表的“没有质量”的人种常常会遭到亚当极具优越感的轻蔑,他对“我”充满怀疑和不信任,甚至在房内安装监视器监视“我”的一举一动。“我”所幻想的亚当“妻子”、菲比母亲的身份也无法在现实中得以实现。当合同完成后,“我”又面临着与女儿分别的痛苦。作为女性,“我”既失去了哪怕是虚幻的妻子、情人的身份,也失去了抚养孩子的权利,更为不幸的是美丽的混血女儿菲比先天丧失免疫力。在经历了巨大的心灵伤痛之后,“我”不得不接受亚当的请求,重新回到这个无以命名的婚姻中,与他共同担负起照顾这个弱小生命的责任,为此“我”甚至放弃了正常恋爱、走入婚姻殿堂的机会。虽然菲比最终还是死去了,亚当却因此对“我”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
在小说《也是亚当,也是夏娃》中,“我”这个东方女性虽沦落到撕下尊严进行生殖交易的地步,但在与亚当相处并履行生殖责任的过程中,“我”仍然以东方价值观所认同的妻子(家庭伦理)、母亲(血缘亲情)、情人(情感相依)的身份对待亚当和孩子,尽职尽责地履行责任和义务,并常常投入真实的情感,忘记了自己只是一纸契约中的角色。随着孩子的去世,“我”也同时失去了女性的三种身份,但“我”与亚当在完成契约的过程中,经历了共同的生命经历和情感磨合,“我”的东方情感和伦理观念最终使亚当认可并接受。于是,西方的亚当与东方的夏娃成为相处愉快的亲密朋友,这是东方伦理观念与西方契约关系相互较量的结局,两种文化因此有了相互接受的可能。而作为女性的“我”则获得了情感意义上的真正命名:“伊娃这名字从认识他之后就成了我的真名字,这么多年下来,它理直气壮地获得了重新命名我的权力。它有足够的理由使我承认它,作为一个永久性的名字。” 严歌苓的移民小说往往呈现出异族男女双方的差异和无法完全融合的忧伤。而在小说《也是亚当,也是夏娃》中,种族和性别的双重身份似乎得到了确认,这个悲情故事因此有了些许亮色。或许在逐步融入西方的过程中,作家对东西方的情感碰撞多了几分清醒和理性,她既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西方式的情感态度,又维护了自我原有的情感属性。然而,小说中的“我”在争取认同的过程中所付出的艰辛和隐忍依然传达出作家在身份认同中的种种焦虑,以及文化认同危机中的困惑与思考。
小说《扶桑》、《魔旦》、《风筝歌》对早期移民的生活状况进行了历史回顾,并以异国恋情的故事展现性别、种族的冲突矛盾,这些小说往往呈现出作家在强烈的种族意识下,对文化隔膜的悲观情结和对自我族性的卑微坚守。
《扶桑》讲述了一百多年前的东方妓女扶桑与美国男孩克里斯的爱情故事。为了创作这篇小说,作家花了四年时间查阅了一百多本有关华人移民的史书,收集了大量的移民史料,这使她在小说中能够真实地展示早期移民悲惨的生存状况以及遭受的种族歧视。有评论认为:“她从中西文化的对话与冲撞的背景下生动展示了海外中国人的生活传奇”,“展示出海外题材创作的新空间”。作家在小说中塑造的“地母”扶桑这一女性形象具有丰富的东方文化内涵,她的宽容忍耐以及谜一样的东方魅力使美国白人男子克里斯为之痴迷终身,她对克里斯的最终拒绝则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对自我族性的坚守,小说中的爱情故事和人物因此具有浓厚的象征意味。
作家在《魔旦》中的异族恋情、性别暧昧以及移民史混合在一起形成层层隐喻。《魔旦》讲述的是一个发生在旧金山唐人街的故事,叙事者“我”偶然在唐人街“中国移民历史博物院”发现了一个奥妙的故事,随着“我”同博物馆看守老人的交谈,“我”对故事和人物的想象逐渐展开:美国男子奥古斯特迷恋上了十七岁的粤剧名旦阿玫,而阿玫却与一个“大人物”的情妇中国女子芬芳相爱,奥古斯特百般无奈,决定带阿玫离家出走,最后却死于神秘的暗杀。小说中阿玫身为男子,但在剧中的旦角却是女性身份,奥古斯特对戏中、戏外的阿玫的恋情使性别的界限含混不清。阿玫与芬芳相恋则在同族女性身上找到了自我性别、族性的确认。小说中性别身份的暧昧和种族恋情的迷失与唐人街的历史一起构成种种隐喻。
《风筝歌》中的混血女孩英英与流浪汉肯特的故事同样发生在唐人街,这是一个由于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吸引而造成情爱错位的悲剧。唐人街梅老板的女儿英英爱上了流浪汉肯特,并甘心放弃安逸舒适、备受宠爱的生活,追随肯特四处流浪漂泊,但英英最终被肯特抛弃,沦落为穿着“80%的肉体露在外面的服饰”上台表演的马戏团“溜冰皇后”。英英原本是一个天真纯洁、温良踏实的中国式女孩,她虽然出生在一个中西结合的家庭,但传统保守、刻板的父亲梅老板主宰着家庭,父亲具有绝对的权威,对她宠爱有加。流浪汉肯特的到来则让英英看到了另一个不同的世界,肯特身上“一种生动,一种恰到好处的崛凝的俏皮,无法设防的危险性”深深吸引了英英,肯特也从中国家庭中的英英身上看到一种新鲜的女性特质,两人因彼此的不同而相互迷恋。英英舍弃温馨的家庭追随流浪汉肯特,这种行为与母亲海伦当年的选择如出一辙,海伦曾为了爱情背叛了家庭和种族,从小镇出走嫁给了年长她二十岁的华人梅老板。20年后,她的混血女儿作出了同样的选择。母女两代都因异性的文化差异造成爱情的盲目,即使背叛种族和家人也在所不惜。但英英没有母亲幸运,“对任何东西都不想永久占有”的流浪汉肯特不可能有华人梅老板的责任感和担当,他把“英英”两个奇怪、古老的中国文字刻在胸口后便离她而去,英英不仅失去了爱情,也失去了自己的家庭、族群以及曾经拥有的宠爱和保护。以前每逢她的生日,宠爱她的父亲都会为她在唐人街放飞一只带歌的风筝,而三十来岁的她独自抽烟时“看见一只风筝在海天之间。那是一只大雁形的风筝,女郎想起今天是自己的生日” 。这个发生在唐人街的悲情故事不仅表现出女性对于爱情的误读,也呈现出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异族男女真正相爱的艰难。严歌苓对于不同文化的异族男女之间的情爱和婚姻始终抱有悲观的态度,无论是早期移民中的扶桑与克里斯,还是新移民中的奥古斯特与阿玫、肯特和英英,这些男女故事最终都成为不同种族和文化冲突中的情感悲剧。
作家在小说中常常有意安排本族边缘人与异族“他者”相遇的机会,且往往是中国女性与美国男性的故事,中国女性/弱者与美国男性/强者对应中美关系,形成一种寓言式的结构,这种性别、种族的对应结构在其他留学生文学中也经常出现。但值得注意的是,严歌苓在移民题材的书写中往往采用独特的书写策略:“他者”与“自塑”形象同为边缘人。小说中的“自塑”形象有的是来自中国大陆穷困的留学生或新移民,有的是移民史中地位低贱的人物,有的则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华裔,这些人物在异族的生存中无疑都是种族、文化、经济上的边缘者。而小说中的“他者”形象则往往是贫困者、衰老者、同性恋者、精神病患者、罪犯,这些异族“他者”虽身处西方社会,但同样属于边缘族群和弱势群体。这种书写策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强弱之间的巨大差异所造成的焦虑和紧张,成为弱势方无法走近强势者的自我安慰,同时,这种同为弱者的书写策略也使异质文化间的平等对话成为可能。
作家严歌苓在小说中往往以“平常心”塑造同性恋这一独特的人物群体,这种平实观念是作家在现实中经历思想碰撞后的巨大转变,严歌苓曾谈到自己初来美国时,对同性恋者仍然怀有一种偏见,为此曾受到白人同学的批判,他们认为对同性恋者、黑人、躯体畸形者的歧视是一种无知和偏见。作家在接受西方观念的过程中逐渐反思自己以前的价值判断,尤其是当自己也遭遇了同性恋者的爱慕时,她对于同性恋者的认识发生了很大转变,从开始的排斥和恶心到后来的同情和理解。“我意识到自己以前对同性恋的看法是错误的,它并不都是病态、变态的。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就是我所居住的旧金山就是全美的同性恋大本营,同性恋的比例高达25%。如果我对这件事不能转变态度的话,就没法在那里生活下去。有时候我跟先生走在街上,我跟他说,你看那个男的多讨厌,老盯着我看!我先生却说,你别自作多情,他看的是我!” 异国的生活经历和各种观念无疑对作家严歌苓的观念产生了冲击和影响,她笔下的同性恋题材的作品也因此成为“最干净的同性恋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