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二)汉字成为书法艺术的原因

中国的汉字是独特的文字,它是世界上唯一使用至今的表意文字。

中国的书法是独特的艺术,它是世界上唯一以文字为表现载体的艺术。

因此,基于这两种独特性,汉字成为书法艺术的原因就更具有探讨的价值。

除了上文简略提到的一些美学因素的积累,汉字本身所蕴含的美学特征才是汉字成为书法艺术的最重要因素。

董琨在《汉字的美学特征及其书法艺术与规范》 一文中将汉字的美学特征归纳为对立统一的三个方面,即形象美与抽象美、动感美与静觉美、形式美与意境美。下面作简要说明。

1.形象美与抽象美

书法和绘画一样,都属于造型艺术。既然如此,它首先具有形象美,而汉字则给书法的形象美提供了条件。

汉字的产生与汉字的性质就孕育着汉字书法形象美的因素。中国古代有仓颉造字的传说。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叙》中说:“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又说:“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其实文字是大众的创造,不可能是个人的发明。但从许慎这段话可以看出,汉字的创造来自大自然的“鸟兽蹄迒之迹”,是“依类象形”的。类,就是客观世界中的物类。最早的汉字叫做“文”,《说文解字·文部》:“文,错画也,象交文。”这也就是今天“花纹”的“纹”字的早期写法,就是画画。试看山东大汶口文化中的陶文、浙江良渚文化玉石片上的鸟形、殷初青铜器上的族徽文字,许多都是描绘细致的图画(有些学者认为它们不是文字),至于殷商甲骨文和西周金文,其中的象形字更多。许慎有“书者,如也”的说法,更是直截了当地认为汉字的形体犹如事物的形态。所谓“形声相益”而产生的大量的“字”,也是以象形字为基础的。由此看来,中国传统认为“书画同源”,并非无稽之谈。

当然,汉字经过书写方法和字体的变迁,到后来是不大象形了,或者如鲁迅所说,成了“不象形的象形字”。不过在古代书法理论家那里,还是把汉字的形体与自然界的物象紧密联系的,如东汉蔡邕就说:“夫书肇于自然。”(《九势》)又说:“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笔论》)所谓“纵横有可象者”,就是强调汉字的形象美,从而体现书法的形象美。

不过,如果汉字的书法仅仅局限于上述的形象美,那就不成其为独立的书法,而应归入绘画了。书法之所以具有艺术特性,乃在于它还具有抽象美,而此种抽象美也是汉字所赋予的。

首先,汉字的抽象美主要表现为线条美。这种线条美可以脱离造型的物象而存在。早期汉字在甲骨文中的笔画,由于多系刀刻,给人一种刚劲有力的感觉,笔画的粗细也有变化,尽管许多字不是象形(因甲骨文已形成相当成熟的汉字体系),甚至不能释读,但仅从线条上就能使我们领略到书法的抽象美。而线条即笔画,正是构成汉字形体的基础。其次,汉字形体所构成的图像,往往是不象形的抽象图案,各部件的配合布置,笔画分布的平行交叉,在没有接触过汉字的人(主要是西方人)看来,都是十分怪诞的,但是仍然能引起他们审美的情感。最后,汉字的抽象美还表现在字形所体现的意义上,如大量“比类合谊,以见指扌为”的会意字,像“休”字,人靠在树上表示休息,再有“人言为信,止戈为武”之类,我们认为是从形象到抽象,能给人以联想和领悟的余地,因而也是美的。

2.动感美与静觉美

书法是兼有时间和空间的艺术。从时间上来说,它是线性的,连续的;从空间上来说,它是二维的,凝定的。因此,它兼有动感美和静觉美就是必然的。而这两种美,也同样不能脱离书法的载体——汉字。

汉字笔画部件的书写,不论是金文、小篆的圆转,隶、楷的方折,行、草的方圆随意,都蕴含着运动的韵律,举凡起笔、运笔、收笔,提按之际,其力度、节奏都会有所变化。如起笔有两种方法:一是露锋,讲求“横划直下,直划横下”;二是藏锋,讲求“欲右先左,欲下先上”。运笔讲求“逆入平出(涩进)”、“万毫齐力,一波三折”、“令笔心常在点画中行”等。收笔(结笔)则讲求“藏头护尾”、“无往不收,无垂不缩”等。

传统的书法学习,一般要从“永字八法”入门。所谓“永字八法”,就是关于汉字笔画的八种造型方法。南宋书法理论家姜夔《续书谱》中说:“点者,字之眉目,全藉顾盼精神,有向有背,随字异形。横直画者,字之体骨,欲其坚正匀净,有起有止,所贵长短合宜,结束坚实。撇捺者,字之手足,伸缩异度,变化多端,要如鱼翼鸟翅,有翩翩自得之状。挑剔者,字之步履,欲其沉实。”这样,无疑使书写出来的笔画造型充满了动感。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书写方法和要求使然,但另一方面也是汉字形体的特点能够容纳这些方法和要求的缘故。如果是那些基本只是连续画圆圈的文字,可想而知是难以产生这种书写上的韵律和动感的。

静觉的美,就是平衡美。汉字形体的平衡美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多数汉字的结构是“平正安稳”(东晋·王羲之《书论》)、“四满方正”(唐·欧阳询《欧阳结体三十六法》)的,这就给汉字的对称平衡创造了条件。如“十、中、丁、小”等字,中间一竖是对称轴,其余部分是左右基本对称的。汉字结体还有“繁则减除,疏当补续”的讲究,这也是为了达到汉字的对称平衡美。其次,这种平衡是有变化的动态的平衡,犹如舞蹈动作瞬间的静止,此时身体各部分不是队列动作中“立正”的姿势,而是相互配合呼应的平衡。由相同部件构成的合体字,部件的写法应有所变化,不能一模一样,如“林、竹、竝”。平行线之间,除了印刷体美术字外,也不能绝对平行,如“三、豆、圭”。有些字如“烈、熬、照、然”,其底下的四点,不论是隶书还是楷书,总是把它们基本置于同一水平线上,然后加以左右顾盼的变化呼应,从而达到静中有动的平衡。

至于书法在整幅作品即在汉字的组合中追求和创造的动感美和静觉美,就不在这里所要说明的范围里了。我们所要强调的是:整体的动感和静觉不能脱离单个汉字形体所能提供的动感和静觉,这就犹如流动畅发的舞蹈是由一个个相对静止的分解动作所组成的一样。

3.形式美与意境美

书法是造型艺术,当然要讲求形式美。这种形式美与其他造型艺术不同,也是汉字的特性所造成的。

汉字的形体,就轮廓来看,在甲骨文、金文、小篆阶段,基本以长方为主;在隶书阶段,基本以扁方为主;在楷书阶段,基本以正方为主。楷书是长期以来应用最广的基本字体,所以汉字也被称为“方块字”。我们知道,绘画美术中有三种基本形状:圆形、三角形和四方形。四方形要比三角形和圆形能容纳更多的造型变换。这是汉字形式美的基础所在。

汉字的形式美,关键在于每个汉字的形体都具有一个重心。各种笔画及其构成的部件,围绕重心有机地组合,其分布符合美学中的“黄金分配律”。根据启功先生多年的潜心研究,一般看来写得美的汉字,其重心大抵在中间偏左上的部位,各部分的比例正符合黄金分配律

汉字的结体方法多种多样,前人归纳了很多。较著名的有唐代欧阳询的《欧阳结体三十六法》(实为托名之作),将汉字分为“排叠”、“避就”、“顶戴”、“穿插”等。诸如“排叠”说:“字欲排叠疏密停匀,不可或阔或狭。如‘寿、藁、画’……”“避就”说:“避密就疏,避险就易,避远就近,欲其彼此映带得宜。又如‘卢’字,上一撇既尖,下一撇不当相同……”这些,实际都是造成汉字书法形式美的方法和规则。

这种形式美,甚至可以达到“删之一分则太短,增之一分则太长”的地步,简直如同人体结构的完美程度。而正是由于汉字的形体具有独立性,形体内部又具有笔画、部件的分解性和组合性,才有了书法形式美的先决条件。

成功的汉字书法作品,能使欣赏者在领略形式美的同时,进而体会作品的整体情调、气氛,体会书写者的思想感情、精神境界。这就是汉字书法所能达到的意境美。这种意境美的创造和欣赏,也同样不能脱离汉字。

汉字具有与客观自然界相通的形象美,已于前述。大自然的景色物象是可以激发或改变人类的思想感情的。《诗经·小雅·采薇》有“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之句,描述的是充满生机的春日景色,体现着主人公欢快的情绪;又有“今我来思,雨雪霏霏”之句,描述的是肃杀的冬日图像,心情自然也凄凉悲哀。这与书法意境美的表现和领略,有着相通之处。

汉字在其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产生了诸多的字体(书体)。就其整体风格的不同,可以表现不同的情调。唐代张怀瓘著有《六体书论》,从宏观上概括了某些书体的美学特点,如小篆“其势飞腾,其形端俨”;八分(即隶书)“点画发动,体骨雄异……贵逸尚奇,探灵索妙”;行书“贵其家承蹑不绝,气候通流”;草书“字势生动,宛若天然”等。这对我们领略各种汉字字体书法的意境美是有所启发的。

再者,即便是同一字体的汉字,每个字的笔画结构亦有不同的组合,呈示不同的造型形态,这也能体现出书法的意境美。例如,同样是楷书,而且同样是唐人的楷书,可以区分出欧(阳询)书的谨严、褚(遂良)书的瘦削、颜(真卿)书的雄健、柳(公权)书的遒劲等。

当然,书法的意境美是要就整幅作品来体现和欣赏的,如:同样是行书,王羲之的《兰亭序》洋溢的是天朗气清、平和自然的美,而颜真卿的《祭侄稿》则令人油然而生抑郁沉痛、奇伟悲壮之感。这就不是单个的汉字所能奏效的,好比乐曲、诗词的意境也不是仅由单个的音符、字词来体现的一样。但是,汉字所固有的字体和形体的丰富性毕竟是书法意境美的根基所在。

综上所述,汉字书法艺术的审美因素是与汉字的美学特征密切关联的。如果中国的书法脱离了汉字,那就将不成其为书法。现在颇有些搞所谓“现代书法”、“前卫派”的人,主张书法脱离汉字,单纯表现线条、墨色浓淡等(甚至加彩色),这也许不能说不是艺术,然而,绝不能叫做书法艺术。 OOiYcycCweys2iapNAXIwe766gDiE5Qjqn2ZpMwOOLsUCdaR166Efxk0hnni3fwX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