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回咱们古案今说的话题,讲的是由于一个事件,而引起政府立法或者修改法律的情况。
有的读者会问一件事就引起了法律的修改?那得是多惊天动地的事件啊?
别说,这还真不是像大家想象的那样是一起影响特别大的事情。
西汉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在西汉的齐国(今天山东淄博市),有个被人称淳于公的太仓令,但他不愿意跟做官的来往,也不会拍上司的马屁。没有多久,辞了职,当起医生来了。
有一次,有个大商人的妻子生了病,请淳于意医治。那病人吃了药,病没见好转,过了几天死了。大商人仗势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状,说他是错治了病。当地的官吏判淳于意“肉刑”(当时的肉刑有脸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按照汉朝的法律,官员犯罪要解送到京师长安去受审。
淳于公没有儿子,却有五个女儿。他上囚车前,环顾四周哭哭啼啼的妻女,恨恨地说道:“怪我没有生儿子,大难临头却没有人可以帮我。”
淳于公最小的女儿叫缇萦,当时只有十五岁,听了父亲的话,很是伤心,就跟着父亲的囚车,千里迢迢的走着去了长安。
这一路能走下来,就代表缇萦这丫头很有孝心。正当人们感叹缇萦的孝心之时,他们不知道缇萦可不是只把老爹护送来京城,这孝心就算尽完了。
她一路就走到了皇宫前,拿起了皇宫门前的“路鼓”,“咚、咚、咚”的敲了起来,这路鼓是干什么的啊?是给皇宫里报警用的,万一有什么叛乱什么的,“咚、咚、咚”这么一敲,皇上啊,娘娘啊,就都知道外边出事了,好赶快做准备。
汉文帝听了鼓响了,以为是出了什么紧急状况了,脑门上汗都冒出来了。卫士很快进来告诉他没事,就有人敲响了路鼓而已。
汉文帝这个气啊,就问这是谁啊,谎报军情?下面上报,是个女孩,她还给您上报了一份书信。
汉文帝一听怪了,敲路鼓就为给我送封信?他就把这封信展开了,信中说:“我的父亲在齐国当官,有着清廉的名声,现在偶尔犯了一点罪过,就要受到肉刑,我所伤心的是死者不可复生,受肉刑者无法恢复,就是将来想要改过自新,也失去了改过的途径。我情愿自己没入官府当奴婢,来赎我父亲所应受的刑罚,好让他有个自新的机会。”
汉文帝看了信,十分同情这个小姑娘,又觉得她说的有道理,就召集大臣们,对大臣说:“犯了罪该受罚,这是没有话说的。可是受了罚,也该让他重新做人才是。现在惩办一个犯人,在他脸上刺字或者毁坏他的肢体,这样的刑罚怎么能劝人为善呢。你们商量一个代替肉刑的办法吧!”
大臣们一商议,拟定一个办法,把肉刑改用打板子。原来判砍去脚的,改为打五百板子;原来判割鼻子的改为打三百板子。汉文帝就正式下令废除肉刑。这样,缇萦就救了她的父亲。
西汉时这个就是典型的由于一个案例,改变了当时实行的无论犯什么样的罪过都要动用肉刑的法律。
现在也有很多这样的事情,比如:2011年11月16日发生在甘肃正宁县榆林子镇的一辆小面包校车事故,21人遇难,43人受伤。没过多久,2011年12月12日下午,江苏洪某驾驶苏CR1836号大型客车,搭载首羡镇中心小学放学回家的学生,由南向北行至张后屯村南300米处,因操作不当,致使客车侧翻入路西边水沟内,造成车内23名学生伤亡。
我国很多落后地区的学生上下学乘三轮车和农用车,小面包车当校车用,事故频发,常有孩子失去生命,让人心痛。这直接导致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出台。
出事后,经过紧急部署、起草和论证,国务院于2012年4月初公布《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校车使用许可、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批、校车通行安全和乘车安全以及法律责任等作出详细规定。
这使得我们的校车安全终于纳入法治轨道,为校车行驶绘出清晰可辨的“安全线”。然而各地依旧发生的校车事故提醒我们,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任重而道远。
您看,不管是古代还是今天,我们都可能通过一些案例改变我们的法制进程,当然我们也不希望总是等悲剧发生后,才去改变或制定相应的法律。时刻关注着法律是否符合时宜,根据人民生活去调整法律,才是立法者们应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