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世纪早期的麻城社会是什么样子?就可以复原的历史来看,它与我们所熟悉的16世纪及以后的历史画面是完全不同的。麻城在元代已经是一个古老的定居地,也是历来兵家的必争之地。但是此时,它还没有那么多退休的政府官员和将在明朝中叶出现的著名学者。明清两代的大家族在很大程度上还没有形成。虽然已经有了使用暴力的苗头,但是元代当地社会还没有什么有组织的军事力量,而这正是它后来的重要特征。该县是一个重要的贸易通道,拥有大量运输工人和在此做买卖的流动商贩,但是没有明显的证据表明它已经形成了一个富有的本地商人阶层或一种出口导向型的商业农业。粮食生产主要是为了生计,当地的农业看起来是掌握在自由佃户和自耕农手中。将在该县今后历史中扮演重要角色的仆役,似乎还没有成为一股社会力量:农业奴仆曾普遍存在于以前金朝统治下的华北大部分地区,并在14世纪中叶江西和江南爆发的起义中非常活跃 ,此时却从麻城及其附近辖区的历史记载中完全消失了。
然而当地社会并不是停滞的。唐王朝时(618—907),朝廷记录中提到的几百个有全国影响力的世家大族中,没有一个认同麻城为自己的家乡,他们对广阔的大别山区或鄂东地区(黄州和蕲州)的其他各地也确实没有这样的认同。 对那些世袭贵族来说,麻城几乎是不存在的。在唐朝统治的三个世纪中,根据当地文献的记载,只有一个本地人做了官,他叫阎伯玙,在江西西北部的洪州任上干得很出色。 (为了纪念阎,当地的地名志将一个集镇命名为阎家河,但到明代时,这个家族事实上已经从当地精英行列中消失了。)但是,伴随着中国历史中后期人口和社会政治的巨大变迁,麻城的地位提高了。根据罗伯特·哈特威尔(Robert Hartwell)的分析,黄州和蕲州辖区跟其他中部、南部地区一样,大大得益于早熟稻的传入以及由此产生的更高的人口密度。哈特威尔坚持认为,到宋代时它们已是长江流域中部的核心地区。麻城还成为宋朝政府茶叶专卖机构的主要供应地;到11世纪后期,它的茶厂每年可以生产近30万斤茶叶。 在作为官员选拔主要途径的科举考试中占有优势,拥有功名的士绅取代了旧贵族,新儒学(理学)道德学说的兴起,以及韩明士(Robert Hymes)所描述的精英群体认同的“地方转向”——这一切似乎都为麻城县开启了更大的机遇。
麻城真正获得全国声望,或许要以该县历史上最值得文人相庆的一件大事,即伟大的北宋诗人及官员苏东坡(苏轼,1037—1101)的到来为标志。苏成年后在黄州辖区住了几年,期间流连于名山古刹,同隐士陈慥这样的朋友们畅谈该地烽火连天的往事。旅居期间,苏数次应一位富有的岐亭本地人王翊之邀到他的家乡麻城县城小住。苏欣然为许多麻城前贤写就了充满溢美之辞的传记,并为当地名胜创作了许多诗歌,此后的几个世纪,这些诗歌都被自豪地收入各种县志。 麻城始终和邻县黄冈聚讼不休,为的是苏东坡一首标题为《定慧寺》的诗,指的究竟是黄冈县城外的那座寺庙,还是位于麻城东山高地上木子店镇的那一座。
和其他各地一样,宋代麻城的新儒学中显然有一种狂热的元素,即所谓“教化”(通过教导使人开化)开始成为文人对世俗文化进行攻击的新形势。例如,当时另一个著名的来访者是四川学者张行七,他起初是来探寻麻城的群山并创作诗文来描绘这里的自然风光。但是,他对盛行于当地的令人毛骨悚然的邪教异端感到震惊,将住所搬到了县城,并与当地的革新派官员联手,全身心地投入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肃清邪教的斗争。他只要发现一个淫祠就拆毁一个,并在无脑山上建起紫微侯庙取而代之,它正好位于县城的西门外,以便人们更好地敬奉正统的富主神 (掌管好运的神)。
麻城新理学文人文化的核心——以及所谓“地方转向”的物质体现——就是万松亭,这个亭子是由11世纪中叶的知县张仁甫,在举水西边的高地万松岭上建造的。在这里,当地学者和著名来访者济济一堂,讨论当时新颖而令人兴奋的道德和本体论问题;在这里,苏东坡在论道时写下了著名的诗句“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万松亭渐渐发展成一个书院,形成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图书馆,获得了越来越多来自出租土地的捐赠,后来它又搬到了麻城新县城。万松书院也赢得了全国性的声誉(直到18世纪,历任书院山长都是蜚声全国的博学鸿儒),直到帝制时代终结,它始终是该县学术界的中枢。
虽有这一波智识主义的高潮,然而出人意料的是,麻城的学者们却没能将其转化成科考的成功和官场的显赫。留存下来的历史记录也许会有些出入,但在整个宋代,通常很细心的地方志仅记载了一例考中进士的麻城本地人,他就是后来著名的田家寨田氏家族的田蕙。除田蕙之外,只有他的兄弟田桂(他没有更高的功名)在宋朝得到了一个重要的官位。接下来的元王朝在1315年前一直没有举行科举考试,但从恢复科举直到元朝灭亡的半个世纪,也只有两位麻城人——赵玉峰(进士)和毛文穆(举人)—— 得到了比生员更高的功名,同样只有少数其他人(赵和毛的亲属)通过举荐获得了官职。直到几个世纪后,麻城才在科举和官场上取得令人瞩目的突破与成功。
蒙古征服本身或许只留下了浅浅的印记。麻城县隶属于新设的黄州路,由一个蒙古的达鲁花赤监管,但日常行政事务是由县尹(县级地方官)和他手下的属吏负责的,他们都是华北地区的汉人。 正如我们在第一章中看到的那样,麻城县经常面临金军的威胁,但它从未沦于金帝国的统治,而是直接从宋朝过渡到元朝。虽然东山的知识精英们在13世纪70年代针对元朝军事征服组织了零星的抵抗活动 ,但元朝却在1279年以相对和平的方式占领了麻城。和大部分中国淮南地区的情形一样,根据元朝的种族划分政策,麻城的居民没有被划为“汉人”,而是被划为“南人”,即前南宋王朝的臣民。因此,元朝的政策大体上是让当地的社会结构和土地所有制度维持原样,相对未受干扰,这和北方的情况迥然不同,在那里元朝延续了金朝的革新举措,没收汉族大地主的土地,形成了王公大臣的庞大地产,主要用没有人身自由的劳动力耕种。
保罗·史密斯(Paul Smith)认为,在像麻城这样的前南宋辖区,元朝政府的影响事实上是很小的。为了统治的需要它要在很大程度上依赖衙门里的下级属吏(他们在麻城精英和平民看来是一个掠夺性和寄生性的阶层),为了实现社会控制,它又要依赖有势力的大地主(包括佛寺和道观,它们在麻城就像在帝国其他地区一样,显然是由佃农耕种的土地的共同所有者)。 我们很快会看到,元代麻城确实有很多大地主,但可能农村人口主要由小农家庭构成。在忽必烈(元世祖,1280—1294)统治结束后,元朝为了加强对南方农业发达地区的税收汲取能力,将某些本地地主正式任命为村领袖(里正)或五十户领袖(社长),但是有人怀疑,大多数地方这些职位事实上究竟有多少人去干,也没有证据表明麻城有很多人担任这些职位。 蒙思明在1938年的经典研究中认为,尽管元朝的国策是给予蒙古人和其他亚洲内陆人比汉人和南人更高的地位,但是在实践层面,多数情况下财产所有权而非行政命令规定的种族差别,仍然是决定社会地位的主要因素。
我们已经看到,少数麻城本地人在异族的统治下获得功名并成为了政府官员。至少还有一个非本地人的例子,来自江西的邹迁八被元政府派往麻城为官,他在这里得到了一块不错的土地,并繁衍出了整个明清时期该地最持久、最富有、最著名的家族之一。 但邹的例子虽然很突出,却不具有代表性(我们将看到,帝制晚期的麻城精英大多数是在明朝建立之后才奠定自己的基业)。元朝统治下当地大地主的一个更典型的例子可能是秦氏家族,关于它的仅存的文献保存在其邻居在大约1350年刻写的石碑上,儒家学者龙仁夫将其编入了1935年的县志。
作者开篇就写到:“秦氏是麻城的第一大家族。”人们没有理由对此表示怀疑。当时这个家族的族长秦朝卿,就是在南宋时期的1160—1170年代迁到麻城的几个兄弟的第六代孙。龙没有说明他们来自何处,但我们知道他们在江西有几位亲戚;很可能他们是由于金兵征服北方而南迁的移民的一部分,起初在12世纪中期迁到江西,随后又从那里来到了麻城。在麻城,他们曾得到宋埠附近的土地,家族的各分支就在这些土地上繁衍起来。他们拥有的土地迅速扩张(他们的资本从何而来?是否参与了宋埠的商业活动?),但他们总是担心会失去他们的财产,因为在南北之间——先是宋与金,然后是宋与元——的军事对抗中麻城处于危险境地。尽管如此,元朝的最终胜利和政权巩固却证明是非常有益的。1337年,新上任的族长秦朝卿同几位家族长者商讨建立家族义田的可能性。他们随后这样做了,并在14世纪40年代晚期鼓励开垦以增加田产面积。最终,义田达到了总计70万亩(超过10万英亩)的惊人规模。义田由专业管理者(大司农)负责经营,其收益(表面上)用于建立一个粮仓来接济贫困的家族成员,支付婚丧嫁娶的费用,以及创办一个家族私塾。尽管取得了上述成就,秦氏似乎未能使家族地位有效地延续到明清时期:在明清两代的记录中麻城秦氏只出了少数举人,而没有进士。 但在有元一代,他们的确做得很好。碑文记载了家族领袖们就秦家地产的适用税率与元朝地方官员之间的谈判,以及保护秦氏财产权的承诺。因此我们将看到,当元朝面临无产者起义的威胁时,秦氏这样的本地有产精英会联合起来保卫“异族”政权,这并不令人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