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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宇宙最初生命体的道

有物昆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吾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国中有四大,而王居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本章是《老子》中非常重要的一章,其重要性也许仅次于《第一篇道章[王本第一章]》。因此,尽可能地使本章每一字、每一句接近《老子》本意,显得格外重要。

有物昆成; 帛书甲、乙本均如此,王本等世传本均作“有物混成”。《说文》:“昆,同也,从日,从比。”这是个会意字,《段注》:“从日者明之义,亦同之义也。从比者,同之义。”“昆成”就是“同成”,意为像阳光似地融成一片,同而不可分,不可分割为局部,不可提取其少量。“昆”又为“混”之本字,意为将液体溶合。王本等作“混”,可能是将古本之“昆”当“混”的通假理解了。从文义解,应该是“昆成”。

先天地生。 就是先于天地而出生。这句话很要紧, 说明“道”在《老子》的哲学体系中不是最基本的范畴。因为尽管它先于天地出生,但毕竟有“生”,有“生”则必有“生”它者。所以它还是果,而非最初因,哪怕它是最早的果;故还是以“物”——生命体称之,哪怕它是最早的生命体。 这与《第一篇道章[王本第一章]》中论“恒”明显不同。 “恒”是“众妙之门”,只说它是众生命体从中生出的产门,而没有说它有“生” 。由此可见《老子》逻辑思维之严密。有一点需说明,我说东方哲学认为宇宙(世界)之本原、本体为大生命,它具有生命的一切指征。在这条中,我只言“生命”而没有说“生命体”。 “生命”与“生命体”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犹如《庄子》中的“道”与“物”,“吾”与“我”,“吹”与“言”。在《老子》中,只有“恒”与“物”才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而本章所言之“道”,与“物”(天、地、人)则同属“物”(生命体)的层次之中,非为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 。我们今天已习惯从《庄子》之立言来理解“道”与“物”的关系,所以,尤其要弄清老庄哲学概念之相异处,否则,就不能准确理解《老子》之精义。

寂兮寥兮 ;寂,无声,不可闻;寥,无形,不可见;“寂兮寥兮”即“不可闻不可见”。

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

《还吾老子》有一篇考证,说明“改”,是“备”的意思。因此,“独立而不改”,非是“独立而不更改”,“它独立存在而永远不会改变自己”;应为“独立而不备藏”。“独立而不备藏”又是什么意思呢?《老子》云:“不贵难得之货”,可见当时人通常以难得之货为贵,所谓“物以稀为贵”。稀则奇也,故“奇货可居”,“囤积居奇”,备藏之物,常为难得之货、稀奇之品。所以,“独立而不改”,就是既“独立”,又不以“奇”、“非常”自居。《庄子·天下》篇中说:“独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敖倪于万物”,正是表达了这种意思。 “独立而不改”,就是既对自己有很高的要求,坚持对崇高的理想的追求,又不自视甚高,脱离群众,把个人的意愿强加于民众。就是佛教中说的“精进随顺” 。现在的译法,“独立存在”与“永远不会改变自己”,并不构成转折关系;唯将“不改”理解为“不以非常者自居”,正可与“独立”义形成对照,因“独立”者往往容易自以为是,并好为人师。

“周行而不殆”,尽管帛书无,有后人掺入之嫌疑,但我们进行阐释,还是应该结合《老子》成书年代的语境来说。现在一般有两种解释:“循环往复运行而永不休止”(《冯注》);“应用遍于群有,故周行而不危殆”(唐玄宗御注)。在第一种解释中,“周行”是时间上的周而复始,“殆”通假为“怠”,为“懈怠”义。在第二种解释中,“周行”是空间上的遍至,“殆”就是“危险”。

我倾向于第二种解释,但认为需作些修正与说明。《说文》:“周,密也,从用,从口。”“口”表示一个圈,从用,从口,意思是在一定的范围内,全面作用,无所遗漏。所以,“周”是个会意字,是从功用角度来定义的。因此,“周行”就是“密行”,就是在一定范围内无所不至地作用。空间上的“周遍”义与时间上的“循环”义,都是行动上的“周密”义的引申义。《老子》成书年代较早,能从本初义上讲通的,就不取引申义;而引申义中,“循环”义又迟于“周遍”义,故舍之。

在《老子》的观念中,无所不至地作用,事必躬亲,是存在很大的危险性的。“多闻数穷,不若守于中”(《第六篇道章[王本五章]》);“其政察察,其邦夬夬”(《第二十一篇德章[王本五十八章]》)。而道,既能无所不至地作用,又没有任何危险,故此特别要提出来。后人因不理解“周行”怎么会有危殆,故把“殆”视为“怠”或“已”的通假,作“止息”来解。照这样理解,“周行而不殆”讲的是道的“勤”,“勤”的性质,对“道”的取字定名意义并不大。而把这句解为“无所不至地作用而又不会招致任何危险”,才是对人间君主来说,需效法的难能可贵的品质。唐玄宗毕竟身居帝位,对政治有常人所难及之体会,故对《老子》本意能心领神会,正中肯綮。

可以为天地母 。帛书甲、乙本均如此,范本也作“天地母”,王本等世传本均作“天下母”。马叙伦曰:“范本是也。上谓‘先天地生’,则此自当作‘为天地母’。成疏曰:‘间化阴阳,安立天地’,则成亦作‘天地’。”(转引自《朱释》)蒋锡昌云:“《道德真经集注》引王弼注‘故可以为天地母也’,是古王本‘下’作‘地’,当据改正。”(转引自《高注》)“天地母”与“天下母”的意义有很大差别,本章中应为“天地母”,请参阅《第十五篇德章[王本五十二章]》注文。

吾未知其名,字之曰“道” 。古人称字,是表示尊敬,“字之曰‘道’”,说明“道”是对先天地生的昆成之物的尊称。为什么尊称其为“道”,因为“独立而不改”为“无”,“周行而不殆”为“有”(或者说“寂兮寥兮”为“无”,“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为“有”),“玄之又玄”,其作用方式与“恒道”(“恒”的作用方式)非常相似,故而以“道”“字之”,这也体现了东方哲学以功能(“恒道”)而立概念(“道”)的生命哲学的特征。

吾强为之名曰“大” 。“大”是昆成之物的名,为什么说是“强为之名”呢?因为从《老子》的观念来说,是喜“小”不好“大”的。故“恒”谓之“玄”,取其“小”义。这里把昆成之物命名曰“大”,是很勉强的,是随顺世俗的说法,是为了与下文的“天大”、“地大”、“王大”的说法统一起来。按佛教的说法,这个命名,是“世俗谛”,非“胜义谛”,而“道”则是“胜义谛”。故“道”为字,是尊称;“大”乃名,是俗称。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这三句话是补充说明将昆成之物命名为“大”的理由,也是进一步阐述“道”的性质。

“‘大’曰‘逝’”,王本等世传本均如是,帛书甲、乙本均作“大曰筮”,郭店楚简本也作“大曰逝”。现今的注家都视“筮”为“逝”之通假,一般译为“逝去”(《任译》),也有引申为“运行”(《古谈》),“周流不息”(《陈注》),“弥漫”(《郭说》)的,但摆进句子里都欠通。我们还得从“逝”(筮)之本意来查。《说文》:“逝,往也。”查不到“逝”与“筮”另有通假之例,但有“逝”与“噬”、“ ”通假之例(《方言·卷七》“噬,逮也”,钱绎笺疏:“逝, 并与噬同。”),因此,可将“筮”看作“噬”或“ ”的本字,也可见帛书所据本之古。与“噬”一样,“ ,逮也。”(《尔雅·释言》)而“逮,唐逮,及也”(《说文》)。“往”是行为主体离开这里,趋向那里;“逮”是行为主体离开那里,到达这里;因此,“逝”与“ ”其实是指行为主体的趋向相反的两种行动。那么,这里的“逝”,到底是“往”呢,还是“及”呢?我结合语境,综合其意,译为“影响遍及,众往归之”。“道”有如此之影响力、号召力,当然是要“为之名曰‘大’”了。

“‘逝’曰‘远’”,“逝”是从共时态、空间意义上说的,“远”则是从历时态、时间意义上说的。“远”是作用久远之义。说作用久远,既是指追溯以往难知其始,也是指展望将来难知其终,“道”的作用是无始无终的。道家与儒家对“道”的理解有根本不同。道家认为“道”“先天地生”,“可以为天地母”,“天法道”;而儒家则认为“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一个说“道”比“天”大,一个说“天”比“道”大。按道家观点,即使天变了,道亦不变。

“‘远’曰‘反’”;“反也者,道之动也”(《第四篇德章[王本四十章]》),“反”是指“道”的动向常常与物的一厢情愿的意志相反。

“逝”是从“道”的共时态影响力方面说的,“远”是从“道”的历时态作用方面说的,“反”是从“道”的作用方式、价值取向方面说的。这三方面合起来,对“道”的“大”义理解就全面了。读者可与其他注本对这三句话的译解比较斟酌一下,便知《老子》本意之严谨、全面。

道大,天大,地大,王大。国中有四大,而王居一焉。 帛书甲、乙本均作“国”,王本等世传本均作“域”。由此可见,在《老子》成书年代,以“邦”称诸侯国,以“国”指整个周王朝。国之君为王,邦之君为公侯等五等爵。乙本为避刘邦讳,改“邦”为“国”,而本章中原作“国”,虽与由“邦”所改之“国”已不同义,但不在避讳之例,故未改。而王本等编纂者也许意识到本章之“国”与“小国”、“大国”之“国”非一义,同称为“国”,易混淆,故将“国”改为“域”。但这么一改,好像《老子》有了“世界”乃至“宇宙”的眼光(任继愈译:“宇宙间有四大,而人居其一。”),其实,这样有意无意的拔高,对理解《老子》本意是有弊而无利的。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通过这一层层的效法,最终的结果,是“人法自然”。具体来说,“人”为什么要效法“地”?因为“地”“长而不宰”,“法地”,则人能做到“成功而弗居”。“地”为什么要效法“天”?因为“天”“生而不有”,“地”还“有为”,天则“无为”。“天”为什么要效法“道”?因为天地有时还要造作飘风、暴雨,而“道”则“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居上而能谦下,居前而能身后。“道”为什么要效法“自然”?因为“道”尽管谦下、身后,还使人觉得是外在的,而“恒”的作用方式,是使一切生命个体都觉得是随顺自性而作为而成就,毫无被指挥、被遣使、被说服的感觉,意识不到“恒”的存在。

这里,拟对“自然”这一概念集中进行讨论。

我认为,对“自然”这一概念的本意(“自然”在《老子》、《庄子》中的定义),《庄子·天地》篇中的一句话“若性之自为而民不知其所由然”,最有参考价值。从此语可知,“自然”即“性之自为而然”义。《齐物论》中还有一句话:“夫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已”,“自已”与“自然”义相近。但“已”是“完成”义,可看作仅为中性的描述,而“然”则是“好”义,是褒义的价值评价。由每一“物”(生命个体)的“自然”(性之自为而然),合成一个整体的“自然”概念,也就是“百姓皆谓我‘自然’”,这才是“道”要效法的“自然”。而这整体的“自然”,是“恒”作用使“然”,且只有“恒”能使“然”,所以, 可以说“自然”是“恒”的作用结果,“自然”可以作为从作用结果来定的“恒”之别号。 “道法自然”,就是“道”要像“恒”一样“辅万物之自然”。“之”似以理解为动词更适宜,意为“辅助众生命体达到其适性自为而然的境界”。

一物或一些物之自然,尚不是难事,要“百姓皆谓我自然”,万物皆之自然,这却是非常困难的事,在现代人看来几无可能。我们今天身处所谓文明高度发展的社会,却难以想象“百姓皆谓我自然”的社会是什么样子,遑论“万物之自然”的地球环境是什么样子了。照现代人看来,人与人之间的竞争、比拼是绝对的,不这样,社会发展就失去了原动力,如果“百姓皆谓我自然”,人人自得其乐,“竞争”在人类生活中的位置又在哪里?这样的人生,还有什么色彩,还有什么劲道,还有什么刺激,还有什么奔头?而大自然里,物种与物种之间的优胜劣汰,弱肉强食更是绝对的。人要吃猪肉,猪当然不愿自己的肉被吃,有了人吃到肉的“自然”,就没有猪不被吃的“自然”;猪有了不被吃的“自然”,人就失去了以吃肉为乐的“自然”。这些想法,在现代人看来都是天经地义的,毋庸置疑的。带着这样的观点,来读老庄,常常觉得如天方夜谭,难以理解。如《庄子·马蹄》篇中说:“彼民有常性,织而衣,耕而食,是谓‘同德’;一而不党,命曰‘天放’。故至德之世,其行慎慎,其视颠颠。当是时也,山无蹊隧,泽无舟梁,万物群生,连属其乡。禽兽成群,草木遂长。是故禽兽可系羁而游,鸟鹊之巢可攀援而窥。夫至德之世,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所描述的人与动物和谐共处的情景,犹如人间之伊甸园。现代人是将此作为一种乌托邦视之的。其实,换个角度想想,这并非完全不可能的。 中华民族很早就由以渔猎为主转变为以农业畜牧业为主,赖以为生的食物主要是谷物与蔬菜,因此,中华民族是一个以素食为主而非肉食为主的民族。素食者性温和,也容易将其他动物视为与己同类,视与之和平共处为自然,“弱肉强食”对中华民族而言并非自然观念;而在中华民族的语汇中“乌鸟反哺”、“虎毒不食子”这样的以动物行为来对人性提出规范要求的典故、成语有许多,说明“万物同等”、“人为万物之一”,而非“人为宇宙中心、万物主宰”的观念,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观念,是我们中华民族优秀的人文精神的一个基点。 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字产生又那么早,虽然从今天所见的甲骨文到金文,到篆文,到隶书,到草书,到楷书、行书,其间发生了很大变化,以致甲骨文、金文、篆文与现行通行的楷书似乎是不同的文字,但在当时,却是个漫长的渐变过程,并未发生断裂。字义的变化也如此。所以,《庄子》所言乃根据他所见的文献资料,这些文字资料是对上古农业社会状况的真实反映,并非想象的产物,是完全可能的。今人之所以觉得不可能,是《庄子》虚构的“寓言”、“荒唐之言”,乃由世人的思想已为以制造意识为主流意识的西方文化话语所局限的结果。

因此,在老庄看来,使“百姓皆谓我自然”,尽管不易,但还是可能做到的。就是“万物之自然”,即使是理想境界,也完全不是乌托邦。对肉食者来说,食肉者之“自然”与被食肉者之“自然”的确不可调和,不能两全。但对素食者来说,这个难解的结却轻易可解开。你吃了植物的茎、叶,只要留下根,植物就完全可能再生。即使你吃了植物的果与籽,一株植物只需一粒籽即可长成,而长成后会结许多的籽或果实,只要留下一粒,植物即可得到完全的再生;而这留下的一粒,也可以是从食此籽实的动物粪便中排出的。因此,食者与被食者就不是我活你死的关系,而是两者皆可“之自然”的关系。 “生物链”的观念,在道家哲学中,是自然而然的。在西方文化中,才会变成一种新鲜的东西。 今天有许多中国人认为“生物链”是一个从外国引进的新观念,这又意味着什么呢?

今天流行的“自然”即“非人为”的定义,也许与郭象的《庄子注》有关。郭象在《逍遥游》“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句的注中说:“自然者,不为而自然也。”各注家以今天流行的“自然”观念来解释“道法自然”,自然言不及义,不再一一。

本篇主要讨论“大”的概念。本篇德章论“王大”,本章进一步论“道大”,为正确的政治理念奠定了哲理的基础,且是对“以道注德”这种“述而不作”的方式的明证。

〔译文〕

如阳光一样合成整体,不可分割、提取的大生命,先于天地诞生。不可听闻,不可视见;对自己要求很高,但不以奇特、非常者自居。无所不至地发挥作用,但不会招致任何反抗、危害;可以做养育天地万物的母亲。我不知道它的名称,尊称它为“道”;我勉强地从俗,命名它为“大”。称它“大”,是说它影响遍及、众往归之;说它影响遍及、众往归之,是说它作用久远;说它作用久远,是指它的动向常常与物的一厢情愿的意志相反。道大,天大,地大,王也大,一国之中有四“大”,而王是其中之一。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道效法辅万物之自然的“恒”。 1R+pkDuy38I/TigdVh3HW1BVITOdG855bCOf0/GljAGsMe86x2kaHV14ABNTiY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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