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件:2007年5月,住在西部山村的王大爷听村干部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这个偏远的小山村的村民们不久之后也能像有些地区的农民一样不再发愁看不起病了。于是王大爷想知道,使得他们的就医条件发生这么大变化的原因。
相关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推进的时间和标准是什么?
解答:经国务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2007年开始,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进阶段,覆盖全国80%以上的县(市、区)。各地区要明确目标与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工作准备,进一步扎实工作,确保实现既定目标。
在确定扩面进度时要坚持以下标准:一是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干部考核内容,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二是地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能够保证及时、足额到位。从2007年开始,中西部地区地方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合计达到每人每年20元,东部地区的人均筹资水平应不低于中西部地区的筹资水平。三是全省(区、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制度完善。基本建立相对规范的统筹补偿方案、基金管理制度、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和监管办法、农民补偿结算制度和转诊制度、监督管理和公示制度等。四是全省(区、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比较平稳。2006年全省(区、市)平均参合率高于2005年,合作医疗基金结余适度且未出现超支现象,近两年内合作医疗运行未出现重大违规问题。五是新开展合作医疗的县(市、区)除了具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积极性较高等条件外,还必须保证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步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保证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人员、经费和必要办公设备等基本条件。
正是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全面推进,王大爷和其他村民即将享受到这项制度带给他们的好处。
2.事件:某村村民老周在他们村里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以来,自己积极参加到合作医疗中来,他还号召村里的其他村民也加入其中。但并不是所有的村民都积极参与,有些村民的想法是:要是能免费看病,我就参加。老周对这些村民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能够使我们花小钱看大病,政府已经给我们提供了很大的帮助。那些村民就想了解政府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究竟给予了什么样的支持。
相关问题: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作用是什么?
解答: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供一定的资金,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医疗补助。第二,各级政府成立或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指导和具体的业务工作。第三,各级政府成立了专门机构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正确使用,另外,专门的审计部门会对农村医疗基金的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第四,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管理办法,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定具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筹资和运行机制的方案,各级相关部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第五,各级人民政府还要切实做好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有针对性地通过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形象、生动的宣传,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办法、参加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报销和管理办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树立互助共济意识,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3.事件:小贾是成都市某村的村民,常年在深圳打工。过节回家时听说他们家所在的村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小贾自己也很希望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享受看病吃药的补助,但他不清楚,向他这样一年到头在家待不上几天的人,能不能家乡参加家乡当地的农村合作医疗。
相关问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主体有哪些?
解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针对的主体,就是户籍在农村的我国公民。本事件中的小贾虽然常年在外地打工,可他的户籍仍然在农村。所以按照相关规定,他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4.事件:某村村民老张夫妇的儿子小张在北京市创业,凭借着自身的努力和机遇的眷顾,小张闯出了一番自己的事业,也在北京市了买了房子安了家。小张准备接他的父母到市里去养老,正赶上村里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看着乡亲们纷纷加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老张心里就嘀咕:儿子很快就接自己和老伴到市里去一起住了,但是作为本村村民,我们老两口是不是也必须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呢。
相关问题:农民必须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吗?
解答: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原则之一是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能强制性地要求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因此,老张夫妇可以选择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5.事件:山西省某村村民老徐参加了当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一场大病后得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一部分医药费,老徐很想了解他除了享受报销医药费以外,他还享有哪些权利,同时,他应该履行什么样的义务。
相关问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解答:《山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办法》中规定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的权利和义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均享有以下权利:获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定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检查、健康教育等服务;按规定报销一定比例的医药费用;对新型合作医疗的管理和服务提出批评与建议;监督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应履行以下义务:遵守和维护当地农村合作医疗的章程和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合作医疗资金;积极配合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各项预防保健工作;对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或投诉。
6.事件:天津某村村民张大叔的朋友生病了,他去看望朋友,他的朋友跟他说,由于他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次看病省了不少钱呢。看完朋友老张回到自己村里,也想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他想知道自己每年需要交纳多少费用。
相关问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个人需要交纳的费用是多少?
解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交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农民个人每年的交费标准不应低于10元,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可相应提高交费标准。根据《天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的规定: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合作医疗,个人交费按照上年本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5%标准出资。起步阶段一般地区每人每年出资额不低于15元,相对贫困地区不低于10元,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可相应提高交费标准。
7.事件:上一事件中的老张在知道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需要交纳的费用后,他还想进一步了解他如何交纳这笔费用。
相关问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个人费用如何交纳?
解答: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农民个人交费及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持资金,原则上按年由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机构(人员)或委托有关机构收交,存入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根据《天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的规定:各村村委会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动小组,负责按年度筹集农民个人应交费用,并及时上交到乡或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再由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存入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帐户。因此,张大爷只要把费用交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动小组就可以了。
8.事件:某村村民老刘得了一场大病,在乡里的医院住了几天院,花费了一笔很大的费用。出院后,老刘想:自己参加了当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以报销一部分住院费和医药费,但是他不知道如何去报销这笔费用。
相关问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的看病费用如何报销?
解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力争采用手续简便的报账方式。农民在县(市)、乡(镇)、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先由定点医疗机构初审并垫付规定费用,然后由定点医疗机构定期到县(市)或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核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应及时审核支付定点医疗机构的垫付资金,保证定点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在审核诊疗项目和费用帐目时,如发现定点医疗机构有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关规定的情况,不予核销,已发生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农民经批准到县(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就医,可先自行垫付有关费用,再由本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按相关规定及时审核报销。
农民转诊和报销补偿办法按照简化程序、方便群众的原则。原则上农民在本地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需办理转诊手续,医疗费用补偿提倡定点医疗机构垫支或现场报销的方式。农民到县外就医也要简化转诊手续和医疗费用补偿审批程序。各省级、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协助县级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确定省级、市(地)级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农民县外就医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在一些农民工集中生活的城镇地区,农民工输出地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应与输入地有关部门协商,指定参加合作医疗农民工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并签订协议,方便农民工就近看病就医,为外出务工的农民提供良好服务。
因此,老刘可以到提供医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相关的费用。
9.事件:某村的村民老许,他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他参加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大病统筹,也就是说,如果老许患了大病,由此造成的大额医疗费用的花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补助。但是老许听说某些地区的农民,除了得大病吃药住院的费用给报销,门诊的费用也可以报销。老许很纳闷,想弄明白同样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什么不同的地方还存在不同。
相关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都有哪些统筹模式?
解答:不同地区所采取的统筹模式不同。根据各地试点经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模式主要有大病统筹加门诊家庭账户、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和大病统筹三种模式。大病统筹加门诊家庭账户是指设立大病统筹基金对住院和部分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进行补偿,设立门诊家庭账户基金对门诊费用进行补偿。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是指通过设立统筹基金分别对住院和门诊费用进行补偿。大病统筹是指仅设立大病统筹基金对住院和部分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进行补偿。各省(区、市)要加强对县(市、区)制定和调整统筹模式的指导,逐步将省(区、市)内的统筹模式规范到1-2种。因此,虽然都是参加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由于统筹模式的不同,所报销的费用是不同的。
10.事件:某村村民小郝参加了当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照每年15元的标准交纳了第一次费用。小郝就想:向他这样交15元的农民有很多,那么累积起来的这么一大笔钱会被合理管理和妥善实用吗。
相关问题: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是如何安排的?
解答: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是由农民自愿交纳、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的民办公助社会性资金,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管理,必须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不得挤占挪用。
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由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其经办机构进行管理。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应在经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国有商业银行设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并建立健全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的规章制度,按照规定合理筹集、及时审核支付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农民个人交费及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持资金,原则上按年由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机构(人员)或委托有关机构收交,存入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地方财政支持资金,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际人数,划拨到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专项资金,由财政部根据各地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际人数和资金到位等情况核定,向省级财政划拨。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要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并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逐步完善补助资金的划拨办法,尽可能简化程序,易于操作。要结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和完善情况,逐步实现财政直接支付。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具体补助办法,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研究制定。
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主要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与小额医疗费用补助结合的办法,既提高抗风险能力又兼顾农民受益面。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年内没有动用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要安排进行一次常规性体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订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各县(市)要根据筹资总额,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额度,确定常规性体检的具体检查项目和方式,防止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超支或过多结余。
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要定期向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汇报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要采取张榜公布等措施,定期向社会公布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具体收支、使用情况,保证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参与、知情和监督的权利。县级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成立由相关政府部门和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共同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定期检查、监督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要定期向监督委员会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因此,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用担心交纳的费用不能合理和妥善使用,并且农民有监督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权利。
11.事件:四川成都的农村居民小田,一次突发阑尾炎住院并做了切除阑尾的手术。出院后,小田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报销了一部分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费用,同时自己负担了一部分。小田想知道,究竟哪些费用是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报销的。
相关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医疗费用都有哪些?
解答:合作医疗基金用于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补偿,应由政府另行安排资金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应列入合作医疗补偿范围。要研究采取适当方式将一些特殊病种大额门诊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范围,根据当地一些特殊病种的平均患病率、次均门诊费用、年人均门诊费用等数据,合理确定具体的补偿病种、对象、标准和程序。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继续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意见的通知》的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方案如下: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适度”的原则,适时科学调整补偿方案。具体调整参照以下指标:乡镇卫生院起付线为50元,报销比例不低于45%;县级医疗机构不低于30%;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不低于20%,封顶线不高于2万元。逐步拉开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起付线、报销比例之间的差距,引导患者到乡镇卫生院就医治疗,并结合基金收支情况,对参合农民的住院费用进行适当的二次补偿,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让参合农民最大限度受益。同时,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在金堂县、双流县先行试点,积极开展门诊统筹报销、分病种报销、单病种定额报销和按费用不同分段报销,以及慢性病报销等补偿工作,不断总结试点经验,逐步在全市推广。各区(市)县调整方案,必须先报经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并经当地政府批准后,方可执行。
必须为每一位参合农民建立健康档案。对连续参合的农民,年内没有动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须安排一次常规健康体检,体检费用标准控制在8元/人以内(体检项目至少应包含三大常规,胸透,测血压等)。对60岁以上的老人,应根据老年人生理特点和健康状况,由本人自愿选择体检项目。
各区(市)县要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引导农村孕妇住院分娩,对参合的农村妇女住院分娩应给予500元/人的定额补偿,降低农村孕产妇死亡率,推动我市妇幼保健工作发展。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人员,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诊疗目录。从2006年开始,全市乡镇卫生院要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和诊疗目录,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服务能力,适当放宽目录范围。
各区(市)县要充分利用我市的中医药资源优势,发挥中医药简、便、廉、验的特点,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中医、中药分类报销,提高中医、中药报销比例,引导农民选择中医、中药,降低农民就医费用。
12.事件:某村农民老梁在2008年参加了村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于老梁经常锻炼身体,练就了一副硬朗的身子骨,多年来都很少生病,再加上近年来日子越过越好,这一年老梁无病无灾的度过,眼看迎来了2008年的新年。老梁听村干部说如果参加了新型合作医疗却没有在年内动用合作医疗基金的,可以享受到特殊的待遇,他很想知道是什么样的待遇。
相关问题:当年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但没有享受补偿的农民可以享有的待遇有哪些?
解答:对当年参加合作医疗但没有享受补偿的农民,可以组织进行一次体检,但要合理确定体检项目和收费标准,加强质量控制,并为农民建立健康档案,切实加强农民健康管理,发挥体检作用。设立家庭账户的地区,体检费用原则上从农民家庭账户结余中支出;实行门诊统筹的地区,可以从门诊统筹基金中适当支付。对医疗机构提供体检服务,要根据服务质量、数量和费用标准支付体检费用,不能采取直接预拨的方式。承担体检任务的医疗机构要给予一定的费用减免和优惠。
13.事件:某村村民小杜最近有些着急上火,小杜的媳妇儿有孕在身,眼看着肚子一天天的大起来,但小杜却没有当爹的兴奋。因为媳妇儿身体一向很弱,他担心生孩子时有危险。以前村里人都找村里有经验的接生婆帮忙接生,而小杜希望媳妇儿能到条件好的医院去生孩子。可是家里又负担不起昂贵的医药费。正当他犯愁的时候,村长告诉他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村民住院生孩子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补助,小杜于是就想知道详细的补助办法。
相关问题: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孕产妇,住院分娩可以享有哪些补助?
解答:国家考虑到孕产妇和新生儿生命健康,鼓励孕产妇住院分娩。为鼓励孕产妇住院分娩,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参合孕产妇计划内住院分娩给予适当补偿,对病理性产科的住院分娩按疾病住院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开展“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的地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要先执行项目规定的定额补助政策,再由合作医疗基金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对于其他政策规定费用优惠的医疗项目,应先执行优惠政策,再对符合合作医疗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给予补偿。上述合计补助数不得超过其实际住院费用。
14.事件:四川省广元某村村民老魏身体一直就不是很好,原先因为看病开销很大,因此老魏能不去医院就不去医院,实在扛不住的时候,他就去找大夫开一些药回家去吃,说什么也不舍得花住院的钱。后来老魏的家乡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民们都积极参加。老魏听说参加了合作医疗之后,如果住院治疗,农民自己只需要出一少部分的钱,绝大部分会由国家补贴。于是老魏在乡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组织下来宣传的时候,特地跑过去询问,如果因病住院,自己需要掏多少钱。
相关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于住院补偿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解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于住院费用的补偿,依据各地方的补偿模式不同而有所不同。住院费用实行按比例补偿的地区,对由县、乡两级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原则上不再实行分段补偿,已经实行分段补偿的,要逐步减少分段档次。由县以上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可实行分段补偿,但不宜档次过多。要合理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补偿比例,引导病人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住院补偿起付线可按照本地区同级医疗机构上一年度次均门诊费用的2-4倍设置,中西部地区乡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原则上不超过100元。乡、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补偿比例应从高到低逐级递减。对参合农民在一年内患同一种疾病连续转院治疗的,可只计算其中最高级别医院的一次起付线。封顶线应考虑当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以当年内实际获得补偿金额累计计算。住院费用实行按病种付费方式的地区,要加强对病种确认和出入院标准的审核和管理。
老魏所在的广元地区实行的是住院费用按比例补偿。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的规定参合农民在本县区乡镇卫生院住院的起付线为50元左右,补偿比例不低于可报销费用的55%,实际补偿比例不低于住院总费用的40%;在邻县乡镇卫生院住院执行本县乡镇卫生院住院的起付线和补偿比例;在县区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200元左右,补偿比例为可报销费用的45%,实际补偿比例不低于住院总费用的30%;在市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400元左右(由下一级医疗机构转诊的起付线连续计算),补偿比例应为可报销费用的35%,实际补偿比例不低于可报销费用的20%;在省级医疗机构(含省外)住院起付线为600元左右,报销比例为可报销费用的30%左右;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省外)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20%左右;住院医药费用中的中医药(不含中成药)费用补偿比例不低于可报销费用的80%;民政部门核定的救助对象起付线降为0,报销比例同等条件下增加10%;对上年报销已达到封顶线的参合农民,以后年度重新计算。将住院分娩纳入住院统筹基金报销范围,参合农民在本市内乡镇及本县内县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顺产分娩纳入同级医院住院补偿比例报销,剩余部分除降消项目补助外,实行100%补偿。同时对当年出生的婴儿(未赶上参合交费,在补办参合手续后)因患疾病住院,享受参合农民同等补偿报销比例适当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住院报销比例,具体比例由各县区制定。
15.事件:广东省德庆县的农村居民小韩在城里打工,过中秋节回老家,可能是由于在途中吃了不干净的食物,回家后得了急性肠胃炎。小韩在家乡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于是他想到乡里的医疗卫生机构去看病。去之前,他父亲老韩给他找了一张门诊补偿卡,说这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发给他们家的,家里人都还没用过,也不知道怎么用。老韩让儿子拿着它到乡里的卫生院看病的时候,顺便问一下这张卡怎么用。
相关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于门诊补偿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解答:门诊补偿分为家庭账户和门诊统筹两种形式。实行门诊家庭账户的地区,要研究改进和规范家庭账户基金使用和管理,使大多数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直接受益。家庭账户基金由家庭成员共同使用,用于家庭成员门诊医药费用支出,也可用于住院医药费用的自付部分和健康体检等。家庭账户基金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但不得用于冲抵下一年度参加合作医疗交费资金。实行门诊统筹的地区,要合理制定补偿方案,明确门诊补偿范围,设定补偿比例,引导农民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就诊。要严格控制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外医药费用,加强门诊医药费用控制,并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和农民就医行为的监督管理。
根据肇庆市《关于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意见》,小韩所在的德庆县实行的是家庭帐户模式。门诊补偿以家庭为单位,每户一卡,由县合医办发放门诊补偿卡,用于参合家庭成员门诊费用补偿。参合农民在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凭卡享受门诊医疗补助。门诊补偿资金控制在当年新农合筹资总额的15%左右,每一参合家庭成员门诊补偿不超过7元,具体比例由地方根据实际自行制定。门诊补偿卡的资金可由家庭成员调剂使用。门诊补偿卡的资金限当年使用,不结转到下年度使用。门诊补偿卡只能用于医疗消费,可用于门诊和体检,不能提取现金及抵交下年度个人参合交费资金。
因此,小韩拿着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以享受到相应的补偿。
16.事件:老张是北京某远郊区县村民,老张年纪大,身体差,家中贫困。自从他们那里实施了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作为农村医疗救助对象的老张心里踏实多了,他再也不怕生病没钱治疗。老张想要进一步了解农村医疗救助服务具体包括的内容,救助服务的提供主体以及救助款的额度。
相关问题:农村医疗救助服务具体内容都包括什么?
解答:农村医疗救助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已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区,由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卫生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救助服务;未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区,由救助对象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院等提供医疗救助服务。
(二)提供医疗救助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等应在规定范围内,按照本地合作医疗或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医疗服务。
(三)遇到疑难重症需转到非指定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要按当地医疗救助的有关规定办理转院手续。
(四)承担医疗救助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完善并落实各种诊疗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
根据北京市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制度意见》,老张所在地北京的医疗救助待遇包括以下内容:
(一)农村低保对象享受由户籍所在地区县政府出资资助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并按当地有关规定报销相关医疗费用。
(二)农村医疗救助对象患病时,持本人身份证和《北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在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同级卫生服务机构(包括区县精神病防治机构,下同)门诊就医,可享受减收基本手术费和CT、核磁共振大型设备检查费的20%、普通住院床位费(需留院观察时)的50%等优惠以及当地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有关减免政策。其他诊疗和医药费用按50%比例支付(不含本市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的自费项目),其余50%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医疗卫生机构按每年不低于当地当年农村低保标准50%的比例垫付,具体垫付额度由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三)农村医疗救助对象患危重病住院治疗的,除享受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待遇外,本年度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500元的(不含本市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的自费项目),可以申请享受医疗救助。医疗救助额度按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过500元以上部分)的50%支付,全年累计不超过1万元。
(四)农村五保对象患病就医费用,经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的其他部分,实报实销。
(五)民政部门管理的60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继续按照原有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医疗待遇。即享受以上规定的相关待遇和部分医药费报销的数额合计,要达到原有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
(六)农村医疗救助对象享受以上待遇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依然过重,且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可申请享受一次性临时救助。特别是患有严重精神类疾病并需长期服药治疗的医疗救助对象,年度内个人负担500元医疗费用确有困难的,可加大救助比例。
(七)农村低保范围以外的相对困难家庭成员因患恶性肿瘤、尿毒症等特殊病种,在享受现有农村合作医疗待遇后,仍因个人负担过重而影响家庭生活的,可持就医证明和医药费单据,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医疗救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享受一次性临时救助。
17.事件:小李是山西省萍乡市的农民,非常贫困,2007年因为酗酒后打架,受伤住院,花费了一大笔医疗费,最终落下了残疾,2008年旧伤复发,又住进了医院,没几天,因没钱交住院费,医院的负责人要求小李搬出去,不予治疗,他想知道他能否申请医疗救助。
相关问题:申请医疗救助的对象都有哪些?
解答: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对象:农村五保户,农村贫困户家庭成员;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农民。救助对象的具体条件由地方民政部门会同财政、卫生部门制度,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根据《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意见>的通知》中的规定,救助对象有:</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