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对于ADHD的诊断标准,目前我国采用较多的有3种,它们分别是: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ICD-10)、美国精神病学会《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四版(DSM-Ⅳ)以及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制定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下面分别对这三种诊断标准进行介绍。
1989年,世界卫生组织出版了《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10 th edition ,简称ICD-10)。该标准把ADHD称作多动障碍(hyperkinetic disorders),其中关于该症状的诊断内容如下。
(一)诊断标准
1.不注意
下列不注意的症状至少具备6条,持续时间至少6个月,达到适应不良的程度,并与患儿的发育水平不一致:
①常常不能仔细地注意细节,或在做功课和其他活动中犯漫不经心的错误;
②在完成任务或做游戏时常常无法保持注意;
③别人对他(她)讲话时,常常显得没在听;
④常常无法始终遵守指令,无法完成功课、日常杂物或工作中的义务(不是因为违抗行为或不理解指令);
⑤组织任务或活动的能力常常受损;
⑥常常回避或极其厌恶需要保持精神努力的任务,如家庭作业;
⑦常常遗失某种活动的必需品,如学校的作业、铅笔、玩具或工具;
⑧常被外界刺激吸引过去;
⑨在日常活动过程中常常忘事。
2.多动
下列多动症状至少具备3条,持续时间至少6个月,达到适应不良的程度,并与患儿的发育水平不一致:
①双手或双足常常不安稳,或坐着时常蠕动;
②在课堂上或其他要求保持坐姿的场合离开位子;
③常常在不适当的场合奔跑或登高爬梯(在少年或成年时期,可能只存在不安感);
④游戏时常不适当地喧哗,或难以安静地参与集体活动;
⑤表现出持久的运动过分,社会环境或别人的要求都无法使其显著改观。
3.冲动性
下列冲动症状至少具备2条,持续时间至少6个月,达到适应不良的程度,并与患儿的发育水平不一致:
①常在提问未完成时,答案即脱口而出;
②在游戏或有组织的场合常不能排队按顺序等候;
③经常打扰或干涉他人(如冲撞别人的交谈或游戏);
④常说话过多,不能对社会规则作出恰当的反应。
(二)诊断说明
①基本条件:起病年龄早,小于6岁,症状持续超过半年。
②必须具备的临床表现:注意缺陷和活动过度这两大类必须同时存在,缺一不可。
③可协助诊断的常见症状有:易冲动,行为鲁莽,做事不顾场合,不顾后果,不重视学校和社会的规范,学习困难,运动协调性差。
④排除标准:排除其他行为障碍、情绪障碍或明显智力低下者;还应排除某些器质性障碍,如各种脑炎、脑病、脑肿瘤等。还应排除功能性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焦虑症、躁狂症等。
1994年,美国精神病学会出版了《精神障碍诊断和统计手册》第四版(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Mental Disorders,forth edition,简称DSM-Ⅳ)。本手册除在美国比较通用以外,具有较大的国际影响力。其关于该症状的诊断内容如下。
(一)ADHD的诊断标准
1.症状标准
(1)注意缺陷:下述注意缺陷症状中至少有6项,持续至少6个月,达到适应不良的程度,并与发育水平不相称:
①在学习、工作或其他活动中,常常不注意细节,容易出现粗心所致的错误;
②在学习或游戏活动时,常常难以保持注意力;
③与他说话时,常常心不在焉,似听非听;
④往往不能按照指示完成作业、日常家务或工作(不是由于对抗行为或未能理解所致);
⑤常常难以完成有条理的任务或其他活动;
⑥不喜欢、不愿意从事那些需要精力持久的事情(如做作业或家务),常常设法逃避;
⑦常常丢失学习、活动所必需的东西(如玩具、课本、铅笔、书或工具等);
⑧很容易受外界刺激而分心;
⑨在日常生活中常常丢三落四。
(2)多动或冲动:下述多动或冲动症状中至少有6项,持续至少6个月,达到适应不良的程度,并与发育水平不相称:
①常常手脚动个不停,或在座位上扭来扭去;
②在教室或其他要求坐好的场合,常常擅自离开座位;
③常常在不适当的场合过分地奔来奔去或爬上爬下(青少年或成人可能只有坐立不安的主观感受);
④往往不能安静地游戏或参加业余活动;
⑤常常一刻不停地活动,好像有个机器在驱动他;
⑥常常话多、冲动;
⑦常常别人问话未完即抢着回答;
⑧在活动中常常不耐心地排队等待轮换上场;
⑨常常打断或干扰他人(如别人讲话时插嘴或干扰其他儿童游戏)。
2.病程标准
某些造成损害的症状出现在7岁前。
3.环境标准
某些症状造成的损害至少在两种环境(如学校和家里)出现。
4.严重程度标准
在社交、学业或职业功能上具有临床意义损害的明显证据。
5.排除标准
症状不是出现在广泛发育障碍、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的病程中,亦不能用其他精神障碍,例如心境障碍、焦虑障碍、分离障碍或人格障碍来解释。
(二)ADHD的亚型
DSM-Ⅳ还把ADHD分为3个亚型:注意障碍为主型、多动/冲动为主型以及混合型。各自的判定与症状如下:
1.注意障碍为主型
在注意障碍的9条症状中,符合6条以上。该型以注意障碍为主而不伴有多动/冲动,主要表现为:懒散、困惑、迷惘、动力不足,伴有较多焦虑、抑郁,有较多的学习问题,而较少的品行问题。该类型的患者以女孩、青少年为主。
2.多动/冲动为主型
在多动/冲动的9条症状中,符合6条以上,常见于学龄前和小学低年级儿童,以活动过度为主要表现,一般无学业问题,较多伴有品行障碍和对立违抗性障碍,临床上这一类型较少。
3.混合型
注意障碍和多动/冲动的症状都符合6条以上。这一类型活动水平、抑制冲动能力、注意力、学业及认知功能损害严重,代表了最常见的ADHD概念,常伴有对立违抗障碍、品行障碍、焦虑抑郁障碍等,社会功能损害严重。
(三)ADHD的分级
根据DSM-Ⅳ,ADHD的病情程度分为三级,分别为:轻度、中度和重度。
1.轻度
症状少于或稍微超过诊断所需要的条目数,学校、家庭和社会功能没有或仅有轻微损害。
2.中度
症状和损害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
3.重度
症状明显超过诊断所需要的条目数,学校、家庭和社会功能等有明显且广泛的损害。
2001年,中华医学会出版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在着眼于中国文化背景的基础上,吸取了ICD-10以及DSM-Ⅳ的可取之处,使它非常适合中国本土的相关症状的诊断与鉴别。CCMD-3将ADHD称为注意缺陷与多动障碍(简称多动症),将症状概要描述为:发生于儿童时期(多在3岁左右);与同龄儿童相比,表现为同时有明显注意集中困难、注意持续时间短暂,及活动过度或冲动的一组综合征;症状发生在各种场合(如家里、学校和诊室),男童明显多于女童。
(一)症状标准
1.注意障碍
至少有下列4项:
①学习时容易分心,听见任何外界声音都要去探望;
②上课很不专心听讲,常东张西望或发呆;
③做作业拖拉,边做边玩,作业又脏又乱,常漏做或做错;
④不注意细节,在做作业或其他活动中常常出现粗心大意的错误;
⑤丢失或特别不爱惜东西,如常把衣服、书本等弄得很脏很乱;
⑥难以始终遵守指令,完成家庭作业或家务劳动等;
⑦做事难于持久,常常一件事没做完,又去干别的事;
⑧与他说话时,常常心不在焉,似听非听;
⑨在日常活动中常常丢三落四。
2.多动
至少有下列4项:
①需要静坐的场合难于静坐或在座位上扭来扭去;
②上课时常有小动作,或玩东西,或与同学讲悄悄话;
③话多,好插嘴,别人问话未完就抢着回答;
④十分喧闹,不能安静地玩耍;
⑤难以遵守集体活动的秩序和纪律,如游戏时抢着上场,不能等待;
⑥干扰他人的活动;
⑦好与小朋友打斗,易与同学发生纠纷,不受同伴欢迎;
⑧容易兴奋和冲动,有一些过火的行为;
⑨在不适当的场合奔跑或登高爬梯,好冒险,易出事故。
(二)严重标准
对社会功能,如学业成绩、人际关系等,产生不良影响。
(三)病程标准
起病于7岁前,多在3岁左右,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6个月。
(四)排除标准
排除精神发育迟滞、广泛发育障碍、情绪障碍。
在我国,ICD-10、DSM-Ⅳ和CCMD-3是三种常用的诊断标准。它们之间存在很多共同点,例如,对发病年龄7岁前、病程要求均为6个月,鉴别诊断均排除精神发育迟缓、广泛发育障碍、情绪障碍。但它们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如亚型的分类不同。有研究表明,不同国家或地区因文化的不同而对多动性障碍的界定有显著差异。相对于ICD-10和CCMD-3,DSM-Ⅳ的诊断标准更加严格。同时,正是由于DSM-Ⅳ的诊断范围较广,使得它在诊断ADHD时,难以和其他心理行为障碍鉴别,特别是和单纯的多动症相鉴别。在临床上的应用研究证明,CCMD-3对注意缺陷与多动障碍的描述更符合我国习惯,比DSM-IV和ICD-10更适合我国的文化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