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一句堪称清朝中后期官场的真实写照。中国进入封建社会的末期,官场越来越黑暗,朝廷昏聩、官员腐败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然而,在这种丑恶的环境中,曾国藩始终能够保持清正廉洁,殊为不易。
曾国藩虽然位高权重,却身逢残败末世,当时的官员多贪污纳贿,少有廉洁者。官位越高,贪污纳贿就越严重。曾国藩虽然为一品大员,却能够做到“出淤泥而不染”,不贪财物,更不收纳贿赂,他廉洁奉公,个人用度甚为节俭。
在生活起居方面,曾国藩非常俭朴。他平素穿着家人为其织的土布衣服,不着绸帛。曾国藩升任总督后,其鞋袜仍由其夫人及儿媳、女儿制作。总督府内,曾国藩每晚夜阅公事,全家女眷都在麻油灯下纺纱绩麻,这在当时的督抚大员中可以说是绝无仅有。他还告诫家人“平日衣服不准用丝绸”,并且强调:“衣服不宜多置,尤不宜大镶大缘,过于绚烂。”
曾国藩最好的衣服是一件天青缎马褂,只在新年和重大庆典时才穿,因此,30年过去了,那件衣服依然如新。提及此事,他说:“古语云,衣不如新,人不如故。然吾观之,衣亦不如故也,试观今日衣料,有如当年之精者乎?”
在吃饭上,曾国藩亦不奢华,简单至极。通常他每顿饭只有一个菜,“绝不多设,虽身为将相,而自奉之啬,无殊寒素”。据说他在吃饭遇到饭里有谷时,从来不把它一口吐在地上,而是用牙齿把谷剥开,把谷里的米吃了,再把谷壳吐掉,早餐时仅吃开水泡饭一碗。这些事传至民间,引得人们纷纷效仿。时人以曾国藩吃饭简单,每食仅菜一品,谐称之为“一品宰相”。
担任两江总督期间,有一次,曾国藩到扬州巡视,扬州的盐商不敢怠慢,就设宴款待。吃饭时,曾国藩面对满桌的山珍海味,只拣自己面前的菜吃,其他人还以为总督大人嫌不够丰盛。退席后,曾国藩对人说:“一食千金,吾不忍食,亦不忍睹。”
在两江总督任上,有人要为他造一艘很华丽的座船。曾国藩立即制止,说他现有座船太大了,已有奢侈的嫌疑,如果再造大船,与贪污没有什么区别,因而坚决反对。
为提倡节俭,教育家人,曾国藩于大堂上亲书一联:“惜食惜衣,不惟惜时兼惜福;求名求利,但知求己不求人。”对于自己的两个儿子纪泽和纪鸿,曾国藩更是严加约束:“不许坐轿,不许使唤奴婢做取水添茶的事情;拾柴收粪之类的事情,必须一件一件去做;播种除草之类的事情,必须一件一件去学。只有这样,才能避免骄奢淫逸,才算抓到了根本!”
曾国藩一生不爱钱、不贪财,并以勤俭二字严于律己。他虽位居高官,权倾一时,生活却始终很简朴。他出门轻车简从,在京城和长沙居住期间,曾国藩的家门外从不挂“相府”、“侯府”之类的牌匾。
为官不贪是曾国藩对自己最基本的要求。曾国藩的祖父曾对曾国藩的父亲说:“虽然宽一(曾国藩的乳名)点了翰林,但我家仍靠种田为业,不可靠他吃饭。”自此,曾国藩便将这番话作为自己一生的训示。他说:“以做官发财为可耻,以宦囊积金子孙为可羞可恨,故私心立誓,总不靠做官发财以遗后人。神明鉴临,予不食言!”
曾国藩的父亲曾麟书,有意效法林则徐之父的粗衣淡饭,希望曾国藩能将林则徐作为榜样。事实上,曾国藩并没有忘掉父亲的教诲,而是一直秉承家风。他在写给弟弟曾国荃的信中道:“昔年林文忠公有三个儿子,分家时各人仅得钱六千串。林公身膺督抚要职20余年,其家底清寒如此,高风劲节,实不可及。我辈兄弟实在应向林公学习。”
由于为官清廉,曾国藩很少回乡。他中进士后任职京官七年,从未回过家乡。关于不能归省,曾国藩认为有“三难”:“现在京寓欠账五百多金,欲归则无钱还账,而来往途费亦须四百金,甚难措办,一难也;不带家眷而归,则恐我在家或有事留住,不能遽还京师,是两头牵扯,如带家眷,则途费更多,家中又无房屋,二难也;我一人回家,轻身快马,不过半年可以还京。第开缺之后,明年恐尚不能补缺,又须在京闲住一年,三难也。”
当时,曾国藩已经是翰林院侍讲学士,不久之后又升为礼部侍郎。这已经是很大的官了。然而,他连回家省亲的盘缠都难以筹措,清廉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曾国藩不仅清廉不爱钱,而且勤于政务。他每天很早就起来,一直工作到深夜,中途很少休息。所有的公文,他都要亲自过目。晚年,他右眼不幸失明,但仍坚持工作。在任直隶总督期间,凡重大案件均亲自审理,半年结案四万一千余件,其工作量之大,令人闻之咂舌。
曾国藩为官清正廉洁,临终前,他曾留下遗嘱:“余若长逝,灵柩自以由运河搬运回江南归湘为便。沿途谢绝一切,概不收礼。”其一生廉洁,生活俭朴,体现了其良好家风的熏陶,更展现其个人品格修养的高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