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谎言为自己的行为辩解,在生活中是最常见的说谎行为。推卸责任或掩饰错误是生活中最基本的说谎动机。根据心理研究发现,人们常有这样一种倾向,即在无意识中忘记那些令自己不愉快的事情。即使有时想起来也会想方设法为自己掩饰或狡辩,并试图将责任推卸到别人身上,或者其他原因之上。
当你审讯一个偷车的犯罪分子,问他为什么要偷车。他也许会告诉你:“我失业了,需要用偷车的钱来维持生活。”而事实上,他有很多其他的办法维持生活,比如再找一份工作,或者申请基本生活保障等援助。有的偷车的犯罪分子则这样解释自己的盗窃行为:“我的公司已经到了濒临破产的地步,为了还债,我不得不这样做。”他似乎在说,这一切都不是他的错,他之所以会这么做,完全是无可奈何的结果。
观察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谎言,我们会发现像这类为推卸责任或掩饰错误而撒谎的事情非常多。当我们不想上班的时候常常谎称自己生病了;还有的人把自己因为睡过了头而导致的上班迟到,辩解为是因为车晚点了或车半路坏了。我们也经常听到这样的辩解:“不是我一个人这样做,其他的人普遍存在这样的过错。”
为了推卸责任或掩饰错误而寻找各种各样的借口和理由,其本质上就是一种说谎的行为。在审讯犯罪嫌疑人时,听到最多的话就是:“不!这不是我干的。”几乎所有的犯罪嫌疑人在审讯开始被问到是否参与罪案时都矢口否认,尽管一些行为动作很快就出卖了他们,但他们依然想尽办法掩饰自己犯下的罪行,若实在无法掩饰,则会极力地推卸自己的部分责任。
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人们习惯于说一些对自己各方面都有利的事情,并努力往自己的脸上贴金,对于影响自身形象的事物都会极力地避开,而对于自己所犯的错误,也抱着一种排斥的态度和心理。很多人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这种行为,即便是那些时时自省、对自己要求很严格的人,也无法完全地面对真实的自我,有时候他们也会下意识地躲开麻烦、推卸责任或掩饰自己的错误。
这样看来,推卸责任或掩饰错误,似乎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尽管道德谴责那些推卸责任或掩饰错误的人,但当人们真正面对一些重大事故,而要追寻责任的时候,没有几个人会直接承认自己的错误、承担事故责任,这是事实。我们看到绝大部分人都在为自己的行为辩解:“我本来是想让大家得到更多好处,可是没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
人们就是这样,总是习惯于表现自己好的一面,而极力遮掩自己不好的一面,这不仅是社会生存法则的要求,也是人潜意识的行为选择。正因为有着这样一种潜意识,为自我辩解而说谎的人随处可见,具体来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承认错误,推卸责任型。有的人犯了错误时并不否认,他会承认事情是自己做的,但是他极力主张自己的这种行为是正当的,之所以会造成错误,则完全是意外的、客观的因素导致的,跟自己没有什么关系,或者跟自己的关系很小,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或只承担部分次要责任。这类人喜欢说“这完全是为了您的利益考虑”或者“我这是为了大家好才这么做的”之类的话,虽然也承认自己要承担一部分责任,但却隐含主要的错误在对方的身上。最典型的事例是小布什总统拿越战为伊拉克战的争辩。布什是这样说的:“那个时候和现在是一样的。现在人们都争论说,真正的问题是美国的存在,只要我们撤出战场,屠杀就结束了。”接着,他就以美军从越南撤退为例,指出美军的撤离只会带来更大的灾难性后果,会让数百万的难民付出惨痛的代价。他想为坚持伊拉克战争作辩解,为不撤军寻找借口,试图让反战情绪越来越强烈的美国选民们安静下来,认同他的观点。
第二类,掩饰错误,拒不承认型。这类人犯错误之后,拒不承认自己的所作所为,更不认为自己应该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击垮他们内心的堡垒,他们就会顽抗到底。最典型的就是一些犯下重案的人,比如杀人、抢劫犯等,在警方没有掌握确凿的作案证据之前,他们往往都是绝不交代的样子,绝对不会承认自己做过的事情。因为他们心里清楚,自己犯下的罪行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因此他们会努力地编出各种谎言为自己辩解。对这些人来说,最好的武器就是铁证,只有证据才能让他们俯首认罪。他们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那不是我干的!”
第三类,承认错误,承担责任,极力解释型。这类人和第一类人有些相似,他们会承认自己的错误,但不推卸责任,不过他们希望通过解释,得到原谅,从而降低处罚的力度。所以,他们通常都会持这样的论调:给对方造成的伤害并不是自己有意的。这种论调表面上是说得通的,很容易得到对方的谅解,而如果仔细思量,其中有些问题:有意、无意属意识范畴的概念,从外部表现来看通常都很难界定。比如约会时迟到,解释说:“实在不好意思,车晚点了。”又如醉酒时骚扰他人,解释说:“当时烂醉如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现在都不记得了。”这些解释都合情合理,很容易得到别人的谅解。
以上为自己辩解而说谎的三类人,不仅在罪犯当中最常见,在日常生活中也十分常见,如果你有兴趣,完全可以对号入座。总而言之,一个人如果极力地辩解,不是他被冤枉了,就是他想推卸责任,保护自己。在他的辩解词中,会加入很多真真假假的说辞来混淆视听。
除了为自己的行为辩解,帮助自己掩饰错误或推卸责任之外,有时人们还会帮助别人掩饰错误。在侦讯案件的过程中,警方曾经遇到不少这类的情况,比如窝藏罪犯,隐瞒罪犯的犯罪事实或捏造事实混淆视听等,这些行为给警方侦破案件设置了障碍,使得警方侦破案件变得困难重重。
但我们认为,人是不会无缘无故帮助别人掩饰错误的,通常帮助别人掩饰错误,都是为了掩饰自己的错误。但是,这样更加有利于我们做出进一步的推断,一旦我们了解对方在为别人撒谎,我们或者可以这样认为:他们之间或许有些不可告人的秘密。
因此,掩饰错误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给破解谜题和了解真相设置了障碍,但在FBI看来,这其实是更好的突破口。FBI担心的是对方的沉默,而不是对方的谎言,只要对方开口说话,FBI就能够从对方的话语与动作中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根据FBI多年来的统计分析发现,那些擅长辩论、伶牙俐齿的人在犯错时常常会针对种种特定的情况编造相应的谎言来混淆视听,从而期望将自己的形象损坏的程度降到最低限度,同时在说谎的过程中,他们会尽量保持自己的自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