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么一桩门当户对、男才女貌的婚姻,刚开始的时候,王阳明并不满意。因为这纯粹是一桩临时的、凑合的“包办婚姻”。
所谓的“包办婚姻”,就是突然有一天,父亲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个女人,让他俩无须吃饭、看电影,也不用谈理想、交流感情,就直接开始办手续,甚至连那些烦琐的手续都省了,只要直接入洞房就行了。
然而,虽然对于这宗包办婚姻,王阳明是百分之百地反对,但他也无计可施。要知道,在那个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年代,社会的准则就只有两条:
第一条,父母永远是对的;
第二条,万一父母错了,请参照第一条。
总之,虽然这两条社会准则很霸道,有时也很不讲道理,但是在今日之中国,我们都不能完全否决掉,何况是在五百年前的明朝。
王阳明如果想据理力争、拼死反抗,那简直就是异想天开,是不切实际的。所以,别嫌王华专权霸道,跟同一时期的人相比,他已经不知好多少了。
但是,经过了这件事情后,幼小的王阳明心里产生了一个奇怪的想法:
“生命都是自己的,为什么我要听从别人的?难道我不能自己做主吗?”
这个问题就构成了未来“心学”的基本萌芽。
好了,未来的事情,还是未来再说吧,何况现在的王阳明,也没有时间思考这些问题。
明孝宗弘治元年(1488年),十七岁的王阳明在父亲的安排下,被灰头土脸地赶出了家门,跑到了江西南昌去提亲。
在提亲的过程中,虽然王阳明的“口碑”不是特别好,但是万幸的是,他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而且礼仪学得还算不错,这些都让未来的岳父、岳母欢喜不已。
这样一来二去,亲事就算是定下来了,结婚的日期也确定了。
最后,这位未来的岳父诸让还自嘲地说道:“谁说王阳明行为怪异、荒诞不经?今日一看,这些不过是谣言而已!”
没事,亲爱的诸让同志,毕竟您远在天边,还没有见过王阳明的那些“光辉”事迹,这些都不要紧,因为很快,您就会领略到这位乘龙快婿的“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