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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日说法》的诞生到《法制的力量》颁奖晚会十周年:也谈央视法制栏目的发展趋势

From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Today's Statement into the Legal Force Awards Show for the Tenth Anniversary:Talking about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CCTV Legal Program

◎ 郭振宇 Guo Zhenyu

摘要: 对当前中国法制节目出现的困境进行反思,对其所呈现的各种“症状”进行探究,这样,将会从节目的形式、内容,及其所想达到的社会影响的更高层次对现有法制节目推陈出新,让老牌节目焕发新光彩。针对政治意味浓厚、法制意识明显、教育方式生硬、人文关怀不足等当前法制节目的弊端,比较好的解决方式就是“软化”我们的语态。

关键词: 《今日说法》,《法制的力量》,法制栏目,中央电视台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rethinks the current plight of Chinese legal program, and looks into its presented various “symptoms”. In this way, the author looks forward to helping the innovation of the program from form to content, also contributing to achieving the higher level, which facilitates the old program display a new luster. The author holds the view that the best way to deal with the drawbacks of the current legal program, such as too much flavor, unclear legal awareness, stiff way of education, lack of humanities, is to “soften” our voice.

Key Words: Today's Statement, Legal Force Awards Show , legal program, CCTV

最早的法制节目发端于上海电视台。1985年5月22日,上海电视台开播的《法律与道德》,其形式不拘一格,以案例、人物采访甚至小品的形式宣传法律,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同年9月15日,南京电视台开办了《法制园地》,1985年12月,中央电视台也诞生了最早的法制栏目《规矩与方圆》,但因多是与公安、司法有关的零星报道,《规矩与方圆》并没有每日播出,影响力也不大,据不完全统计,1993年之前,各地电视台开办的法制节目就有50个左右,已初具规模。

90年代后期,随着法制建设的长足进步和现实的法制需求,法制节目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更加成熟的时期。1999年1月2日,中央电视台一套开播《今日说法》栏目,其以“案例再现+演播室点评”的独特形式取代了之前法制节目以“说教”来引导观众的形式,开播当年收视情况便位于全台前十名,每天中午有近5千万人观看,节目先后获得全国法制栏目类一等奖、中国社教节目栏目一等奖等。(尹力,2001∶75)《今日说法》的成功,可谓迎来了中国法制类节目的春天,1999年12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开播;2000年6月19日重庆电视台《拍案说法》开播;2003年5月1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法治在线》开播;2003年凤凰卫视《文涛拍案》开播;2004年,中央电视台2套《经济与法》开播;中央电视台7套《法制编辑部》开播;2004年底,原中央电视台“西部频道”置换为“社会与法频道”;几乎在同一时期,江西电视台的《传奇故事》开播,辽宁电视台的《王刚讲故事》开播,它们分别成为各个电视台的王牌节目和全国知名的品牌栏目。

从1985年最早的法制节目算起,中国的法制节目已经经过了26年的发展。可以说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的发展历程也就是法制节目类型的不断形成、发展、成熟、丰富的过程。(游洁、郑蔚,2007∶31)目前,固定播出的法制节目已经超过300个,法制节目从内容到形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内容上有刑事类案件、侦破类案件、民事调解类案件、法律援助类案件、事件关注类案件,形式上有以案说法、演播室讨论。电视法制节目已经发展成为一种独特的电视文类,无论从外部特征还是内在属性来看,无论是内容还是表现手段来看,它都具有作为一种电视文类的足够的独特性和自立性。(尹力、张小琴,2003)

法制节目在我国经过20多年的发展,在推动法制建设、宣传法制成就、提高观众的法律意识方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但是,随着电视生态环境的变化及庭审纪实、情景剧等的兴起,法制节目已由开创期经历了发展期进入到了成熟期。观众审美情趣发生变化,传统法制节目较强的政治色彩和教育功能已严重不能适应新时代的需求,相反,将人文关怀注入荧屏,将镜头对准自我意识觉醒、追求个体权力的当代人群的制作方式,成为符合法制节目发展的主流。一些曾经辉煌的法制节目逐渐没落,法制节目自身的局限性和不足日益明显。如:内容与电视观众的迫切需求关联不大;行业色彩和宣传灌输的痕迹过于明显;以居高临下的态度,盛气凌人的语气对待观众;内容空洞且各栏目同质化严重,题材窄化;表现形式和创作手法单一;原来通过大案要案的侦破纪实跟踪向观众普及法律知识的传统套路开始让观众“审美疲劳”……这些都直接导致了法制类节目的收视率下滑甚至部分法制栏目消失。曾经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红极一时的《法治在线》就是因为对大案要案的报道,并在节目中大量运用警方第一手影视资料而吸引了大批观众,近年也是因为其单一的选题及形态引起收视率下滑而不断改版,但《法治在线》却一直没有回到过去的巅峰。

对当前中国法制节目出现的困境进行反思,对其所呈现的各种“症状”进行探究,这样,将会从节目的形式、内容,及其所想达到的社会影响的更高层次对现有法制节目推陈出新,让老牌节目焕发新光彩。

针对政治意味浓厚、法制意识明显、教育方式生硬、人文关怀不足等当前法制节目的弊端,比较好的解决方式就是“软化”我们的语态。

从2001年12月4日我国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开始,每年12月4日在央视一套的20点黄金时段,都会准时推出一个法制专题晚会——《法治的力量——CCTV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暨颁奖晚会》,旨在通过人物的视角,梳理一年中法治进程中的重要事件,从而记录、反映中国一年的法治进程。

这台晚会每年都由中央电视台法制栏目的龙头——《今日说法》栏目组承办,因此,这台晚会被《今日说法》栏目打上了深深的烙印——由上及下,由人及事。到2010年,《法治的力量》晚会已经举办了10届,每年的评选都会推出10位年度法治人物。这些人物既有个人,也有群体,来自社会的各个层面,具有不同的职业背景、年龄层次、受教育程度,他们的故事也呈现出丰富的内容与形态,其共性就是用实际行动推动着中国的法治进程,彰显出法治的力量。《法治的力量》对这些人物及现象的深层内涵的开掘,使传统与现实,道德与法律,社会总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矛盾性、统一性在观众收看与咀嚼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揭示和展现。(许新芝,2002)怎样将这一评选活动打造为专题晚会中的高收视率节目,同时在央视改版的大背景下,将《法治的力量2010》打造成具有央视品牌标志的全国性大型年度盛典,是《今日说法》栏目所有成员在晚会不同阶段始终在思考的一个问题。

2010年12月4日晚9∶40,时长100分钟的《法治的力量——CCTV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暨颁奖晚会》在央视一套顺利播出,本文将从该晚会的主旨确立、人物评选、晚会结构、宣传推广四个方面,透视央视改版后法治栏目的发展。

一、主旨确立

《法治的力量2010》主旨的确立是颇费脑筋的,主要承办者《今日说法》栏目一直定位于“以案说法”,通过承制每天的“中国人的法律午餐”来“点滴记录中国法治进程”,《法治的力量2010》则不仅是一年的法治事件、法治人物的展示,更是十年来中国法治进程的一个盘点,甚至是中国法治建设进程十年来的收官之作。怎样在微观与宏观上达成平衡,在主流文化、精英文化、大众文化,以及边缘文化中求同存异,成为确立《法治的力量2010》晚会主旨时需要考虑的。

2010年12月4日法制宣传日十年,也是中国进入新世纪的十年。十年来中国法治取得了一些显著的进步,一些典型的事件和人物推动了法治的进步,彰显了法治的力量,让人们感受到了法治的尊严,并展望了未来的十年,我们的法治将怎样启程?我们又期盼着怎样的法治进步?在回顾和展望中,十年是短短的一瞬,而100分钟的晚会更难以事无巨细地去陈列、展示、剖析。怎样在巨细中取舍,同样是确立晚会主旨时需要考虑的。

历届晚会都得到了高层的关注,得到了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全国普法办、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的协助支持,作为央视的一个知名品牌,《法治的力量》晚会不仅受到业内和相关人士的关注,而且获得社会的普遍好评和越来越多人的参与,从当初的几万人参与评选到如今的数百万人参与投票,面对不可避免的矛盾,在上与下中抉择,如同在现行权力体制中发出媒体的声音,确实是一门需要勇气,更需要技巧的学问。

历年《法治的力量》都是以当年的法治人物故事讲述为基础,串联出一年的法治大事,由小见大、由浅及深地展示法治进程和法治成就。这种避免空洞说教,摒弃口号式的标语,再加上把节目的社会意义和主题融入具体的人物故事中,通过对人物命运的塑造激起观众的共鸣的方式是《今日说法》栏目的一贯风格,也是其长项。因此,秉承这一风格,让观众与我们共同回顾十年来我国法治的进步与光辉,对十年中最有代表性的人物进行再梳理,从以德治国到以法治国,再到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服务民生,通过典型人物的故事串联出背后大批为了法治完善和进步而付出努力的人,这便是《法治的力量2010——12•4十年法治人物颁奖盛典》的主旨及基础。

最后,《法治的力量2010》的口号为“12•4共筑法治的力量”。

二、人物评选

《法治的力量2010》人物评选自然不同于感动中国人物评选和年度经济人物评选,因为年度法治人物的评选在每年的这几个大评选中总是最先展开,后者的评选总会以前者为参照并给第二年的评选带来压力,因此年度法治人物的评选需要更大量的筛选和更准确的论证。

首先来看看评选范围的变化:每年的公、检、法、司各部可推选一人进入评选,另外六个候选名额虽为票选,但早期因专业性和关注度的原因,获评人物多为官员、公务员和法律法规的起草制定者,如2003年的十大法治人物中仅苏向祥、梁从诫和周大虎为非官方身份。他们分别以中国公民对日战争索赔案律师、民间环境保护组织“自然之友”负责人、打赢跨国商战“洋官司”的温州烟具协会会长身份当选。至2009年,十大法治人物的获选人已发生了明显的结构变化。勇斗逃犯的唐静芳老人、替父还债的郑宜炼、甘肃环保工作者家园的代表马勇、“宝贝回家寻子网”的创办者张宝艳、湖北长江大学救人的大学生团体都以公民身份入选,或以团体身份参评,而公安民警的代表孟昆玉则更是因“网上最帅交警”而引起关注并获选。由此可以看出,随着新媒体的出现及影响力的不断扩大,传统媒体必然要受其影响,与其被动不如主动,与其各自为营不如协作互赢,这在之后的宣传推广一节中仍会论及。

由数年来法治人物的入选可以看出,以《今日说法》为代表的中国法制节目由求真而求深,由求变而求新的发展方向。

其次,法治人物的评选标准定位于推动力、影响力、引领力。

推动力即指2001—2010年这十年中,他(她)们的行动引起公众对某法治领域的特别关注,进而催化了某些法律法规的诞生,从而对整个制度建设和国家法治进程起到了推动作用。就像马克斯•韦伯(2003∶44)所说:“如果并且只要社会行为平均地或近似地以可以表述的‘准则’为指南,我们便想把社会关系的意向内容成为‘秩序’。”

影响力是指十年中他(她)们在某重大新闻事件中起到核心作用,体现了一个公民对社会的责任和担当。其言行透射出的精神具备强大的暗示意义,影响甚至改变了公众的行为,进而影响社会的价值观。

引领力是指十年中,他(她)们为公众利益奔波,其理念具有预见性,其人性光辉则引领更多人投身法治进步的事业。

由此评选标准可以看出,中央电视台改版并没有从精神上迎合大众,而是继续发挥出对观众“意识召唤”的作用,毕竟《法治的力量2010》不仅仅是台晚会,更是中国十年法治历程的浓缩。

再次,由评选过程的变迁看看《法治的力量》候选人出炉的背景变化。评选过程分为推荐、初选和终选(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司法部所推荐人选略有不同,不在本文论述之列)。评选方式分为评委投票和网上评议,具体来说就是:每年9月至10月底筛选、调研人物,由百人评委团(基本来自于公检法司官员、法学大家、知名学者、媒体人、历届法治人物)初选出20个候选人。10月底至11月下旬拍摄并展播候选人事迹短片。最终,综合百人评委团的第二次投票和网友评议结果在晚会上公布当选的十大法治人物。在任务的最终评选中,作为主流文化、精英文化代表的百人评审团始终发挥着主导作用。更确切地说,央视的上级主管部门更是发挥着决定性作用。有一年某候选人因食品安全当选,主管部门认为此事影响太大,尽管该候选人通过了推荐、初选和终选,最后关头该候选人落选。但十年来,随着传播种类的渐趋多元,民众法治意识的不断进步,大众文化渐渐发出了自己的声音。比如,越来越多的媒体人进入百人评审团,越来越多的网友激烈的评论也让评审团无法忽视。基于此,网络事件、网络人物也多次成为十大法治人物的候选者并当选。比如华南虎事件的“打虎网民”、“宝贝回家”网站、北京最帅交警孟昆玉。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当年因食品安全理应当选的那位候选者今年终于当选了,他的事迹在10年法治进程中是值得一书的,而他迟来的当选也为《法治的力量2010》增添了亮色。日本学者松井茂记曾说,在世界范围内,“大众传播媒介的发展史,同时也是反对限制表达自由的历史”。虽然,有时我们不能去真实地陈述某些矛盾,但我们应为事实上的进步而感到欣慰。

三、晚会结构

《法治的力量——CCTV十年法治人物揭晓暨颁奖盛典》是在央视一套20∶00这一黄金时间播出的盛典赋予了晚会的“能指”,“12月4日”、“法治人物揭晓”这些文本赋予了晚会“所指”。

为了加强隆重感并与历年的《法治的力量》晚会相区别,今年的晚会除了评选出10位法治人物外,还另设三个特别环节:一是为四位公、检、司、法的基层代表设立特别贡献奖环节,以典型人物、典型故事展示为中国十年法治发展无私奉献的基层法制工作者;二是为以王家福、梁慧星等为代表的法学大家设立致敬环节,借此表达对立法者的敬重,为他们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三是设立了铭记环节,以此铭记十年中的那些标志人物,铭记他们虽为普通公民却对法治进步起到了不可低估的推动作用。

晚会首先由海军军乐团的《十年号角》开篇,主体结构由三个段落构成,每个段落包括三四次颁奖和一个表演节目,最后由戴玉强演唱主题歌《如果》作为整台晚会的尾声。

2010年的晚会作为十年法治历史的总结回顾,作为新十年的法治进程的展望必将不同于以往九届,因此除了段落结构的调整划分外,更加重了晚会视觉上的殿堂感、仪式感和历程感。

殿堂感:央视一号演播大厅为晚会演出场所。以红色、金色为主基调,凸显了庄重、热烈的法律殿堂。以台阶、柱、幕布、满天星加强了法制的柱石感和现场的纵深感,尤其是有一个LED组成的圆柱,既取其汉白玉垒起的造型,也代表了“共筑”“支撑”的含义。演出时,每个获奖人物的签名会不断在柱子上显现,让人们铭记并被激励。

仪式感:仪式表明了人们共同信仰和期待的东西,仪式中的群体心怀共同的愿望,做着同样的动作,念着同样的话语或唱同样的歌,由此产生“共振”——形成一个“场”,“场”再反作用于人,影响群体中的每个人,使人为仪式所吸引、陶冶。(韩超,2006∶20)从晚会开场海军军乐团的号角到临近尾声时的震天鼓声,从《士兵与枪》的表演到三军仪仗队护送《宪法》出场都加强、渲染了整场晚会的仪式感,号角、鼓声让人激昂,士兵威武整齐的步伐为《宪法》出场做了很好的铺垫。黑鸭子组合的浅吟低唱、韩红的引吭高歌,为每个故事做了无形的诠释。在每个环节之后,李瑞英、巍子、黄致忠的深情朗诵更为观众整理了思绪,沉淀了情感。现场有位风格硬朗的嘉宾告诉笔者:“当数十位红衣少女整齐地击鼓时,我哭了,虽然我知道鼓声是假的。”让他感动的是她们如仪式般夸张的动作和专注投入。

历程感:历程感更多地体现在晚会的内容上。当然,通过现场声光的变化,主持人的串讲,每个法治人物候选人推荐小片的播放都使现场观众及电视机前的观众不断地进行时空变换。配合整台晚会段落的划分,特设环节的增加,更让观众产生历程感。在这种历程感中,见证了每一个获奖人物的脚步,见证每一次法治进程的进步,见证了以这些法治人物为代表的更多默默无闻的人们所付出的努力,甚至是生命。历程感不仅体现在现场的声光中,更在于能让观众在观看节目之后有所得与思。

四、宣传推广

在对待自我炒作上,中央电视台实在值得向部分省级卫视学习。而历年法治人物从评选到最后晚会播出,宣传推广更是其最弱的部分。这与央视的各项限制有关,也与法制节目的严谨有关,但作为十年来法治进程的总结,《法治的力量2010》必然也要有些新手段。

首先,《法治的力量2010》是在央视最新改版后制作播出的,《今日说法》也是首次以综合频道栏目的身份承办这台晚会。这项任务是在2010年10月8日栏目扩版为30分钟后的又一重任;《今日说法》制片人钱蔚如今为综合频道常务副总监,这两个因素为《法治的力量2010》的推广带来了利好。2010年10月14日,“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启动仪式”隆重举行。同日,从五个方面立体进行的宣传推广也正式展开。这五个方面分别是:

网络媒体,设立专题网页、互动空间、博客区域,加大与新浪、腾讯、搜狐等网站的联动,随时推出评选活动的最新进展。

平面媒体:选择中央级和重点地方媒体进行合作,并选取部分晚报类报纸合作。争取在地方上先预热,为每一次评选造势并形成自激效应。

新媒体:选择针对特定群体的新媒体。如航美传媒、手机电视、手机报、户外大屏幕、北广传媒等播报视频、文字等消息,不断扩大影响范围。新媒体拓展了广播影视的服务领域和功能,节目含量提高,质量提高,内容也更为丰富。同时更加强了互动服务,使人们可以随意点击自己需要的节目和信息。(王涵,2007)

专家助威:在启动仪式后,与栏目的专家库成员及评委团成员形成互动。选取相关事件由专家或学者撰写评论文章,多方造势,引导法治人物评选的导向。

央视其他栏目配合:晚会播出前十天晚间新闻时段播出候选人展播,并在新闻中播出一分钟新闻;在综合频道播出公益宣传导视;12月4日当天在《新闻联播》中发一条新闻,《焦点访谈》做一期《普法十年经历》节目做呼应;12月5日央视社会与法频道重播晚会。

晚会播出后,也出现了一些不同的声音,如质疑“形式重于内容”,以为晚会的娱乐性大于教育性,提出“法治人物”缺乏分量。笔者认为,传媒在数字化、符号化、商品化的今天,能吸引到观众是任何目的的前提,有了收视率之后,再谈其他。

参考文献:

尹力:《今日说法》系列丛书第一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游洁、郑蔚:《电视法制节目新论》,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7年版。

尹力、张小琴:《论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文类概念与文类特征》,《现代传播》2003年第5期。

许新芝:《论法制电视节目深层内涵的开掘》,《新闻知识》2002年第5期。

马克斯•韦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胡景北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韩超:《仪式教育功能解析——一种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新视界》,云南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论文。

王涵:《新媒体的运营模式研究》,上海大学2007年硕士学位论文。

章勇:《电视法制节目发展与走势》,http://swtv.com.cn/magazine/2001/2001-4/20.htm

〔郭振宇,中央电视台记者〕 GeoBsTvwtO9kjGq/9BwxMaWmJEXP4B0oCvsV1TMWXle2B3jZ+7/G2HmSpbjfdSQ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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