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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研究的空间

在中国出版研究领域,有关社会责任的研究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检索中国期刊网数据库,截止到2011年底,共有342篇研究出版与社会责任的期刊论文、39篇研究出版企业与社会责任的期刊论文。在39篇文章中,有4篇论文与检索目标不相符。从论文数量的差异可见,出版企业社会责任这一议题与我国出版单位转企改制进程高度相关。随着出版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研究者对出版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也渐趋具体、清晰和理性。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从社会责任视角论述出版工作的论文开始出现,如张业汉的《牢记出版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新疆人民出版社几年来的工作的回顾与思考》 文章对出版经济属性的认同,与当时“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出版行业背景基本相符。

2003年,新闻出版单位转企改制试点工作启动。姜明在《再论出版企业的双重责任》一文中指出,企业已经由一个纯粹的经济组织转变为一个既具有经济责任又具有社会责任的二元组织。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的统一已成为现代市场经济对企业的本质要求。 从中可见,当时的研究者已经注意到出版单位转变为企业后必须要承担的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并将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作为两个独立的企业任务或目标分别进行阐述,但没有论及如何考量和评价社会责任。

付海燕、王海云《出版企业社会责任构建分析》一文引入了西方企业社会责任的有关概念和评价标准。文中介绍了美国的社会责任国际(Soc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SAI)的社会责任概念,即企业社会责任区别于商业责任,它是指企业除了对股东负责,即创造财富之外,对全体社会承担责任,一般包括商业道德、保护劳工权利、保护环境、发展慈善事业、捐赠公益事业、保护弱势群体等等。此外,此文还提及1997年SAI联合欧美跨国公司和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适用于企业实施的SA8000标准。 文章首次用西方社会责任理论和评价标准研究我国出版企业社会责任。自此,有关出版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开始大量出现,并有了一定的突破。

杨桂丽《责任、商机与可持续发展——出版企业社会责任浅析》一文首次利用西方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对出版企业的社会责任进行分析。文中分别论述了出版企业对各个利益相关者——股东、员工、客户、环境和商业伙伴所应该承担的责任,从而把出版企业的市场经营活动纳入到社会责任的大框架中,将责任与商机自然、有效地结合在一起,打破了将企业社会责任与经济责任对立的传统思维。正如作者文末所言:对于社会责任,我们更应该有积极的认识,它不是出版社消极的负担,而是出版社挖掘商机、寻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基本保障。 随后,利用利益相关者理论研究出版企业社会责任的文章开始增多。

以上通过几篇文章的简单介绍,大致勾勒出我国出版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纵向发展脉络。下面,将从横向对相关文献进行整体梳理,从而对这一研究的理论成果进行较为全面的总结。我国出版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主要涉及三个重点领域:什么是出版企业的社会责任;出版企业如何履行社会责任;当前出版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在这三个领域,相关研究取得了可圈可点的理论成果。

研究重点之一:何为出版企业的社会责任。

辰目认为,出版的社会责任不仅仅包括出版“一些重要的政治类出版物,或者和重要政治活动相关联的出版物,或是一些内容的政治性并不很强但服务指向却有很强政治倾向的出版物” 作者要阐明的是,出版的社会责任不仅仅限于政治责任,这对于出版企业突破意识形态束缚具有重要的意义。

王建辉认为,出版企业的社会责任体现在六个方面:①坚持为人民、为社会主义服务,注重社会效益,多出书出好书——这是出版企业最主要的社会责任;②对社会做出经济贡献的责任;③提高出书质量,不出劣书平庸书,自觉抵制低俗的责任;④维护良好秩序,净化出版物市场,打击非法出版物的责任;⑤热心参与公益事业的责任;⑥善待员工,保证员工合法权益的责任。 在这个从企业视角出发的社会责任理念中,“经济贡献”、“善待员工”等字眼凸显了社会责任的主体——企业的特征。

王开胜等人研究了转企改制后新闻出版单位的社会责任问题。他们认为,新闻出版企业社会责任具有三个基本属性:政治性,即新闻出版企业要服务大局,服务党和国家的主体任务;文化性,即新闻出版企业要传播先进科技文化,弘扬民族文化,推动和谐文化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道德性,即新闻出版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意识要能在正确方向上推动新闻出版企业生产出高水平的作品,进一步提高新闻出版企业的社会效益。

祝国超认为,作为文化产品生产者的出版企业,其主要承担的社会责任体现在文化建设方面。因此,出版企业承担的主要社会责任是:①引导社会舆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②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③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

张志强认为,跟一般企业强调社会责任不同的是,出版企业的社会责任具有双重内涵。一方面,出版业跟企业的社会责任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出版业所出版的产品具有物质与精神的双重属性。其所生产的出版物,必须符合社会公德,促进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另一方面,转企后的出版业要得到发展,必须更加重视社会责任,这样才能使出版业与社会协调发展。

随着对出版体制改革认识的不断深入,经济责任成为出版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王巧林认为,新闻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后的社会责任包括经济责任、文化传播和教育责任、法规责任、伦理责任、自愿性慈善责任等其他相关责任。他同时强调,新闻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后的经济责任为第一责任。经济责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创造和积累企业利润,为股东的投资承担合理的回报、为企业的未来发展积累财力;②为社会尽可能提供丰富多彩的物质和精神产品及服务;③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④促进社会财富的持续增长;⑤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包括节约资源、改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调整产业结构等。

综观当前的研究,我们可以发现,对出版企业社会责任的总结和界定往往流于空泛。上述文章对出版企业社会责任界定的几个不足表现为:一是泛社会责任论:政治、经济、文化各领域无所不包,如果把这些责任全部不加具体分析地施加于出版企业,无疑将使其不堪重负。二是“口号式”社会责任:各种政治话语都总结为出版企业要承担的社会责任。三是缺乏责任对象,泛泛而谈“社会责任”:究竟“社会”是谁?并没有较为清晰的界定。

“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引入,让出版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出现新动向。这一理论也是目前社会责任研究领域应用最普遍的理论。该理论认为,企业除了赢利和为所有者赚取利润之外,还要对利益相关者负责。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是区别于股东(stockholder)的一个概念,指能够影响企业目标实现,或者能够被企业所影响的任何个人和群体,涵盖企业所有的利益相关方,包括股东、雇员、消费者、商业伙伴、社区和环境。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是利益相关者关系的联结,通过各种契约规范责任与义务。企业要生存发展,就必须处理好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树立正确的社会责任观。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研究出版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者认为,出版企业应当以承担社会责任的方式,保证利益相关者关系的和谐融洽。从我国出版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看,具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包括股东(政府)、读者、员工、商业伙伴、社区和环境。我国出版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就是承担对这些利益相关者的责任。

自杨桂丽等人开始用利益相关者理论研究出版企业的社会责任以来,周勇剑、顾永才等人也在此研究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周勇剑提出,出版企业作为与社会公众发生密切关系的力量,生产的产品具有精神、物质双重属性,对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社会行为会产生深远影响,理应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要避免让企业担责过重,其内容可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合理界定。例如,他认为,对于股东(政府),出版企业要承担把握导向、传承文明、遵纪守法、诚信纳税、保值增值、安全成长的社会责任;对于读者,出版企业要承担提升其精神、增益其知识的重要社会责任;对于员工,出版企业要承担员工培训和教育的社会责任。此外,他还提出了出版企业对于包括供应商和竞争者在内的商业伙伴的社会责任以及对于社区和环境的社会责任。 在文章中,作者就出版企业对出资人的责任和对政府的责任分别进行了论述,体现了作者较为严谨的研究思路。

在研究“何为出版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时,“出版企业为何承担社会责任”这一问题也被研究者广泛关注。

关于出版企业为何要承担社会责任,一般的研究都从强调出版企业社会责任的特殊性入手,认为出版企业有别于物质生产企业,其出版活动是精神传播与物质生产的统一。付海燕等认为,向社会提供有用的精神产品,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是出版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的独特的社会责任。其作用机理是:出版业通过健康有益的精神创造,作用于人们的思想意识和情感,帮助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和道德观念,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有研究者从出版单位社会责任的渊源来论述出版企业社会责任的成因。方允仲认为,出版传媒单位的社会责任,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渊源:一是成文的国家规范,如国家在出版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是出版从业者的职业道德准则;三是行业惯例和商业信誉;四是历史形成的行业文化传统和企业文化。

还有研究者从转企改制的特殊历史背景入手,阐述出版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实必要性和社会意义。刘军认为,在出版社转企改制的过程中,强调出版社的社会责任是引导中国出版业实现健康转企改制的需要。转企改制后,强调出版社的社会责任,是实现出版社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有机统一的保障。这是因为:第一,出版社的企业性质决定了出版社应履行社会责任;第二,履行社会责任是出版社推行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的要求;第三,出版社履行社会责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第四,承担社会责任是出版社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第五,履行社会责任是出版社依法规范企业行为、加强诚信与行业自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

研究重点之二:出版企业如何履行社会责任。

祝国超从四个方面论述了如何推进出版企业建立社会责任履行机制:一是教育机制:培养出版企业的责任意识和出版精神。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识到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从长远来看有利于经济效益的提高和企业健康发展。二是政策机制:完善出版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优惠政策。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成本,政府应当补偿。政府应当以适当方式政策倾斜或补贴,作为出版企业不应把经济效益放在首位的补偿。比如减免税收,对某些出版项目直接补贴。三是法律机制:构建出版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制度体系。针对出版物常常有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不一致,高品位、高学术价值作品读者少、经济效益低的情况,国家应专门出台规范,要求出版企业每年出版一定比例的高品位和学术性作品,并将其视为出版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之一。四是监督机制:营造出版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舆论氛围。倡导媒体、第三方对出版社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

胡慧河认为,出版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应该是一个主动和自觉的过程,更是社会环境使然的结果。因此,社会责任的实现机制可以分为企业层面的内部机制和政府层面的外部机制两个层次。内部机制包括:一是提高认识着眼长远。追求社会效益是出版企业的第一性问题,但是短期内会阻碍经济效益最大化,长期看却有助于经济效益的提高与发展。二是强调出版精神,培育富有社会责任感的出版人才。外部机制主要指政府应该为出版企业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根本动因,在于企业与社会的联系,而政府担当着社会公众利益代表和社会公共管理机构的角色,建立合理的企业、社会和政府三者之间的关系为出版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提供重要保障。政府在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机制方面,一要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优化出版企业社会责任承担环境;二要完善出版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规范;三要健全出版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监督和激励机制。

顾永才认为,建立自律性和他律性相结合的企业—政府—社会长效联动机制是推进出版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必要措施,并分别从企业、政府和社会三个方面阐述了社会责任建设的举措。

除了出版企业层面的内部机制、政府层面的外部机制,出版人个人层面的修养也为研究者所关注。比如,有研究者认为,出版人肩负众多社会责任——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尽责,为中国的政治、社会建设尽责,为建设新时代的理论道德规范尽责,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负责,为国家自主创新负责。

利益相关者理论被引入社会责任研究之后,也有学者通过研究出版企业与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联系,来寻找社会责任履行机制的构建方法。顾永才利用利益相关者理论构建了出版企业社会责任指标体系,从政府、出资人、员工、读者、商业伙伴、社区、公益、环境等方面,提出了27个大项、近百个小项的内容,把社会责任具体化、任务化,并提出以得分、权重加总的方式,得到一个出版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总分,然后与历史数据和同行数据进行纵向横向比较,以判断优劣。

研究重点之三:当前出版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研究者们对出版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研究,主要围绕出版物质量、具体出版活动和企业经营几个方面。在研究的早期阶段,研究者多选取“图书编校质量”等容易观察和定量分析的项目,来衡量、评价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这是判断出版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种直接而简单的方式,但相关统计结果也令人忧虑。

方允仲总结了出版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存在的种种问题:项目运作上,假作者、假翻译、假引进、假授权、假推荐、假发行量,失去诚信;内容上,重复出书、抄袭选题、装神弄鬼、妖气弥漫、算命看相、宣传伪科学、暴力恐怖,格调低下;包装上,玩噱头,危言耸听;出版中,变相买卖书号、“一号多书”,影响图书声誉,扰乱行业秩序。

张志强认为,在转企改制过程中,出版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过分强调规模与利润导向,忽略出版企业的本质;二是不重视出版物的品质,过分强调出版的商业性;三是不重视人才的培养,使出版业后继乏力;四是缺少对新技术的敏感,妨碍出版业的未来发展。

上述出版企业的失范行为,与出版单位转企改制有着较高的相关度。赖德胜认为,转企后的出版单位,常常在社会责任与经济利益两种价值取向之间“走钢丝”。

综上所述,研究者们在上述三个领域取得了一定的理论成果,为出版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一些最基本的理论基础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

第一,较多研究受限于社会效益的传统思维,缺乏对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系统性研究,由此导致对出版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有偏差或不够全面。例如,有些研究简单地用社会责任代替原来的社会效益,有些研究则把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作为两个独立的问题进行阐述。

第二,由于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不到位,因此一些研究者对出版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原因以及如何履行社会责任的思考也较为片面,在某种程度上导致出版企业社会责任与出版体制改革背景的分离。

这两个问题说明,现在迫切需要为出版企业社会责任找到一套适应市场经济的评价标准,并对其进行科学、系统的阐述,以消除出版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认识偏差和可能导致的实施障碍。

第三,相对而言,建立在利益相关者理论上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能够有效回应出版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但是,目前这方面研究成果还缺乏对以下两个特殊性的关注:一是企业发展阶段的特殊性,即当前出版单位在转企改制的特殊阶段,如何履行社会责任。相关研究只是将国外经典的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与我国出版企业进行直接对应和关联,缺乏对我国出版企业当前现状的关注。二是企业性质的特殊性,即作为文化企业,出版单位特殊的社会责任。有关研究多侧重于出版企业的一般性社会责任,未将出版的文化特殊性纳入社会责任范畴予以全面的思考。

经典的社会责任理论认为,没有一个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定义适用于所有的企业,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内容和特点应该是不同的。因此,如何将西方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与我国出版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对接,切实回应我国出版企业当前面临的问题,是我国出版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下一阶段的主题。 JoSQ413YUspAVT+RJ3BHNCFZb3/zAPtQ+1JDDWP9ONnV9RzUSF7S5pdZ06/QsJM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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