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兆言小传
叶兆言,男,1957年生,江苏苏州人。1978年考入南京大学中文系,1986年获硕士学位。1980年开始发表作品。著有长篇小说《一九三七年的爱情》《花影》《花煞》《别人的爱情》《没有玻璃的花房》《我们的心多么顽固》《后羿》《驰向黑夜的女人》,小说集《艳歌》《夜泊秦淮》《枣树的故事》,散文集《流浪之夜》《旧影秦淮》《杂花生树》《旧年人物》等。其作《追月楼》曾获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小说《马文的战争》《美女指南》分获《小说月报》第十、十五届百花奖。现为江苏省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家庭烦恼谁也避免不了,每当心情不太好,为生活琐事郁闷,尤其和老婆拌过嘴,陷入了都不想搭理对方的冷战,我便情不自禁想起林放当年离婚后的那种快乐。那种被解放了的快乐难以言表,是个男人都会忍不住羡慕,都会被他内心深处的喜悦打动。鳌鱼脱了金钩去,摆尾摇头更不回,林放最著名的一句话,大丈夫何患无妻,离婚从来不等于世界末日,当然他的话还可以有另外一个著名版本:
“男人嘛,怎么能不离一次婚?”
后来,经历了三年牢狱之灾,林放的人生哲学中,又增加了一句至理名言:
“男人嘛,要想有那么点出息,你恐怕还得坐一次牢。”
时间回到一九八六年秋天,距今已快三十年,我们几个写小说的朋友凑一起,在湖南路上一家叫黑森林的餐厅请林放喝酒。那时候,身边的人好像都没什么钱,轻易也不敢上馆子,只有遇上谁发表文章,混到了一点小稿费,才会去馆子庆祝一番。林放是我们共同的朋友,他离婚了,从道理上来说,心情肯定不好,情绪一定低落,兔死狐悲唇亡齿寒,我们便在背后替他瞎操心,决定趁机聚会一下,毕竟也朋友一场,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干脆请林放喝个酒,好歹也安慰安慰他。
林放是我们那文学小圈子里第一个结婚的人,第一个离婚的,当然,也是第一个公开发表小说的,而且发表在当时最有影响的《人民文学》上。那时候,我们都是刚开始学习写作的文学青年,都觉得他会因为离婚很沮丧。林放的前妻李明霞是个干部子女,人长得又高又大,虽然不能说是沉鱼落雁那样的绝色美女,起码也是相当漂亮。当初林放不顾一切地追求李明霞,我们都很佩服他的勇气,都觉得他会碰壁,都觉得这事不太可能,没有太多现实性。结果碰壁归碰壁,有一度可以说头破血流,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还是心想事成,硬生生地把李明霞追到手,高高兴兴抱得美人归。
外面都在传说这家馆子价格很贵,很能宰人,吃完结账常会吓人一大跳。本地创办不久的一张晚报曾以《黑森林真黑》为题,发过篇幅不短的报道予以揭露,可能因为这原因,他们对文化人心存戒意,态度不太友好。林放那天来得最晚,我们点好了菜恭候大驾光临,却迟迟不见人影。那时候没手机,也不知道他到了什么地方,女服务员不停地过来催促,问什么时候能上菜,我们只好一个劲儿地往门外看,连声说等等,再等一会儿。在大家焦急的等待中,姗姗来迟的林放终于出现,他一脸快乐地走了进来,毫无歉意地看着我们,说,你们怎么选中这么一个地方?
早已不耐烦的女服务员脸色很难看,白了林放一眼,噘着嘴说:
“现在总可以上菜了吧?”
我们也顾不上与林放再敷衍,齐声说:
“上菜,现在就上,赶快上。”
喝什么酒已记不清,说过些什么话也忘了,能记住的只是林放的春风得意。他滔滔不绝口若悬河,一个话题跳到另一个话题,从头到尾,基本就是他一个人在说话。好汉不提当年勇,几年前在《人民文学》上发表小说的光环不复存在,那时候他已经不怎么写小说了,兴趣早已转移,很显然,还有更重要的事正等着他去完成。林放的这次出场,只是给大家传递了一个最简单信息,原来离婚也可以是件很快乐的事情。很快到了结账的时候,女服务员面无表情地送账单过来,我们中间有个比较认真的人接过账单,很仔细地看着,核了一下价格,一边看,一边咂嘴,然后嘀咕了一句:
“×,真他妈不便宜!”
我们七嘴八舌,都说给打个折,零头免了吧。女服务员面无表情,根本不愿意理睬。林放掏出一本红色的特约记者证,对女服务员亮了亮,说去跟你们老板招呼一下,商量商量,告诉他今天有个晚报的记者在这儿吃饭,让他打个折怎么样。女服务员不屑地看着林放,说我们这儿不打折。林放说,这事你说了不算,去跟你们老板说。女服务员扭头走了,不一会儿,老板一本正经地出来了,非常诚恳地问哪位是记者同志,点头哈腰地又问菜肴味道如何。我们异口同声,一边将林放推出去,一边称赞说菜还不错,说厨师手艺很好,只可惜价钱稍稍贵了一点。老板看了看林放,说能觉得菜不错就行,我这儿呢讲究的就是一个质量,如果是别人,我真可以给你们打折,是晚报的记者,这个就对不起了,我是一分钱折扣也不会打。
老板的话是存心让林放下不了台。老板又说,我这儿就是不给报社的记者打折,不打折就是不打折,你们总不能为这个再投诉我们吧?别人都说要防火防盗防记者,做生意的都害怕你们,我不怕,老子就是不怕。他这么气势汹汹地一说,我们都有些不太高兴。首先,我们也不是什么记者;其次,聪明反被聪明误,林放那个特约记者证本来就是蒙蒙人的,现在既然蒙不了人,那就什么都算不上了。事情到这一步,犯不着跟餐厅的老板斤斤计较,立刻把钱付了。说好是大家请林放,来了七个人,除了林放,剩下的六个人掏腰包平摊,当场把账结算清楚。林放有些不好意思,说怎么是你们几个请我吃饭呢,应该是我来请你们。你们想想,我终于把婚离了,终于离了,这可是件大好事,应该好好庆祝庆祝:
“喂,你们别这样看着我,我说的可是真话。”
我和林放最初是通过上夜校认识,说起来他还是我的老师,正经八百地教过我。一九七七年,我在郊区的一所夜校上课,林放是教我们作文的语文老师。按说也没比我大几岁,可是因为在当时的报刊上发表过文章,他给人的感觉,写作方面非常有才华。确实很有才华,印象最深的是讲解鲁迅小说,说得头头是道,丝丝入扣,让人恍然大悟茅塞顿开,经过他的分析,我们终于明白了什么叫要点,明白了鲁迅的小说好在什么地方,明白了鲁迅为什么要这么写,同时,也开始明白还有哪些不足。
那时候,林放是一所中学的语文代课老师,不是正式编制。能够谋得这份教职,缘于几年前的“批林批孔”,他一篇批判孔子的文章大出风头,得到有关领导高度赞赏。在夜校也是兼职,很快高考恢复了,这样那样的补习班如雨后春笋,临考前夕,他的作文课人满为患。林放是我见过的命题作文高手中顶尖人物,他教我们怎么猜题,怎么审题,怎么套题,怎么出奇制胜,怎么让改作文的老师眼睛为之一亮。林放还能写一手好字,在书法上下过功夫,用粉笔在黑板上书写,坐下面的女学生便不住地咂嘴。记得当时有一本油印的作文选集,里面收了他写的二十篇范文,在当年,这本集子就像高考秘籍,足以应付各类可能出现的作文命题。
我和林放一同参加了高考,恰巧又在同一个考场。那时候刚恢复招生,只要是个学校就是考场,就人满为患,有太多的人参加考试,很多届的学生都挤在同一个战场上拼杀。南京天气又非常热,没有空调没有电风扇,考生们挥汗如雨,一个个都跟洗桑拿一样。记得考完语文后,灰头土脸湿漉漉地从教室出来,远远看见林放正在那边与人高谈阔论。他伸手招呼我过去,问考得怎么样,问那几个病句是不是都改对了,作文有没有走题。我脑袋晕乎乎的,基本上属于一种中暑状态,甚至都记不清刚考过什么。
结果让人十分意外,林放居然没考上大学。这说明考试貌似相对公平,可是仍然会有人才流失。也许其他课目没考好,也许还有别的原因,譬如政审什么的,反正高考落榜从此成了林放的一个心结,提到了就特别窝火。多少年来,我一直是他举例的对象,为了表明自己的人生不得志,在爆出了一句粗口之后,他常常会很幽默地再补上一句:
“我的学生考上了大学,而我,他的辅导老师,却被无情地拒绝在了大学的门槛之外。”
第二年,林放干脆直接参加研究生考试,不幸地又一次名落孙山。这一次更加冤枉,他进入了复试,是口试,根据那时候惯例,进入复试的人基本上都会录取,可能他太狂妄了,口出狂言,把人家给狠狠地得罪了,弄得考官很不开心,结果就自食恶果。考的是文艺理论,林放只顾自己满嘴跑火车,一个劲儿光知道卖弄,大谈“车别杜”,也就是俄国的车尔尼雪夫斯基、别林斯基、杜勃罗留波夫。或许早就明白口试一定会跟他讨论这个,林放做足了准备,俄国人名字都很长,长长的一大串,他故意跟人家玩深奥,一说起别林斯基,就是“维萨里昂·格里戈里耶维基·别林斯基”,一提到杜勃罗留波夫,就是“尼古拉·亚历山大罗维奇·杜勃罗留波夫”。这样的卖弄很像我们小时候看了电影《列宁在1918》,都喜欢卷着舌头说“弗拉基米尔·伊里奇·列宁”。其实这称呼也是小孩子的想当然,“列宁”只是笔名,列宁的真名应该是“弗拉基米尔·伊里奇·乌里扬诺夫”。在口试中,林放竟然与考官为“车别杜”的排名争论起来,他坚持认为应该把车尔尼雪夫斯基放在别林斯基前面:
“别林斯基确实也不错,不过我还是觉得,他要比车尔尼雪夫斯基略差一点,毕竟尼古拉·加夫里诺维奇·车尔尼雪夫斯基写过一部很著名的长篇小说《怎么办?》,有这样一部长篇小说,和没有这样一部长篇小说,显然是不一样的,你说呢?”
林放属于那种在哪儿都有气场的人物,在什么地方都能反客为主。考官的脸当场气绿了,据说这家伙曾正经八百地学过俄语,开口闭口全是别林斯基语录,动不动就是“艺术是形象思维”,文学人物是“熟悉的陌生人”,可硬是被林放的狂妄吓得不敢开口。眼前的这位考生完全忘记了身在何处,根本不把他这个考官当回事,是可忍,孰不可忍,最后,忍无可忍的考官总算想到一句别林斯基的名言,可以用来回击林放,可以很好地教训一下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
“‘不好的书告诉你错误的概念,使无知者变得更无知’,别林斯基的这句话太好了,我想它是可以击中一个人的要害的。”
林放意识到不妥的时候,事态已无法挽回。他注意到了考官脸上的不屑,突然想到自己命运还掌握在这个迂腐的家伙手里。醒悟也来不及了,林放遇到了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他已经被击中了要害,考场上的过分张扬让他付出了沉重代价,嘴上讨得的便宜最后让他吃了大亏,临了,他是唯一一位复试被淘汰的考生。教训很深刻,代价很惨重,这件事对林放的打击不大也不小:说不大,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就算被录取了,跟着这样的导师学习也是无趣;说不小,是因为工作还没有正式落实,他仍然还是工人编制,仍然还是“以工代干”的夜校兼职老师。如果被大学录取,这一切问题就都不再是问题。
差不多是在同时期,林放开始狂写小说,如痴如醉,连续不断地向本地的几家文学刊物投稿,一次次被退稿。接着,他又向北京的《人民文学》和上海的《上海文学》轮番发动进攻。《上海文学》没有理睬林放,《人民文学》却在退了几次稿子后,刊用了他的一篇小说,而且是放在头条位置上隆重推出。这在当时是一件非常了不得的大事,非常引人注目,非常轰动,从此林放在文坛上便有了点声势,所谓一登龙门,立刻身价百倍,毕竟《人民文学》是当时最有影响的刊物,人们不得不刮目相看。在我认识的一批文学青年中,林放是那种多才多艺的人,能写一手很不错的毛笔字,会拉几下二胡,还会画画,新诗旧诗都能来几句,现又在《人民文学》发表了小说,他在我们心目中的地位越发高大起来。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文学成了最大时髦。因为进了中文系,因为赶上了文学热,我免不了也跟着瞎起哄,追随班上同学一起学习写小说,写了便向林放征求意见。说老实话,林放不仅是我的语文老师,辅导我如何顺利地通过高考,他还教我怎样写小说。是林放最先发现了我的写作才能,记得当时大学校刊拒绝刊登我的一篇小说,弄得很没面子,让人垂头丧气,他听说后哈哈大笑,鼓励我不要灰心,不要被这种微不足道的退稿击倒。他说这其实是个非常好的开端,你要用这个来励志,要把这事当作起点,要用你的实力来证明自己,要让有些人明白,要让他们明白当初的拒绝是多么愚蠢。
转眼进入八十年代,文学变得更加疯狂,一时间工农兵学商,好像所有的人都在看小说写小说。市面上给人介绍对象,有一句重要的广告词就是“喜欢文学”,喜欢不喜欢小说成了文化标签,只要能发个文章就会引起异性注意,只要办文学刊物就会畅销,只要是个文学讲座就会有人抢座位。林放周围聚集了一帮喜欢写作的文友,我们志同道合,一起写诗,写小说,我和林放的关系也开始变得微妙起来。他不允许我再称他为林老师,觉得这样的称呼过于见外,有些生分,不足以反映我们之间的交情。俗话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有一段时候,他正狂追李明霞,考虑到她比我还小两个月,称呼老师把他喊老了,为了使自己听上去更年轻一些,为了拉近距离,他竟然放下身段,很认真地对我说:
“从今天开始,要是敢在李明霞面前再喊我一声林老师,我立刻跟你翻脸!”
那时候,正是林放对李明霞穷追不舍的阶段。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多少年来,我一直顽固地认为,如果不是因为这位冷艳的李明霞,如果不是她从半道上冒出来,林放的未来很可能是另外一种命运。那年头的男女恋爱,本质上都很保守,所谓谈恋爱,首先都是精神的恋爱,君子动口不动手,媒妁之言父母包办也罢,自己对上眼的自由恋爱也罢,基本上也就是一个“谈”。林放原来有个女朋友张跃,长得也很不错,我们也都认识,谈了好多年的恋爱,早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证领了,连婚期都订好了,就安排在五一劳动节。
林放和张跃从小认识,在一条街上长大,可以算是青梅竹马。双方大人都熟悉,林放跟张跃外公学过毛笔字,他那手颜字的基础,就是张跃外公帮着打下的。他们还是小学同班同学,都在“文革”开始的那一年升入中学,张跃考上了当时南京最好的中学,林放只是进了一所普通中学,两个人差距立刻拉开,他因此对张跃更加刮目相看。很快就是“文革”的狂风暴雨,红卫兵大串联,参加形形色色的造反派组织,然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林放他们那一拨人差不多都去了农村,张跃去了苏北农场,林放则是个例外,始终赖在城里没有下乡。那一阵,居委会天天派人到他家做思想工作,要吊销户口,林放母亲想尽一切办法,通过医院的朋友做假证明,找认识的熟人开后门,最后硬是死皮赖脸地让儿子留在了城里。
很长一段时间,林放像个黑户,非常孤单,成了一个遗弃在城市里的孤儿。他显然被这社会抛弃了,岁数相仿的人都下乡,林放成为一名不折不扣的落后分子,跟不上时代步伐,惨遭社会淘汰,对母亲的顽固不化很有些怨言。落后难免让人感到自卑,也就是在那时候,他开始跟在苏北农场的张跃通信,通过书信打发无尽寂寞,利用文学抒情放飞自己的想象。他的信总是写得很长,任何一个话题都能绵延不断。相比之下,张跃的回信便没有多少话可以说,在一开始,她还试图向他描述农场生活的有趣,年轻人在那里如何积极向上,如何大有作为,大家是怎么样吃苦耐劳。这些学生作文一样的天真描述,曾经让林放十分羡慕,也十分向往,让他更加痛恨自己的掉队和落伍,恨自己未能跟上时代的洪流,未能成为广大的上山下乡知青中的一员。
回城探亲的知青很快用现实给林放上了生动一课,农村生活根本不美好,留在城里才是真正幸福。林放进了一家街道小厂,也就十几号人,工作很无聊,每天重复着一样的机械工作,然而对于上山下乡的知青来说,这个已经足够幸运。再以后,他们谈起了恋爱,在离别的日子,林放开始一封接着一封写情书。回顾自己的写作历程,林放毫不隐瞒,说他的文学基本功,得益于青年时代的两个锻炼,一是“批林批孔”写批判稿,还有一个就是没完没了地给张跃写情书。
我们这伙人都认识张跃,都知道林放就要和她结婚,都知道他们已经领过证,日子就订在五一劳动节。然而婚礼前夕,林放突然看中了李明霞,他决定放弃与张跃结婚,转而疯狂地追求李明霞。这样的变故搁在今天,根本不能算什么事,放在那个保守的年代,显得非常出格。
“在李明霞身上,我终于发现了自己,”那一阵子,林放像老和尚念经一样叨唠,不停地向我们发布他的爱情宣言,“你们知道不知道,因为有了这个李明霞,我才明白,什么叫爱情,我才明白,什么叫人间真爱。”
此次婚变留给我们的最深刻印象,不是林放如何向大家解释他的真爱,也不是李明霞躲躲闪闪的半推半就。我们难以忘怀的是张跃的不屈不挠,一开始,采取的方式还很文明,她找到了我们,挨个进行谈话,控诉和抱怨,用手绢擦鼻涕和眼泪,希望我们能够帮她说服林放回心转意。能找的人都找了,威胁也好,宽恕也好,说来说去也就那么几句话,可怜她还没有正式结婚,就已经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怨妇。那时候,张跃已从苏北农场调回南京,在一家小商场当营业员,她找我们谈话的时候,常常穿着一身工作服。那年头营业员工作服是一件白大褂,看上去跟给人看病的医生一样。
“都帮我带个信,我知道你们能够找到他。”张跃对每个人都说着同样的话,都是差不多意思,有一次她在街头拦住了我,眼睛里饱含泪水,不依不饶地说着,“你帮我告诉林放,告诉他,对他,我是死也不会放手的。”
林放一开始采取的应对策略,躲着死活也不见。三十六计走为上策,他的决心已定,主意已经拿好了,别人说什么都没用。他承认自己就是忘恩负义的陈世美,承认自己就是一个王八蛋,就是见异思迁,承认自己因为地位改变而变了心,承认自己已看不上张跃了。只要能和张跃分手,只要能达到分手目的,别人说什么都没关系,别人怎么骂他都可以。爱一个人可以不要理由,不爱一个人同样可以不要理由。
最后是妇联出面干涉,那时候的妇联特别婆婆妈妈,最喜欢管这样那样的闲事。妇联大义凛然地站出来打抱不平,向林放发出了最后通牒。如果林放不悬崖勒马,如果不与张跃拜堂成亲,如果非要一条路走到黑,那么就得做好吃不了兜着走的准备,他的工作调动将要受到影响,他的美好前程很可能就此终结。当时省文联正在筹建创作组,领导们已在考虑要让林放当专业作家,鉴于他在创作上的突出成就,考虑到他的文学影响,让林放进入专业作家队伍也应该算是顺理成章。与张跃分手正好是一个关键的时间点,文联有关领导与他进行了沟通,转达了妇联方面的态度。如果一定要和张跃分手,林放就不得不考虑到可能会有的严重后果。
林放没当成专业作家,妇联的态度起了决定作用。事实上,与张跃分手没有完全影响他的前程,此处不留爷,自有留人处,省文联创作组不要他,林放所兼职的夜校终于将他正式收编,由最普通的集体所有制工人编制,转为正式的全民所有制干部编制。
有一天,林放突然出现在我家,正好有事路过,心血来潮便敲门进来。由于林放已不是第一次到我家,对这里早熟门熟路,连我们家的保姆都知道他是谁。
每次看到我们家保姆,林放都有种说不出来的愤慨,因为他母亲曾给人家当过很多年保姆。母亲当保姆一直是林放心中的隐痛,用他的话说就是“这个才叫真正的伤痕”。林放母亲本是南京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是一名女大学生。抗日战争期间,在重庆与一位年轻的国民党军官结婚。后来抗战胜利,还都南京,他们家在颐和路一带有栋很漂亮的洋房。再后来国共内战,林放母亲成了寡妇。再后来,南京解放,她不得不下嫁一位很普通的锅炉工,这个锅炉工就是林放的生身父亲。
“现如今吃香喝辣的都是这帮右派作家,现在一个个平反了,一个个都神气活现起来,一个个都他妈的玩起了伤痕文学,他们身上又能有什么大不了的伤痕呢?不就是受了点小小的委屈吗?”林放喜欢用一种非常不屑的口气,评论文坛上成名的右派作家,一个接着一个点名批判,“和我母亲经历的痛苦比起来,他们这些人遭受的那点苦难算什么?像你父亲这样的右派,家里居然还有保姆。别跟我说什么一九五七年的‘反右’,别跟我说什么‘文化大革命’,像你们家这样,再怎么落难,都不能算劳动人民。是的,有的人确实被打成右派了,在‘文革’中确实挨批斗了,可这过去的几十年里,除了偶尔触点小霉头,你们家不是照样用保姆吗?照样是剥削阶级,谁给你们家做保姆呢,是我妈这样的人。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我母亲好歹也上过大学,虽然她没大学毕业,可是你母亲呢,是你自己说的,你告诉过我,她连小学都没毕业。”
林放的手上始终在玩一把折叠水果刀,这是我母亲的一位朋友从法国带回来的,刀口非常锋利,弹簧的力道极大,轻轻一碰,立刻着魔似的弹开。我不时地提醒林放,让他当心划手,可是他根本不听,一边说,一边无数遍地将刀弹开,折叠起来,再弹开,反反复复地玩着。只要一提起文学话题,他就会喋喋不休,他就会咄咄逼人,说着说着,那刀在他的大拇指上拉了一下,立刻是一个不小的口子,裂开了,像孩子张开的小嘴一样。就听见低沉的一声惨叫,林放眼睛瞪得好大,他盯着那刀口看了几秒钟,然后用手紧紧捏住,然后脸色由红变白,然后便问我距离最近的一家医院在什么地方。
如果林放不是忽发奇想来我家,如果不是反复地玩那把锋利的水果刀,如果不是被刀划破拇指,后来的故事完全另外一个模样。我们立刻去最近的一家医院,挂急诊,进行伤口缝合。那是一家部队医院,虽然离我家很近,我还是第一次去,因为在过去的岁月,部队医院并不对外服务。正是在这里,林放遇到了李明霞。李明霞是这家医院的一名护士,在一开始,她与别的护士并没有太大区别,年轻漂亮,穿着白大褂,戴着口罩,露出一双很大的水汪汪的眼睛。她那天只是在急诊室值班,急诊室里很空,除了李明霞,还有一名年轻的男医生。林放这样的小伤口在医生和护士看来,完全是小事一桩。
我跑去缴费和取药,再次回到急诊室,林放已在那里与医生和护士非常热烈地聊开了。他们已经开始谈论文学,林放握着自己尚未缝合的手指,高高地举在那里,在最短的时间内,已将当红作家的身份亮了出来。那是个文学异常火爆的时代,年轻男医生和护士李明霞眼睛发亮,对眼前这位正高谈阔论的林放充满了羡慕。
都过去很多年了,我仍然忘不了林放握着手指说话的神态。他的动作有些夸张,有些别扭,更有些做作,因为总是要努力把自己的两个手高高举起来,仿佛是要准备戴上手铐一样。我注意到他一边大谈文学,一边用眼睛穿过高举的双手,死死地盯着那位护士,也就是说死死地盯着李明霞看,表情近乎滑稽。动作虽然很别扭,丝毫也没影响林放夸夸其谈。我走上前把缴费单递了过去,打断了他们的谈话。接下来,开始为林放缝合伤口,李明霞转过身来,十分严肃地挥了挥手,示意我到门外去等候。我很听话地向门口走去,临出门,回头看了林放一眼,看到他皱着眉头,松开了紧握着的拇指,一时间,那伤口好像已经弥合了,然而很快,鲜红的血又涌了出来。
说老实话,我也不清楚治疗室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会出现那样的意外。当时我被撵出了治疗室,完全是个局外人,他们还在里面大谈文学,一边谈文学,一边进行伤口缝合。忽然就听见林放一声惨叫,很夸张的一声大叫,非常夸张的一声大叫,我连忙跑进治疗室,听见医生在抱怨,连声说林放的反应太激烈。他反应太过度,抗拒动作幅度过大,结果用来缝合的针断了,针尖留在拇指上。
开始缝合前,年轻的男医生跟林放商量,告诉他手指部位比较敏感,打麻药的实际效果并不好,跟直接缝合也没太大区别,因此建议林放不如咬咬牙,干脆不要使用麻药。林放接受了这建议,第一针缝得还算顺利,问题出在第二针上,那针尖好像遇到了什么障碍,怎么都穿不过去,医生就在手上使劲儿,结果这使劲儿的时候,林放仿佛触电一样,因为疼痛,他一把抓住了李明霞的胳膊,动作有点过大,反正是用力一挣扎,喊了一声,身体一扭,那针尖就断了。接下来便有些麻烦,原先缝好的那一针先要拆除,关键还要将断掉的小针尖给找出来。要在血肉模糊的拇指上寻找那个小玩意儿并不容易,林放疼得不住地呻吟,额头上全是汗珠。年轻的男医生也开始冒汗,也着急了,也有点手足无措,他说你最好再忍一忍,林放先是不说话,然后回过头来,苦着脸,看着我说:
“忍,还要怎么忍,我已经忍无可忍!”
医生说:“这个也没办法,这个你只好忍了。”
原本十分简单的一个小缝合手术,活生生变得很不简单。十指连心疼,接下来,林放的每一声惨叫,每一次颤抖,都让站在一旁的我感到很痛,都让人不寒而栗。好在问题最终都要解决,经过一次次探索和寻找,断在拇指里小米粒那么长的小针尖找到了,伤口也终于缝好,整个手术过程中,林放始终都是抓住了李明霞的胳膊,就像抓住一根救命稻草那样,死死地抓紧了不肯放手。手术终于结束,林放转过头来,对着我长长舒了一口气。就在这时候,李明霞冷冷地来了一句:
“喂,你现在可以撒手了吧?”
这是印象中,我听到李明霞说过的第一句话,此前她可能也说过什么,但是一点记忆也没有。后来大家认识了,话不多的李明霞喜欢当着别人的面,用这件事来奚落林放,说他这人的最大本事,就是把自己的痛苦转移到别人身上去。很显然,痛苦还是痛苦,根本解决不了什么问题,李明霞说林放当时不仅使劲地捏她的胳膊,还趁机将头扎在她怀里,在她身上顶过来顶过去。
“林放使劲儿地拉住我的胳膊,一会儿往这边拉,一会儿又往那边拉,脑袋恨不得能钻到我身体里去,好像这样做了,痛苦就能减少一点似的,我真不明白他当时到底想干什么。喂,林放你那么做有用吗?有什么意思呢?”
林放常说他与李明霞的故事,从痛苦开始,最后又从痛苦结束。一个伟大的爱情故事就应该这样,就应该在开始时刻骨铭心,到结束时,仍然还是刻骨铭心。说老实话,在一开始,我对李明霞的印象并不深刻,她穿着白大褂,戴着口罩,一双一会儿有神一会儿没精打采的大眼睛,很难得地才会看我一眼。她根本没把在林放身边跑来跑去的我当回事,毫无疑问,林放很快就用文学引起了她的注意,这在当年也算不上稀罕,在那个文学过度发热的年代,文学确实是个最好的泡妞利器。
再一次见到李明霞,她已经成为林放身边的一名文学女青年。一开始,我甚至都没认出她是谁,脱去了医护人员的白大褂,摘去了口罩,穿着一身宽大的解放军军装,这时候的李明霞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我只知道在一次文学会议期间,我身边始终坐着一名现役的女军人,她很矜持,跟我一样,只是过来蹭会听报告的,从头到尾没说过一句话。林放站起来发言的时候,我们都是坐他身后的坚定支持者,很像今天电视娱乐节目中的亲友团。一旦林放说到精彩的地方,我们就相互使一个眼神,暗暗地挥一挥拳头,用这种方式来表示对他的有力支持。
林放对李明霞的追求就像小说里写的那样离奇,具体的细节始终没有弄明白,说开始就开始了。在那个年头,林放的行为显得很有诗意,非常浪漫。终于有一天,林放对我们宣布,他要解除与张跃的婚约。早在一年前,他跟张跃已领了结婚证书。新房也准备好了,大家还帮着一起收拾过,将旧房子用石灰水重新粉刷一遍。虽然没正式吃过喜酒,我们这些跟在他身后窜来窜去的文学青年,早就把张跃当作了嫂子。我们都吃过她下的面条,张跃最拿手的是小煮面,搁点肉丝,搁点榨菜,漂几片碧绿的小青菜,让人一回想起就会情不自禁流口水。我们不止一次看张跃坐在小凳子上为林放洗内衣内裤,为他收拾房间,为他补破袜子。林放家人也把张跃当作自家儿媳妇,林放母亲曾经反对过他们的交往,因为刚开始,林放源源不断写情书那阵,张跃还在农村插队。
李明霞出身于军人家庭,父亲是军区后勤部一名不大不小的军官。她们家姐妹四人,个个都是当兵的,有两个是话务员,另两个是护士。李明霞最小,当兵也快十年了。对于我们这一代人来说,当兵是件非常让人眼红的事,能当兵的都不是普通家庭。我们这一代男孩子都有过穿假军装的经历,都戴过那种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是假的解放军军帽,都在腰间束过假的人造革军用皮带。林放全力以赴地向李明霞发起爱情攻势,抛弃了一心一意准备嫁给自己的张跃,这在当时真是很出格。当然,很可能正是因为出格,尽管内心深处大家更喜欢张跃,我们仍然义无反顾地支持林放。那年头不允许做不该做的事情很多,但是这些不允许和不该,并不意味着不能做,解放思想已是一句很著名的流行口号,林放要追求他的真爱又会有什么错呢。
李明霞父亲坚决反对女儿嫁给林放,他讨厌林放这个女婿有着太多理由。首先,跟别的女人领了证,在法律上,这就是停妻再娶,林放已经算是一个二婚的男人。其次,他的家庭成分也有问题,母亲曾嫁过一个国民党军官,也就是自己当年在战场上不共戴天的对手,让女儿去嫁个手下败将的后代,说老实话不甘心,虽然这男人并不是林放的亲爹。第三,李明霞父亲也不喜欢写东西的文化人,他看不上这些舞文弄墨的家伙,文化人在过去年代最没什么骨气,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到什么年头写什么东西,跟自己的行伍出身完全不是一路人。
很长一段时间,李明霞态度都是模棱两可。林放陷在爱情深渊中,苦苦挣扎不能自拔。到后来干脆就是较劲儿和赌气,他发誓要不惜一切手段,非要将李明霞追到手不可。李明霞从来没爽爽快快答应,也从来没干干脆脆拒绝,始终表现得很清高,根本就不太在乎林放,时刻都想向我们这些尾随在后面的人表明,他只是自说自话单相思,只是剃头挑子一头热,只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熟悉林放的人都知道,他这个人非常自大,为人处世态度傲慢,文学方面有一种近乎病态的苛刻,但是在心仪的李明霞面前,他似乎总是不能扬起高贵的头颅。记得那时候李明霞也写过一两篇小说,毫无疑问,她的小说十分糟糕,基本上属于牛头不对马嘴,林放偏偏要给予非常高的评价。任何一个有点写作经验的人,都可以轻而易举地看出,李明霞根本不是当作家的材料,林放却一次次赞不绝口,一次次向外地赶来组稿的编辑强烈推荐。
恋爱中的林放对李明霞的文学判断大失水准,那段时间,我们都在背后戏称李明霞为南京文学界的乔治·桑,同时又把林放称为“南京的肖邦”或“李明霞的肖邦”,因为林放尽管对西方古典音乐一窍不通,可是总喜欢提到那个弹钢琴的肖邦,常常要用肖邦来举例子。譬如一个作家的写作能力,要像肖邦弹钢琴的手指头一样灵活,要想写什么就写什么,就能写出什么。写作跟弹钢琴一样都是不折不扣的技术活,天才仍然离开不了精湛的技术。当然更重要一点,天才最后都离不开女人照顾,天才都需要一个强大的女人来照顾他,伟大的肖邦如果没有遇上伟大的乔治·桑,他的故事无疑就必须得改写。
林放和李明霞故事中的许多章节,对我们来说其实是一片空白。渐渐地,我们之间交往越来越少,开始变得生疏。听说他的心思大都用在了恋爱上,被李明霞迷得神魂颠倒,被爱情冲昏了头脑。接下来一波三折,他与李明霞的距离越走越近,关系越来越密切,自然而然地与我们就越走越远。最后,历经磨难修成正果,梦想变成现实,南京文学界的肖邦和乔治·桑,终于走到了一起。
林放和李明霞说结婚就结婚了,也许一开始太不容易,太艰难了,真成功了,心中的美人真追到手,反倒会有种巨大的失落感。新房还是原来那间,重新粉刷一遍,据说李明霞对它非常不满意,因为睡在这间老房子里,只要一关上灯,她就会联想到林放先前的未婚妻张跃,眼前就会浮现当年可能会发生的种种情形。这里的一切都让李明霞不开心,尽管林放不止一次跟她赌咒,不止一次对天发誓,说自己只是与张跃领了个证,只是订了个结婚的日子,他们之间绝对没突破最后防线。林放一再强调,他们家非常传统,非常的传统,他母亲是个很古板的女人,根本不给他们机会,晚上只要天黑,一过了黄昏时分,就不再允许儿子与张跃单独在一起。
“我要是相信这话才怪,你那个妈根本就不是那一号人,她才不保守呢。”
林放说:“干吗要骗你?我说的都是真话。”
这样的对话照例不会有个愉快结束,注定不会有好结果。一方面,林放确实说了实话,他母亲确实保守,确实在婚前不允许儿子与张跃有那种关系;另一方面,在对李明霞的态度上,似乎又采取了完全不一样的应对策略。她老人家显然是睁只眼闭只眼,有时候,睁只眼闭只眼就是纵容就是鼓励。这又说明什么呢,说明内心深处究竟在乎呢,还是根本就不在乎。老太太显然别有用心,显然希望儿子能够既成事实地拿下李明霞。也许已意识到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他们头脑发热时可能做过的那些事,正好是林放母亲所乐意见到的。反正说一千道一万,李明霞与林放结婚,总有一种生米被强行煮成了熟饭的上当感觉,她觉得自己被这家人算计了,被林放的文学成就迷惑了。李明霞骨子里从来就不是一个浪漫的女人,她觉得自己是公主下嫁,鲜花插在牛粪上,吃了很大很大的亏。
那也是我个人灰心丧气的年代,那时候,悄悄地写了一大堆东西,自我感觉差不多已经是个作家,可是到处碰壁,经常遭遇退稿,文学的信心大打折扣。对于我来说,上世纪八十年代文学热,那个时代的文学辉煌,只有在回忆中才觉得美好,只有在回忆中才感到温馨。事实上,我个人最初的文学经历惨不忍睹,灰溜溜地不堪回首。虽然靠着林放的推荐,我也算用笔名发表了几篇小说,这几个短篇一点影响都没有。
一九八三年秋天,我开始读研究生。尽管对学校生活早已厌倦,犹豫再三,最后还是决定赖在学校里。直接原因也是对前途感到迷惘,看不到自己的未来出路在什么地方。记忆永远是最不靠谱,一位年轻学者说起上世纪八十年代,充满了一种羡慕,觉得那个年代生机勃勃,全都是正能量的东西,当红的青年作家一个接着一个冒出来,报纸上有鼓舞人心的“十三大”报告,万元户靠利息就能吃穿再也不用发愁,大家都在听邓丽君的歌曲,看金庸的武侠小说。总之一句话,那个年代充满温情,充满阳光。
有一天,新婚不久的林放到学校来找我,告诉我他很快就要当爹了,有些垂头丧气,一点都没有即将为人之父的兴奋。同时,他还带来两个让我沮丧的坏消息,一个是退稿,另一个还是退稿。两篇小说的退稿过程却不一样,其中有一篇内容出格,早预感到它不会发表,不可能发表,被退稿是理所当然。还有一篇小说,编辑部已通知要刊登,终审已经签字,没想到最后还是被退稿。
后一种退稿感觉特别不好,因为通知过要刊登,我一直在注意报纸上的广告。那年头,文学刊物都喜欢预告目录,我在报纸上一期接着一期追着看,希望能在目录广告上突然看到自己的名字。林放还是像过去那样为大家推荐稿子,我当年几乎所有的小说都经过他的手,不仅对我这样,他对我们这个文学小圈子里的人一视同仁。不管谁写出了什么东西,先互相传阅,互相提些意见,然后做出相应的修改,然后再由林放选一个他认为比较合适的刊物寄过去。他总是热心过度地向文坛推荐,不遗余力地为我们鼓吹。当林放不动声色地将退稿还给我的时候,我努力做出不太在乎的样子,可是仍然掩饰不住沮丧。习惯早已成为自然,我已经习惯了被退稿,像这样定下来要发表的小说,最后被活生生地退回来,即将到手的鸭子又飞了出去,毕竟还是第一次,心里很不是滋味。
伴随着退稿的还有一封退稿信,字迹花里胡哨十分潦草,有几个字连猜都猜不出来,信是写给林放的,大意是说你推荐的这篇小说还算有些特色,不过它是前领导决定要用的,现在更换了新领导,新领导觉得这篇小说在主题思想方面,恐怕还有一些不合时宜,因此不得不“完璧归赵”。退稿信中写上“完璧归赵”这四个字,在我看来,它既是活生生的讽刺挖苦,又有点滑稽,有点蛮不讲理,纯粹就是一种对作者的戏弄。
“退稿对你真算不了什么。”宿舍里还有其他人,我们在那儿谈话不太方便,便相约往楼下走。大约是看到我的脸色很不好看,林放一边下楼,一边回过头安慰我,说你的小说已有了明显进步,要知道,现在别人看不上你的小说,丝毫也不意味着你不行。楼道上不时有人上上下下,我不想让别人听见我们的对话,不想让别人知道我在写小说,故意不接他的茬儿。我们住在六楼,下楼的过程中,林放走在我前面,每拐过一层楼梯,也不管我要不要听,都要回过头来对我唠叨一句。
楼前有一片空地,有人在打排球,乒乒乓乓大力扣着球。一个球向我们飞过来,林放迎上去就是一脚,他的体育素质太差了,憋足了劲儿,本意是想把球踢还给别人,可是他的那一脚,反倒是把球踢飞了,踢往更远的方向。跑过来捡球的同学很不高兴,狠狠地瞪了我们一眼。林放继续谈论我的写作,继续对我进行鼓励和安慰,不过他跑来找我,显然不是为了谈别人的小说。我们沿着校园的林荫道漫步,目的地和方向都不明确,走到哪儿算哪儿,哪里人少就往哪里钻。话题很快到了自己的写作上,林放告诉我在过去的一年里,他写得很少,可以说是几乎没写。告诉我他遇到了巨大的写作瓶颈,突然觉得继续写下去一点意思都没有。跟他约稿的人还是很多,他的小说还是可以发表在头条上,但是文学风气已在悄然改变。林放说他知道文坛现在最需要什么样的文章,知道什么样的文风会占便宜,可是那样的文章,恰恰又是他最不愿意写的。
“我们最大的不同,是你他妈的根本不知道文坛究竟需要什么,到底是缺什么,就知道一个劲儿地瞎写,小伙子睡凉炕,全凭火力旺。而我呢,正好跟你相反,太敏感了,太知道怎么样去应对这个文坛,太知道写什么样的作品才能讨好取巧。”
林放说他对伤痕文学从来就没什么好感,当然他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写的那些所谓有影响的作品,那些差点得全国奖的小说,看上去稍稍有些出格,说白了,也仍然还是伤痕文学的套路。十年前,林放发表了他的第一篇批判孔子的文章,这是他的成名之作,当时还是“文革”中,正是这篇批判文章改变了命运,他因此从街道的小厂借调到一所中学去教语文,从此和文学有了不解之缘。林放一直觉得红极一时的新时期伤痕文学,其实就是“文革”中大批判文章的变种,是一脉相承,是一种以小说形式写成的对“文化大革命”的批判文章,而作者也差不多是同一拨人,使用着同一种思维方式,在精神上有着割不断理还乱的联系。
穿过一片小树林,来到一栋女生宿舍大楼前,我们找了一条长石板凳坐下来,林放继续他的宏论,继续对当时的文学现象进行批判。有些话不止一次听他说过,我早习惯了他在文学上的口若悬河。他属于那种总是有理的人,在他嘴里,别人基本上都是错的,他说自己正在考虑写一组现代派风格小说,不玩时髦的意识流,意识流已过时了,老掉牙了,他要写那种最新潮的小说,要最新,要有点荒诞,要有点黑色幽默,还要有点古典的莎士比亚。林放特别强调不能具有拉美小说的风格,因为马尔克斯这家伙刚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很多人都会跟在后面亦步亦趋模仿。林放谈论文学的特别之处在于,看法经常独特,信心永远爆棚,他说对就是对,他说不对都是不对。
接下来,林放谈到了李明霞,这个话题是突然开始的,因为发现我根本没在听他说什么,他注意到了我的心不在焉。我们坐在石凳上,正对着女生宿舍大楼,一排排窗户前挂满晾晒的衣服,一个女生正探出脑袋来准备收衣服,看见我们坐在楼下,有些犹豫,对我们若无其事地看了一会儿,还是把自己晾的亵衣拿了回去。那年头女大学生的内衣内裤还根本谈不上性感,既没有花里胡哨的蕾丝花边,尺寸基本上也是偏大一号,松松垮垮跟大妈穿的并没什么区别,然而依然已是红红绿绿,像鲜艳的万国旗一样很刺眼。当然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那种细长的卫生带,当时的女孩子尚未开始流行用卫生巾,出于卫生的考虑,都喜欢在太阳下肆无忌惮地暴晒这些玩意儿。明知道自己这么做有些无聊,可是在林放唠叨个没完的时候,我忍不住要在心里进行计算,计算那一排排的窗户前面,一共挂了多少条卫生带。数目居然是惊人的,几乎每扇窗户底下都有,有的窗前还不止一条。
“李明霞这个人就是脾气太坏。”林放突然提到了李明霞,说他新婚的妻子已怀孕,在医院里做过B超,是个男孩,再有几个月,他就要当父亲了。林放说他结婚前绝对不会想到李明霞脾气会那么糟糕,发作起来是那样的不可思议。就像生理周期一样,也许每个女人都会有歇斯底里的一面,林放瞥了我一眼,继续抱怨婚后的不称心不如意。他说人生有很多事,不结婚看不出来,一男一女一阴一阳,两个人不是真正地生活在一起,不是他妈的朝夕相处,有些矛盾根本不会凸显出来。
八
事实上,自从他与李明霞结婚,我与林放的往来就变得越来越少。作为见证人,他们的短暂婚姻留在我记忆深处的印象,无非是林放当年如何为了爱情奋不顾身,如何小心翼翼地躲着张跃。婚后的李明霞显然不太乐意林放继续与我们交往,她一点都不喜欢我们这个小圈子,对文学的兴趣说没就没了。很难想象她是因为小说,才跟林放走到了一起,很难想象她还与我们不止一次参加文学活动,一起听讲座,一起参见来南京的外地作家。记得有一次,我们当中有个人无意中对她提到了“乔治·桑”这三个字,问她为什么不再写小说了,李明霞立刻变脸,变得很不高兴,冷冰冰地提出了警告,希望以后别再跟她提什么小说不小说,她十分不屑地噘了噘嘴,说她不知道“乔治·桑”是谁。
仔细想想,关于这位李明霞,关于这位林放的前妻,我们真正知道的确实不多。能够回忆的东西,更多的是些不太靠谱的传闻,是些流言蜚语的碎片。最初印象永远深刻,伴随着对林放的回忆,我总是会想到那家部队医院,想到林放与李明霞的初次认识,想到医院的急诊治疗室,想到医护人员的白大褂,想到戴着口罩的李明霞,想到她穿着宽大女军服的样子。很多年以后,林放和我回忆起李明霞,用到了性感这词,说我们当年不可能直截了当地说性感,通常只是用好看和有味道来谈论女人。那年头的女兵最有魅力,最容易让男人有不好的念头,李明霞是护士长,相当于副营级干部。林放死命地追求她,为了心中的爱情不顾一切,其中很重要一个原因,就是觉得和她睡在同一张床上,将一个女军官压在自己身下,这很了不起,很有征服感。
林放写过一个短篇《决定进入》,这是当年唯一一篇不被评论界注意的小说。他自己却很看重,说的是一个没有隐秘的年代,孤男寡女好不容易获得了一次单独相对的机会。两个没有性经历却跃跃欲试的青年男女,躲在一间小屋里,差不多把什么都做了,可就是没完成最后一步。在当时,这离咸湿的色情只有一步之遥,或者换句话说,基本上已经是色情小说。运用了无数联想,到处都是隐喻象征,许多暗示其实就是明说,生存还是毁灭,进入或者不进入,在绕来绕去的小说中,成为一个非常哈姆雷特式的问题。
很多年后,在豪华别墅的迎湖平台上,林放说起往事依然无限感慨。时间进入到了新世纪,从二十世纪过渡到二十一世纪,我们两鬓斑白,都步入中老年行列。这时候,林放与绢子同居了好多年,而张跃和李明霞的故事都已经太遥远。我和林放坐在那里,一边喝茶,一边聊天怀古追忆往事。绢子正在不远处喂鸡,他们居然在别人的别墅里养了十几只草鸡。那条黄狗不时地跑过来向我献殷勤,它摇着尾巴,非要从我腿下钻过去。这条乡间常见的草狗叫小黄,是林放从附近老乡那儿抱来的,憨态可掬,你不理睬它,它拼命地向你献媚,跳上跳下,在你腿边磨来磨去,想尽一切办法引人注意,想尽一切办法来表示它的存在。弄到最后,它也玩累了,趴在地上喘粗气。我摸了摸它的脑袋,只是轻轻碰了一下,它又开始跳上跳下,仿佛刚充了电一样。
“多少年来,我一直在想,一直在琢磨这个问题,当初为什么会那么喜欢李明霞呢,很可能和小时候的经历有关。”林放非常不愿意和别人说起李明霞,那天却主动打开了话匣子,跟我共同回忆这个早已消失的女人。他说昨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梦中遇到了李明霞,她的容貌已完全改变,充满了沧桑,在一开始,他甚至都没有认出来。林放说李明霞这人永远都会让人感到陌生,永远都会让人捉摸不透。不过有一点没有改变,这是不会变的,他们又干了那事,即使离婚以后,他们也不止一次这么干过,她并不会拒绝这个,有时候甚至比他还主动,比他更迫切,让林放最忍受不了的,不是她在做这件事时的疯狂,而是事情刚结束,她就会立刻翻脸不认人,说翻脸就翻脸,说不高兴就不高兴,离婚前离婚后都这样。
林放母亲曾在一个军人家里当保姆,那一家的背景与李明霞家很相似,夫妻两个都是军队干部,住在部队大院里,有两个比林放年龄略大的女儿,一个即将升入中学,一个还在上小学。林放自小就羡慕部队大院的环境,那是一种完全与众不同的生活,营区门口站着佩枪的哨兵,大院里到处深不可测,大得你根本不可能知道它有多大,往任何一个方向走去都会觉得没有尽头。事实上,林放母亲在这家当保姆的时间并不长,林放也没去过几次,然而就算是不多的几次,留下的印象已经刻骨铭心。那时候正是三年困难时期,林放刚上小学,全国人民都在饿肚子,都在与饥饿抗争,他记得喝过一次豆腐和豆芽煮的汤,这两种东西搁在一起煮,那个味道简直好吃极了。
我始终想不明白豆腐和豆芽搁一起煮,会是怎么样了不起的一道美味。重提往事,林放也想不明白当年他为什么会觉得那么好吃,那样让人念念不忘。“很可能搁了些猪油渣,你不知道那个年代有多糟,在部队当兵又有多好,什么东西都发,什么东西都分配,那豆芽还是我妈做的,我妈会发豆芽,豆腐和猪油渣是部队里发的。”我比林放小不了几岁,就因为小这么几岁,总是理解不了当年的饥饿。对所谓的三年困难时期没一点印象,从来没有那种吃不饱饭的记忆。林放说他母亲特别记恨那家女主人,为什么会那么记恨,他也弄不明白。
“恨和爱一样,有时候根本不需要什么理由。”林放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回过头来,看着不远处的绢子,喂完了鸡以后,她又开始收拾菜地,正在采摘黄瓜。他对她喊了一嗓子,嘱咐绢子不要过于疲劳,然后又继续跟我说话,继续先前的话题。“也许我妈自己是大小姐出身,你想,这样出身的女人,本来是应该有丫鬟侍候的,结果自己去做了保姆,心里肯定会不平衡,我记得我妈那时候总是在背后埋怨,她总是抱怨那个女人这不好那不好。”
“也许那家的男主人看上你妈了,”我胡乱地插了一句嘴。
“这个也不是没可能,我妈那人你也见过,年轻时绝对是美女。不过,我对那家男主人一点印象都没有,好像就没见过这个男人。现在想想,也就是个不大不小的军官吧,没什么多大的了不起,印象中只有女主人和她的两个女儿。‘文化大革命’开始那年,我记得有一次在路上遇到过那家的大女儿,她已经到部队里去了,已经是正经八百地当了兵,你知道,部队大院的那些小孩,当兵和参军对他们来说根本不当回事,他们那日子不要太好过。想当年,我们这些人全部都要下乡,不下乡的,像我这种死皮赖脸留在城里,绝对会被人看不起。因此我跟你说,说一千道一万,想当年,我们这些平民百姓,怎么都还是平民百姓,跟李明霞她们完全不是一路人。”
“这么一说,我倒真是被你林放的话给绕糊涂了,你究竟是喜欢她们,还是记恨她们?”
“说不清楚,真说不清楚,”林放一时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怔了一会儿,不怀好意地笑着说,“也可以说是喜欢,也可以说是记恨,有时候,喜欢和记恨是一回事。”
“结果呢就是,你如愿以偿,达到了目的,硬是把李明霞这个女人追到手,对了,应该说是把那什么乔治·桑给追到手了。”
这时候,绢子不经意之间,已站在了我们身边,手上捧着几根刚洗净的黄瓜。林放从她手上拿过一根黄瓜大口就啃,同时让我赶快尝尝他们种的绝对没有污染的绿色食品。绢子那天的气色看上去很不错,一点儿也看不出身体上有什么大碍,她显然已经听见我们在说什么,带有几分天真地问林放,你们说的那个什么桑是谁?林放对绢子看了一眼,根本不打算回答她的问题,继续示意我吃黄瓜,继续对我强调这黄瓜的优良品质,强调它的口味与大棚里种植的如何不一样。绢子见林放不愿意搭理自己,不想告诉她正在说的女人是谁,知道再等下去他也不会说,便非常识相地走开了。
说老实话,我跟着林放吃得津津有味,咀嚼的声音非常响亮,但是完全吃不出那黄瓜有什么特别。黄瓜就是黄瓜,再好吃都是黄瓜,再好吃也还是黄瓜。这就和我们都想不明白李明霞最后为什么非要那么做一样,想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走极端,选择那样一种残酷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有些事的答案太复杂,怎么琢磨也不会明白。在我们看来,李明霞当初与林放结婚,最不可思议最不合理,是她心里会一直不能放下张跃。这才真是地道的有理说不清楚,地道的无事生非和自寻烦恼,当然,也是地道的蛮不讲理。这个醋吃得莫名其妙,我们都觉得应该是张跃不能放过李明霞,应该是张跃找李明霞去兴师问罪才对,因为这个李明霞才是真正的第三者,是她在半路上杀出来横刀夺爱,然而事实恰恰就是完全颠倒过来。
张跃后来成了一个富婆,非常有钱,她的故事也可以写一篇好小说。很多结局都是想不到的,在一开始,我们还都能记得张跃的那种不情愿,记得她的失魂落魄,记得她如何不愿意放弃林放,记得她像祥林嫂一样对我们喋喋不休。强扭的瓜毕竟不甜,到后来,说分手也就真分手了,说放下也就真放下了,张跃与林放从此一刀两断,各走各的路,各组各的家。让大家想不明白的一点,反倒是婚后的李明霞一直在纠缠,她的心里一直放不下,一直在追究林放与张跃之间究竟有没有那种实质性关系。关于林放夫妇为这事没完没了的折腾,我们在过去就有所耳闻,相互之间也曾当作笑话议论。时隔几十年,这一切早就烟消云散,林放又一次和我重提旧事,也仍然整理不出个头绪,仍然是一个剪不断的混乱,仍然是一笔理还乱的糊涂账。李明霞已死了很多年,不管别人是不是相信,相信也好,不相信也好,林放认为还是有必要再跟我重申一遍:
“说老实话,想当年,我跟张跃真没做最后那一步,差一点就是差一点,前面的事都做了,大家也就是动动手,那时候她连打飞机都不会,更不会用嘴,哪像现在。就是摸来摸去,你摸我的,我摸你的——”
林放说这些话的时候,绢子就在我们不远处站着,她完全可以听见他说什么。林放根本不在乎她能听见,她呢,对这些话也无动于衷。林放说他当初跟李明霞说过无数遍,解释了无数次。可是话不投机半句多,没用的话无论多少都白搭,废话永远是废话。大家心里都明白,李明霞其实就是不乐意嫁给他,她觉得嫁给林放太亏了,是亏大了。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想当年,文学实在太热,当红作家一度曾像今天的娱乐明星一样耀眼,头顶上闪耀的文学光环,掩盖了林放身上的种种缺点,不光我们明白这个道理,林放自己心里也一清二楚。很显然,李明霞刚结婚就后悔了,或者换句话说,还没有结婚都已经追悔莫及。
林放与李明霞结婚不久,他们就开始闹离婚。李明霞是家中最小的孩子,也是四千金中脾气最大的一个,性格最倔强。她最后屈尊下嫁给林放,用林放自己的话来描述,很可能完全是因为赌气,因为要和她父母憋一口气。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说来说去,都应该感谢文学,是文学的红娘鬼使神差,让两个原本完全不搭界的人走到了一起。当然也应该怪罪文学,如果不是文学的缪斯女神在中间牵线搭桥,南辕北辙的两个人也不会睡到一张床上,后来惨烈的悲剧就不复存在。
我们始终都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只知道他们结婚不久,李明霞有了悔婚之意。只知道林放一直在试图挽救婚姻,一直在努力消除他们夫妇之间的那种不和谐。因此,真得到离婚消息以后,大家首先想到的是如何安慰林放。我们一致认为,林放离婚后表现出来的那种满不在乎,那种神气活现,那股快乐劲儿,多少有些装腔作势。我们都知道他是个十分敏感的人,狂妄背后很可能掩盖着自卑,自信后面隐藏着极大的不自信,肯定还有很多话不方便对别人说。
婚后不久,林放便有了一个儿子,初为人父的他开始对我们抱怨,因为一个新生命的到来,已严重地影响了他的写作。如果说与李明霞恋爱,意味着林放个人的文学事业达到顶峰,那么这个孩子到来,就是他走下坡路的开始。记得那一段时间,在我们面前,林放总是尽可能摆出一副当红作家的派头,开口还是谁追着他约稿,某某刊物又要邀请他开笔会,他的一篇什么小说再次差点得奖。我们对这些一向都信以为真,都在内心羡慕和嫉妒,毕竟同为写作之人,什么约稿呀、笔会呀、得奖呀,对我们来说都是不沾边的事,都是遥不可及的梦想。
差不多也就是那段时间,林放开始下海做生意。最初是留职停薪,那些日子,下海是个非常响亮的词语,听上去很励志,充满了诗意。好像是个做生意的人就能发财,摆个小摊卖茶叶蛋都会赚大钱。我们都记得他一开始做的是麻袋生意,为什么最初会选择做麻袋生意,大家从来没有弄明白,反正吹得神乎其神,给人的印象就是,几乎不费吹灰之力,轻而易举轻轻松松地就能把钱给赚了。靠写作养家糊口过上好日子太不现实,文学再火也不能当饭吃,林放觉得李明霞之所以后悔嫁给自己,说穿了,还是因为他太穷。
促使林放下海的直接原因,是他们夫妇带着儿子去李明霞三姐家受到了刺激。李明霞的三姐只比李明霞大一岁,因为年龄靠得太近,都争强好胜,小时候两人经常闹别扭。三姐夫是干部子弟,属于第一批下海做生意的佼佼者,他爹的官并不大,手上正好有那么点小权力。时间是大冬天,那天正好特别冷,北风凛冽雪花乱飘,到了三姐家,就看见迎面沿墙放着一大排电油汀,都是从法国进口的,都开在了最高档上,房间里的温度像春天一般暖和。从一进屋开始,林放夫妇不停地减衣服,先是脱去棉大衣,因为他们是骑自行车去的,为了保暖,穿了很多很多。然后开始脱棉袄,最后不得不十分狼狈地跑进卫生间,将厚厚的毛线裤脱了。
那年头,南京人除了偶尔有几家会生了火炉取暖之外,大多数老百姓过冬天都是死扛硬撑,靠衣服穿得多来对抗。都说南京人最抗冻,零下八度十度等闲过。结果那天在三姐家也没什么别的话可以说,说来说去,都与法国进口的电油汀有关。先是说这价格,很贵很贵,一般人买不起。再说它的用电,很多很多,动不动就跳闸,一般人家即使真拥有了,也仍然还是用不起,负担不起昂贵的电费。然后是关于这些神奇法国油汀的神奇来历,三姐夫朋友的朋友从哪儿弄到的批文,如何通过海关,如何巧妙地转一转手,一下子立刻赚到了多少钱。
林放曾经将那天的情景写进小说,用的是一大段意识流,这种写作手法在当时比较流行,但是他看来早已经过时了,整整一页纸的心理描写,没有用一个标点符号,他将自己与李明霞一件接着一件不断脱衣服的过程,把当时的活思想,一五一十地都如实记录下来,两个人的意识像热水一样搁在同一口大铁锅里煮,锅底下火力正旺,烈焰熊熊,水终于烧开了,热气腾腾地溢了出去,然后那热水就像有灵性的神龙一样,各走各的道,朝着不同的方向流淌,又突然交融在了一起,像麻花一样绞在一起,变成一根又粗又黑又大的辫子,李明霞的注意力开始集中在自己内衣的一个破洞上,明知道三姐夫不可能看见这个破洞,但是,她仍然认定他是可以看见的,这个男人是可以看见的,三姐夫的眼睛完全可以透视,三姐夫的眼睛像X光机,三姐夫的眼睛里全是那种欲望,在三姐夫的注视下,李明霞顿时有一种一丝不挂的窘迫,两条腿不知不觉地夹紧了,出汗了湿润了,她的皮肤很白皙,上面还有成片的小红点,那是最近一次食物过敏留下的,李明霞自小就觉得她比三姐强,和三姐相比,觉得自己什么都比她高出一头,她的学习成绩比三姐好,个子比三姐高,乳房比她大比她饱满比她硬实,人也比三姐漂亮,不管怎么说,李明霞是李家四千金中最好看的一个,三姐是李家四千金中最差劲的一个,三姐这样的女人这样的相貌,配配林放这家伙还差不多,他们才应该是一对,这个想法正好与林放不谋而合,林放也是这么想的,也许三姐夫也是这么想的,大家可能都是这么想,李明霞的活思想仿佛蠕虫一样进入了林放大脑,林放也意识到了李明霞内衣上的破洞,他觉得自己有些对不住李明霞,真有些对不住她,对不住她黑色内衣上的那个破洞,那个破洞放大一点就像女人的那玩意儿,那个看不见的破洞像个大苍蝇,破洞周围很多断线头像是苍蝇脚。
春风满面的三姐夫成了林放下海经商的领路人,不过他们根本不是一路人,很快就分道扬镳,最后是谁也看不上谁,谁也不愿意把对方放在眼里。在一开始,初出茅庐的林放不得不跟着三姐夫一起干,做麻袋生意就是三姐夫的点子,靠了这个,林放赚到了第一笔钱,这笔钱在当时就算是一个不小的数字了。那年头,做生意赚钱实在太容易了,就跟随随便便穿上一件西装那么简单。那年头,文学固然还是有那么一些火热,但是真要跟轰轰烈烈的做生意发财相比,绝对小巫见大巫,绝对相形见绌。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停薪留职下海驰骋商场以后,林放的文学创作势头没有停止,反倒又向前走了一步。
林放在我们面前始终放不下带头大哥的架子,他总是对的和正确的,无论说什么,永远都是振振有词,永远都是理直气壮。他说对就对,他说不对就不对,在文学方面,他永远是一个革命者,永远是一个造反派。他的嘴里永远也不会吐出好的象牙来,因为他总是在说别人怎么不对,总是在唠叨别人的文学观念出了什么问题。老一辈作家不入他的法眼,新的刚冒出来的文学新秀提到了就上火,先锋派现代派寻根派山药蛋派都会成为他恶毒攻击的对象,甚至对他自己过去的作品也毫不留情。他说的话常常前后矛盾,好在大家都已经听习惯了,很少愿意去跟他较真。文学这桩事光凭玩嘴是不行的,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莫斯科不相信眼泪。
那一阵子,林放赌咒发誓要写一部畅销小说,他觉得自己终于想明白了,靠获文学奖来改变自己的命运已不现实。纯文学说穿了就是一块遮羞布,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都是非常通俗的东西,凭什么要用“纯”这个字眼儿来描述当代的文学。文学玩雅了就是一条死胡同,文学必须得通俗,应该大俗,你们看看世界文学名著,琢磨琢磨那些文学大师,想想老巴尔扎克,想想大仲马和雨果,还有俄国的托尔斯泰,还有现在世界上活着的那些大名鼎鼎的作家,哪一个不是畅销书作家,哪一个不是。林放决心要写一部够吃一辈子的书出来,这才是他的人生目标,大丈夫能屈能伸,现在下海做点小生意,敷衍几篇文学刊物喜欢的中短篇小说,都只是权宜之计,都只是暂时的求生手段。
既然李明霞一直在纠缠他与张跃根本不存在的那种关系,既然她喜欢无中生有,林放干脆就在气头上,把这件事非常爽快地承认下来。他承认了,石头也就落地了,铁板上也就钉上钉子。现在,执迷不悟的李明霞可以彻底安生了,这件事从一开始就荒唐,到结束仍然还是荒唐。对于一个乐意钻牛角尖的人来说,事实真相已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不能接受自己的判断失误。李明霞始终都有一种吃错药的偏执,为了证明自己的正确,她宁愿无事生非,宁愿冤假错案。然而对于身心早已十分疲惫的林放来说,更多的是一种懊悔,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林放获得了东北一家刊物颁发的文学奖,正好有笔生意要在那边做,他借着领奖出差去了东北,这也是他第一次去长春,有一位热心的女编辑来接他。女编辑刚离异,人很热心,长得也挺漂亮,打扮火辣,在颁奖期间对他非常照顾。颁奖活动结束,林放因为要与客户见面,多耽搁了几天,也就在这短短的几天里,居然和女编辑有了那种关系。这是他一生中的第一次出轨,活儿干得十分漂亮,又干净又利落,胆子大得让自己都吃惊,完全像个偷鸡摸狗的老手,把女编辑弄得神魂颠倒。
这以后,林放便意识到和李明霞的婚姻真的已走到了尽头。哀莫大于心死,李明霞动不动要玩一回离婚威胁,动不动就回娘家不归,这把戏早让他忍无可忍。一不做,二不休,索性来一次破罐子破摔,林放开始主动出击了,他故意激怒她,故意当着她的面,开始和别的女人调情搞暧昧。这一招无疑是玩火,而且也玩大了,玩得太大,李明霞似乎有所察觉,意识到他这是存心要毁家,意识到他是在故意这么做。夫妻本是同林鸟,真到了要劳燕分飞的时候,她倒好像有些于心不忍。然而假作真时真亦假,开弓没有回头箭,一个习惯了进攻的女人是不擅长防守的,有些狠话早已说习惯了,早就说顺了嘴,让她一下子还真改不过这个口来。
结果就是很爽快地离了,也不能算是快刀斩乱麻,这一刀砍下去了,乱麻还是乱麻。好在当时也没什么积蓄,更没什么财产,因此也就没什么大的纠葛。林放选择了净身出户,单位新分配了一套旧房子,是别人得了新房子让出来的,也没进行装修,人家前脚刚搬走,他们立刻后脚搬进去住。那年头还没房改,所谓有房没房,也就是一个居住权,大家对住房的要求都很低,有个地方能安身就行了。林放仍然搬回老宅去住,他母亲有些舍不得孙子,毕竟是孙子,老太太与儿媳有过矛盾,孙子一直都是她在吃辛吃苦地照顾,是她老人家一把屎一把尿帮着带大的。
离婚以后的林放,一开始还伪装出快活的样子,很快就意识到离婚的男人是真快活。离了婚,真的是自由了,真的是解放了。他再也不用听李明霞没完没了的唠叨,再也不用跟她没完没了地玩冷战。再也不用去管儿子了,有个半大不小的孩子确实很麻烦,再也不用为儿子进不进幼儿园操心,儿子生病,也不用他陪着去医院。逢年过节也可以过得很安心,很踏实,再也不用硬着头皮去老丈人家看脸色,一向很势利的丈母娘肚子里憋了再多怨言,准备了很久的刻薄话,也已经没办法说给他听。
那段日子,林放活得非常潇洒,让人不得不羡慕,很显然,我们都曾有过想效仿的念头,因为大家境遇都有几分相似,都是结婚不久,都是刚有孩子,都有几分穷困潦倒。对于一个写作者来说,家庭之累永远会是个很大束缚。一个在文坛上小有名气的林放,现实生活中尚且如此狼狈,我们这些到处碰壁、不断被退稿的业余作者,日子自然更不会好过。那时候我研究生毕业了,在出版社当小编辑,刚开始独立生活,新婚不久,女儿一岁多,家中没有一分钱存款。年轻人不会理财,每次领到工资,都是迫不及待地先赶往食堂,买上一大沓饭菜票,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月底不会挨饿。现在想想,真应该好好地感谢食堂,不敢想象没有食堂会是怎么样。贫贱夫妻百事哀,人穷万事难,我不会当家,太太更不会当家,为了是否该为女儿买辆学步车,我们吵得不可开交,结果为省下十一块钱,我被太太讥笑为天下最抠门的父亲。
我承认当时曾产生过离家出走的念头,而且不止一次,为了能够静下心来写作,甚至想到过要出家当和尚。正在写的小说一次次被中断,白天规规矩矩地去上班,要编稿子,晚上好不容易等孩子睡了,刚摊开稿纸准备写点什么,各式各样的状况便接踵而来。用习惯的黑墨水没了,台灯的灯泡突然坏了,火柴因为受潮怎么也划不着,好不容易将香烟点着了,从梦里醒来的太太又开始嘀咕干涉,说女儿还在咳嗽最好少抽烟。为了排除身边的干扰,我总是一边写作,一边戴耳机播放磁带听音乐。记得当时最喜欢听贝多芬的交响乐,耳边无数遍地播放着《命运交响曲》,我觉得这样做非常励志。
有一天,林放神气活现地出现在我的办公室,上身是紫色灯芯绒西装,脖子上系着一根通红的领带,下面是牛仔裤,脚上一双布鞋,样子很滑稽。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最大特点是反差巨大,变化太激烈,无论你多么不和谐都没关系,都不为过。离婚后的林放看上去更像个做生意的文化人,或者说像玩弄文化的生意人,唯一与身份不太符合的地方,是居然还背着个军用书包。自从我们认识,每次见他,只要是还背着挎包,都是这个过时褪色的军用书包,这已经成为他的招牌,成为一个标志性的道具。绿色军用书包在“文革”时期非常流行,它基本上就是个“文革”符号,而林放现在还在用的这个书包,早在当年夜校做语文老师时已开始使用,用林放自己的话来说,一个人身上只要还挎着这么一个旧书包,就仿佛背着过去的历史。
林放从书包里掏出一套香港版的《天龙八部》,金庸最有代表性的作品,原来他此次来出版社,目的是想问问能不能出版这套书。那年头根本没什么版权意识,出版社随便找本港台畅销书出版,可以毫不费力地赚上一大笔钱。得来全不费工夫,这样的买卖实在太好做了,我所在的文艺出版社,最初就是靠盗版琼瑶小说发家致富。问题在于上级领导不让出这些书,主管部门出于一种意识形态的考虑,对港台文艺作品始终保持戒备,谁要是胆敢冒风险偷偷出版,坚决严惩不贷。
我带着林放去见出版社的总编辑,总编辑听说此事,一口拒绝了,斩钉截铁没任何商量余地。上面最近又一次打了招呼,口气十分严厉,用词更加坚决,擅自出版没有报批的港台作品,一律严惩。林放为此似乎也早有心理准备,他做出了很能理解的样子,微笑着对我们总编点了点头,然后若无其事地告辞,与我一起离开总编室,再次回到我工作的地方,继续跟我大声聊天。办公室还有其他人在工作,他开始天南海北一个劲儿地胡吹,谈笑风生,终于把别人都吓跑了。他的声音太大,别人在他干扰下根本没办法编稿子。
林放看了看四周,确定真的没有旁人,办公室的其他人都出去了,便再一次打开书包。这一次,居然摸出厚厚一沓钱来,不,应该说是整整三沓。那时候还没有一百元和五十元的钞票,面额最大也就是十元钱,他告诉我这些钱加在一起,三千元整。整整三千元,刚从银行取出来,只要我愿意,愿意将这一百五十万字的《天龙八部》压缩一下,缩写成三十万字的小说,这三千元便是干活报酬:
“别跟我说这还是笔小钱,别跟我说你根本就不在乎。”
我有些忐忑地说:“这还真不是小钱。”
“是小钱我也不会找你,跟你说,这活儿你真的能干,真的可以干。”
林放对我的处境十分了解,那时候还不流行“屌丝”这词,然而在当时,我确确实实有些狼狈,确确实实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屌丝。文学青年都是屌丝,林放对我的境遇一清二楚,他知道我孜孜不倦写了一大堆小说,知道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写过长篇,写过中篇,还攒了不少短篇,最后却一篇小说也没能发表。一个人的自尊心是必要的,但是自尊毕竟也不能当饭吃。他翻了翻我案头正在编辑的小说稿,非常不屑地白了一眼,说看看你编的都是些什么破玩意儿,就算是为人作嫁,起码也该编点像样的文章,这算什么呢,是在给别人改病句,在找错别字,你看看这又臭又长的一句话,你看看,究竟说的是什么呀。
林放说这些话的时候,我脑子里在飞快盘算着,一百五十万字压缩成三十万,每天干掉三千字,一百天就可以拿下。豁出去拼三个月,可以活生生地挣三千元钱。三千元,当时可是一笔不小的数字,有这笔意外之财,冰箱也可以买了,彩电也可以买了,还可以给女儿买辆儿童三轮车。那时候,我们夫妇每月的工资,加一起还不足一百块钱。是可忍,孰不可忍,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突然间,我那可怜的大脑里,全都是该如何花掉这三千元钱的念头。
很快到吃饭时间,带着林放一起去食堂。他非常奇怪我居然准备三个碗,还带有一口小锅。我向他解释,告诉他为了图省事,常常在中午就把晚上的饭菜顺便准备好了。我的住处离食堂不远,晚上用餐的人太少,食堂基本上不开放,要开也不会有什么菜。林放便笑我真会偷懒,说这个过日子的办法倒是不错,说像我这样的人一定是生活能力太差,一个自小家中就有保姆的人,大约从来都不会知道烧饭做菜是怎么回事。他判定我太太也是个不会当家的女人,判定我们夫妇平时为了生活琐事,一定没少拌嘴。
从排队买饭菜,到坐下来开始吃,自始至终,他都在大声喧哗,食堂里本来就吵就闹,你想不大声说话都不行。在这用餐吃饭的人大都互相认识,都是出版社系统的人,林放作为一个陌生人有些显眼,何况他嗓门儿又那么大。我们在角落里找了张桌子,正好有两个位子空出来。吃饭途中,他突然悄悄地告诉我,已跟他离婚的李明霞,最近又有了要复婚的念头。他一直是在大声说话,突然压低了嗓音这么跟人交流,我还真有些不习惯,一下子反应不过来,旁边的人也把好奇目光投了过来。
“这事我说什么都不能干,好马不吃回头草,你说对不对?”林放若有所思,说离就离了,好不容易把婚离了,不能刚从虎口出来,又回到狼窝里。刚说完,他立刻进行纠正,说这个比喻不太对,不准确,不恰当,不应该说虎口狼窝,其实人生就这么回事,一千句一万句,说白了,当初就不应该结婚,就不应该离婚,当然,如果真离了婚,你更不应该再结婚。林放说自己不仅不会和李明霞复婚,而且一辈子也不打算再结婚了。说这番话的时候,他手上的调羹一直举在那儿,说完了,仍然高高地举着调羹,眉头紧锁,继续保持深思熟虑。我以为他还会再说些什么,他的话说着说着突然没了,接下来,干脆什么话不说,开始埋头吃饭,大口大口吃,吃得差不多了,又开始表扬食堂的菜做得不错,很符合他口味。
从食堂出来便是分手,林放从书包里拿出那套《天龙八部》,加上一千元现金,郑重其事地交给我,说一千元是预付金,完稿时,再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最后不管用还是不用,书能不能折腾出来,他都会立刻把剩下的两千块付给我。一千块现金放在书上面很显眼,光天化日之下,当时就有熟人远远看见了,这让我觉得尴尬,因为自己并没有答应要做这件事,然而在林放看来,事情已经是明摆着,不拒绝就意味着接受,本来是件好事,为什么要拒绝呢?
《天龙八部》是我最喜欢的一部武侠小说,与林放对武侠的一概不屑不同,我是金庸的忠实粉丝。我喜欢托尔斯泰,喜欢海明威和福克纳,喜欢法国新小说,喜欢拉美的文学爆炸,同时也喜欢金庸。还是在大学三年级,我就把能找到的金庸小说都读了。改革开放从来就不是一步到位,那时候想见到一套香港版的金庸全集,非常不容易。那时候,再也没什么小说比金庸作品更适合用来放松心情,想当年临时抱佛脚,应付无聊的期末考试,考完了,躺床上通宵读金庸,差不多就是一种神仙日子。金庸小说给人的感觉很长,太长了,厚厚的一本又一本,总能让你一口气看下去,总能让你爱不释手,总能让你欲罢不能。
记得我们看的那些金庸小说,都是出自吕晓明家。吕晓明父亲是位很不错的工笔画家,那套金庸作品全集是位香港画商送的,那时候,吕晓明的父亲还不像后来名气那么大,一幅画能卖很多钱,送套金庸全集便可以换他两张画。吕晓明是师范学校的美术系学生,当时最大兴趣不是画画,而是跟我们一起写小说,写得相当出色,是一种非常现代派的风格。他也喜欢金庸,大家看武侠一个个入了迷,碰到一起就没完没了切磋,这让林放非常不高兴,他觉得我们这几个年轻人太没出息,都是准备要玩纯文学的,竟然会沉迷在武侠小说的泥潭中不能自拔。
事实上,即使是现在,林放准备出版缩写的金庸作品,对武侠小说的评价依然不高。金庸在他眼里仍然算不上什么好作家,赚钱归赚钱,文学地位是文学地位。接下来的两个晚上,我沉浸在《天龙八部》中,一边阅读,一边在痛苦琢磨。有时候被故事所吸引,完全忘乎所以。看着看着,又突然想到这只是个挣钱的活儿,自己应该考虑将哪些内容删了,怎么样才能既保持精华,没有伤筋动骨,又很省事,轻而易举地便把压缩任务完成。凡事一带功利就会变得无趣,变得索然寡味。连续两晚上的煎熬,我终于意识到这事很难完成,金庸小说如果从中挑出一些精彩篇章,改编成一部电影或许会很成功,但是要想进行整体压缩,把摩天高楼变成一栋居民楼,把大树压缩成一棵盆景,这难度实在太大,起码在我看来是这样。
我不得不把一千块钱预付金和《天龙八部》退还给林放,为此专门去了一趟他家。那时候,林放还是住在先前的房子里,离婚以后,他又搬回老宅去住了。对我来说,这里是故地重游,所能见到的一切都非常熟悉,都可以感受到一种久违的亲切。刚认识林放时,他就住在这里。房子不大,却是我们这些年轻人文学梦想开始的地方。想当年,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一有空就纷纷赶到这里聚会,大家在这交流写作经验,分享文学甘苦。把林放获得的成功,看作是自己的成功,把他取得的成绩,当作自己的成绩。我们在这庆祝林放公开发表小说,为他有影响而高兴,为他出现评论而欢呼,最后又为他错失了全国奖而深感惋惜。青春岁月无限美好,我们在这里煮酒论英雄,当时除了林放扬眉吐气,都还是跃跃欲试不得志的文学青年,然而大家非常快乐。
也不过七八年工夫,很多事情完全改变了。青春已逝风光不再,林放仍然居住在这老宅里,还在断断续续写点小说,看上去更像个不折不扣的商人。吕晓明去西班牙留学了,专心画画,与文学早已没有一点瓜葛。美丽的董文方再也不写诗了,汪诚专心研究学问,邹越华在组织部给部长当秘书。丁磊磊的老公做生意发了财,她成了家庭主妇,据说成天在家打麻将,而且手气特别好。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衣马自轻肥,当年意气风发的文学青年,现如今一个个都消沉了,都现实了,跟文学再也没什么太大关系。
林放似乎早料到会有这样的结局,我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根本就不意外,冷眼看了看我手中拎的包,不怀好意地笑着,不说话。我跟他解释说自己干不了,说自己决定反悔,不想再缩写《天龙八部》。林放便说这很正常,说我应该能想到这事你干不了,说我根本就不应该高估你,像你这样的公子哥,怎么吃得了这样的苦。我知道他不会这么说两句就轻易放过我,果然停顿了一会儿,又开始继续奚落,说你小子当时能放下架子接受,就已经让人很意外了,我当时就在想,这小子一定是穷疯了,人穷志短,马瘦毛长,这小子一辈子还没缺过钱呢,现在一定是遇到什么问题了,可惜这有些钱呢,也不是什么人都能赚,有些个钱,只是看起来好赚,这钱看着好像就在你手边,一伸手就可以拿到,真要想得到并不容易。
我心服口服地认输:“你说得对,这钱我确实是赚不了。”
林放决定放过我,他表现得很宽宏大度,说你真还算聪明,没正式开始干活就反悔了,你说你要是干到一半,突然不想干了,这又算个什么事呢,还是现在这样最好,你也没什么损失,我也没什么损失,大家都没有损失。那一段日子,大约是林放生意做得最好的时候,他踌躇满志,说话气势一如既往的强大,很快就把话题转移到自己的生意上,他告诉我能赚钱的办法很多,只要想做,只要你肯吃苦愿意做,只要你胆子够大,只要有这关系那关系,只要你会利用关系。我觉得林放在我面前口若悬河,无非是在暗示,是在向我卖弄,表明他已赚了很多钱,已经很有钱了。在我印象中,林放确实是个传奇,他干什么都会比别人强,比别人容易。
那天晚上,林放请我在离他家不远的一家小馆子吃饭,不止是请我一个人,还有一位在南京大学学习的德国女学生。我始终没搞明白这人与林放究竟是什么关系,反正说着话,又高又壮的德国女学生就来了,骑着一辆男式自行车,背着一个山地包,大大咧咧地出现在我们面前。很显然,她并不是第一次来这里,进了房间,显得比我还熟门熟路,比我还更像这里的常客。林放为我们做介绍,她听说我刚从南大研究生毕业,立刻眉飞色舞,哇啦哇啦叫了起来,说想不到彼此还是同学,因为她是中文系的留学生,说我们很可能在一起上过课。我也感到吃惊,中文系确实有不少留学生,不过我从来没和他们一起上过课。
这位德国女学生有个中国名字,时隔多年,我早忘了她叫什么,只知道是准备研究中国民间戏曲,正在拜师学唱昆曲。用林放的话来说,洋人就是洋人,反正是个玩儿,用不着太当真,师拜了,学也学了,可从来就没唱像过,怎么唱都还有些歌剧味道,都会让你情不自禁地想到《茶花女》里的咏叹调。因为德国女留学生的加入,结果那天的谈话,很多话题都集中在德语文学上,我们从歌德与席勒说到了卡夫卡,从托马斯·曼说到了亨利希·曼,从茨威格说到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海因里希·伯尔。那时候君特·格拉斯的《铁皮鼓》还没翻译过来,因为获得了好莱坞的最佳外语片奖,能够谈论它也是挺时髦的一件事。德国女留学生很吃惊我能跟她聊这些,她觉得在中国玩文学的人很有意思,一说起外国文学经常头头是道,好像比外国人自己都更熟悉,很多留学生同学都有同样印象,她说在中国不止一次听人说起茨威格,说起伯尔,其实这两个人在德国根本算不上多有名,不错,伯尔应该还是有点名气,他得到了那个诺贝尔文学奖,在德国人看来,就算你得了这奖,也没什么了不起,不喜欢还是不喜欢。
我们每人喝了两瓶啤酒,林放经常在这家小馆子里吃饭,伙计和老板认识他,都过来打招呼。那时候刚开始流行称别人老板,小伙计一口一个林老板,叫得十分亲切。林放给人的感觉,也确实像个生意场上的老板。那年头,全民都在想着发财经商,下海做生意的风气,与八十年代初期轰轰烈烈的文学热相比,丝毫也不见得逊色,而且一波接着一波。是条幽深的小巷,就会有个卖盐水鸭卖烤鸭的摊位,到处都在破墙开店,到处都是新开设的贸易公司,到处都有倒卖进口旧衣服的、贩卖磁带的、转卖四喇叭录音机的。当时有个流行词叫“脑体倒挂”,意思是干体力活比干脑力活儿更挣钱,研究导弹的科研人员不如卖茶叶蛋的,上班当公务员的不如卖烤羊肉串的,大学名教授的收入,远远赶不上各种收费学习班的野鸡老师。
也许啤酒喝多了,大家都有些尿急,周围又没有公共厕所。说老实话,早在林放家的时候,我就开始有了尿意,老房子照例没有卫生设备,都是使用马桶或者痰盂。从小餐馆出来,我急着开溜,匆匆向林放作别。本以为德国女留学生找他还有什么事,没想到她也迫不及待,也是脸色通红地要告辞。恰巧我们又同路,这意味着大家都还得在路上再受会儿罪。和中国所有城市一样,公共厕所总是个问题,总是很稀罕很尴尬,那时候,也没有什么收费公厕,我们憋着一泡尿上路了。人高马大的德国女留学生跨上自行车,她的上车姿势很奇特,先让车倒下来,人有些笨拙地跨上去,然后拨正了龙头,猛踩一下,笔直地朝前冲出去。
一路上因为内急,都在注意有没有厕所,说什么话都心不在焉。自然会随口说到林放,说到他的小说创作,说到他眼下正在做的那些生意,然而显然只是在找话说。路上行人不算太多,我们一边骑着车,一边东张西望。南京人都知道,在新街口广场有个著名的公共厕所,早在民国年间就有了,据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能用自来水冲洗的公厕。为了能去方便,我们特地绕了点路,没想到赶到那里,厕所的门已被封死,是要拆了重建,还是干脆就要移走,也弄不明白,反正就是不能再使用了。这让我们感到很郁闷,哭笑不得,只能皱着眉头继续骑车上路。
李明霞的故事始终是个谜,就像不明白德国女留学生与林放究竟是什么关系一样,天底下让旁人想不明白的事太多了,我对林放的这位前妻有着太多不了解。当然,即便亦师亦友的林放,我的所谓了解,也仍然有太多空白,留下了太多的不知道。说到底,大约只能算认识很久的熟人,自以为很熟悉,其实是熟悉的陌生人。认识的时间长,并不意味着彼此了解就一定有多深入,更谈不上有多全面。大家心目中,林放就是那个半途放弃了写作的人,这也是我一直想不明白的一件事,他的写作势头那么好,在文坛上曾经那么风光。
十有九输天下事,百无一可眼前人。林放遇到了不称心,常会用这句话来解嘲,来表达自己的狂妄和不得意。很长时间,没弄明白出处,不知道是属于林放原创,还是借用别人名言。终于有一天在网上看到一副对联,袁世凯的公子袁克文写的,只差一个字,下半句的“眼前人”写成了“眼中人”。眼前无人和眼中无人,意思看上去差不多,仔细品味和琢磨,却有着略微不同。眼中无人是看谁都不顺眼,看谁都看不上,心目中根本没人。眼前无人是没看见中意对象,潜台词是还存在中意者,还是能看上某些人的,只是目前所见之人都达不到那个审美标准。林放或许属于前一种,看谁都看不上,看谁都不顺眼。接下来的几年,我与他完全失去联系,大家在同一个城市生活,井水不犯河水,各忙各的事,各走各的路。俗话说士别三日,刮目相看,能听到的都是传闻,譬如他做生意发财了,发了大财,成了有名的书商,出手阔绰,在金陵饭店包了房间长住。金陵饭店是改革开放后的第一高楼,当年南京最高档的宾馆,不要说长住,能在这睡一两个晚上都会觉得牛×。
传闻往往不靠谱,小道消息也绝非空穴来风,只要有点影子,通常八九不离十。好的传闻有,不好的传闻也会有,譬如听说林放犯事了,说出事就真的出事,出版了违禁的书,作为严打的典型,竟然被判了三年徒刑。又譬如他的前妻李明霞跳楼自杀,从七楼的楼顶上一头栽了下来,这事在当年非常轰动,本地几种报纸都有过详细报道。可惜我不读报,也不看电视,更不会听广播,对各式各样社会新闻没任何兴趣。当然,就算碰巧在报纸上看到,也不会想到这则新闻事件中的李某某,会是自己认识的那个李明霞。事实就是,我听说李明霞的故事很晚,已经是林放出狱以后。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期开始,我的运气突然好转,屡被退稿的小说,接二连三有了发表机会。好运气来了,拦都拦不住。不仅发表小说,而且有了好评,还得过几个奖。突然间,从默默无闻走投无路,变成一个略有影响的青年作家,仿佛林放当年一样,居然也会有编辑专门跑来约稿。听说林放被判刑,我立刻想到要去监狱探望,不过时间太晚,他刑期都快到了,都快要被放出来。林放家老房子正在拆迁,一拆一大片,全拆光了。他家变成了一大片工地,到处坑坑洼洼,好几台打桩机正在紧张工作,震耳欲聋。我感到十分茫然,当时也没手机,一旦失去联系,要想再取得联络还真有些麻烦。现在,主动权在他手里,林放出狱后存心要找我也不难,可以去出版社,我还在那里上班,如果暂时还不想找,我只能守株待兔,耐心等候他的出现。根据多年的交往经验,我相信他会出现,我相信他会来找我。
林放再次来找我,我已经离开出版社,去了作家协会。还住着出版社房子,过去的同事为他指点位置,画了一张草图,他很轻易地找到了我。说老实话,出版社福利很好,当年研究生毕业,我就是冲条件好而来。上世纪八十年代,出版社是福利最好的单位,文化人削尖了脑袋都往这儿跑。上班不久,大约也就两年多,分配了一套两室一厅,虽然是接龙的旧房,前面有高楼,一冬天没有阳光,我仍然心满意足。最让人感激的是,出版社并没有因为这套房子不让人调动,当时说好了,以后作协再分配房子,必须将现在的住房退还。
因此林放跟我见面,先兴致勃勃参观,为我降临的好运表示祝贺。牢狱之灾没产生任何影响,他若无其事地一边参观,一边感慨,说一个人起码要拥有这样的写作环境,才可以写出好作品。他说一个作家最起码的写作条件还是必要的,你总得有个安静的书房吧,总得有个地方能放下一张写字桌,像你过去那样,就一间紧挨着大街的破平房,又要拖儿带女,老婆动不动跟你吵架,还得上班应卯替人作嫁,还得看编辑室主任和总编脸色,那确实有点太艰苦了。不过呢,艰苦也好,艰苦可以磨炼人的意志,有苦难才会有作家,有痛苦才会有好作品,这也都是必需的,说来说去,你这小子最大优点是不肯放弃,不管写得好不好,小车不倒只管推,都还能坚持写下去,写下去,这也不容易,应该表扬。
说到最后,才随口问了一句:
“对了,最近又在忙什么呢?”
我告诉他正在写长篇,已写了十多万字。很显然,林放对别人在干什么毫无兴趣,注意力集中到了我那台电脑上,说没想到你已开始用这么个时髦玩意儿,这玩意儿究竟怎么样?我觉得它肯定会影响写作。接下来一段时间,我跟他解释电脑打字原理,示范如何使用五笔,他依然心不在焉,不相信电脑可以代替纸和笔。很快,林放开始喋喋不休自己的事,他的出现不会平白无故,虽然好多年不见,一个人本性不会改变。他依然信心满满,告诉我在狱中完成了一部长篇小说,一说起这个就非常得意。完全又是你所熟悉的那种语调,林放反复强调这部作品很重要,凝聚了他生命中最有力的东西,能够而且应该传世,已寄给了某刊物准备先发表,今天来这,是希望我所待过的出版社能够出版。
很遗憾人离开了,当然林放也知道,即便我还在出版社,这书也不是想出版就能出版。他知道我只是普通小编辑,在出版社还是个微不足道的小卒子。最为关键的一点,他知道这长篇很可能不赚钱,这年头,钱是最大的王八蛋,让出版社出版一本赔钱书,必须是很大面子才行。长江后浪推前浪,江山代有才人出,林放意识到自己不再是当红作家,人走茶凉时过境迁,他当年的位置已被别人取代。作为一名曾经的书商,林放对文学市场了如指掌,他说前些年通俗文学还能畅销,还多少能挣些钱,现在风气完全不一样,不管纯文学还是俗文学,包括伟大的世界名著,只要跟这该死的文学沾点边,都不太会好卖。
从一开始,我就不太相信这长篇是坐牢期间写出来的。林放很神秘地向我透露,他的入狱与那场运动有关,本来还是留职停薪,不拿工资,好歹也算是个有单位的人,一判刑便什么都没了,彻底的无牵无挂。事实的真相究竟如何,很难说清楚,很多人都喜欢这么说,很多人都喜欢编类似的故事。接下来,林放跟我大谈小说内容,开头怎么样,结尾怎么样,中间写了什么,要表达什么样的深刻主题。纪实与虚构如何交融,如何以悲剧的笔调写喜剧,以喜剧的气氛表达悲剧。如何既体现了传统小说的功力,又完全是现代派的技巧。我发现有些内容过去听他叨唠过,这意味着早在入狱之前,他的小说已开始构思。此外,关于李明霞自杀的章节,肯定是出狱以后才撰写的,因为林放明白无误地告诉我,在出狱之前,他对李明霞的跳楼一无所知。
由于林放一再强调,有关李明霞跳楼自杀的那些文字绝对写实,没有任何虚构,因此当他撂下手稿离去,我按捺不住好奇心,情不自禁地先翻阅这些章节。在小说中,李明霞竟然连名字都没改,完全是一种纪实风格,从他们的离婚开始写起,一直写到她如何跳楼自杀。不过我很快看出了破绽,小说永远是小说,所谓纪实,说到底还是蒙人的手段,还是吸引读者的花招。根据林放的描述,他们夫妇离婚后,一直处在反悔位置的其实是他,他一直想复婚,想重新回到老婆和孩子身边,想为他们母子挣一大笔钱。然而性格最终决定命运,错误接着错误,结果这两个人始终在纠缠,始终藕断丝连,始终充满了敌意。用现代医学来解释,李明霞显然是位抑郁症患者,她的精神方面一定出现了严重问题。
根据林放小说中的描述,李明霞最后结局异常惨烈。都说虎毒不食子,然而在生命的最后关头,她选择了要带着儿子一起离去,结果便是每登上一步台阶,都会在内心深处狠狠地咒骂一声林放。或许这只是林放自己的想象,事实上,没人能够想明白最后为什么会这样。李明霞根本没什么必须要死的理由,她拉着七岁的儿子林开明,悄悄地走到省军区干休所一栋宿舍的楼顶上,在上面盘桓了很长一段时间,有人开始注意到了他们,有人听到了小孩子断断续续的哭声。再接下来,楼上楼下有了围观人群,人越来越多,李明霞紧拉着儿子的小手,毫不犹豫地纵身一跃,像两只飞翔的小鸟一样,从高空坠落了下去。在半空中,她松开了儿子的手,或许在这时候,她才有些后悔,后悔不该拉着儿子共赴黄泉,后悔没给儿子留条活路。在落地前一瞬间,画面被定格了,仿佛武侠电影中的慢镜头,李明霞依依不舍看了儿子最后一眼。
林放的小说最后并没有问世,刊物上没发表,出版社也没能出书。没有一家杂志愿意刊登,没有一家出版社愿意出版。落水凤凰不如鸡,过气作家受人欺,这部长篇成了心头抹不去的一个隐痛,只要一想到,就好像是在提醒人生的失败。它在我这儿存放了很多年,几乎成为一种负担,我总是徒劳地在为林放说好话,一次次帮他推荐出去,一次次复述着作者和小说中的故事,然后人家又一次次退还给我。循环往复,周而复始,好在林放自己留有一份底稿,因此,无论是他还是我,都不太担心小说会丢失。心高气傲的林放曾经嘱咐过,书稿如果真没有出路,也就不用再退还给他。
林放注定不会被文学的世态炎凉打败,文学不能让人东山再起,干脆就远离文学而去,天底下可以干的事情太多,好男儿没必要非得在文学这棵老树上吊死。这部小说是林放文学活动的绝唱,接下来很多年,他又一次在我面前消失了。既然长篇不能出版,我们不再继续往来倒是个不错选择,起码可以避免见面时的尴尬。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事在人为,有些事怎么努力都没用,相信林放不会埋怨我举荐不力,不会认为我没真心帮忙,他肯定也知道,小说最后发表不发表,能不能出版,绝对不是我能左右。
况且大家心里都明白,就算小说有机会出版,也不会产生了不得的影响。文学一跺脚满世界晃动的风光年代早已一去不返,说句不客气的话,他的小说根本不像想象的那么出色。林放的优点在于永不服输,他这样的人永远不会承认失败。与离婚相比,与坐牢相比,小说不能出版又算什么。林放这辈子还没怎么被退过稿,这部小说的遭遇,正好让他也体验一下不成功的滋味。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是不会被打垮的,就像当初与李明霞离婚分手时满不在乎一样,林放对自己的坐牢,不但不当一回事,甚至还有那么点得意扬扬:
“男人嘛,必须有了这样两件事,才能算功德圆满。你得像我一样,离一次婚,坐一次牢,没这个,你的人生一定会有缺憾,一定。没经历过这个,你成不了好作家。”
差不多有十年时间,我们没再见面。他的长篇还放在我家里,伴随着灰尘和十多封退稿信,静静地躺在书架上。如果我们见面,那些退稿信完全能够交代,足以证明我曾为他不懈地努力过。和过去一样,多多少少还会有些他的消息,或者正面或者负面,所有传闻都和文学无关。出狱后的林放并没像大家想的那样一蹶不振,他的胆子越来越大,人也活得越来越潇洒。物极必反,否极泰来,人生就是这样,越是看上去走投无路,可以走的路越是更多更开阔。
这期间,林放开过餐馆和茶馆,经营过画廊和宠物店,还与人投资拍摄过一部电视纪录片。赚了不少钱,又赔了不少银子,坑害过别人,也被别人所坑害。有一段时间,林放让自己变成了一个传奇,交往的女人一个接着一个,中外不拒老少通吃,都是逢场作戏,都是时间不长久。有钱的时候,俨然是钻石王老五,专泡那种没心没肺的傻妞。做买卖亏空了,走投无路了,便跟在富婆后面瞎混,帮有钱的阔太太打理生意。虽然算不上什么小白脸,年纪也不小了,凭借文化人的文化招牌,应付那些有钱的妇人却绰绰有余。用林放自己的话来说,富婆没一个有文化,有文化的男人对她们就是天生的杀手。
那些日子的林放肆无忌惮,像神仙一样快乐。有一天,开车违章闯单行线,被交警拦下来,一言不和吵起来。交警又要罚款,又要扣驾照。他急中生智,便给当年一起写小说的邹越华打电话,邹越华刚提拔为处长,正是如鱼得水神气得不行,立刻帮林放打电话找关系,七转八转,一波三折,终于解决问题。最后双方握手言和,那时候很多事不太正规,时间已是上世纪九十年代末,街上还没有那么多私家车,交通也不是那么容易堵塞,林放扬言有路子要找人,交警同志的执法权威受到挑战,恰巧也不是省油的灯,咽不下这口气,就在大马路上与林放僵持。僵持了很长时间,许多人在围观看热闹,临了,一名交警骑着摩托赶过来,对先前的那位交警耳语了几句,又对林放说了几句,然后假装要批评他,装腔作势轻描淡写,然后挥手请旁边的围观者赶快散开。
林放属于最早拥有私家车的人,无忧无虑自由自在,过着一种是男人都会羡慕的快活日子。很显然,无拘无束的他现实生活中既无权也无势,却很会借力打力,巧妙利用别人的权势化解危机。林放结识了许多与文学无关的朋友,荒唐之处在于,这些人心甘情愿地乐意结交,恰恰都是觉得他曾经是个作家,是个文化人。很多人都相信,林放的小说出版不了,文学道路上不能再继续走下去,最直接的原因是与政治有关,是因为参与了小说中带到一笔的那场运动。太多与文学无关的成功人士,年轻时都做过天真的文学梦,都有过不成熟的政治热情,现在这些人混好了,混阔了,林放放下架子和他们交往,跟他们成为好朋友,正好可以提供一个机会,帮助他们回忆逝去的青春岁月。
又一次见到林放是在邹越华母亲的生日宴会上。老太太过八十大寿,邹越华打电话给我,想借此机会,召集二十多年前一起写东西的老朋友聚聚。那时候,邹越华已离开了组织部,干上了副区长。我始终搞不明白组织部的一个处长和副区长,哪个官更大一些,反正他的能耐够大,到场祝贺的人竟然有二十多桌。是个很大很热闹的场面,我被安排与媒体的官员坐在一起,这让人感到很不自在。当年一起写东西的老朋友也没来几个,丁磊磊带着已上大学的儿子,与几个阔太太模样的女人坐一桌,她拉着邻桌的董文方过来敬酒,我已经完全认不出她们。邹越华忙得不亦乐乎,我挥手把他叫了过来,问林放今天有没有来。
“他当然得来,今天这日子,他怎么能不来?”
丁磊磊和董文方也很想见林放,顺着邹越华的指点,隔着好几张桌子,我们远远地看到了他,便相约一起过去敬酒。这时候,林放在那头正好也往这边看,显然是看到了我们,然而他的目光立刻就转移开了。我们高高兴兴地赶过去跟他打招呼,让人感到意外和尴尬的,他的反应是好像根本就不认识我们。丁磊磊很亲热地摇他的胳膊,他这才做出刚想起我们是谁的样子,十分不屑地说:
“哎哟,原来是过来了几个有文化的名人。”
丁磊磊立刻反唇相讥,说:“别搞得不得了好不好,你说说清楚,谁是文化名人?”
林放说:“谁是谁知道,反正我已经发过毒誓,再也不和文化人打交道。”
自始至终,林放都不太愿意搭理我。我都已经站在他面前,他仍然继续装作没看见我。这是故意的装腔作势。我不知道自己什么地方得罪他了,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心里就在琢磨,毕竟许多年不见面。当时的场面乱哄哄,人声鼎沸,说话都得扯着嗓子大叫才行。主持人出来宣布,领导马上要讲话了,请大家保持安静。我抓紧时间向林放先敬酒,他很傲慢地白了我一眼,笑着说自己已经宣布过了,不再跟所谓的文化人打交道,尤其是不再和写小说的人来往,因此这酒他不能喝。
我端着酒杯傻站在那里,丁磊磊和董文方也都莫名其妙,与林放一桌的人瞪着眼睛看我们,大家就那么僵持着,彼此都很尴尬。领导开始讲话,话筒里发出一阵刺耳的电流声,林放的戏似乎不太好意思再演下去,也没办法继续往下演,他有些做作地跟我们干杯,跟丁磊磊碰杯,跟董文方碰杯,然后再跟我碰杯。当然,谁都可以看出来,他这杯碰得非常勉强,纯属是在敷衍我们。
接下来,林放也觉得自己行为过分,突然又变得热情起来,大大咧咧地向他的同桌介绍我们。领导讲话声音很大,又是用了话筒,林放不得不停下来,等领导把话说完。偏偏这位领导同志话很长很啰唆,级别大约也还说得过去,官腔十足套话无穷,大家只好硬着头皮听,眼见要结束了,又扯开了一个新话题。终于说完,稀稀拉拉鼓几声掌,林放继续介绍,介绍完了我们,又介绍他的同桌。一个个轮着来,说到最后,终于轮到他身边那个年轻的短发女孩:
“这一位嘛,看来我还得隆重介绍一下,叫绢子,对了,你们就叫她绢子好了,是我的女朋友。”
事后我们一直都在议论,这位胖乎乎的短发女孩与林放究竟是什么关系。尽管说得很明白,她是他的女朋友,可这位叫绢子的丫头也太年轻了。丁磊磊后悔当时没追问清楚,宴会结束,她过来跟我相互留电话号码,喋喋不休地还在说这事。她说男人看来还真是得离次婚玩玩,离婚的男人是个宝,而且不妨还可以再坐几年牢,坐过牢的男人好像更有魅力,要不然林放怎么可能这么神气活现,怎么可能这么春风得意,怎么可能泡这么年轻的姑娘。转眼间,林放已无影无踪,丁磊磊便责问邹越华,跟他讨要说法,问林放今天究竟是怎么回事,干吗这么阴阳怪气,干吗非要在老朋友面前搞成苦大仇深的样子。
“说老实话,这个我也搞不太明白,”邹越华也是一脸无奈,也解释不了林放的变化,“你们说林放那脾气,他那些臭毛病,我们肯定都是知道的,我们还能不了解他?他现在变成这个屌样子,肯定是有原因。凡事都会有原因,但是,但是我跟你们说,这个叫绢子的女孩可不一般……”
这个叫绢子的女孩和林放结识以前,有过很多故事。她来自苏北农村的大海边,是名中专生,冒冒失失跑南京来读书,因为喜欢绘画,和艺术系一个男孩走到一起。结果便越来越艺术,书也念不下去了,毕业证书也不要了。那男孩很快抛弃了她,于是男友一个接一个地换。据说林放喜欢她的重要原因,就是绢子的没心没肺,什么样挫折都不怕,什么样困难都能接受,什么样男人都会喜欢。林放与她的故事有许多版本,甚至他自己的叙述也每次都不一样。
反正跟画廊有关,开画廊的想法源自吕晓明。吕晓明从西班牙学成归国,已是个很有名气很有市场的画家,知道未成名的青年艺术家蕴藏着重大商机。画廊前身是林放的那家茶馆,不景气的茶馆华丽变身为画廊很容易,地点也好,就在艺术学院后门口,代卖和收购青年教师以及学生的画作,同时也兼卖绘画用品。林放和绢子便在这里不期而遇,与跟李明霞的一见钟情不一样,林放和绢子见了无数次面,相处了相当长时间,才突然有了感觉。
画廊最初由几个朋友合资,在一开始,林放也不怎么去,只是合资方之一,他是画廊前身的那家茶馆老板,说白了就是二房东。茶馆生意不好,画廊的生意也不怎么样。现实和想象总有很大距离,有一天,合伙人召集开会,吕晓明大发脾气,一个劲儿地指责负责画廊业务的经理,说他水平太业余。这经理是艺术学院的青年教师,刚提了副教授,被吕晓明训得不敢吭声,临了,弱弱地回一句嘴,说现在的年轻人中哪会有什么毕加索,哪会有什么莫迪里阿尼。说完意犹未尽,又接着加了一句,说今非昔比了,也别指望还有徐悲鸿和傅抱石。那天开会的结果,是画廊还得继续开下去,方针必须改变调整,改办绘画补习班,专门辅导准备考艺术学院的学生。年轻的副教授不再继续聘用,原来负责看店的小姑娘绢子先留着,找到合适的新画廊经理前,这里一切先由林放打理。
林放接手画廊,补习班立刻红火了一阵,有段时间人满为患,想报名都报不上。他的面子很大,像吕晓明这样成名的大画家都被拉过来给孩子们讲课。一来二去,林放与绢子自然就熟悉了,渐渐地,渐渐地,不知不觉走到了一起。一开始,绢子称呼他林叔,后来有了那种关系,也是这么叫,再以后,两人干脆同居了,像夫妻那样生活,仍然不改口,还是这么称呼。所有人都不看好他们的这种关系,年龄悬殊太大,林放快五十,绢子刚过三十。两个人的生活态度都过于随便,作为一名离婚男人,又坐过三年牢,林放男女问题上有足够的想怎么就怎么的资本;绢子呢,又是个离不开男人的女人,生来就要有男人照顾,不是林放,也会有别的男人。
林放接手画廊不久,发现绢子是艺术学院副教授的小情人,那家伙的老婆也是老师,跑来跟绢子谈判,先礼后兵,大骂她不要脸。再后来,副教授夫妇干脆一起来闹,因为绢子怀孕了,他们哭着喊着骗她逼她去流产。最后绢子便去堕胎,然后那副教授又来纠缠,又想重温鸳梦,他太太又来闹。绢子不再理他,她开始迷恋上了更好的画家,有一天吕晓明过来看望林放,林放恰恰不在,便坐在画廊里翻看学生作业,无意中看到了绢子的几张画,大加赞赏。吕晓明当时不过随便说说,觉得她这样的平常女孩画成这样不容易,目的只是鼓励,绢子却当了真。
这以后,绢子一直纠缠林放,让他带她去见自己心仪的吕晓明。学绘画的女孩多少都会有些疯疯癫癫的,想看上谁就敢看上谁,说爱就爱,根本不会计较后果。吕晓明的名气很大,画的价格已经相当高,他竟然会说她的画好,这让绢子深受鼓舞。于是林放恰到好处地利用了这种疯癫,他跟绢子不断重复吕晓明的故事,说吕当年刚开始学画时如何如何,又说他当年怎么样屁颠屁颠地跟在自己后面学写小说,反正专拣绢子爱听的话说。为了哄她高兴,为了兑现承诺,林放甚至带着绢子去了一趟吕晓明家。吕晓明在郊区有栋漂亮的别墅,第二任太太对他看守得很紧,像防贼一样提防别的女人,而吕晓明看了绢子最新的一批习作,也不像上次那样叫好,态度完全改变了,一口一个你不能这么画,不能那么画,说到最后,干脆撂下一句狠话:“这么画下去,你一辈子也画不好。”
绢子不吃不喝,失魂落魄了好多天,受伤害程度甚至比堕胎还要严重。好在类似打击也不是第一次,她在艺术学院后门口转悠了十多年,考本科没考上,考研究生没考上,遭形形色色的男人玩弄,被学生甩,被老师甩,继续画画的决心从来没有动摇。隔行如隔山,林放也不太明白她的画到底有没有前途,究竟是好还是坏。新一轮补习班又开学了,绢子抹干眼泪,开始跟着新来的学生一起听课,一起画素描,完全是决心要从头再来的样子。她成了画廊员工中的一个异类,别人都在背后笑话,绢子自己也知道别人在笑话,笑话就笑话吧。
绢子就住在画廊,林放一直觉得最好是让单身的男员工住在这里看店,可是从一开始就这样。一开始,画廊里住着三名女员工,后来搬走了一个,还有一个外面有了男朋友,经常不住回来,因此画廊里更多的时候,都是绢子一个人住。林放几乎没花什么功夫,略使了一些小手段,就和绢子走到了一起。有一天黄昏,空空的画廊里剩下绢子一个人,林放说今天是我生日,不想一个人过,我请你吃顿饭吧。于是出去吃饭,喝了点酒,要了一大碗面条,酒足饭饱,林放便带着绢子去开旅馆。绢子自始至终很听话,都听从他的安排,到最后,林放有些悲哀地看着绢子,说我肯定不会娶你。绢子没说什么,然而意思也很明显,她根本没想过要嫁给林叔。
其实那天也没真干,没干成,真刀真枪是后来的事情。那一阵子,林放也不缺少女人,他正跟一个叫朱红娣的女富婆打得火热。朱红娣经常来画廊看他,大家都知道林放与这个有钱的女人关系非同寻常,一看到那辆红色法拉利豪车停在画廊门口,便躲在背后叽里咕噜议论。朱红娣的性格就像她那辆法拉利的发动机,来了从不掩饰,举止嚣张劲爆热烈,当着员工的面,公开地与林放打情骂俏。林放在应酬女人方面早已炉火纯青,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收放自如运筹帷幄。他自然是不想让朱红娣看出端倪,然而女人最会看女人,女人最容易看出女人的心思,女人看女人一看一个准。有一天下午,朱红娣跟林放一边喝着金骏眉,一边把绢子叫了过来,酸溜溜地公开吃起醋来,对林放捅破了那层薄薄的窗户纸:
“喂,老牛吃嫩草的感觉怎么样,很爽是不是?”
邹越华母亲过八十大寿,林放与绢子已正式交往了一年多。这时候,他的人生走下坡路,性情开始变得古怪,说话腔调变得尖酸刻薄。画廊也办不下去了,补习班的买卖都这样,说好就好,说不行就不行。眼见着赚的钱还不够缴房租,几个合伙人又聚在一起商量,决定散伙。搁过去,聚散根本不是事,林放反正孤家寡人,撑不死饿不着,现在有了绢子,情况便不一样。在别人眼里,他和绢子的关系注定始乱终弃,没人看好他们,连他们自己都不会太看好。最初结果也是大家预料的那样,画廊停办后,两人分分合合,好一段日子,坏一段日子,混一天算一天。没人会想到最后会是那样,他们自己肯定也没想到,这两个人的最终结局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因为邹越华母亲生日那天没赶上,吕晓明为了表示歉意,特地在金陵饭店的璇宫设宴招待大家。林放事先也说好了要带绢子过来,最后还是爽约,打手机怎么都不接。我们一边喝酒,一边等,等等不来,等等不来,便知道他又要玩花头。联系到生日那天宴会上的表现,他再玩什么都不奇怪。吕晓明选择金陵饭店还是有用意的,想当年我们这些人聚在一起写作,正是这栋大楼的建造年代,记得刚盖好试营业,董文方姑夫是筹建部门的负责人,他曾带着我们这伙人参观过一次,并请大家在璇宫喝咖啡。那年头能在金陵饭店最高处喝杯咖啡绝对奢侈,一转眼快二十年了,我们一个个早已青春不再,现在能聚在一起,很有些旧梦重温的意思。
吕晓明点了一大桌菜,跟我们大谈林放当年往事,说他留学期间,有一次从西班牙回来,曾在这里拜访过林放。那时候,正是林放最风光的年头,他居然敢在金陵饭店包了房间长住,这在还是穷学生的吕晓明眼里,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当时也是街上闹得最欢的岁月。记得那天真是让人大开眼界,吕晓明好不容易穿过人群挤进金陵饭店,在高速上升的电梯里见到了李明霞母子,然后大家一起吃了一顿中饭,他第一次吃到了这里的看家菜“炖生敲”。就在这高高在上的璇宫,他们甚至还能看到楼下的游行队伍。林放和李明霞的关系看上去也还算融洽,根本看不出他们是一对离了婚的夫妻。事后在厕所里,吕晓明问林放有没有复婚的可能,林放一个劲儿摇头,说绝不可能,既然离了,干吗还要再复婚。说他又不缺女人,想找也不太难,要找个比李明霞好的女人更是易如反掌,比她好的女人多得是。
一旁憋着不吭声的丁磊磊忽然插嘴了,她有些想不太明白,打断了吕晓明的回忆:
“你是说,林放和李明霞离婚后,他们还有来往,他们……”
这以后,差不多又过十年,二○一三年春天,才又一次见到林放。见面地点很传奇,居然是南京远郊一个别墅区。当时,我躲在那里写长篇小说,进展顺利,工作极有效率。开发别墅区的董事长是熟人,一个文学发烧友,听说有人想找个僻静地方写作,便提供了一间管吃管住还带卫生间的员工住房给我。
是个能让人安心写东西的好地方,透过写字桌前的大玻璃窗,可以看见一大片灰蒙蒙的湖面,看见湖对岸的青山。一期别墅早卖了,都是豪华型,最便宜的一套也要超过一千五百万。二期别墅刚开始销售,价格更高,买的人并不多,双休日才会有人过来看。我沉浸在小说中,与正在写的人物共命运,有时候,突然会觉得外面不再安静,叽叽喳喳有喧闹声,销售人员领着想买别墅的人从湖边走过,我才意识到一个沉寂的星期又过去了。日复一日,一周接着一周,春天像卡片一样打开,一页页翻过去,梅花开了,木兰花开了,迎春花也开了,然后桃红柳绿。卖别墅的销售人员都是俊男靓女,大多数时候无所事事,什么也不用干,就在我隔壁房间玩电脑游戏。我们互不干扰,食堂刷卡吃饭时才会相遇。他们知道我是作家,正蛰伏在这儿写东西,每次看我的目光难免异样,多少带些同情。很显然,吃写作这碗饭不容易,看着我面如菜色的惨样,都觉得当作家太辛苦了。
那些日子很死板,上午写作,吃过中饭,再写两个小时,然后午睡,睡一两个小时,便去散步。晚上基本上在看书,给家里打电话,偶尔上会儿网。常看的那本书是波拉尼奥的小说集《地球上最后的夜晚》,女儿推荐的。
与林放相遇,我的长篇小说已接近尾声。那是一个写作者心情最好的阶段,牢狱即将结束,大功就快告成。我没想到林放也在这里,没想到他会住在一期的别墅区。我们的相遇非常偶然,有一天突然心血来潮,决定去看看那些早已卖出去的别墅。通常情况下,我散步都在别墅区之外,周围环境更好,已销售的别墅属于私人领地,并不欢迎别人参观。有钱人总让人羡慕,又总让人觉得愚蠢,关于别墅区的笑话,在这里我已经听说很多。几千万的豪宅更像是摆设,有钱的业主很少来居住,目前最真实现状就是,除了土豪们偶尔摆阔搞次聚会,百分之九十的别墅都属空置。
沿着湖边一直往前走,很快到了湖对面。突然,一条半大不小的黄狗迎面跑过来,吓我一跳。我一向害怕狗,销售人员经常抱怨,别墅里喜欢养大型犬,不是德国大狼狗,就是比利牛斯山大白熊犬,还有人家养凶猛的藏獒。虽然有高高的围墙,有很厚实的铁栏杆,听到恶声恶气的狂吠,你就会很紧张,担心它们会跑出来。我遇到的那条黄狗非常友好,它向我一个劲儿地摇头摆尾,在草地上就势打了个滚。这时候,我发现自己站在一栋漂亮的大别墅前,院门大开,黄狗正是从这儿跑出来的,门口还躺着两只大花猫,懒懒地趴在水泥地上,听见动静,将头转了过来,一动不动地看着我。
或许出于好奇心,我伸长脖子往里看。一个穿条纹睡衣的女人,拿着一袋垃圾正走出来。她看人的样子有些奇怪,我也觉得面熟,只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她将垃圾扔进路边垃圾箱,意味深长地又看我一眼,转身往回走,重新回到院子深处,走到临湖的大平台上,与坐在那里看风景的一个男人说着什么,然后就看见那男人起身,朝我这边张望,看见他大大咧咧地向我走过来。没想到那男人竟然就是林放,毫无疑问,我们当时都很意外,不仅因为很多年没见,关键是不可能想到,会在这个神奇的地方见面。
一时间,甚至都不知道该怎么招呼对方,我几乎立刻想起上次见面时的不友好,想起了他没有缘由的阴阳怪气。人生总是会有很多预想不到,我的脑海里闪过很多念头,他为什么会在这儿?这套漂亮的别墅难道是他的?对了,这个女人难怪面熟,她不就是那个绢子吗?林放许多年不见,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想不到人家已发了大财,这年头,有人不知道怎么就发财了。林放显然也在琢磨,想不明白我为什么会出现在他面前,脸上的表情十分复杂。好在很短时间,简单的几句对话,我们已初步弄明白了状况,很快就知道对方是怎么回事。
“我说呢,原来你是躲在这里写东西。”
原来我们都不属于这里,都不是这里的业主。林放脸上的疑惑解除了,十分灿烂地笑着,很中肯地说此地环境是很不错,非常适合写作。一时间,大家都变得很轻松,林放说他跟我一样,也不过是暂时借住在这里隐居。说着说着,我们的距离一下子拉近了,假想的贫富鸿沟并不存在,他又变为我所熟悉的那个林放,我呢,也还是他心目中那个写东西有点好赌气的执拗家伙。林放告诉我,别墅是他一个朋友的,反正空闲在这儿,他和绢子就搬过来住了,绢子身体不好,正好可以休养一阵。他们在这儿住了都快两年了,有钱人很傻的,花大价钱买了豪宅,自己没时间居住,反倒是让他这种没钱的闲人来享受。
接下来,我们坐在迎湖亲水平台上聊天。越过宽阔平静的湖面,我指着远处隐约能看得见的窗户,告诉林放,过去几个月,天天上午,我都雷打不动地在那里写作。怎么也不会想到,我们居然是隔湖相望。林放笑了,很有诗意地说,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这说明什么呢?说明尽管我们不属于这里,并没有实际拥有这里的财富,可是只要你愿意,这里却可以属于我们,或者说有可能可以属于我们。我觉得他的话太浪漫了,太想当然,很显然,这里的财富根本就不可能属于我们。
以后的一段日子,每天黄昏时分,散完步,我都会到林放那里去坐一会儿,聊聊天。那条叫阿黄的狗到时间就出现在会所周围,它是专门来接人的,一看见我立刻上蹿下跳,然后陪我散步,前前后后地来回跑,最后又把我送到林放那里。阿黄是一条非常通人性的草狗,看上去实在太普通了,据说现在连农民都不愿意养这样的草狗,但是性格真的非常可爱。我和林放坐那里聊天,它喜欢在我们身边打转,拼命地讨好我,只要你一招惹它,便在地上撒欢打滚。
林放的田园生活让人很羡慕,有个院子,有一块地,种了好几样蔬菜,养了十几只鸡。我觉得这才是一个作家应该有的生活,并把这层意思说给林放听,林放听了,讥笑我太贪婪,说你也不好好想想,凭你写那几本破书,也想买这样的豪宅?他说现在的作家难怪写不出像样东西,原来都像你一样,都还在做着资产阶级的美梦。林放一向喜欢强词夺理,喜欢曲解别人的意思,我告诉林放,说自己从没想过要拥有这样的大别墅。吃不着葡萄的人,完全有资格说葡萄是酸的,对一个真正的作家来说,这样的豪宅太奢侈了,是个太大而且没有必要的负担,我知道自己配不上它,只是希望能像林放这样,心态充分自由,帮别人看守别墅,有个相爱的女人陪着,养条草狗,养几只下蛋的母鸡,吃自己种的蔬菜。
只不过是随便一说,没想到林放听了我的话,神情立刻有些异样,有些沮丧,皱起眉头,似乎正在思考,准备用强有力的话反驳。想了一会儿,他笑着摇摇头,不准备再说了。那种不跟你计较的态度,让人十分意外,让人有种踏空的感觉。在我印象中,林放向来得理不饶人、无理时说话也要占上风。过了一会儿,林放说,我还能不明白你的意思?按照你的逻辑,按照你们的逻辑,不就是想说我林放不成气候,不就是觉得我让你们失望了?出水再看两腿泥,我知道不止是你,其实你们都对我很失望,都觉得自己看走眼了,都觉得我不应该沦落到今天这种地步。我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要这么说,林放说你们想的都不错,既然我有那么多不一般的经历,离过婚,坐过牢,阔过,穷过,有过数不清的女人,我当然最应该成为一个有所作为的好作家:
“不过可惜了,很可惜我还不是!”
林放笑着自我解嘲,多少有那么点做作。他以退为攻,说要失望也只能让你们失望,只能是对不住大家。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有时候想想,连他都会觉得对不住自己,也不甘心这么一个结局。林放只比我大三岁,感觉上要大许多,或许当过老师,或许很早就在文坛上成名,在我面前他永远都像个前辈。他说这番话的时候,我第一次在他眼神里看到了忧郁,这是一种从未见过的表情,那可不是我所熟悉的应有表情。正是一年中的最好季节,春暖花开,落日下湖面波光粼粼,远处青山绿意盎然,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我很愿意与他一起重温过去,回忆青春,很希望能够畅谈一次文学,希望林放能关心一下我即将完成的长篇小说,可是很显然,他对这个一点兴趣也没有。
我们漫谈的话题,基本上都和文学无关,有一次,说到三十年前的一次聚会,那是一九八三年秋天,踌躇满志的林放请我们去他家吃饭,理由不是因为小说得奖,而是他那篇呼声很高的小说没得奖。那年头,作为一名当红小说家,春风得意的林放当仁不让地成为无冕之王,前辈作家都老得不行了,他觉得他们再也写不出像样东西,一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的派头。他请我们吃饭,畅饮散装的鲜啤酒,不过是为了表明自己不愿意与得奖作家为伍的特立独行。记得当时的所有话题,都和文学有关,那时候文学是多么辉煌的一件事。转眼间,三十年过去,文学还是文学,文学已不是文学。
林放和我聊天的时候,绢子显得非常文静,她不是一个人在树底下画画,就是到菜地里摘弄蔬菜。对我们的唯一打扰,是过来送新采摘的黄瓜和西红柿,都是自家菜地长的,每次吃到,都能感受到一种他们的得意,这毕竟是他们的劳动成果。林放常会很细心提醒绢子要注意身体,让她加一件衣服,让她起来在院子里多走几步。对于女孩子,他一向都是这么体贴和关心。在闲聊中,林放不无得意地跟我卖弄这些年的艳遇,说自己经历的女人已太多了,对爱情早就麻木。他嘲笑所谓的爱,想明白了也就那么回事,说他这辈子该吃就吃,该喝就喝,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好事坏事都没耽误,总算是没有白活一场。说到最后,当然不能不说起绢子的身体,他告诉我绢子的肾不好,说她患有严重的腰子病,目前只能是依靠血液透析来维持生命。我对透析并没什么了解,大致知道这是比较麻烦的事,难怪绢子看上去有些虚胖和浮肿,总是病歪歪的样子。
我的小说写完,离开的日子也就到了。别墅楼盘的董事长说好要从北京赶回来,一起吃顿告别饭,可是临时又有了别的更重要应酬,改由别墅的销售负责人李总宴请。这位李总是位精明强干的大美女,她向我表示祝贺,祝贺小说完成,欢迎以后继续来这里写作。我向她表示感谢,并有些讨好地告诉她,在小说结尾处,已标明了写作地点。李总没太听明白这话的意思,或许也是觉得无关紧要,她很认真地对我说,这小说能拍成影视就好了,电影和电视的影响大,如果真要拍摄,她愿意提供赞助。
早在前一天,就跟林放和绢子说过再见,道过别了,因为今天是绢子要去透析的日子。李总跟我毫无目的地漫谈,谈文学,谈经济形势和房价,谈影视,谈男女演员的秘闻。她听说我经常去一期别墅区,去跟那个叫林放的人闲聊,一到下午那条叫阿黄的草狗会来迎接我,便兴致勃勃地跟我大谈林放。这让人感到很意外,虽然我口口声声地说是老朋友,可是李总对林放的了解,似乎一点也不比我少,居然知道很多我所不知道的事,而她知道的这些,正好能够解决我的很多疑问。
首先,终于弄明白那栋别墅的业主不是谁,过去只知道是林放的一个朋友,究竟什么样的朋友一直存疑。林放曾带我参观过别墅内部,我注意到主人卧室里的照片,女主人看上去很像林放的初恋女友张跃,那一双眼睛特别像。如果真是这样,便是个非常有趣又带点暧昧的故事,我确实听说过张跃很有钱,而且听说他们的关系非同一般,后来确实还有过来往。无巧不成书,事实上,我一直都在做着这样的假设,很遗憾,老情人终成眷属的猜想并不成立。
其次,女业主既不是张跃,林放与别墅主人也根本谈不上什么朋友。说白了,他们之间就是一种雇佣关系,只是帮人家看管别墅,业主按月付钱,好像是每月五千块钱。林放要负责的任务也就是打扫院子,种点蔬菜,业主来别墅度假时为主人做做饭。李总告诉我,这里的别墅给许多人提供了就业机会,有钱人太忙,买了豪宅,根本没时间好好享受,基本上都是用来养狗养鸡养保安。因此,虽然受雇于人,听上去不那么好听,林放才属于真正享受别墅的人。那套别墅是这里的楼王,是那片区域中最好的一栋,业主是一家上市公司的大老总。
李总告诉的第三件事,林放正准备为绢子捐肾。关于这个,事先我还真一点都不知道,而这恰恰是他在此地广为人知的重要原因,也正是因为这个,人家大老板才愿意沽名钓誉,为林放提供了一个看管别墅的好差事。记者专门采访过,一本家庭类杂志上有过长篇报道。故事也不算复杂,绢子要比林放年轻许多,但是她的肾已坏死,要想拯救的唯一办法是肾脏移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有一定婚姻年限的夫妻才能捐献,为此,他们补办了结婚手续,此前林放和她只是一般同居关系。会所的工作人员都相信我来这里,是要写这个动人的老少恋艳情故事。一个老男人为了爱情,不惜为心爱的女人捐出自己的肾脏,这剧透听上去就不错。
为了给绢子治病,林放卖掉了自己名下唯一一套房产,那是他家祖居拆迁后分得的。由于对此事一无所知,结果我只能像个局外人,一边喝酒吃菜,一边十分惊奇地洗耳恭听,听李总说她所知道的林放,听一起吃饭的工作人员讲他们听到的段子。大家好像都喜欢带着正能量的故事,有点伤感有点悲情,当然,更有点伟大和崇高。只有为你爱的人做出奉献,才是真正的爱情。当时在场的人对我难免有看法,难免不理解,都想不太明白。不明白这个作家天天躲在他们会所里,究竟写了些什么玩意儿。不明白这个所谓三十多年的老朋友,天天还跑去聊天,对林放要捐肾的事却一无所知。我自己也觉得奇怪,忽然觉得过去的那些日子,非常不真实。
告别宴会说结束就结束了,说好李总的小车带我回南京。一路上,都还在继续说林放,继续探讨肾移植。李总的一个亲戚也准备做这手术,现如今这样的移植已很成熟,关键是肾源匹配,像林放这样正巧配型成功,可以说非常难得。李总亲戚已排了很长时间的队,一直在等待合适肾源。或许耳边有关林放的声音太多,或许李总一直在念叨,突然间我有些冲动,有些热心过度,说我来帮你问问林放,拿出手机就给他打电话,号码拨过去,得到的回答却是:“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请查证后再拨。”
这号码是很多年前邹越华给我的,从来没用过,没想到第一次使用竟然这样。李总回过头,睁大了眼睛看着我,显然她也听见手机的应答,那声音很大。一时间,有些尴尬和狼狈,不知道如何向李总解释。我干脆不解释了,打不通就打不通,也没什么大不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算真打通,事已如此,又能跟林放说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