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夏打来电话时,孙菀正在厨房里剔鱼线。电话铃声响得仓促,惊得专注的她一颤,一点血水溅入她的眼睛里。
她手忙脚乱地冲干净眼睛,抓起手机走到镜子前,轻轻擦着水珠。
孙菀生着一双黑白分明的杏核眼,深深的,黑黑的,深不见底,却无危险意味。很多人初次见她,都会情不自禁地被她这双冷静的眼睛吸引,以至于擦肩后再忆起这个人,只记得那双过于独特的眼睛,却忘了她原来也有张素净漂亮的脸。
孙菀学的是新闻,她的闺蜜厉娅说她一定是看多了社会阴暗面才会有这种眼神。孙菀觉得很无辜,她学的虽是新闻,考上的报社却分她去了娱乐版,做了准娱记,因此未曾如厉娅所想,新闻系毕业的她每日同都要同凶杀现场打交道。
“小孙啊,赶紧带机子来三里屯蕉叶,我盯到余小菲了!她在等人,看她那胸口低的……准是等一男的!速度!”
号称“京城第一娱记”的老夏是带孙菀的老师,听着名头大,不过业内老记者谁又没顶个响亮的名头?老夏带了两个新人,除了孙菀,还有一个传媒大学的男孩,那个男孩说话口音重,总是把“夏师父”叫成“夏尸骨”,老夏因此不待见他,一门心思地带文笔犀利的孙菀,孙菀也因此蹭了好几次头条署名。
“我马上到!”
挂了电话,孙菀急急回书房拿了摄影器材,风风火火地出了门。孙菀内心对娱记这份工作兴趣寥寥,但职业本能还是让她在听到余小菲的名字后,有种钓到大鱼的兴奋感。
余小菲是近几年迅速上位的小花旦,以清纯低调闻名,行踪诡秘难测,鲜少绯闻,但老夏觉得她假。用老夏的话说,她一没背景的小姑娘凭什么上位那么快?背后肯定有人,只是少而精,外人抓不到而已。因此,老夏铁了心要爆她一个大新闻,断断续续跟踪了两个月,今天终于有了斩获。
孙菀赶到三里屯时,接到老夏的电话说余小菲换去了一家法国酒吧,男主角的车已经来了,让她火速到位。
孙菀在一片五光十色的霓虹海里找了半天,才看见老夏躲在一个阴暗处,鬼鬼祟祟地朝她招手。
孙菀快步走到他身边蹲下,远远见对面的玻璃窗下,一袭白色小礼裙的,戴着波波头假发的余小菲正仰脸看着对面的人,热切地笑着。
孙菀二话不说地打开机器,麻利地装好镜头,试拍了几张后,又抿唇调起焦距、光圈来。
老夏“咔咔”连拍了几张,见那桌有侍者前来伺候点单,老夏放下机子感叹:“不得不说啊,这余小菲不钓则已,一钓就是高富帅。你看看对面那男的,皮相比圈里那些小生可强多了……关键是,人家的路虎上挂着的是京A8!”
一听这车牌,孙菀就知道又是一条男主角不能上报,只能冠名“神秘男”的头条,她没来由有些失望。
见老夏招呼她过去看,她也有些好奇男主角,挪去老夏那边,拉长镜头往里一看,待见到男主角真容的片刻,不禁怔了好大一会儿。
无怪老夏感慨,果然和以往偷拍到的油光满面,脑满肠肥的绯闻男主不同,那是个面容清隽的年轻男子,一身挺括的白衬衣更是衬得他风姿殊秀,气度不凡。
孙菀正自怔忪,那边,余小菲若有若无地往他们这边瞥了一眼,笑着同那男子说了句什么。
那男子从容地拿出手机,一边点餐,一边拨起电话来。
待侍应生走后,老夏举起相机,又一阵猛拍。
自看清那男主角后,孙菀就有些心不在焉。她两手端着相机,讷讷地盯着前方玻璃窗后谈笑自若的身影,幽黑的眸底映上了一片斑斓光线,像是灵魂飘离了躯壳,飞去了不知名的地方。
老夏一边拍一边嘀咕:“像这种身份特殊的绯闻男主角,少拍正脸……你赶紧跟着拍一套,回去我看看你的照片,给你点点这类片子怎么拍。”
见孙菀愣着不动,老夏用胳膊肘拐了拐她:“嘿……醒醒。”
他话音未落,忽然僵住了。
他的肩膀上,不知何时搭上了一只手。
那只手紧紧捏着他的肩膀,将他往下按着,力道适中,既透着一种叫他纹丝不敢动的慑人气场,又不至于把他吓得做出什么过激反应。
紧接着,一只沉稳有力的大手越过他的肩膀,将他手里的高倍相机缴了过去。
这时,后知后觉的孙菀方察觉到异样,回头往老夏身后望去,只见一道高大的黑影冷冷耸在眼前,那人的脸隐在黑暗里,看不清面容,唯两道极凛冽的目光垂注在她脸上。
老夏知道行藏败露了,他们被刚才那男主角的保镖抓了现行,连忙堆起笑准备告饶。
那个保镖却加重了摁他的力道,单手指了指他,示意他们原地不准动。
末了,他拎着老夏的相机退到不远处的阴影里,拨通了一个电话,压低声音汇报起情况来。
老夏有点纳罕,一般遇到这种事情,最多把内存卡给人家,道个歉,做个保证也就完了,怎么看这架势,只怕还没那么能善了?
那个人挂完电话后,麻利地将老夏相机里的内存卡卸了下来,他将老夏从地上提拧起来,浑身上上下下地搜了一遍,又搜出他的手机检阅起来。
老夏讪笑着说:“全在那张卡里了。没别的了。您放心,今天晚上的事情我什么都没看到。”
那人把手机和相机丢还给他,忽然转身将地上的孙菀拉起来,不由分说地拽着她往马路对面走。
老夏吓了一跳,脸色都变了,连忙追上去:“你干什么?她是我学生,什么都没拍,你凭什么抓人啊?”
孙菀无声地挣着,掰着那人的五根手指,但岂是她掰得开的?
那人停下脚步,目光肃杀地瞪了老夏一眼。
老夏脊背一寒,往后瑟缩了一下,顿住了脚步:“我们是《XXX报》的记者,我警告你们,不要乱来!”
那人冷冷回了一句:“不要多事!我们老板想找她聊聊。聊完就放人。”
老夏看看他,又看看孙菀,有些进退无据。
很快,那人拽着孙菀横过了马路,把她“请”上那辆路虎后座,随即,他打开驾驶室的门,坐了进去。
老夏不敢跟他硬碰硬,又不敢走,只好愣在原地,一边记着车牌,一边拨总编的电话。
很快,老夏就见余小菲和她的绯闻男友从酒吧里走了出来,余小菲跟那男子道了别,不慌不忙地上了自己的红色沃尔沃。那男子顿了一会儿,返身走向自己的路虎,拉开后座车门,躬身坐了进去。
下一秒,那辆路虎紧随着沃尔沃往前驰去。
见总编迟迟不接电话,老夏只得又去拨孙菀的电话。
“Why do birds suddenly appear, Every time you are near……”
卡朋特醇厚优美的声音在车厢里响起,若非此时气氛冷到冰点,倒也堪称情景相宜。
孙菀将手机从衣袋里翻出来,刚准备接听,从旁伸出一只修长的手来,自然地将手机从她手里抽了出去,按了挂断。
身边的男人将她的手机丢在一旁,娴熟地端起她的相机,打开,一张张浏览了起来,待浏览到有余小菲和他的那几张时,他侧脸淡淡瞥了她一眼,似笑非笑地谑道:“卓太太,来捉奸啊?这类事情请侦探所就行,大可不必御驾亲征啊。”
孙菀被他气得手抖,转过身,咬唇看向窗外,懒得理他。
他唇角那点笑意又深了些。
这时,孙菀的手机不屈不挠地又响了起来。
他抢先一步拿起手机,这一次,直接按了关机。
他看了看那手机斑驳的躯壳,笑说:“大学时就用的这一只,不如给你换只vertu?”
见她不答,他起身,伸手从前排拿出一只粉色盒子递给她。
孙菀莫名火起,生硬地将那盒子推开:“买给谁的就送给谁,我从不夺人所爱。我用惯了诺基亚,不稀罕什么vertu。”
闻言,他眼睛里浮起了若有若无的笑意,将身体往她那边挪了挪,略凑近她耳边,低声说:“吃醋了?手机真的是专门为你买的。我和刚才那位余小姐只是工作往来,你不要误会。”
随着他的靠近,一脉属于年轻男子的干净清香从他身上逸了出来,让她倍觉熟悉,只是那香气里又多了一丝男士香水的味道,这点暧昧的香气,让她的思绪瞬间跳跃到了某些桃色联想上,心底那点无名之火腾腾地往上蹿。
她克制了下情绪,去抓掉在坐垫上的自己的手机:“卓临城,你的那些‘工作来往’我一点都不感兴趣,但是请你也不要干涉我的工作!”
说着,她往车门边缩了缩,打开手机,埋头给老夏编起短信来。
连她也没有想到拍了那么多桃色新闻,有天会拍到自己丈夫头上。
乍然想到“丈夫”这个称谓,孙菀有些恍惚,按短信的手指顿了顿,目光落在自己的牛仔裤和格子衬衣上,她又用余光不动声色地看了眼身边的卓临城,他身体微微往后靠着,神色有些空茫、疲倦,一只手正迟缓地解着衬衣的第二颗纽扣。
他在人前,总是一派端正的姿态,衣着熨帖整齐,神态纹丝不乱,在她面前,态度又不拘一些。但无论怎样,他身上总透着一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气质,怎么看,都不像是和她在一个世界的。
如果在大街上撞见,谁又能相信这完全不相配的一对,竟是夫妻呢?
如果不是那张暗红证书的提醒,连孙菀都常常意识不到自己已经结婚了,她的生活里,永远有个叫做卓临城的人在那里,亲而不近,疏而不远。
车子开到一个大路口时,放缓了速度,显然是开车的司机兼保镖吃不准卓临城要去哪里,是去他的私人行馆,还是回他和卓太太的家?
孙菀和卓临城都是乖觉之人,瞬息便注意到他的心思。
卓临城抬腕看了下时间,见还不到八点,问道:“还没吃晚饭吧?”
孙菀刚准备否认,饿了一个中午加一个下午的肚子不争气地叫了一下。
卓临城心下了然,朝司机抬了抬手,指了回家的方向。侧脸看住孙菀,眸光闪动:“晚饭准备吃鱼吧?”
“你怎么知道?”孙菀有些讶异。
“闻到味儿了。”他整了整衬衣,“做完鱼要把手反复洗几遍,才去得了味儿。你老这样邋遢,搞不好哪天我真会嫌弃你的。”
孙菀闻言,恨不得凭空变出一条鱼摔到他脸上。
她不忿地想,得意个什么劲儿呀!
孙菀做得一手好菜,尤擅长做鱼,哪怕极便宜的草鱼,经她手一炮制,也能透出别样鲜香。
回到家后,孙菀一言不发上楼,去自己的卧室换了件几十块买来的棉质居家裙,将马尾胡乱绾了一下,完全无视卓临城的目光,直接走进厨房,将大料,香叶,姜等入汤的东西放入渐温的水里。
落地玻璃隔出来的开放式厨房,让孙菀觉得很不自在,因为她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眼底。
她的目光不由瞥向客厅的大鱼缸,有时候,她觉得自己的处境和鱼缸里的热带鱼很像,好像怎么奋力游弋,都游不出别人的眼皮。
水开后,她将鱼放进开水里,改成文火慢慢炖。一道双菇炖鱼,荤素双全,再无须做别的菜,所有食材都已准备好,只等丢进锅里。于是,她站在锅前放胆地发着呆。
外面传来电视的声音,混杂着锅里炖鱼传来的咕嘟声,让这座豪华而清冷的复式大宅里多了丝人间烟火气。她有多少年,没有重温过这种感觉了?大约是从父亲过世以后,她便很少再有这种“家”的体验了。
感觉到她在发呆,卓临城回眸出神地看着她。几个月不见,她又瘦了,她原本就高,一瘦就显得格外畸零。她低着头,露出修长釉白的长颈,她貌似认真地盯着锅里的变化,几绺微卷的长发从发髻里散落在肩上,安静单薄得像一帧杂志插画。可她的姿态又是那样的拒人千里,即便发着呆,她的脊背都像有一股凛然的力量撑着,让人无法轻易靠近。
良久,见她关了火,他适时收回眼神,冷静漠然地盯着电视荧幕。
饭菜上桌后,两人坐在暖黄的灯光下,默默吃着东西。卓临城自小家教良好,吃饭自是一派萧肃沉默的大家礼仪,对不拘小节的孙菀而言,这样近乎凝神屏息的吃饭是她所不能忍受的。举案齐眉,相敬如冰,莫过如是了。好在他俩一年到头也一起吃不了几顿饭。
吃了几口鱼,孙菀心中的那点情绪越发按捺不住,故意把筷子“啪”的扣在桌面上,双手捧起日式圆瓷碗,将汤喝得滋滋响,一双大眼睨着对面的男人,像是在挑衅,又像是在抗议。
卓临城却仿佛没有听见,依然笔直端正地坐着,慢条斯理地喝汤。暖色调的灯光透过他高挺的鼻梁,在他英挺的脸上投射出淡淡的黑影,让他显得像尊不动声色的雕像。
孙菀有些泄气,放下碗,举起筷子,一口一口吃起鱼来,动作滞重得倒像手腕上坠着千斤坠。
孙菀盛饭的间隙,卓临城的目光落在她突兀得厉害的锁骨上,说:“怎么瘦这么多?”
孙菀无从答起,有些敷衍似的说:“事情太多,顾不上吃东西,撑得住就撑着,撑不住就泡面打发了。”
“请个保姆吧。”
“别!我的工资还不如保姆高。拿什么养活别人?”
谈到这个问题上来了,卓临城不禁停箸,肃容问:“给你开的卡为什么不用?”
结婚一年以来,她从未动过他给她的附属卡,反倒用自己微薄的薪水肩负起物业和家用。她从不向他要求任何物质,连他买给她的车子,也停在车库里生锈,好像是在用这种方式划清彼此的界限。
见孙菀不答,他眸色深沉地讥诮道:“你一分钱也不花我的,难道我是娶你来养我的?”
“我没什么地方需要用你的钱。”孙菀眉眼都懒得抬一下。
卓临城没有反驳她,只上下打量了下她,用眼神提醒她,她的穿着打扮实在委实上不得台面,谈不上没地方需要用他的钱。
孙菀不用抬头就能捕捉到他眼神里的含义,心里有些获胜的快感。卓临城的女人应该要有保养得宜的皮肤,会在当季的大牌衣服里挑出最艳压群芳的那些,绝不会穿着在外贸店和店主讲价讲得彼此都疲乏,最后因哪里少颗扣子,哪里线头太多又能便宜十块的衣服。
她知道他是个讲究品位的人,她偏要用这种市井的、庸常的形象处处提醒他与她的差别,以及她对他们关系的不认同。
这种促狭的心理让她想起王小波的《舅舅情人》,书中男主角的夫人,白天蓬头垢面、音嗓粗哑,用十分凶暴的态度对待自己的丈夫,只因他是个捕快,而她是被他捕捉的飞贼,除了嫁给他,别无选择。在那样的画地为牢的婚姻里,她只好像被装进笼子的疯狗一样,用粗暴的态度来报复丈夫、消磨时光。
这与她和卓临城的婚姻是多么的异曲同工啊。只是孙菀不能理解那篇小说里的女主角为什么又会在晚上,将长发梳理得一丝不乱,穿上香草熏过的锦丝袍子,朝自己的丈夫露出丰满而完美的身体。
女人是种复杂的动物。年轻的孙菀一直是这么理解的。其实她不知道,真正复杂的不是男人或者女人,而是婚姻。
那天晚饭后,卓临城如前次一样,早早地走了。整座空旷的屋子里又只剩下她一人。她胜利了,坐在客厅里的样子,像一个独守空城的王。
次日在单位见了老夏,老夏一脸狐疑地盯着她问:“小孙,昨儿……没事儿吧?”
嘴上仿佛是在关心她有没有被恶势力欺辱了去,但那双犀利老辣的眼睛底下明显藏着别的怀疑。
孙菀一如既往地替他泡好茶,语气淡然地说:“没事,他们把我叫上车后,问了我一些情况。主要是问你跟踪余小菲多久了,手里掌握了多少有关她的事情。然后让我转告你,无论知道些什么,到我们这里最好就打住了。”
闻言,老夏松了口气,顿了顿又问:“怎么偏把你这么个小跟班抓过去问话?”
孙菀将茶递给他,才答:“他们估摸着我道行浅,比较好下手,容易问出真话吧?”
老夏“哈哈”笑了两声,心中疑云尽释,啜了小口茶:“这余小菲可真是精,我二十年道行就栽在她这条小阴沟里了。”
孙菀不想接茬,笑了笑,在办公桌前坐下,翻看着自己的选题,眉微微蹙了起来。
老夏明显还在兴头上,一颗熊熊燃烧的八卦之心让他亢奋得满脸放光,他靠在孙菀办公桌的一角上坐下,感慨地说:“现在这些小花旦不得了哦,你知道昨天那男的是谁吗?我后来拿着车牌号一打听,才知道那是万华的老总卓临城!绝对的‘不可说’先生!要真傍上他,余小菲挤进四小花旦还不跟玩儿似的?”
冷不丁听到他的名字,孙菀手上的动作滞了一下。
“前段不是有个号称‘京城四少’之一的公子哥在追亚洲影后隋冰吗?据说一出手就是好几百万的名画。就那货,给昨天那位提鞋都不配。京城四少?不要笑死人,京城可大了!昨天那位不敢称什么四少吧,至少是货真价实的中将衙内,管着一偌大的控股集团呢。这年头啊,能被曝光的,都是可以被娱乐的水货,真正的牛人,那都成敏感词了!”
老夏见这么一个惊天猛料都没能让孙菀瞠目结舌,兴致减了不少,便把自己道听途说的有关卓临城的八卦咽回肚里,有些讪讪地看着孙菀,问:“还在愁选题呢?”
孙菀颇有些无奈地拿笔轻戳了下额头:“没稿子交。”
“这样吧,我给你个素材,你去写,回头署咱俩的名。”老夏一副正中下怀的模样说,“就写李茜子干爹疑破产,导致她角色被抢。”
十六岁就出道的李茜子因有一个财大气粗的干爹,一路走得极其平顺,近几年更是搭上了好莱坞,演了好几部大片女主,前途看好。冷不丁要写这么条新闻,孙菀颇觉好笑:“不是说她自己不想演好莱坞的那个龙套角色,主动放弃的吗?写破产,咱拿什么立论呢?”
“你没注意到她最近好几次出席活动都穿同一条牛仔裤啊?还有,她以前戴的爱马仕手表也没了!这说明她的财务有问题嘛!她的财务有问题,那不就是她干爹有问题?我们做新闻的要思想开阔,联想力丰富,不符合事实不要紧,关键是要抓眼球,抓经济效益。这年头什么是王道?发行量啊!”
孙菀小声嘀咕:“也许人家是低碳生活?”
“谁看什么低碳生活啊?这种假大空的新闻,读者不喜欢,赶紧按我说的写,有你的好。”
老夏说完,将茶杯一放,往办公室外去了。
孙菀将稿子赶完,已经下午三点多了。
七月里的午后,天际没来由地压了一带黑云,阴沉得让人心里极不受用。孙菀正准备起身给自己冲杯咖啡,一旁的手机却响了。
电话接通,是孙菀的妈妈黎美静。每每接到黎美静电话时,孙菀都会有那么一瞬言辞匮乏,这次也不例外,所以,在叫了声“妈”之后,孙菀就把“舞台”给了她。
黎美静在电话那端长一声短一声地更迭叫着疼,恹恹抱怨北京近来多雨,快要赶超南方,勾得她风湿病犯了,浑身上下哪儿哪儿都疼,又一阵干号后,终于把话题绕到了要钱上:“我听你李阿姨说,重庆有个老神医有专门治风湿的神方,只要连着在他那里泡三天药汤,风湿永不发作。李阿姨还说她婆婆就是泡了那个汤,陈年的老风湿都好利索了。我是动心要去趟重庆,但那药也忒贵了点,五万一个疗程!三个疗程下来,不得准备个二十万?你那里还有钱吗,借妈妈点儿。”
孙菀唇角浮出一丝苦笑,默了好一会儿说:“你打算什么时候去重庆拜访那个神医?我请假陪你去。”
黎美静拖长声音说:“别——千万别,这一来一回的没十天半个月下不来,你哪里请得了那么多假?你把钱给我,我自己去一趟就是。”
听她这样推三阻四,孙菀心底那点猜测终于落到实处,一颗冰冷的心又凉了几分,她不愿意再陪她绕这些弯子,沉声问:“你又去赌了?这次输了多少?”
电话那边蘧然静了下去,半天没有一丝响动,让孙菀生出一丝错觉,仿佛电话那端连着的,是一个无底洞。
不知过了多久,又一阵抽搭声传来,黎美静的声音尖锐得有些失真:“你要救救妈,那些人说,下个月还不上二十万就要按规矩办了。你这回不帮我,以后真的就看不到妈妈了!”
孙菀口中有些发苦,心灰意懒道:“上回欠了三十万,也没见你少一根头发丝。这回真要这么恐怖,你可以卖房啊,把店子抵出去啊,卖你藏的那些金器啊……哦,我忘了,那些都是你的命!”
黎美静听女儿用这种古怪的语气和自己说话,骇叫道:“我哪里有什么金器?房子是你爸爸留的,店子你是外公留的,我是宁死也不卖的!”
“那我去死好不好?”孙菀终于爆发了,“我去卖肾给你还债好不好?黑市价十五万一只,我有一对,全给你够不够?”
话音刚落,孙菀不禁红了眼眶:“我月薪五千,拿什么供你赌,供你输?以前是外公、爸爸为你卖命,现在又轮到我了吗?你什么时候可以为我想想呢?”
黎美静有些气短,片刻后又不依不饶地尖叫道:“孙菀,你这样说话就太没良心了!我没为你想,以你那种性格,能嫁给临城,风风光光地当老总夫人?我为了你们的婚事操了多少心,费了多少力,你们拿这点钱孝敬长辈也不应该吗?我和你说,做人做事不要太绝了,你现在不帮补我,以后被老公扫地出门了,不要来找我哭!”
后面的话,孙菀已然听不下去。是啊,她和卓临城的婚事,她黎美静可真费了太多心!
一年前那些屈辱的点滴从心底破土而出,她将手机扣在桌案上,侧过头去,肩膀剧烈地抖动着,胸口随之大力起伏,止不住的眼泪无声地滚落。
窗外,积了一下午的低气压同时爆发,瓢泼般的暴雨将窗外的世界彻底模糊了去。
孙菀七岁那年,黎美静曾带她算过一次命。算命先生掐了半天,说她年月空亡,与父母缘浅。孙菀含着一根棒棒糖,瞪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像是要看进那算命先生的心里去。不知出于什么心理,那先生又补了一句,不过她年月时都空亡,反而能富贵。
别的话,孙菀都忘了,只记得那句父母缘浅。
孙菀出生在北京附近的涿城,爸爸孙大成是一个中学语文老师,醉心文学创作的他自诩清高且愤世嫉俗。妈妈黎美静却是一个厨师从垃圾堆里捡的弃婴,她连高中都没有读完就在养父的餐馆里做服务员,俗艳市侩。这样看似毫无交集的一对男女,最后竟被月老一根红线绑缚在了一起。
起初孙大成喜爱黎美静年轻美貌,黎美静则对这个吃国家粮的老公颇有几分爱重,一时倒也夫妻情深。
然而最初的恩爱还是死于柴米油盐以及他们天差地别的三观,随着九十年代改革开放大潮来袭,见多了小商贩一夜暴富的黎美静开始嫌弃孙大成穷酸,脑子死板,不会赚钱。孙大成也厌倦她的市侩俚俗。
因故,孙菀的童年几乎是在父母的争吵中度过的。
这对夫妻为了向对方证明自己的价值观是对的,在教育孙菀的问题上,采取了极端迥异的方式。孙大成立志将漂亮可爱的女儿培养有学识的淑女,不是教她唐诗宋词,就是给她讲各种名著故事。黎美静则向孙菀灌输金钱至上论,逼着小小的孙菀在外公店里打杂,将她指使得团团转,寄希望女儿早日成为她的一只“抓金手”。
孙菀虽然继承了妈妈的皮相,性情却随爸爸,是以见弃于黎美静。
孙菀九岁那年,孙大成调去了北京,在通州一所中学任教,孙菀也跟爸爸去了北京。从此,水火不容的孙大成和黎美静开始了名副其实的分居生活。
和爸爸一起生活的日子是孙菀记忆中最富有浪漫色彩的一段时光。看似木讷沉闷的孙大成每周末都会带孙菀出去感受北京的文化底蕴,不是带她去首博看展览,就是带她去北海划船看荷花,再不就是携一本郁达夫,带孙菀听听什么是潭柘寺的钟声,看看什么是卢沟桥的晓月。父女二人虽穷,却也快活,志趣相投的二人攒了一大堆性价比高的好去处:积水潭的徐悲鸿纪念馆不收钱,好多画随便看,水墨珍品更是海了去;北京画院可以看齐白石的真迹,五块钱,冷气大得不得了;中戏附近有的是便宜小剧场,可先锋了!
孙大成的言传身教让孙菀真切地体会到了什么叫幸福与金钱无关。
和爸爸的三观越近,孙菀和妈妈就越疏远,以至于每年春节,一家相聚时,孙菀和黎美静都没有什么话可说。
只可惜,孙菀和孙大成的父女缘在她十四岁那年戛然而止。
孙大成死于心脏性猝死。
黎美静继承了孙大成留在北京的二居室。处理完孙大成的后事后,她把养父的餐馆搬来北京,一己肩负起抚养女儿的义务。
然而,五年的隔阂让这对本来就不甚投契的母女变得更加生分。
不负已故的孙大成所望,进入青春期的孙菀俨然化身孙大成2.0升级版,成了黎美静最讨厌的文艺少女。
在旁人看来,孙菀敏而好学,干净而安静,虽有些拒人千里的冷漠,但从不失礼节。可黎美静完全看不到孙菀这些优点,她只觉得女儿过于深邃冷静的眼睛带着攻击性,甚至是带着戾气的,像是随时都在挑衅她的权威。她不喜欢,甚至很讨厌这样骄傲的女儿,所以她采用了一系列很富心计的手段来摧毁女儿的骄傲。
她先是以洗长发浪费水和洗发液为由逼孙菀去理发削了个男式寸头,然后借故家里经济紧张,不再给孙菀添置一件新衣。
为了让“家贫”这个借口更显真实,黎美静以身作则,也不再给自己添置任何衣裤。从初二到高三,孙菀都穿着妈妈的旧衣旧裤,因为身材差别大,那些衣服穿在孙菀身上不是太过肥大,就是样式过时可笑。学们经常拿她的穿着打趣,不是笑她的花马甲像新疆姑娘的夹袄,就是笑她可以去跳HIP-HOP。
更让孙菀难为情的是,她只有一双“蜘蛛”牌的男式黑球鞋,一年到头穿不完地穿着,鞋面磨出洞,便拿黑线补上接着穿。以至于她在同男生说话时,总是眼神飘忽,神情拘谨,恨不得还没说完话,就在人家眼神没有注意到她鞋子前就彻底消失。
年少时雍容娴静的孙菀渐渐死在了这些琐碎的细节里。
孙菀从高一开始有了反抗精神。
正常女孩的身体发育到高中阶段,都趋于成熟,必须穿上文胸才可免于凸点的尴尬。黎美静却从未给孙菀买过一只文胸,任由她傻不愣登地真空上阵——怕什么,反正她一年到头不是穿校服就是穿着那些足够掩盖胸口那点起伏的肥大衣服。
懵懂的孙菀也没意识到自己应该穿文胸了,直到高一下学期的期末,因为天气太热,她翻出爸爸当年给她买的一件印有草莓图案的粉色短袖T恤,穿上它去了学校。
结果,一路上都有神色怪异的男女盯着她看,她起初以为自己哪里脏了,只好羞赧地垂着头。好不容易熬到教室,很多男女同学也用那种闪闪躲躲的怪异目光看她。
一节课后,她的语文老师,一个脾气温和中年男人终于忍不住将他的“爱将”叫到门外,欲言又止好几次才说:“孙菀啊,你会不会有点穿得太少了?我是说,会不会有点冷啊?”
一头雾水的孙菀忙摆手说不冷,那男老师又不能点破,犹豫了半晌只好隐晦地说:“学生还是穿着朴实点好,你以前那样穿就很好,这些过于艳丽的衣服,还是不要穿了。再说,也小了……回去让你母亲给你买点大的衣服,一定记得转告她是我说的。”
最后,还是孙菀班上的一个女同学看不过眼,趁中午去学校附近的市场买了一个便宜的棉布文胸,把孙菀带去女厕所叫她换了。这个女同学,就是孙菀以后的至交闺蜜厉娅。
知道自己丢了多大的人后,孙菀的骄傲与自信彻底分崩离析。从那以后,她再也不敢抬起头来正视任何一个男生,每到上语文课的时候,她都如坐针毡。她的眼睛里不再有以前那种对美、对未来、对自由的憧憬,不再敢有对庸俗、虚假、丑恶的审视批判,她整个精神世界都开始委顿下去,低入尘埃。
好不容易熬到高二分科,文理都很出众的她毅然选了文科,因为那样她就可以远离男同学,远离高一时代的屈辱记忆。
她终于意识到贫穷的可怕,她开始羡慕同学们的随身听,羡慕他们可以穿“名牌”美特斯邦威,羡慕他们可以在体检时大大方方地脱鞋称体重,因为每到这时她都要绞尽脑汁逃掉体检,她死也不能在全体师生前露出颜色不同、破了好几个洞的袜子!
她开始向妈妈要求新袜子、新衣服,毫无例外,换来的全是黎美静的叫穷诉苦声。孙菀在接受了这个说法后,便不再向她提出任何物质要求。
然而高考前的一次意外,彻底颠覆了孙菀的认知,也彻底摧毁了她对黎美静所剩无几的信任和依赖。
高考前,校方要求考生办理身份证。孙菀跟黎美静提了几次这件事情,都被忙于餐馆生意的黎美静抛之脑后。老师向孙菀发最后通牒的时候,正巧黎美静有事不在北京,无奈之下,孙菀决定自己拿家里的户口本去派出所办身份证。
她进了妈妈的卧室,没头没脑地开始里外翻找户口本,无奈她如何翻找,都找不到那个暗红本子。情急之下,她只好把妈妈壁橱里的衣服全都清了出来,这时,她才发现壁橱最里面有一个暗格,她钻进壁橱里,打开那个暗格,终于找到了户口本和家里所有的证件、存折,以及……十根金条。
已经十八岁的孙菀早不是懵懂孩童,她知道那些金条的市值,更加知道存折上的数字是个什么概念。
她保持着半跪的姿势,双手僵僵地垂在两侧,愣愣盯着那个暗格里的世界,直盯得眼睛发胀、发涩,才木木地回头望向卧室外的阳台。
阳台上,白亮的盛夏日光刺得她几乎睁不开眼,一根锈蚀了的长铁丝上挂着两条属于她的、破了洞的红色内裤。
那样炽烈的白日光,那样刺眼的红色,就像烙进了她的脑子里,只要她一闭上眼睛,那一幕就会浮现在眼前,永不褪色。
孙菀始终没有正面戳穿所谓家贫的真相,只在心底多添了些许凉薄。
那算命的倒也舌毒,轻描淡写地就算去了她的父母缘。
高中毕业后,孙菀毫无意外地考入了A大,国内最顶尖的几所大学之一。
高考完那个暑假,孙菀打了几份工,在大学开学前赚够两千块,然后,她带着那笔钱去动物园批发市场买了一大堆四五十块钱,却在她看来潮爆了的衣服入了学。
A大离通州家里不过两小时车程,住校的孙菀却尽量避免回家,她将全部精力都投注到学习和打工赚钱中。
她受够了贫穷,受够了灰扑扑的衣服,受够了自卑畏缩的青春。她发誓她要凭一己之力过上焕然的新生,做回真正的自己。
从十九岁到二十四岁,她一步步实现了对自己的承诺,她拥有了体面的生活,体面的社会地位,也从未再因任何事情卑怯凄惶,她长成了爸爸期待的样子。只是连她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有了囤积袜子和内裤的怪癖。
她总是无意识地买来一打打的高档袜子和内裤,堆放起来,仿佛只有这样,她的内心才能得到某种怪异的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