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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成功的基本条件:强烈的欲望

欲望的力量是个人力量所历经的阶段之一。个人力量来自于并且深入万事万物之中。

你自身产生不了任何一种个人力量,尽管你可以改变、调整、培养和指引它。从古至今这种力量就一直存在着,而且也将永远存在下去。你必须汲取这伟大的源泉,必须向它打开你自然的渠道,必须向它提供能充分表达自我的适当生理和心理机制,才能产生出个人力量。

一位老作家曾经说过:

只期望使人们思考的演说者绝少能获得成功——人们要的是感受。人们会因为得到感受或发笑而慷慨解囊,却吝于花6个便士去听一场发人深思的讲座。理由显而易见,这是心与头脑的较量,灵魂与逻辑的对抗,而灵魂则每次必胜。

卡迪纳尔·纽曼曾经说过:

通常抓住心灵的不是通过推理,而是通过由直接的印象、描述而产生的想像。个人魅力影响着我们,声音融化着我们,行为点燃着我们。

你只需回想一下那些雄辩家、政客、演员、传道士是怎样煽动大众的爱憎、偏见、欲望、梦想、雄心、向往,是怎样影响着大众的思想,你就会认识到情感、爱和欲望会对人的思想、观念、信仰产生多么大的影响。

一位现代作家说:“人生大部分的工作在于激起人们的情感和欲望,以使他们行动起来。”

另一位说道:“成功人士便是那些能够说服人们他有大家想要的东西,或说服人们大家都要他的东西的人。”成功的推销商、广告人或任何其他有东西要出售的人,都会在他们希望对其项目感兴趣的人中引起欲望。他们诉诸于人们头脑里“想”或“想要”的那根弦。他们会激起人们的同情心、偏见、希望、恐惧、欲望和厌恶感。

人类行为的动力是情感,特别是爱和欲望。这是唯一促使或影响人们“行动”的原因。缺乏了这个动力,就没有任何行动,就没有任何行动的理由。我们做某件事情只是因为我们“喜欢”或“想要”。没有情感的因素,就无所谓选择。没有了欲望我们将不用作出任何决定、采取任何决定、作出任何行动。没有了“想”或“想要”的念头,就无所谓行动的意志,更不会付诸行动。欲望是行为的动力,失去了这个动力,整个随意行为的机器就要停止运转、完全瘫痪。

有位老作家,虽然名字已不为现代人们所知晓,其言论却为我们保存了下来。他在下面这些令人颇为惊诧的话中阐释了一条深刻的道理:

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无论好坏,都受着欲望的驱使。我们与人为善,是因为我们想消除见到苦难时内心产生的不安;或是因为受着渴望表现一番的同情心的驱使;或是因为渴望在这个世界上受到尊敬;亦或是想在另一个世界获得好席位。另一个人不友善是因为他渴望如此——因为这样做能给他满足感。一个人忠于职守因为他渴望如此——他从中获得的情感上的满足大于他因为其他欲望而玩忽职守时获得的满足。另一个人则屈从于逃避职责的欲望——他从逃避职责去做其他更具情感价值的相反的事情中获得的满足更大。

教徒之所以虔诚信教,是因为他的宗教欲望比非宗教欲望更强——他更满足于宗教的追求,而不是世俗的追求。有道德的人之所以有道德,是因为他的道德欲望比非道德的欲望更强——他从中能获得更大的满足。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受着欲望的驱使,无论其大小和高低。人不能无欲而为。欲望是一切行为背后的动力——它是人生的自然法则。世间万物的运动都起源于欲望之力。欲望是隐于一切自然过程、活动和事件之中的动力。

关于欲望的一条重要的普遍原则,你应该熟记于心。这条原则如下:个人在其梦想、雄心、目标、表现、行为和工作中显现的精力、能量、意志、决心、毅力和持久的努力的程度主要由“想”和“想要”某件事的程度决定。

这条原则如此千真万确。有些研究过其效果的人总结为这样一则警句:“你可以实现任何愿望——只要你有强烈的愿望”。“足够强烈的愿望”就等于为之付出代价——牺牲次要的欲望和心愿的代价,抛弃无关紧要的东西,集中欲望于一念或一物,并运用意志将其实现。

虽然我们习惯归功于坚强意志的体现,但实际上应归功于我们称之为意图的意志。当人强烈渴望某个事物时,他便会求助于意志和智慧的潜在力量。这些力量在欲望的推动和刺激下会表现出不同寻常的活动,以实现欲望。欲望完全称得上是为意志加热的火焰。

相对而言,很少有人知道怎样产生强烈的欲望。他们满足于纯粹的愿望和淡淡的想法。他们从未体验过那种执著的欲望,而那则是成功的总方程式的重要因素之一。他们不知道类似于溺水者渴望呼吸,沙漠中的迷路人渴望喝水,饥饿的人渴望面包,野兽渴望配偶,母亲渴望儿女安康时的那种强烈、持久的要求和“贪婪”的欲望。然而如果大家了解真相的话,那些伟人们对成功渴望的程度其实经常和这些没有差别。

我们不一定要沦为欲望的奴隶,我们可以在自我力量的作用下通过意志控制那些低级的或不利的欲望。由此我们可以把欲望由低级变成高级,由消极变成积极、由有害变成有用。我们可以成为欲望的主人,而不任由它控制。但是在这之前,我们必须先有要实现这一目的的欲望。我们必须登上意志所在的高处——在那自我会如实地说“我要意志”和“我要欲望”,但是我们仍必须先有欲望去说“我要意志”和“我要欲望”。

即使在自我的神圣之境,我们发现欲望仍是动力之根本:这是因为欲望居于万物、居于我们自身、居于生命的核心处。即使在那,我们完成“意志”的最高行为完全是因为这可以“使我们的精神得到满足”,使我们得到最大的“自我满足”,并且充分满足和表达了我们心中最强烈、最持续的“想”和“想要”的欲望。 YEuEQiXFLGzxxw1ANDtI60fUjrNceutzQd5NCKoZPxhC3Q8xhiRR9FayTO5FPs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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