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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革命

弗里德里希·冯·根茨在自己的《罗斯柴尔德家族的自传注释》一书中,有些让人反感地颂扬了迈耶·阿姆谢尔的商业才能。“不过,”他也坦白地补充道,“最杰出的个人有时也许需要独一无二的环境以及世界级的事件来获得成功。”这毫无疑问是绝对正确的。

1789年,路易十六召集三级会议之后的划时代事件逐渐影响到德国犹太人,如迈耶·阿姆谢尔·罗斯柴尔德及其家庭的生活。但是当法国革命最终到达法兰克福时,它的影响变得十分复杂——实际上,影响是爆炸性的。法国革命的影响最早在1792年10月得以显现,当时法国军队短暂地占领了法兰克福;神圣罗马帝国最后一位皇帝弗兰西斯二世在这之前10周刚刚加冕。当然,我们不应夸大这种象征性政权变化的重要性。法兰克福之前一直被法国军队占领着(在七年战争期间),再次遭到法国入侵时,犹太社区与城里的其他居民相比,似乎并没有显露出欢愉的色彩。实际上,除了法国国民议会1791年通过的解放法国犹太人法令可能带来的益处外,法国人入侵带来的实际效果都是负面的。1796年6月,随着奥地利军队在洛迪的溃败,法兰克福遭到了法国军队狂轰滥炸,犹太街近半房屋毁于大火之中。

另一方面,剧烈的战争冲突也有它有益的一面。犹太街遭到破坏,迫使法兰克福议会放松了对犹太人的居住限制,同意2 000个左右无家可归的人居住在犹太街以外的地方(尽管只给了6个月的时间)。可能正是由于这种管制的放松,使得迈耶·阿姆谢尔能够在斯克诺尔街租用货仓。后来的法国入侵给犹太人的法律地位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益处(或许比较短暂),法国占领的莱茵兰地区犹太人获得了解放。(其中一个受益者便是迈耶·阿姆谢尔的会计师盖森海姆。)更具重要意义的是,战争给迈耶·阿姆谢尔提供了新的赚钱良机,他和两个合伙人沃尔夫·勒贝·肖特及贝尔·内姆·林德斯科普夫获得了一份合约,当奥地利军队在莱茵——缅因地区开展行动时,迈耶·阿姆谢尔的公司为军队提供粮食和现金。

法国革命并不是改变阿姆谢尔生活以及生意的唯一革命。18世纪80年代处于早期阶段的英国工业革命,也产生了同样重要的影响。尽管到18世纪90年代末,迈耶·阿姆谢尔已经开始构筑他的银行生意体系,但这并不意味着必须要与之前的钱币生意告别;也不意味着不涉足其他更有利可图的业务。在18世纪晚期,没有任何行业能比英国工业革命带来的纺织业更能赚钱。尤其是在英国兰开夏,棉花抽纱、纺织以及染色工艺的急速机械化标志着经济生活即将发生空前、彻底的革命性变革。尽管这种工业化是区域性的,而且局限在某一个产业内——由于太过局限,现代经济史学家推算当时的国家收入时并没有将它考虑在内——但是,它的影响甚至到达了非洲,那里是棉花种植园奴隶的发源地;它的影响也到达了北美,棉花的生长地;同时也影响到了印度,本地的棉纺织业很快就将面临兰开夏以及拉纳克郡棉纺厂致命的竞争。这些工厂也对德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18世纪90年代,德国对价廉物美的英国纺织品——围巾、手帕、方格花布、薄纱、平纹细布、间棉、凸花条纹布、棉绒、萨蓝波小彩格布以及薄棉布趋之若鹜。迈耶·阿姆谢尔只是嗅到这个独一无二、利润巨丰商机的德国商人之一。19世纪来临之际,仅在法兰克福,就有大约15家犹太公司从事进口英国纺织品生意,其中一些公司差不多于这个时期在英国设立了永久代理机构。1799~1803年期间,至少有8个德国商人出于这个目的在曼彻斯特定居。

因此,我们也必须在这种背景下看待派遣内森前往英国的决定,迈耶·阿姆谢尔的第三个儿子在19世纪初的某个时候抵达了英国。他从法兰克福出发的日期以及前往英国的目的一直是历史学家争论的焦点。尽管有关内森抵达英国的时间分别有1797年、1798年和1800年三种说法,但大部分人认为是1798年。不过几乎没有任何证据来证实这一点。我们从上述讨论的资产负债表中得知,迈耶·阿姆谢尔至少从1797年开始便与英国伦敦的公司有生意来往,但是业务规模相对较小。到1800年2月,他才开始扩展在英国的生意:他当月给英格兰银行家哈曼写去了第一封信,提出请求,希望通过哈曼进行结算方面的合作。内森在英国出现的第一份文档证据也来自1800年。沃尔夫引用了内森写于1800年5月29日的一封信,在其中,内森请求一个熟人为他以及他的业务经理“在一个体面的出租屋里预订一个有两张床的房间”。我们还发现了迈耶·阿姆谢尔写给哈曼的信,在这封写于1800年6月15日的信中,他提到,内森“很快就会到你那里”;此外还有一封内森从伦敦(康希尔37号)寄出的信,日期为1800年8月15日。通过这些,威廉得出结论称,内森实际上是在1800年到达英国的,在伦敦度过了夏天,然后去了曼彻斯特。但是,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不仅仅是因为内森写给哈曼的第一封信是从曼彻斯特寄出,我们还在随后的一些信件中发现,内森非常清楚地表明,他是在前一年,即1799年首先抵达曼彻斯特的。这似乎也能解释为何内森没有在1799年之前到达曼彻斯特,因为他和父亲直到1800年才在英国开展大规模的业务。这就有了另一个可能性——尽管只是可能——即内森在1798年横渡海峡抵达英国,在伦敦住了几个月之后才去英国北部。

内森为何要去英国?由于缺乏最有力的证据,大多数历史学家采用了内森自己提供的解释——1834年他和下议院议员托马斯·福韦尔·巴克斯顿联系时提及——他是这样描述自己离开的原因的:

那里(法兰克福)没有足够的房间供我们所有人居住。我买卖英国货物,一个大交易商就来自英国,他控制了大片的市场:他确实是个影响力巨大的人,只要他卖给我们货物,就相当于帮了我们一个大忙。但不知怎么,我冒犯了他,然后他拒绝给我看他的货样。在一个星期二,我对父亲说:“我要去英国。”我除了德语,什么语言都不会说。但星期四的时候,我踏上了去英国的旅程……

我们没理由怀疑这个版本的解释完全是虚构的。内森是一个事业心极强、极具竞争意识的人,在他的生意中受到冒犯或冒犯别人都是很容易的事,因此不难想象他处理供货商不合作这件事是多么的急切。但是,在许多方面,他这个解释有一定的误导性。他可能是想将自己白手起家的故事浪漫化;可能是迁就某位休戚相关人士的利益(后者更契合内森的性格)。无论如何,他父亲不太可能将一笔巨款——内森跟巴克斯顿提到的2万英镑,相当于1797年资产负债表净利润的两倍——仅仅因为一个年轻人的冲动就轻易托付给他。不论内森带了多少“启动”资金,认为他只不过是执行父亲指令的想法都是站不住脚的。

出于政治上的原因,内森充当法兰克福代理人的身份必须很快被隐瞒,这也使得许多历史学家断定,内森一抵达英国即独立于父亲和几个兄弟之外,有效地建立了自己的业务网络。但是老迈耶的公司在这个时期留下的业绩证据却道出了不同的事实:一开始,内森接收从法兰克福发来的指令——实际上,他的哥哥萨洛蒙在1801年受委派前往英国协助他——他也是逐渐地才以自己的账户开展交易。内森早期从伦敦和曼彻斯特寄出的一些信件都签着“致父亲迈耶·阿姆谢尔·罗斯柴尔德”。父子之间的通信很明显比较频繁(尽管仅有极少数保存了下来),而且内森也经常以父亲的名义给萨洛蒙位于伦敦的公司写信,即萨洛蒙与哈曼有限公司,这个公司负责法兰克福公司在英国伦敦的保险以及银行业务。这个时期的通信通常以这样的词句开头,“父亲希望我写信给你”或“根据我刚刚从父亲那里接到的指示”。

有一次,一家公司让内森感到失望,结果被他警告说,如果他再遇到“类似的投诉……我肯定父亲会命令我找另一个能胜任业务的人”。另一次,他告知萨洛蒙:“今天早上我收到家里的来信,信中说父亲对你的打包工作非常不满,还要求我在你重视装运之前不得再往伦敦发送任何货物。”这段时期的大部分时间里,内森运往欧洲大陆的布料货柜上都印着“MAR”几个字母,即“迈耶·阿姆谢尔·罗斯柴尔德”首字母的组合;印着这3个字母的货柜数量也日益增加。内森还向父亲隐瞒了自己在1802年夏季感染小病的情况,他不想让父亲觉得自己不能承担——或其他什么原因——处理公司业务的职责。在他痊愈后不久,在写给一个执拗的法国客户的信中,他给后人留下了对他父亲性格最坦诚的描述,他是这样写的:“你认为我父亲会在利润没有保证的前提下,承担风险卖出货物?你大错特错了,我父亲的烟囱在没有利润的情况下绝不会冒烟。”10天后,他收到了父亲的一封来信,训斥他没有“定期”记账。

内森在文档工作方面的粗枝大叶很明显是诸多传说的素材库。3年后,还是在同一个话题上,迈耶·阿姆谢尔再次对内森提出了严重警告,这在某种程度上也说明了这对父子谁在掌权。这封罕见的信件——迈耶·阿姆谢尔留存的极少数信件中的一封——值得我们引述足够长的内容来领略一下罗斯柴尔德家族早期的家族通信情况:

首先,我们所有的联络人都在抱怨你,亲爱的内森,他们说你在发送委托时毫无章法可言。有时你写信说你已经发送了写着某个编号的货柜,但它到达时写的却是另外一个编号。你今天发出一个货柜,6个月后才将此事告知艾斯瑞尔·赖斯,赖斯的一个办事员跟我说,你做事真的太混乱了。我亲爱的朋友,如果你在发出货柜时不写下它们所有的编号,如果直到接到对方收到货物的感谢后才写下它们的编号,如果你不注意,如果你在没接到联络人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不去追问货柜去了什么地方,如果你仍旧如此没有章法或不找一个人或朋友跟着你,那么你就会被欺骗。这有什么好处呢?不论被谁逮到这个机会,他们都会成为百万富翁。在法兰克福的时候,我已经告诫过你有关开支过高和缺乏章法的问题,亲爱的内森,我不喜欢看到这些。

这种喋喋不休、循循善诱的写信方式使得信件内容在今天读起来并不容易,但这种风格被迈耶·阿姆谢尔较为年长的两个儿子阿姆谢尔和萨洛蒙所继承,当然这样的信给内森的感觉肯定也好不到哪里去。但是,他父亲决心以自己的方式培育儿子的做法,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有趣的视角来透视当时做生意的方法:

我见过赫克舍以及商人巴莱赫发送、回收货物时所采用的有条理的方法。他们设有专门的办事员来办理一切事务。他们说,没有好的条理,一个百万富翁生意做得越多越容易破产,因为整个世界是不诚实的,或不怎么诚实的。当人们看到你发送货物时缺乏条理,他们跟你做生意就可能欺骗你……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为了欺骗你,就会与你争吵,而且越发现你做事缺乏章法就越会与你争吵。总而言之,他们会为了利用你缺乏条理性的缺点与你做生意。在法兰克福,有一个叫埃卢泽·埃尔费尔特的人赚了很大一笔钱,但是全世界都从他身上捞钱,因为他做事毫无章法,最后他的结局非常悲惨。亲爱的内森,不要生你父亲的气。在处理文档方面,你并无长处。找一个办事员来管理货物的发送事宜,听从我的建议,在发送货物方面,自己要做到条理清晰,否则我不会给你太多的生意机会。如果你缺乏章法,卖的货物越多,收益越差。我亲爱的儿子,不要出现像我写的这种情况……你必须小心谨慎,阿姆谢尔说,他给你汇款时你没有做好相应的记录。这是不对的……你需要准确地记录你发给我们以及我们发给你的每一样东西,这是非常必要的;你必须合理有序地记账。如果你因为糟糕的记账而导致我们所有账户混乱不堪,写信回家,我们或许能给你提供一个计划……如果你做事有章有法,各种记录条理清晰,借出钱款时小心谨慎,我相信你会做得很好。

这封来自父亲的信件还没结束。迈耶·阿姆谢尔继续呵斥内森,因为他未能计算出他的净利润;与林德斯科普夫做宝石生意(“但你不是一个珠宝商”)以及未能处理好坏账:

我亲爱的儿子,你必须保持平和心态,当一个热爱所有孩子的父亲询问你实际财务状况的时候,你不能发怒,因为如果你有许多坏账,就是上帝所不能容忍的,必须把它们当做良好资产一样记录下来,这可以让你看起来很富有……我亲爱的儿子,你工作很努力。努力做个好孩子,除此之外我没要求你做什么。我只想鼓励你变得更有条理性……你真的很聪明,但是没有弄懂条理的重要性,我所认识的那些做事有章法的商人最后都变得非常富有,而那些做事混乱的人最后都破产了。因此,我亲爱的儿子,当我写信给你,跟你说我的观点时,你不要有抵触情绪。

这封信透露出的一个比较确凿的信息就是,在迈耶·阿姆谢尔的眼里,内森仍旧是由家长掌管的家族企业的五个组成部分之一。如果内森能够改进他做生意的方法,他就有望“和兄弟们一样得到生意的一部分”,只要他们的姐姐全部出嫁后,这就能实现。不过在这之前,迈耶·阿姆谢尔仍旧是发号施令的人。

内森离开法兰克福的另一个可能性就是逃避犹太社区的宗教限制。当时的一个真实情况是,19世纪初期,犹太人在英国确实比在德国享有更多自由——尽管犹太人也是在1656年才再次被英国人所接纳,在这之前是长达3个半世纪的排斥。这个时期,英国在经济方面对犹太人的限制非常少,尽管他们(通常与天主教徒、非国教教徒以及无信仰人士一起)仍然不得进入议会、地方政府以及大学,而且由于英法战事日趋紧张,新移民受到了越来越严厉的监管(在英国出生的犹太人自动获得英国国籍)。在伦敦,自信、富有的犹太社区在18世纪得到了长足发展,包括西班牙系犹太人家族,如莫卡塔家族以及东欧系犹太人家族,如商人莱维·巴伦特·科恩,他父亲是阿姆斯特丹一个非常成功的亚麻布交易商。18世纪90年代晚期,本杰明以及亚伯拉罕·戈德斯米德已经开始充当动态金融角色,这也是内森后来取得成功的领域;戈德斯米德的角色也向巴林兄弟以及他们在阿姆斯特丹的联络人霍普有限公司提出了挑战——从而导致了某种敌对情绪的产生,这种在法兰克福已经看到过的敌对情绪表面上是宗教层面上的,但实际上经济因素是主因。我们知道内森是通过他父亲的商业网络,并在萨洛蒙的协助下进入这个岛国的。但是,很明显他在伦敦只待了几个月,就北上了,曼彻斯特的社会环境比起伦敦要差很多。当地小型而且仍处于萌芽状态的犹太人社区绝大部分是由贫穷的店主组成——即那些买卖旧衣服、便宜珠宝、雨伞以及药品的小商人。尽管内森在曼彻斯特受到的歧视比起法兰克福要少了很多,但是依然很难认为曼彻斯特对他的吸引力除了生意外还有其他的东西。

内森在同时代人看不起的“服装业”里有多成功?按照他自己的说法,非常成功,这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他灵敏的商业嗅觉:

……离英国越近,货物越便宜。我一抵达曼彻斯特,就用上了所有的钱,东西太便宜了,我获利颇丰。我很快发现其中有3个盈利点——(布料)原材料、染色以及制造。我对生产商说:“我给你提供原材料和染料,你给我提供制成品。”三方面的盈利我全得到了,而不仅仅是买卖制成品这一个盈利点,我也能够以比其他任何人都便宜的价格卖货物。在很短的时间里,我的2万英镑就变成了6万。我的成功全部归功于一句箴言。我曾说过:我能够做其他人能做的事,因此我是带样品来的那个人的有力竞争者,也是其他所有人的竞争者。另一个优势是,我是一个当机立断的人,我能够立刻给出一个优惠价。

这是个颇为不错的内森生意模式小结,但是它再一次将事实大规模地简化了。内森带着父亲订购英国纺织品的指令抵达兰开夏,到达那里之后,仍通过邮件接收父亲的指令。断定市场在确定布料质量和价格方面可行时,内森随后把订单下发给制造商——不仅包括曼彻斯特附近的生产商,还包括远至诺丁汉、利兹、斯托克波特,甚至远至格拉斯哥的生产商。布料随之生产出来(通常由下一级分包商在作坊里织造),然后由曼彻斯特或附近的染色、印花厂加工为“成品”。为了降低自己所买货物的价格,内森尽可能地以现金购买货物,这意味着需要向伦敦的银行家借得为期3个月的贷款。他在1802年12月曾经描述过这一点:

在每个星期二和星期四,离曼彻斯特20英里左右的纺织工会带着他们的货物聚集到这里,有些人带来了20或30匹布料,另外一些人要多些,还有一些人要少些;他们将布料卖给商人,货款则在2个月、3个月或6个月后收取。但是通常会有一些人希望拿到现金,他们愿意为此损失一些利润,以现金购买货物的人通常能得到15%~20%的优惠。

实际上,内森无须向大制造商支付现款,货款只有在货物到达欧洲大陆后才会支付。另一方面,从法兰克福那里得到货款,通常需要等两个月的时间。很显然,这种生意的利润一般是以一种简单的方式获取。但是,在那个纺织业利润可以高达20%的年代,内森的开价算是比较合理的了:在他的仓库用现金交易的货物按成本价优惠5%,运往欧洲的货物则优惠9%。这是吸引顾客、提升市场占有率的精明策略:在一封写给潜在买家的信中,内森一直强调自己的开价比他的竞争对手都要低。正如他在1802年9月给父亲的信中写道的:“在曼彻斯特,没有一家商行买货的价格比我们便宜,也没有一家把如此多的困难变成自己的优势。”“你不可能在曼彻斯特找到像我一样赚如此微薄的利润的商人了。”他对一个新客户保证道,“我很乐意非常坦白地告诉你这句话的意思:只要你跟我做过一单生意,你可能就会相信,我发送给你的货物比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人给你的货物都要便宜。”此外,当他的生意越做越大时,便开始向他父亲公司之外的公司出口货物,内森不仅以低价打开销路,而且还提供合理的定期贷款,他对老买家说,他看待对方的钱时,觉得“在你手里与在我的口袋里一样安全”。他在欧洲大陆的客户通常希望以3个月后到期的票据来支付货款——实际上,是在内森装运货物(并付款)后的5个月。内森能够支付的现款或“即时票据”越多,他能够支付给供货商的钱就越少;他给客户提供的贷款越多,被吸引来的客户就越多。这似乎一直是他最基本的原则。

这种体系的实际运用,正如这个时期信件所显示的那样颇伤脑筋。刚开始,内森必须亲自到各地奔走,建立供应商与客户网络。早在1800年11月,他从曼彻斯特出发前往苏格兰,在那里他似乎发现了更好的布料或更好的价格。随后他分别又在1801年和1805年去了那里。经常性的伦敦之行(如他在1800年或1801年夏天的那次旅行一样)对于维系与当地银行家的关系也是必需的,他必须依赖他们的透支技术。尽管一些买家在曼彻斯特派驻了代理人,内森还是更喜欢与欧洲大陆的公司直接交易,他组织了至少两次跨越英吉利海峡寻找新业务的“探险”活动。1802年春天,他出现在法国和荷兰,与巴黎、南锡、里昂、列日、梅斯、布鲁塞尔、马斯特里赫特、安特卫普以及阿姆斯特丹等地的公司建立了联系。在回英国前,他也去了德国和瑞士,确认了汉堡、纽伦堡、海德堡、科隆、慕尼黑、梅明根、萨尔茨堡、莱比锡、柯尼希斯贝格尔以及巴塞尔等地公司的订单。他的1803年的客户名单中甚至包括了一个远在莫斯科的公司。他在这些旅途中携带的一本目录——每页都粘满了小块布料——后来保存了下来,这本样品目录显示英国制造商当时能够制造的布料图案和质地种类是如此繁多。他不在英国的这些时间,反过来也意味着大量工作都托付给了他的手下完成,主要由约瑟夫·巴克完成,巴克是内森抵达曼彻斯特后不久便聘请的一位英国簿记师。

不过,再多的旅行也不能保证供货商能够准时地发送货物,或者说发送符合订单要求的货物。因此,内森的大部分联络人当时所做的工作便是确保制造商按照订单供货。与此同时,内森的努力也不能保证客户总是满意他们收到的货物,花在争执当初下单时的价格与质量上的时间差不多与供货商协调的时间一样多。他曾经跟盖森海姆诉苦说:“我发出货物后,两个月后才能得到一张在3个月后兑现的票据……我或许在五六个月后才能拿到我的钱……得到订单很容易,但是得到货款却并不那么容易。”内森也经常因为利息问题以及高额的保险费与伦敦的银行家发生争执。这三方面的压力最终导致了内森经营的多样化。大约在1801年,对供应商的不满促使内森决定自己生产布料——因此他从博尔顿和瓦特公司购买了一台纺织机。然后又在1805年,他与另一个来自法兰克福的移民合伙,这个人名为内姆·贝尔·林德斯科普夫(迈耶·阿姆谢尔商业伙伴贝尔·内姆的儿子);内森让林德斯科普夫负责卖货事宜。林德斯科普夫很快将内森的生意进一步多样化,他不仅以内森的名义订购布料,而且还订购靛青,后来还买卖珍珠、玳瑁以及象牙(即所谓的殖民地货物,这些都是从大英帝国的海外殖民地进口到英国的货物)。最终,内森开始集中精力,关注自己生意带来的各种信用交易。他经常一家银行一家银行地跑,以选择更好的贷款以及贴现率好的票据,他与众多伦敦银行家有生意上的往来,包括莱昂·德·西蒙,戈德斯米德和德·伊莱亚森以及丹尼尔·莫卡塔,同时与欧洲大陆的银行家也有来往,最著名的包括帕里什公司和施罗德兄弟。与他的父亲一样,他逐渐地从一个商人转变成一个商人银行家。

在那个什么都没有定型的年代里,狂热、喧嚣的气氛全部被内森捕捉到了自己的信件里。市场中充斥着无数小企业,价格和利率波动激烈,而且几乎没有任何监管措施,要在这样的市场中生存并发展,必须具备极高的热情以及冷静的计算力。内森·罗斯柴尔德这两方面全都具备,他也做好了准备,最初的时候,他出于讨好,还曾给萨洛蒙公司寄了一桶红酒,希望获得更好的保险价格。但是很快,傲慢甚至恐吓的口吻变成了他的主调,这些对他来说似乎是最自然的。早在1800年12月,他信心满满地给苏格兰一个制造商(内森在他那里下了订单)写信说:“如果你使出浑身解数取悦我,很快你就会放心,我会尽我所能定期给你提供订单。”两个星期后,他再次强调了这条信息:“我每天都有望接到来自欧洲大陆的订单。我肯定会给你优先权,但是希望在我交给你其他订单前,你应该先完成之前给你的订单。你要求再延长3周时间完成订单,但是你为我提供服务的速度越快,花费的成本越低,我给你的订单就会越多。”当对方未做任何反应时,内森变得愤怒不已:“我十分吃惊,在这之前我没接到你的任何信息。我在格拉斯哥的时候,你虔诚地向我许诺立刻处理我的订单,现在已经过去了这么久,我却没收到你的只言片语。如果你能够在短时间内处理完订单,你就能够确保得到大订单;如果你不能在承诺的时间里完成订单,那么给你订单也没有任何意义。”另一个苏格兰的公司因为延误发送内森订购的货物,而遭到了他更为尖刻的指责:

我认为你们是把货物当做了筹码,等到我汇给你们大笔钱之后才会放手。这是一种非常不敬的行为……我想你们认为我再不会去格拉斯哥或者佩斯利,但是我很荣幸地告诉你,我会在两个月之内再次去那里,而且我相信以我支付货款的方式,我能够得到大量的货物。

一年之后,他又毫不犹豫地指责一名笨拙的法国买家为“骗子”。

有时,内森觉得自己与竞争对手简直是在打仗。他曾经“极度震惊地得知,我的敌人在法兰克福疯狂散播许多最为丑陋和莫须有的报告”。他曾告诉他父亲:“这个国家有许多人非常乐意通过破坏我的信用和个人形象来保持自己的信用和形象——但是感谢上帝,我的根基如此牢固,他们无法通过邪恶无力的伎俩实现他们的目标。”毫无疑问,他的竞争对手确实试图从他那里得到更多的好处。但是,我们也难以避免地得出结论,有时他是放纵了自己好斗的脾气。“你是一个大混蛋。”汉堡银行家贝伦斯在一次小口角中告诉他。

我……忍不住表达自己对(你信件中的)语调和内容感到的惊愕;非常明显,你希望让我相信你认为自己与凯图一样高尚,与雷古鲁斯一样执拗于自己的词句;但是,无论你这些方面的愿望是否打动过我,我仍然有一个问题一直放在心里,不过我没有闲暇或兴趣去调查……你经常是疯狂的,这就是我的想法。你有没有意识到,你因为你的钱而让我感到恐惧?我的钱并不比你少,而我甚至没有住在英国。

他的合伙人林德斯科普夫在他们合作的初期,有一次无意批评了内森。林德斯科普夫在这之后的一封信里透露,内森对他的言论感到不满:“我所说的话、我的思想对你都是开诚布公的,因为我以我们真正的友谊为出发点。如果任何无心的言论看起来带来了一时的不快,如果并非有心之失,那么在我看来,任何事都能被淡忘;我希望你也能有同样的想法,并想着是自己现在正在给我的老朋友林德斯科普夫写信。”当一个英国商人指责内森只跟“欺诈企业”做生意时,他暴跳如雷:

我可以向你保证,先生,我与之有交易的企业的社会地位以及实力都不比你差;伦敦、汉堡以及欧洲大陆其他地方最富有、最伟大的企业不是骗子,而他们就是我的生意伙伴……我可以向任何人证明,我从没有过任何一笔坏账,或在任何一位朋友破产时不再还他们的钱;如果我与骗子做生意,这些情形应该不会出现……没有人比我更厌恶和憎恨欺诈。

确实,在19世纪初期纺织业动荡的世界里,维持自己作为诚实商人的名声极其重要,因为在别人眼里这是此人商誉的根基所在。所以,另一个联络人表现出的同情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他发现难以忍受内森极端好斗的性格:

最大的不幸在于,你一听到别人的回答,你旺盛的想象力就会让你觉得,如果有人认为除了无休止地追逐各种虚假占有之外,还有更好的事可以做,那么这个人一定厌恶跟随你在误解或错误言论的迷宫中前行;为了应付这些言论,你极度活跃的思想一直让你疲于奔命,而无暇顾及自己以及别人的不满。

唯一的问题是,这个好斗的年轻人在生意上有多成功。许多证据表明,内森实际上做得非常好。到1804年的时候,即他获得入籍证书的那年,他已在唐宁街的阿德维克拥有了一栋房子,房子所在地是城镇中繁华的区域,而且他在布朗街还拥有一个仓库。4年后,他在莫斯利街25号拥有了一个“巨大宽敞”的仓库,紧挨着仓库的是他“宽敞、现代且精心构筑”的住宅,莫斯利街当时也是曼彻斯特“最繁华的一条街”。鉴于内森在1800~1811年(这年他关闭了位于曼彻斯特的分部)之间的生意额,此类数字比较容易得到,他11年间的生意额加深了人们对他经济地位迅速提升的印象(见图1.2)。

图1.2 内森·罗斯柴尔德纺织品出口销售额,1801~1811年(英镑)

资料来源:发票册,第一卷/221/第19~26页。

实际上,如果我们设想一下他仅以最保守的方式,以5%的比例赚取利润,那么11年间,他的80万英镑的销售额利润可想而知;后来巴克斯顿说的经营纺织品生意赚了4万英镑的事,看起来并无虚假。另一方面,他做生意的经历远没有他后来描述的那么顺利。正如图1.2显示的那样,从1804年初到1805年秋天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经历了近两年的业绩低潮期。这种情形后来再次出现,尽管1808年以及1809年他的成交量飞速增长,但在1810年,这一过程却未能继续。

这种忽涨忽落的情形不应该让我们觉得惊讶。内森所经营的业务完全是季节性的,业绩随着不同的时机循环起落;而且,内森还得应付断断续续的战争造成的影响,以及拿破仑时期英国与欧洲大陆贸易的各种限制。即使在1803年英法战争再次爆发前,他还一直收到警告称,跨海峡贸易可能被禁止。生意环境在1805年就已经开始恶化,因此正式的贸易封锁——柏林有一项法令禁止英国人从法国控制的区域进口货物(1806年11月)——只是给一场灾难性的生意锐减盖上了封印。早在1805年11月,一个联络人就哀叹道:“现在对欧洲大陆来说,是最为关键,也最为悲惨的时刻……任何种类的贸易都没有了,市场被各种货物挤得严严实实,没有一张订单进来。”至少3家与内森有生意来往的公司,包括汉堡的M·M·戴维公司,在1806年最初几个月里到在那年6月贸易禁令出台前就已相继倒闭。

在这之后,诸如内森的各公司的选择只能在休业与突破贸易禁令之间摇摆,后者则包含了无尽的风险。1806年5月,英国海军在赫尔没收了5艘船,并扣押了价值2万英镑的违禁品,这些物品是3个曼彻斯特犹太商人订购的。另外一个犹太人也在斯托克波特被捕,而他只是前往英国与内森结清账目。与此同时,法国也采取了相同的行动,逮捕了内森在汉堡的新代理人帕里什,他被迫以蒙受巨大损失的价格甩卖了自己的货物,以避免被没收充公。残存的信件副本集显示,这个时期对于内森来说是极为艰难的一段日子,他收到的支票也越来越让林德斯科普夫难以给予折扣优惠。早在1806年4月,帕里什就向迈耶·阿姆谢尔抱怨,内森已经从他的银行里超信用额度支取了2 000英镑。而到同年8月底,他似乎已经欠了林德斯科普夫2.8万英镑,这些钱他需要支付4.2%的年息。随着拿破仑与沙皇签订了《提尔西特和约》,形势有了转变,1807年7月,内森从哥哥阿姆谢尔那里听到了相关消息,但是跨越海峡的贸易仍然受到了严格限制。

在这种形势下,内森没有其他选择,只能非法从事他的出口业务——换句话说,他变成了一个走私犯。1807年10月,他利用一艘在美国注册的货船以及伪造的德国文件,经过阿姆斯特丹向瑞典运送了一宗订单所需的咖啡。运送违禁品其他受欢迎的路线是经德国赫尔葛兰港以及波罗的海沿岸港口。当然,这类海运都不受法律保护,因此风险自然非常高。但是,回报也是相当可观的。到1808年的时候,由于超群的“管理、判断、远见和关系网”,内森已经赢得了“总能把货物运到欧洲大陆的能人”的名声,尽管“没有人提及货物是如何运送的”。但是,他的生意在1808年以及1809年所得到的恢复也是非常短暂的。1809年9月,运往里加的一大批货物被扣押,只能通过“贿赂——实际上是一笔沉重的税收”来换回。另一艘货船在柯尼斯堡也遇到了相同的命运。

最沉重的打击出现在1810年10月,地点是法兰克福。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这天到来时,当年8月5日通过的特里阿农法令已经在某种程度上放松了对进口的限制,允许进口所谓的“殖民地物品”。但是,大多数法兰克福公司继续着走私行为,部分原因是为了逃避按照新法规征收的沉重的进口税,部分原因是可以继续买卖英国货。比如,迈耶·阿姆谢尔仅在1810年7月就收到了不少于7船的英国货物,总价超过了4.5万英镑。10月14日,枫丹白露诏令公布,下令没收所有走私进入法国控制地区的英国以及殖民地货物。当时法国两支步兵部队占领着法兰克福,根据一个名叫蒂亚尔的间谍的密报,法兰克福234家公司遭到了突然搜查。迈耶·阿姆谢尔被发现手头拥有价值6万古尔登的违禁品,其中一半是靛青,可能是内森运来的。于是,迈耶·阿姆谢尔不仅要补缴特里阿农法令要求征收的赋税(迈耶·阿姆谢尔花费近2万法郎),而且所有被扣押的货物——总价在10万古尔登左右——全部被公开烧毁。正如一个观察家报告的那样:“形势的混乱程度已经超出了语言所能描述的范围。”尽管迈耶·阿姆谢尔相对容易地从这一事件中脱身——贝特曼家族支付的罚款超过36万法郎——但是,这场危机仍旧是个分水岭。在这之后,这类商品贸易在罗斯柴尔德家族生意中的地位日益下降。

对内森而言,这种转变在1806年10月就已经开始,当时他娶了汉娜为妻,她父亲是伦敦一个成功商人莱维·巴伦特·科恩。这桩婚姻不仅增加了内森的资金——除了妻子的嫁妆3 238英镑,他从自己的父亲那里也得到了厚重的一笔资金;同时也让他成为伦敦犹太社区中最杰出人物的一个合作伙伴。1807年,内森携手科恩完成了大部分走私业务,与他之前的合作伙伴林德斯科普夫一样,科恩也鼓励女婿拓宽向欧洲大陆出口的货物范畴,除了英国纺织品,也要出口印度和波罗的海国家的产品。但是,这仅仅是一块迈向成功的基石,此时,内森已经下定决心成为全职银行家。在曼彻斯特朋友的眼里,内森早在1808年就已经在这方面有所成就,尽管当时他在伦敦还不太为人所知,那年夏天他才在伦敦住了下来(圣海伦斯街12号)。尽管内森在伦敦最早的账本显示,他最迟在1810年就开始做银行业务,但是从曼彻斯特迁移业务的进程却要晚得多,直到1811年7月初,他才正式宣布:

之前以内森·迈耶·罗斯柴尔德以及“罗斯柴尔德兄弟公司”名义在曼彻斯特进行的业务,从今天开始将停止,任何与该公司有业务来往的人需将他们要求付款的指令发送到伦敦圣斯威斯兰大街纽考特2号,N·M·罗斯柴尔德会计部。

内森自离开犹太街后,在前行的路上已走了很远的一段旅程,尽管离开局促的住所以及以“犹太母猪”为标志的歧视仅仅12年,但内森·罗斯柴尔德在一个再好不过的日子里获得了他在伦敦的新住址。 K0H26NSaMMwzl1ct8lc0fi5Q6hijnt74tcT2aY8Rybj9ZQ3BVFcFcym0eKG8Nx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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