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特曼对于身体的超验性持有一种信念,这种信念是在爱默生超验主义的影响下形成的。当惠特曼还是居住在布鲁克林的一位为生计奔波的记者时,爱默生刚刚开始创作关于自然的演讲稿。当时,爱默生作为一位讲道者已经丧失了对一神论的拥护立场,比起为一个高高在上、落落寡合的上帝做宣讲,他更醉心于探究自己心智的奥秘。他厌恶有组织性的宗教,因为这类宗教会把灵魂束之高阁,将之驱逐到遥远的天边,而不是在“普遍、底层、熟悉的事物”中发现灵性之美。
倘若没有爱默生的神秘主义,惠特曼的诗歌就很有可能不会出现。惠特曼曾经这样说过:“我曾在文火上徐徐地煮啊、煮啊、煮啊,是爱默生让我沸腾起来的。”惠特曼从爱默生那儿学会了相信自己,从自己身上找到了对博大精深奥秘的那份亲密体验。然而,如果爱默生的伟大在于他的隐晦含糊,在于他把“自然”(Nature)这个词的首字母大写从而捍卫其崇高的地位,那么惠特曼的伟大则在于他的直接与迫切性。惠特曼的所有诗歌都源于他自己,他的身体就象征着自然。
此版画刻于1854年7月,被用在《草叶集》第一版的扉页上
尽管惠特曼与爱默生共享同一种哲学,但他们却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爱默生有着棱角分明的颧骨和瘦长骨感的鼻子,看上去像一位清教牧师。他是一个崇尚孤独的人,总是容易陷入自我沉溺而不可自拔。他在《自立》( Self-Reliance )一书中坦承:“我喜欢仪式进行之前寂静的教堂。”他在日记里写道,他喜欢人类,但不喜欢人群。当想要思考时,他会独自在森林里久久漫步。而惠特曼则是“宽宽的肩膀,皮糙肉厚,眉毛好像酒神巴库斯(Bacchus),胡子好像森林之神萨蒂尔(Satyr)或者一名老兵”。他的宗教信仰来自布鲁克林,来自那儿灰尘遍布的街道和马车夫,来自那儿的大海和水手,来自那儿的母亲们和男人们。这些形形色色的人,这些为惠特曼提供感官愉悦的民主国度中的公民们让他着迷。就如同对他号称异常准确的颅相学测试所推测的那样 [7] ,“他性格的主要特征可以概括为友善的、怜悯的、崇高的和自尊自爱的。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特点混杂在惠特曼其他诸多特点之中,比如傲慢无礼这一危险的缺陷,崇尚肉体享乐和口腹之欲带来的欢愉,对自身由某种动物野性所驱使的铤而走险的放任,可能还包括对他人传统观念的不屑与蔑视”。
惠特曼第一次听说爱默生这个名字是在1842年。当时,爱默生刚刚开始他的巡回演讲,正极力推广他的新书《散文集》( Essays )。在纽约《晨光》杂志( Aurora )上发表的文章中,惠特曼把爱默生的演讲称为他所听到过的“最丰富、最美妙的文章”。使惠特曼最为沉醉的是爱默生向新一代美国诗人——那些在民主旗帜下表现得称职的诗人们所提出的恳请:“诗人们应该把具体事物与整体的大‘象’重新连接在一起。”
但是惠特曼当时还没有准备好去做诗人。在接下来的10年中,他继续在文火下酝酿着,他以《布鲁克林之鹰日报》( Brooklyn Eagle )和《自由人报》( Freeman )记者兼编辑的视角观察纽约。在文章中,他写罪犯,写废奴主义者,写戏剧明星,写新修建的富尔顿渡口(The Fulton Ferry)。《自由人报》倒闭后,惠特曼去往新奥尔良旅行,在那里,他目睹了拍卖市场贩卖奴隶的情景——“他们的身体被禁锢在金属锁链下”。他坐着明轮船 [8] 航海到了密西西比,领略到了美国西部的广袤,领略到了“美利坚合众国本身就是一首最伟大的诗篇”。
在成为一位失业记者的艰难时期,惠特曼才开始创作一些诗歌片段——在廉价的笔记本上草草记下一些四行诗和韵文。除了自己,惠特曼没有其他读者,这使他能够更加自由地进行尝试、实验。在其他诗人都还在诗歌中细数着有多少个音节数目的时候,惠特曼写下的行行诗句中却充斥着由现在分词、身体各部分词语以及情色的隐喻所组成的斑斓而杂乱的蒙太奇画面。
惠特曼的诗歌摒弃了严格的韵律,因为他希望自己诗歌的表现形式能够反映自然,表达那些“内部有着自己构造原则的生机勃勃”的思想。正如爱默生在许多年前所坚持推崇的那样:“哦,诗人,你不要怀疑,请固执己见吧!请告诉世人,‘真理就在我的身体中,它就将出现’。”
于是,在他的国家逐渐走向四分五裂时,惠特曼首次提出了一种新的诗学观,这一诗学观秉承了他所提出的那种难以名状的奇异性。惠特曼是一位史无前例的、具有自我意识的“语言制造者”。惠特曼常常不按套路出牌,诗歌中往往充斥着怪异的韵律(比如,“ sheath’d hooded sharp-tooth’ d touch”这句 [9] )。他发明了很多动词(比如,“unloosing”、“preluding”、“unreeling” [10] )。他拉出了长长的解剖词汇清单 [11] ,并表现出了一种对人类肢体和器官特殊的痴迷与钟爱。除了做真实的自己,他不想成为任何其他的什么人。再有就是,作为诗人的他居然痛恨音节。在英文语言史上,还没有哪位诗人为读者做好了足够的铺垫,而让他们敞开心胸去接受惠特曼以上的这些怪癖。可以说,就连他一反常态的诗歌本身,都让惠特曼这个怪人以一种完全原创的方式走到了荒谬的极端,从而自成一派。这一切都是因为,惠特曼唯一模仿过的人就是他自己。
然而,尽管惠特曼拥有这么多不为人所理解的原创性,但他的诗歌还是难以摆脱整个时代的烙印。他热爱政治,推崇性欲,还热衷于权势。而正是在美国一发不可收拾的内战中,惠特曼为所有这些主题都找到了用武之地。“我写的书与美国内战是合二为一的。”惠特曼曾放言道。在诗句中,他竭力想要统一他那个年代的不可调和性——南北方的对峙、奴隶主与奴隶的矛盾、身体与灵魂的对立。也就是在那时,他的诗句第一次突变成了自由体。只有在他的诗歌中,一直在绝望中徘徊的惠特曼才能寻获他所追求的和谐:
我是肉体的诗人,
也是灵魂的诗人,
我与大地的奴隶同行,也与奴隶主同行,
我站在奴隶主与奴隶之间,
熟悉了双方,那么双方都会理解与我相像的人。
I am the poet of the body
And I am the poet of the soul
I go with the slaves of the earth equally with the masters
And I will stand between the masters and the slaves,
Entering into both so that both shall understand me alike.
经历了“闲逛式写诗”的那些年月以后,惠特曼终于在1855年发表了他的诗集。他搜集了“叶”——为他写的诗歌积累了被印刷业内人士所欣赏的术语,还有“草”——那些被印刷商们称为几乎毫无价值的成分。用这“草”与“叶”,他创作出了一本版面修长、用布条捆绑装订起来的诗集。整个诗集只有95页。惠特曼把他的第一版诗集寄给了爱默生。爱默生给他回了一封信。据说,整个那个夏天,无论走在布鲁克林的哪个角落,惠特曼都把这封信放在贴身口袋里。那时的惠特曼还是诗人里的无名小卒,可爱默生已经是一位威望颇高的哲学家了。在美国文学史上,爱默生写给惠特曼的信堪称最慷慨的赞誉之一,“亲爱的先生”,爱默生这样开始了这封信:
《草叶集》这份珍贵礼物的价值,我岂能视而不见。我觉得诗集思想深刻、极富智慧,乃是美国有史以来最杰出的作品。拜读之际,喜不自胜。正如大才子都使人喜悦一样,它与我长期以来对大自然持有的态度不谋而合(大自然显得贫瘠而吝啬),仿佛过分矫揉造作或生性疏懒正在使我们西方的才子们变得既肥胖又平庸似的。我喜欢你自由而勇敢的思想,我喜欢极了……在你的伟大事业伊始之际,我谨向你致以祝贺。
惠特曼这种性格的人可藏不住来自文学界大师的褒奖。爱默生写的这封信被惠特曼发给了《论坛报》( Tribune ),后来还被收录在《草叶集》第二版中。但是到了1960年,爱默生可能开始后悔他对这一文学作品的认可表态了。惠特曼在《草叶集》中加入了情色意味浓重的组诗《亚当的子孙》( Enfans d’Adam ),这一组诗包括《从被抑制的疼痛的河流》( From Pent-up Aching Rivers )、《我就是那个渴望性爱的人》( I Am He that Aches with Love )和《处女膜哟!有处女膜的人哟!》( O Hymen! O Hymenee !)三首诗。爱默生想要惠特曼把这些关于性爱的诗歌从新版诗集中删去。(显然,“自然”的某些方面仍需要经过审查。)两个人在波士顿公园一起漫步时,爱默生很明确地表达了自己的担忧,他怕惠特曼陷入危险的境地,被自由之爱中那晦气的异端邪说所纠缠。
尽管惠特曼当时还是一位无名诗人,但他却非常固执己见——他坚持《亚当的子孙》必须保留下来。他说,这种删除行为就如同“阉割”一般,“当一个男人的阳刚之气被剥夺了以后,他又将陷入一种怎样的境地呢”。对于惠特曼来说,性爱揭示了我们的不同存在形式,让我们的不同表现形式实现了融合。通过性爱,肉体的冲动升华成了一种灵魂的感受。在为《草叶集》所作的最后一篇序言《过去历程的回顾》( A Backwards Glance over Traveled Roads )中,他回忆起自己诗歌的主题是与爱默生交谈的结晶。尽管惠特曼承认自己的诗歌是“对性爱和恋爱以及肉欲的公然歌颂”,但他还是相信自己用艺术“把这些对身体的比喻引入另一种光辉与氛围中去了”。科学与宗教可能只看见了身体让人感到羞耻的那部分,但是诗人——热爱事物整体性的诗人明白, “人类的身体和灵魂必须要保持完整统一”。“那就是在波士顿公园古老的榆树下,我的脑海和我的心灵深处所感受到的。当时,我仅以沉默来回答了爱默生激昂的辩论。”惠特曼坚持己见。
尽管惠特曼受到了关于性爱顿悟之光的启迪,但是对于自己与爱默生的这次漫步长谈,他还是感到很沮丧。难道就没有一个人能够懂得他早期的作品吗?难道就没有一个人能够洞悉其中蕴含着的哲学吗?“身体就是灵魂。”他已经写了无数篇,也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表现过了。如果身体就是灵魂,那么为什么还是不能摆脱被审查的命运呢?就如他在《亚当的子孙》的核心组诗《我歌唱带电的肉体》( I Sing the Body Electric )中所写的:
啊,我的肉体!我不敢遗弃那些具备你这样肉体的其他男人和女人,也不敢遗弃那些具备你这样肉体的局部,
我相信像你这样的肉体将和类似的灵魂休戚相关,(它们就是灵魂,)
我相信像你这样的肉体将和我的诗篇休戚相关,它们就是我的诗篇。
O my body! I dare not desert the likes of you in other men
and women, nor the likes of the parts of you,
I believe the likes of you are to stand or fall with the likes
of the soul, (and that they are the soul, )
I believe the likes of you shall stand or fall with my
Poems, and that they are my poems.
于是,惠特曼违背了爱默生的意愿,发表了《亚当的子孙》。正如爱默生所预言的那样,这组诗歌迎来的是人们的反对和义愤。一位评论家说:“《亚当的子孙》组诗简直是对体面和正派的冒犯,它粗俗得让人难以忍受!”但是惠特曼根本不在乎这些。像以往一样,他为自己写下了一些匿名评论。他明白,自己的诗歌要想经得起时间的淘沥,就不能在作品中遗漏任何东西。这些诗歌必须是率性之作、真实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