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CHAPTER 04
我感觉自己的眼睛在充血,眼前的一切天旋地转。
“佳佳,你也差不多不要用这种方式迎接客人吧。”阿拓叹了口气,掰开我死死握紧不肯放松的手,走到前面去一把摘下女吸血鬼的牙齿,是一副假牙。
我的心还是在狂跳。
“书奇姐!”吸血鬼眼睛扫视着我们,看到陈书奇的时候,那双恐怖的带着血丝的眼睛亮了一下,用很可爱的声音说,“你说我这次还有什么要改进的吗?”
陈书奇点了点头,不知道是因为月色太暗还是什么原因,我感觉她好像冲着这个女吸血鬼笑了一下,这张从来不会有任何表情的扑克脸也会有这样的表情真是令人惊讶。果然是一类人,想到这里我不由自主地慢慢地松开刚才死死抓着的手,搞不好陈书奇就是一只还没有变的吸血鬼。
“发型太像普通的鬼了。”陈书奇淡然地说,“还有嘴唇还不够血红。”
“啊——怎么这样啊……”吸血鬼发出一声恶心的发嗲声,害得我落了一地的鸡皮疙瘩。
“这位是?”吸血鬼突然注意到我,问道。
“宋晓毓,我在学校里最好的朋友。”阿拓自豪地介绍我说。
饶了我吧!或者杀了我!别再考验我了,我承认以前说自己是做人高手有点骄傲,但是这也不用让我一直与这样的人相遇握手吧!现在还要搞出一只吸血鬼,还要我对她笑!
我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这就是童佳。”阿拓说,“童佳从小就一直坚信自己是吸血鬼,至少总有一天会变成吸血鬼。所以她每到晚上就会扮成吸血鬼。”
“阿拓,你真失礼!”童佳哇哇大叫,“不是扮成吸血鬼,我真的是吸血鬼。”
说着,她转过来看我,无比真诚地看着我。
“我真的是吸血鬼,宋晓毓。”她无比真诚地说。
“嗯,嗯,你真的是。”我还不想变成吸血鬼,所以我不断点着头说,只要别咬我就好。
“只有你相信我。”童佳那布满血丝的眼睛里瞬间噙满泪水。她大步走向我,我才发现这只鬼只有150公分左右高。正想着,她就抱住我,把嘴贴到我的脖颈处,我不知道她做了什么,只觉得突然一阵刺骨的疼痛。
她咬了我!
我害怕地往后退,右手捂住她刚才咬的那块地方,难以置信地瞪着童佳。我要逃出这个地狱,不,是炼狱!
“别怕,她还不是真正的吸血鬼。”陈书奇双手抱胸,冷漠地观看着这场月光下的血案。
阿拓走到我身边,让我把手移开。他借着月光看下去,然后笑了起来。
“佳佳,你还是这副样子,我看你一辈子都当不成吸血鬼了。”阿拓嘲弄地说。
我简直无法相信眼前发生的这一切是真的。我用手抹了一下伤口,没有血迹,但是那一下却疼得钻心,好像要把我的灵魂都给撕裂了。
“宋晓毓,只有你相信我!”童佳用手梳了一下贞子头,露出一张毫无血色的吸血鬼的脸,“等我变成吸血鬼了,我一定会第一个来找你!我一定不会忘了你的!”
我已经不知道要怎么笑了,只好不住地点头。当一只鬼来找你说,我一定会第一个来找你的时候,你唯一能做的,就是点头,或者说是叩头求饶。
“我们快进去吧。”阿拓说,扶住快要倒下的我,一步一步地走向吸血鬼的家。我只有一个请求,请求这屋子里不要都是吸血鬼。
这栋房子在外面看上去与阿拓家看起来差不了多少,但里面的装潢可就差远了。并不是说这儿装潢不好,而是阿拓家实在是太好了。这里就显得普通多了,但还是觉得不像是那种没有一点文化的农民的品位的产物。
简单朴素的客厅里空无一人。灯一亮,童佳就发出一声惨叫,好像是吸血鬼看到了阳光准备粉身碎骨。
阿拓和陈书奇熟门熟路地走到沙发上,羊皮沙发上套着七彩的镂空坐垫。我不想跟吸血鬼两个人站在那里表现出因为见光而有的撕心裂肺的痛苦,于是也飞快地冲到沙发上去坐下。不管人有多畸形,人和鬼还是有差别的。我一瞬间觉得在陈书奇和阿拓这两个古怪的人类旁边是多么幸运。
“我们现在要干什么?”我有点紧张地用手肘碰了碰阿拓的手肘,童佳还是在不断地发出歇斯底里的尖叫。
“开个小型派对什么的吧。”阿拓很开心地说,摇头晃脑的,巴望着有人下来,“这个村里跟我最铁的人们跟我在学校里最好的朋友,多好啊。”
我摇了摇头,眼睛往上看——认识了阿拓是一件多么不幸的一件事。
我的这个动作却似乎被陈书奇抓住了,她的眼神一下子变得很犀利,本身就清澈无比的眼神在这一刻变得更加透明,用一种极富穿透力的眼神看着我,像是准备穿透我的心。我战栗了一下,移开目光。
等了一会儿,就听到急匆匆下楼梯的声音。两个四五十岁的人搂抱着走了下来。吸血鬼童佳一下子停住了嚎叫,大叫一声:“爸爸,妈妈。”
那两个人完全站在灯光底下的时候,我才发现这个组合是前所未有的奇怪。
女人留着乌黑的肩下长发,在发梢处向上弯曲。她的皮肤很黑——不是那种非洲女人的黑色,也不是中国农村妇女偏土黄的黑色,而是印度、菲律宾一带女人特有的一种黑。她耳朵上戴着很大的金色耳环,五官也长得很像菲律宾人:大大的凹陷的眼睛,向上翘得有点朝天的鼻子,翻起来的厚厚的嘴唇。她用乌黑的手掳头发,身上穿着花里胡哨的劣质丝绸睡衣,脚蹬一双大红色的拖鞋,看起来土里土气的,身高在155公分左右。
男人则完全不同。身材很好,大概有一米八。他的脸是很典型的中国方字脸,一张中国男人面孔上立着高高的坚毅的希腊鼻。刘海很讲究地垂在高贵的额头上,身上穿着干净的很有品位的淡蓝色条形衬衫,下面则是一条随便的中短裤。
这两个人,怎么看都不像夫妻。
“童阿姨,童叔叔。”阿拓甜甜地叫人,吸血鬼则已经钻到这叔叔阿姨中间去发嗲了。
“听说你朋友来了?”童叔叔往我这个方向看了一眼,我正襟危坐,朝他点点头,他也很绅士地回了我一个点头。
“不错啊,阿拓,真的有朋友愿意来这地方。”童阿姨坐到对面的沙发上,有点魅惑地翘起大腿,她女儿刚才那个吸血鬼的魅惑笑容一定是从她那儿学来的吧。
“那是。”阿拓笑着说,“宋晓毓人超级好的,是我学校里最好的朋友。”
我希望不是啊。我苦笑笑,没有兴趣再打量眼前的三口之家。
“立欣呢?”陈书奇突然开口了。
“他应该还在做最新一套托福试卷。”童阿姨的普通话有点不标准,带着说不清楚是哪个地方会有的口音。
“书奇有事找他吗?”童叔叔温柔地问,童叔叔说话带着港台腔,虽然并不明显,但还是可以听出来。
“噢,我想问他一句王尔德原著里的话要怎么翻译。”陈书奇看着童叔叔说。
“时间差不多了。”童佳撅着嘴瞥了一眼爸爸右手上的石英表,“他怎么还不下来啊。”
“那个……”我忍不住开口,“那个……立欣,又是……”
“他是我们4年前领养的孩子,今年20岁,跟书奇同年的。”童阿姨回答。
“他是托福、SAT高手。”阿拓刻意压低声音说,“他人超好的,就是性格有点疯狂古怪。”
这里哪个人不怪的?
“托福、SAT高手?”我疑惑。
“就是去美国大学的那几个必要的入学考试。”阿拓解释道,“立欣考这些长大的,大概也是因为受不了了,所以当他以托福满分,SAT满分被耶鲁大学全奖录取的时候,他精神崩溃了。飞机登机口关闭的最后一秒,他拖着箱子逃走了,再也没回过家。”
我惊讶得一句话都说不出,这个人,想必也不会比前面几个简单。
正这么想着,楼上就传来踢踢踏踏的脚步声,沉重,像是炼狱中燃烧着的铁锤重重地砸在脆弱的木块上。
先是一双厚重的木屐,似乎被绑上了铅块,然后慢慢地,穿着被磨白了的牛仔裤,不长的腿,很快,墨绿色的印着“I LOVE SAT”(我爱sat)字母的上衣,再过一会儿,那张脸也随着一步一步向下的脚步慢慢呈现出来。那是一张很普通的中国学生的脸,有一点点憔悴,但却在那个时刻精神焕发。小眼睛,鸡窝头,鼻梁上架着一副无框眼镜。
“怎么样?”除我之外的所有人都很关心地问道。
这个叫做立欣的男生挠了挠头,整张脸突然褶皱了一般地大笑了起来。
“计算机评估软件,120!”他大笑道,全身都在颤抖。
所有人也欢呼起来。我对05年出来的新托福考试了解甚少,只知道满分好像是120,而且是计算机上的考试,据说有点难。
立欣痉挛似地疯狂大笑,一抽一抽地走到我旁边冲着我大笑,我也只好冲着他大笑。他嘿嘿嘿,呵呵呵,哈哈哈,吼吼吼地笑着,都不用什么东西连接一下,笑得癫狂。
笑了大约有十分钟,他突然闭嘴不笑了,转头目不转睛地我。
“你是谁?”立欣阴阳怪调地说。
“啊,他是宋晓毓。”童佳抢过我和阿拓的话头介绍说,“是世界上第一个说我一定是吸血鬼的大好人!”
立欣看了我一眼,“噗”的一声吐了一口血喷在我脸上,然后再接着大笑起来。
那天晚上在童家房子里,我确信我今生今世不会再遇到比这更荒唐的事情了。
那天晚上,童佳简直爱上了我,特别是她立欣哥哥把血喷在了我脸上以后,她确定了我就是她作为吸血鬼的情人;立欣笑了整整一个晚上,简直要把肝脏、肠子什么的全部笑出来了;童阿姨和童叔叔为了给阿拓跟我狂欢用火柴点燃了桌布,然后让我们去找灭火器熄灭它;陈书奇冷静地看着这一切,把立欣的笔记本电脑拿下来写对于奥斯卡·王尔德的最新体会……
而我,就混在这堆神经出了问题的农村人当中,一次又一次地点击大脑鼠标,按着“取消”,希望第二天醒来,有人来告诉我这不是真的。
我没有在第二天早上4点醒来,而是在1点半的时候突然惊醒。
我直起身子,看着这个房间——三楼的小房间。昨天晚上11点的时候回到了阿拓家,然后径直走上楼睡觉。刚才突然在一堆一堆的噩梦里出现了一张苍白的脸,还有一双美丽却犀利的眼睛,质问着我为什么不看奥斯卡·王尔德传。
我在黑暗中摸索着开了灯,咕噜咕噜地喝下芝姨很细心地放在床头的白开水。
太可怕了。我拿起灯下的那本蓝色硬皮书。我完全不知道奥斯卡·王尔德,也没有兴趣知道。只是我感觉陈书奇这样的人要是知道我翻都没有翻开这本书,绝对不会轻易放我走的。
我戴上眼镜,翻开了这本书。我英文不差,却看起来极其吃力。翻了前五页,我再也翻不下去了,头疼得厉害。
我合上书,拿起空了的玻璃杯,准备下楼去再倒点水。
我尽量不发出一点声音,一点一点地下到一楼,转到厨房,水壶是满着的。我倒了些水,边走边喝。
上楼梯的时候头昏昏沉沉的,但还是惊恐地发现,这窄窄的楼梯上不知我一个人的脚步声!我停住了,那脚步声还是在继续。
我不敢回头,因为我以前听梁凯平说过夜间走路不能回头的鬼故事。
而且在这个地方,什么鬼出现都是有可能的。
楼梯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我感到那个声音来自上方,并且越来越近。
是陈书奇。
她睁着眼睛,跟平时冷漠的姿态很不同,她整个脸都紧绷着,仿佛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发生,正在兴奋地等待一样。
她离我很近,并且看着我,但却又似乎没有看见我——似乎她的眼神已经穿透了我,在看着我身后的地方。
我不知道要说什么,玻璃杯放在嘴边再也喝不下。她没有停下来,一点一点地往下走。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我立即贴住墙壁,让她从我身边走过,尽量不碰到她。
她缓缓地从我旁边走过,眼神迷离。
她是在梦游。
我反应过来。是的,是在梦游。阿拓说过陈书奇是失眠人,但她这样子绝对不是因为失眠睡不着而出来走动的。最近在报纸上看到美国那家安必定公司被披露安眠药有梦游、夜吃等副作用,想必这个要靠药物睡觉的女生是失眠药物的牺牲品。
我站在楼梯上,似乎有一种内心深处发出来的好奇引诱着我走下楼,蹑手蹑脚地跟在陈书奇后面。我从来不管跟我无关紧要的事——这也是我人生处世最重要的原则之一,所以我无法解释我的这个举措。我在心里是这么想的:我从来没有见过梦游的人,自然很有兴趣。
直到后来我才知道,我并不是因为对梦游的人感兴趣才选择下楼的。
直到后来我才知道,这个我为自己找的借口是那么蹩脚。
也是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就在那一刻,我16年经历、生活积累下来的处事原则,人生哲学系统,已经完全崩溃瓦解。
陈书奇走进厨房,我跟在她身后,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她在冰箱面前停住了。只见她用纤细的手打开冰箱门,在里面翻箱倒柜地找东西。找了半天,拿出了几盒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她很自然地用手臂观赏冰箱门,走出厨房,把那几盒东西放在餐桌上,打开。
我捂住了嘴巴。
那几盒是带血的生肉,从菜市场上直接买回来的生肉。因为在冷冻室里藏了很久,那血红色已经凝结成块,在上面覆盖着一层白色的粉末状的晶体。
我努力控制住自己不让自己叫出声来。
陈书奇高贵地坐在餐桌旁,镇静地拿起一块生肉,直接放到嘴里去啃。
她啃得极其陶醉,极其快乐。
月光洒下来,像一层锡箔一样地裹在她身上,还有生肉上。
我的脚似乎被固定在了我站着的地方,一动也不能动。
他们说月光下狼人会变形,弗洛伊德的经典狼人案例就发生在一个很优秀的普通人身上,我脑中不断地出现奇怪的想象,想象下一秒钟眼前的这个瘦弱的啃着生肉的女孩会不会突然长出吸血鬼一样的嚎牙,发出惨烈的狼嚎。
她不紧不慢地啃完了所有的生肉,然后站起来,满足地走上楼。
我看看桌上遗留的肉末骨头,还有她那纤细动人的背影,快要晕厥。
就在这时,一楼的一间房门开了。一个披着灰色外套的有点佝偻的身影——是芝姨。
芝姨看到我,眼神里流露出一丝慌张惊讶。我连忙试图解释桌上的不是我吃的,但芝姨平静地把手指放在嘴唇上,示意我不要说话。
我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么寂静的夜晚,以后也再也没有过了。但是那个晚上,我听着陈书奇一步,一步地走上楼,然后关闭自己的房间。
直到这时,整个屋子全部安静下来的时候,芝姨才松了一口气,收拾起桌上的生肉残渣和盒子。
“小姐从7岁开始就一直这样了。”芝姨慢慢地说,很平静,“7岁那年,我们都住在棕州,我在陈夫人家照看小姐和4岁的阿拓少爷。”
她抬起头来看看我,苍老的脸庞比任何时候都要憔悴。
“那年夫人和先生去欧洲旅游,飞机、火车一直很安全,但是在坐汽车回家的时候出了车祸。”芝姨的眼眶湿润,“就在棕州市中心的一条街上,离我们那时的家很近。”
她停了一会儿,我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却不敢发出一点声音。
“出车祸的时候是晚上9点多,小姐刚准备睡觉。一躺下去——天哪,那个时候还是我帮她盖的被子,她正欢欣地期待着爸爸妈妈带来的礼物……那个镜头我永远都忘不了……外面传来了巨大的撞击声,尖叫声。小姐一下子睁开眼睛,她的眼睛从来没有这么可怕过——我是说,她的眼睛看着我,仿佛是看到了一个悲剧。在她的眼睛里……怎么说……在她的眼睛里,我惊恐地看到了一种巨大的如同黑洞一般可以吞噬一切的恐惧,虽然这种恐惧很快就消失了,但是她的眼睛再也不同了……”芝姨停住了手中忙活着的事,双手捂住脸,抽泣了一下,接着说,“然后,就发生了我一生中见过最可怕的事……我该怎么说呢……小姐穿着睡衣跑了出去,我跟在她后面跑,她好像知道是哪个方向一样地奔跑,拐了好几个口子,到了那条街。那里已经围了一圈人了,警察刚到,正在把两个血肉模糊的人从车子里拖出来……小姐跑到警察旁边,她爸爸妈妈的血溅射出来,染红了她白色的睡衣……我真不知道她那时候是怎么想的,是怎么站在那里的……她看着夫人和先生……头都被撞磕脚的样子……我真想象不出这个7岁的小孩会怎么想……天哪……”
“然后呢?”我用颤抖的声音问,发现自己也已经泪流满面。
“然后,她就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我过去抱住她,但她还是一动不动,一滴眼泪都没有流。”芝姨抹了抹眼泪,“警察来清理场地,她还是不动。有人拉她走,她就用全部的力气大喊大叫。她就这样一直站到天亮,直到太阳照在地上残留的血迹上。我无法忍受,就回去拿了拖把把那条路上的血擦得干干净净,然后,她还是站在那里,眼神漠然,那种黑洞一般的恐惧已经消失,但她的眼睛里包含着的世界,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我沉默,然后问:“然后,她就失眠了?”
“是的。她白天没法睡觉,晚上9点以后就每天保持着那天的姿势站着,眼神空洞。我和她舅舅找了无数的医生,心理的生理的,都没有用。她几个月没有合过眼睛,几个月没有说过一句话,医生说这样会死人的。给她安眠药她吃了就吐出来,要打麻醉剂她就大喊大叫。我们没有一点办法。”芝姨闭上眼睛回忆。
“那她又来到这里?”我问。
“那就是因为那本书了。”芝姨睁开眼,“我们给了她已经残缺了的她爸爸妈妈从爱尔兰带回来的礼物——奥斯卡·王尔德的《莎乐美》,原版。她发了疯一般,每天每天地看那些她看不懂的英文。为了让她安心,她舅舅请了最好的英文老师教她英文,老师说他从来没见过学那么快的孩子。3个月之后,她就可以看懂那本书,她爸妈留给她的唯一的东西。”
“那她一直都没有睡过觉?”我深呼吸了一下,问。
芝姨摇了摇头。“给了她那本书之后她就不再排斥安眠药了。她不去医院,就每天在家里。晚上吃很多安眠药才能睡着。早上一起来就学英文,看那本书。她看完那本书以后还不断地去买奥斯卡·王尔德的作品,自传什么的,中英文全买来。那段时间她精神焕发,气色都很好。但她还是不肯出门,对每一条街道都有强烈的恐惧感。然后我们就搬到了这里,离市区很远的地方。这10多年,她从来没有去过任何其他地方。”
“那生肉呢?”我也平静了下来,继续问。
“那是安眠药的副作用,当然也包括她对血的敏感和已经畸形了的渴望。”芝姨又开始收拾起东西来,“她梦游十几年了,当然,她也从来不知道自己晚上吃了安眠药之后会吃生肉,要是这样她又不想用安眠药了。她不会每天都用,有的时候用了也没用,所以她不会每天梦游。大部分夜晚,她都在失眠。”
我没有再问问题了,我看着芝姨收拾东西,苍老得令人心疼。
“睡去吧。”芝姨最后说了一句话,脸上露出慈祥的,无奈的笑容,我回报了一个微笑,真诚的,真诚的微笑。
我走上摇曳的楼梯,回到那张床上。
那个夜晚,我一直翻来覆去,难以入眠。
那个夜晚,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失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