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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惆怅的青春

唐未欢变得忧郁了起来,小喇叭举着放大镜看着她的瞳孔,说她的眼睛里面都是春天,都是春心,荡漾开来。

那条旧绿的裙子始终都挂在窗台上,苍绿得微微泛白,唐未欢手握着裙摆,坐在阳台旁,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了一个爱发呆的女孩,头发有些长了,突兀的骨骼,沾了灰的帆布球鞋。

好像会一直孤单下去,她和小喇叭一样,都像是被遗弃的孩子,小喇叭至少还有一个耳聋的外婆,而她,也许只有一只叫“蓝蓝”的流浪猫了。

蓝蓝是一只腿瘸的白色流浪猫,是她在路边合欢树下遇见的,她对着它说了很多连自己都听不懂的话,到后来说得合欢树都累了,落了一地的合欢花。它在她的裙畔摩挲,她说,蓝蓝,跟着我,我们一起过,我们一起喝牛奶。

小喇叭每次来的时候都会抱着蓝蓝给它化上蓝色的眼影,小喇叭说有蓝色眼影的猫才叫蓝蓝,因为小喇叭喜欢蓝色的眼影,蓝色的指甲油,好像在小喇叭的身上,你总是只能看到两种颜色,火红色和深蓝色。

听说那是爱或死的颜色。

如果你遇到一个染着火红色短发,有着蓝色的眼影蓝色的指甲,脖子上挂着银项圈,左耳上有七个耳洞,右耳只有一个耳洞,说话声音要比常人大几分贝的女孩,那么她一定是小喇叭。

唐未欢则是梳着马尾露出光洁的额头,用一个小小的红夹子夹住了额前的一缕刘海,她一直都穿乖巧的裙子,如果说她看起来要比小喇叭要乖巧,那么一定是假象。

小喇叭是没心没肺没胸没脑子的傻妞,上课耳朵上总挂着一副耳机,摇头晃脑听着歌,或者就低头将蓝色牛仔裤上的一个小洞抠成个窟窿。

老唐婚礼的当天,唐未欢带着小喇叭,还有阿刺阿猬这对双胞胎姐妹一起去了。老唐似乎很浪漫,婚礼订的是七夕情人节那天。

四个人一起叫计程车去往婚礼活动现场,唐未欢穿了一身白裙坐在计程车里一路上都在抖,小喇叭握着她的手,生怕她会失控。

她没想到有一天会参加自己老爸的婚礼,下了出租车,老唐和那姐姐喜气洋洋地穿着礼服站在酒店门口迎宾,老唐看起来年轻了不少,胡子茬都刮极干净。

她出现在老唐的面前,老唐愣了几秒随即笑着拥抱了她一下,在她耳边轻轻说:“今天老爸好日子,你带朋友来玩玩行,别给老爸闹事,乖。”

新娘叫苏丹,唐未欢曾说这个后妈就是一个苏丹红姐姐,跟那染了红心看起来很漂亮很好吃的毒咸鸭蛋一样。看起来年轻貌美漂亮精致,其实非常有手段的,一瞧就是小狐狸精。

按照事前商量好的,小喇叭阿刺阿猬都异口同声懂事地喊了一声“唐叔叔好”然后又对新娘子笑着喊了一声:“苏姐姐好”,最后统一的来了一句:唐叔叔和苏丹姐姐百年好合。

这句差辈的话让这一对老夫少妻更吸引了众人的议论和眼光。

老唐脸色似笑非笑,十分尴尬,新娘苏丹的脸上都是委屈,老唐轻轻拍了苏丹的肩膀,这让唐未欢看了十分的不舒服,老爸简直就被这个苏丹红迷得忘了东西南北。

宴席开始的时候,众宾客都要新郎新娘讲述他们相识相爱的故事,唐未欢拿着不锈钢的筷子在餐盘上敲着,然后小喇叭和阿刺都敲了起来,阿猬是文静的女孩,只是静静坐看着。

唐未欢站起来,走到了司仪的身边,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大声朗读起来:“我爸和苏丹姐认识时,还没有和我妈离婚,苏丹姐就是所谓的小三姐姐,也许是我爸魅力太大,苏丹姐不爱小男人就爱老男人就爱有妇之夫……”

“你怎么可以这样子!”苏丹气红了双眼,就要哭了出来,本来老唐说他是二婚就不举行婚礼了,可苏丹是头婚,觉得不举行婚礼就是人生的遗憾,没想到婚礼瞒着瞒着还是被唐未欢知道了。

“大伙瞧瞧,这后妈多凶啊,破坏人家家庭还自以为很要脸,年纪看起来比我们大几岁,却这么凶巴巴,欢妞,你以后有苦头吃了啊。”小喇叭有节奏地敲着餐盘发挥着她大嗓门说着。

“唐欢!别闹,你又喝酒了吧,快回学校去。”老唐低沉着声音命令女儿,眼神里满是对新婚妻子的爱怜。

“我叫唐未欢,我不叫唐欢,你给过我欢乐吗?你就顾着你自己那点破情啊爱啊,你找了个小狐狸精做我后妈,我告诉你,我不承认她!我看到她我就想揍她!”唐未欢将桌上的盘子使劲一推,宾客都惊得面面相觑。

司仪忙抢过话题,拿着麦克风大声说:“一段小小的插曲,大家继续慢用。我相信新郎和新娘在经历了重重阻隔之后,感情会更加深厚,会更加珍惜这段来之不易的婚姻。”

阿刺脾气冲,抓起一个桌上一盘菜就扔向了司仪的脸上,说了一句脏话:“你他妈去死!放你娘的狗屁,闭嘴然后滚蛋!”

老唐愤怒地目光冲着唐未欢,呵斥着说:“你有意要带朋友来砸爸爸的婚礼吗?你让爸爸伤心了。”

桌上坐着的宾客都不知说什么好,但说什么的都有,苏丹的家人并没有来参加婚礼,也是反对女儿嫁给一个离异且年纪差距很大的男人。

“唐,你真得好好教育你的宝贝女儿了,没大没小,不知道尊重长辈。”苏丹白着眼说。

“丹丹,你别生气,都是我不好,没教育好女儿。”老唐极顺从的声音说。

“丢人现眼。”唐未欢冷笑了一声说。

被丢一脸菜的司仪不知躲到哪里去洗脸去了,阿刺似乎丢的不过瘾,又是抓起一把胡萝卜丝丢向了苏丹,苏丹没来得及躲开,头上脸上都挂着胡萝卜丝,几乎都要哭了出来。

“你怎么可以这样没教养!”老唐挥起了巴掌,停在半空中,差点就要落下来,咬牙忍了忍,缓缓将手放落下来。

没人想到唐未欢竟在这时挥起了手朝自己脸上猛抽了几下,啪啪得直响,她抽自己时在心里告诉自己把眼泪吞回去。

“是啊——我没爸没妈没人教养!”抽完自己,她扬眉瞪着老唐,突然,心中一阵刺痛,她支撑着,呼吸困难,有昏厥的前兆,她对自己说,不可以晕倒,要站住,要坚强。

老唐心疼又无奈地说:“你怎么这样做叫我难堪。”

“小喇叭!阿刺!我们走!”唐未欢昂着头走出了酒店,人们都在想看似这么斯文的一个小女生怎么会有这么大的爆发力。

小喇叭和刺猬姐妹俩跟着出来,唐未欢的口袋里还装满了喜糖,她剥了一颗糖放在嘴里,真酸,眼泪都要被酸掉了出来,她一抬头,竟在这里遇见了方腾。

她忙低下头,怎能让方腾看见自己的眼泪呢,她胡乱用手背擦着眼泪,手掌心里还握着艳红的糖纸。

小喇叭抢先问方腾:“三中的大帅哥,你怎么会在这里啊,怎么看见欢妞就躲啊。”

方腾穿着白色摇滚T恤,上面印着披头士乐队,天蓝色的牛仔裤,修长的腿,像阳光一样明媚的男子,金城武的翻版侧脸,这样的男生站在了小喇叭面前,小喇叭居然都没有半点害羞和含蓄。

阿刺是不喜欢方腾这类菜的,倒是阿猬涨红了脸站在姐姐阿刺的身后,其实她们双胞胎姐妹俩长得实在是太像了,只是不同的就是阿刺穿得很像流浪者,而阿猬总是穿粉粉的淑女裙。

“我好像不认识你。”方腾骄傲地扬起了下巴,双手插在牛仔裤的口袋里。

阿猬小声地在阿刺背后说:“好有性格。”阿猬的蕾丝裙摆在阿刺的背后飘荡开来,如果不是心花怒放,那便是裙花怒放了。

小喇叭不服了,没见过这么傲慢的男人,自以为再傲慢的男人在她小喇叭的召唤之下也会变得服服帖帖,小喇叭伸手揽过唐未欢的肩膀,拍了一下她的背豪迈状说:“那我的姐妹唐未欢你总认识吧,她不仅裙子掉到你身上,还给你写过情书呀。”

唐未欢被小喇叭的那一拍把糖给卡到了喉咙里了,卡得说不出话来,手指着小喇叭直急,又听到小喇叭提起了情书,更觉羞得无地自容,糖又卡着咽不下去。

还是阿刺看出来了,忙四处找水,说:“小喇叭你快点找水啊,你把她拍的糖卡住了,别卡坏了啊。”

小喇叭这才发现她被卡得瞪大了眼睛,又慌又急,手心来回在她的脖子上推抹着。

“我这里有水。”方腾将手中的一瓶农夫山泉递到唐未欢手上。

她赶紧打开就往嘴里灌,糖咽了下去,舒服多了,差点没死在小喇叭的那一掌上。

那一瓶农夫山泉,着实算是挽救了她的一命,虽然有些夸张,但是相信如果你有过被食物卡在喉咙的经历,那么你就会懂得那关键时刻递来的一瓶水是多么的幸福。

后来唐未欢想自己甘心为方腾付出了那么多,想必都和水有关系吧,第一次遇见他帮她拎干了那条刚洗过湿湿的旧绿裙子,留下了一地的水渍,第二次他递过来了一瓶他喝了四分之一的农夫山泉。

只是她没有用眼泪来还他的那些水。

她喝了他喝过的水,那算不算是间接接吻了呢,如果用小喇叭说那就是吃了方腾的口水了,她心里觉得有些暧昧又有些丝丝的甜蜜,农夫山泉的广告语就是:农夫山泉,味道有点甜。为什么这瓶农夫山泉是那么的甜,像蜜一样浓的甜。

“谢谢你的水。”唐未欢拍了拍裙畔的灰,其实没有灰,只是紧张的不知该把手放在哪里。

“你们俩情书每周都传来传去,怎么见着面倒没话说了呢?”小喇叭好奇地问,因为她实在是看不出来方腾的神情对唐未欢有什么眉来眼去。

“写信给我的女生太多了,不过我好像没回过,今天是我哥们姐姐的婚礼,我只是不想看到一个傻妞在婚礼上出什么事而已,用自不着自作多情。”方腾淡漠地说。

小喇叭将剩余半瓶矿泉水往地上一砸说:“你说谁自作多情呢你,你不要以为你长得帅就人见人爱了,什么玩意啊,你拽什么拽。”

唐未欢一惊,说:“你说你没给我写过信?”

“没——你以为你是谁啊,我都不认识你,真有意思!”方腾不屑地说。

这让唐未欢她几乎站不住,眼前的方腾冷漠而骄傲,一点也没有信里面的温润和亲密。她搞不清楚是出了什么状况,为什么方腾否定了他给她写过信。

“你真不要脸,我亲眼见到那些信地!”小喇叭毫不避讳地骂道。

这时阿猬站出来对小喇叭说了一句:“你怎么这么没素质啊,文明一点好不好,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没教养似的。再说了方腾怎么会喜欢她,怎么会写信给她”

言外之意是方腾怎么会看上唐未欢。

“阿猬你找抽啊你,你帮他是吧,你个重色轻友的玩意,瞧你那春样!”小喇叭矛头又指向了阿猬。

阿猬低着头又不敢再说话,故作楚楚可怜的样子双手放在裙上盖着,含泪的大眼有意无意地望了一眼方腾。

“我们走,和这群花痴计较什么。”方腾拉着阿猬的手径直朝酒店里走。

阿猬还不忘回头红着脸朝我们吐了一个可爱的舌头,阿猬目的达到了。

阿刺没有说话,她白色乞丐牛仔裤上一块块蓝色的补丁,显得特别惆怅。

“谁花痴啊,我看阿猬才是真金足银的花痴!”小喇叭大拇指擦了一下鼻尖鄙夷地说。

唐未欢真没想到和方腾见面会是这样的陌生,算了算了,一切拉倒,不管那些烦事,总之婚礼已经破环了,唐未欢左拥右揽着小喇叭和阿刺说:“姐们都够意思啊,晚上我请你们吃饭,吃宫爆鸡丁,鱼香茄子。”

没想到在排挡里小喇叭和阿刺竟互泼起了汤水,那一晚西红柿蛋汤就被她俩给泼了,泼完两个人就要到拍档门口去单挑。

打架的起因就是吃饭的时候小喇叭又说了阿猬几句坏话,说阿猬一见方腾裙子都要飞起来了,二八女春心动,平时装出一副淑女样子,其实内心比谁都饥渴。

唐未欢已经在桌下踢了几下小喇叭的脚了,还不停地挤眼,小喇叭却当成是阿刺在踢她,一下就火大了,把筷子往桌上一拍说:“阿刺你踢我干嘛,我还不能说几句话吗,要想揍我朝我脸上揍,你少在桌子底下捣鬼!”

阿刺腾的一下就站了起来,也许是小喇叭的大嗓门嚷得让阿刺觉得很没面子,阿刺双手插在腰上说:“你大呼小叫什么啊,生怕别人不知道你那破嗓子啊,有种出去单挑,今天你那破嘴话够多了。”

小喇叭也一副谁怕谁,谁不单挑谁就孙子的架势跟着阿刺出了排档,我看着她们俩就像是疯婆子一样扭打成一团,唐未欢明白,她们俩争吵都是为了她。

阿刺揪着小喇叭的短发,小喇叭则对着阿刺的耳朵大叫,直叫得阿刺的耳膜都疼,路人都直摇头肯定在笑话怎么这么大的女生还在街上打架。

“够了,你们要打就继续打,我先回家,你们慢慢玩。”她扭头就往家走,在心里默数三秒小喇叭就会追上来的。

小喇叭三秒钟之后就追上了她,攀附在她的左肩上气喘吁吁地说:“不打了,我懒得和这一对刺猬计较,欢妞,我要不是看你心情不好,我早揍得她满地找刺了。”

阿刺也跟着从右边跳了出来,阿刺光洁的额头上略微破了一点皮,是被抓伤的,阿刺最骄傲的就是有一个高傲的头颅,阿刺忿忿不平地说:“我也是看欢妞的面子才不和你计较的,小喇叭你说话也忒损了点吧,你说阿猬那么久我一直没吭气,你也不能越说越过分吧,阿猬到底还是个孩子。”

“她还是孩子,她看到方腾的目光简直是比垂涎三尺,你自己也好好管管你妹妹,一见到方腾连欢妞都不管了,说不定以后为了个男人也能和你这个姐姐反目成仇呢!”小喇叭说着,一路走脚踢着一个易拉罐。

“小喇叭,你别这么说阿猬,阿猬不是那样的人,何况阿猬喜欢方腾已久了,她这样也很正常。”唐未欢手挽着小喇叭和阿刺的胳膊说。

“是啊,我妹妹阿猬倾慕方腾好几年了,不过我肯定会骂她的,这事是阿猬不对。不过小喇叭,你喜欢过一个人吗,你有喜欢一个人很多年的感受吗?如果你有,那么你就会明白阿猬了。她暗恋方腾暗恋得太苦了,你不知道方腾向她投来了目光她都能有多开心。”阿刺说。

喜欢一个人很多年是什么样的滋味呢,小喇叭是肯定不知道的,但是阿刺知道,阿刺喜欢卫十三就喜欢了好多年,阿刺阿猬姐妹俩除了外表像双胞胎,其他的气质和喜好是完全不像一母同胞的孩子。

那审美观差别也太大了一点吧,阿刺爱极了卫十三,好像是阿刺小学时在旱冰场就暗恋上了卫十三,觉得卫十三那凌乱的长发和满是补丁的喇叭裤十分的酷,以至于阿刺也改变了原本像傣族小姑娘的模样,除了那个光洁的额头还有些往昔的味道。

阿刺会跳孔雀舞啊,那时候大家都觉得她以后就是飞出来的孔雀,自从和卫十三好上之后,阿刺学习退步,也不再跳孔雀舞了,倒爱上了涂鸦。没事的时候就和卫十三穿着流浪服拎着喷彩和颜料跑到火车铁轨附近的院墙上,涂鸦一些稀奇古怪的抽象画。

那画确实是相当的抽象派和野兽派。

三个人又很快的开始讨论起来喜欢一个人很多年是什么滋味的,阿刺说是酸酸甜甜的,如果等待了多年,能够修成正果,那么就会从暗恋的酸变成了甜了。

唐未欢问阿刺什么叫修成正果?

小喇叭抢着说就是成功吃了啥啥不该吃的果子,像亚当和夏娃那样。

阿刺居然脸红了,红着脸说自己和卫十三是清白的,就像杨过和小龙女那样,阿刺说自己初吻还在呢。

小喇叭和唐未欢一致认为卫十三绝对不是杨过那一类型的,顶多也就是夺去小龙女清白之身的尹志平之辈。

那个年纪好像打架与和好都是很简单的一件事,因为年轻,可以打完架之后拍拍屁股上的灰仍能一起吃一根冰激淋。她想她在父母离异之后,最幸福的事,那就是还拥有小喇叭,阿刺和阿猬这三个好朋友。

直到后来,阿猬做了那件事,唐未欢仍以为她可以和阿猬再次和好,如同年少时那样吵闹一番之后拥抱还是好姐妹,可是她最后悲伤的发现,做不到了,不仅她做不到,阿猬也做不到了。

谁年轻的时候不向往长大,好似长大了就能长出一对翅膀飞上天般的自由,等长大了,却突然发现,无法着陆了,一直飞一直飞,总是会累,会回首猛地怀念以往天真的那些年。

这世间上有两种是最宝贵的,一是得不到的,二就是失去的。

如果你既得不到,你还在不停的失去,那么将是怎样的凄凉。

唐未欢左拥右揽着两个好姐妹,她觉得她拥抱的就是她全部的欢声笑语,没有父母的疼爱又怎么样,她还要继续过自己的生活,别人都说父母离异家庭里的孩子大多都是心智不健康的,她偏要比那些成长在父母羽翼一下的孩子还健康阳光。

晚上三个人挤在唐未欢家里的那张小桌子上煮火锅吃,辣得每个人脸色都是汗,吃火锅真是一件痛快的事情,尤其是在不开心或者孤单的时刻,吃火锅总能让人热闹起来。

那只被唐未欢收养着的瘸腿小猫蓝蓝在旁边绕来绕去,它偶尔会亲热地在她的腿间摩挲着,偶尔会发出低低的呼噜声,它很幸福,因为她给了它一个家,它不再流浪了,不再流落街头被一群流浪狗欺负了。

她不想再去想白天的事情了,老爸和苏丹红姐姐的婚礼已被她搞破坏掉了,出乎意料的是方腾居然不承认和她写信的事,她打开抽屉里的那整整一叠信,她看着上面落款的“腾”字,忽然觉得很滑稽,她觉得自己都看不起自己了。

以后她将要将方腾视为敌人,再也不给他写信了。

吃着火锅,三个人抱在一起鬼哭狼嚎地唱歌,直唱到楼下的一位老奶奶上来敲门让她们声音小一点,说老伴有心脏病,在被她们闹腾下去,真要犯心脏病了。

互相吐了舌头承认错误之后,三个人蹑手蹑脚地收拾残局,喂了蓝蓝之后,小喇叭就抱着蓝蓝开始给蓝蓝化眼影,非要让蓝蓝成为一只精致的猫,有着高贵的蓝色眼珠和蓝色眼影。

阿刺摸着快要撑爆了的肚子说要去找阿猬了,不然阿猬可真要被方腾那小子给糟蹋了。

小喇叭随口冒出了一句:“还不知道谁糟蹋谁呢。”

阿刺拿过一个抱枕就砸向了小喇叭,小喇叭手一抖,差点没把蓝蓝的眼睛给戳坏了,蓝蓝喵呜一声从小喇叭的怀里跳了出去,跑到了正在收拾碗筷的唐未欢腿边。

她抱起蓝蓝,对她俩说:“你们俩没事就爱掐,不如来洗碗啊,看我的蓝蓝多乖啊,每次你俩一来就折磨蓝蓝,它倒一点也没有脾气,你们知道是为什么吗?”

小喇叭和阿刺异口同声地反问:“为什么啊?”

“因为给我这个主人的面子呗,不然你以为为什么,蓝蓝可是一个小男生啊,被你们俩个臭娘们给糟蹋了,要不要看在我的面子上它爪子就把你们抓成大花脸了。”她开着玩笑,引开话题,以免她俩又闹起来。

“瞧把你臭美的,蓝蓝要是小男生的话那肯定是最喜欢我的,你没看见我给它画眼影的时候他很享受的表情吗?”小喇叭得意地说,好像被一只小公猫爱上也是一件相当炫的事情。

可是猫有表情吗?

“蓝蓝有过心爱的小女生呢,它的这条腿就是为了那只小母猫打架才受伤成瘸了的。”唐未欢一本正经地说。

晚上阿刺和小喇叭相继离开回家之后,唐未欢抱着蓝蓝,坐在地板上,背靠着沙发,在好朋友面前装得什么事也没有,一旦成为一个人的时候,她所有伪装出来的坚强都单薄得不堪一击,她抱着蓝蓝就哭了。

蓝蓝在她怀里喵呜着,似乎并不明白她的悲伤。

是啊,一只猫又怎么能懂得她的悲伤呢。

可是好像今后也只有蓝蓝能陪伴她度过每一天的孤单时光了。

在别人的眼里,唐未欢就是个没心没肺的妞,好像天塌下来就她都能顶着,她就是女生眼里的女中豪杰,没有人会看到这样的女孩子伤心时的那一面。

人总是会孤单的,因为人总会在某个夜里变成独自一个人。

她想如果以后她找一个男人嫁的话,她一定要他发誓,发誓不会和她离婚,不会背弃她,不会让她再次失去家。

那么的强烈渴望家的感觉,她是典型的巨蟹座,恋家并且容易孤独。

她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冰镇过的啤酒,就坐在地板上,就着一个洋葱喝啤酒。如果不是悲伤过度,她怎么会生吃一个洋葱呢。

那个洗净的洋葱,紫紫的白白的一圈圈,好像看起来很开心的颜色。

她一片片地将洋葱剥离,塞进嘴里,吃下,然后喝一口冰啤酒。

你有生吃过洋葱吗?你一定没有,没有几个女孩子会像唐未欢这样另类的,另类到悲伤的时候就一个人剥生洋葱吃。

那么辣,那么的刺眼的味道。

总是生生逼出人的眼泪。

但一定切过洋葱,第一次切洋葱的人,大都会流下眼泪,洋葱真是一个可以赚足人眼泪的食物,也许洋葱本身就是一种悲伤的生物,是一颗催泪果。

她说洋葱是她的催泪果,想哭却哭不出来的时候,就边剥洋葱边生吃,那时的眼泪,会非常的咆哮。

她说她的眼泪会咆哮,咆哮起来就没完没了,所以她不轻易哭。啤酒也是个好东西,它不会让你醉,也不会让你的胃烧灼,但是它会叫你难过起来。

哭泣的时候,喝啤酒,总是不明智的,因为它的酒精度数总是不会让你达到借酒消愁的目的,你会越喝越想哭。

并且会胃胀。

她曾看过一部电影,女主角对男主角说,爱上你,我的胃暖暖的,再也不疼了。

是啊,好像很多胃不好的人,都是缺爱,缺温暖,任性且敏感的。

这样的人,总是在孤单或者伤感的时候大虐自己的胃,喝烈性酒,猛抽几包烟,然后吃很辛辣的菜试图让自己温暖起来,还有的会一直不停地吃冷饮。

她不是一个乖小孩,至少她永远都没有她的外表看起来那么乖。她倔强起来的样子,就像是一头非洲小母狮。她会肆无忌惮地吃掉一碗东坡肉,然后就靠在树下用一个小牙签掏树洞里面的虫子。

不开心的时候,就跑到超市去买一小罐蓝带啤酒,付了钱就飞奔到超市门口的阶梯前坐着,打开啤酒,喝完就站起来拍拍裤子上的灰走入人群中去。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能有几个人注意到这个满脸泪的她。

她说啤酒和洋葱一样,都有催泪的作用,不然为何每次喝完啤酒都要泪流满面呢?

她忘记了,那是因为她总会在不开心的时候喝啤酒,苦涩的味道总让她有借口可以掉眼泪,不知道是谁发明了啤酒,一定也是一个悲伤且孤单的家伙。

她爱上了啤酒刚倒出来的那些个泡沫,她大口大口飞快地将泡沫抿在口里,喝上一口吞下去,微笑出了眼泪来。

好像快乐和幸福,并不是同样的一回事,你快乐,但你不一定幸福,你幸福,但你却不一定就快乐。

幸福是一种感觉,快乐则是一种心情。

唐未欢从将名字从唐欢改过来之后,她就没有再欢乐过了。

她对自己说,从此以后,她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闯祸了,以前她有家在背后撑着,在外面把别人家玻璃砸坏了那也有老爸老妈扛着,现在老爸娶了苏丹红姐姐,老妈又去了深圳。除了每月银行卡里定时打来的数额作为生活费以外,她都找不出自己还有哪点像有爸爸妈妈的孩子。

她和蓝蓝一样,都是迷了路找不到家的孩子。 SlfrmCXckjzIVPJvByYdg6A7E1eodcbhXZ4S2ubARTZjQ3uGJvZi9msai+7II5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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