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的法则
政治的逻辑并不复杂。事实上,只要我们准备好审慎地调整我们的思维方式,理解政治世界里大多数事情出人意料地简单。为了正确理解政治,我们必须修正一个特别的假设:我们必须停止认为领袖们能够独自领导。
没有哪个领导人是单枪匹马的。如果我们要理解权力如何运行,我们必须停止认为独裁者可以为所欲为。我们必须停止相信阿道夫·希特勒或任何其他独裁者能够独自掌控他们各自的国家。我们必须放弃这样的想法,即安然公司的肯尼斯·雷或英国石油公司的托尼·海沃德了解他们公司中发生的一切事情,或他们可以做出所有重大决策。以上这些想法毫无疑问都是错的,因为没有哪个皇帝、哪个国王、哪个酋长、哪个暴君、哪个首席执行官、哪个族长能够独自统治。
来看看法兰西的路易十四(1638—1715)。被誉为“太阳王”的他在位超过70年,主导了法国的扩张和现代政治国家的产生。在路易十四统治下,法国成为欧洲大陆的霸主和美洲殖民化的主要竞争者。他和一帮亲信制定了《路易法典》,影响了日后《拿破仑法典》的形成,后者成为今天法国法律的基础。他将军队现代化,组成了一支职业化的常备军,成为欧洲其他地区乃至全世界效仿的榜样。毫无疑问他是他所处时代乃至任何时代最杰出的统治者之一。但他并不是单枪匹马统治。
从词源学来讲,“君主制”(Monarchy)一词也许指的是“一人统治”,但这样的统治方式从来不曾也绝不可能存在。路易十四据称说过很有名的一句话(很可能是误传):“朕即国家。”这一宣言经常被用来形容类似路易十四这样的专制君主或暴虐独裁者的政治生涯。然而,这一专制主义宣言从来就不正确。没有哪个领袖 — 无论多令人敬畏或尊崇,无论多残忍或邪恶 — 是孤家寡人。事实上,表面上是一位专制君主的路易十四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证明单一统治这种想法有多么错误。
在他的父王路易十三(1601—1643)死后,年仅四岁的路易十四登基。在早期,实际权力掌握在摄政的他母亲手中。她的亲信横征暴敛。到1661年路易十四23岁开始亲政时,法国已处于破产边缘。
我们大多数人将国家破产视为财政危机,但透过政治生存这一棱镜我们可以清楚看到,这更是一场政治危机。当债务超出了偿债能力,对领导人来说,真正的麻烦不在于必须削减公共开支,而在于他丧失了必要的资源去换取核心支持者的政治忠诚。在民主制下,糟糕的经济意味着没钱去资助分肥工程以换取政治支持。对贪官污吏来说,意味着捞不到巨额财富,也许还会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秘密银行账户缩减,以及报酬过低的喽啰们忠诚度的下降。
国家破产的前景让初掌大权的路易十四身处险境,因为保守派贵族、包括军队将领看到他们的财富和特权在逐渐干涸。这一情况促使这些政治上重要但薄情寡义的朋友开始另找他人来确保他们的财富和特权。面对这样的危机,路易十四必须做出改变,否则将丧失统治权。
路易的特殊境况要求他改变他的核心集团的人员结构 — 这个集团的支持将确保他的王位。他迅速采取行动,为新贵族拓宽了加入核心集团的机会(对一些人来说,则是实际权力),这些新贵族被称为“穿袍贵族”。他和陆军大臣米歇尔·勒泰利耶一道,开始建立一支职业化的、相对平民化的军队。路易抛弃了法国周边几乎所有的君主惯常做法,他将军阶的大门敞开 — 甚至最高级的军阶 — 为传统保守派军事“佩剑贵族”以外的很多人提供机会。通过这些举措,路易将他的军队改造成一个更易进入、政治和军事上也更具竞争性的组织。
与此同时,路易还必须对老贵族有所行动。他非常清楚这些不忠的家伙早些年煽动和支持了反君主的“投石党运动”(混合了革命与内战)。为了消除老贵族的潜在威胁,他将他们事实上地与宫廷绑在一起 — 要求他们大部分时间必须待在凡尔赛宫。这意味着,他们领取的年金多寡将取决于国王的宠信程度。而这当然取决于他们侍奉国王的优劣程度。
通过提拔众多新人,路易建立了一个对他感恩的新阶层。在这一过程中,他更完整地集中了自己的权威,提升了对宫廷里不少老贵族年金的决定权。这样,他就建立起了一个“绝对”控制的体系,它的成功依赖于军队和新贵族的忠诚,也依赖于限制老贵族的权力,将他们的福祉直接转化为他的福祉。
在考虑需要收买谁时,法国大众并不在路易十四的算计当中,因为他们没有对他构成立即的威胁。就算如此,他的专制主义一点也不“绝对”。他需要支持者,也明白如何保持他们的忠诚。只要他们支持他比支持别人更有利可图,这些人就会一直忠诚于他。
路易十四的策略就是把他继承下来的由关键支持者组成的“致胜联盟”替换成他更靠得住的人。被保守贵族环伺的他,启用了一批“穿袍贵族”进入核心集团,甚至启用了一批平民进入官僚机构,特别是军队。通过扩大进入核心集团的候选人范围,他使那些已经处于核心集团的人的政治生存面临更激烈竞争。那些他的“致胜联盟”的成员们明白,面临扩大了的候选人范围,如果他们不能证明自己足够值得信赖和对国王忠诚,很容易就会被别人取而代之。相应地,他们将丧失通往财富、权力和特权的机会。没什么人会愚蠢到冒这个险。
与所有领导人一样,路易十四与他的核心集团建立起一种共生关系。没有他们的支持,他不可能指望稳坐权力宝座,而他们对他不忠的话,也别指望能从他们的职位当中获得利益。他们确实很忠诚。路易十四在位72年,直到1715年寿终正寝。
路易十四的经历是政治生活里最基本事实的例证。没有人能独自统治;没有人具有绝对权威。差别只在于有多少人需要豢养,又有多少资源能够拿出来进行豢养。
对领导人而言,政治情势可以被分解为三种人群:名义选择人集团、实际选择人集团和致胜联盟。
名义选择人集团包含了所有在选择领导人时至少具有某些法定发言权的人。在美国,指的就是所有合格选民,即所有年满18周岁的公民。当然,正如每个美国公民肯定都意识到的,虽然拥有选举权很重要,但归根结底,没有哪个个人在谁领导国家上有太多发言权。在一个实行普选制的民主国家,名义选择人集团刚刚触及到政治的门槛,仅此而已。在这个意义上,美国、英国或法国的名义选择人比苏联的“选民”好不了多少。在苏联,所有成年公民都有权投票,尽管他们并不是真正在候选人当中做选择。第二个政治阶层由实际选择人组成。真正选择领导人的是这个集团。在沙特阿拉伯的君主政体下,指的就是皇室的高级成员;在英国则指的是支持多数党议员的选民。最重要的集团是第三种,它是实际选择人集团的一个子集,构成了一个致胜联盟。他们的支持对于一个领导人的政治生存至关重要。在苏联,致胜联盟由党内一小撮能够选择候选人并控制政策的人组成。他们的支持对于政府高官和党的总书记保持权力起核心作用。这些家伙有能力推翻他们的老板 — 而他对此心知肚明。在美国,致胜联盟的规模远远大得多。它由足以确保一名总统候选人(假如是立法机构选举,则指每个州、选区的参议员或众议员候选人)胜选的最少数目的选民构成。对路易十四来说,致胜联盟由一小群法官、军官和高级公务员组成,没有他们,路易国王恐怕早被别人取而代之了。
从根本上讲,名义选择人就是领导人的潜在支持者;实际选择人则指那些其对领导人的支持确实有重要影响的人;而致胜联盟只包括那些领导人不可或缺的关键支持者。这三种人可简单概括为:可相互替代者、有影响者以及不可或缺者。
在美国,选民就是名义选择人 — 可相互替代者;至于实际选择人 — 有影响者 — 则是真正选出总统的选举人团成员(正如在苏联选出总书记的忠诚党员们)。不过,当今的选举人团成员按照规范都是遵循各自州的选民意愿来投票,因此选举人团成员并不具有真正独立的影响力。在美国,名义选择人和实际选择人相当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这就是为什么尽管你只是与他人可相互替代的无数选民中的一员,却仍感觉你的那一票很有影响 — 它有价值,也算数。在美国,致胜联盟 — 不可或缺者 — 是分布在各州的最小的一群投票者,他们对一名总统候选人的支持在选举人团里转化成了胜选。尽管致胜联盟(不可或缺者)是名义选择人集团(可相互替代者)当中一个不小的部分,但它的规模甚至无须接近美国人口的多数。事实上,基于美国大选的结构,只要选票得到有效配置,那么只需赢得全部选票的五分之一,就有可能同时掌握美国的行政部门和立法部门(亚伯拉罕·林肯就是有效配置选票方面的大师)。值得注意的是,在绝对人数和占全体选民的比例方面,美国具有全世界最大的致胜联盟之一,但还不算最大的。在英国的议会制结构下,要想当上首相,议会中必须要有超过半数的本党籍议员,而每个本党籍议员则必须在两党制议会竞选中赢得半数以上选票:当上首相所需的选票就是所有选票的一半的一半,也就是总票数的四分之一。法国的决胜投票制要求更高,要想当选总统,必须在最后一轮双人决选中赢得多数票。
目光转向其他地方,我们看到各国的名义选择人集团、实际选择人集团和致胜联盟的规模差别巨大。像东北亚的某个国家,有规模巨大的名义选择人集团,每个人都能投票 — 当然这是个笑话 — 有规模很小的实际选择人集团,以及一个也许不超过几百人的致胜联盟,但没有这个联盟的话甚至当年他们的第一任领导人都早已灰飞烟灭。像沙特阿拉伯这样的国家,拥有规模很小的名义选择人集团和实际选择人集团,他们由皇室成员、一些重要商人和宗教领袖构成。
那么加州贝尔市的构成情况是怎样的呢?我们看到在2009年市议会选举中,可相互替代者就是9395名登记选民;有影响者则是那2235名实际投票的人;而不可或缺者不超过473名。贝尔看上去绝对比沙特阿拉伯强 — 希望如此。然而,贝尔的情况很危险地与一些基本上实行虚假选举的国家相似,比如革命前的埃及、委内瑞拉、柬埔寨,甚至俄罗斯。大部分公开上市交易的企业具有相似结构。他们拥有成百万计的可相互替代的小股东。他们拥有一些有影响的机构投资者和其他股东。而不可或缺者则是那些真正能够挑选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贝尔一点都不像麦迪逊或孟德斯鸠心目中理想化的民主制。企业也不像,不管有多少股东可以进行无记名投票。
想想你所在的公司吧。谁是你的领导人?谁的支持对他或她来说是不可或缺的?哪些人尽管对你的首席执行官来说并非不可或缺,但在公司治理结构中仍然很有影响?当然,还要想想是谁每天待在办公室里辛苦工作(或偷懒),憧憬着哪天能飞黄腾达?
本书余下部分要讲的,以及更重要的,在所有或大或小组织里的政治运作都是以这三个集团的区分为基础。这三个集团的规模大小变化为政治提供了一个解释政治生活复杂性的三维结构。通过探究这些维度如何交织 — 也就是每个组织里的可相互替代者、有影响者和不可或缺者的相对规模 — 我们就能够理解政治之谜。我们将看到,在不同国家、不同企业或任何其他组织里,这三种人群的规模差异几乎决定了政治里发生的一切 — 领导人能做什么,什么事是他们能或不能逃脱追究的,他们必须对谁负责,在他们的领导之下每个人享有的相对生活质量(或者说,常常不享有)。
你可能难以相信就是这三个维度支配了世界上所有形形色色的统治体系。毕竟,我们的经验趋向于认为政治光谱的一极由独裁者和暴君组成 — 那些间或会精神变态的可怕自私的恶棍。另一极则由民主人士组成 — 民选的议员、总统、首相,那些自由的善良守护者。我们坚信这两个世界的领导人必定天差地别。
这是一个很省事的幻想,但毕竟只是一个幻想。政府都一个样。差别只在于选择人和致胜联盟维度。这些维度限制或允许领导人为了保住权位能做和应该做什么。限制或允许的程度取决于选择人集团和致胜联盟如何相互作用。
尽管我们知道没有哪两个民主国家或哪两个独裁国家是相似的,我们还是习惯于认为民主制和独裁制这样的术语足以描述不同政权之间的区别,毫无疑问,要打破这样的思维习惯相当困难。事实上,困难到我们在本书大部分地方都要继续用到这样的术语 — 但要强调的是,“独裁制”这个术语在我们这里的真正意思是,政府建立在极少数不可或缺者的基础上,而他们是从数量非常庞大的可相互替代者以及通常相对较少的一群有影响者当中产生出来的。另一方面,当我们提到民主制,我们的真正意思是政府建立在数量庞大的不可或缺者和可相互替代者的基础上;同时,有影响者的数量几乎与可相互替代者一样多。当我们提到君主制或军事独裁制,我们的意思是可相互替代者、有影响者、不可或缺者的数量都很少。
以不可或缺者、有影响者和可相互替代者这样的概念来看待各类组织的优点是,这些范畴使我们能克制自己,避免在各种政府形式之间武断地划线,宣称这个国家是“民主国家”,那个国家是“专制国家”,或这个国家是大共和国,那个国家是小共和国,也避免了一些历史上主要政治哲学家们持有的一维政治观。
事实是,没有哪两个政府或哪两个组织是完全一样的。也没有哪两个民主国家是相似的。实际上,它们可能有天壤之别,但都完全有资格被称为民主国家。政府之间和组织之间更具重要意义和可观察到的行为差异取决于可相互替代者、有影响者和不可或缺者这三个集团的绝对和相对规模。举例来说,法国政府和英国政府之间或加拿大政府与美国政府之间貌似微妙的差异并非无足轻重,然而,它们的政策差异是源于他们的领导人在应付各自的可相互替代者、有影响者和不可或缺者三维结构时面对的激励机制不同。
政治体系具有令人难以置信的多样性,主要是因为人们在操控政治以从中获益方面具有令人惊叹的创造性。领导人们制定规则,给所有公民以选举权 — 创造出很多新的可相互替代者 — 接着又对选举体制加以限定,聚集起一群关键投票者,以确保他们中意的候选人胜出。民主精英们可能决定在某一特定选举中实行相对多数胜出制,这样他们就有机会强行实施多数人可能反对的政策。或者,他们可能支持举行决胜制选举以产生绝对多数票,尽管产生的结果可能只是可相互替代者集团的第二选择。再或者,民主领导人们也可能对应于得票多寡代表着各自的政治立场,从而从少数派联盟中产生政府。所有这些乃至无数其他规则无疑都符合我们对民主的信念,但每一种规则都能、也产生了天壤有别的结果。
我们必须谨记,像“民主制”或“独裁制”这样的标签是一种方便之物,但也仅是方便之物。
改变可相互替代者、有影响者和不可或缺者这三个集团的相对规模能在基本的政治后果方面产生真正的差别。我们以看上去平淡无奇的旧金山市议会选举为例子。
旧金山过去是通过全市整体范围的选举来选出市议会。这就是说,选择人集团就是所有旧金山选民,而不可或缺者就是确保一名候选人能够当选议员的最小数目选民。1977年,该市选举方法发生了改变。具体来说,全市性选举被分选区投票所取代。在旧方法下,旧金山全市作为一个单一的大选区来选出代表整个市的议员。而在新方法下,议员是被他所在的分选区选出,并代表这个选区,也就是他所在的邻里区域。换句话说,每个议员是被小得多的选区选出来的。1975年至1977年之间,作为一个整体的旧金山居民们所中意的候选人及其政见没有发生多大变化 — 然而,有一名叫做哈维·米尔克的候选人在1975年落选,却在1977年当选(很不幸的是,他随后被人暗杀)。如《时代》杂志后来报道的,哈维·米尔克是“这个星球历史上第一个当选重要政治职务的公开同性恋者”。
导致哈维·米尔克1975年到1977年命运变化的原因再简单不过了。在1975年,他需要旧金山有影响者的广泛支持才能当选。那年他获得了52996张选票。这一票数在所有候选人中排名第七,而只有前五名才能当选。米尔克没有获得足够的支持,于是落选。在1977年,他只需要获得他所在的卡斯特罗区的支持,而这个区的主要居民是同性恋。他很清楚自己在这个区非常受欢迎。他得到了5925张选票,这使他在第五选区获得了29.42%的相对多数票,也就是在第五选区的竞选中他得票数第一,因而当选市议员。
看上去也许有点奇怪的是,旧金山发生的情况同样适用于一些非自由主义国家的政府,如津巴布韦、古巴,乃至一些性质更模糊的政府,如今日的俄罗斯、委内瑞拉或新加坡。每个政府无疑都独特地基于三个政治维度基础运作:可相互替代者、有影响者和不可或缺者。
一旦我们学会了沿着这三个维度来思考,我们就能够着手解开一些最持久的政治之谜。我们的出发点是意识到:任何一个有能力的领导人都希望掌握尽可能多的权力,并尽可能长久地掌握权力。设法利用可相互替代者、有影响者和不可或缺者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就是统治的行为、艺术和科学。
据说金钱是万恶之源。这可能没错,但在某些情况下,统治行为当中所有好的部分都是以金钱为基础的。这取决于领导人如何使用他们获得的金钱。他们也许会拿钱帮助每一个人,比如旨在保护所有公民的个人福利及财产方面的支出。很多公共政策可以被视为是投资于人们的福利。但政府收入也能以损害公共福利为代价,被拿去收买一小撮核心党羽的忠诚。金钱也能被用来催生腐败、进行内幕交易以及实施一大堆更不堪的政策。
理解政治真正如何运行的第一步是询问领导人都把钱花在哪类政策上。他们把钱花在惠及每一个人的 公共物品 上了吗?还是花在了只惠及少数人的 私人物品 上?对任何精明的政治家来说,问题的答案取决于他需要保持多少人的忠诚 — 也就是致胜联盟里不可或缺者的人数。
在一个民主国家或任何一个致胜联盟很庞大的体系内,通过私人回报的方式来收买忠诚代价太大。钱会被极大摊薄。所以,依赖大型致胜联盟的、较民主的政府趋向于着重把钱花在能增进普遍福利的有效公共政策上,这很接近詹姆斯·麦迪逊倡导的理念。
与此形成对照的是,独裁者、君主、军政府领导人以及大部分企业首席执行官只依赖一小撮不可或缺者。正如马基雅维利所言,他们通过大慷公家之慨、以私人回报的方式收买致胜联盟的忠诚,这种统治方式更有成效,尽管这意味着要牺牲广大纳税人或千百万小股民的利益。
因此,小型致胜联盟助长了稳定、腐败、以私人物品为导向的体制。在提升社会福利和养肥一小批特权人士之间做出选择,这个问题与领导人个人是否善良毫无关系。高尚可敬的动机也许貌似很重要,但它们被维持支持者开心的需要所压倒,而使支持者开心的方法取决于有多少人需要奖赏。
领导人需要钱来让支持者开心。任何有雄心统治的人必须首先自问能从大众那里提取到多少钱,无论大众是指一个国家的公民还是一家企业的股东。提取钱财可以采取多种形式 — 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进口关税、执照费、政府收费 — 不过为了讨论方便,我们这里将之统称为税收。我们前面讲到,那些基于大型致胜联盟进行统治的领导人无法通过提供私人好处来有效维持权力。因为不可或缺之人的数量太大。由于他们只能着眼于提供公共物品而非私人回报,相对来讲他们也必须把税率保持在一个较低水平。人们都想留住自己的钱,除非钱被集中起来提供某种他们需要但自己又买不起的东西。
举例来说,我们都希望有一个可靠的消防部门能成功扑灭威胁我们的火灾。理论上讲,我们可以自己雇佣一名私人消防员来保护我们的家。然而这么做不仅费用很高,而且我们还不得不考虑邻居家的房子是否受到良好保护,免得别人家着火威胁到我们家。不仅如此,当我们的邻居意识到我们不希望他家着火,他可能试图就以下事实搭便车:我们雇了一名私人消防员并且不得不同时保护邻居家的房子。我们便立刻处于一种境地,即独自为整个邻里地区的消防工作买单。真是一个非常昂贵的处境。让所有邻居分担消防费用的最简单方式是让政府承担消防工作。我们很高兴为此纳税。
尽管我们可能很乐意为给我们带来实际好处的项目纳税,比如说消防、防止恶性犯罪、防御外部敌人,我们却不会很乐意看到自己缴纳的税金被用于支付巨额薪水给总统或首相 — 在加州贝尔市的例子里,就是地方政府官员。结果就是,依赖大型致胜联盟的政府首脑通常不是世界上薪酬最高的管理者。
正因为在一个依赖大型致胜联盟的政权里,政府税收可被接受的用途有限 — 只有那些人们负担不起、能带来更多公共福利的开支可被接受 — 因而税率往往比较低。但当致胜联盟很小并且私人物品成为维持权力的有效方法时,大部分人民的福利就靠边站了,这与霍布斯的观点相反。在这种情形下,领导人喜欢征收重税,从可怜的可相互替代者以及被剥夺选举权的人那里尽可能地搜刮,通过这种方式来重新分配财富,把财富转到致胜联盟成员的手上,使他们发财致富,保持忠诚。举例来说,美国一对夫妻不需为收入的头17000美元缴纳所得税。而相同收入的一对其他某些国家的夫妻必须承受45%的边际税率。这个税率已经超过美国最高的个人所得税率,无论收入多高的美国人都无须向联邦政府缴纳这么多钱。还有一些致胜 联盟很小的政府,比如加州的贝尔市,首席行政官罗伯特·里 佐数量很少的支持者并不抱怨政府征收超高财产税。他们是 得 纳这笔税,但成千上万的其他市民也得纳税。但与其他人不 同 的是,他们从这同样的税收当中得到了回报。这一小撮关键朋 党从市政府拿到的私人收益远超那份人人都要缴纳的高额税金。
很显然,自私自利在这些情况中扮演了重大角色。我们肯定好奇,为什么在位者不把搞来的钱全部卷走存到个人的银行账户里。这个问题与企业主管特别相关。一旦投资者把钱托付给了企业首席执行官或董事会主席,投资者如何保证自己的钱会被妥善用于投资,为他们带来回报?投资者要的是财富增值、股价上扬、股份增加、分红丰厚且稳定。无可否认,人类对自我利益的专注告诉我们,统治者、企业领导人以及事实上我们所有人都喜欢拿走别人的钱留为己用。这意味着,我们对政治算计的下一步解释将是搞清楚一个领导人能给自己留多少钱、又必须花多少钱在致胜联盟身上以保住位子。
我们现在知道,保持权力离不开别人的支持。只有领导人为那些不可或缺者提供的好处超过了别的领导人或政府能给的,才能获得这种支持。一旦核心支持者预计在领导人的政治对手那里能得到更多好处,他们就弃汉投曹。
在位者的日子不好过。他们提供给支持者的好处必须比任何对手能给的多。尽管这挺难,但政治的逻辑告诉我们,现任领导人与对手相比具有巨大的优势,特别是当现任领导人只需依赖少数核心支持者并且致胜联盟的候选成员池很大时。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从1917年十月革命一直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戈尔巴乔夫改革期间,只有一位苏联领导人在政变中被成功废黜,那就是尼基塔·赫鲁晓夫。所有其他苏联领导人都死于年老体衰。赫鲁晓夫未能给他的盟友带去承诺过的好处。成功可靠地兑现给核心支持者许下的政治承诺,这正是任何在位者的优势地位的来源。
在政治体制依赖较多核心支持者的情况下,生存的法则也没有多大不同,尽管细节上会有差异。就连不是太关心竞选活动的人都知道,政客们在争夺权力时许下的承诺和他们上台后实际做的大相径庭。一旦上台,新领导人可能抛弃助他上台的人,让他认为更忠诚的人取而代之。
不仅如此,核心支持者还无法在短时间内比较在位者和对手谁能给得更多。比方说,在位者也许现在给得少,但预计能给继续追随者或新加入者持续的回报。没错,对手今天可能会给得更多,但他对于未来回报的承诺很可能没有任何实质内容。核心支持者必须比较未来的预期收益,因为随着时间推移,未来的趋势会带来更大的回报。新领导人上位之后将一名支持者安置于致胜联盟内,这是表明他将继续器重和奖赏这名支持者的风向标,这恰恰是因为新领导人已经竭力将最有可能继续保持忠诚的人和未来有可能将他搞倒的投机者区分开。对手可能也会承诺一旦上位将继续重用支持者,但从长远来看,这可能只是一个难以兑现的承诺。
那些在打天下时共担风险的人常常在成功后靠边站 — 或更糟。不信的话让我们来看看古巴的例子。古巴政变后,其领导人任命了21名部长,到当年年末,其中的12名就辞职或被罢免。1960年又有4名部长在其巩固大权的过程中被拿掉。这些人曾经是他最亲密的支持者,最终面对的是政治的两大险恶后果。其中相对幸运的人与他决裂的形式是遭到放逐;剩下不走运的人面临的是处决。这甚至包括了他最亲密也最有名的战友。
政治变迁中充满了辅佐领导人上台的支持者被撤换的例子。无论是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犯罪家族或任何其他组织,这都是事实。致胜联盟的每一个成员都明白有大把的人在门外等着取代他,每个成员都要小心翼翼不给在位者提供理由寻找替代者。
这种关系路易十四拿捏得非常好。如果只需要一个规模很小的支持者集团,并且它能够从一个很大的潜在支持者群体里提取出来(正如在津巴布韦或阿富汗的规模很小的致胜联盟),那么在位者就无须花掉政府收入的很大部分去收买致胜联盟的支持。另一方面,如果潜在替代者很少,那么在位者就必须多花钱以保持致胜联盟的忠诚。这在两种情况下都是事实:第一种是致胜联盟和选择人集团都很小(比如在君主国家或军事独裁国家);第二种是致胜联盟和选择人集团都很大(民主国家)。在这两种情况下,现任领导人替换致胜联盟成员的能力受到较大限制。核心支持者能够为他们的忠诚要求得到更高的价码。结果就是,在位领导人可收入自家囊中的钱比较少,因为较多的钱必须花在收买致胜联盟的忠诚上,抵挡政治对手可能开出的价码。
当不可或缺者占可相互替代者的比例很小(正如在人为操纵选举的独裁国家和大部分公开上市的企业),收买致胜联盟的忠诚代价很小,在位者便拥有对政府收入的巨大自由裁量权。他们可以选择将钱花在自己身上或花在喜欢的公共项目上。当然,窃国者会将钱存入自己的秘密账户或进行海外投资,以应对有朝一日被推翻后的不时之需。一些有责任感的独裁者会将少部分钱存入秘密账户,宁愿用他们可自由裁量的资金(收买致胜联盟后剩余的钱)投资于公共事业以遏止反叛的威胁。这些公共事业可能会很成功,如李光耀在新加坡做到的。也可能产生灾难性的失败,如克瓦米·恩克鲁玛在加纳进行的公共工业项目。
我们已经看到政治生存的欲望如何决定了一些关键性的收入产生政策和分配政策,以及在位者可自由裁量的钱袋子大小。税率是高还是低、钱是花在公共福利还是私人回报上,以及在位者怎么花、花多少钱,这些因素决定了在领导人继承或创造的统治结构这一范围内他能否取得成功。我们有了“为了政治生存而统治”这样的观念,就能明白领导人有5个基本法则可用于在任何体制下获得成功:
法则1:让你的致胜联盟越小越好。 一个小规模的致胜联盟使领导人只需依赖极少数人就能保持权位。越少的不可或缺者相当于领导人拥有更多控制权,对支出的自由裁量权也越大。
法则2:让你的名义选择人集团越大越好。 保持一个很大的选择人集团你就能很容易地替换掉致胜联盟里的捣蛋分子,无论是有影响者还是不可或缺者。毕竟,一个很大的选择人集团提供了充足的替代支持者,让不可或缺者时刻谨记必须保持忠诚、规规矩矩,不然就会被别人取代。
法则3:掌控收入的分配。 对一个统治者来说,与其拥有一张让人民可以喂饱自己的更大的饼,永远不如他能够决定谁吃这张饼。对领导人来说,最有效的资金分配方式是让很多人受穷,通过重新分配让挑选出来的支持者发财。
让我们为巴基斯坦总统阿西夫·阿里·扎尔达里喝彩,他的财富估计高达40亿美元,尽管他统治着一个人均国民收入几乎全球垫底的国家。
法则4:支付给你的核心支持者刚好足够确保他们忠诚的钱。 记住,你的支持者宁愿成为你而不是仰赖你。你的巨大优势在于你知道钱在哪里而他们不知道。给你的联盟足够的钱,以免他们到处寻找取代你的人,但一分钱都不要多给。
让我们为津巴布韦的罗伯特·穆加贝喝彩,他无论何时面临军事政变的威胁,最终总能用钱摆平,在重重困难下始终保持军队忠诚。
法则5:不要从你的支持者的口袋里挪钱去改善人民的生活。 法则4的反面就是不要对你的支持者太抠门。如果你以损害致胜联盟的利益为代价而善待人民,很快你的“朋友们”就会伺机找你的麻烦。有利于普通老百姓的政策不仅未必能让核心支持者产生忠诚,而且太贵。饥饿的人民不可能有精力推翻你,大可不必担心他们。相反地,失望的致胜联盟成员则会变节,让你深陷麻烦。
让我们为缅甸的丹瑞将军喝彩,在2008年的纳尔吉斯飓风之后他控制了外界提供的粮食援助,让他的军队支持者拿到黑市上去倒卖,而不是援助灾民 — 至少13.8万人死于那场风灾,有的报告甚至认为死亡人数高达50万人。
现在你可能会说,等等!如果一位民选领导人遵循上述规则,他肯定马上下台。你说的没错 — 几乎。
我们将在接下来的章节里看到,一位民主领导人想在掠夺国家和侵吞财产的同时维持权位确实比较困难。他受到该国法律的约束,并且法律通过选举程序决定了他上台所需致胜联盟的规模大小。这个联盟必须相对较大,而他必须回应这个要求,因此他在遵循法则1上的确会遇到麻烦。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不会尽力去遵循这一法则(以及其他法则)。
举例来说,为什么国会为了选举利益而改划选区?恰恰是因为法则1:让你的致胜联盟越小越好。
为什么某些政党赞成移民?法则2:扩大可相互替代者的规模。
为什么在税收法规上有这么多争斗?法则3:控制政府收入来源。
为什么民主党人花掉那么多税收在公共福利和社会工程上?或,究竟为什么会有指定用途的资金?法则4:不计代价地回报你的核心支持者。
为什么共和党人希望降低最高税率并对全国性医保体系的想法百般反对?法则5:不要打劫自己的支持者以利对手。
与独裁者和专制暴君一样,民主国家的领导人也遵循这些法则,因为他们与所有人一样渴望获得权力并保持权力。甚至民主领导人也几乎从不辞职,除非被迫。 与专制同行们相比,民主领导人的问题在于面临的是大不相同的约束条件,不得不更具创造性。他们并不常常成功。即便如此,比起独裁者来说,他们一般能为国民提供较高的生活标准,民主领导人通常在位时间比独裁者短。
在决定组织如何运行的三个维度的交集上,政治上的各种划分实际上是一体的。历史上,一些“国王”其实是选举产生的。一些“民主领导人”却是以专制君主的权威统治他们的国家。换句话说,独裁者与民主领导人之间的区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在为我们的政治新理论打下基础并揭示了5个统治法则之后,我们将探讨本书最核心的大问题,我们将经常使用“独裁者”和“民主领导人”这样的术语,来展示当你从小联盟和大联盟的光谱的一极滑向另一极时,统治游戏会如何变化。不过需要谨记,不管是哪个国家或组织,总会有两个世界的某种重叠。我们从两极学到的经验教训都适用 — 无论你谈论的是萨达姆·侯赛因还是乔治·华盛顿。归根结底,老话仍然是真的 — 所有政客都一个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