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457.4—2002中对图线的相关使用规则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现进行简要介绍。
国标规定了各种图线的名称、型式、宽度以及在图上的一般应用,如表1-5和图1-13所示。
表1-5 图线型式
图1-13 图线用途示例
图线分粗、细两种,粗线的宽度b应按图的大小和复杂程度,在0.5~2mm之间选择。
图线宽度的推荐系列为:0.18mm、0.25mm、0.35mm、0.5mm、0.7mm、1mm、1.4mm和2mm。
对于图线画法,一般有以下规定。
(1)同一图样中,同类图线的宽度应基本一致。虚线、点划线及双点划线的线段和间隔应各自大致相等。
(2)两条平行线(包括剖面线)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粗实线的两倍宽度,其最小距离不得小于0.7mm。
(3)绘制圆的对称中心线时,圆心应为线段的交点。点划线和双点划线的首末两端应是线段而不是短划。建议中心线超出轮廓线2~5mm,如图1-14所示。
图1-14 点划线画法
(4)在较小的图形上画点划线或双点划线有困难时,可用细实线代替。
为保证图形清晰,各种图线相交、相连时的习惯画法如图1-15所示。
点划线、虚线与粗实线相交以及点划线、虚线彼此相交时,均应交于点划线或虚线的线段处。虚线与粗实线相连时,应留间隙;虚直线与虚半圆弧相切时,在虚直线处留间隙,而虚半圆弧画到对称中心线为止,如图1-15(a)所示。
图1-15 图线画法
(5)由于图样复制中所存在的困难,应尽量避免采用0.18mm的线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