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水中的污染物
废水是指受一定污染的、来自生活和生产的废弃水。生活废水主要来自城市、医院、工厂、生活区,主要为生活废料和人的排泄物,一般不含有毒物质,但含有大量病原体。
三产行业废水大多为无毒物质,其中无机物质有硫酸盐、磷酸盐、铵盐、亚硝酸盐、硝酸盐等;有机物质有纤维素、淀粉、糖类、脂肪、蛋白质和尿素等。另外,还有各种洗涤剂和微量金属,如锌、铜、铬、锰、镍和铅等;生活和医院的污水中还含有大量的杂菌,主要为大肠菌。生活污水中氮、磷的含量比较高,主要来源于商业污水、城市地面径流和粪便、洗涤剂等。
产生的城市污水如果不处理,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渐渐腐化,使溶解氧含量下降,出现厌氧降解反应,产生硫化氢、硫醇、吲哚和粪臭素,使水具有恶臭。
二、废气中的污染物
废气中的污染物主要由油烟[(烹调油烟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PM10(粒径小于10微米的可吸入颗粒物)]和燃料(煤、焦炭、木炭)燃烧产物组成。
油烟是指食用油或食物在烹饪过程中挥发的油脂、其他有机质及其加热、高温分解或裂解的产物。烹调油烟是一组混合性污染物,成分极为复杂,有200~300种之多,其中包括挥发性亚硝胺等已知的致突变物和致癌物。在油温约270℃时,从菜油和豆油的油烟中能检测到微量具有致突变作用的巴豆醛和丙酮浓缩气体等。同时,在烹调过程中,食物中的水分急剧汽化膨胀,部分冷凝成雾,然后与油烟一起形成可见的油烟雾。由此可见,烹调油烟为食用油及食品在高温下的挥发物及其冷凝物的气溶胶水汽,是一组混合性污染物。此外,烹调油烟常带有一些刺激性气味。从形态上看,烹调油烟包括可吸入颗粒PM10和PM2.5多种气态污染物。
城市中以烤羊肉串、烤肉、烤鸡翅等为主的烧烤店,以焦炭、木炭为燃料,产生大量含尘的油烟气。这种油烟气中的油烟雾主要为多环芳烃、硝基芳烃、杂环胺等强烈致癌物质以及焦油、一氧化硫和二氧化碳等。油烟气中的尘粒,被气体带出的灰粒(即飞灰)及一部分未燃尽的炭粒,其中颗粒直径小于10微米的称为飘尘,颗粒直径为10~100微米,可以很快落在地面的称为落尘。虽然木炭的固定碳的含量较高,但木炭燃烧过程中仍冒黑烟,主要是由于燃料不完全燃烧产生的。
燃料燃烧产物因燃料的不同及其燃烧完全程度的不同而产生的废气也不同。燃料燃烧产物主要成分为CO、NO X 、SO2与烟尘,这些物质均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据统计,煤的燃烧产物总计多达数百种化合物,这些化合物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七大类:碳氧化合物、含氧烃类、多环芳烃、硫氧化合物、氟化物、金属及非金属化合物和悬浮颗粒物等。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属于清洁燃料,且容易完全燃烧,颗粒物少,污染程度较轻,但仍可释放少量的CO、CO 2、NO X、SO 2等污染物,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