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 黄国文 〔*〕
本文的目的是回答“为什么我们说系统功能语言学是一个普通语言学理论?”这个问题。因此,在这里,我们首先要简要说明什么是普通语言学(General Linguistics),并把它与“个别语言学”(Particular Linguistics)和“应用语言学”(Applied Linguistics)区分开来。同时,我们必须对描述性理论(Descriptive theory)和解释性理论(Explanatory theory)作些简单界定,以便更好地说明为什么系统功能语言学是一个普通语言学理论和表明系统功能语言学是解释性理论。
(1)关于普通语言学
普通语言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类语言,是对语言的综合研究,总结各种语言的研究成果,它的重点是从理论上探讨语言的本质,研究语言的共同特点和一般规律。普通语言学有别于与其一样属于基础研究但研究具体某一种语言的“个别语言学”,也有别于把语言学应用于与语言问题有关的“应用语言学”(参见黄国文2007)。
正如Routledge Dictionary of Language and Linguistics(Bussmann 2000: 284)所说的那样,“General linguistics attempts to develop theories explaining general universal regularities of language.”(普通语言学力图建立理论以解释语言的普遍现象。)这句话有三个关键词(组):attempts, theories, general universal regularities of language。所谓“力图”,就是不一定总是能成功的;用复数形式的“theories”表示有多个理论的存在;从“语言的普遍现象”的说法我们可以明确看到普通语言学与个别语言学在研究对象和研究目标方面的差异。
(2)现代语言学理论的两种路向
众所周知,语言学是对语言进行科学研究的学科。简单说来,现代语言学采用两种不同的路向(Approach)。一是描述(Description),主要对语言事实进行分类和描写,回答“什么”(What)这个问题,最终提出一个描述性理论(Descriptive theory),结构主义语言学(Structural linguistics)采用的就是这个路向。另一个是解释(Explanation),主要是对语言事实的成因提出理论解释,回答“为什么”(Why)或“怎么样”(How)这个问题,最终提出一个解释性理论(Explanatory theory)。Chomsky的形式主义语言学(Formal linguistics)采用的就是后面这个路向。对很多理论来说,都会同时具有这两种不同的路向,即既有描述性,又有解释性。但是,正如桂诗春、宁春岩(1997: 6)所说的那样,“以描写概括事实的广度为最终目标的理论,即使含有解释性理论色彩,仍旧是描写性的理论;而以解释事实成因为最终理论目标的理论,即使含有必要的描写性理论色彩,仍旧是解释性理论。”
简单地说,系统功能语言学是Halliday在伦敦学派奠基人J. R. Firth的理论基础上发展、创立起来的一个语言学理论,它的理论有的根源还来自de Saussure以来的欧洲语言学传统(如布拉格学派,法国功能主义)。在系统功能语言学中,还可以看到下列语言思想对Halliday的影响:除了B. Malinowski外,还有L. Hjelmslev的语符学派,B. L. Whorf的语言相对论,S. Lamb的层次语法,K. Pike的法位学,W. Labov的语言变体理论,王力的方言学和罗常培的音韵学理论与研究方法。系统功能语言学在本质上是“功能的”(functional)和“语义的”(semantic),而不是“形式的”(formal)和“句法的”(syntactic);它研究的对象是“语篇”(text)而不是“句子”(sentence),所关注的是使用(use)和惯用(usage)而不是“语法性”(grammaticality)。(见Halliday 1994a)
Halliday的主要兴趣是语言(语篇)与社会(体系)的关系,因此他研究的是语言使用者所创建的语篇以及语篇与语篇使用环境(包括社会文化环境)之间的关系。他在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1985, 1994b)一书中明确指出,他建构功能语法的目的是为语篇分析提供一个理论框架,这个框架可用来分析英语中任何口头语篇或书面语篇。通过语篇分析,可以揭示人们是怎样在特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中通过语言使用来做事情,因为语言是做事的一种方式。通过分析语言使用,我们也能够看到语言(语篇)与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语言与社会体系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
有关Halliday的语言学观点和思想,胡壮麟等(1989, 2005),朱永生、严世清(2001)和张德禄等(2005)分别从“语言的符号性”、“语言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语言的系统性”、“语言的功能性”、“语言的层次性”等等角度做了比较详细的介绍和讨论。下面我们试从另外几个角度作些补充。
(1)功能语言观
Halliday的系统功能语言学是基于他所持的功能语言观(a functional view of language)建立起来的,这个观点继承的是以人类学为本的语言学传统(语言学中的语符学派、布拉格学派、法国功能主义、层次语法、法位学等也都遵循这个传统)。Halliday(1994b: xiii-xiv)从三个方面说明了他的这个观点:(1)对语篇的解释,(2)对语言系统的解释,(3)对语言结构成分的解释。在Halliday(1994b: xiii)看来,他提出的功能语法是一个“自然”的语法,因为它对语言事实的解释是根据语言是怎样使用来进行的。就语言系统而言,语言中的意义成分都是功能成分,所有语言都是围绕着“概念”意义和“人际”意义组织的;而这两类成分所表达的意义存在于所有的语言使用中:用语言来认识、描述世界和世界中的事件,通过语言来建立和保持人际关系。对语言中的成分的解释也是根据语言系统中这些成分的功能来进行的,也就是说,对每个语言成分的理解和解释都要考虑它在整个语言系统中的功能和作用。
(2)作为社会符号的语言
系统功能语言学所关注的问题是“作为社会符号的语言”(Halliday 1978),即人们是怎样使用语言来进行社会交往中的各种活动的。在这个学科从事研究的人都接受如下四个关于语言的假定:(1)语言的使用是功能性的,(2)语言的功能是创造意义和表达意义,(3)语言所创造和表达的意义受社会和文化因素的影响和制约,(4)使用语言的过程是一个符号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是通过“选择”来创造意义和表达意义的(见Eggins 2004: 3)。
就系统功能语言学的功能性而言,语言研究者关注的问题有两个:人们是怎样使用语言的?语言的结构组织是怎样为语言使用服务的?(见Eggins 2004: 3)
对系统功能语言学来说,语言被看做是一个意义系统,伴随着这个系统的是用于体现意义的形式(Halliday 1994b: xiv)。
Halliday(1978)区分了“能做”(can do)、“能表”(can mean)和“能说”(can say)三个层次,并说明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关系。简单地说,“能做”指的是人在特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中可能做的事情以及实施这些可能的行为的操作模式,即人类的“行为潜势”(behavioural potential);“能表”说的是人的行为在语言系统中被反映出来的可能性,即语言的“意义潜势”(meaning potential);“能说”指的是语言在实际的交际环境中使用的情况。这三个层次之间存在着“体现”(realization)关系。“能说”是“能表”的一种体现,而“能表”又是“能做”的一种体现。从层次的角度看,词汇语法(Lexicogrammar)系统体现了语义系统,而语义系统体现了行为系统(behavioural system)。
(3)进化功能论
Halliday(1994b: xiii)认为,语言系统是千百万年来人们在使用过程中形成的。语言的变化和发展是根据人类生活需要来进行的,语言结构和语言组织也是具有功能性的。早在1985年,Halliday(1985: xiii;另见Halliday 1994b: xiii)就说,语言为了满足人类的需要而演变发展。就这些需要而言,语言的组织也是具有功能性的——它不是随意的。20年后,Halliday(见张德禄等2005: 1)再次强调了他的这一进化功能论观点:功能语言学理论蕴含着这么一个原则:语言之所以这样演变发展,是因为它在人类生活中所行使的功能所致。Halliday(2005: 1)还认为,对语言的形式组织的理解和解释应该遵照进化功能论的观点;这里说的“语言的形式组织”有时也称为语言的“建筑结构”,它包括由不同层次和不同纯理功能构成的语言组织、语言的聚合成分和组合成分的模式以及作为系统和作为语篇的语言性质(见张德禄等2005: 1)。
(4)描述性与解释性
系统功能语言学认为,对语言的选择是根据意义来决定的。我们在进行语言分析时,要看意义是怎样表达的。Halliday and Hasan(1976: 327)也明确指出,对一个语篇进行语言分析,目的不在于“解读”(interpretation),而是在于“解释”(explanation)。Halliday (1994b: xv)指出,在进行语篇分析和话语分析时,有两个层次的目标要达到:一是对语篇的理解:语言分析帮助我们说明语篇是怎样和为什么能够表达它所表达的意义;另一是对语篇进行评估:语言分析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到为什么某一语篇就其使用目的而言是(或者不是)有效的,在哪方面它是成功的,在哪方面失败的,或者是不怎么成功的。
我们可以从“概念”、“人际”和“语篇”三个方面描述语言,也可从这三个角度解释语言是怎样表达意义和实施行为的。我们还可以从“意义潜势”角度考察人的行为在语言系统中被反映出来的可能性情况;我们也可以通过描述被选择的成分来分析本来可以被选择但实际上没有出现的成分。
我们可以从“语义”(Semantics)、“词汇语法”和“音系学/字位学”(Phonology / Graphology)三个层次描述和解释它们之间的体现和被体现关系。
下面从四个方面进行讨论。首先指出世界上不存在任何一个可以包括或代替其他研究范式的所谓的唯一标准科学范式(理论模式),接着用客观性、系统性、清晰性这三条基本原则来审视作为普通语言学理论的系统功能语言学,然后说明系统功能语言学不是个别语言学,最后认定系统功能语言学是解释性理论。
(1)多个理论的存在
从语言研究发展史看,出现了很多语言学研究流派,这在很多这方面的论著(如,Sampson 1980,de Beaugrande 1991/2001,冯志伟1999,刘润清2002,封宗信2006)中都有详细的论述。不同的流派由于持有不同的语言观、不同的理论根源、不同的研究目标、不同的假定、不同的研究方法和不同的研究重点等等,所以在观察、描述、分析、解释、评估等等方面就有不同的结果。有些语言理论流派由于各种原因(如研究目标、理论的解释力、理论的影响力、研究队伍、出版物)被认为是“主流语言学”(包括形式主义语言学、系统功能语言学,见Eggins 2004: xiii; Fawcett 2000: xix)。但是,我们不能认为世界上存在着所谓的“标准”语言学理论,也没有所谓唯一的标准科学范式。对于这一点,de Beaugrande(1991/2001: 344)的观点非常鲜明:“I do not see any obvious current 'normal science paradigm' in subsuming and integrating the available alternatives....”按照de Beaugrande的说法,没有任何一个标准科学范式可以包括或代替其他研究范式。因此,如果看不到不同语言理论流派的优点和缺点,那我们所持的看法就一定会有偏颇。
由于形式主义语言学和系统功能语言学都是当今世界影响比较大的语言学流派,它们的差异也是比较引人注目。朱永生(2001)、朱永生、严世清(2001)和胡壮麟等(1989, 2005)都对两者在哲学理论根源、研究方法、研究重点等方面的不同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论述;归结起来,大致的情况是这样:
(2)三条基本原则
多年来语言学家为了使语言学成为名副其实的科学,提出了一些衡量语言学理论科学性的基本原则。刘润清(2002: 2—4)提到了三条这方面的基本原则:(1)客观性,(2)系统性,(3)清晰性。
客观性主要是指在对语言事实的描述和解释时,要承认事实、尊重事实,用事实来验证理论假设,反对主观臆断、猜想。客观性主要是通过实验数据来达到的。如前所述,系统功能语言学的研究对象是人们语言实践中使用的语篇,所关注的是语言的使用和惯用,所以在“客观性”方面,这个理论是完全达到要求的。
系统功能语言学有一套完整、严格的系统,其中包括各个层次之间的关系。这个理论中有几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其中之一是“选择”(choice),对系统中“选项”(options)的选择以及选择的“体现”直接关系到意义的创造和表达。从系统性角度看,这个理论是非常合格的。
在谈到语言学理论的清晰性时,人们关心的是该理论的概念、范畴、术语、规则是否清楚、明晰。在这方面,系统功能语言学是没有任何争议的。
(3)系统功能语言学不是个别语言学
很多语言学者都明确指出,系统功能语言学是一个语言学理论。例如,Coffin(2001: 94)认为,Systemic functional linguistics is primarily a linguistic theory(“系统功能语言学首先是一个语言学理论”);Richards, Platt & Platt(1992/2000: 465)认为Halliday的系统功能语言学是一种语言学研究方法(“an approach to linguistics developed by Halliday”);Halliday自己说,他的功能语言学是“一种研究语言的理论方法”(“one kind of theoretical approach to language”,见张德禄等2005: 1)。Halliday也说自己是个普通语言学家(见Halliday 2006a)。
我们(2006)认为,系统功能语言学是研究语言怎样在社会中起作用的普通语言学理论,它不是“个别语言学”理论,它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的语言(包括我们经常谈到的汉语、英语、法语、德语、俄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荷兰语、日语、他加禄语、印度尼西亚语、越南语、泰语、韩语等等)。
Halliday一直认为,语言学是一个学科,它不应该附属于某一语种。Halliday(2000)指出,强化个别语言学研究会阻碍语言学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的发展(参见黄国文2007)。
(4)系统功能语言学是解释性理论
虽然在系统功能语言学中,描写和分析语言事实是重要的,但它是以解释事实成因为最终理论目标的理论,所以即使它有必要的描写性理论色彩和采用描写性理论的一些方法,它仍旧是一个解释性理论。
Malmkjaer(2004: 520, 535)指出,尽管系统功能语言学广泛应用于描述语言结构并受到教育专家和翻译研究者的青睐,但它远远不止是一个描述语法;事实上,它是一个完善的语言理论(a full-blown theory of language),是一个把语言当作社会现象方面的完整理论(one of the most comprehensive theories of language as a social phenomenon)。
封宗信(2006: 6)指出,Halliday的功能主义语言学理论是解释性理论,它有社会学性质。而de Beaugrande(1991/2001: 345)则把它看做是与美国结构主义和Chomsky的形式主义并列平行的语言学理论。但美国结构主义是描述性理论,Chomsky的形式主义则是解释性理论;就这一点而言,我认为,虽然系统功能语言学是解释性理论,但它还是有明显的描写性理论的特点。必须特别指出的是,虽然系统功能语言学和形式主义语言学都是解释性理论,但前者是为“应用”、“适用”为导向的,而后者却把语言学理论和描述的应用看做是研究工作的“副产品”(Butler 1994)。Halliday(2006a)最近说到他的理论的“适用性”(appliability)问题,他说他不回避理论,因为没有理论就没有一致的和有效的实践;他把理论当作解决问题的事业并努力发展一个理论方法和一个语言理论模式,而这个理论模式是可以与每天的活动和任务联系起来的。
最后,有必要特别指出的是,无论是描述性理论还是解释性理论,都有优点和缺点,在描述和解释语言事实方面都有长处和短处。从语言学发展史看,语言学运动中的每一个变革都是继承一些观点和摒弃另外一些观点。正因为这样,de Beaugrande(1991/2001: 2)才这样讲:从根本上说,语言学理论是一个在不断发展的领域,总是在寻找自己的学科(“linguistic theory is essentially a domain of work in progress, a discipline always in search of itself.”)
本文的讨论试图回答“为什么我们说系统功能语言学是一个普通语言学理论?”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对几个重要的概念进行简单的界定,然后对系统功能语言学的一些基本观点作了简介和梳理,最后从几个方面围绕着本文所要研究的问题进行讨论,并做出了这样两个结论:(1)系统功能语言学是普通语言学理论,(2)系统功能语言学是解释性理论。
系统功能语言学是以“应用”和“适用”为导向的,所以Halliday说他的语言学是“适用语言学”(appliable linguistics)。有关系统功能语言学是适用语言学的问题,我们将另找机会讨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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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发表于《中国外语》2007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