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童年何以是美丽的——希腊神话的起源——十二主神——中国何以没有酒神与爱神——斯芬克斯之谜:认识你自己——俄狄浦斯:人和命运——美狄亚:女人和爱——荷马史诗——阿喀琉斯:西方文学史上的第一个“人”——阿喀琉斯的脚后跟:西方人的民族自省意识——返回神话
我想每一个同学手里都珍藏着一本照相簿——那里保存着你们从幼年到成年的各种各样的照片。这本照相簿的第一页,往往我们都会看到一个光着屁股的孩子,她趴在床上,一个手指头含在嘴里,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看着这个对她来讲非常新奇的世界。如果你现在把这本照相簿给你的朋友看,他们的脸上会现出由衷的微笑,说:“哈,原来你小时候就是这个样子啊!”现在你长大了,成了一名大学生,或者已经成了一名工作人员,你每天背着很沉重的包,里面有很多没有完成的作业,有很多需要完成的工作,你的负担是很重的。你意识到自己对这个社会、对人们有很多的责任,需要做很多的事情,你在和人打交道的时候也知道了很多的规矩。你的的确确和那个光屁股的孩子很不一样了。这时候你可能骑在车上,满脑子的心事,穿过大操场准备到图书馆去,忽然在你的眼前,一个阿姨领着一些幼儿园的孩子挡住了你的去路,你看着这些孩子,他们的手牵在一根共同的绳子上,走路还不稳,歪歪斜斜,但是边走边用好奇的眼睛左顾右盼。你看着他们,有什么样的想法和心情呢?你会不会想到自己的童年时代呢?你会不会想到那个无忧无虑、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想吃糖就伸手去抓的毫无顾忌的时代呢?你会不会觉得自己的确长大了、成熟了,但是,你也失掉了一些东西——失掉了童贞时代毫无掩饰、毫无顾忌的欢乐、悲伤和痛苦?你长大了,也并不想退回到原来那个童年时代,但是你会有一种失落感。我们今天面对着古希腊神话的时候,就会感觉到、会想到我们人类童年时代的那样一种生活状态。
我请大家看几张图片。这张图片(图1)是大家很熟悉的爱神维纳斯。维纳斯是古罗马时代的称呼,在希腊时代爱神叫做阿佛洛狄忒。这张图片大家已经司空见惯了,我们在街边的小摊上都可以买到石膏的复制品。在一些朋友的家里,他们愿意把这个断臂的女神摆放在窗台上或者自己的钢琴上。一个这么遥远的、几千年以前出土的雕像,人们为什么对她还那么有兴趣呢?我们不知道维纳斯的胳膊是什么时候断的,但是这个断了臂的维纳斯的确比那个没有断臂的美丽的阿佛洛狄忒更能够反映希腊神话的精神和本质。
图1 维纳斯
我们再看第二张图片(图2)。这是18世纪一位艺术家制作的玉雕,上面长了翅膀的是希腊神话中的小爱神厄洛斯,他搂抱着的是自己将要死去的情人普叙赫。传说小爱神有两种神箭,如果被他的黄金制成的箭射中,爱情之火就会猛烈地燃烧,如果被铅做成的箭射中,那么爱情就会止息。这个玉雕还让我们想起莎士比亚所写的爱神维纳斯与阿都尼斯的故事:传说中的阿都尼斯是一个喜欢打猎的美少年,维纳斯疯狂地爱上了他。莎士比亚形容说,维纳斯亲吻自己的情人时,像一个“空腹的饿鹰在啄食她的猎物”。我们从这个玉雕上看到的就是这样一种心态——一对热恋中的男女。无论是有过还是没有过恋爱体验的同学都会从这个图里感受到一点东西,它对你们会有难以抵御的冲击力。
图2 小爱神厄洛斯与普叙赫
我们再看第三张图片(图3)。这张图片里的两个人,男的是天神之父宙斯,女的是他的正妻赫拉。按照希腊神话的说法,宙斯是一个最强壮的,也是最富淫欲的神,而赫拉主要的特性就是嫉妒。在这对男女的目光中,我们既看到了他们相互之间燃烧着的那种强烈的爱,同时也看到了他们相互之间强烈如闪电般刺入对方的敌意,这种错综复杂的情感的表现,很典型地体现出希腊神话的意味。
图3 宙斯与赫拉
看了这三张图片,我们不再能够随随便便地说:“神话就是小孩子看的玩意儿。”事实上,希腊神话相当生动地反映了人的七情六欲,反映了一个毫无掩饰的时代和那个时代人的生活情态,我们应该从这样一个视角来看希腊神话。
神话艺术是上古时代社会、文化系统诸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从社会学角度看,它是“人民的幻想用一种不自觉的艺术方式加工过的自然和社会形态本身” 【1】 。从人类文化学的角度看,它起源于巫术和宗教的祭祀、礼仪 【2】 ;从哲学的角度看,它是人类最古老的认识论——泛灵论——以及最古老的思维方法——比拟类推——的产物 【3】 。心理学家认为它是人类最伟大的天赋——想象力——开出的最绚丽的花朵;古希腊伟大的哲人柏拉图把这种想象力展开翅膀翱翔时的心态称为“迷狂”,并认为只有处于“迷狂”的状态下,才能产生真正的诗。古希腊的神话与英雄传说是上述诸因素综合作用下所产生的最为绚丽多姿、雄大活泼的艺术品。
为了让大家对这段话有一个更具体的了解,我想弗洛伊德的弟子荣格的一段话对我们还是很有启发的,他说,当时人们不是在创作神话而是在体验神话。这句话非常深刻。那个时候人的知识几乎是等于零的,他对周围所处的自然界——对于头顶上奇妙的天空,对于身旁的山,对于眼前的河——都怀有一种好奇而恐惧的心理,因为他不了解,不知道它们什么时候就咆哮起来了,自己很容易就会被周围这些东西毁灭。比如说一天早上,一个家族的十几个人走出了山洞,看到外面风和日丽、鸟语花香,大家很高兴——今天可以出去打猎,可能会猎到一些动物,使自己饥饿了几天的肚子稍微有一点填充物。于是大家欢欢喜喜地出去了,走了没有多久,突然狂风大作,天空乌云密布,紧接着就是大雨倾盆,山洪暴发,眼前的树木、大石头随着洪流席卷而来,整个家族的十几个人就这么消失了。可能有一个人偶然爬到了一棵比较高的树上活了下来,他看着这个世界会怎么想?刚才还是风和日丽、鸟语花香,转眼一切都化为乌有了,眼前一片汪洋,自己的家人踪影皆无。在这个时候,他有多么恐惧!当然,人终究和动物不同,他会思索——这是怎么一回事?他没有什么知识,也不会作逻辑推理,只能按照维柯的《新科学》里讲的“从单纯的共在关系当中考察事物的因果”:何以从风和日丽一下子变得乌云漫卷了呢?从他自身的经验出发去蠡测,那一定是天上有一个力量比自己大几万倍、几十万倍的神,他发怒了。神当中最厉害的可能就是那个“雷电”,因为只要天上一打雷,闪电划过天空的时候,整个世界就要勃然变色。他们想,一定有一个神管这个雷电,是最厉害的;山嘛,就有山神,河呢,就有河神;雷电之神比他们都要厉害些。
按照一些研究神话的专家考察,大概最早出现的就是这样一些“自然神”。在这些自然神中,我们看到人的思维中萌生了一点很重要的东西——就是觉得人和这些神是有一些共同点的。因为他们是根据自己的体验出发去想象那些神的,所以不可避免地认为人和神之间有某些共同的东西。这些东西是什么呢,就是后来人讲的“灵魂”。关于灵魂的认识也经过了一个过程,比如说,在比较早的时候,可能会有这样一些原始初民,出去打猎,打了一天一无所获。饿着肚子回到自己潮湿寒冷的山洞,倒下以后疲乏至极就睡着了。睡着了以后梦见自己射出一支箭,穿过了三头野猪,周围的人来向他庆贺,称他为英雄,把杀死的野猪的血涂在他身上,围着他跳舞,烧起了篝火,而且有漂亮的女孩子向他表示“爱情”,他和那个女孩子就在那个地方野合。正在欲火狂炽的时候,一个意外的原因使他醒过来了。醒来之后,发现自己依然在这个潮湿阴冷的山洞里面,肚子更饿了,全身冰冷。他就奇怪地想:这是怎么回事呢?我刚才不是一箭射死了三头野猪吗?我不是吃了很多野猪肉吗?我不是在和他们跳舞吗?我不是还和一个女人在做爱吗?怎么现在一下我又在这个阴冷潮湿的山洞里了呢?想来想去只有一种解释,就是我睡着的时候我身体中的另外一部分从我身体里面出去了,它经历了那些非常愉快的事情。如果一个人因为流血死掉了,那么人们就会认为是那个叫做灵魂的东西随着他的血流走了,于是这个人死了。这种人把自身分成肉体和灵魂两部分的认识,在人类文明史上具有了不起的意义——它表明人已经能够把自己分为肉体和精神两部分,这是人类文明史、人类精神史的伟大开端。尽管我们现在听起来觉得这种想法很幼稚可笑、很不科学,但是人类的文明史的的确确就是这样开始的。有了灵魂的认识,而且认为所有的东西都是有灵魂的——上苍是有灵魂的,山是有灵魂的,树是有灵魂的,野兽是有灵魂的,而且这些灵魂是可以互通、互换的,这就叫做“泛灵论”,我们前面在讲希腊神话的起源时,提到过这一点。按照这样一种“泛灵论”的思想,那些原始人创造了自己的自然神和关于自然神的许多神话,而后大概就创造了关于“开天辟地”的神话、人类起源的神话,再往后就是对人和自然界斗争、人和社会的很多故事进行了艺术和幻想的加工所产生的神话。一个民族的神话发展至此便算形成了自己的体系。
在希腊神话里,比较早的是赫西俄德神谱,讲的是人类比较早的一些神话故事。
从这个图表上各位可以看到,按照旧神谱的记载,最早宇宙间混沌一片,天地不分,只有一个神叫混沌大神,混沌大神最先生出了大地——就是地母该亚,接着在大地的底层出现了黑暗与黑夜,两者结合生出了光明与白昼。地母该亚又生出了天空,就是天神乌拉诺斯。地母该亚和她的儿子乌拉诺斯结合生出了六男六女,叫做十二巨灵神,又叫做十二提坦。这十二个巨神彼此结合生出了日月星辰。在提坦巨神中,普罗米修斯抟泥做人,创造了人类,并且把天火盗给了人类。乌拉诺斯是第一个统治宇宙的天神,后来被他和地母生的最小的儿子克洛诺斯推翻。为什么呢?因为乌拉诺斯想永远做天神,他担心他的孩子们取代他,就一个一个地把他们吃掉,在地母该亚的保护和支持下,小儿子克洛诺斯起来推翻了他的父亲。克洛诺斯和他的妹妹瑞亚结合,生下了六个儿女,这时候克洛诺斯担心自己的统治被自己的儿女推翻,又把自己的儿女一个一个地吞食。作为母亲的瑞亚把最小的儿子宙斯藏了起来,宙斯终于推翻了自己的父亲,成了宇宙的统治者。从这个旧神谱当中我们可以看到两点:第一,这个时代还处于人的蒙昧时期,还是一个杂婚制的时代——母亲可以和儿子结合,哥哥可以和妹妹结合。同时这个时代还有人吃人的野蛮风气。关于这个时代,有兴趣研究的同学可以看恩格斯所写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二,当时的原始初民们对于天地的起源有一个很天才的猜想,就是天地在初始的阶段本来是混沌一片的,这样的猜想和我们中国神话里的记载是大体一致的。我们中国的古书也讲,最开始“宇宙如鸡子”,老子也说“天地始于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样的一种对于宇宙最初状态的看法跟我们现在科学的系统论的观点是吻合的。大家想想,在近代科学中,比如说在牛顿的科学著作中,对宇宙的起源不是这样看的。牛顿开辟了近代科学的新时代,功劳是极大的,但是他在某些方面,由于强调了机械的分析,反而不如原始初民的看法更接近于自然本身。这也是一个很值得我们深思的事情。类似的例子还有一个,希腊神话中说,普罗米修斯用泥土来做人,做了人形以后要由智慧女神雅典娜吹一口气给他智慧,然后这个泥人就可以变成一个活的人了。这样的说法作为神话是很有趣的,但是作为人类的起源我们从来都认为它是荒谬的。按照进化论的观点,我们人类最初的起源应该从蛋白质讲起,而泥土呢,属于矿物质,是无生命的。但是,最近有一位美国科学院的院士提出了一个报告,认为人类起源于泥土。这个报告所提出来的观点,不一定就是对的。但是我们也不能认为他就是在那儿无根据地胡说。至少有一个观念我们要提出质疑:把自然界分成有生命的和无生命的,并认为它们之间存在着一条截然不能逾越的鸿沟对还是不对?是否符合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的辩证法?
旧神谱到了宙斯称王就结束了。宙斯做了天神之父以后,神谱进入了一个新的篇章,通常叫做奥林匹斯神谱,因为在这之后众神都居住在奥林匹斯山上。通常在奥林匹斯神谱中都有十二主神,各种神谱对于十二主神的说法是不同的,但是大体上可以说包括这样一些神:
第一,宙斯,是天神之父,地上万物的最高统治者。他控制着天气,雷电是他的信号,虹和鹰是他的使者。他强劲而淫荡,有七个妻子和无数个情人,经常利用权力和法术迫使美女委身于他,因此儿女也不可计数。在蒙昧时代生殖能力强旺是人们期待的。进入文明社会以后,淫荡才有了贬义。
第二,赫拉,就是宙斯的正妻。如果宙斯是代表男性,那么她就代表女性,掌管婚姻和生育。她的性格的主要特征是嫉妒。
第三,雅典娜,是从宙斯的头脑里生出来的,起初被视为女战神,后来逐渐变为智慧女神和雅典城的守护女神。她又被看做文学、艺术和科学中希腊天才的一个卓越代表。
第四,阿波罗,在诗与艺术中表现为光明、青春和音乐之神,又是太阳神。
第五,阿尔忒弥斯,是与阿波罗相对的月神,又是狩猎之神、妇女之神,女性纯洁的化身。
第六,狄俄尼索斯,在诗体神话中是酒神和狂饮欢乐之神,在古老的仪式和风习中又是被当成植物生长之神来崇拜的。
第七,阿佛洛狄忒,是爱情女神,传到罗马时代改称维纳斯。她的忠实的随从(一种说法是她的幼子)小爱神厄洛斯手持弓箭,被金箭射中者就会跌入情网。
第八,波塞冬,海神。
第九,哈台斯,冥王,就是“阎王爷”。
第十,赫菲斯托斯,火神。
第十一,阿瑞司,战神,有时候是瘟疫之神,是爱神阿佛洛狄忒的配偶。
如此等等。
除了这些神以外,在神话中还有许多关于英雄的传说。所谓英雄是由神和人结合生下来的半人半神式的人物,他们有很多很重要的故事,比如荷马史诗中的主人公阿喀琉斯,率众英雄夺取金羊毛的伊阿宋,立十二大功被高尔基称为“人类最早的劳动模范”的大力神赫拉克利斯等等,这些都属于“英雄”。
介绍希腊神话的特征,最好能与中国或其他国家的神话相比较来看。我们先从希腊神话里的两个神说起——一个是酒神,一个是爱神。看看中国或者其他国家的神话就会发现,希腊神话里很多神其实在其他民族的神话里也是有的,比如太阳神、月神、山神、风神、火神、海神等等,几乎每个民族的神话里都有这样一些神。可是有两个神在希腊神话里有,而在中国神话里没有,这就是酒神和爱神。那么各位可能问,张艺谋拍的《红高粱》里不是就有酒神吗?那个叫做职业神,只管制酒这个行业,不管其他。这种行业神的产生是手工业作坊产生以后的事情,跟远古神话没有多大关系。《红高粱》这部电影里渗透着西方的酒神精神,但电影里的酒神同希腊式的酒神毫无关系。希腊神话里的酒神狄俄尼索斯有一个职能是管植物生长,这一点,在中国的神话里可以找到相对应的神,就是大家很熟悉的神农氏。神农氏在我们中国的神话里是一个管植物生长的神,但是中国的神农氏和希腊的狄俄尼索斯之间的差别太大了。各位知道神农氏为了给人找到可以食用的食物,尝尽百草,把自己弄得死去活来,是一个为老百姓生计操心的很有奉献精神的神。但是希腊的酒神完全没有这样的品质。尼采说酒神象征着“人类情绪的总激发和总释放”,是一个恣情纵欲的欢乐之神。这样的神,中国神话里是没有的。
讲到爱神,按照闻一多先生的考证,在中国远古时代也是有的,她叫做高禖。古书上记载着“高禖祀典,奔者不禁”,就是说在以高禖命名的这个节日里,人们是可以自由野合的,从这一点上来讲,高禖可以说是中国远古时代的爱神。但是闻一多先生讲,随着华夏民族的羞耻之心的萌生,人们开始为这样一个神感到羞耻,于是她的地位就越来越下降了。到了战国时代,宋玉写《高唐神女赋》的时候,高禖已经从一个女神下降为伺候楚襄王行云雨之事的“神女”了。中国的女爱神从女神降为神女,而西方却经历了一个相反的过程。一些传说中记载,维纳斯最早是在神殿里伺候过往客商的神妓,在满足了这些客商的要求之后,客商就会向神殿捐款。由于她所做的这件事情的神圣性,她由一个高级妓女逐渐升格为一个女神,升为爱神,甚至于成为了罗马人的“国母”。在罗马时代,维纳斯节的时候,所有的贵族妇女、平民妇女,包括妓女都是盛装艳服,到街上去游行,整个罗马城春色无边。从这个例子,我们看到远古时代中华民族和古希腊在文明上很奇特的不同走向。
希腊神话里的酒神和爱神实际上可以视作体现人的自然本性——食和色——的两个神。孟夫子讲过“食色,性也”,我们在远古时代的圣人承认人的本性是“食”和“色”,但是在中国的神话里却没有体现人的两大主要情欲的象征性艺术符号,而在希腊神话里则用酒神和爱神来体现人的这两大情欲。
如果我们只讲到此,希腊神话也还是一个很肤浅的东西。它的深刻性在于揭示了人的两大情欲带给人们的悲剧性和喜剧性的人生体验。这两个神体现了希腊民族在远古时代对食、色两大情欲的崇拜,通过这两个神的故事激发和释放了人们的情欲。在希腊神话里面,男神大半都是嗜酒好色;而女神嫉妒成性、追求虚荣,她们为了自己想得到的东西往往是拼命地去追求,犹如飞蛾扑火,在追求过程中死掉也在所不惜,如果得到了就高兴得狂欢乱舞,如果失掉了就像小孩子一样号啕大哭。在这方面有一些很有代表性的故事,比如说“金苹果”的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人间的国王佩琉斯和爱琴海女神忒提斯结婚,这是人和神之间的结合,盛大的婚礼上聚集了天上的众神和地上的众英雄,但是男女主人忘记了邀请争吵女神埃里斯。争吵女神从天上看着婚宴上人们大吃大喝,气得七窍生烟,就从天上投下一个金苹果到宴席上。一个金苹果对于神来说虽然贵重,但是也没有到为它拼死拼活的地步——它不过是一块金子。问题是苹果上有这样几个字:“给最美者。”谁是最美者?这可是一个必须较真的问题。很多神都来争,争到最后剩下三个神相持不下,这就是天后赫拉和她的两个女儿——爱神阿佛洛狄忒和女战神雅典娜。三个神到宙斯面前,让他裁决谁是最美者。宙斯知道天机不可泄露,就让她们去找特洛伊城的王子帕里斯。三个神争争吵吵到了特洛伊城,找到了年轻的王子帕里斯。她们争相向帕里斯行贿,赫拉说:“你把这个金苹果判给我,我给你人间最大的权力,因为我是天后。”雅典娜说:“你把这个金苹果判给我,我让你在战场上战无不胜,因为我是女战神,而且是智慧女神。”爱神阿佛洛狄忒说:“你把这个苹果判给我,我让人间最美的女子爱上你。”帕里斯最后把金苹果判给阿佛洛狄忒,于是阿佛洛狄忒就用魔法让斯巴达王的妻子海伦爱上了帕里斯,而且跟着帕里斯私奔了。这下子可不得了,斯巴达是希腊联邦中间的一个,这件事震动了整个希腊联邦,觉得他们最美丽的一个女子让特洛伊人给勾引走了,不行!于是组成了希腊联军去攻打特洛伊城,要夺回海伦。这仗一打就是10年,死伤无数,起因只是为了一个女人。这样的故事我们可以说在中国远古时代的神话中是没有的,中国的祖先不可能为了一个女人去打10年的战争。这反映了希腊神话、希腊民族的一些特性。关于战争,在我们中国上古的神话里也有很多的记述,战争的原因都是比较明确也比较单一的。比如说炎黄大战,炎帝和黄帝打仗,为什么呢?是因为炎帝尚火,黄帝尚土。也就是说,两家的信仰和政见不同,打起来了。也有黄帝和蚩尤的大战,那是部落之间的一种争夺权力的战争。还有像“刑天舞干戚”这样的神话,讲的是下层人对上层统治者的一种反抗,也是一种战争。对于这些战争发生的原因的记述是明确的、单一的,因此也有它的局限性。而“金苹果”在人们长时间的传说中取得了一个形而上的位置,成了一个象征物——象征着一种贵重的物质财富和人们对于荣誉的追求。它从天上落到了人间,既给人们带来欢乐,也给人们带来灾祸,成了人们之间相互争夺的一种最根本的原因。这也就是恩格斯多次讲到的,人的“私有欲”是人们之间的战争最根本的起源,人类只有在消灭了私有制、私有欲之后,战争才会从根本上消失。“金苹果”作为一个象征性的符号,已经脱离了它本来的意义,而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哲学层次,变成了人的私有欲的一种象征,它不仅代表了色欲、财欲、物欲,而且代表了权力欲、追求荣誉的欲望等等。从这个意义上讲,“金苹果”的故事在漫长的历史上不断地被演绎着——很多大大小小战争的发生都是为了争夺悬在双方头顶上的一个“金苹果”。包括今天的某些战争,我们是不是也可以把它们看做争夺“金苹果”的故事呢?各位知道在一些大学或者单位,每年都要评职称、评工资,这时候常常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矛盾,那么这时候的“职称”、“工资”是不是悬在人们头顶上的“金苹果”呢?在你们生活的周围——在你们的班上,在你们的宿舍里,是不是也常常发生着一些不大不小的争夺“金苹果”的故事呢?从这个例子,我们看到了希腊神话对于两大情欲带给人们的悲剧有着相当深刻的哲理层次的揭示。
我们再举一个例子,即关于伊阿宋的故事。伊阿宋是一个英雄,他要带领一批人到科尔喀斯国夺取那里的金羊毛。因为金羊毛是众所周知的无价之宝,而能从毒龙的守护下夺取到金羊毛的人,就是最了不起的英雄。如果伊阿宋拿到金羊毛,他就可以从叔父手中索回本来应该属于他的王位。为了这种对于荣誉的追求,伊阿宋乘着一艘叫做阿耳戈号的船,带领了一批英雄向着科尔喀斯进发。这样一个夺取金羊毛的故事很像我们中国后来产生的一部神话故事,就是大家都很熟悉的《西游记》。它们当然有一些不同:伊阿宋夺取金羊毛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勇敢,夺取属于个人的王位;而唐僧呢,是为了求取真经,普度众生。两支队伍的目标是不同的,这种不同也显示了古代两大民族价值观念的不同;路线也不同——伊阿宋是乘船,主要是在海上踏浪行波,而唐僧众人主要是在陆地上翻山越岭,这反映了两个民族一个是海洋民族,一个是大陆民族。更加不同的是对待女色的态度:在《西游记》里大家可以看到,除了那个猪八戒有点好色以外,其他人都是不近女色的,猪八戒这点小毛病经常受到奚落和惩罚,使他成了一个饱受众人嘲笑的喜剧性角色;但是伊阿宋的队伍就不一样了,当他们乘着阿耳戈号经过楞诺斯岛——这是一个女人岛——的时候,那些女人看到这么一船男人,都是如此强壮、如此英俊,欢喜得不得了——女王带队到停船的地方迎接众英雄,伊阿宋带头与女王携手共度良宵,而其他英雄们也是一个个找到自己的女伴。到了第二天早上,太阳升得老高了,没有人回到船上来,幸亏船上还留了一个人——大力神赫拉克利斯,他没有跟随女人而去。全靠他把伊阿宋等人从女王和其他女人的温柔乡中一个一个找回来,这条船才能继续进发。从我们中国古代传统的眼光看来,伊阿宋们实在够不上英雄。当然,希腊神话也揭露了一些英雄的好色给他们带来的悲剧性结果。伊阿宋到了科尔喀斯,科尔喀斯王的女儿——公主美狄亚爱上了伊阿宋,帮助他夺取了金羊毛,胜利地返回。可是伊阿宋和美狄亚生活了10年,看到美狄亚年老色衰了,就又喜欢上了另外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是科任托斯国的公主,他其实是觊觎那个国王的权力。美狄亚悲愤之极,不仅杀死了伊阿宋的新欢,而且杀死了她自己和伊阿宋生的两个儿子。伊阿宋追悔莫及,一世英雄拔剑自刎。那个赫拉克利斯——就是使得这场远征免于夭折的大力神,终于也未能逃出美色的引诱,在后来的一场战争中,他喜欢上了一个在战场上俘虏到的女奴,悄悄地把她带回了自己的家,但被妻子发现,在酒里给他下了毒。赫拉克利斯在中毒以后,临死之前非常痛苦,也深悔自己的罪过。希腊神话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使得希腊神话变得深刻:情欲毁灭英雄,情欲毁灭理智,明知毁灭仍执意追求,犹如飞蛾扑火,这就是希腊人的悲剧性的性格和悲剧性的命运。
希腊神话中表现的比较多的另外一个特色或者说是哲理,就是关于人和命运的冲突。
有一个很有名的大家都很熟悉的故事,叫做斯芬克斯之谜。讲的是狮身人面兽斯芬克斯,盘踞在忒拜城外的一个山头上,凡是从它眼前的路上走过的人,它都要出一个谜语给他,如果不能够把这个谜语猜破,那么对不起,就要被它吃掉。它所出的谜语中有一个很有名:有一个动物,早晨用四只脚走路,中午用两只脚走路,到了晚上要用三只脚走路。用脚最多的时候正是其力气最小的时候。我想各位都比希腊远古时代的人聪明,一下子就猜中了这个谜语,他的谜底就是“人”——人在小孩子的时候还不能站立,手脚并用,所以是四只脚走路;长大了,成了一个青壮年的时候,用两只脚走路;到了晚年,要加一根拐杖,所以是三只脚走路。用脚最多的时候,也就是小孩子的时候,他的力气是最小的。这个谜语后来是被一个叫做俄狄浦斯的人猜中了,猜中了以后,斯芬克斯既气且羞,就从悬崖上一个倒栽葱摔下去死了。黑格尔非常高度地评价了这个“斯芬克斯之谜”,在他的《美学》中讲过这样一段话:
这个象征性谜语的解释在于显示出一种自在自为的意义,在于向精神呼吁:“认识你自己!”就像著名的希腊谚语向人们呼吁的那样。 【4】
我们知道,人在他最初的时候是处在一个叫做“自在”的状态,那时候他和动物在一起,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动物,而且觉得自己是一个比较弱的动物——远不如那些豺狼虎豹。因此,产生了图腾崇拜——他所崇拜的都是比他强的,如果崇拜这个图腾,把这个图腾的血涂在自己身上,自己就可以变成和这个图腾一样强。比如变成一只鸟、一只狗、一只鸡,他都觉得比人要强。所以那时候人的生活状态按照闻一多先生的说法,真的是很可怜的。大概是从有了火以后,人开始有了一种想同自己的外部世界作斗争的欲望,并且开始具有某种征服外界的精神状态。所以,把天火偷到人间的普罗米修斯在神话里占有一个非常崇高的位置:他违反了上帝的意志,驾着太阳车把天火送到人间,被宙斯察觉,将他捆绑在高加索山上,白天让恶鹰去啄食他的五脏六腑,到了夜里再长出来,第二天恶鹰再继续啄食。为了人类的火,普罗米修斯忍受了巨大的苦难,所以马克思说普罗米修斯是哲学日历上第一个“圣者”和“殉道者”。这个神话告诉了我们火对于人类发展的历史何等重要,而普罗米修斯的作为事实上是人类第一次向最高的统治者宣布要取得自己想取得的东西,为此而不惜反抗、不惜牺牲、不惜献出自己的一切。这样的一种萌芽性的意识,给它一个现代的词语就叫做“自由”。人在有了火以后,开始能够打造一些更好的工具和武器,因此就有了很多关于人征服自然的故事,像关于大力神赫拉克利斯用双手扼死了猛狮,以及杀死三头狗的故事,都表示了人这时候开始把自己从动物当中提升出来,而且有了一种控制和征服自然的欲望,这是人类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的阶段。但是人一旦面对自然,一旦产生了要征服自然的意识的时候,他就同时产生了另外的一种意识,就是在和自然作斗争的过程中,意识到自己还有另外一个敌人——就是他自己。人非常可悲地意识到,自己在想做一件事的时候不光是面对着自然界对自己的控制,而且有一种神秘的自己根本无法掌握的力量在支配着自己,使自己在一条自认为平坦的大道上往前走的时候,却忽然跌入了陷阱,本来想向东,结果走到西边去了。这种神秘的、自己不可知的、令人感到恐怖的力量就叫做“命运”。
我们在希腊神话里看到了这样一些表现人被命运所控制而又不甘心被控制的悲剧性的故事,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关于俄狄浦斯王的故事:忒拜国的国王生下了一个儿子,先知警告国王说,你的孩子是要杀父娶母的,忒拜王很恐惧,就让手下人把这个孩子扔到深山里让猛兽把他吃掉。他的手下人把孩子抱入深山之后出于怜悯,把他送给了一对牧羊人夫妇,这对夫妇就把孩子养大了,他就是俄狄浦斯。他长大以后懂事了,从先知那里知道了命运的安排——自己会杀父娶母。俄狄浦斯以为牧羊人夫妇就是自己的父母,他很爱他们,不愿意有这样的结果,想逃避命运的安排,就离开了这对夫妇。在深山里他带着一些人行走的时候,和另外一些人发生了冲突,他不知道对方是谁,在混战之中杀死了对方的首领,而这个首领就是忒拜王,也就是他的生身父亲。在他走到忒拜城城门口的时候,恰好遇到斯芬克斯狮身人面兽在那儿为祸作乱,忒拜国的王后出了一个告示,说谁能制服斯芬克斯,谁就可以做忒拜国的国王,她就愿意和他结婚。正像我们前面讲到的,俄狄浦斯猜破了斯芬克斯的谜语,制服了斯芬克斯,他因此就成了忒拜城的国王,也就因此娶了忒拜王的妻子,也就是和他的生身母亲结了婚。就在结婚之后,整个忒拜王的领地瘟疫流行,庄稼不再生长,女人神秘地失去了生育的能力,人们都惊骇地猜想:这是怎么回事?先知说,因为你们中间有个人犯了大罪,他杀父娶母,所以天降灾祸给你们。俄狄浦斯作为忒拜城新任的国王,觉得自己有责任拯救老百姓于水火之中,他下决心要追查这个杀父娶母的元凶。但是现实是这样地无情:追查元凶的俄狄浦斯恰恰就是元凶自己;这个全心全意要拯救忒拜城的人,恰恰就是将忒拜城置于毁灭边缘的人;高贵的就是卑鄙的,善良的就是邪恶的。这个故事相当深刻地揭示了远古时代人的一种矛盾心理状态,他们还处在一种“自在”的情境之中,对自己周围世界的规律性没有多少了解,常常会反过来被这些规律所控制。今天,我们比起远古时代的人对社会和自然的规律掌握得不知道多了多少,但是我们面对着的仍然是一个广大的未知世界,我们知道的东西有多少呢?我看不到外部世界全部奥秘的百分之一。所以今天的人依然发生着这样的事情,就像当年的俄狄浦斯一样——我们叫做“愿望与后果的背谬”。同学们可以回去问问你们的父母,如果他们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做过红卫兵的话,有没有过这样“愿望与后果背谬”的体验呢?当初是抱着那样崇高的愿望去投身这场革命,但是最后却制造了一场灾难,这是不是一种“愿望与后果的背谬”呢?这是不是一个现代的俄狄浦斯的故事呢?在这些地方,希腊神话里的故事不仅是很有特色的,而且它们的哲理的的确确具有一种永久性的魅力。今天我们还在敷演着古希腊时代的那些神话故事,只是在不同的历史和社会条件之下。
关于俄狄浦斯的故事,还有这样一种解释——认为这是一个“替罪羊”的故事。在古代埃及,有这样一种风俗:如果今年发生了一场特别大的天灾,庄稼颗粒无收,老百姓就想:一定是我们犯了什么罪,上天降祸于我们。那么怎么办呢?他们就把一群羊赶到荒野里去,让这群羊代替自己,赎洗自己的罪过,这些羊就叫做“替罪羊”。这是埃及远古时代的一种风俗。我们中国也有类似的风习,比如大家都熟悉的“河伯娶妇”的故事——如果这条河年年要发大水,造成很大的灾难,那么怎么办呢?每年扔一个女孩子给它,平息它的愤怒,这个女孩子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个“替罪羊”的角色。希腊神话中的俄狄浦斯的故事,也是“替罪羊”的神话原型之一。俄狄浦斯本身并没有罪过,他是一个很善良的人,但是为什么要给他这样的命运?——当他知道自己就是那个杀父娶母的元凶后,刺瞎了自己的双眼,到处去行乞,以此来赎洗自己的罪过。但是事实上他是没有罪的,不过是一个“替罪羊”:当一个地方瘟疫流行,庄稼不生长,妇女生育能力下降时,大家找出来的“替罪羊”。这样的角色在我们现在的人类生活中,还有没有呢?对现代或者当代世界上的各种政治斗争比较有兴趣的同学,你们会在一些险象环生的政治斗争中给我们举出些例子,说“谁谁谁”事实上就是某一场政治斗争中的“替罪羊”,他就是政治斗争中的“俄狄浦斯”。
关于女人的故事,在希腊神话里占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在旧神谱反映的时段里,女性的地位是比较高的,因为那是母系社会,女性是中心,两次发生儿子推翻父亲的事件都是在母亲的支持和保护之下。后来由于人适应自然能力的增长、工具的改进,一些男人打猎或者做其他事情取得的收获,除了维持生命的延续以外有了一些“剩余物资”。为了找到一个可靠的继承者,他就需要确切地知道谁是自己的孩子,这个时候开始,男人对女性开始提出忠贞的要求。从神话反映的时段看,大概是从宙斯做天神之父始,神话产生的社会背景已经是一个父系社会了。从旧神谱到新神谱,以宙斯作为界线,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分水岭,用恩格斯的话来讲,母系社会的被推翻,是世界妇女的一次具有历史意义的失败。“失败”这一点,大家比较容易理解——女性开始沦为男性的奴隶和家庭总管,为什么说是“具有历史意义”呢?因为它终究代表着人类的一种进化。在荷马史诗《奥德赛》中就特别描写了奥德赛的妻子在等待丈夫回来之前有很多男人向她求婚,她都一一加以拒绝,她是一个忠贞的典范。反过来,男人就无需承担这样的义务:宙斯有7个妻子,还有无数的情人,而且他对他的情人完全不负责任——他喜欢上了一个叫伊俄的女孩子,他就苦苦追求她,强迫这个女孩子和他做爱,正在这个时候,非常容易嫉妒的天后赫拉从天上赶来追踪宙斯,宙斯情急之中就把伊俄变成了一头牛,然后就走掉了。伊俄从此就成了一头小牛,她的父亲来看她,她口不能说话,只能用蹄子在地上划一些符号和她的父亲交谈。我们前面讲过,希腊神话中很多女神的天性都是嫉妒,这种嫉妒在那个时候有另外一种意义,我们不能把它看成是一种低劣的品质,这是女人要求和男人平等的欲望。天后在嫉妒方面是一个表现非常突出的女人,她无时无刻不在追踪着宙斯,这恰恰也是女人的觉醒——在这种嫉妒中带有某些现代性爱的特点。黑格尔在论及现代爱情特征的时候说过这样一段话:
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就只在我身上活着,我也就只在对方身上活着;双方在这个充实的统一体里才实现各自的自为存在,双方都把各自的整个灵魂和世界纳入到这个同一里。 【5】
也就是说,作为恋爱的双方,自己活在对方的身体里和对方的精神世界里,如果失去了对方,不说是最大的不幸,也得说是很大的不幸。这方面的论述大家可以看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而在我们讲到的古代,在父权制社会的时候不是这样的,从古代社会到现代社会在男女的关系上经历了一个从情欲升华为爱情、从人的自然关系升华为人的社会关系、从单纯的欲望升华为美的情感的过程。但是,这并不等于说,在古代社会的神话里没有关于现代爱情的萌芽,譬如,前面提到的美狄亚的故事。美狄亚是科尔喀斯国王的女儿,当伊阿宋到她的国家夺取金羊毛的时候,她爱上了伊阿宋,不仅帮助他从父亲那里盗取了金羊毛,而且当自己的兄弟跟踪追击要杀害伊阿宋的时候,她为了保护伊阿宋杀死了自己的弟弟。可以说,美狄亚作为女子,她爱上了一个男子以后,就把自己的全部都交付给了他。她这样做的同时,当然也希望这个男子同样把自己的一切交付给她,但是后来的事情就像前面讲到的:两个人在一起生活了差不多10年,生了两个孩子,这时候伊阿宋的感情转移了,他觉得美狄亚已经年老色衰了,看上了另外一个国王的女儿。他看上这个女人还有另外一个动机,就是他觊觎那个国王的权力。希腊的悲剧作家欧里庇得斯把这个题材写成了悲剧《美狄亚》。剧中美狄亚一登台的第一段台词就是讲女人的不幸:
在一切有理智、有灵性的生物之间,我们女人是最不幸的。首先我们得用重金争购一个丈夫,他反会变成我们的主人。……而最重要的后果还要看我们得到的,是一个好丈夫,还是一个坏家伙。因为离婚对于我们女子是不名誉的事……一个男人同家里的人住得烦恼了,可以到外面去散散积郁,可是我们女人就只能靠着一个人。 【6】
这段话反映了当时处在奴隶地位或者说实质上的奴隶地位的女人对自己任人摆布的地位的不平。美狄亚的这段台词,被一些文学史家称为“世界妇女的第一个争取平权的宣言”。既然一个女人把自己的全部都交给了这个男人,而她对这个男人的要求又得不到满足,甚至被抛弃,她的痛苦是非常强烈的。黑格尔讲过这样一段话:
爱情在女子身上显得最美,因为女子把全部精神生活和现实生活都集中在爱情里和推广成为爱情,她只有在爱情里才找到生命的支持力;如果她在爱情方面遭遇不幸,她就会像一道火焰被第一阵风吹熄掉。 【7】
正是因为爱情对于女人具有一种远比男人重要的意义,一种等同于她生命的意义,所以一旦她感到失去的时候,或者这个男人背叛了她的时候,她对这个男人的怨恨甚至于报复都远比男人更强烈。所以美狄亚这样讲:
女人总是什么都害怕,走上战场,看见刀兵,总是心惊胆战;可是受了丈夫欺侮的时候,就没有别的心比她更毒辣! 【8】
美狄亚确切地意识到伊阿宋已经背叛了她的时候,不仅施展魔法杀死了伊阿宋的新欢和新欢的父亲,而且为了让伊阿宋痛苦,还杀死了她和伊阿宋生的两个可爱的孩子。她达到目的了——伊阿宋得到两个孩子的死讯的时候,真正地意识到了自己的罪过,自惭形秽,一世英雄拔剑自刎。美狄亚的故事也构成了一个文学母题,这个文学母题后来不断地被一些文学家、艺术家敷演,叫做“痴心女子负心汉”,或者叫做“爱而不能终其所爱”。比如像各位知道的中国的秦香莲和陈世美的故事,俄国的安娜·卡列尼娜和渥伦斯基的故事。我们还可以举出很多很多,它们事实上都是“痴心女子负心汉”这个母题的延续、发展、变化,而最早表现这个母题的就是希腊神话中美狄亚的故事。
我们下面要介绍集希腊神话之大成、成为西方文学第一座里程碑的“荷马史诗”。
关于荷马有各种各样的传说,有的人说确有其人,而另外一些人说实际上并不存在荷马这样一个人,他不过是一些行吟诗人的集体的代名词。有一点我想我们是可以肯定的:就是像这样规模巨大的史诗靠一个人是不可能完成的。这种经验在我们中国的文学史上也有,比如说《水浒传》,经过胡适先生和其他学者的考证,它是经过了一个很漫长的时期,一点一点积累,最后是由施耐庵来把它集大成的。同样,荷马史诗也是经过了几百年的积累,而后,可能有这样一个人把它集大成,形成了现在的史诗文本。这是西方文学史上不断在探讨的一个问题。关于荷马的史诗,传说中有很多部,被确认为荷马作品、最重要的有两部,一部叫做《伊利亚特》,中文名字也有翻译成《伊利昂纪》,另外一部叫《奥德赛》,中文也有翻译为《奥德修纪》。两部史诗都是24卷,《伊利亚特》是15693行,《奥德赛》是12105行。《伊利亚特》主要写的是长达10年的特洛伊战争的最后51天,以阿喀琉斯的两次愤怒作为主要的情节,用艺术幻想的方式,比较全面地展示了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风习等等各方面的状况,塑造了一批有血有肉、雄大活泼的人物。《奥德赛》写的是特洛伊战争结束后,奥德赛在返回自己故乡的路上经历了各种各样的艰难困苦,而他的妻子在故乡等待他的20年当中,拒绝了许许多多的求婚者,保持了自己对于丈夫的忠贞,而且派了自己的儿子去寻找丈夫。当奥德赛历尽了艰难险阻和儿子会合后,一起设计惩处了那些不断骚扰他妻子的求婚者。关于这两部史诗,可以从多方面加以介绍。文学艺术作品,最主要的价值要看它是否能够艺术地塑造人物,揭示人物的心理,艺术地表现人物的内心世界。荷马史诗最主要的成就,它之所以被称为西方文学的第一座里程碑,主要就在于它塑造了一批非常丰满的、具有重大的历史内涵和艺术价值的人物。我们下面就举出《伊利亚特》的主人公阿喀琉斯来作一简单介绍。
俄国著名的文学批评家别林斯基曾经讲过这样一段话:长篇史诗的人物应该是民族精神的充分的代表,但主人公主要应该以自己的个性表现民族力量的充沛、民族的根本精神的全部诗意。荷马的阿喀琉斯就是这样。
古希腊早期的神话,从塑造人物的角度来看,最早出现的自然神不过就是自然现象的单纯的符号,谈不上人物性格等等。后来出现的酒神、爱神等等,又成为了人某一种情欲的符号,表现了人的情欲或者性格的某一个方面。这些人物开始有了性格,但是比较单一,比较苍白和简单。但是,我们看到《伊利亚特》的时候,感觉就不一样了。
阿喀琉斯是爱琴海女神忒提斯和人间的国王佩琉斯结合生下来的孩子,他有着太阳神般的鬈发、刚直的鼻子、坚强的下巴以及魁梧有力的身躯和非常高强的武艺;他有一种渴望战斗冒险的英雄性格,刚生下来的时候他的母亲得到了先知的警告:你的儿子要么默默无闻而长寿,要么在战场激战中早夭。作为母亲当然希望儿子活得长,所以当特洛伊战争爆发,希腊的男子都要到前线去打仗时,忒提斯就把阿喀琉斯化装成女孩子,让他混在女孩子中间,想用这种方法躲过这场战争。但是俄底修斯(奥德赛)是一个智者,到了女孩子群里一下子就把阿喀琉斯认出来了,这样阿喀琉斯就不得不上战场了。母亲很悲伤,但是阿喀琉斯很高兴,他义无反顾地跟着俄底修斯上了战场。他武艺高强,在战场上连连获胜,以至于特洛伊士兵一听到阿喀琉斯的名字,一看到阿喀琉斯的铠甲出现,就心惊胆战、魂飞魄散。可以说,阿喀琉斯是希腊联军中最重要的、出色的将领。
当他的朋友帕特洛克罗斯被特洛伊人杀死以后,阿喀琉斯愤怒至极,这时候他表现出来的不只是勇敢,而且带有一种残暴,他一路杀将过去,尸体堆积如山,把克珊托斯河的河道都给堵塞了。这时候河神站出来说,阿喀琉斯你不能这样乱杀人,阿喀琉斯不由分说,挺起长矛对着河神就刺过去,吓得河神惊慌逃窜。当杀死他朋友的特洛伊将领赫克托尔出来和他两阵对决的时候,赫克托尔说我们可不可以立一个约:如果谁杀死了对方,不要凌辱他的尸体,把他的尸体送还给他的家人。阿喀琉斯不由分说挺着长矛刺过去。他杀死了赫克托尔,赫克托尔在临死前再一次哀求阿喀琉斯不要凌辱他的尸体,阿喀琉斯根本不听,把赫克托尔的尸体拴在马后,绕着自己朋友的尸体跑了三圈,然后把他解下来,让周围的将领每个人上去戳一枪,戳得赫克托尔的尸体千疮百孔,而且下令暴尸三天。这里我们看到阿喀琉斯渴望战斗、渴望冒险,在他愤怒的时候甚至表现出一种很强烈的残忍。
但是这只是阿喀琉斯性格的一个侧面,他有的时候又表现得很天真、很温和、很善良。比如说他和他的朋友帕特洛克罗斯之间的友情就非常温馨,他把他的朋友从家里带出来的时候,向他的父亲保证说:我一定在战争结束后把你的儿子安全地给你带回来。他的温和善良特别表现在杀死赫克托尔以后,赫克托尔的父亲老王普里阿摩斯只身潜入了阿喀琉斯的军营,阿喀琉斯自己都很惊讶:一个老人怎么敢不带武器到我的军营里来?你不怕我的手下把你给杀掉吗?但是这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跪在阿喀琉斯面前,吻着阿喀琉斯的手——就是这双手杀死了自己的儿子——对他说:想一想吧!你也是个有父亲的人。阿喀琉斯立刻想到了自己的生身父亲——年老的佩琉斯国王,心一下就软下来了。普里阿摩斯说:我一共有50个儿子,在这场战争中一个一个地被你们杀掉,赫克托尔是我最后一个儿子,被你杀掉了,我恳求你把他的尸体给我。这时候阿喀琉斯心里难过极了,对普里阿摩斯说,这场战争完全是宙斯一手制造的,大骂天神之父,自己亲手捧起赫克托尔的尸体,放在一张床上,请普里阿摩斯带走,并且答应他在12天之内休战,以便普里阿摩斯可以从容地安葬自己的孩子。这时,我们又感到阿喀琉斯真的是一个温和、善良、尊重老人、体贴老人的青年。
阿喀琉斯性格中还有第三个方面,也可以说是最重要的一方面,就是他对个人荣誉和尊严的极度敏感。所谓阿喀琉斯的愤怒是怎么开始的呢?就是因为希腊联军的总帅阿伽门农抢了祭司的女儿放在自己帐下,作为自己的女奴,祭司得到了太阳神阿波罗的支持,带了很重的礼物,来到阿伽门农的帐下,希望他把女儿交还给自己。联军里的主要将领都觉得,祭司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阿伽门农应该把祭司的女儿还给他。阿喀琉斯代表大家的意思,去对阿伽门农说:你应该把祭司的女儿还给他父亲。阿伽门农作为希腊联军的统帅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轻蔑,愤怒地对阿喀琉斯说:你是总统帅还是我是总统帅?我要把你帐下最心爱的女奴布里塞伊斯带到我的帐下来。他真的就这样做了。阿喀琉斯不仅心疼他帐下的女奴,而且感到他的尊严受到了侮辱,不禁火冒三丈,七窍生烟。他说:我绝对不再为你们打仗,我不能被你们瞧不起。说了以后,他真的就不出战了。在任何情况下,不管特洛伊人怎么样攻打希腊联军,希腊联军死伤无数,阿喀琉斯就是按兵不动。这时候阿喀琉斯显露了他性格中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对于个人尊严和荣誉非常敏感,不允许任何人在这方面对他有一点侵犯。
以上的插述简略地勾勒出阿喀琉斯性格的主要方面:忘我的残忍的战斗精神、天真温厚善良的情感,再加上对个人尊严和荣誉的敏感意识,这三点构成了阿喀琉斯性格的三角形,它的核心是个人本位。这个三角形像一个旋转的蛋白石,旋转到某一个侧面就突出了某一种性格,但是从整体上看,他又是一个完整的丰满的人。所以黑格尔讲了这样一段话:
关于阿喀琉斯,我们可以说:“这是一个人!高贵的人格的多方面性在这个人身上显出了它的全部丰富性。”荷马所写的其他人物性格也是如此,例如,俄底修斯、第阿默德、阿雅斯、阿伽门农、赫克托尔、安竺罗玛克,每一个人都是一个整体,本身就是一个世界,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完整的有生气的人,而不是某种孤立的性格特征的寓言式的抽象品。 【9】
所以我们说,荷马史诗的创造者有理由骄傲地宣布,他们创造了西方文学史上的第一个“人”。
下面,我们进一步考察一下这个人物身上所体现的思想、历史的内涵,即为什么说在阿喀琉斯身上体现了希腊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性格。
冯友兰先生在讲到海洋国家和大陆国家的区别的时候,借用了一段孔子的话:
我们还可以套用孔子的话说,海洋国家的人是知者,大陆国家的人是仁者。然而照孔子的话说,“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 【10】
这段话对我们认识阿喀琉斯有什么意义呢?各位知道,希腊是一个海洋国家,而中国基本上是一个大陆国家。海洋国家崇尚大海,具有一种像大海一样的汹涌澎湃的性格;而大陆国家崇尚的是高山,有一种山似的稳健性格。希腊这样的民族,喜欢动,喜欢斗争,喜欢冒险;而中国的民族性格中,更多的是崇尚和谐,是温柔、敦厚。希腊这样的海洋国家,喜欢享受作为现实的那些欢乐,尽管他们意识到了这样的享受可能会给他们带来灾难;而作为大陆国家的中国,我们的民族比较崇尚节制自己的欲望,而由此来求得人生的长寿。按照冯友兰先生的意思我们可以对希腊的民族性格做这样一个粗略的概括:希腊人比较崇尚的是知识、是智慧,具有像大海一样汹涌澎湃的性格,比较重视斗争,喜欢冒险,喜欢享受现世的欢乐,哪怕会给自己带来灾难。如果承认这个概括,就会觉得,的的确确,在阿喀琉斯身上是体现了希腊民族性格的主要特点,而这种体现又是通过他的个性,他体现了这样一种民族性格的全部诗意。
还有一个细节,我很愿意跟各位来探讨一下,就是阿喀琉斯,他作为希腊民族的一个英雄,有着很健美的身躯、很高强的武艺,但是不晓得怎么回事,他有一个致命伤——就是他的脚后跟。阿喀琉斯的母亲——爱琴海女神忒提斯——得到了先知的警告后,为了让自己的儿子上了战场后也不至于被敌人杀死,就在阿喀琉斯小的时候,把他倒提起来在冥河水里浸泡。按照通常的说法,如果一个人在冥河水里浸过,他可以刀枪不入。但是非常爱自己儿子的母亲也不知道是因为疏忽还是怎么回事,有一个地方没有浸到,就是她双手抓着的阿喀琉斯的脚后跟。结果,阿喀琉斯就是被特洛伊王子帕里斯用暗箭射中了他的脚后跟而死。这是一个很偶然的不值得讨论的细节,还是作者的一个精心的安排呢?一个非常完美的英雄的形象,神话史诗的创造者为什么一定要在他身上放置这样一个致命弱点呢?我们有没有理由来认为,这些史诗的作者意识到了作为希腊文化的一个完美的体现者,他是有一个致命伤的,而这个致命伤也是希腊民族的致命伤。我们这样来推断也不是没有道理,在《伊利亚特》的开篇,诗人就这样唱到:
歌唱吧!女神!歌唱佩琉斯之子阿喀琉斯致命的愤怒——他的暴怒招致了这场凶险的灾祸,给阿凯亚人带来无穷痛苦,把许多英雄的强健的运动魂魄抛向哀地斯(又译哈台斯),而把他们的躯体留作狗和飞禽的猎物。 【11】
我们前面已经提过,阿喀琉斯在他帐下的女奴被阿伽门农抢走以后,他的愤怒是有理由的,但是他竟然愤怒到那种程度——完全不顾自己本氏族的利益,听凭希腊联军众多将士被特洛伊人杀死而无动于衷。对这一点,荷马史诗的作者感到非常之痛心。我们知道在原始氏族社会,包括奴隶社会的早期,对于战利品或者狩猎物的分配,是一个很大的问题,那就是当时财产的分配,也包含着权力的分配。因为分配战利品、狩猎物,经常发生矛盾、冲突,甚至于在一个氏族内引起火并。所以阿喀琉斯的愤怒、阿喀琉斯和阿伽门农的冲突在当时的氏族社会历史上是屡见不鲜的。而这种冲突,世人已经意识到,它给一个氏族带来巨大的损害,特别是在战争中——一个氏族起了内讧,不可避免地就会失败,甚至于整个氏族灭亡。所以老将涅斯托尔非常痛心地走到阿喀琉斯帐下劝他说:你无论如何应该出战,你要想一想我们氏族整体的利益。反映在阿喀琉斯性格中的对个人尊严和荣誉的敏感,是历史进步阶梯里不可避免的一种思想、一种观念。
当人把自己从动物当中提升出来以后,就开始有了个人和群体之间的关系问题。对于个人的权力、个人的能力、个人的智慧的体悟是推动西方社会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杠杆。但是正像各位在荷马史诗以及以后的作品中经常会看到的,这种个人本位思想,长期影响着西方的社会,影响着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我们如果多看一些20世纪西方作家、思想家的作品,就不难理解这个问题。
我们说希腊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个人本位。有人说我们华夏民族的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义务本位:我们比较强调人对于自然、社会、他人——自己的父母、朋友、孩子——该尽的各种各样的义务,认为这是人生的真谛。各位只要想一想我们那些神话故事——愚公移山也好,神农尝百草也好,夸父追日也好,精卫填海也好——就会领会这一点。我们设想:那只名叫精卫的柔弱的小鸟,每天衔着一两根树枝飞跃百里千里,竟要填平一个大海,这是怎么样的一种气概!怎么样的一种博大的精神境界!正是我们华夏民族这种自古有之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性格,培育了像屈原、岳飞、文天祥、史可法、孙中山这样一批又一批为我们民族献身的英雄,也培育了我们民族直到现在还很重视家庭,孝顺父母,注意培养自己的孩子,注意对朋友讲诚、讲信、讲义这样一些传统,这些传统直到今天还是我们社会的一个重要的稳定因素。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民族的精神和性格本身就没有弱点,事实上,正像各位所知道的,在很长的时间里,它们也构成了对人的个性的压抑。这种压抑也延缓了我们社会的历史发展,甚至于发展到极端,可以产生非常丑陋的奴隶主义和令人恶心的两面派。
一个真正的史诗作者,对自己民族负有高度责任感的作家,都应该对自己民族的精神作认真的思考。我十分佩服荷马,当我们瞻仰他的雕像,会觉得这位盲瞽之人,其实有一双锐利的眼睛,他不仅看穿了历史,而且看穿了未来——他在阿喀琉斯的脚后跟这样一个细节上所表现出来的民族自省精神是非常宝贵的,我们学习、研究西方文化,也应该具有像荷马这样的自省精神。一个民族,没有这样的自省精神,是迟早要灭亡的。
1.神话是怎么产生的?希腊神话有哪些特点?
2.试分析阿喀琉斯的性格特征。
3.试论荷马史诗的语言艺术。
1.斯威布:《希腊神话与传说》,楚图南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版。
2.荷马:《伊里亚特》,陈中梅译,花城出版社1994年版。
3.荷马:《奥德修纪》,杨宪益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年版。
【1】 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13页。
【2】 参见弗雷泽:《金枝》,徐育新等译,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
【3】 参见维柯:《新科学》,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
【4】 黑格尔:《美学》第2卷,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77页。
【5】 黑格尔:《美学》第2卷,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326页。
【6】 《欧里庇得斯悲剧集》(一),罗念生等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70页。
【7】 黑格尔:《美学》第2卷,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327页。
【8】 《欧里庇得斯悲剧集》(一),罗念生等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71页。
【9】 黑格尔:《美学》第1卷,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303页。
【10】 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35页。
【11】 荷马:《伊里亚特》,陈中梅译,花城出版社1994年版,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