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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逃

虽然这位小姐身上浓烈的香水味熏得它有点头昏,虽然她涂着红蔻丹的指甲梳理它的鬃毛让它感觉很不舒服,虽然她嗲兮兮甜腻腻的笑声让它产生一种莫名的冲动,很想猛烈蹦跳两下,玩个恶作剧,让她大惊失色,尖叫起来。

但它只是想想而已,它晓得,它必须克制住想要撒野的冲动,做一匹循规蹈矩的好马。假如它蹦跳或奔驰,不小心将骑在它背上的游客摔下来,主人的鞭子就会像毒蛇一样噬咬它的身体。

“驾,驾驾!”背上的小姐照完相后,发出了奔跑的指令。

它碎步小跑起来,看起来是跑,其实比走快不了多少,慢吞吞,稳当当,比在风平浪静湖面上的游船还要平稳。

“跑得也太慢了吧!驾驾驾,跑快点!”背上的小姐大概想过一把女中豪杰的瘾,也许是想在同伴面前表现英姿飒爽的丰采,便尖声尖气催促,还卷起缰绳,轻抽它的脊背。它把她的催促当耳边风,这只马耳朵进,另一只马耳朵出。别说尖声尖气催促了,就是在它耳畔放鞭炮,它也不会惊慌失措;别说用缰绳末稍轻抽它的脊背,就是用毒蛇似的皮鞭猛烈抽打它的身体,它也不会暴跳如雷。它仍不紧不慢地碎步小跑,并一丝不苟地按照圈定的线路行走。

它早就学会了隐忍,自打那次因摔伤董总而遭受那顿鲜血淋漓的鞭笞后,它就学会了隐忍,把一切不愉快都藏在心里,把一切撒野的想法都压到心底。

它驮着一个又一个游客,在闭着眼睛也绝对不会走岔的道路上一圈又一圈绕行,机械得就像一匹木偶马。

游客很满意,乞颜哈察更满意。太阳落山时,骑马摊收摊了,乞颜哈察捏着一厚叠花花绿绿的人民币,眉开眼笑地冲着它说:“奈木扎,你晓得你今天做了几单生意吗?哦,你是马,你不会数数,我告诉你,七十二单!啧啧,一千四百四十块哪!奈木扎,你是一棵摇钱树,你是我乞颜哈察家的大功臣。你现在这种状态,我打心底里喜欢。我现在才明白,什么叫浪子回头金不换。你只要保持现在这种状态,我发誓,我乞颜哈察手里的鞭子再也不会落到你身上。”

它伸出舌头在主人手背上轻轻舔了一下,含目垂首,一副最温顺最驯服的模样。

主人慷慨地剥了一支香蕉,塞进它的马嘴:“啧啧,你简直就像是换了一匹马,你原来性子那么暴躁,顽劣捣蛋,简直就像一匹野马,现在变得这么乖巧,我都有点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嘿嘿,玉不琢不成器啊。我做梦都会笑出声来哩,你真是我的宝贝疙瘩!”

乞颜哈察喜孜孜地牵着奈木扎到桑巴河去洗澡。

它知道,只要它不再撒野,主人会永远宠它爱它。主人视它为摇钱树,顿顿用麦麸、黄豆、玉米这样的精饲料喂它,把它喂得膘肥体壮,马皮泛着一层油光。说实话,做这种旅游景点木偶马,对像它这样年轻力壮的儿马来说,轻松得就像在玩儿。碎步小跑,七十二圈跑下来,气不喘、汗不流。别说一天跑七十二圈,就是跑七百二十圈,也累不倒它的。瞧瞧那些在马帮里运送货物的马,上百斤重的驮架压在身上,跋山涉水,忽而跋涉泥泞的沼泽,忽而攀登陡峭的雪山,天天累脱一层皮不说,行走在只有一条牛毛细路的悬崖峭壁间,一不小心还会连马带货架摔落百丈深渊;瞧瞧那些拉大车的马,拖着笨重的大车在那些布满坑坑洼洼的道路上奔走,沉重的劳役压得它抬不起头,累得汗流浃背不说,步子稍稍放慢些,鞭花就在耳畔炸响;瞧瞧那些农户用来耕地的马,拉着几十斤重的犁铧,在田野里艰难行走,在烈日下辛苦劳作,想偷懒,没门,农户凶狠的骂声就会灌进马耳,火辣辣的鞭子就会落到马屁股上……

它知道,比起那些运货、拉车、耕地的马,它应该说是很幸运的了。工作轻松,吃得又好,主人唯恐它身上浓重的汗酸味会让游客反感,也唯恐它身上的跳蚤扁虱会吓跑游客,所以每天收摊后都会带它到桑巴河洗澡,并细心地为它梳理皮毛。毫不夸张地说,它享受了一匹马所能享受的最好待遇,养尊处优,容光焕发,日子过得无比滋润,堪比马的国王。

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都不该有什么挑剔,更不该有什么抱怨。然而,它并不快活,恰恰相反,感觉十分压抑,时时有一种叛逃的冲动。这种叛逃的冲动,就像酒在发酵一样,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越来越浓烈。

奈木扎不是一匹普通的蒙古马,它是一匹有着蒙古马、汗血马、普氏野马和东洋马混合血统的杂交马。追溯它的家谱,要从成吉思汗说起。

当年蒙古铁骑远征欧亚大陆,所谓铁骑,就是骑着战马挥舞马刀冲锋的骑兵。连年征战,马匹损失严重,急需大量优秀的马匹。更严重的是,当蒙古大军兵锋指向西亚时,遭遇了汉武帝时期就赫赫有名的汗血马。所谓汗血马,就是这种马奔跑流汗时,流出来的不是白色透明的汗液,而是红色如鲜血的汗液,于是,这种马便被命名为汗血马。汗血马身材高大,奔跑如飞。蒙古铁骑在骑着汗血马打仗的西域骑兵面前吃了大亏。

成吉思汗震怒之余,命令在蒙古草原大量捕捉当时很常见的野马,与蒙古马和俘获的汗血马进行杂交,以期能培育优良战马,补充部队,与骑着汗血马作战的西域骑兵抗衡。若干年后,蒙古大军一代新的战马诞生了,皮毛颜色与蒙古马相仿,但身材高大,比普通的蒙古马要高出半个马头,既有蒙古马的吃苦耐劳,又有野马的凶悍与刚烈,又像汗血马一样奔跑如飞。就凭借着这些杂交的优良的战马,蒙古铁骑差不多席卷整个欧亚大陆。

历史很快翻到了上世纪四十年代,日本军国主义的铁蹄蹂躏华夏大地,各族儿女用血肉筑起新的长城。奈木扎的上五代祖先,一匹蒙古马、野马和汗血马混血杂交马的后裔,名叫朵朵的雄马,在一支抗日骑兵部队服役。一次战斗中,这支骑兵部队歼灭了一支日本骑兵联队,缴获了几匹体型健美秀长的东洋马,便将这些俘虏马编进抗日骑兵部队。

正值春光烂漫,草原野花盛开,也到了马的发情季节。也不知是图新鲜还是赶新潮,朵朵公马竟泡起了洋妞,与一匹名叫梅子的东洋母马喜结良缘,产下了具有东洋马血统的混血混得一塌糊涂的杂种公马皮皮。二年后,皮皮也成为一匹在抗日战场纵横驰骋的战马。

一场残酷的战斗,彻底改变了皮皮的命运。

抗日骑兵部队与日军骑兵展开厮杀,刀光剑影,血雨腥风,双方的子弹都打完了,便用锋利的马刀互相斫砍。皮皮的主人,一位胡子拉碴的抗日老英雄,在砍翻了两名小鬼子后,被一位日本军曹从背后用手枪射杀,皮皮也身中两弹,倒在血泊中。

野狼凄厉的嗥叫声,将皮皮从昏迷中惊醒,它睁开眼一看,宝石蓝的天空,有几颗星星在闪烁,厮杀声和枪炮声都已沉寂下来,无数绿荧荧的狼眼在黑暗中晃动,狼嗥声此起彼伏,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重的血腥味。突然,它感觉到背部有湿湿热热的东西在蠕动,它吃力地抬头一看,星光中,露出一张丑陋的狼脸,狼脸上两点绿光在闪动,哦,是一条大灰狼,一条长长的狼舌,正在贪婪地舔它的背脊,它突然间清醒过来,晓得是怎么回事了院人与马横尸战场,浓重的血腥味随风飘散,引来了饥饿的狼群,血腥的战场,成了狼的盛宴。它打了个寒噤,一种强烈的求生愿望促使它跳了起来,就像炸尸一样,在大灰狼惊愕的嗥叫声中,一瘸一拐,奔向黑夜,奔向无尽的草原。

背后,传来大灰狼悻悻的嗥叫声。

幸运的是,大灰狼没有来追它,狼群也没有来追它。

遍地都是人和马的尸体,对狼群来说,享用盛宴还来不及呢,逃脱了一匹负伤的马,无关紧要,也就没必要去追捕了。

皮皮侥幸死里逃生,饿了啃一通野草,渴了喝两口泉水,慢慢养好了伤。马是合群的动物,它想回到曾经战斗过的抗日骑兵部队去,但茫茫草原,找了好几个月,也没能找到它熟悉的抗日骑兵部队。有一天,一群普氏野马经过它身旁,出于合群的本能,它追随这群普氏野马而去,开始了颠沛流离的野马生涯。

皮皮与母野马交配,产下混血后代,其中有一匹混血野马,还在小马驹时,有一次不知怎么搞的,与母马走散,孤独地在草原游荡。后来被呼伦贝尔桑巴盟旗一户牧民用套马杆逮住,圈养到马厩里,养大后看它身强力壮,便做为种马来使用,留下了一大群后代。生命的链条传到第三代时,便有了母马阿婉儿,阿婉儿又将野马、蒙古马、汗血马、东洋马的基因遗传给了奈木扎。

奈木扎只是一匹马,当然不会知道自己的家谱与血统,但每一种生命,遗传基因都会扮演导演这么一个角色,引导或诱使该生命做出与遗传密码相对应的种种行为来。

奈木扎就是对套在头上的马笼头,天生排斥,对绑在它身上的马鞍,天生就反感。尤其让它无法容忍的是,永远沿着一条固定的路线,碎步小跑,一遍又一遍兜圈子,速度缓慢得令它崩溃,空间狭隘得令它窒息。这不叫生活,这叫活着。它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它与生倶来的一种愿望,就是在辽阔的草原、浩瀚的戈壁,自由自在地奔驰。它身上流淌着野马的血液,野马所奉行的信条是院不自由,毋宁死。

所以,当那次它将那位董总摔伤后,愤怒的主人好一顿鞭笞,它被迫低下了野马高贵的头颅,但它内心并没屈服,反而更坚定了想要叛逃的决心。它把怒火压抑到心底,它很聪明,它知道,自己头上套着马笼头,身上绑着马鞍,即使能找到逃跑机会,成功逃进草原或戈壁,但只要遇到人,一看见它戴着马笼头绑着马鞍,就知道它是逃逸或丢失的家马,立刻就会设法将它捉拿,押送回主人的马厩去。

即使它能幸运地逃进浩瀚戈壁无人区,它头戴笼辔、肩挽缰绳、背绑马鞍,在野外生活,也会给它带来诸多麻烦,缰绳和马鞍上的绑带,都是用牦牛皮做的,厚韧结实,它的牙齿很难咬得断,就算它使劲地咬啊咬,把缰绳和马鞍上的绑带咬断了,套在它头上的笼头也绝对咬不到。谁有本事能伸出牙齿来咬自己的脸呢?

咬不断笼头,那枚该死的金属做的嚼子,就会永远塞在它的嘴巴里,严重影响它吃东西,它又怎么能在野外生存下去呀?要想彻底逃离人类的束缚,要想做一匹自由奔驰的野马,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要去除掉象征着人类征服与占有的马笼头和马鞍。

这需要耐心和隐忍,还需要一点表演的才能。

它将叛逃的念头深深藏在心底,表面做出非常驯服的样子,对乞颜哈察发出的任何指令都一丝不苟地服从,喊停它就停,喊走它就走,对所有的游客都毕恭毕敬,想骑就骑,想骂就骂;回到马厩,也不再无事生非去招惹同伴;站在食槽前,肚子再饿嘴巴再馋,也不去抢食身旁同伴面前的食料,即使有同伴来抢它面前的食料,它也不再用脚去踢对方。

温良恭俭让,宛如马里头的绅士。

开始时,乞颜哈察似乎对它如此彻底变成一匹好马还抱有怀疑,保持着高度警觉,从不解开马笼头放它单独活动。在旅游景点骑马摊做生意时,眼睛紧盯着它,寸步不离地守候在它身旁。无论去到哪里,到小镇买包烟,到河里洗个澡,有事要离开它一会,哪怕离开几分钟,也要将它的缰绳套在拴马桩上,唯恐它会趁机捣乱。但慢慢的,发现它老老实实、规规矩矩,再也不犯浑了,时间一长,怀疑之心便慢慢淡化,警惕的心弦也慢慢松懈。

这时候,发生了一件事,彻底消除了乞颜哈察的怀疑和警惕之心。

那是盛夏一个闷热的下午,游客很多,一直忙到夕阳西下,桑巴盟旗旅游景点的骑马摊才陆续收摊。从清早一直忙到黄昏,工作时间拉得很长,又没有风,整个草原就像装在闷罐子里,乞颜哈察家的五匹马都有点累了。乞颜哈察将五匹马牵到一块牧草肥绿的草滩,草滩上立着一根两米来高的木桩,是临时拴马用的,俗称拴马桩。他将五根缰绳都套进木桩去,木桩的高度,超过了马头的高度,任马怎么折腾,也无法将缰绳从拴马桩解脱出来。

拴马桩四周都是青草,缰绳足够长,马可以在一个相对的空间里活动,啃食地上的青草。乞颜哈察想让五匹马在这里稍事休息,先啃点青饲料垫垫饥,然后再踏着落日回家。

五匹马以拴马桩为轴心,散成一个圆形,每匹马占据数米宽一块草地,娴静地啃食青草。几百米开外,有一条十来米宽的小河,名叫桑巴河,传来潺潺的流水声。

正是马兰头旺盛的季节,野马兰头有股特别的香味,洗净后用滚水一烫,剁碎后用酱油麻油一拌,喷香爽口,是酒宴上的高档凉菜,颇受游客欢迎,价格俏得让人咋舌。

乞颜哈察拿了个花布袋子,到河边采撷马兰头去了。

主人走后,马没了监管,便开始闹腾起来。那匹名叫山郎的儿马,风卷残云般将自己面前的青草啃个干净,便歪着马头,去抢母马阿婉儿面前的青草,阿婉儿自然不乐意,张嘴去咬山郎的耳朵,山郎惊嘶一声,拼命向外跳蹿……

咚——矗立在草地上的两米来高的拴马桩折断了。

这根比碗口还粗的木桩,也许是时间久了,风霜雨雪,已经腐朽,也许是白蚁侵袭,里头已被蛀空,在五匹马东拉西扯下,便齐根折断了。

五根缰绳本来就是随意套在木桩上的,木桩一倒,不费吹灰之力,缰绳就从木桩里解脱出来。五匹马获得了小小的解放。

儿马山郎欣喜若狂,立刻向草原纵深疾奔而去,享受这难得的自由。母马阿婉儿也兴奋地跑向远处一片草场,想立刻填饱自’ 己的肚皮。其他两匹马,当然也兴冲冲地奔向草原,舒展筋骨,自由驰骋。

说心里话,当发现拴马桩朽倒,那根束缚自己身体和灵魂的缰绳从拴马桩里解脱出来了,一瞬间,奈木扎也有想要奔逃的念头,机会难得,过一把野马的瘾也好啊!但转念一想,它又冷静下来。它身上还绑着马鞍,头上还套着笼辔,尤其那根长长的缰绳,拖在身上,是无法跑远的,很快就会被主人设法捉拿归案。此时此刻它撒腿奔逃,不仅逃不掉,还会引起主人的警觉,以后处处小心,处处设防,它就很难找到叛逃机会了。

为了能有朝一日真正实现做一匹野马的愿望,它必须忍耐,必须克制冲动,寻找最佳叛逃机会。

它伫立在折断的拴马桩前,一步也没有挪动,淡定地啃食身边的青草。

乞颜哈察采了满满一袋子野马兰头,哼着小调回到拴马桩,一看五匹马跑了四匹,大惊失色,二话不说,扔了花布袋子,翻身骑上奈木扎的背,追赶逃散的马。

很快,四匹跑散的马又都聚拢到乞颜哈察手里。

毕竟,马是恋家的,暮色苍茫,黄昏时分的马,想要回家的愿望更为强烈;马也是愿意听从主人指令的,从小被主人养大的家马,偶尔从马厩或主人身边逃逸,不过是一种游戏,或者是一种生活的调剂,只要主人赶到身边叫唤自己的名字,马还是乐意回到主人身边的。马的这种秉性,也使得人类很容易就控制马、驾驭马。

那场拴马桩前小小的风波,却彻底扭转了乞颜哈察对奈木扎的看法。当奈木扎以风驰电掣般速度在草原狂奔,将四匹逃逸的马成功领回马厩,乞颜哈察抓起一把香喷喷的炒青稞,塞到它嘴里,感慨地说:“啧啧,拴马桩倒了,五匹马跑了四匹,就你还站在原地没跑。我养了一辈子马,今天才明白,马也会改邪归正,马也会脱胎换骨,你的的确确变成一匹千里挑一最听话的好马了。”

谁也不知道,奈木扎内心有一个真实的自我,外在有一个扭曲的自我,戴着两副完全不同的人格面具在生活。

人有人的智慧,马有马的智慧。

这以后,乞颜哈察对奈木扎的信任与日倶增,对奈木扎的戒备日益松懈:做生意时,游客骑到奈木扎背上,无论拍照还是在草原兜圈子,乞颜哈察不再亦步亦趋紧随马屁股后面贴身防范它撒野了;走在路上,也不再紧紧攥住缰绳唯恐它突然逃跑;回到家里,也不再立刻将它关进马厩插紧门栓,而是让它在蒙古包前空旷的院子里遛弯散步,享受片刻自由。

奈木扎暗自高兴,种种迹象表明,它离实现做一匹野马的梦想越来越近了。

人以为马是低级动物,以为马没有智慧,以为人只要稍稍动动脑子,就可以将马掌控在自己手中,玩弄于股掌之间。在动物面前,人一向自高自大,一向自以为是,一向自作聪明,所以人经常会在动物面前做出错误的判断,做出许多可笑的举动来。

叛逃的机会终于来了。

这天早晨,进完食,饮完水,它被牵出马厩,来到蒙古包右侧摆放马鞍的地方,按照惯例,要在这里给它背上捆绑马鞍。

它习惯地走到自己的马鞍前,静静等待。

乞颜哈察拽着缰绳将它拉到一朵崭新的马鞍前,拍拍它的脸慈爱地说:“你原先用的那朵马鞍太旧了,也不漂亮,早就配不上你啦。好马配好鞍,你是千里挑一的骏马,就该配最漂亮的马鞍。哦,这就是我给你配的新马鞍,喜欢吗?”

它顺着乞颜哈察手指的方向望去,在摆放马鞍的木架子上,果然有一朵崭新的马鞍,黄锦缎蒙面,四只角还垂挂杏黄的流苏,散发着新皮革特有的一股气味,看起来金灿灿,新崭崭,比起它原先用的那朵灰朴朴的旧马鞍,要漂亮多了。

它用前蹄刨刨地,并昂起头轻嘶一声,表示自己很高兴。

“嘿嘿,俗话说,马靠金鞍,人靠衣裳,你架上新马鞍,会出落得更英俊,成为人见人爱的骏马,成为我们桑巴盟旗,不不,成为我们呼伦贝尔草原最受欢迎的明星马。”乞颜哈察得意地说。然后,他还抓起挂在木架上的一副笼辔,接着说院“哦,你的马笼头和缰绳也旧啦,也该换换啦。新马鞍配新笼头,这叫一身新。哈哈,等忙完这一阵,到了旅游淡季,我还要给你找匹漂亮的母马,让你做新郎官哩。”

说着,乞颜哈察将那副新笼头搭在手臂上,腾出两只手,来解戴在它头上的那副旧笼头。当然只有解开旧笼头,才能套上新笼头。

奈木扎垂着头,并将马头轻轻拱进乞颜哈察的怀,以方便主人替它更换马笼头。它的乖巧与配合,颇让乞颜哈察受用,他的动作也轻柔小心,生怕弄疼了它。

奈木扎克制住心头的狂喜,静候命运转折的一瞬间。

很快,乞颜哈察熟练地解开了它头上的旧笼头。他将旧笼头扔在地上,然后从手臂上取来新笼头,一只手托住它的下巴,另一只手便娴熟地将新笼头往它头上套。

这是新旧两副马笼头更换交替的短暂空档,换句话说,在这短暂的数秒钟时间,奈木扎马头上,旧笼头已经卸掉,新笼头还没套上,处于无笼头状态。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也是个转瞬即逝的机会。

就在乞颜哈察将新笼头套进马脸的一刹那,奈木扎突然马头用力往前一顶,顶在乞颜哈察胸口上,就像突然间打出了一记漂亮的直拳,乞颜哈察毫无防备,身体弹倒下去,仰面倒在了地上,手中那副用牦牛皮做成的染成金黄色的新笼头,像只鸟一样飞了出去。

撞开乞颜哈察后,奈木扎转身就跑,跨过一米多高的木栅栏,飞快向草原奔驰。

乞颜哈察惊得目瞪口呆,半天回不过神来。奈木扎跨出栅栏跑出好几百米了,他才如梦惊醒,一骨碌从地上翻爬起来,扯直嗓门大叫:

“奈木扎——回来——回来——”

奈木扎头也没回,就像是一匹脱缰的野马,在草原奔驰。奔向浩瀚的戈壁,奔向无人的荒漠,奔向天的尽头。

它在人类身边生活了三年多,就算是人类豢养了它三年,它在桑巴盟旗旅游景点骑马摊服役了大半年,也算是回报了人类的养育之恩。它走得心安理得,它走得无牵无挂。

它天生就是一匹野马,它要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

它把人类戴在它身上的所有东西,缰绳、笼头、辔嚼、马鞍、尾珠等等,都还给了人类,唯一留下来的,是四只马蹄下的马掌。马掌是人类为了防止马在长时间、远距离奔跑时磨损马蹄,便让铁匠锻打出马蹄状铁块,俗称马掌,在炉子里烧得通红,再将烧红的马掌强行钉在马蹄上。所谓“钉”,不是用钉子钉进去的,是烧得通红的马掌熔化马蹄上的角质层,马掌与马蹄在高温下紧紧粘在了一起,比钉子钉进去要牢得多了。

这种残酷的烙刑,人类还美其名曰是为了保护马蹄。

人类的脚比马蹄稚嫩多了,为了保护自己的脚,人类发明了鞋子,还嫌不够,还发明了袜子,双重柔软,双重厚实,双重保护。人类为什么不按照自己脚掌形状,锻打出人脚形铁块,做一副“人掌”,再将“人掌”烧得通红,烙在自己脚底板上呢!

奈木扎无法像人类脱鞋子一样将马掌脱下来还给人类,四块马掌也算是人类留给它的永不磨损的痕迹和记忆吧。

它跑得很快,它本来就是一匹年轻体壮的骏马,又有着想要逃离人类的强烈冲动,就像一团褐色的云,飞快向前跑去。有一只白色的鹳鸟,在低空与它并行飞翔,但很快,奈木扎就把鹳鸟远远甩在后头。

等到乞颜哈察骑上另一匹马想去追奈木扎,奈木扎已成了天边一粒小圆点,很快,小圆点越来越模糊,融化在草原尽头。

等待奈木扎的,不知道会是一种怎样的命运。 FVfKLNiPAx17gbFIUQl0klN/rJe05wDPs7HLPHUgQYP+NgNQueuGsBlcyDyJtI0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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