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和“中国”的概念同时发轫,起源于中国古代民间吟咏、讽谏王室的诗篇。《诗经·大雅·民劳》记载:“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在奴隶社会周天子“家天下”的时代,百姓生活困苦,只得借助宫廷乐歌,在丝竹管弦声中劝谏皇帝。“小康”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向往,真实生活中的百姓连年辛劳却困顿不堪、难以为继。诗句劝谏泱泱中央大国之王,如果能让百姓过上小康生活,王就能从中受益,使四面八方归降听命。
后小康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第二章综述:小康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实践《礼记·礼运》更是全面地描绘了“小康”的图景:“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己。……是谓小康。”由此可见,“礼”成为贯穿封建社会的准则和基础,小康社会中,人人讲究礼,以家族为单位,强调私有的概念。虽然这里补充深化了“小康”的概念,将之完善成为整个社会的总体框架和雏形,但仍然局限在封建社会私有制和儒家礼治的桎梏之下,更多的是强调封建伦常和礼的重要作用。
孟子发扬了孔子的思想,一生为百姓奔波辛劳,游说四方,并设计出了“仁政型”小康社会。在《孟子·梁惠王上》中有很好的描述:“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这里的“小康”在《礼记》的基础上扩充了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孟子认为,“七十者衣帛食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都是仁君应当考虑到的。
洪迈在《夷坚志》中曾写道:“久困于穷,翼以小康。”这是古人对美好生活的憧憬的朴素表达。康有为在《大同书》中,借“小康”喻“升平世”,借“大同”喻“太平世”,表达维新变法的诉求。
总体来说,中国古代“小康”是建立在封建私有制“天下为家”的框架之下,人们关于满足基本温饱,维护好市场秩序(“货力为己”)、伦理道德(“各亲其亲,各子其子”),关照部分弱势群体生活的美好愿景。这种“小康”的观念,产生于百姓“久困于穷”的落后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中,只能说是少数文人士大夫的空谈,而没有实现的可能。
新中国成立以后,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我们继承了“小康社会”这个发源于中华民族广大劳动人民的词汇,并赋予了它新的时代内涵。
1979年12月6日,邓小平接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第一次使用“小康”这个词,他说:“我们的四个现代化的概念……是‘小康之家’。到本世纪末……要达到第三世界中比较富裕一点的国家的水平……中国到那时也还是一个小康的状态。”(注:《邓小平文选》,2版,第2卷,23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小康”是“日子可以过”,是“国民生产总值人均达到800美元”,甚至是和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目标紧密联系了起来。1983年2月,邓小平以苏州为例,描绘了达到“小康”水平后的社会状况:“第一,人民的吃穿用问题解决了,基本生活有了保障;第二,住房问题解决了,人均达到二十平方米,因为土地不足,向空中发展,小城镇和农村盖二三层楼房的已经不少;第三,就业问题解决了,城镇基本上没有待业劳动者了;第四,人不再外流了,农村的人总想往大城市跑的情况已经改变;第五,中小学教育普及了,教育、文化、体育和其他公共福利事业有能力自己安排了;第六,人们的精神面貌变化了,犯罪行为大大减少。”(注:《邓小平文选》,1版,第3卷,24~2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邓小平这里设计出的“小康社会”,不同于中国古代人民朴素而遥远的向往,而是一个以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重要的发展阶段,它不是建立在儒家文化占主导地位的礼治时代,也不是照搬西方发达国家的意识形态,而是中国一步一步走向温饱富足,摸索着设计出的一个发展目标。
在邓小平提出“小康之家”概念后的30多年里,“小康社会”思想得到不断丰富和完善。1987年党的十三大正式提出了“三步走”战略目标。第一步,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第二步,到20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代化。正式把实现小康作为第二步的战略目标是因为我们逐渐认识到,“小康社会”是一个比较长期的发展阶段,是介于温饱型社会和现代化社会之间的一个必经的过程。从此,“小康社会”作为“上承温饱社会,下启基本实现现代化的中等发达社会”的一个过渡阶段概念逐步形成,并成为指导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到20世纪末的重要目标。
1997年,93岁的邓小平溘然长逝。就在这一年,中国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提前实现翻两番的目标,总体上达到了他当初提出的“小康”水平。
但是,作为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江泽民同志对当时中国人民“小康”生活水平的现状有着清醒的认识。他说,“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这个评价是非常客观的,它有助于各地政府认清发展与公平的问题,不被增长冲昏了头脑。在建党80周年纪念大会上,江泽民同志代表党中央庄严宣告:“十二亿多中国人不仅解决了温饱问题,而且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注:《江泽民文选》,26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这一清醒的认识,既有助于未来战略保持中国特色文化的连续性,也反映了党中央对“小康社会”必须惠及所有人的正确认识。
2002年1月14日,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起草组会议上说:“不少同志在讨论中提出,从现在起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这五十年,时间跨度比较大,能否划出一段时间,提出一个鲜明的阶段性目标,也就是以本世纪头二十年为期,明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我认真考虑了大家的意见,认为基本是可行的。”
于是,经过不断的酝酿,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了未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根据十五大提出的到二一年、建党一百年和新中国成立一百年的发展目标,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国内生产总值到二二年力争比二年翻两番,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基本实现工业化”;“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更重要的是,本次大会确立了六大“更加”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标志,即“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
此后历届中央接力前行,历经30多年的实践、完善,目标从小康社会到总体小康,再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后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在实践中不断摸索调试,中国现代化进程的路线图也日益清晰。
新时期、新阶段,我国逐渐进入了小康社会全面实现的最后阶段。
2012年,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在距离“小康社会”目标达成最近的时刻,党中央对“小康”的内涵作了迄今为止最全面的挖掘,目标设定也有了新的突破,重点表现为“全面”、“建成”和“公平”三大关键词。
“全面”一词,起源于党的十六大报告,但是又比党的十六大报告对于“全面”的理解更与时俱进。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党中央客观分析国家形势,认为当时的小康水平是“不全面”、“不平衡”的。所谓“不全面”,是指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同物质文明的建设不协调,从而要求全面进行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全面进步;所谓“不平衡”,是指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的发展不均衡。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全面”,是“人群无遗漏”和“领域无遗漏”的“全面覆盖”。“人群无遗漏”指的是覆盖所有中国人的政策: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社会保障全民覆盖、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尤其体现在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二一年翻一番”的“两个倍增”计划上。“领域无遗漏”指的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个领域配合,立体地推进。
“建设”是过程,“建成”是结果。经过数十年的艰苦努力,这一战略目标的实现已近在眼前。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是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包括经济、人民生活、法治、文化、资源环境五大方面,其中“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社会保障全民覆盖”、“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等方面都反映了全面小康社会“成”与“不成”的关键。
“公平”是达到“全面小康”的手段。党的十八大报告把“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当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来狠抓落实。胡锦涛同志强调,国家前进道路上面临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大困难和问题。小康社会,归根到底,是关乎社会发展、公平公正、人民生活质量更好的问题。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也认为,人类发展的核心目标是为全人类所有人提供平等的机会和选择权,关注发展成果的分享是国际国内社会的共识,因此,“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期冀现代化社会,是我国在机遇与挑战共存的形势下,“赢得主动,赢得优势,赢得未来”的关键。
改革开放以来,很多国家政府机构、专家学者和研究人员都对“小康社会”这个重要命题做过研究。最早的研究见于评价指标方面,在20世纪90年代,国家统计局与计划、财政、卫生和教育等12个部门的研究人员组成了小康研究课题组,按照当时小康社会的内涵,制定了《全国人民小康生活水平的基本标准》,提出了16个基本检测指标和小康临界值,也称总体小康标准,这对于国内的小康研究具有开拓性的意义。随后国家统计局又出台了《全国农村小康生活水平的基本标准》和《全国城镇小康生活水平的基本标准》(五大方面12个指标)。
2008年6月,国家统计局正式印发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方案》,并每年发布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见表2—1)。
资料来源:潘璠主编:《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监测报告(2011)》,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我们通过对中国知网(CNKI)期刊论文数据库检索“小康社会”,寻找相关关键词,梳理了学界1991—2012年研究“小康社会”主要涉及的主题和研究趋势(见图2—1)。
从论文统计情况来看,2002年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小康研究的始点,当时党中央提出“总体小康”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要在21世纪头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这一重要观点引发了学术界小康研究爆炸性的增长,并且在2003年达到了最高峰。比如,关于小康理论的研究就集中于2003—2006年。社科院的李培林、朱庆芳等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四个关键问题:经济的快速、稳定增长和控制人口,经济社会结构的转换,解决“三农”问题,以及减少贫困和改善收入分配。(注:参见李培林等:《中国小康社会》,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标志性事件是2004年中共中央机关刊《求是》创办了《小康》杂志。另外,全面小康与弱势群体的研究文献之所以较多,而且一直到2012年都是学术的相对热点,原因就在于党的十六大乃是区分“总体小康”和“全面小康”的分水岭。陆学艺认为,以往的中国小康建设战略突出强调了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而并没有充分考虑到社会发展在小康战略中的地位。(注:参见陆学艺主编:《2000年中国的小康社会》,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91。)很多地方因此出现了单纯强调国民生产总值目标,并且以此考核官员的现象。李培林也认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这一发展战略的提出,是对总体小康战略的一次重大调整和提升。(注:参见李培林等:《中国小康社会》,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这之后,党和国家领导人逐步加深了对“全面小康”的认识,认识到“小康社会”尤其要关注社会发展,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发展,要关注地区间不平衡,同时“小康社会”不单单是物质层面,还包括人民精神面貌以及生活环境等层面的要求。
毋庸置疑,“小康社会”一直被定义为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一个关键性阶段。国内学界和政府对于“小康社会”的研究从1991年开始,最初只是单纯重视考核经济发展和人民物质生活水平,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综合国力的增强,逐渐过渡到对社会发展不均衡、地区发展不均衡的“总体小康”研究,尤其是在党的十六大历史性地提出了建设“全面小康”的社会目标后,“小康社会”一时成为研究热点,研究深度和广度都大幅提升。
除了在中央和全国层面,各地方也早就着手酝酿和制定本地“提前”进入小康、“率先”实现现代化的时间表。江苏省属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最先明确把“两个率先”(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为21世纪之初江苏发展的总定位和总目标,最早制定了包含经济发展、社会结构、人民生活与人口素质、社会稳定与社会公平、社会环境质量五大类20项指标的“苏南现代化指标体系”。(注:参见潘璠主编:《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监测报告(2011)》,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根据2012年10月江苏省统计局的报告,2010年,江苏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达91.3%。近10年间,江苏省13个省辖市中,有9个省辖市先后总体达到省定全面小康标准。列入省监测范围的62个县(市、区)中,40个县(市、区)先后总体达到省定全面小康标准,比例超过六成(见图2—2)。(注:参见江苏省统计局:《全省总体建成全面小康开启基本现代化新征程》,见http://www.jssb.gov.cn/tjxxgk/tjfx/sjfx/201210/t201218_146622.html,2012-10-18。)
资料来源:江苏省统计局:《全省总体建成全面小康开启基本现代化新征程》,见http://www.jssb.gov.cn/tjxxgk/tjfx/sjfx/201210/t20121018_146622.html,2012-10-18。
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较大差距一直是影响江苏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短板。虽然在2011年,江苏三大区域全面建设协调推进,徐州成为新达标市,也是苏北第一个达标的省辖市,未达标地区达标指标个数和水平均有不同程度上升,但令人担忧的是,从2000年以来,江苏省基尼系数以及城乡居民收入比一直呈逐年扩大趋势。基尼系数从2000年的0.306扩大到2007年的0.391,并且一直在高位波动,已经很接近0.4的目标上限值。城乡居民收入比从2000年的1.89已经扩大到2010年的2.52,直接影响到省域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影响人民社会生活水平提高与社会和谐稳定。
北京作为国家的政治、文化中心,一直以来得到了中央和地方财力、人力和物力上的全力支持,是我国的“首善之区”。梳理国内关于首都“小康社会”的文献发现,北京“小康社会”的研究最早见于1994年“中国人口生活质量及比较研究”课题组与北京人口学会联合在京召开的北京小康水平生活质量研讨会,该研讨会邀请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北京经济学院、中国社科院、北京市统计局等科研和实际工作部门的同志,对首都人民达到温饱之后如何追求“穿着打扮、注意营养和饮食结构等生活消费”的初步满足进行探讨。同年,北京市计委等部门草拟了北京市到1997年底实现小康目标的指标体系,包括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3600元(现价),按人民币与美元1∶8.5的汇率折算,为人均1600美元;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为63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500元(全国标准分别为2400元和1200元)等具体指标。
根据国家统计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方案》,对比2010年北京市与上海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监测数据,可以发现,上海由于发展基础比北京好,在经济发展、生活质量、社会和谐以及资源环境方面都更有优势。北京除了传统的民主法制方面的优势明显以外,总体实现程度从2000年的72.9%上升到2010年的93.5%,比上海总体水平提升更快、优势领域持续向好,短板领域也不断改善(见表2—2)。
此外,从监测结果数据来看,北京在全面兼顾北京市民各阶层、各群体的利益方面做得更好。反映贫富差距、收入差距、地区差异状况的3项指标自2000年起全部100%达标。从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情况来看,北京在2008年就已经达到了农村总体小康水平,其中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人口素质都达到了100%,而且全面小康综合实现率达也到了91.1%。
但是,北京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监测统计的过程一直是排斥外来人口而只关注本市户籍人口的,如要只计算户籍人口平均值,那么北京早就已经全面达到了小康标准。(注:参见李培林等:《中国小康社会》,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李培林等认为,如果原则上用市区的常住人口计算,北京仍然会一直位列全国“小康社会”监测排行榜榜首,比如,2010年北京的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按常住人口计算也已经达到了86.1%。但是根据2010年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北京市全市按现住地分的户口登记地在外省市的人口一共704.5万人,约占总数1961.2万人口的36%。相对于官方数据,整个北京市1/3以上人口的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人口素质等重要因素都没能被纳入监测范围,因此北京市全域和北京市农村已经全面实现建成小康社会的结论是难以令人信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