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至这一步,最困难的时刻才刚刚到来。在获取公司同意后,我于1973年4月得到了直接向美国南方公司的管理层阐述合作计划的机会。
为拿到这次谈判机会,我们做足了功课,几乎花费了一年的时间。1972年5月,伊藤洋华堂的业务研发负责人曾拜访过南方公司,不曾想竟吃了闭门羹。最后还是经由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里的一位建设部门计划统筹组主任的介绍,才好不容易得到了这个珍贵的机会。
对方的经营高层本身对日本有一定了解,同时也对日本市场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在听了我方的阐述后,美国南方公司派出访日考察团,调研了日本零售业的现状并实地考察了伊藤洋华堂的多个店面,以此了解店铺的开发能力和市场情况。考察团回国后,提出了涉及百余个项目的问题。为此,我们通宵达旦,迅速而详尽地解答了对方的所有困惑。到了6月,双方终于开始步入正式的合作谈判环节。然而,对方在谈判中态度强硬,开出了许多令我们难以接受的条件。
美国南方公司提出,首先我方主导便利店事业的公司必须与南方公司合并。其次,店铺的开设位置只能限定在东日本区域,并且8年内要达成2000家连锁店的开发指标。最后,特许权使用费必须占总销售额的1%。
事实上,如果我方硬吞下所有条件的话,即使对方是全世界最大的便利店连锁经营机构,这项事业也根本没有成功的可能。
“别开玩笑了,这样的条件没法谈判!”
最终谈判会议上,我在位于得克萨斯州达拉斯的南方公司总部,当着社长和所有股东的面,用力一拍案,对全部条件说了“NO”。而对方也神色严峻,看似对我的回答非常不满意。
与美国南方公司的签字仪式
谈判陷入了激烈的争论,但在我方的不懈努力下,对方勉强批准伊藤洋华堂可以以独立子公司的形式运营便利店,开设店面的地理位置放宽至全日本,指标也从原先的8年2000家降为1200家连锁店。但是,就特许权使用费这一问题,双方直到最后仍然僵持不下。南方公司坚持要收取占销售额1%的费用,而我方最多只愿给出0.5%。考虑到日美两地的市场环境和基础建设成本有一定的差距,我坚决不肯做出让步。
谈判就像两条平行线,总是不能达成一致。有时,双方先暂且分在不同的房间自行讨论,随后再返回交涉,接着谈判又一次破裂——就这样反复来回了好几次。最后我破釜沉舟,提出了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我们立志在日本成就连锁便利店事业,却无法接受过于苛刻的条件。现在的最大矛盾是使用费的高低问题,如果贵公司同意降低费率,我们就能更顺利地扩大店铺规模,只要经营成功,连锁店不断增加,使用费总额自然会得到快速提升。”
结果,对方做出了巨大妥协,同意把费率降至0.6%。
在最终谈判中,我们并没有采取任何精妙的战术,而是站在对方的立场思考,提出不能总是执拗于眼前的“费率”问题,应从长远考虑的论点,而这也成为了获得对方理解的关键转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