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话题关于我,就连我也有听过,我的快乐要被认可,委屈却没有人诉说。
“别动!”
江雪籽微微弯着腰,站在街道拐角处的花店外,仔细瞧着店里新进的蓝色风信子。突然,她觉得腰后被什么硬物蓦地一顶,紧接着整个人被一股巨大的力量向后拉,她的手肘弯曲,两手向后,被固定在腰后动弹不得。
再一转眼,就见相熟的男店员惊愕地瞪大眼睛,嘴唇颤抖地盯着自己身后的那个人。
在江雪籽微微转脸的空当,太阳穴已经被狠狠来了一下。她轻哼一声,眼前一片“金星璀璨”,额角的钝痛提醒着自己已经被人恶意挟持的事实。
她喘息着抬起脸,近乎无意识地大口呼吸着,大约过了三十秒,眼前那阵眩晕始终没有消退,太阳穴突突地跳,疼痛、灼热而混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江雪籽微微睁开眼,四月里的太阳光炙热得让人睁不开眼,她只想就此双腿酥软,瘫倒下去。
一片眩晕中,江雪籽感觉到身后那个人的身体剧烈地颤抖着,连带自己被拧在身后的一双手臂都跟着瑟瑟抖动起来。
她身后的男人终于开口了:“你们……你们别过来!都退后!不然她跟我一起玩完!”
江雪籽重重地喘了一口气,勉强睁着眼看向前方,原本宁静有序的街道此时乱成一团,刚才站在自己几步远处的花店店员,此时已躲得远远的,从人群中踮脚张望,却没有一个人敢靠近。
在五六米开外的地方,站着两个身穿制服的民警,年纪都很轻,看样子追了身后这人一路,大颗的汗珠从额头滚落,两人都在大口地喘着粗气。其中一个人伸手抹了把脸,有些气急败坏地大声说道:“你把人放开!偷钱和抢劫不是一个性质的,你现在还拿刀挟持人质,这样只会被判得更重!”
“我不管!我……我现在已经没有退路了!”江雪籽身后的男人支支吾吾道。
忽然,江雪籽感觉腰后顶着的东西好像往里刺了一些,可她已经麻木到感觉不到痛了,整个人好像踩进了虚无的空间,双脚虚浮,软绵绵的落不实,只觉得头无比沉重。
身后那个人的声音明明不够大,江雪籽却觉得好像能敲响一口古朴沉重的钟,每一声都紧贴着她的耳朵,脑子里仿佛炸开了锅,咕噜噜地烧开了水。她只隐约听到那沉重的咬字声,却压根儿领会不了那个人究竟命令了自己什么。
有些人还是指望不上的吧,比如爸爸、妈妈、外公、朋友,还有始终珍藏在心底的那个人,包括现在与自己面对面站立的警方人员。自始至终,他们都不是能够依赖并且指望的人。
江雪籽忍不住想:就这样死了的话,或许是最好的选择?
她深吸了一口气,在身后男子允许自己活动的范围内,缓缓挺直了脊梁。头顶的强烈日光刺痛双眼,她索性微微低着头,刚开口的时候,甚至连喉咙都涌起一阵腥味:“你抓错人了,先生。”
拧着她的双臂的手掌一时间抓得更紧了,用近乎要将她的手肘掰断的力道。
江雪籽深吸一口气,微笑着喟叹:“知道我刚刚为什么买花吗?今天是星期天啊,我刚从医院回来,已经确诊是HIV晚期了,就是艾滋。说真的,我自己都不知道怎么染上这个病的,我从来没玩过一夜情,也不碰毒品,从小到大只交过一个男朋友,可是半年前还分手了……”
不远处站立的两个民警刚要讲话,突然被人从身后拍了下肩膀。两人惊疑回首,就见身后站了一个年轻男人,穿着黑色T恤和草绿色裤子,一张脸棱角分明,鼻子很挺,嘴唇有些薄,即便有墨镜挡住眼睛,也可以看得出是个非常英俊的男人。
男人与两个民警飞快地耳语两句,又在对方看不到的位置朝两人飞快比了个手势。两个民警脸上闪过了然的神色,微微点头表示明白。三人均站在原地,没有说话。
墨镜后的沉静黑眸微微眯紧,展劲看着身穿灰色针织衫的长发女子。她的头被迫向后微微仰起,双肘被制,雪白的小脸上露出一抹讽刺的笑,与身后挟持她的男子在轻声交谈着什么。
女人看上去大约二十岁,身材高挑瘦弱,面容有些憔悴,一侧太阳穴肿起大块淤青,后腰处渗出少许血渍。犯人手里捏的尖刀刀锋雪亮,在明媚阳光下闪耀着某种阴冷不祥的光。
自始至终,女人都未曾开口向警方的人求救,没有惊慌失措的神情,没有绝望哀求的眼神,没有大声呼救,失控哭泣。这个并不强壮的女人却有着女警察才可能有的镇定冷静,神经强大得让在场三个男人都感到不可思议。
展劲早先在特种部队服役,眼力耳力都不是一般的好,而且还有一项不为人知的本领—读唇语。
此时他就在观察着女子轻轻嚅动的淡色嘴唇,目光随着对方的话语缓缓变换着情绪,且渐渐显露出某种奇异的光。
江雪籽说完要说的话,明显感觉到身后的喘息声重了,不过腰后的尖锐物体却没有刺得更深,对方握刀的手也出现了小幅度的颤抖。
江雪籽缓缓地露出一个讽刺的笑,说:“你刚刚选错人了。如果你选那个在花店工作的男生,恐怕他还有可能帮你达成愿望。可我是不行的,我体力太差,反应也比过去慢许多,要被你挟持着当人质出城肯定跟不上你的速度。最重要的是,我已经不想活了。你说你绑个已经不想活的人当人质,是不是很亏?”
身后的男人本来就是个大老粗,一时被江雪籽说的这些话绕晕了,还没来得及质疑这些言辞的真实性,就听她又说:“你要是不信的话,我肩上的包包里有一本书,书里夹着刚从医院开回来的化验单,你可以看看。”
男人犹豫了一下,用手肘压着江雪籽的双腕,手里握着的尖刀掉转方向,去挑她肩膀上的包包。而就在这千分之一秒,江雪籽全然不顾自己可能被人从身后捅上一刀的危险,猛地一蹲身。
男人的反应也不慢,及时用手臂去勒她的脖子,并且伸脚去绊她,可这个空当对早就蓄势待发的展劲来说,已经足够了。
身边两个民警见眼前飞快划过一道亮闪闪的东西,还没来得及看清,就听对面那挟持女子的小偷发出“啊”的一声惨叫,紧接着,一道黑色身影已经飞扑过去。前后不过是眨眼工夫,再次定睛一看,那小偷的双手已经被反拧,被年轻男子摁着,双膝跪倒在地。从他脸上痛苦不堪的表情,以及手臂有些扭曲的角度可以看出,一双手臂应该已经被卸了下来。
江雪籽被小偷绊了一跤,向前摔倒在地,灰色针织衫歪向一侧,露出一半锁骨和小半肩头。她缓缓伸出手,下意识地去摸自己右侧的太阳穴,可手指还没有碰到,就觉得眼前一黑,整个人就晕了过去。
两名民警睖睁片刻,很快反应过来,其中一个弯身从一边的地上捡起之前展劲扔下的手铐,另一个蹲下身查看江雪籽的状况。展劲松开手,皱着眉跨出两步,伸手将江雪籽的脸轻轻扳过来。
在医院里做过几项简单的检查后,江雪籽才苏醒过来,一睁眼,视线扫到一片黑色的衣料,接着是草绿色休闲裤,以及黑色马丁靴。
身后有人帮忙扶了她一把,肩膀被人扣着,靠在床头。江雪籽一手刚要摸太阳穴,就被人一把挡住。干燥而温热的手掌扣在自己的手腕上,及时制止了自己伸手触碰的举动。
江雪籽非常缓慢地仰起脖子,视线缓缓向上游移,最终只是浮光掠影般简单地扫过男人的五官,又很快移开了目光。
展劲松开手指,打量着面前这张有些似曾相识的面容,微微皱了皱眉,顿了顿,问:“需要给你家人打电话吗?医生刚走,说你头部的伤需要休养,腰部只刺破了肌肤表层,不严重,但是轻微脑震荡有点麻烦,过段时间可能还要来医院检查。”
展劲说起话来非常简洁,没一句废话,但该交代的都交代得一清二楚,看得出是个负责任又不喜麻烦的人。
江雪籽依旧没抬头,她现在脑袋还晕着,做不出摇头的动作,所以只是出声说:“谢谢,不用了。”
“医药费是您帮我垫付的吗?多少钱,我……”江雪籽想要转头找自己的包包,可整个头部右侧疼得厉害,好像一把重锤,随时都准备着给她来一下子。
展劲往旁边迈了两步,把包包给她取过来,放到她腿上:“你很聪明,懂得跟对方玩心理战。不过那个人心理素质太差,手抖得连刀都拿不稳,你很幸运,也很冒险。”
江雪籽晕过去后,他把人送到医院急救,医院需要她的身份证登记,同来的一个民警也翻查过她的包包,里面根本没有什么书或者化验单。
展劲不禁暗想,以简单夸奖的情节开头,以略带责备的总结收尾,还真像这个人的说话风格。
江雪籽无声地抿出一抹浅笑,伸手摸到包包里的钱夹,刚要掏钱,已经被男人用言语制止住了:“不过十几块钱的事儿,不必还了。”
接下来两人都没有说话。
过了大约两三分钟,江雪籽扶着床边的木柜站好,朝男人微微点了点头:“今天多谢你们。”说完,将包包抱在怀里,迈开步子,慢慢地往病房外挪去。
展劲记着她头部的伤,并没有伸手拉她,而是迈开步子,三两步就赶到她前头,挡在她面前说:“我可以开车送你回家。”
“不用了。”江雪籽始终低着头,不知道的人会以为她是腼腆,可展劲就站在距离她一尺不到的位置,可以很清晰地捕捉到她脸上每一个细微的表情。多年的侦查工作经验告诉他,这个小女人脸上的表情,叫做敬而远之。
展劲想不明白,为什么明明第一次见面的人,会对他有这种明显打过交道之后才会产生的情绪。他微微皱起好看的眉,话到嘴边又忍了回去,开口道:“小姐你不用怕,我没有其他的意图,你现在还有轻微脑震荡,我送你到你家附近就把你放下来。”
江雪籽的声音依旧淡淡的,听不出什么情绪:“不用了。我习惯性晕车,而且我家离这儿不远。”她轻轻牵动嘴唇,又道了一声谢,迈着缓慢的步伐,按照指示牌,朝有电梯口的方向走去。
这次,身后那个人没有再执著地追上来。
乘电梯到了一层,江雪籽慢慢地走出医院大厅,在街边站了一会儿,最终选择走向公交车站。
她每个月的钱实在有限,从这里打车回家,少说也要五六十块,可如果坐公交车的话,只需要转两趟车,一共也花不到三块钱。省下来的钱足够她一个礼拜的菜钱,或者可以买一盆刚刚相中的蓝色风信子。
伴随着车厢的轻微晃动,江雪籽坐在靠近车门的位置,脑子里仍然有些轻微的嗡响,晕晕沉沉的,胸口不时涌起轻微的呕吐感。沉静悦耳的男声再次在耳畔回响,与记忆里那道略带青涩的少年嗓音重叠在一起,江雪籽突然发觉,自己竟然有些记不清他过去长什么样子了。
意识蒙眬间,听到有人称呼他“展队”“展哥”,再加上他说话的声音、腔调、习惯的语法和用词,以及最后那状似无意的淡淡一瞥,江雪籽足以确定他的身份—全B市无人不知的展家二少,展劲。
原来他已经从部队回来了,而且还当上了特警。
近几年,展家几个小辈在军、政、商三界个个混得如鱼得水,就连当年为人最不着调的七少如今都是军队里响当当的一号人物。这十年来,其他几家跌宕起伏,各有成败,唯独展家发展得是一日比一日好,年轻的展家人,个个都成了能够独当一面的好儿郎。
展劲本来就是展家少一辈里最有出息的孩子,当初外公就曾说过,谁家女儿要能嫁给这展家二小子为妻,用不了十年,肯定是军界的第一夫人。
可现在这些都跟她没有关系了。
江雪籽的额角上贴着一块纱布,手扶着前面的椅背,无声地抿出一抹笑。
此时,展劲皱着眉站在医院的窗边。他的视力非常好,从这个位置望出去,可以清晰地看到那个女人一路缓慢地走出医院门口,站在那里发了一阵呆,然后走向公交车站。
他早就知道她刚才说的那句“离家很近”不是实话,这附近的居民区都是医院家属楼,要是住这附近,根本就不是她那个走法。
远处徐步走来一个穿着白大褂的白面医生,身高比展劲要矮一些,容貌却斯文俊秀,非常出众。偏偏这厮还非常了解自己温暖笑容的治愈力,一路走来,毫不吝啬地施展自己招牌式的笑容,惹得往来的护士还有女病人频频侧目。
人还未走到近前,这小子就先笑着出声:“哟!这不是展哥吗,不急着回局里了?还是专程等我请吃饭呢?”
展劲的眉瞬间舒展,目光却没有离开远处那道荏弱的灰色身影。
宋枫城顺着他的目光一望,就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儿,笑着调侃道:“这可不像我们展哥的作风啊!瞅着顺眼就黏上去呗,戳在这儿一脸萧瑟算怎么回事儿啊!”
展劲终于抽出空给了这小子一记眼风:“外科很闲?”
宋枫城儒雅一笑:“确实不大忙。”
展劲懒得跟他贫,过了一会儿才问:“刚做检查之前填的那张表呢?”
宋枫城笑容微敛,双手插入白大褂两侧的兜儿,眉眼间颇有些漫不经心的纨绔意味:“展哥,我刚纯粹是开玩笑。那妞不是一般人家的姑娘,你最好别碰。”
展劲拿眼角一瞥:“谁?”
宋枫城淡淡地吐出一句话:“她是江家的那个外孙女儿。”
展宋赵唐江,是B市五大家族,原本江家行首,可约莫十多年前,渐渐就不行了。
知道内情的人都说,是江家老爷子最宠的小女儿惹的事儿,自己做下丢人现眼的肮脏事儿不说,还连累整个江家伤筋动骨,得罪了军政两界一把拿的赵家,自身在商政两界的势力也各自一落千丈,自此再不复旧日辉煌。而说起整个江家,最让人欷歔不已的,就是江家幺女死前留下的独生女—江雪籽。
其实明眼人都看得出,江家败落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而是长久以来积淀下来的种种鄙陋,可无论是江家人还是外人,明面上都不会这么说,也永远不能这么说。所以江雪籽那能折腾的妈就成了替罪羊,传说中的红颜祸水,可人家也确实深谙折腾之道,把江家上下搅了个天翻地覆,头一歪脚一蹬,出车祸死了。火红色的保时捷跑车冲出围栏,滑下山坡,当时有不少人眼看着车子爆炸起了大火,连个全尸都没留下。
于是承担所有骂名的人,自然就成了当时年仅十七岁的江雪籽。
十七岁以前,她是妈妈和外公捧在掌心的宝,是江家乃至整个B市耀眼到无人敢抬眼直视的小公主。十七岁以后,她就是江家上下恨不得用手用脚碾死的一根草,是全B市上流圈里的一个笑话。
宋枫城说到一半的时候,展劲就已经想起来了。
十年前,他十八周岁,展家给他办生日宴的时候,江家曾经派这个小丫头过来,送他价值十几万的名表当生日贺礼,并且当仁不让地抢了他的前三支舞。那时候适逢展家不怎么成气候,在位的几个叔叔都不是有真本事的主儿。很多人都以为展家撑不过那个冬天,可谁知最后撑不下去的却是整天在众人面前耀武扬威的江家,还有那个让无数少男少女向往的骄傲公主。
他记得跟她跳舞的时候,她的眼睛睁得很大,始终仰着头盯着他的脸看,偶尔开口问一两个怪问题,声音轻轻柔柔的,并不是骄纵成性惹人厌的女孩。
当时他十八周岁,那个小丫头也就十五六岁的样子,个子只到他的胸口。她有着棕黑色的直发,雪白的皮肤,头上戴着一只桃心形的粉钻发箍。她还有一张可爱的苹果脸,水盈盈的大眼,抬头看人的时候,眼里盛得满满的都是眼前那个人的倒影。在旁人看来,她绝对是个仅凭借外貌就能让男人心甘情愿为他鞍前马后的小美人儿。
他记得自己当时还是有点喜欢这个小妹妹的。后来江家似乎有意让他们两个多来往,自己的父母也没有太反对。偶尔有生日派对或者外出游玩的机会,父母总会记着提醒他打电话过去,邀请她一起来玩。
大概是从小养得娇,小姑娘话不是很多,却很有些说一不二的性格。旁边围着不少男男女女,无论比她大还是比她小,无一例外都顺着她的话说,任着她的意思去做。她本人并不是难取悦的女孩,只是围在身边的那些人太过于殷勤,挖空心思想要取悦江家的掌上明珠。偏偏她并不是爱笑爱说的女孩,与人讲话也总带着那种命令式的冷淡口吻,所以让人误以为她非常不好相处,冷淡高傲难以取悦。当年整个B市一度盛传江家的这位小美人儿,将来会是比她妈妈还难采摘的一朵刺玫瑰,会传承她妈妈的美丽传说,成为B城第一美人,所有男人都想娶回家的第一夫人。
可她总爱跟他讲话,而且每次见面,都会问他几个怪问题,比如问他在部队都玩过什么枪,比如有没有亲眼见过电视上那些穷凶极恶的歹徒杀人犯。总而言之,都不像是她这个年龄和身份的女孩会琢磨的事情。
十年前江家闹出事的时候,他正在部队服役,直到半年前才从部队退役,调到B市特警部门担任队长一职。江家的这些事儿,他隐约也听家里人提过,可没有一个人跟他说过江雪籽本人在这些事情里担当了什么样的角色。或者是父母顾忌着当年那些类似联姻的举动会让他尴尬,又或者是展家人都深知他的脾气,没人敢无缘无故地在他面前嚼舌根子,因此江雪籽的这些事儿,他竟然直到今天才第一次全盘了解。
刚才那丫头从头到尾都不愿跟他多打交道,连说话时都不肯与他对视,应该是早就认出他来了吧。是担心自己也会跟那些人一样对她冷嘲热讽,还是怕他会在认出她的身份之后,当她是剧毒一样避之唯恐不及?反正在她心里,曾经有意亲近的展家哥哥,现在跟那群人没什么分别。
宋枫城见展劲许久都不言语,眼睛始终望着窗外,有点着急,拍着展劲的肩膀说:“哥们儿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展队您就别再依依不舍了,行不?B市最不缺的就是漂亮妞,漂亮男孩也不少,今儿中午哥请你,蓝色帝国,怎么样,够意思吧?”
展劲没有说话,只是跟着宋枫城的脚步走向电梯的方向。
回忆像水草,紧紧地缠绕,梦才温热眼角,就冰冷掉。
江雪籽关掉电脑、空调,检查门窗,关灯,锁门,一系列动作完成得有条不紊,最后将包包挎在肩上,钥匙串收好,走出图书馆后,搭公交车回家。
切菜,煮饭,开电脑,检查信箱和QQ,最后坐在椅子上,一边喝粥一边看国内旅游网站最新刊登出来的几张图片。
五月的夜晚还不算燥热,从窗外吹进的风裹挟着淡淡花香,是楼下花坛劣种月季的味道。
简单地吃过晚饭,江雪籽关掉网页,端着碗筷到厨房洗涮。
距离上次跟展劲重逢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以自己现在的人际关系网,没有任何渠道可以打探到他的消息。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对方一定会生活得越来越好。算一算,他也即将步入而立之年,又从部队转业回来,工作稳定,薪水颇丰,看这样子,用不了多久就该着手组建家庭了。
回想起十年前两人相处的一幕幕,江雪籽不自觉地弯起一抹淡淡的笑。有人觉得回忆美妙,有人因为回忆烦恼,可那些人总都还有切实握在手里的现在可以依托。如果美好,更方便锦上添花;如果不妙,也可以随手抛掉,甩甩头专注现在。
唯独她,除了零星的片段可以反复咀嚼、玩味,再没有其他东西可供消遣。因为她是没有现在和将来的人。
妈妈过世后,江雪籽战战兢兢地完成高中学业,大学只读了半年,就被外公勒令在祖宅自省。而后在祖宅过了形同禁闭的一年,就被人安排进市图书馆做管理员,一直做到现在。
六年的时间过得很快,她从起初的懵懂不安、战战兢兢,到后来的不信不甘、歇斯底里,最终一切情绪都归为零。眼泪永远流不干,最多能把眼睛哭坏哭瞎,痛苦的心情就像宇宙的黑洞,可以吞噬一切,却永远没有尽头。最终,她学会放开。把过往的那些年当成一件华美精致却被人剪得支离破碎的衣服,卷起来叠一叠,放在生活这个大箱子的最底部,从此再也不去翻看一眼。
于是练就现在这般宠辱不惊。
每年春节都要回祖宅过年,除了大家都在场的时候,外公极少与她单独会面,有什么事情也由秘书打电话通知她。
每次吃过一年一顿的团圆饭,她必须以最快的速度离开,因为江家其他人要聚在一起谈天说地,有她在只会冷场,大家讲话的时候或多或少总要顾及着她。需要她出席只不过为了凑出“团圆”两字,完成江家人一年只需一次的幸福圆满。
江家每年的红包都没有准备她的份,表兄妹们结婚办喜事儿也不需要她参加,召开家族会议更不想看到她在场。她就好像是江家的一个诅咒,看到她一次好像都会沾染上晦气,却没有一个人敢忘却她的存在。因为她的存在,提醒着江家人十年前的那个耻辱烙印,也鞭策着江家小辈们必须奋发图强,一点一点地把江家丢掉的面子里子都挣回来。
电话铃的响声将她从回忆里唤醒,江雪籽看了一眼座机提示的号码,拿起话筒的时候,已经做好心理准备。
“您好。”
“周五晚去你三哥家。”
电话那头传来的苍老声音让她一愣,她原本以为会和往常一样,是小林秘书打电话告知她一些事宜,可万万没想到会是外公亲自打来这通电话。
“是。”江雪籽应声的时候,觉得喉咙有些干涩,痒痒的,又有些深藏的痛。
电话那头顿了顿,又说:“打扮得好一点儿,你三哥介绍的人,要仔细应对。”
“是。”和小时候不同,自打那件事情以后,她跟外公讲话的时候,只能说“是”,不能用“好”“嗯”“知道了”等随便的话语应答。而江雪籽又想不到什么其他的话语可以应对,所以尽管对方说话时稍微放缓了语气,她还是僵硬冷涩地道出个“是”字,接着就没了下文。
电话那头又沉默了一阵,好像传来一声叹息,就直接挂掉了。
话筒里传来“嘟嘟”的忙音,江雪籽缓缓放下电话,转过脸,正看见穿衣镜里的自己。
二十六岁了,家里终于想到要利用一下她这颗弃子,把她嫁出去的同时是要换取一些少得可怜的利益回来吗?可早在江家把她关在祖宅、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时候,她的名声就已经臭不可闻了。有她妈妈的前车之鉴,还有哪个脑筋不正常的人会愿意娶她这个小杂种回家?
江雪籽对着镜子笑了,心想,无论怎样,都是家里的安排。他们都不觉得让她再次出现在公众面前丢人,她又有什么好担心害怕的?
周五晚,江雪籽身穿香奈儿小礼服裙,无论颜色还是款式都明显不属于现今潮流,白色的布料甚至有些暗淡发黄。这是十几年前的衣服,是妈妈留给自己为数不多的遗物之一。虽然已经仔细洗熨妥帖,上身的触感也柔滑依旧,但布料质地的感觉以及款式的老派,还是让江雪籽觉得有一丝羞愧。
她利用手头仅有的几样化妆品简单化了个彩妆,又用手指背面压了压额头不够服帖的劣质粉底,心底仅存的那丝羞愧也烟消云散了。她本来就已经不是什么千金小姐,手头拮据的程度江家上下无人不知,她要是能把自己打扮得光鲜亮丽那才叫有鬼!
既然如此,她还有什么必要因为自己不够得体而觉得羞愧?到地方连看都没人看一眼,那不正好吗?联姻这种事情,本来就不是什么人都担得起来的,即便她心甘情愿,也总要有值得联姻的资本才行。
小林的车已经在楼下等候了。江雪籽上了车,司机紧打了几把方向盘,车子转过弯,顺利地驶出小区。
“五小姐。”坐在副驾驶的小林看了眼腕上的表盘,皱了皱眉,“五小姐是不满意我送去的衣物吗?距离宴会开始还有四十分钟,邦子,先去第五大道。”
江雪籽张了张嘴,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
说衣服她没收到?无论是江家哪位搞的鬼,哪怕是眼前这个看着一点儿都不起眼的小助理,最后所有的过错还是要由她来承担。因为江家任何一个人,都比她有用得多。
因为她没有其他用处,所以才用来承担当年妈妈犯下的过错,用来堵住外面的悠悠之口。江家只是太倒霉,生了这么个不争气的女儿,其他人都只是跟着倒霉而已。就是这样吧。
她的作用就是这样而已。
随后,司机带他们去了一家衣服精品店。江雪籽换上了一件冰蓝色及膝小礼服,脚上的鞋子也是镶嵌了同色水晶的三寸细跟凉鞋,外搭珍珠白信封手包,包包里还有一支淡樱色唇彩,是用来给她补妆的。精品店的服务就是好,除了提供专业意见搭配包包鞋子,连脸上的彩妆都能够帮忙完善,裸露的手臂和小腿也撒上了散粉,提亮肤色。
到了江家,江雪籽从车上下来,门口已经站着江家的二哥和三哥—江梓遥、江梓笙。两人都穿着休闲西装,江梓遥一身黑,江梓笙则是铅灰色西装上衣配黑条绒布裤。两人身量相仿,近看眉眼也有些相似,都是偏斯文的样貌,只是气质迥异,即便只见过一次,也绝对不会认错。江梓遥总是不苟言笑,江梓笙则无时无刻不在微笑,可世人都知道,江家上下除了尚在世的江老爷子,最难搞的就是这只玉面笑狐狸!
江雪籽走到近前,面色平静叫了声:“二哥,三哥。”
江梓遥淡淡“嗯”了声:“我在这边看着,跟你三哥先进去吧。”
江梓笙话更少,只是微微点了点下巴,率先转身向里走去。
小林在旁边小声解释着晚来的原因,一边还往江雪籽这边瞅了一眼,神情言语间不是没有抱怨。
江雪籽权当没有看见,手里攥着包包,跟在江梓笙后头也进了别墅。
穿过宴客大厅,江梓笙从侍者手里端过一杯红酒浅酌一口,头也不回地往别墅后面的庭院走去。江雪籽也没吱声,安静地跟在后头。
庭院里种植着四季常青的翠绿植物,随着视野逐渐开阔,大片的肥嫩翠色映入眼帘,让人在这个初夏的傍晚感到几许凉意。不远处围绕着喷水池摆着十几盆色彩淡雅的时令鲜花,中央美人鱼形状的雕塑娉婷而立,洁白的大理石在暮色里闪耀着橘色的光,映得美人鱼皎洁的侧脸更添几分柔和之美。
“雪籽,你也不小了。前几天我跟爷爷提过,说要帮你相一门亲事,爷爷没反对。我也不是刻薄的人,不会随随便便把你塞给个不认识的就嫁了。”江梓笙有些傲然地瞟了眼低头站在一旁的江雪籽,轻啜一口红酒,“今晚上这个酒会,能进来的都是在B市商界混得不错的。其中有几个底子不大干净的,到时你记得看我的眼色。当年那点事儿现在也没什么人记得了,你只要记得别碰五大家的人,别招惹不该招惹的。剩下那些,只要你看中了,三哥跟你打包票,一定让他家把你风风光光地娶进家门!”
江雪籽适时地插了句:“谢谢三哥。”
江梓笙弯起唇说:“雪籽,你人长得漂亮,跟小姑姑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不过你跟她气质不同。”他咂咂嘴,有些感慨地说,“小姑姑当年被誉为B城第一美人,见过的人都说,那可是一朵火辣辣的红蔷薇。你在这点上就差了一些,没有小姑姑当年那种气势。不过也足够了。这些年外人都不怎么知道咱们家还有你这位五小姐。咱们大姐嫁得风光,大家伙儿都知道,许多人都摩拳擦掌地想娶咱们江家的女孩,对你这个小五也都好奇得紧。你趁这机会加把劲儿,找一两个差不多的不是问题。”
江雪籽尽量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不去深究江梓笙那些话的意思,低垂的眼睛始终盯着脚尖那里的砖缝,好像恨不得直接用目光盯个洞出来。
江梓笙喝完小半杯红酒,转身看到江雪籽这样,还当她是害羞,笑着捏了捏她的脸颊:“行啦!都是一家人,三哥这些话也不当着外人说,你好好记在心里就成。”
江雪籽僵在原地没敢动,等江梓笙把手抽走,轻轻点头,应了一声。
江梓笙走后,她一个人在庭院里站了好一会儿,直到前面宴会厅传来悠扬的音乐声,她才猛然抬起头,这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夜色已经铺天盖地笼罩下来。
展劲没有想到,再见面会是在这种场合。
江雪籽今天打扮得很得体,冰蓝色小礼服衬得她的肤色更加莹白,长腿细腰,黑发如缎,脚上三寸的水晶凉鞋让她原本就高挑的身材更显单薄,很有些荏弱不堪的柔弱美感。她原本肤色就白,身上冰蓝色系的衣物衬得巴掌大的小脸玉盈盈的,曾经圆润的苹果脸如今蜕变成娇媚的瓜子脸,嘴唇的颜色很淡,依旧是那种粉嫩的樱花色泽。她眼部的妆则有些浓,显得一双眼黑白分明,眼尾略微上挑,仿佛一眼就能把人的魂儿勾走。
而在场也确实有那么几个人,被她勾得魂不守舍地围在那里。
站在她右手边的那个男人他认识,江家老三,商场上他的绰号是“玉面狐狸”,自家兄弟头几年还在他手里吃过一次大亏。自打那回以后,基本上每年回B市,都少不了要听家里从商的哥儿几个碎碎念叨这位江家老三。
剩下围着的那几个人里,除了有一个是唐家的小公子,没一个是脸熟的。虽然每个都穿得人模狗样,可光看眼睛就一目了然,眼珠子滴溜溜地在江雪籽身上打转的,没一个成气候。
展劲站在原地,有些挑剔地扫视一周。除了江家的两位还有唐家小公子,恐怕在场最能撑场面的,就是他展家两兄弟了。
展锋递过一杯酒,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了然一笑:“原来你小子打了这主意,真是精打细算,稳赚不赔啊!”
展劲投给自家大哥一个疑问的眼神。
展锋摇了摇食指,又啜了口浅金色的酒液:“那姑娘碰不得,换一个。不用你提,大哥帮你说。”
展劲被自家大哥跟那天宋枫城如出一辙的警告语气给惹毛了,眉一皱说:“哪儿那么多事儿,我就乐意打听她,不行吗?”
展锋的眉毛都没挑一下,喝着酒点头:“行,怎么不行?这么多年了,我家二弟头回想女人,就是要海里的美人鱼,大哥都给你整来!”
展劲没好气地瞥了他一眼:“我记得你是从商的,不是干土匪的。”
展锋无声地一笑,嘴角轻勾:“其实差不多。”
两人正说着话,对头江梓笙已经发现两人的踪迹,主动迎了过来,端着红酒杯浅浅笑道:“不过是个圈子里的小型聚会,没想到竟然能请动展家两位公子,江某实在是荣幸之至。”
展锋轻轻一碰江梓笙手里的酒杯外壁:“三少客套了。要是周末闲着没事儿,带我弟四处转转。”
江梓笙微微一挑眉峰,看了眼展劲,有些了然地点了点头:“听说二少刚从部队下来,转眼就成了特警一员,这特警队什么都冲在最前面,为B市人民的财产安全鞠躬尽瘁、流血牺牲,二少果然好精力啊!”
最后两个字咬重音,再加上展劲还未婚,是个男人都听得出话里的调侃意味。
展劲也不生气,反将一军道:“江先生有好介绍吗?”
江梓笙没想到展劲主动上钩,心里既欣喜又狐疑,暗自揣摩:莫非在部队待久了脑筋都直了?未及多想,话已经接了上去:“呵呵,我家小妹仰慕展二少已久,二少要是有这个闲心,改天找机会出来大家认识认识。”
展劲展眉,嘴角噙起一抹有些玩世不恭的笑:“哪用那么麻烦,你这儿不是带着个漂亮妹子吗?”
江梓笙脸上一僵,下意识地转头看展锋,那意思是带着弟弟出来玩儿,就没跟这孩子普及一下基本常识?
展锋却识趣地别过眼,转身换下空酒杯,又端了杯新的,继续看好戏。
江梓笙咬牙,脸上带笑:“这个……不大合适吧。”
展劲干脆没说话,用行动取代语言。直接跟江梓笙擦肩而过,端着酒朝那边被三五男士团团包围的江雪籽走了过去。
此时江雪籽正身处几位热情男士的包围之中,多年未曾涉足此种场合,难免手忙脚乱,有些疲于应对之感。好在江梓笙走了以后,剩下的几人里,那位唐家小公子还是个体贴人。尽管年龄最小,刚刚过二十一岁生日,可唐律对女士向来极尽温柔体贴,是上流圈里出了名的温柔公子。但凡江雪籽觉得不知该如何回答的,都被他轻巧地将话题接了过去。
展劲走到近前,正听到几人在讨论最近即将在B市上映的一出音乐剧,便顺口接道:“上次药钱还没付,不如这次就由江小姐回请我一次,怎么样?”
江雪籽初一听这个声音,背后就是一僵,紧接着就感觉一道有些灼热的视线,从斜前方投递到自己身上。她压根儿没想到会在这种场合跟他重逢,并且对方一上来就称呼自己的姓氏,显然是已经知道自己的身份了。
江雪籽紧张得都不知道该往哪儿看,原本就有些僵硬的姿势此时更是不自然到了极点,好像手脚都不是自己的,怎么摆都觉得别扭。她的牙齿狠狠地咬了下舌尖,激灵一下,疼痛让她瞬间清醒过来,捏着包包的左手轻挡在心口的位置,能够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到底有多剧烈。她抿着嘴轻吸一口气,慢慢抬起头,将视线投向声源,那个人就站在距离自己三步不到的地方。
大概是长年从军的习惯,他头发修得很短,穿着一身深色休闲装,草绿色衬衫的领口解开三颗扣子,露出里面小麦色的健康肤色。他的腰部系了条很潮的褐色宽腰带,黑色裤腿塞进咖啡色的靴子里,将近一米九的身高,让这身看似随意的打扮衬得肩宽腰细,双腿修长笔直。棱角分明的五官,剑眉黑眸,嘴唇微薄,整个人散发着一种在场一众男人都缺少的野性气质。
江雪籽只粗略扫了一眼,就很快调转视线,压根儿忘了对方提出邀约,还在等她回答。
展劲也不在意,长腿一迈,只用了一步,就走到她跟前,低头看着这个自始至终都不敢正眼跟自己对视的别扭丫头。他嘴角微挑,露出一丝浅笑:“江小姐忘记我是谁了?”
江雪籽下意识地摇头,悄悄后退一小步:“没有。我记得你……”她的脑子里乱哄哄的,闪现出一个月前重逢的混乱场面,腰后的刺伤,对方穿着黑色的特警制服,还有宴会开始前三哥的警告,以及多年前他挽着自己跳舞的情形……“展……展先生。”江雪籽吸了一口气,“我记得的……”最后四个字说得很轻,好像是对自己某种记忆的肯定,而不是对对方疑问的回答。
但展劲离她太近,本人又深谙唇语,所以对她说的每一个字都十分清楚。听她这么说,他反而没露出太愉快的笑容,只“哦”了一声,反问道:“你是只记得一个月前的事儿,还是包括十年前的事儿?我请你跳过舞的,还记得吗?”说到这句的时候,展劲的手已经揽上江雪籽的腰,头也轻轻凑了过去,几乎跟她的额头碰在一起。
熟悉而暧昧的邀舞动作让江雪籽想退却退不得。此时围在四周的几个男人见势不妙,早都识趣地退开了。唯独唐家小公子唐律还站在原地,饶富兴致地瞅着两人。
慌乱中,江雪籽瞥见三哥江梓笙冷淡不悦的脸,伸手就想将展劲推开,却忘了展劲没握着自己的腰的另一只手上还举着酒杯,她这一推,直接就将杯里的酒洒了对方一身,连裸露在外的胸膛都溅上了几滴浅金色的酒。
展劲的反应已经很快了,杯子在半空又接了回来,同时还记得用另一只手臂把江雪籽往另一个方向带,所以杯子里的酒只淋湿了他一个人,江雪籽只有裙边溅上几小滴而已。
江雪籽也不知是吓的还是窘的,小脸刷白,第一反应就是睁大眼睛看展劲,连对不起都忘了说。
展劲被她这小眼神逗得扑哧一声就笑出来了,把杯子往赶过来的侍者手里一递,接过毛巾直接塞在她手上:“你怎么还跟小时候一样,总把眼睛瞪那么大?”
江雪籽窘得耳朵尖都红了,帮他把胸膛和衬衫上的酒渍擦了,看到他裤子上还有一些,下意识地就伸手过去。手指刚要碰到对方衣物的时候,被展劲一把攥住手腕。
身旁传来一声轻笑,唐律果然看得非常入神,挤眉弄眼地瞧了眼展劲,朝他竖了竖大拇指,转身就走了。
不远处展家大哥也闷笑出声,暗道自家这二弟不出手则罢,一出手还真有歪招!
江梓遥此时背对着几人在稍远的角落跟几个年轻人聊天,所以没看到这一幕。
而将这一切尽收眼底,且唯一沉着脸的,就是江梓笙。他冷冷地瞥了江雪籽一眼,把酒杯重重一撂,拾步上了楼。
江雪籽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自己要擦的位置不太合适,低着头刚要把手抽出来,就听到不远处江梓笙使的那个动静,身子下意识地一抖,紧咬着牙小声说了句“对不起”。
展劲握着她的手腕不松,像没事人一样,用寻常语调说道:“真心道歉的话,请我看音乐剧吧。”
折腾一圈,话又绕了回来。江雪籽也知道他是在给自己找台阶下,虽然三哥那里肯定要恼,但欠展劲的人情不能不还。更何况,在她内心深处,对展劲的这个邀请,有着一种竭尽全力想要掩藏,却依旧破土而出的渴望。
短暂犹豫过后,江雪籽点了点头:“音乐剧下周三开始售票,一直到七月初,我……”
展劲已经拉着她走到展锋面前:“介绍一下,这位是我大哥展锋。”
江雪籽朝展锋微一颔首,打了个招呼:“展先生。”
展劲又说:“这是江家五小姐,江雪籽。当初大哥你服兵役那两年,我们俩经常一块儿玩。我过十八岁生日那年,她还送了我一块表。你那次从南洋谈生意回来,不是还跟我抢,说那块表特别炫?”
展锋看出来自己弟弟这是拼命给江雪籽找补,忙点了点头,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好像是有这么回事儿。”
展劲似乎有些不满展锋的敷衍,瞅了他一眼没说话。
但江雪籽还是很感激这两人对自己的客气礼遇,朝两人一颔首说:“刚刚是我小家子气,让两位见笑了。我还有点事儿,先走一步,祝两位玩得愉快。”
展劲手一钩就把人拽回来:“刚说要请我看音乐剧,电话号码多少?”
江雪籽对今晚自己颠三倒四的行为感到无比尴尬,小声报出几个数字。
展劲输号码的手指一顿,抬起头看她:“手机号?”
这年头谁还用座机啊?这丫头也忒敷衍他了!
江雪籽非常诚恳地点了点头:“我平常不用手机,这个是我家里的电话。打这个就行。”
展劲瞪眼,可看江雪籽的表情实在不似有假,最后服了,摁了两个键说:“那公司电话呢?”
在对方有些怒意的瞪视以及一旁展锋看好戏的戏谑眼神中,江雪籽有些为难地把图书馆的电话号码念出来,又小声叮嘱一句:“那个,还是晚上打我家里的电话就好。图书馆一般不让讲私人电话。”
展劲一愣,有点没反应过来:“你在图书馆工作?”
江雪籽点了点头。
展劲刚要说点什么,突然收到展锋的一个眼神,同时他也感觉到身后站了个人。
之前江梓笙那么闹,江梓遥也听见些动静,远远看着江雪籽跟展家两位聊得火热,一时了然江梓笙摔杯上楼的原因。
走到近前,正听到江雪籽跟展劲交换电话号码,也看到展家二人听说她不用手机时一瞬的表情。江梓遥无声地微笑,眼底的光泽意味难辨。
江雪籽转过身,见到是江梓遥,并不惊讶,也没有面对江梓笙时那么畏惧,只是依旧十分局促:“二哥。”她叫了一声,想了想,又低声说,“麻烦二哥跟三哥讲一声,我会记得三哥的话,不会乱来的。麻烦二哥了。”说完这句,江雪籽又回头朝展家二人打了个招呼,快步往外走去。
展劲不是一个会在事后自责和懊悔的人,可在与江雪籽重逢的这些日子里,尤其在试图接近她却接二连三受挫的过程中,他不止一次地试想过,如果他当初没走,现在她会不会还是这样?
展劲打来电话的时候,江雪籽正在输入新进一批书籍的书号,接起电话的时候也职业性地顺口说道:“你好,这里是市图书馆。”
展劲明显愣了一下,过了一会儿才说:“是我。”
江雪籽也愣了愣,不是辨不出对方的声音,而是对这个熟悉的声音会在某月某天出现在电话那端而感到诧异。几乎每晚,她都找出那盘老旧的录音带,放进随身听,插好电源,闭着眼睛听上一两遍,而后再关掉电源开关,慢慢入眠。在她人生中最难熬的那两年,是展劲那几句算不上温柔的生日祝语,陪伴她度过漫漫长夜。在她逐渐习惯在简陋的小屋独自过活以后,也是那盘只有短短三分钟的录音,帮助她在一天的疲惫工作之后放松心神,安然入睡。
现在,那沉静动听的声音就在电话那端响起,江雪籽屏住呼吸,一时竟然听愣住了。
展劲似乎有点尴尬,轻咳了声,而后说:“我是展劲。这么快就把我忘了?”
江雪籽回过神,连忙否认:“不,不是……我刚刚,嗯,电脑出了点问题。”一边说着,还一边用力点了几下鼠标,用以证明自己所言非虚。
电话那头,展劲无声地抿起嘴角,连他自己都没发觉,此时竟是微笑着讲的电话:“待会儿有空吗?请你吃饭。”
江雪籽看了眼一侧墙壁上的挂钟,5:45,咬了咬唇,努力放平音调说:“我还有将近一个小时才下班。”
展劲刚点着一根烟,一听这话,立刻把烟从嘴里拿出来:“这么晚?”
江雪籽的手指尖紧紧地抠着木桌边缘,轻轻“嗯”了一声,又立刻换上轻快的语气:“没关系,改天吧。”
“就今天。”展劲皱着眉吸了口烟,突然觉得口中的烟雾那么不是滋味儿,他伸指把香烟扔到手边的烟缸碾灭,冷着嗓音说,“六点半下班,是吗,市图书馆?我在楼下等你。”说完,也不等江雪籽说话,直接挂了电话,暗想,她何止是跟他闹别扭,是跟所有人都拧着一股劲儿。
昨天在江梓笙家里,她跟江梓遥说的话,展劲和大哥听得一清二楚。等到他和展锋离开别墅,开车往回走的路上,大哥坐在后座,点了根烟,慢悠悠地说了句:“那丫头看着没什么胆儿,可不是个容易相处的。”
展劲再问他,展锋就说:“随时记得跟家人道歉道谢的人,心里都憋着一股怨。你没看她走之后,江梓遥那眼神儿都是凉的。”
展劲记得当时自己说的是:“他们全家上下都不把她当回事儿,她还能怎么办。”
展锋当时的回答则是:“你别忘了,她只是个女人。江家本来女孩就少,只要她肯服软,有点儿眼力见儿,再会来点事儿,那些兄弟能把她吃了还怎么着?退一步讲,江老爷子对她有怨,可那怨主要针对的是她妈,还有那不知道早死在哪个犄角旮旯的美国鬼子。她亲爹找不着了,亲妈死了,没血缘关系的那个爹不要她,就剩这么个小丫头片子,你不想想当年江芍蓉在江家多受宠!老爷子闺女死了,唯一念想的就这么个外孙女儿。这丫头是得有多倔啊,让江老爷子这么多年都下不来这个台,所以他们全家上下合一块儿挤对她。”
展劲有一下没一下地摁着打火机,琢磨着展锋那天晚上讲的那些话。他现在有点明白大哥是什么意思了。
就拿他跟江雪籽的几次碰面来讲,第一次他没认出她来的时候,她特别客套有礼貌,好像跟他多说两句能掉块肉似的,落荒而逃。第二次在江家,要不是他趁乱把酒杯往自己这边倒,故意制造出那么个亲密接触,恐怕那丫头等不及自己拉她过去跟大哥打招呼,直接坐上他们家司机那车就落跑了。
无论见面还是打电话,跟他、跟大哥还是跟自家兄弟,她都极尽所能地客气有礼。明面看着觉得这人是胆小怯懦,实际她心里谁都不怕,根本就是不想答理罢了。
江家上下有意疏远她,可她何尝不是时刻记着跟大家拉开距离呢?人与人的关系是相互的,更何况是流着相同血脉的一家人。如果她肯放低一点儿姿态,学学别的丫头,嘴甜点,会来事儿点,即便有人依旧不爱答理她,总有人看不过眼,愿意跟她好好相处。就好比那天的江梓遥,连大哥都看得出他对江雪籽的态度不简单,这丫头自己怎么就没一点儿感觉呢?
可她要是真变了一个样子,那还是当初那个古灵精怪又冷静淡漠的江家公主吗?
展劲越想越烦躁,索性不坐在办公室里枯等了,以最快速度冲出大楼,驱车赶往市图书馆,站在图书馆树荫底下,叼根烟慢慢等!
江雪籽从大门出来,见到的就是这么个场景:夕阳暖融,天边一片红霞,正对着大门口的树荫下,站着一个个子很高的男人。这家伙鼻梁上顶着一副墨镜,嘴里叼根烟,穿着一身轻便的黑衬衫黑裤子,一双暗绿色的跑鞋,手上还戴着块亮闪闪的腕表!
江雪籽走近了,才发现他手腕上戴的就是她十几年前送的那块。
十年前就值十几万人民币,全球限量发行,总共不超过十块,往后的收藏价值只会直线走高。这东西摆家里就是个经典藏品,可真戴在手腕上,就显着有那么点儿过了。展家原本就是世家,都说三代看吃,四代看穿,五代看文章。展家虽然中途险些没落,但民国那会儿就是显贵的人家。世家代代遗传下来的那些东西几乎已经融进血液里,从来不用依靠吃穿用度来彰显。再加上展劲本人在军队待了好些年,渐渐历练出一股子展家其他人所不具备的野性和不羁,从头到脚没一件看得出牌子,却依旧让人觉得衣着不凡、仪表堂堂。好好一个世家子弟,到头来却让这块亮得几乎能闪瞎人眼的名表给糟蹋了。
展劲自己倒觉得挺美。刚才在楼底下等得无聊,飞车回到家取回来戴上,这刚站在楼下没两分钟,烟刚点上,正好等到人下来。一看人来了,展劲立刻把烟掐了,随手往三米远的垃圾桶一扔,正中。他墨镜一摘,朝着江雪籽龇牙一笑:“忙完了?”
江雪籽被他这刻意为之的灿烂笑容给弄蒙了,半天才回过神来,“嗯”了一声又很快说:“对不起,是不是等了很久?”
展劲刻意放慢脚步,和她并肩往停车的方向走:“也没多久。你们图书馆每天都这么晚下班?”
江雪籽迟疑了一下才说:“不是。每周四、五是到晚上六点半。”
展劲听出她话里的停顿,穷追不舍,打破沙锅问到底:“剩下那三天呢?”
江雪籽含混一答:“就倒班呗。”
“倒班?”展劲突然停下脚步,站在原地看着她,“你别告诉我,剩下那三天你晚上在这儿值班。”
江雪籽顿了顿,轻声纠正:“就两天。”
展劲都让她给气乐了,拽起她就往前走:“你们家是怎么想的,给你找这么个破工作!放着你一大姑娘家在图书馆值夜班,你夜里一个人不害怕啊?”
江雪籽被他攥着手腕,突然觉得眼前这个人变化真的很大。或者那两年间,自己并没有如想象中了解他。
十几岁的时候,他明明是挺冷一人,待她虽然有耐心,但也不是爱说爱笑那种。可这两次跟他接触,江雪籽发现这人其实一点儿都不冷,估计冷的只剩下那张脸皮,没准儿还是多年来的职业习惯。他不仅不冷,还有点痞,有点坏,每次跟自己说话都有点要笑不笑的无奈样儿。
江雪籽兀自琢磨着眼前这个人的种种变化,压根儿没想到,其实引起这种变化的主因就是她自己。
展劲问了话,等半天也没人回答,就直接把人塞进副驾驶座上,关上车门,自己也把安全带系好。一瞅旁边那丫头,还是那副低着头不言语的小样儿,不禁又是一笑:“想什么呢,这么入神?我问你话都不理我。”
江雪籽“啊”了一声,想起刚才展劲问的话,立刻摇摇头,说:“不会,习惯了。值班的有一个小单间,在图书馆最里头,晚上可以把门锁起来,里面有电脑,能上网,外面都是书,也没什么可怕的。”
展劲一打方向盘,撇着嘴笑:“是吗?听你这么说,好像还挺有滋有味的。要不下回我陪你一起得了。”
江雪籽没有搭这茬儿,过了好一会儿才说:“你好像……变化挺大的。”
展劲侧过脸瞅了她一眼,笑笑:“你不也是。”
江雪籽语塞。
展劲又接着说:“过去你每次见我都有不少话说。枪啊武器库啊杀人犯什么的,现在对这些不感兴趣了?”
江雪籽的嘴角微抿:“也感兴趣,只是……”
“嗯?”展劲等了一会儿也没等到下文,转过脸瞅了她一眼,看了看时间问,“想吃什么?”
只是差距太大,已经不好再问了。
江雪籽默默地将这句话咽了回去,重新弯出一抹笑:“都可以,家常菜就好。”
展劲面色微沉,一打方向盘,直接把车往城外开。
江雪籽看出这是出城的方向,有些无措地看了一眼他的侧脸,抿了抿嘴角,还是没说什么。
展劲现在也有点没辙,过去没觉着这丫头这么不好弄,那时候每次见面都是她主动找话说,各种奇奇怪怪的问题险些让他招架不住。可十年不见,原本只有一点点淡漠的少女变成了不爱说笑的闷葫芦,说话跟挤牙膏似的,问三句才答一句,这感觉实在憋屈。
展劲想着想着笑了,看着前方的路说:“我怎么觉得咱俩现在整个调了个儿了。过去都是你问这问那、古灵精怪的,怎么现在一见我都没话说?反倒是我……”他顿了顿,有些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有不少话想跟你聊,可现在你似乎也不怎么爱答理我了。”他皱了皱眉头,故作苦恼地问,“你是不是觉得我年龄大,聊起来有代沟?”
江雪籽没想到原本的无措和紧张,竟然会被误解为有意冷淡,双手抓紧怀里的包包,摇了摇头说:“不会。我不是……”她感觉到身边投来凝视的目光,一时不知道该从何说起。一张嘴,倒把实话掏出来了,“我是觉得你变化挺大的,有点不习惯。而且咱们现在生活圈子什么的也都不一样,没什么共同语言……”
展劲的手一打方向盘,车子驶入一条窄道:“有什么不一样的,五大家的人你哪个不认识,又有哪个不知道你?再说了,就那些人的破事儿,也没什么好聊的。你都不跟我聊,怎么知道咱俩现在没共同语言?”
江雪籽没有接话,两人都不再开口说话。
车子驶入一座装饰得古色古香的小院。展劲从外面打开车门,江雪籽拎着包包下车,四下打量着这座院落。粉墙乌瓦,高脊飞檐,颇有些徽派建筑的况味。正对着的屋门口挂着两盏素雅的宫灯,并不刺眼的灯光照亮院里一小块天地。院子里停着几辆并不打眼的高级轿车,几丛洁白的大叶栀子不声不响地盛放着,晚风拂面,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清甜的花香。里外也没有等候的服务员,整个地方看起来根本不像是什么饭店,而是一处颇为讲究的私人宅邸。江雪籽第一次来这个地方,却知道这种地方的门槛,往往比金碧辉煌的大酒店还要高。
展劲见她站在原地不挪窝,也不着急。她打量四周风景,他就打量她。
五月下旬的天气,白日温暖干燥,早晚却有点凉。她今天没有化妆,头发扎了个马尾,素色的针织衫配牛仔裤,素颜的样子和那晚盛装打扮时判若两人。那天晚上她确实漂亮,站在一群谈生意的男人里,好像一个包装精美的芭比娃娃,美则美矣,却没有一点儿人气。现在这样,素净着一张小脸,没有粉底覆盖的肌肤显得有些苍白,眼下显出两片淡淡青色,比有浓妆遮盖时要憔悴一些,却特别真实。
她本来就不是十八九岁的小姑娘了,二十六岁的女人,没有了江家的荫庇,独自一个人过活,靠着图书馆那点微薄的薪水,能保养成现在这样,只能说天生丽质。尽管这份丽质并不是每个男人都乐得欣赏,展劲却看得津津有味,眼睛始终盯着她的侧脸瞧个不停。
江雪籽收回目光,就见旁边这个男人正在目不转睛地打量自己。她下意识地想要摸自己的脸,可两只手正捏着背包带子,使得她很快遏制住了这种小女孩般的冲动,转而低了低头,看着正屋的方向说:“咱们进去吧。”
展劲没吭声,拽过她的手腕握在掌心。
与自己皮肤截然不同的温热触感烫得她一个轻颤,江雪籽紧咬着牙,用尽全身的勇气,才说服自己心安理得地享受这份难得的温暖。
他的拇指和中指相接,正好把她的手腕握了一个圈,还长出一个指节的长度。随着两人走路时轻微的晃动,对方手掌根和虎口处的薄趼轻轻摩挲着她的手腕。她白净细腻的肌肤很快被摩挲得有些发红,微微有些痒,却给她带来难得的心安。
江雪籽低着头,悄悄地看了眼两人肌肤相接的地方。他的手掌很宽大,颜色比小麦色还要深一些,与自己苍白的肤色截然不同。他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掌心的温度刚好,干燥温暖,是能够轻易让女人心安的触感。光是这样被他握着手腕,心里就涌上层层温甜的暖意。
她进了正屋才发现,屋里的装潢并不似外面那般古朴,而是古典与现代相结合的典雅大气。黑红二色为主,辅以少量银器及玉器做边角装饰,无论走廊还是屋里的摆设,处处弥漫着一种低调的奢华,让人在感叹店家品位的同时,也能感到一种家的温馨。
侍者递过打开的菜单,江雪籽惊讶地发现,这里竟然和某些高档西餐厅一样,给女士的菜单只有菜品,不标价格。好在上面以家常菜为主,燕窝、鱼翅等物只占了半页。她小心翼翼地点了一冷一热两道菜品,就将手里的菜单放了回去。
展劲又点了两道这里的特色菜,两盅汤,几样包子烧卖一类的精致主食,最后又让人舀一壶店里自制的青梅酒上来。
菜刚上了一道冷盘,展劲取过一只青釉酒壶,倒入一些浅金黄色的酒,把小盅往前一推:“尝尝。”
江雪籽端过酒盅,浅酌一口。酒的味道一点儿也不冲鼻,青梅的酸香味儿充溢口腔,不知不觉间便勾起人大啖美食的欲望。
似乎是为了壮胆,江雪籽一连喝了两杯才停下来。夹菜的时候脸颊已经染上一抹樱粉,在颧骨稍微靠下一点儿的位置,嘴唇也有些红,整个人看起来气色好了不少。
汤水上来的时候,展劲把盖子揭开来,先送到江雪籽面前,让她先喝一些,暖暖胃。整顿饭吃下来,展劲没讲什么多余的话,除了适时为她添酒夹菜,或者简要介绍一下某道菜品的用料和特色。
说起来展劲自己也觉得奇怪,平常跟那帮人聚在一块儿吃饭,也没少见有兄弟用这招泡妞。女人都稀罕温情攻势,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不缺钱,更不少见识,几乎人人用起来都得心应手。展劲却从来冷眼旁观,不觉得有什么新鲜,除了喝酒还有结账的时候,其他时间几乎都不怎么讲话。偶尔有不懂事的年轻女孩主动贴上来,敬酒夹菜分外殷勤,或丰满或骨感的小身板一个劲儿地往他身上挨,也都在展劲面无表情的空当,被其他识眼色的哥们儿立刻拖走完事儿。
可这会儿跟这丫头一起吃饭,看着她那瘦得几乎只有巴掌大的小脸,缺乏血色的脸蛋和嘴唇,他就忍不住想给她夹菜、盛汤,劝她多吃一些。但又怕她许久不曾在这种地方吃饭,心里会觉得不自在,也不能像之前在路上那样,问出什么不合时宜的话,坏了两人的胃口,所以只能借着一桌菜色随便说点什么。
一餐饭吃得平淡、实在,又满足。江雪籽吃得不算少,展劲本来饭量就不小,一边说话一边吃,速度几乎和江雪籽持平。四菜一汤,几样甜咸主食,最后竟然杯盘空荡,一点不剩。
饭后,两人在屋里静静坐了一会儿,展劲几次摸了摸裤子口袋里的烟盒,最后又都忍住没碰。喝光了一壶信阳毛尖,展劲还没从两人一起吃饭的温暖氛围中醒过来,抬手就想招呼服务员过来添水。倒是江雪籽有些坐不住了,主动站起身说:“时间不早了,咱们回去吧。”
展劲也觉着两人就这样什么话不说僵坐着也不是个事儿,刚抬到桌边的手一撑,也跟着站起身。
回程的路好像缩短了很多,到了市区,江雪籽说了大致方向。展劲调好导航,按照上面的指示一路开过去。两人始终没怎么说话。直到车子停在楼下,江雪籽下车道别,展劲从车窗探出脑袋,有些不满意地撇撇嘴,一扬眉毛:“都不请我上去坐坐?”
江雪籽对今天的约会已经非常满足了,看展劲故作不满的样子,也知道他是在开玩笑。想起楼上那处鄙陋的小窝,江雪籽弯起一抹浅笑,委婉拒绝道:“下次吧。今天我过得很开心,谢谢你。”
展劲一边的眉毛高高扬起,原本可能会显得凉薄的笑容顿时有些滑稽:“下次?这么说你还准备回请我?”
江雪籽有些犹豫地说:“我可能请不起太好的地方。”
“那就这么说定了。”展劲直接敲定,“明晚我来图书馆接你,还是六点半下班,是吧?”车窗缓缓升上,他刻意忽略她脸上的犹豫不决,最后看了她一眼,打了个让她回去的手势,倒车离开。
第二天晚上,江雪籽从图书馆出来,果然又见展劲站在昨天那片树荫下。这回他干脆连烟都没点,仰头看着图书馆二层的窗户。
江雪籽走到近前,展劲朝视线锁定的方位仰了仰下巴:“那几盆花是你养的?”
江雪籽顺着他指的方向瞧去,这才发现,站在这里,可以看见她养的那几盆花:仙人掌、薄荷、木本茉莉,还有一盆文竹。如果时间够凑巧,甚至可以看见她每天浇花的情景。
见她点头,展劲的嘴角弯起一个浅浅的弧度,说:“我记得你那天被劫持,好像也是在一家花店外头。你很喜欢养花?”
连着两天见面,江雪籽已经不像最初那般戒备和紧张,“嗯”了一声说:“都是比较容易养活的品种,挺好侍弄的,而且等待它们开花的过程,会很有意思。”
见展劲又要往停车的方向走,江雪籽轻轻拽了一下他的短袖袖口,又很快收回手,指了指另一个方向说:“T大就在那边,那里的麻辣烫很好吃,还免费供应新打的酸梅汤。”
展劲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穿着,故意呼出一口气:“还好我今天穿得不太显老,不然可就丢脸丢大发了。”
江雪籽微微一笑:“很帅了。”
展劲笑着挑起眉毛:“真的?”
“嗯。”
展劲站在原地,突然拉住她的手。
江雪籽惊讶地看他的侧脸,就见他的嘴角撇起一缕清浅的笑:“很帅的大叔现在急需漂亮妹子的陪伴,不然我怕传达室那里不放我进去。”
江雪籽苦笑:“你哪里就大叔了?我才是老女人吧。”
展劲突然转过脸,眼神特别认真地在她脸上转了一圈,吐字清晰:“比我小两岁零十个月,这辈子你在我面前也占不到一个老字。”
江雪籽愕然于他的郑重,又被他认真灼热的眼神看得心跳加速,只能逃也似的避开他的目光,抿出一抹浅笑算作回答。
“我记得过去一起出去吃烧烤的时候,你好像挺怕辣的。”展劲挑了张面朝窗的桌子,手里捏着一张浅黄色的圆牌。
卖麻辣烫的屋子很小,多数学生都买回宿舍吃。好不容易排着队挑完食物,转身的时候,刚好有一对学生情侣从这桌离开。展劲手疾眼快,随手把用来取食物的圆牌掷在桌上,三步并作两步地冲到跟前,拣了靠外的椅子坐下。气得旁边也想占桌的男生干瞪眼,拽着自己的女朋友往旁边去了。
“嗯,渐渐喜欢上的,不过现在也不是太能吃。”江雪籽在另一张椅子上坐下,觉得有点好笑,从没听说哪个军人或者警察会把矫健的身手用在这种小事上。
煮菜的大师傅喊了一声,展劲立刻把手一举,捏着牌子过去取东西。两大碗麻辣烫,外带超大杯冰镇酸梅汤,还有几串油炸小馒头做主食。
江雪籽一边看着窗外来来往往的学生身影,一口酸梅汤,一口麻辣烫,吃得津津有味。
展劲吃起辣来眉都不皱一下,一大碗麻辣烫吃完,油炸小馒头也被他消灭一多半,手边的酸梅汤只喝了几口。他转脸见江雪籽吃得嘴唇红肿、眼泛水光,不禁莞尔。拿过她手里捏的纸巾,帮她擦擦嘴角,又拨了拨轻贴在她颊畔的发,一系列动作完成得如行云流水,熟练非常,似乎两人这样相处早是常态。
江雪籽看到他手上的纸巾沾的星点油渍,有点不好意思,又抽出一张纸巾拭了拭唇边,手指尖揩过眼角泛出的细小水滴,轻轻吸了口气,嘴里仍觉得又麻又辣,刚要拿酸梅汤,就被展劲摁住了手:“这东西太冰,女孩子喝多了不好。”说着就强拽着她起来,往外走,“麻辣烫的味道不错,当饭吃是差了点儿。我知道这附近有个粥店不错,要不再吃点?”
江雪籽睁大了眼睛看他,有些惊恐:“我吃不下了。”
“那就当陪我吃。”每次看到她睁大眼瞅自己的样子,展劲都觉得她特别可爱,好像一只瞪圆了眼喵喵叫的小猫咪,再怎么叫啊抓啊的,他也只会觉得小东西惹人怜,丝毫没有半点威胁力。
回到车里,江雪籽有些愧疚地小声说:“我平常去惯了,觉得那里的东西挺好吃的,没考虑到你不习惯吃。”
展劲最不愿意听她用这种语气说话,捏了把她的脸颊说:“知道我饭量大就行了。咱俩什么关系,你用得着跟我这么客气吗?”
刚吃得红扑扑的脸颊被人用食指亲昵地碰触,江雪籽有些发愣,等回过神来才发现,这人说话竟然还带下套的!
她和他什么关系?他俩能有什么关系,不过就是十几年前,两人都少不谙事,一起玩过一阵子的普通玩伴罢了。
虽然她在心里把他藏得珍重,可她却一点也不迷糊,知道过去十多年他根本遗忘了她的存在。要不是两个月前那次惊悚的重逢,恐怕他压根儿都不记得还有她这号人,而且当时他一点都没认出她来,后来大概是经过什么人的提醒,才在那天的酒会上主动跟她讲话。接下来三番两次地邀约自己,每次见面都对她体贴又亲切,好像两人是相识多年的好友。可真相处起来,好像又比朋友多了一分难以言说的暧昧。
江雪籽看不透这个人现在多变的表面,却始终了解展劲的本性,无论他外表变得多不羁、多痞气,内心始终是很真、很直的一个人。他没有像过去那些围着她打转的人,在事情发生后立即转舵,对她冷嘲热讽、肆意谩骂,也没有因为内心仅存的些微不忍,故意装作不认识,避免不知该如何面对的尴尬场面。他对她的态度,就好像压根儿没有发生当初那件事,又或者明知道发生了什么,却根本不把它当成一回事。
他会主动找话题跟她聊天,会在吃饭和开车的时候适当询问她的感受和想法,也会对她的种种改变明确表示不满和无奈。面对着她,他好像一个真诚的朋友,一个亲切的邻家哥哥,会对她笑,会抱怨她的冷淡,也会跟她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这么多年,只有他,把她当成一个普通的女孩子,温柔又耐心地认真对待她,甚至比当年两人一处玩的时候,对她还要好。
可这样好的一个人,偏偏是她绝对不可能更深交往的对象。
从粥店出来,江雪籽比之前更沉默了。
展劲见她始终低着头,也不讲话,无声地叹了口气。车子行驶到红绿灯的位置,展劲突然一打方向盘,转了个方向,把车子往回开。
等江雪籽发觉车子停下来,往窗外一看,两人竟然又回到了图书馆外的停车场。
展劲一手拉开车门,头顶高大的路灯洒下一片橘色的光辉,原本棱角分明的脸部线条显得柔和不少,一双眼却有些神色不明:“下来走走。”
江雪籽被他一路拉着走,不得不开口问:“你要带我去哪儿?”
“放心,舍不得把你卖了。”展劲说话的口吻似乎有些不耐烦。
江雪籽看着他的侧脸,发觉他下颏线条绷得很紧,之前那种路灯照映下的柔和假象全部剥落,飞扬的眉,沉静而不失凌厉的眼,线条刚硬的侧脸和下巴,这才是真实的展劲。
走了大约十分钟,江雪籽发现两人又回到去往T大的路口。过了马路又走了几分钟,他真的拉着自己再次大摇大摆地进了T大。
大学门口的保安见他身材高大面色不善,手里还强行拖着一个姑娘,不由得多看了两眼,跟另外一个值班的同事耳语两句,眼看着就朝两人的方向走来。
展劲冷眼一瞥,一手拉着江雪籽的手腕,另一只手摸到裤子后面的口袋,腕子一抖亮出证件。
“……”打头的那个小保安没词儿了。
另一个比较执著,挺直胸膛一脸严肃:“警官你好,请问有什么需要我们配合的吗?”
展劲语气很冷,说出的话却十足让人喷饭:“饭后领女朋友遛弯,不可以吗?”
两个小保安面面相觑,等回过神发觉不对的时候,展劲早领着人走远了。
T大的校园很大,学生多数以自行车代步。周五晚上是一周里最热闹的时候,约会的,听讲座的,父母、亲戚来探望的,一路走来熙来攘往,一点都不亚于周末拥挤的商业街。
展劲在外省念的军校,对这所全国闻名的理科院校并不熟悉,可是职业所需的方向感让他很容易就找到了行人较少的一条小径。
江雪籽经常会来这边吃饭,知道他领的这个方向直接通往一个人工湖。
“那个……”展劲扬眉回瞥她。
江雪籽小声说:“前面是人工湖。那边树木多,有蚊子,而且……很多情侣都在那边。”
展劲看了一眼她裸露在外的锁骨和手臂,索性停下脚步:“那你说怎么走?”
江雪籽回过头看了一眼,说:“今天周五,往哪边走人都挺多的。要不就在那条林荫道上溜达吧。”
展劲没出声。没出声也就是不反对了吧?这回变成江雪籽领着他走,可手腕还被他攥得牢牢的。要是展劲肯松开看一眼的话,就会发现,人家姑娘的手腕早都被他握得通红了。
大概是往教学楼方向走的缘故,行人渐渐稀少,偶尔才有一两个学生骑着自行车经过。梧桐树已经长出崭新的绿叶,黑压压的树影被人踩在脚底下,风一吹,发出轻轻的沙沙声。在这样静谧的环境下,江雪籽觉得不像刚才那么烦躁了。
展劲一烦就想摸烟,可因为身边有江雪籽在,硬生生忍了下来,闲着难受的手指转而去折磨人家姑娘的纤细手腕,中指还有节奏地轻轻动着,无意识地重复着抽烟时的习惯动作。
在部队里由于工作强度很大,有时候连续72小时不能沾枕,可要干的活儿都是既锻炼体力又考验脑力的,必须也只能靠香烟和黑咖啡强撑着。久而久之,他抽烟也抽得越来越凶,黑咖啡也喝得越来越顺口。不过跟部队里那些老烟枪比,展劲算是抽得少的了。调回B市特警队他也努力在戒掉这个习惯,可最近这臭毛病又有复发的趋势,尤其是每次跟江雪籽见面的时候。
曾经的江雪籽在众人面前不可一世,可现在的她,无论别人怎么议论,展劲始终觉得这个小丫头活得很压抑,少言寡笑,眼神成熟淡漠,不像另外那几个被宠得无法无天的小公主。别人都说她是公主的时候,展劲也从来不觉得。公主应该是甜美可爱的,可这丫头光有一副甜美的外表,性格却一点也不可爱。
他不在B市的这些年,这丫头自己一个人扛下不少事儿,人也变得更安静了。如果说十年前她只是刻意压抑自己孩子的天性,学大人样假装成熟,那么现在她的淡漠、谨慎、沉默少言已经完全融入骨髓。生活强加给她的种种,只会随着岁月的洗礼慢慢沉淀,不会因为一两个特别的人、一两件意外的事而轻易消失不见。命运好像一个孩子的手,在每一张生命的白纸上信手涂鸦。而每一个人所能做的,也只是努力让纸上的图案不那么混乱,最初的纯粹和干净,快也好慢也罢,总会渐渐被各种油彩湮没。
展劲现在努力想要做的,就是把他和江雪籽之间已经被画上灰道道的那块空当,重新填补上颜色,让那些叉叉道道成为缠绕两人的结,成为连接两人命运的线。
中间隔了十年,他们两个都变了。展劲的改变更多是适者生存,而江雪籽的改变则是抗争不过命运的勉强为之。几次相处下来,展劲看到她的小心翼翼,她的慌张无措,看到她身上曾经的骄傲和任性被生活磨蚀得斑驳脱色,也看到自己面对这一切改变的愤怒和心疼。
这十年来,他只是偶尔会想到她。战斗累了,喝酒醉了,任务顺利完成了,解救行动失败了,最荣耀的时刻,最低潮的阶段,总在精神接近崩溃或者全然放松的时候,脑子里不自觉地浮现出一张小小的脸:淡淡的眉,水盈盈的大眼,白皮肤,苹果脸,和他跳舞时仰望的纯真表情,问他问题时认真凝视的目光,还有偶尔淡然一笑时的娇俏与纯美。她仿佛是记忆赠送给他的一块糖果,只有在他最快乐或者最悲伤的时候才舍得拿出来,含在口中,细细品味。可当他回来了,生活稳定了,日子闲得几乎要长蘑菇了,也渐渐很少会想起她来的时候,突然有人告诉他,曾经珍藏在他心底的那个小姑娘,竟然在没有他的岁月里,独自一人经受了那么多艰难和苦涩。
展劲不是一个会在事后自责和懊悔的人,可在与江雪籽重逢的这些日子里,尤其在试图接近她却接二连三受挫的过程中,他不止一次地试想过,如果他当初没走,现在的她会不会还是这样?
如果他没有在二十岁那年从军,如果他没有在外省念完军校,如果他和大哥一样,在T大安心念完四年本科,接手家族的公司好好经商,留在本埠与那些商场经营斡旋,闲来无事的时候约她出来见见面、吃顿饭。那么,他是不是能够在她最艰难、最脆弱的时候,及时伸手拉她一把?哪怕只是作为一个普通往来的朋友也好。在那些灰暗不堪的岁月里,有他站在她身旁,现在很多事会不会都不一样?
即便全世界的人都把她遗忘,他也会守候在她身旁。
那天晚上,展劲拉着江雪籽在T大那条林荫道上,来来回回走了许久,可两人却没有说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