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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秦时代

(一)原始萌芽

现在有很多外国人将中国的戏曲称为中国歌剧,因为“唱”是中国戏曲的一个突出的元素。但是除了“唱”之外,还有一个突出的元素就是“舞”。“以歌舞演故事”是王国维在《宋元戏曲考》中对戏曲艺术的一句最简练的描述,也是对戏曲艺术做出的最恰当的归纳。歌舞作为原始艺术,一直都是人类表达情感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探究戏曲的最初面貌,就应该从原始歌舞开始。

在中国古代的很多典籍中都有原始歌舞的记载。例如《书经·舜典》中就有“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的说法。说的就是击打石块,发出声响以配合舞蹈。在这一说法中,我们就可以看出戏曲的两大主要元素 音乐和舞蹈。在原始社会,先民们崇拜天地、崇拜神明以及自己部族的图腾。这所体现的是天人合一的自然境界,是对天地的祭典。尽管原始简陋,却很神圣虔诚。

当然,这种仪式更多的是属于舞蹈范畴,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戏剧范畴。原始的舞蹈是先民们在模仿山林中打猎的情景,即用各种陶器、石器敲击各种声音来驱赶动物。这样既驱赶动物又给自己壮胆。这种舞蹈仪式可以在出猎的时候举行,也可以在归猎的时候举行。在出猎的时候,这种舞蹈可以用来祈福、誓师,希望出猎的时候一切顺利;在归猎的时候,这种舞蹈也可以用来表示祝贺、欢庆,与众人分享胜利的喜悦。无论是出猎还是归猎,都是对狩猎情景的再现,将狩猎的情景表现出来,进而鼓舞气势,传播狩猎经验,这种原始舞蹈其实就有了对劳动和生活的模仿、演练和再现。

还有一点也非常值得我们注意,就是“披兽皮”的“角色归属”问题。再现狩猎的场面,会有一些人被指定来模仿野兽,他们披上兽皮,那么这样表演者就已经完成最原始的自我身份的转换。显而易见,这种模仿距离戏剧的形成还有一段距离。

有了对劳动和生活的模仿,戏剧表演的萌芽就破土而出了。然而,光有“击石拊石”的音乐、“百兽率舞”的舞蹈有时还不足以抒发人类的感情,这样,先民们便增加歌唱元素来补充这种仪式。《吕氏春秋·古乐》篇中还有这样的记载:“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而歌入阙。”这句话描写的就是表演者手持道具,载歌载舞,把歌舞和表演统一于表演者一身。这样的形式与后来戏曲的表演方式十分相像。

到了奴隶社会,原始的歌舞就为当权的奴隶主所利用,为当权者歌功颂德。虽然此时原始歌舞淳朴与自然的风采有所丢失,却引入了故事要素的发生。司马迁的《史记·乐书》中就有一段关于歌颂周武王和周公灭商以及平定叛乱的舞蹈《大武》的描述:宾牟贾侍坐于孔子。子曰:“夫乐者,象成者也。总干而山立,武王之事也;发扬蹈厉,太公之志也;武乱皆坐,周召之治也。且夫《武》,始而北出,再成而灭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国是疆,五成而分陕,周公左,召公右,六成复缀,以崇天子,夹振之而四伐,盛威于中国也。分夹而进,事蚤济也。久立于缀,以待诸侯之至也……”在这里,舞蹈的意味虽然不是非常明显,但是它的叙事性、故事性的倾向是可以看出来的。这段话描写了从出征到战斗,再到夺城封土、威震八方的完整过程。这样,中国戏曲的又一大元素 故事性也被综合了进来。

在先秦时代非常值得一提的就是“傩”。孔子在《论语》中就说过“乡人傩”的情况。“傩”在古代通常都在腊月举行,是一种驱鬼逐疫的祭祀活动,它的表现形式基本上都是歌舞,表演者头戴面具、头饰,身披兽皮,手执戈盾,口中发出“傩、傩”之声。这种声音很像今天农民驱赶牲畜、家禽发出的声音。由此很多人都认为“傩”是一种驱鬼仪式。演出者需要戴上面具、披兽皮、表现出很强悍凶恶的样子,这样就可以将恶鬼和疫病吓走。经过长期的发展这种仪式最终发展成“傩”戏。

“傩”在我国分布非常广泛,种类也非常多,像中原傩、巴楚巫、百越巫、东北萨满、西域傩,都属于“傩”的范畴。从形态上来看,也分为宫廷傩、民间傩(乡人傩)、军傩、寺院傩等几类。《周礼·夏官·方相氏》中就记载了在周代时期非常流行的官傩,“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率百隶而时难(傩),以索室驱疫,大丧,先柩,及墓,入圹,以戈击四隅,驱方良(魍魉)”。周代的官傩是在春秋两季和腊月举行,被称为时难(傩)。“傩”在我国流传了几千年,现在依然有“傩”戏的传播,目前主要流传于安徽、湖北和贵州等省的一些地区。其演出目的与演出方式与古代“傩”是基本一致的,只是现代人用一种审美的眼光去看待它。

在我国南方,尤其是在楚地(今湖北、湖南一带),祭祀的巫术之风很盛行,伟大的爱国主义诗人屈原的《九歌》,便是在民间祭祀的巫舞歌词基础上创作出来的。在《九歌》中,有“云中君”“湘君”“湘夫人”还有生命之神“大司命”、爱神“少司命”、太阳神“赤君”、河神“河伯”、山神“山鬼”等等。余秋雨先生说:“他们都是被祭祀的对象,同时又都被巫师们装扮着出现在祭祀礼仪中。”在《九歌》中已经有了故事、角色的归属,有了简单的装扮以及最原始的表演。所以,王国维先生认为:古代巫术的祭祀歌舞中已经孕育了戏剧的萌芽。他在《宋元戏曲考》一书中指出:“盖群巫之中必有像神之衣服形貌动作者,而视为神之凭依,故谓之灵……灵之为职……盖后世戏曲之萌芽,已有存焉者也。”那么依此论断,戏曲之根乃归于原始歌舞。

(二)优人巧舌

在先秦时期的许多表演形态中,被后世戏曲史家们一直推崇的便是“优”。“优”不同于祭祀性的巫。巫的主要职能是娱神,而优的主要职能可以说是娱人。优最早出现在西周(约前11世纪 前771年)末年,是贵族们供养的专门为贵族阶级提供声色之娱的“宫廷艺人”。

既然是供人娱乐,讨主子欢心,那么光有歌舞还不能满足全部的需要。优人们一般都伶牙俐齿、能言善辩,不时地还会灵机一动来一段幽默滑稽的表演。正是基于这样,中国戏曲就又提高一个层面,从歌舞、故事的发展,到此时的“现场表演”。“演出者”也从一般人中逐渐脱离出来,形成一种职业。可以说“优人”是中国最早的职业演员了。

“优”一般都是由男子扮演的。戏剧化程度并不高,但是在当时来讲“优人们”在贵族的生活中却占有很重要的位置,有人甚至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了名字,优孟就是一个代表。在司马迁《史记·滑稽列传》中“优孟衣冠”的故事青史流芳。故事说的是:楚相孙叔敖死后,家里贫穷,无法生活下去。他的儿子便遵循父亲临终遗嘱去找优孟。优孟深表同情,于是穿戴上孙叔敖的衣冠,模仿孙叔敖的举止言行。等到模仿得惟妙惟肖后,便趁宫中举行盛筵时,去见楚庄王。庄王大惊,以为孙叔敖复生,仍让他做丞相。优孟请求回家与夫人商量后再定。三日后,优孟假借妇言对庄王说:楚相不值得一做;像孙叔敖那样忠心耿耿,使得楚国称霸,功劳不可谓不大;但死后儿子无立锥之地,只好靠打柴过日子,真叫人寒心啊!楚庄王听罢他的话,封赏了孙叔敖的儿子。就这样,优孟通过扮演孙叔敖,以巧妙的方式达到了实际的功利目的。这件事虽然还没有跳出政治范畴,但是这里毕竟有了装扮,有了对被表演对象的模仿,这正是最合乎戏剧性要求的因素。有了这样的基础,出现真正意义的戏剧也就为时不远了。 1FTLZ/eM/ZlK/gJFxaWLbqRMMmChY+jA01qLxgx6OqZOL171aJS6PG/L5ui5uu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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