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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两汉时期的察举和征辟制度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经历了秦始皇攻灭六国和汉初重新统一中国的战乱之后,中国社会终于从戎马倥偬的岁月跨入大乱之后的大治时代。除了以军事拓展边关、巩固西域边陲之外,汉代统治者还十分注重文化方面的建设。在制度创设上,他们也显示出汉族先民敢作敢为的豪迈气魄,构想了一些立国的宏伟规划,如察举和征辟,便是在人才选拔方面开创了中国文明史的新纪元。

1.察举制

西汉初年,官吏的选举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沿袭秦代的军功爵制;二是选自郎官。郎官是皇帝身边的侍卫集团,一部分来自家赀(资)富有的子弟,称为“赀选”;一部分多由任职三年以上(并且俸禄在两千石)官员的子弟充任,称为“任子”,这种选官制度不能适应日益加强的专制王朝的需要。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巩固扩大西汉的统治基础,重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就需要大量的人才,察举、征辟之制应运而生。

所谓察举,又称荐举,是根据皇帝诏令所规定的科目,由中央和地方的高级官吏察访人才,举荐朝廷,并对被举荐者采用“策问”的方式进行考试的一种选官制度,是西汉选用官吏最主要的途径之一。察举可分诏举与岁举,诏举是皇帝下诏选取特殊人才,岁举是地方长官定期定员向朝廷推荐人才,二者都是由下向上推选人才的制度。汉代选官以“乡举里选”为依据,体现的是尊重乡里舆论对士人德才评判的权威性。察举的科目主要有贤良方正、孝廉、太学博士弟子、茂才异等及特举特科等。后来察举孝廉一科又分为操行、通经、明法、才略四科。有时皇帝对于贤良方正等用“对策”“射策”的方式进行考核。察举制从汉高祖刘邦时期开始,到西汉中期武帝时期渐成定制。

察举制从程序上讲,先由各级地方官吏向朝廷举荐人才,并以此作为地方官吏的重要职责之一。之后再进行“策问”考试。所谓“策问”,分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对策”,即由皇帝根据当时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情势提出问题,写在“策”(竹简)上,应试者据此做出书面答案,是谓“对策”;二是“射策”,就是把各种疑难问题写在竹简上,由应试者用箭投射简策,根据所投射中的简策回答问题。

这是一种抽签方式的口试、笔试。从考试内容(科目)上讲,初为举荐“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西汉惠帝时,汉朝在各郡县推选“孝悌力田”者,中选者给予免除本人徭役的优待,用以“导率”乡人。西汉文帝时诏举要能“明于国家大体,通于人事之始终及能直言极谏者”,并按考试成绩区分高低等第。

元光元年(前134年),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颁行了新的选官制度,开孝、廉两科,把孝廉作为选拔官吏的重要科目。“孝”就是孝悌的人,“廉”就是廉吏。后来两科合为一科,并称“孝廉”。规定各地郡国地方官吏每年按人口比例向朝廷举荐一定数量的孝廉。

最初,各郡国对举“孝廉”并不重视,有的郡国不荐一人。武帝因此下诏督责,并规定严厉的处罚办法,不举廉,就是不胜任,应当免官。从此以后,郡国岁举孝廉的察举制度最终确立起来,并成为封建士大夫进入仕途的主要途径。之后又增加明法、治剧、兵法、阴阳灾异等科目,但都偶尔为之,并不重要。更主要的是要求应举者通晓儒家的诗书礼乐,对策能引经据典,富于文采。汉学因此而兴盛,国家的统一和中央政权的巩固也因以儒学为核心的封建专制主义的意识形态的强化而进一步发展。

另外,汉武帝也注重德才兼备的开拓型的人才,不论出身,只要是“有非常之功”的“非常之人”,他就破格任为“将相”或“使绝国者”(出使外国)。因此,在他统治时期人才济济,比如破格录用了出身贫寒的主父偃和朱买臣,从牧羊人中提拔了卜式,从商贾中擢升了桑弘羊,在奴隶群中发现了大将卫青,在降虏中任用了金日磾。加上公孙弘、韩安国、郑当时、董仲舒、苏武、张骞、司马相如、司马迁、霍去病、霍光等,形成了“汉之得人,于兹为盛”的局面。正因为有这样一批文才武将,才使汉武帝时期成为我国封建社会中一个辉煌时代。

2.征辟制

所谓征辟,是皇帝和高级官吏自上而下选拔官吏任用属员的一种制度。主要有皇帝征聘与公府、州郡辟除两种方式。高级官吏把有声望、有才干的人推荐给朝廷,由皇帝聘任为官的称“征聘”或称“征”,由地方高级官吏将人才聘为自己幕僚属官的称“辟除”或称“辟”。

皇帝征聘是采取特征与聘召的方式,选拔某些有名望、有才干的品学兼优的人士,或备顾问,或委任政事。皇帝征聘,为汉代最尊荣的仕途,被征者来去自由,皇帝不能强制;且征聘之后,地位也不同于一般臣僚,大都待以宾礼。

辟除是高级官员任用幕僚属吏的一种制度。汉代辟除官吏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三公府辟除,试用之后,由公府高第或由公卿荐举与察举,可入朝廷做官或外长州郡,因此公府属官位虽低,却易于显达。另一种是州郡辟除,由州郡佐吏,因资历、功劳,或试用之后,以有才能被荐举或被察举,亦可升任朝廷官吏或任地方长吏。公府与州郡有自行选官之权,而被辟除的属吏又不为朝廷命官,故去留亦可以自便。如不应辟,也不能加以强迫;否则,要受到舆论的非议。尤其是州郡辟召是当时比较自由的仕宦途径,而且辟除之后,主官即当加以重用;否则,气节志行之士就会主动辞职。

东汉时期,继续推行西汉的察举、征辟制。那时,虽然名义上被察举的人必须有“高才重名”,为乡党舆论所推崇。由于士人追求富贵权名只有“入仕”一途,不少士大夫为了博取高官厚禄,贿赂请托,营私舞弊,特权横行,“以族(门第)举德,以位(权位)命贤”。风气日坏,受举荐者多为无真才实学的市井之徒。察举、征辟制渐趋败坏。至东汉末年,察举、征辟制已败坏不堪,民间流传着“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的谚语。 IEZ9CCF4VHhsNj8qDQY7l4oGJofYwI4g365LmogAYs0/o5R6Fynby50jRh0Qsa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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