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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汉以前的选举制度

我国古代的选举制度,因时代不同,方法各异。如果将原始社会推举首领也列入其中的话,可以说原始社会实行的是“选贤任能”的民主制度;夏、商、周时期,实行的是所谓“世卿世禄”制,但有些统治者也采取“举贤才”的特殊措施;战国时期,各国国君采取的是“军功”和“养士”的办法;选举制度正式开始于汉代,主要通过“征辟”和“察举”两种方式选拔人才;魏晋南北朝时期,采用的是九品中正制;隋唐至清,都实行科举制度,即所谓“开科取士”。它们之间均有渊源关系。

1.原始社会的“选贤任能”

在“天下为公”的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决定了必须实行集体劳动和生产资料、生产产品公有制。当时,社会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氏族和部落。出于社会分工的需要,人们推选富有生产经验的劳动能手和具有指挥才能的人充当部落的组织者、管理者和保卫者。即部落的首领必须贤(贤德)能(能力)兼备并由民主选举产生。如果他们工作不称职,群众可以罢免他。这就是原始社会“选贤任能”的民主制度。著名的尧、舜、禹禅让就是这一时期的产物。

2.夏、商、周时期的“世卿世禄”和“举贤才”

夏、商、周时期,大同之治转为小康之治,“公天下”转为“家天下”。在奴隶制的夏、商、周时代,奴隶主阶级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将所有官吏由奴隶主贵族按自己亲属血缘关系的远近来加以分封,当时主要官吏都是世袭的,这种官吏的任用方法叫做“世卿世禄”制。由于这种制度有很大的寄生性和腐朽性,而成为国家机器中的腐蚀剂,所以有些统治者为了要使国家机器有效地运转,便采取“举贤才”的特殊措施,从才华出众的平民和奴隶中选拔人才,让他们补充到政权中来。商代著名的丞相伊尹就是以奴隶身份被任用为官的。

3.战国时期的“军功”和“养士”

战国时期,中国逐渐进入封建社会,代表新兴地主阶级政治力量的“士”阶层已开始登上历史舞台。他们虽然出身不同,但都刻苦学习文化知识,熟悉当时形势,敏锐果断,敢于担负革新政治、经济、军事和处置外交政策的重任。各国国君为了在大动荡中保持和发展自己的势力,莫不以“礼贤下士”的姿态招揽人才。

当时国君选用官吏,主要采取两种途径,一是“养士”,一是“军功”。国君平时常招集一批有学问有才干的人,供养在自己身旁。这些人,一般都是贵族出身,称为“士”,国君供养他们,就叫做“养士”。国君随时可以从这些“士”中选取适当的人,分派官职。另外,各国君主也从有军功的人中选拔官吏,按功劳的大小赏给官爵;称为“军功”,有的国君还任命别国的人担任自己国家的要职,称为“客卿”。

秦始皇统一中国和建立秦王朝以后,认为“养士”和“军功”制有碍于中央集权的加强,于是采取各种措施予以削编。又实行察举(即由下而上推选人才)、征辟(由上而下选任官吏),叔孙通以文学被征聘就是证明。但这种选官办法未及发展成型,秦朝已在农民起义的打击下灭亡了。 adV/dqHKLDy1s11iXcGFihNVgM604ijBCQ22/AOP4Ubg/LOecCRkkkC7xgilndc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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